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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建材类采购合同 建材采购合同样例(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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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材类采购合同【第一篇】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乙方向甲方供应以下产品。

1、商品名称:

2、单价:

3、商品数量:

4、单品总额:

5、总金额:

二、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三、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在紧急情况下,先行电话通知并承诺在特定时间内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已提出书面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四、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六、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__________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3、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4、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__________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5、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七、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八、其它。

1、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_______天内,按__________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2、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3、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_______份。

甲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字):

签订地点: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建材类采购合同【第二篇】

采购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

1、 材料名称; 数量; 单价; 金额:

总价: 元人民币(小写) 总价: 元整(大写)

第二条、 交货地点:

第三条、 付款方式:

第四条、 材料质量:乙方所提供材料的质量必须要达到合同约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保质保量)

第五条、 验收方式:当材料运至施工现场时,由甲方负责人现场验收。如发现材料不合格,乙方应自费运出现场,并以尽可能快的速度重新提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所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时或材料运至施工现场,甲方验收人员发现材料有质量问题以及数量不实,甲方有权退货,乙方必须重新提供合格材料,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提供材料。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用量短缺、供料不足、从而导致甲方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违约及甲方损失赔偿的责任。

3)乙方必须安全规范运输。如发现任何意外事故,均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七条:合同执行: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提交法院解决处理。

本合同字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个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建材类采购合同【第三篇】

买方(甲方):

地址:

卖方(乙方):

地址。

经协商同意,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建材,双方达成一致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上表单价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价格(包括料费、运费及一切不可预见费用),此单价为固定单价,不调价,对此双方确认。如因数量变化则总价按单价予以相应调整。

第三条质量:

1、乙方须保证标的物是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且所有货物质量与颜色与封样的保持一致。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标的物应通过生产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及相应检测报告等。

3、乙方保证提供的标的物符合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且该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第四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1、乙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应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同时须有利于产品使用、仓储、物流。

2、凡因乙方对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或因乙方其它原因,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承担交货不能之违约责任。

3、包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不另计付。

第五条验收。

2、甲方有权拒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包括使用中发现的、工程质保期内出现系因本合同产品质量缺陷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退还货款,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验收、使用中发现已收产品不符合要求,则甲方有权取消未交付部分产品的合同履行。

4、即使验收期满或合同履行完毕,产品质量责任亦不能免除。

第六条结算付款。

1、结算数量按甲方收料单统计,以甲方实际收到的乙方合格产品数量为最终结算数量。

第七条交货规定。

第八条索赔。

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内样砖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向乙方提出索赔。

2、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a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1、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均应取得对方认可,否则应承担解除部分总值5%的违约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遵照该约定执行。若双方按第二条第一款供货,则甲方停止要求供货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确因不可抗力、工程停工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理由,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3、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5、乙方交货不能之违约:乙方应按乙方权责第1款承担相应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交货不能部分货物价款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因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包括甲方另行采购须发生的费用特别是差价损失,如高于违约金的,乙方仍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乙方在逾期7天后仍不能送交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的,视为重大违约,构成交货不能。

8、返货甲方工程结束剩余无破损瓷砖全部退回乙方。

9、超过所需数量的20%如乙方不能保证及时供货,乙方应赔偿甲方施工所有损失。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应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签署后,如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承担交货不能之违约责任,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a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b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弄虚作假,损害甲方的利益。

2、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合同载明地址为双方送达通知的有效地址,通知自发出之日起视为送达。

3、本合同任意条款修改或另行达成补充协议均须在修改处或协议上加盖双方公。

第十二条本合同共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

建材类采购合同【第四篇】

买方(甲方):

地址:

卖方(乙方):

地址。

经协商同意,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建材,双方达成一致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

甲方向乙方采购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总价等如表所列。上表单价指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的价格(包括料费、运费及一切不可预见费用),此单价为固定单价,不调价,对此双方确认。如因数量变化则总价按单价予以相应调整。

第三条质量:

1、乙方须保证标的物是生产厂商原造的,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且所有货物质量与颜色与封样的保持一致。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标的物应通过生产厂商的出厂检验,并提供质量合格证书及相应检测报告等。

3、乙方保证提供的标的物符合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且该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第四条产品包装规格及费用。

1、乙方交付的所有货物应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同时须有利于产品使用、仓储、物流。

2、凡因乙方对货物包装不善、标记不明、防护措施不当或在货物装箱前保管不良,或因乙方其它原因,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乙方应承担交货不能之违约责任。

3、包装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内,不另计付。

第五条验收。

2、甲方有权拒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对不符合约定的产品(包括使用中发现的、工程质保期内出现系因本合同产品质量缺陷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的)乙方应退还货款,损失由乙方承担。

3、如验收、使用中发现已收产品不符合要求,则甲方有权取消未交付部分产品的合同履行。

4、即使验收期满或合同履行完毕,产品质量责任亦不能免除。

第六条结算付款。

1、结算数量按甲方收料单统计,以甲方实际收到的乙方合格产品数量为最终结算数量。

第七条交货规定。

第八条索赔。

1、如果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等与合同内样砖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向乙方提出索赔。

2、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下列方式解决索赔事宜:a乙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1、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均应取得对方认可,否则应承担解除部分总值5%的违约金。合同另有约定的遵照该约定执行。若双方按第二条第一款供货,则甲方停止要求供货不承担任何责任。

2、甲方确因不可抗力、工程停工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理由,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3、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5、乙方交货不能之违约:乙方应按乙方权责第1款承担相应逾期违约金外,还应向甲方支付交货不能部分货物价款20%的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因此造成甲方其他损失,包括甲方另行采购须发生的费用特别是差价损失,如高于违约金的,乙方仍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7、乙方在逾期7天后仍不能送交符合合同约定的产品的,视为重大违约,构成交货不能。

8、返货甲方工程结束剩余无破损瓷砖全部退回乙方。

9、超过所需数量的20%如乙方不能保证及时供货,乙方应赔偿甲方施工所有损失。

第九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应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签署后,如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乙方承担交货不能之违约责任,而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a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b如果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定义如下:“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弄虚作假,损害甲方的利益。

2、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合同载明地址为双方送达通知的有效地址,通知自发出之日起视为送达。

3、本合同任意条款修改或另行达成补充协议均须在修改处或协议上加盖双方公。

第十二条本合同共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

签约时间:20xx年x月x日。

建材类采购合同【第五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发展原则,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建立起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特签订本合同,本合同为基本合同,仅对双方商定的基本条款进行约定,本合同从双方发生业务关系起至在双方保持业务期间,持续有效。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已经签订的相关合同、协议等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未涉及到的条款均以本合同为准,合同的变更、解释需要采取书面的形式,在双方的业务往来中,经双方共同确认之后,与本合同履行相关的协议、合同、传真、订单、图表、信函等可以作为本合同有效附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双方签署本开口合同后,乙方在合同有效内无条件接受甲方供需计划,参照供需计划安排生产,制定相应交付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100%按期交付。

供货计划的提出到交付过程相关规定详见《供货计划》。

由甲方按交付期提前提货。

详见双方另立的《质量保证协议》。

外委产品如需甲方提供模具、检具、夹具(以下统称“工装”)的,乙方需签订《外委产品的工装使用协议》,并到甲方工装、质量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详见附件。

外委产品中无需男方提供“工装”的,乙方不必签订此协议。

甲方提供的模具需由乙方支付保证金200万元。

属买卖制外委产品。

定义:属买卖制外委产品是指:

a、工装、原材料或半成品需由甲方提供,且乙方需到甲方处按指定价格购买材料或半成品,制造完毕后,由乙方按合同价销售给甲方的外委产品。

b、甲方仅提供工装,乙方负责生产制造(含原材料采购),制造完毕后,乙方按合同价销售给甲方的外委产品。

c、甲方因无工艺设备或技术,需长期外委但产品路线属于甲方的产品,如,杆件、厚板料冲压等产品。

外委产品的材料原则上由甲方提供,如属此规定的,其外委产品的原材料由乙方到甲方处购买。并承诺在甲方所购买的原材料必须用于生产甲方所外委的产品,不得挪作其他用。其原材料买卖价格按《外委产品价格合同》中核算的价格结算。乙方生产中产生的工艺废料原则上由乙方自行处理,其废料价格及价值由双方约定并在《外委产品价格合同》中抵扣生产成本,其抵扣额由甲乙双方根据《武钢外购废钢价格表》提供的废料季度价格为基准进行协商,然后按月结算。

外委产品的材料甲方规定由乙方自行采购的,其供货的产品的原材料由乙方按甲方提供的产品定义材料自行采购合格材料,生产中不得擅自更换材料,否则,需按ppap流程,重新提供文件。待文件确认后,方可更换。

材料付款由乙方支付后提货。

属非买卖制外委产品。

定义:属非买卖制外委产品是指:

a、甲方因设备或工装或物流等原因,临时提出的某工序进行外委,下一道工序仍需回到甲方继续加工的成品,如剪切;部分机加、冲压、焊接、粘接等工序的外委产品(特殊情况除外)。

甲方因设备或工装问题,临时提出的某一工序外委的冲焊半成品,其材料或半成品由甲方提供,乙方负责加工。乙方加工制造完毕后的成品直接返回到甲方指定地点。如有工序废料,则由乙方负责返回或按时价处理并抵扣其加工费用。

乙方必须合同有关规定(、条款)进行采购材料,如有违反,则甲方有权对乙方按材料价值部分的10倍进行罚款,直至取消供应商资格。

同一产品双方以《外委产品价格合同》形式确定价格且在约定有效其内作为结算价格,约定有效期内双方有变更要求的,再行谈判,重签《外委产品价格合同》,原价格合同自动失效。价格有效期内甲方若发现乙方的合同货物的价格高于国内市场价格或目标票价,或甲方应市场要求需下调配套件价格时,甲方可要求乙方且乙方有义务同步下降合同货物的价格。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合同货物的成本分析清单,以显示货物的成本构成,供甲方参考。乙方保证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价格是同期国内最低价,否则一经甲方发现,乙方除返还已供产品的'差价外,还应支付违约金(已供货价值的30%)。

“工装”由甲方提供,所有权在甲方。其运输费原则上由乙方负责。

劳务加工费用按甲、乙双方商定的产品价格结算(产品价格合同附后)。在此合同框架内,甲乙双方可以以加盖双方合同专用章的零件加工明细表来规定加工零件的品种、数量、价格等,零件加工明细表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加工费按月结算,乙方持甲方签收的产品入库验收单到甲方财务部按合同规定结算。发票必须在当月20日以前送甲方财务挂账。

甲方在入库验收手续办理完毕且乙方已提交相关发票之日起的第四个月上旬(105天)后付款。但如甲乙双方未签订供货合同,甲方有权不予支付货款。

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件、图纸及其他相关供货(价格、数量等)与质量信息有保密的义务。乙方按照甲方提供要求及技术资料、图纸所产品的配件,只能供甲方使用。乙方不能将配件或产品提供给其他任何第三方使用,乙方应以书面形式要求其职工及相关协作厂承担相应保密义务。

如有泄密情况发生,一经查实,甲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有权就乙方泄露造成的实际损失要求乙方赔偿,并可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甲方的公司标识经甲方授权只可用于供应给甲方的合同货物,合同解除后,授权自动失效,乙方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本条之上述任何条款,在双方合作期间及合作终止后5年内有效。

乙方应按照甲方建议及要求,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作为全面履行的一部分,质量保证体系包括使用可行的质量控制、检测手段和记录,以保证为甲方人急偎亲匠产品是合格的,甲方此进行检查考核。对于检查与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乙方的供货,直至乙方完全整改,达到甲方的要求为止;若整改连续2次不达标,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而无需对乙方的经济损失做出任何赔偿。

乙方提供产品、服务、活动应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及甲方制定的环境方针,本着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思想,努力使用环境得以改善。对已通过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的供应商,甲方将予以优先考虑,甲方有权不定期的对乙方的环境进行现场评价。

甲方在经营困难时,可与乙方随时解除合同。

乙方在每批供货产品的不合格率达到当批供货量的1%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无特殊原因不能按照订单供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实际价格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

若甲方要解除合同,应在解除合同前壹个月书面通知乙方,经协商同意后,以书面形式解除合同,乙方应归还甲方的技术信息资料及其他财产。

乙方未通过甲方组织的年度供应商体系审核(参照ts16949:20xx)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同意:甲方经提前三日通知乙方之后,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而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乙方从事不正当交易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如乙方违反有关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甲方有权变更或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乙方同意:乙方不得为供货份额、价格、结算等事项对甲方有关工作人员请客、送社或暗中给予回扣、佣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它形式的好处,否则不论数额大小,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为按乙方当年已供货额(含当年已结算及未结算部分)的10-30%。对于此项违约金,甲方可以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供需合同供货,如因此造成甲方工厂的停产或欠产,应承担全面赔偿责任。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合同的,应承担全面赔偿责任。

如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当时有效的中国人民银行的延期付款规定赔偿乙方损失。

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之有关的争议均应由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解决的,应当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工作人员以甲方名义与乙方签订合同时,除非甲方书面进行有关的授权并在合同上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单位公章,否则这些合同对甲方无任何约束力。乙方由此发生的损失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据此向甲方索赔。对于本协议项下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任何一项违约金,甲方均可在应付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乙方若出现不能按本倾情供需合同和口头要货要求正常交货;或者出现设备、工装、质量事故及其他原因造成本公司产品停产时,必须及时将《外委单位重要信息报告单》以传真形式发到甲方,因信息延误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另外,甲方每季度对乙方的交付、供货产品质量等业绩进行综合评分,并根据乙方评分业绩情况,甲方每季度或半年对乙方供货额进行调整。

乙方供货后,乙方同意将正常供货3个月货款作为履约保证金。当乙方货款不足以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时,不足部分用履约保证金进行充抵。履约保证金不足时,从后续货款中优先补足。本合同因任何原因终止或解除时,履约保证金将用于支付乙方因质量问题或其他任何原因而应承担的违约或赔偿责任。对于履约保证金的剩余部分,甲方将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18个月后退还乙方。

本合同为年度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有效,有效期为当年度1月1日是起至12月31日止。

附件一:

附件二:

附件三:外委产品。

的工装使用协议。

附件四:技术协议。

附件五:外委产品价格合同。

甲方:有限公司乙方:有限公司。

法定委托人:法定委托人:

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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