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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法院信访工作总结范文报告【汇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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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信访工作总结报告【第一篇】

近期,经与西宁市司法局协商,西宁市检察院作为全省检察机关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试点检察院,先行先试,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今后引导律师参与处理涉法涉诉接访处访工作,发挥律师在接访处访工作中的参谋、宣传、服务、疏导等作用,维护社会稳定。

据了解,律师参与处理涉法涉诉信访工作,能发挥律师知法明理、客观中立的独特优势,实现律师与检察机关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有助于提高检察机关依法办案的自觉性和执法公信力,促进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得到依法公正处理。此次试点工作对适用范围、工作模式、律师工作任务、工作纪律、工作保障提出具体要求。工作模式为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协商,由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确定律师名录,建立律师人才库,定期选派律师到检察机关信访接待场所接谈信访人,了解信访人诉求,疏导情绪,解疑释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工作纪律方面,要求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职业道德、工作原则。对违反执业纪律的律师,取消其参与相关案件的资格,并视情况由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做出相应处理。

法院信访工作总结报告【第二篇】

近年来,特别是市人大信访办成立以来,我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开拓创新,勤奋工作,努力使全市法院的涉诉信访工作出现新局面。在做好涉诉信访工作中,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各个阶层、各个社会主体需要调整的利益逐渐增多,人们的法治观念逐渐加强,信访案件也逐渐增多。为了切实解决好这个问题,我市人大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了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指导和监督。前年市人大成立了信访办,就把信访工作纳入市人大重要日程,不仅加强了市人大自身的信访工作,还加大了对一府“两院”信访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力度,使全市的信访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局面。

作为国家审判机关的人民法院,我们牢固树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认真贯彻市人大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会议精神,把法院的信访工作置于人大的严密监督之下,进一步建立健全法院信访工作机制,完善法院内部信访工作流程,使全市法院的信访工作快捷、高效、有序进行。这方面的主要工作是:

1、成立专门信访机构,完善信访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法院信访工作,使涉诉访案件得到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构建和谐社会,中院党组于20xx年10月11日研究制定了《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规范信访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成立了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各主管副院长及立案庭庭长担任,监察室、信访办、赔偿办主任及各审判庭、执行局正职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专门机构——信访工作办公室,为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

市中院信访办与基层法院信访机构为上下级领导关系,接受省法院信访办,市人大信访办的监督指导,协调与市政府信访部门的关系。我们加强充实了信访办工作人员,任命了主任、副主任,现在信访办共计7人,并为信访办配置了一台新车,配备了一台针孔式摄像机,8支录音笔,为信访工作人员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工作条件。这样,使信访机构从和立案庭套在一起到完全独立,成为市法院的一个独立庭室。这在全省中级法院是第一家。

针对近年全国法院系统信访案件增多的情况,中院党组进一步明确:院党组书记、院长是法院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副院长主抓、信访工作人员和各庭室长具体抓信访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两级法院形成齐抓共管,人人参与的信访工作局面。院长、各庭长每周二必须到信访一线接待上访人,把苗头问题解决在初访;狠抓案件质量,从源头上杜绝和减少上访。

在信访工作中,两级法院一直坚持一把手抓信访,重大案件亲自部署、亲自处理。06年以来,市法院先后12次召开信访工作会议,主管副院长率领信访人员8次到基层院、人民法庭检查落实信访工作,逐一商讨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院长王树江同志每周二无特殊情况亲自接待处理信访案件,他对市政家属集体上访案、中央红集团改制职工集体上访案、肇州县丰乐供销二商店职工集体上访案、让胡路区丰泽园小区15户居民上访案、赵奎上访案等一大批重点涉诉案件进行了接待,均收到明显效果。

3、加强日常接待和周二院长接待日制度。

日常接待工作,每天信访办7人全天候接待,消化了一部分上访。有些上访人要求见院长或主管副院长,经信访办联系后,随时可以见到院长或主管副院长。每周二院长或副院长必须亲自接待上访人,各业务庭长、局长参加,完善和强化了周二院长接待日工作,使一些初访得以有效处理。同时中院在北京派1人常年驻京接访、劝返,他们与中院的信访办形成联动,及时沟通,及时处理信访问题。

实践证明,依法妥善处理好当事人每一件来信来访案件,是法院信访工作的主要内容,也是法院信访工作中的重中之重。而到法院来信来访的当事人,有80%同时到人大来信来访。对这些来信来访,市人大在做好工作的同时,都逐件对法院作出了批示,交办函,转办函等。对人大交办的案件,院长亲自督办,做到在要求的时限内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对重点案件以“案件专报”形式回复。

市中院还专门成立了人大代表联络办公室,每年至少向人大代表发一次征求意见函,收集、整理后,逐一研究整改。两级法院还适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信访再审案件庭审旁听,指导信访工作。几年来,全市法院处理人大内司委、信访办交办案件500余件。对人大信访部门交办的各类案件全部及时转到相关业务庭,并按照要求及时上报结果,对要求再审案件尽快复查、对符合再审条件的由审判委员会讨论尽快启动程序,交由审监庭及时审理,宣判后报处理结果,基本上做到尽快审理、及时上报结果。

我市两级法院都能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对人大内司委,信访办交办或函转案件,认真研究,确有问题的案件坚决再审,如内司委交办的李福根诈骗案,经过审查,原判确实存在问题,及时提起再审,并改判。上访人石金宝所反映的其与马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复查发现,该案一审办案人肇州县法院的王荣志和执行员王守成均不同程度存在违反程序问题,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了记过及警告处分。

做好信访工作,必须有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而良好的信访工作秩序又是维护国家机关工作秩序,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我们紧紧依靠人大的支持,密切与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维护正常的信访工作秩序。

就涉诉上访案件而言,不乏一些无理缠诉上访的,也有些人私欲膨胀,为一已之利不惜采取一切手段,借上访来扩大影响,给司法机关施加压力。针对这类案件当事人,我们强化说服教育工作,要求接待人员热情、耐心接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不可因态度问题引发新的矛盾;对违反国家法律及《信访条例》有关规定,经说服教育无效的违法闹访者,本着惩处少数,教育多数的原则,收集证据,依法严肃处理,并选择典型案件,进行宣传,遏制违法上访现象发生。

市人大领导,市人大内司委、信访办对法院涉诉信访工作既依法监督,又大力支持,并给予及时指导,使法院的信访工作一步一个台阶,出现了较好局面。一些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解决在萌芽状态;有的集体群访案件没有出市在当地就地解决;有的当事人上访有理,案件办得确有问题的得到纠正,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有些案件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但当事人不理解而上访,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使当事人息诉服判,缓解了矛盾,维护了稳定;对个别无理上访、缠访、闹访的当事人,经多次教育无效后,我们也采取了果断措施,防止了事态扩大,教育了当事人。这样,我市法院涉诉信访急剧上升的势头得到有效的遏制,信访工作秩序得到维护。

对我市法院的信访工作,上级领导给予充分肯定。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我院主管副院长带领14名信访工作人员进京接访,就地解决了一大批信访案件,没有发生一起闹访或异常访,更没有发生“告状”的现象,省法院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好评,并专门为大庆中院的信访工作发了两期简报,通报表扬。

但是,我们深深地知道,我们的工作还有不少差距,还存在“漏洞”和“死角”,法院“信访难”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上访量高的势头下降幅度不大。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下功夫解决。我们决心借这次会议的东风,虚心向兄弟单位学习,进一步增强接受人大监督的自觉性,切实加强和改进涉诉信访工作,把我市法院的信访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法院信访工作总结报告【第三篇】

不知不觉,又到一年的年末,今年法院的信访工作有没有做到位,来写一写工作总结吧。下面是网友搜集分享的“实用法院信访工作总结范文报告【汇集5篇】”,我院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按照年初既定的“狠抓班子,带好队伍,树立形象;狠抓审判,强化执行,促进公正;狠抓改革,规范管理,提高效率;狠抓服务,司法为民,确保稳定”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维护我县政治安定、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截止到6月15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535件,结案1299件,结案率%,解决涉案标的额3918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560余万元。上诉案件81件,发还改判16件,案件发改率为%,较市目标低个百分点。总结今年上半年,我院着重抓了以下工作:

1、推行规范化管理,努力建立司法公正的保障机制。院党组深刻认识到,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为此,今年年初,本着“五强”即强学习、强教育、强管理、强监督、强素质的目的,我院借鉴外地经验,全面实施了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努力构建一套科学长效的司法公正保障机制。规范化管理考核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彻底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实现“人管人向制度管人、制度管人向自我约束”的转变,从而确保司法公正。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的实施,实现了使审判工作从立案到审结案都有章可循,使人员管理从一日生活到八小时以外的言行都有制度约束,进一步规范了各项工作。目前,我院的半年考核工作已全部结束。就考核情况看,规范化管理制度已初见成效,出现了“六多六少”的良好局面。一是讲团结的多了,乱拆台的少了;二是干工作的多了,看“热闹”的少了;三是甘于奉献的多了,发牢骚的少了;四是协调联动的多了,搞单干的少了;五是敢于担责的多了,互相推诿的少了;六是工作抓落实的多了,流于形式的少了。

2、在抓好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的基础上,着重加强班子建设。班子成员认真坚持了中心组学习及自学制度,并就如何在法院工作中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如何在工作和生活中坚持“两个务必”,如何体现党员先进性等主题进行了深入的思索和讨论,不断坚定政治方向,提升领导素质。认真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做到了大事讲原则、讲党性,小事讲风格、讲谅解。结合创建文明机关活动,于6月召开了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分别进行了自查自纠,并分别结合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认真坚持了调查研究和决策论证制度,班子成员多次深入到各基层法庭、全县各镇和一些企业进行调研,并走访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部门,主动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

3、抓好学习、教育、监督和责任追究,努力抓好队伍建设。一是抓稳学习这个根基,提高干警两个素质。年初制定了理论。

学习计划。

规定学习时间和内容提高干警政治素质。同时组织干警开展业务学习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和各种培训今年以来共有50名干警参加了英语培训52名干警参加了法律本科的学历教育25名干警参加了上级法院或政法系统组织的专项业务培训使干警的业务水平有了较大程度提高。二是抓好教育这个关键增强干警服务意识。我院年初制定了行风评议实施意见又开展了向全国法官十杰陈印田同志学习的活动要求干警向先进学习克服衙门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时刻牢记胡提出的“群众利益无小事”这一教导真正落实“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同时开展了反面典型的警示教育特别要求干警要以武汉中院法官集体违法违纪案件为警示教材规范与律师和当事人的关系确保公正执法廉洁办案。三是抓实活动这个载体查摆问题搞好整改。今年以来我院组织开展了“集中作风纪律整顿”、“民主评议行风”、“创建文明机关优化发展环境”、“司法公正树形象”等一系列活动。在活动中注重了狠抓落实以此来提高干警素质。全院21个中层单位分别召开了有分管院长参加的两次民主生活会干警全部进行了问题查摆结合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并狠抓了落实。四是抓牢监督这个关键确保队伍纯洁公正。在监督方面除发挥本院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外主要是抓好社会监督。首先我院班子成员于5月至6月分别走访了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的部分领导以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160余人次征求他们对法院发展的意见建议。其次发放征求意见卡360份并于6月11日邀请县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县各镇的党政“一把手”、我院聘请的31名执法监督员共计50余人召开了“创建文明机关暨民主评议行风”座谈会主动征求意见建议并于会后对意见建议进行整理总结逐项研究了整改措施。第三制作了审务公开栏并通过电视台向社会做出了公开承诺。第四认真开展案件“月评查”工作。今年以来已评查案卷938件查找各方面问题78项及时责成主办庭进行了完善提高了审判质量。第五抓好信访工作。按照信访案件流程管理的要求把省市县交办的30件信访案件全部分包到分管院长使信访案件全部提前办结并对所有案件当事人进行了回访。通过以上几方面的监督我院发现了过去的两起案件有执法过错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后做出了再审决定现在案件已以调解方式结案。另外发现有2件案件应予赔偿分别做出了赔偿决定。同时为便于社会监督将“法官不得有的十三种行为”、“三章六禁”、“八个不准”等。

规章制度。

上墙公示,并为全院干警制作桌牌、胸卡,要求干警挂牌上岗。另外,准备创办《滦州法苑》季刊,主要内容包括“工作动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论坛、调查研究”等,主要发放给县领导、各位执法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方便社会各界的监督。五是抓严追究这个手段,增强干警的压力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了各项制度和惩罚措施,半年来共对5人次干警进行了诫勉谈话,对2人给予了通报批评并责令做出深刻检查。队伍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培养了干警良好的司法品质和现代司法理念,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班子成员和全院干警已累计拒礼拒贿拒请达到90余次,金额达到10万余元。上半年我院共收到当事人和社会各界。

表扬信。

35封,锦旗20面,镜匾2块。

今年以来,我院以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法制环境为目标,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和执行工作,为优化我县发展环境,实现社会全面进步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1、坚持“严打”不松懈。在刑事审判中,本着“依法严厉打击各种犯罪”的原则,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抓好“严打”整治斗争,确保我县政治安定、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共审结刑事案件82件,对101名被告人处以刑罚,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8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分子。一是突出重点,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把涉黑、放火、抢劫、强*等暴力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坚持依法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重拳出击,严惩不怠。如郝立军抢劫一案,被告人郝立军持刀抢劫,扎伤被害人,情节恶劣,我院依法判处郝立军有期徒刑2019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2019元,并判决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万余元。二是确保质量,实施“铁案”工程。在既坚持“两个基本”原则,又保证“严打”声威的同时,我院坚持实施“铁案”工程,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今年以来已改变定性2案2人,确保了案件定性准确。三是提高效率,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在确保办案质量和“严打”效果的同时,不断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审结的59件公诉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结29件,适用率达到%,较去年上升了14个百分点。四是维护稳定,提高自诉案件调解率。针对自诉案件取证困难、矛盾易激化的特点,本着减少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对自诉案件开展了调解工作。截至6月底,审结的23件自诉案件中,调解结案的19件,调解率达到了%,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服务辖区赢民心。针对县委提出的“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发展理念和优化发展环境的要求,全院干警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本着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优化发展环境的原则,既实现实体公正,又严格按照诉讼程序办案,为进一步优化我县的经济发展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半年来受理民商事案件1173件,审结979件,结案率达到%,诉讼标的额3409万元,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160余万元。一是依法审理好商事纠纷案件,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共审结各类商事案件430件,为冀东机电设备公司、联社、特水、热力公司、电信等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近2019万元,有力地保护了公平、自由、有序的市场竞争,推动了我县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促进了我县经济全面协调健康发展。二是依法审理民事纠纷案件,维护社会稳定。把婚姻家庭、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热点案件作为重点,并不断加大调解力度,既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化解矛盾纠纷。已审结的278件该类案件中,调解结案的197件,调解率达到%。特别把群体诉讼案件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加大审理力度,确保社会稳定。如茨榆坨法庭审理的榛子镇法庭于家营村李明悦等521名村民诉村委会及岳某加油站买卖纠纷一案,干警几次到实地进行勘查,掌握了大量第一手材料,先后四次开庭审理,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从而做出了实事求是的判决。案件审结后,于家营村521名村民联名给我院写来了表扬信。三是审理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针对今年此类案件较多且容易形成集体访的特点,我院办案干警以超常的工作方法,超常的工作精神,不断加大审理力度,确保社会稳定。今年以来,共审结农村土地承包、土地征用补偿纠纷案件51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如安各庄镇西安河村的9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由于已形成了集体访,我院受理后,结合镇党委、政府,做了大量工作。在开庭前,办案干警挨家挨户地做工作,最终使8起案件顺利以调解方式结案,未形成越级访。四是强化行政审判职能,为依法治县提供服务。上半年共受理行政案件3件,审结2件;受理赔偿案件4件,审结2件;受理审查非诉执行案件35件,审查结案25件,其中裁定不予执行1件,裁定不予受理16件。重点围绕农业税、社会抚养费征收、拆迁、清收财政欠款等县委中心工作,强化了服务职能。截至目前,已执行农业税欠款案件3件,清收社会抚养费万元,收缴财政周转金万元。另外,印制了《行政诉讼法规手册》80余册,无偿发放给公安、土地、环保、工商、计生等20余个行政执法单位,受到了行政执法单位的好评。五是抓好立案和审监工作,解决群众“告状难”问题。截止到6月15日,我院共审查立案1599件,裁定不予受理1件,立案及时率、准确率均达到100%。同时发挥立案庭的窗口作用,共接待来访人员1821人次,息诉6起。未发生因接待不周等问题而引起矛盾激化和信访案件。同时,按照“有诉必理、有错必纠”的原则开展了审判监督工作。共受理当事人申诉、检察院抗诉、本院决定再审、上级法院指令再审案件15件,结案12件。其中审查驳回申诉和申请再审9件,依法改判1件,调解结案2件。如县环境办督办的郑思芝与杨某某、王某某合伙纠纷一案,经过审判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该案的审结,得到了县委领导的肯定和当事人的好评。六是本着“司法为民”的要求,认真实施了司法救助制度。半年来,已为确实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减、免案件105件,金额达到万元,实现了“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诺。同时,实施了各项便民措施,为当事人准备了休息椅、饮用水和诉讼纸笔,并为老年当事人办理口头立案6件。民商事审判的良好效果和司法为民措施的落实,使我院的服务职能得以更好地发挥,赢得了有关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群众的好评。

3、加大力度强执行。为解决执行难问题,我院采取狠抓源头、筑牢根基、加大力度等多项创新性执行工作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健康发展。共受理执行案件235件,执结218件,结案率达到%,较去年同期增长了8个百分点,执行标的额达到万元。主要采取了以下强效措施:一是强化责任意识,高效执行。明确提出了“既要执行,更要高效执行”的目标,坚持“任务包干,责任到人”的原则,采取“定案件、定期限、定人员、定任务”的方法,不断强化执行干警和执行局领导的责任意识。今年以来,新收案件在三个月内即执结的达到了89件,占全部执结案件的%。其中对于申请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及拖欠民工工资等事关“弱势群体”的案件,三个月内执结率达到了70%以上。二是加强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措施的使用。该项措施有效地防止了在判决、裁定生效后败诉方当事人隐藏、转移、变卖财产,为执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今年以来,我院已采取诉前保全和诉讼保全措施109次,金额达到1600余万元。三是加大对拒执人员的惩处力度。我院坚持用足用好法律,通过强制措施的运用和刑事审判职能的发挥,为执行工作“撑腰”、“作主”。今年以来,我院已对拒不执行及妨害执行公务的人员采取拘留措施64人次,罚款44人次。另外,采取搜查、查封、扣押、冻结等其他强制措施51次,并对4名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情节严重的被执行人追究了刑事责任,对其中1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另外3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通过上述强制措施的采取,共执结案件49件,部分执行25件,标的额达到56万余元。执行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使我院执行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正在逐步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今年以来,我院不断强化创新意识,特别是注重培养干警的现代司法理念,不断深化改革,以改革促公正,以改革求发展。

1、以增加审判工作透明度和提高诉讼效率为出发点,深化审判方式改革。一是进一步完善各项审判制度。在完善立、审、执分立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实施并完善了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案件催办制度和审限提示制度,从而增强了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使审判管理水平上了一个新台阶,有效地防止了超审限案件的发生。上半年,我院各类案件审限内结案率达到100%。二是继续推行简便快捷办案方式。为进一步提高审判效率,我院继续推行简便快捷办案,不断加大简易程序适用率。半年来审结的979件民商事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902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较去年提高10个百分点,平均审限同比缩短20天。三是严格执行法官回避、公开审判等项制度。今年上半年,我院按照法官回避的相关规定,已执行法官回避3次。同时,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开审理率达到100%。并严格落实了诉讼证据制度,确保了当事人实现诉讼权利。四是不断加大案件调解力度。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我院不采取多种方式,运用各种手段,努力提高案件调解率。半年来民事案件调解结案的637件,调解率为%。

2、推行“三项制度”,深化执行工作改革。一是继续推行了《申请执行人须知》和《被执行人须知》制度。把执行风险、执行义务、法律责任、被执行人的义务等整理汇编后形成《申请执行人须知》和《被执行人须知》,印发给每件案件的当事人,既强化了申请执行人的风险意识和协助执行意识,又增大了对被执行人的压力,促使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半年共发出申请执行人须知和被执行人须知230余份。二是大力推广了《债权凭证》制度。今年以来已发出《债权凭证》9件,标的额万元,申请执行人比较满意。此举不仅使债权人降低了风险,增强了安全感,而且强化了对债务人的约束,减轻了执行工作的压力。三是实施了“阳光执行”月通报制度。定于每月前五个工作日为向当事人告知日,通过电话或接待当事人等方式进行告知,告知事项包括被执行人偿还能力及财产状况、案件执行程度、执行款项是否到位、法院依法采取的执行措施等内容。此项制度不仅使执行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加大,执行工作更加规范,而且使当事人加大了对自己案件的了解程度,减少了来法院的次数,降低了当事人的开支,当事人对此举非常满意。

3、实施机构改革,完善机构配置。针对我院没有专门的信访解决机构,从而导致信访案件较多,甚至引起越级访等问题,经请示县委和县编委,拟设立信访办公室,以达到从根源上减少信访案件,维护社会稳定的目的。

1、抓好信息宣传和后勤保障工作。截至到6月底,我院共编发《法院工作情况》41期,《法院调研》5期,在县以上新闻媒体和有关部门发表各类稿件58篇,较好地宣传了法院,提高了我院的知名度。同时,我院的物质装备建设有了新进展,新增办公用车2辆,微机2台,打印机1台。另外,机要收发、财务管理、车辆用油、文书打印等后勤服务工作也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审判工作和队伍建设提供了较好服务。

2、抓好法警工作,确保机关安全和审判秩序。今年以来,法警大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动用警力552人次,其中提押人犯96人次,值庭86次,拘留10人,协助逮捕8人。完成中院支队调警16人次,参加中院大型公判会1次,执行死刑4人,未发生人犯脱逃、自杀、串供等任何事故。同时,协助执结案件218件,协助扣押物品3万余件,未发生任何事故。另外,认真做好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未发生任何事故,并登记来院人员514人次,使机关办公秩序进一步好转。

另外,党建、共青团、老干部、工会、妇女等各项工作都顺利开展,得到了对口单位的肯定和好评。

200x下半年,我院的各项工作任务还比较艰巨,特别是正在开展的“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还需要进一步抓实、抓好、抓出成效。为此,我院将按照年初既定的工作思路,结合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与各项活动的开展,继续狠抓队伍建设,强化审判职能,完善各项服务,为优化我县发展环境做出更大贡献。

1、继续以规范化管理为切入点,大力加强队伍建设。把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作为贯穿我院今后工作的主线,牢牢抓在手上,并以此为切入点,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一方面是强龙头,狠抓班子建设。继续落实好民主集中制、调查研究和决策论证制度,以班子的导航作用、核心作用、表率作用和争创一流的意识来带动队伍建设。另一方面是强素质,努力抓好干警队伍建设。特别是要按照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的要求,针对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三年文明创建和“司法公正树形象”活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一件件、一项项地把问题解决。

2、以保稳定、促发展为出发点,狠抓审判工作。一是坚持“从重从快”的“严打”方针不动摇,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行为,通过强有力的刑事审判来确保我县的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济秩序健康良好。二是强化大局意识和公正效率意识,加强民商事和行政审判。进一步培养干警的现代司法理念,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要审理好涉及“三农”的案件,力保农村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和农村稳定。审理好各类商事案件,进一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和投资环境。同时,要发挥好行政审判职能,积极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三是多措并举强执行,努力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要不断改进执行方法、转变执行作风、讲究执行艺术、加大执行力度,坚持文明执行、依法强制执行的有机结合,并积极探索新的更有效的执行途径和措施,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实现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3、以确保公正、提高效率为关键点,深化法院改革。一是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落实好案件催办、审限提示制度,确保不发生超审限案件。严格依法公开审判,依法应当公开审理的案件,公开审理率达到100%。同时,按照院发关于提高当庭宣判率的意见的要求,努力提高案件当庭宣判率。二是继续推行“简便快捷办案方式”,提高工作效率。要保持现有的简易程序适用率,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减少当事人诉累,降低诉讼成本。三是落实好诉讼证据制度和回避制度,保障诉讼各方平等、充分地行使、实现诉讼权利。四是深化执行制度改革,推进执行工作健康发展。继续推行“债权凭证”制度,完善“申请执行人须知”、“被执行人须知”制度和“阳光执行”月通报制度,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促进执行工作健康发展。

4、以司法为民为落脚点,全面抓好服务。一是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进一步统一干警思想,增强主动服务意识,超前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二是抓好司法救助,实现司法为民。对于确实经济困难的当事人,要依法进行诉讼费减、缓、免,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确保当事人实现诉讼权利。三是以信访办的成立为契机,认真抓好信访工作。进一步强化干警的宗旨意识,带着感情做好群众工作。落实好信访案件流程管理、院长包案、当事人回访等各项制度,妥善解决各类信访上访案件,树立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5、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点,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要结合社会各界及干警提出的意见建议,逐条逐项进行深入整改,努力解决,从而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坚持公正司法,树立良好形象。一是培养干警“中立、平等、透明、公正、高效、独立、文明”的现代司法理念,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努力在工作措施上体现“司法便民”,在工作态度上体现“司法亲民”,在工作效果上体现“司法利民”。特别是要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实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实现“让有理没钱的人也能打得起官司”的承诺。二是在严格依法办案,保护妇女、青少年及儿童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加强与妇联、团委等部门的联系,并从中聘请人民陪审员,在重大案件和涉及家庭暴力、青少年犯罪、索要儿童抚养费等案件的审理中请他们进行陪审,努力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三是针对人员较少的现状,筹建“巡回法庭”,利用各镇特别是未设派出法庭的镇的集市等时机,进行法律咨询、受理案件、现场开庭等业务活动,既解决人民群众“告状难”的问题,又宣传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素养。四是加强与电台、电视台及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的联系,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法院、宣传法律,既提高法院的知名度、增加工作透明度、提高法院的公信度,又宣传法律知识,增强全民法律意识。

积极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上下功夫。通过对全国、省、市信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中院信访工作会议精神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努力强化干警的全局意识、忧患意识、严格执法意识和信访工作做得好坏的得失意识,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责任感、压力感和使命感。做到从思想上解决问题,实现信访工作人人有责任、人人有担子。形成全院上下,全区上下,全市法院系统上下信访工作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为实现上述目的,我们采取“五个一”的具体办法进行教育和实施。一是明确一项任务。通过对信访形势的理性分析和中央对信访工作政策的把握。向干警明确提出,做好当前的信访稳定工作,是我们搞好审判工作的前提和保证,是一项重中之重的艰巨任务,必须全员参与抓紧抓好,回避不得,更放任不得;二是算好一笔细帐。就是算好信访工作好坏的得失帐。从身边上访老户给法院造成的人、财、物损失,具大精力损失、形象、声誉损失诸方面加以分析和评价,引起干警的共鸣;三是构筑一道平台。我们积极与区政法委沟通和协商,在共享信访工作信息的同时,主动参加区委组织召开的区周一信访(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联席例会,协调涉诉信访案件的处理,积极参与区委安排的赴京、省信访接待月和区领导信访接待日,接待和处理我院的信访案件。同时加大与区人大的沟通和联络,主动接受监督,每月联络一次,形成制度。通过这些措施,构筑了互通信息,分工合作,上下左右联动、齐抓共管的信访工作平台,克服了我院孤立处理信访问题的被动局面,促进了石龙区法院大信访格局的建立;四是划分一份责任。按照信访工作“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以及《信访条例》、信访责任倒查制的规定,归口管理、责任到人,违者必究,究者必果;五是确立一个目标。即通过不懈努力,实现我院信访工作“一大一小”的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的长效机制,是做好这项工作的核心,我们一是进一步调整充实了以院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院长分管立案信访工作,加大协调力度,并明确了分工合作和责任承担方式,开展日常工作,以组织统领人;二是层层签订了信访目标责任书,量化、细化责任,以目标衡量人;三是实行信访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每周一上午召开,听取案件汇报,研究部署一周信访工作,从未间断,继续坚持周二院长接待日制度,并实行随时接待、随时转办,落实首问负责制,用制度约束人。及时处理了一大批初信初访案件,信访当事人比较满意;四是制定了我院信访工作实施细则和处置突发性事件预案,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以保证。一旦有突发性事件发生,院领导、庭长、承办人、车辆、资金能够立即到位,尽管我院财力十分有限,人员少、车辆少。今年以来从未因组织人员、资金问题、车辆问题影响信访案件的处理,这个绿色通道是敞开的,也是十分必要的;五是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认真学习了中院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区委政法委信访责任倒查制的规定,并依据自身特点,制订完善了我院的追究办法,上述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力地促进了我院信访工作的有序开展。

我们一是把好源头。即从立案、审查、受理、开庭、调解、判决、送达以及优质服务,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各环节,各方面入手,用相应有效的制度进行规范和约束,使所判决的案件经得起检验,尽可能减少因重实体,轻程序等原因形成的信访。同时,至关重要的是把好立案审查关,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的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受理但主要应先由政府有关部门解决的,或司法解释规定不宜受理的,以及因企业改制对政府行为不满已经形成集体上访的,村委会、村民组在职权范围内所行使的利益分配,维护了大多数群众利益极少数村民不服的等等,我们把住立案关,不予立案,并做好当事人思想工作,引导其通过其它途径解决问题,坚决避免乱诉乱立现象发生。避免立案后束缚住我们自己,造成信访案件;二是注重调解。首先是重视大调解,即加强与村委会、办事处、司法局、公安派出所等调处部门的沟通,加强联络,互通信息,共同做好民调工作,把大批民事纠纷化解在基层。其次是抓好我们诉讼过程中的调解,调解率达到70%以上,以调解的方式定纷止争。例如上半年我院有近10起普通交通肇事案均以调解方式结案,同时,我们还对个别贫困当事人进行帮扶工作,如贫困上访户陈三元,80高龄,儿女不孝,生活十分困难且年老多病,我院动员全体干警捐款4500元,为其购买了房屋。陈感受了温暖,表示彻底息诉息访。稳定息诉效果十分明显;三是加大督促力度。主要措施是信访案件一旦被登记造册,就紧紧盯住不放。立即明确主管领导和责任人,每周一例会上院长坐阵,跟踪问效,研究制定措施,督促落实,定期结案,这一制度受到区政法委很高的评价;四是宽严并举抓信访。宽,即对有序来访的群众在态度上要宽、要热情,要认真听取他们的诉求,并千方百计解决他们的问题。严,即对接待人员要求要严,对当事人要做到进门热情,走有答复,接待有记录,查时有档案。对无理缠访,越级闹访的坚决依法打击。如田石头无理上访一案。田从2019年开始上访,一访就是几年,先后到市中院、市人大、市政法委、省人大上访,该案经一审、二审及省、市人大调卷复查,均认定案件处理没有问题,且省院下访工作组复查后认为田属无理缠访,应予制止。在做了大量工作无效并先后三次从省人大信访接待处接回后,田仍上访不止。我院于今年四月份报区政法委同意,由公安局对田石头夫妇实施了行政治安拘留,现田不再以我院违法办案上访,已停访息诉。这也是平顶山市法院系统第一起对法院涉诉缠纺闹访个案,通过政法委协调,依法交由公安机关打击的案例。案例简报被市中院转发各基层法院交流和学习;五是加大执法力度,缓解执行难。今年以来,我院制定了加大执行力度,规范执法行为实施意见,并多次开展集中执行,处理了一批老大难案件。特别是对已经进入执行程序的信访案件,院长李光亲自过问,给执行局定任务,定措施,定时间,穷尽执行手段,限期结案。并多次听取汇报,接见当事人,监督快审快结。院长的关注和支持,使执行局全体执行人员开展执行工作的信心足了,胆子大了,工作局面随之打开。如今年7月,申请人樊辉来院要求执行其丈夫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费12万元,因肇事司机和车主双双被判刑,家庭无实际履行能力,此案执行非常困难,而樊辉多次找区主要领导哭闹,随时可能赴京上访,区政法委也多次督办,我院执行局同志利用各种关系,连续工作五个昼夜,苦口婆心说服车主亲属(个体煤矿矿主)筹款12万元给予兑付,终使这起按常规执行无法执结的疑难信访案件得以执结;六是加强与区委、政府的信访信息沟通,对重大信访案件或有集体上访苗头的案件,我们每周二在区联席会议例会上汇报,努力争得区委的支持,并由区涉诉信访工作组督办协调解决。区委对我院的信访工作给予了高度关注和支持。如五七集团破产改制一案,198名职工联名并聘请律师起诉破产清算组,要求支付三金。五七集团系几十年的老煤矿,且198名职工均为农民,无。

劳动合同。

没有档案缺乏证据案件一旦受理审理无据。在我院没有受理的情况下职工集体到区委、政府上访并多次选派代表到中院要求立案在中院立案庭的支持下我们及时向区委重要领导汇报案情区委召开了由区委书记、区长召集的专题联席会议进行研究并最终决定由区劳人局受理并裁决或协商处理消除了一起重大集体上访案件。实践证明突出工作重点多头并举上下联动。

今年以来,在处理涉诉信访工作中,我院涌现出了一批象执行局、民一庭、立案庭长刘国华,调解能手宋继宏等先进庭室和个人,他们为石龙区法院的信访工作付出了辛勤汗水,取得了喜人的成绩。他们在平凡工作中所体现出的无怨无悔、乐于奉献的精神,殚精竭虑,严谨务实,服从大局的工作作风;公正无私,严肃执法的工作态度感人至深。正是由于我们有一批这样的庭室和同志,石龙区法院才取得了今年稳定的信访形势。

我院涉诉信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如在制度建设方面与中院的要求和兄弟法院相比,还有许多不健全的地方,还有许多需要学习的东西。个别干警的责任意识还不强,新的涉诉信访案件还时有发生。处理疑难信访案件的办法还不多,需要进一步实践和探索等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努力予以克服。在初步形成的大信访格局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发扬求真务实,连续作战的作风,学习先进,总结经验,记取教训,把我院的涉诉信访工作做得更好、更有成效,使之不断迈上新台阶。

法院信访工作总结报告【第四篇】

一年来,全区上访总量为2947人次,其中进京1批1人次,到市421人次,本级接待2525人次,办理上级重要信访督办件7件,管委会和各部门领导包案处理重要疑难信访29件,受理群众电话上访105次,办理人民群众来信42件。对照目标考核要求,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地位不断提高。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4月17日,市委常委、开发区工委第一书记樊进军主持召开信访工作专题会议,区工委、管委会领导认真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对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研究,明确加强信访领导工作,进一步改善信访局工作条件,在全区范围内选调2-3人到信访局工作,从经费和其他方面都予以保证,做到要人有人,要钱有钱。要求组织部门对新提拔干部分批安排到信访局挂职锻炼3-4个月。

7月9日,区工委、管委会领导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我区“大接访”工作,并将17个重点疑难信访问题落实了领导包案;8月6日,开发区工委书记欧江平主持召开全区信访维稳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了下半年信访维稳工作。欧书记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对信访维稳工作要认清形势,强化责任,认真落实好7月3日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积极化解矛盾纠纷,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全区信访维稳工作必须实现“三个确保”、“七个严防”工作目标。由于工委、管委会领导高度重视,我区的信访维稳整体合力进一步增强。

(二)加强接访处访,形成长效机制。

今年以来,市委常委、区工委第一书记樊进军、区工委书记欧江平、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王雨田多次亲自接待上访群众,批示信访件,并对信访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副主任陈硕发对原康王乡粮店和供销社归属等问题在重要信访呈阅上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区工委副书记刘光明对西塘镇有关干部作风、三荷乡周继先恢复党籍等问题作出重要批示;区工委委员、纪委书记姜献平对康王乡干部违纪、三荷乡干部违规建房等问题落实了办理责任;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胥棉桃多次亲自到区、市接访,对重大信访问题积极组织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会,稳妥解决了白象方便面厂工伤纠纷、三荷乡车祸事故人道援助、三荷乡敬老院经济责任问题的调查落实、西塘镇王八安意外死亡困难救助等问题;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林敏伯对三个乡镇农田补偿到位等问题积极落实办理情况,督促办理结果。各乡镇、局室主要领导坚持对信访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带头包案,带头接访,妥善处理信访案件。现在,我区接访工作机制日趋完善,较好地完成了信访工作的各项任务,为维护我区的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积极开展“大接访”活动。

开发区成立了以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胥棉桃为组长的“大接访”工作小组,以加强对“大接访”工作的领导。信访工作总结4篇20信访工作总结4篇。7月10日—9月25日,开发区工委、管委会樊进军、欧江平、王雨田、胥棉桃、林敏伯、黄小年、谭国良等15位领导坚持每天按要求率相关部门负责人到信访局“零距离”接访群众,切实为上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7月14日,开发区工委第一书记樊进军接待了第一位群众--乌江机筛厂下岗职工骆志亮,在认真听取骆志亮的诉求后,樊书记真切的说:“老骆等同志的低保问题,请民政部门抓紧按政策落实”。从接访室出来,骆志亮高兴地向同伴转说樊书记的表态:“今天书记亲自接访,帮助我们解决了生活保障问题,压在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在大接访活动中,我区接访领导始终坚持认真倾听来访群众诉求,耐心细致的为来访群众答疑解惑。

针对群众在土地征用、企业改制、劳动社保、军队退伍人员、民政等方面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当场解决;应当解决,当场不能解决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向各责任单位交办,限期处理;对于缺乏事实依据、依法依规不能解决的,当场讲清道理,做好教育解释工作。通过大接访活动的开展,通海路管理处阳山、茶园两小区的水电改造、乌江机筛厂原退休老职工要求解决生活困难、部分退伍军人安置等问题按有关政策和规定得到了有效的答复。我区“大接访”活动共接待来访群群众1432人次,解决群众合理诉求57件,落实领导包案件15件,落实诉求问题责任单位21个,通过大接访活动的开展,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高。

二、突出重点解疑难,信访秩序不断好转。

今年以来,我们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国家《信访条例》和《湖南省信访条例》,切实落实中央和省、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精神,积极开展非正常访和重信重访的集中整治活动,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一是坚持做好劝返教育。我们先后劝阻进京上访人员112人次,劝返进京人员1人次,劝阻赴省上访人员213人次。进京赴省上访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二是坚持解决疑难问题。通过采取梳理排查、分析研究、定向建议、接访报告、会议交办、领导包案和督查、督办等形式和措施,对市交办的康王乡粮店和供销社归属、八字门19户宅基地分配、乡镇离任村支书的生活保障、退伍士兵安置等15个信访案件,正在积极督促办理;有效解决了原乌江机筛厂骆志亮等人的老有所养、康王乡王政荣渔场补偿经济纠纷、三荷乡廖文祥涉法信访案件经济补偿等8个重点疑难案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了丁景新菜地受损、欧阳佐清牛蛙养殖水淹补偿、水果市场收费纠纷、康王乡朱爱红地基分配、三个乡镇幼师的养老保险、西塘镇周正兵反映的村级财务、康王乡金山村车祸人道援助、康王乡采石场民工工资等问题;妥善解决了原岳阳县号称“十大癌症”信访问题之一的魏银桂、唐大鹏、王端珍等的计生并发症问题。

4月1日,三荷乡花园村村民廖文祥因涉嫌寻衅滋事一案被取保候审以后,一直在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和市直机关职能部门上访,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胥棉桃高度重视,牵头成立了廖文祥事件工作小组,胥主任亲自参与调查、并多次和信访局、白石岭公安分局、三荷乡政府等单位主要领导一起上门做耐心细致的工作。廖文祥被刑事拘留以及羁押132天,因法检所鉴定结论发生变化,重新认定廖文祥将他人打成轻微伤其行为不是犯罪行为,撤消了对廖文祥的一切刑事强制措施,考虑到廖文祥家庭特殊困难,对其一次性救济现金4万元。5月5日,康王、西塘、三荷三个乡镇的幼师代表15人到区上访,反映区教育文化局没有兑现原解聘承诺,为其购买养老保险问题一直没有落实,详细了解情况后,我们及时与区工委、管委会主要领导请示汇报,并积极和区劳动局、教育文化局等单位联系,通过做大量工作,9月15日,三个乡镇幼师的养老保险问题已经全部落实。其他问题,我们还通过情况通报、信访动态等形式对特护期和重要信访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收到很好的成效。

三是坚持依法依规处置问题。在工作中,我们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硬的原则,对群众合理的诉求,予以支持,积极想办法落实。对涉访违法行为,一是做到宣传教育到位;二是坚决制止;三是区分情况依法处置。1月9日,西塘镇高城村居民王八安帮同村居民黄生华建房时,后屋屋檐突然倒塌,致使王八安当场死亡,另外两名帮工重伤。下午2点,王八安妻子不满西塘镇政府协调意见,带领亲属10多人先到市上访,再到区信访局缠访,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胥棉桃亲自接访并提出三点协调意见,但王八安妻子等上访群众对协调处理不支持,对处理意见不服,在信访局大哭大闹,下跪求援,通过反复耐心细致地做思想工作,并对其进行劝诫,信访局局长邓旭红明确指出其行为已严重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再不听劝阻将依法进行处置,晚上十点钟上访群众离开信访局。对于其他重大信访问题,我们开展干部下访,深入基层和有关部门了解情况,采取现场办公、有理解决等方式,落实群众的合理诉求。四是坚持现场督办复杂问题。今年4月份、7月份、10月份,工委书记欧江平先后三次带领信访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重点督查、督办了三荷乡的计划生育并发症、敬老院经济责任纠纷;西塘镇的梅花鹿事件、敬老院捐资;金凤桥管理处的白石村群众利益分配、控建拆违;康王乡的羊角山地基分配、控建;通海路管理处的八字门19户宅基地、拆违等一批信访案件。现在,我区的信访行为得到了有效规范,信访秩序明显好转。

三、全方位健全制度,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我们把制度建设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坚决按制度办事,按政策处理问题,有效推动了信访工作的落实,提高了解决信访问题的工作效率。

一是积极完善应急调处机制。我们先后建立了应急联动、预测预报、应急响应、后期保障等一整套方案,形成了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作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调处机制。11月10日,康王乡金山村摩托车撞人致死事件发生后,我们迅速组织有信访、公安、司法、劳动、民政等部门人员组成的应急小组,把守责任位置,分头做好工作,密切关注动态,对问题积极协调,平息了事态。截止目前,我们已经启动应急联动5次,将每个事态的发展和影响控制在了最小范围。

二是切实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各级各部门按“五包”责任制要求,对重大信访问题由领导包案解决。3月21日,金凤桥管理处白石岭村群众集访反映砖桥组对征收土地利益分配不均,金凤桥管理处立即落实由工委委员、管理处书记刘衍义包案处理,并成立了3、21信访事件领导小组,将该信访事件限期解决好。今年以来,区工委、管委会领导和各乡镇、局室负责人共包案29件,所包案件到期办结率达到98%以上。

三是认真开展联合接访活动。信访局牵头组织,认真开展了联合接访活动。3月4日,花果山水果市场个体经营户八十多人到市集访,我们会同区经贸局、工商分局、区物价局、区地税局、公安分局等单位积极协调,对上访问题进行落实。3月17日,白象方便面厂60多人上访市政府,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胥棉桃、严若鹏迅速带领区信访、劳动、经贸、公安、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到现场劝返,并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协调会。胥主任指出: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厂方应向开发区主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反映情况,解决问题,要求白象方便面厂马上解散人员,由区安监局会同相关部门将此问题解决到位。目前,全区共联合接访19次,处理信访事项19起,较好地解决了一批比较复杂的信访问题。

四、着力抓好自身建设,信访作用进一步发挥。

我们高度重视信访局自身建设,积极开展“四个一”接访活动,即“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解渴、一番话语暖心”和干部下访活动,进一步强化信访工作职能。在组织上,加强了联席会议和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能;在基础工作上,切实抓好了基层信访工作“七有”建设,乡镇、管理处的信访办基本上做到了领导落实、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和工作落实。

三乡二处都配备了村(场)、居委会信访信息员,将信访工作触角延伸到了村组屋场;在队伍建设上,一是加强了信访干部的政策和业务学习;二是各级基层组织的信访人员得到巩固和加强,信访局新调入了2名人员,三个乡镇和一个管理处设立了信访办,明确了主任,这些组织措施,为信访工作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在经费和办公条件保障上,工委、管委会保证了信访工作的正常运转,并进一步改善了信访局办公条件;在信访作用的发挥上,一是强化了信访排查机制。

按照“发现得了、介入得早、控制得住、化解得好”的要求,要求各乡镇、管理处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制度,采取月排查和重大敏感期的排查,专项排查和个案排查相结合的办法,实行管理跟踪,对防范控制信访、主动化解问题于基层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我们在全区范围内组织了元旦、春节、全国“两会”、省“两会”、奥运火炬传递、湘商大会等重要时期和武广铁路、军队退役人员、残疾人、拆迁控违、土地征收等重要群体和事项上的矛盾纠纷排查33次,排查出各类重要矛盾纠纷214起,并及时进行了化解和稳控。二是强化了重要信访的交办机制。对全区受理的1413起信访事项,我们进行了转办、交办,对交办的信访事项,明确要求“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回复率达98%以上,真正做到了“事事有结果、件件有回音”,有力促进了信访事项的案结事了。三是强化了特殊时期的稳控机制。

在特护期,严格落实责任,实行领导包案,专人负责,积极做好思想稳定工作,对葛大善、卢四望等个别上访老户和重点人员,采取了“人盯人”等有力措施。利用思想疏导、有理解决等方式,着重解决集访、越级访、重复访问题,坚决把可能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稳控在当地,有力维护了特护期的安全稳定。四是实行量化考核机制。全区加大了对信访工作全方位的综合考核与考评,量化考核目标,考核结果每月公布。各乡镇、管理处和各部门对考核结果十分重视,各单位对职责范围的信访事件,坚持一次教育到位、一次处理到位、一次落实到位。

现在,群众有序上访意识明显提高,信访工作秩序明显好转。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清醒地看到到我区信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值得高度重视的问题:一是信访总量一直在高位运行;二是集体访和越级上访仍然居高不下;三是群众期望值过高,处理问题难度较大;四是乡镇、管理处财政实力差,处理信访问题经济手段不强;五是职能部门信访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按要求处理信访问题的职责有待加强。我们将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客观必然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为开发区实现“二次创业”目标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法院信访工作总结报告【第五篇】

涉诉信访,一般是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电传、互联网络、来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党委、人大的信访机构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由人民法院处理的活动。信访事项一般包括:不服各级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和调解;检举、投诉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不当和违法乱纪行为;咨询有关政策、法律和问题,寻求相关帮助;对相关司法问题提供各种建议、表达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涉诉信访往往是与具体诉讼案件相联系,针对人民法院审判和执行案件的行为或结果,要求人民法院启动司法程序、实施一定诉讼行为的人民群众的来信和来访。涉及案件的实体处理问题,也涉及诉讼程序、案件执行、办案效率、审判作风,以及法官的工作态度、方法和司法礼仪等问题。

一、当前涉诉信访的主要特点

1、信访总量居高不下,越级上访增幅较快。

2、信访老户痼疾不化,闹访、缠访和暴力上访呈上升趋势。一些上访户将缠诉作为讨价还价的筹码,为满足自己的过分要求,天天上访,到处上访;少数无理上访老户,为达非法目的,上访时大吵大闹,甚至以自残、自杀相威胁。更有甚者,采取暴力伤害他人,危及接访人员人身安全。

3、群体性诉讼来访增多,诉前信访工作压力增大。此类信访的矛盾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企业改制、房屋拆迁安置、企业破产、劳动保险、涉农纠纷等领域。

4、上级法院交办案件增多、交办力度不断加大。中央有关部门和上级法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辖”的原则,将一些越级上访的案件直接交基层法院办理。

二、涉诉信访产生的主要原因

1、社会转型过程中矛盾冲突加剧,各种利益关系此消彼长,各种价值观念交互碰撞,各种矛盾错综复杂,人民法院事实上处于各种社会矛盾的最前沿,作为基层法院,更是处于各种矛盾交织的风口浪尖之上,有效地化解社会矛盾,成了人民法院在社会转型时期所担负的一项十分重要职能。

2、信访人法律知识缺乏,法律意识不强。一些信访人员在与政府、单位、他人等发生纠纷后,来到法院后要求解决问题,又不想打官司,将应当由政府解决的矛盾推向法院,增加了法院诉前信访的压力;一些案件当事人不是通过正常的司法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是故意放弃上诉权利,想利用上访等非正常手段引起领导重视改变对自己的不利判决。

3、一些行政部门未能依法行政,或是行政程序违法,或是处理结果不公平,引起群众诉讼;有些案件难以通过诉讼程序解决,引起当事人的上访;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中,政府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能充分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工作方法简单,引发矛盾。行政机关申请法院执行后,矛盾转移到法院。

4、对个别上访人员一味迁就,上访人尝到了甜头后,不断提出非分要求,一旦不能得到满足,他们就变本加厉,到处上访、闹访、缠访。极少数上访户在要求得到满足后,还到处怂恿其他上访户,造成恶性循环。

三、涉诉信访对法院发展的消极影响

信访问题对法院发展的消极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审判工作、法官队伍、法院形象和司法指导思想上的影响。

1、对审判工作的影响。涉诉信访对审判工作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案件数量的影响。信访案件一是牵涉精力、耗费时间,影响结案数量。二是扩大支出。法院不想多收案、多办案。该立的不立,出现新的“告状难”。另一方面是对案件质量的影响。由于一些当事人长期信访,使得一些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再审、再再审等多道程序,案件结果改过来、改过去。由于有的当事人采用暴力威胁或冷暴力(自杀、喝药、跳楼等)要挟,迫使法官按其意志办案,造成为了解决信访问题,无限期拖延结案或判决照顾上访人,以不惜牺牲法律的公正性作为代价,直接影响了法院的审判质量。

2、对法官队伍的影响。涉诉信访对法官队伍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法官依法公正办案意识的影响、对法官队伍稳定性的影响。对法官依法公正办案意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一些法官,为了不产生信访案件,违规采取一些诉讼措施,虽然一时起到了维护信访人利益,不产生涉诉信访的效果,但很多时候却是以牺牲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或法律严肃性为代价的,有时还会造成双方上访。还有的情况下为了不产生信访,对一起简单的案件,不敢直接进行判决,长期地进行调解,使裁判结果的时效性大大缺失,司法的公正性也大打折扣。各单位特别是政法机关都惧怕上访,谈“访”色变。有些法官患上了“焦虑综合症”。基层法院领导和法官不少人常常夜里睡不好觉,总担心哪个当事人又去上访了。普遍存在较大的“心理压力”、“心理不平衡”、“心理疲劳”、“浮躁”、“压抑”、“焦虑”、“抑郁”。究其原因,除竞争、责任追究、一票否决、绩效考核评比、意外事件等工作与责任的双重压力外,还有现阶段复杂的社会现象压力,特别是颇具“中国特色”的信访压力。信访工作已成为考核干部 的重要标尺。无论哪一级法院的领导和法官,总担心因信访问题被点名、批评、免职、受处分。不得不高度重视信访。从接待立案之初就开始担心双方是否会上访,双方的性格是否偏执,是否通情达理,是否与大多数当事人一样。一旦发现当事人说话粗硬,看问题偏执,情绪易激动,就不敢接案,始终担心不照顾他让他满意,他会上访;如照顾他,处理偏颇有违法律。如果因法官态度、方法、执法过错等自身原因引发上访,被追究责任,领导和法官心理尚能接受。但对当事人无理上访,整天缠访不止,上级通报批评,追究责任不止,有理无理一样,基层法院领导和法官就会心理不平衡,无形中就增添了无穷的心理压力。有信访苗头迹象的案件,谁都不愿立、不愿管,互相推诿扯皮。无论上级如何要求,如何号召解决群众“告状难”、“立案难”。法官们则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不立的案不立,能不主办的案不主办,甚至连参加一下合议庭都不愿意或不敢多参加,生怕有上访或被追究责任。上述这些现象,使一些法官产生了对法律权威和严格依法公正办案信仰的危机。在对法官队伍稳定性的影响上,主要体现在由于法官特别是基层的法官,一方面要面对日益繁重的审判工作任务,另一方面还要时刻面对日益严峻的信访形势。本来做为法官只要对法律负责,公正高效地进行裁判即可,但由于信访形势的要求,使得他们不仅要对法律负责,还要对一些信访当事人负责,包息访、包稳控,敏感时期还得日夜看死盯牢,管吃、管住宾馆、管去旅游等。不然的话,一旦有人上访,就有可能被通报、被处分。堂堂的专政执法机关是党的“刀把子”,却只有被动地挨打、挨骂受气的份。在工作中必须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常常受诬陷、受诬告,自己的权益无从保护,何以有能力、有权威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理非法上访者得不到惩戒,诬告陷害法官的违法者受不到制裁,而公正执法者却要因违法者的违法行为和无理取闹的上访行为而受到批评处分,这将会形成一种什么样的混乱无序的局面!有的上访人公然声称:“案件你改不改,如果不改,我就进京上访。让你们花钱去接,还得挨批评受处分,吃不了兜着走!”肆无忌惮地对法官进行恫吓。这是制度的缺憾,这是法院的遗憾,更是法律的悲哀!繁重的工作任务和信访形势压力,再加上基层法官职业保障的不到位(如工资水平低、人身安全无保障、其他职业保障差等),使大批基层法官流失,直接影响了法官队伍的稳定性。

4、对司法指导思想的影响。对司法指导思想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公平正义、公正高效司法指导思想的影响。做为法院,就应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公正高效地裁判纠纷。可为了不产生信访案件,一些法官在裁判时,不是以法律的公正性和案件的时效性做为第一考虑,而是把是否产生信访作为处理案件的主要标准,出现了久调不决、久执不结等不良现象。

四、减少和化解涉诉信访的对策

1、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加强信访工作的责任意识。每一名审判人员都要树立大信访意识,充分认识到信访无小事,以高度的责任心处理好每一件案件,在提高质量的同时,注重化解社会矛盾,不能因法院的判决引起社会矛盾的激化,引起恶性信访案件的发生。

2、加强调解,注重疏导,做好判前判中判后的服判息诉工作。在过去突出庭前、庭中调解的基础上,开拓思路,走出案件审结法院工作就结束的误区,将调解工作延伸到判决后,着力做好判后息诉工作。对当事人不服判决的,详细询问对哪些问题不服,有何理由,再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工作,使他们明白法院判决的道理,或者通过沟通使他们接受判决,不再缠讼,最大程度地减少申诉、上访。

3、分工负责,责任落实,做好初信初访接待处理工作。对初访案件,法院各部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不得推诿、延误时机。对在办案件或者未经复查的已结案件,初次来信来访的,一律由原审判部门直接处理,在确定的时间内接待来访者或给来信者复函;全面推行原审承办人法律释明制度,凡裁判生效后一年内,当事人提出申诉的,由原审承办人负责法律释明工作,并要填写《释明情况反馈表》交立案庭。

4、构建科学、合理涉诉信访工作制度。一是建立申诉复查制度,在立案时建立申诉程序告知制度,复查中要强化公开性和公正性,推行公开听证制度和合议制度,每个驳回的案件都要有服判息诉工作记录。二是完善信访工作会办商办制度。加强与当地党委、人大、政府的联系,全面建立同党委、人大、政府等部门的会办、协办制度和定期联络制度,形成“法院管稳定,地方管稳控”的工作理念和工作机制。三是加强信息通报制度。将涉诉信访,特别是重大信访事件及时向上级法院和同级党委、政府、人大、政法委通报,取得他们的支持和指导。

5、保护合法上访,防范控制无理上访,打击惩处违法上访。对合法上访的,应当依法纠正。对于无理上访,应当加强教育说服和防范控制。对于违法上访的,不能一味迁就,应当依法打击惩处。

6、涉诉信访问题需要通过法院发展来解决。涉诉信访在对法院发展产生影响的同时,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也必将对涉诉信访问题产生影响,许多涉诉信访问题需要通过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来解决,需要在法院各项工作的不断发展中加以解决。涉诉信访中暴露的“审判不公、立案难、申诉难、纠错难、执行难、对法官监督不力、内部管理不严、乱收费”等问题也只有通过法院各项工作的发展,才能得到有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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