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贵单位予以配合的函集聚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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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贵单位予以配合的函【第一篇】
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
为深入贯彻《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提升黄浦江、苏州河沿岸地区规划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沪府〔2019〕6号)文件精神,落实市委、市府提出的“2020年苏州河沿岸全面贯通及品质提升”工作要求,我区已启动苏州河两岸贯通工程。根据工程方案,拟采用陆域架空栈道形式连通长寿路桥以北区域,该工程涉及到贵司下属两单位,分别坐落于长安路1088号的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恒丰路610号的上海电气轻工资产管理公司(华丰搪瓷厂旧址),该工程需在贵司两单位内实施栈道建设,项目完成后土地权属及性质不变。
苏州河两岸贯通工程时间非常紧迫,2020年需完成项目建设,特此致函贵公司,请贵公司予以大力支持,积极配合项目建设,我委将会同项目建设单位与贵司保持密切沟通。
特此函告,请予支持为盼。
请贵单位予以配合的函【第二篇】
阿克苏地区油管办:
贵办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征求意见函收悉。我们深深感到:油管办的同志们,尤其是由于工作关系接触较多的贵办领导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和依法行政方面有许多值得我们学习借鉴的地方。多年来,我们双方在土地征用、环境治理、油地共建等方面密切合作,我们体会到贵办的领导和同志们对待工作是高度负责的,工作效率是高的,服务意识是强的。
阿克苏地区油管办的职责之一是和塔河油田建立联系、指导油区工作,多年的密切合作以及和谐友好的关系是我们的优势所在。希望贵办能够继续发挥优势,拓宽交流渠道,加强双方合作,共同为阿克苏地区的经济建设服好务,为新疆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关于请求政府帮助解决滨湖五星级大酒店项目用地及拆迁等问题的报告
毕节市人民政府:我公司即将开发建设的“滨湖五星级大酒店项目”系毕节市招商引资项目,我公司于2020年xx月xx日与毕节市人民政府签订《滨湖大酒店项目投资意向书》,建设地点在碧阳湖畔,项目占地三十六亩,建设工期为18个月。本项目预计在20xx年贵州省旅发大会召开前投入使用,建设工期十分紧张。
目前该项目用地尚处于生地阶段,征地、拆迁工作都尚未开展,若此,恐不能如期投入使用,为加快建设进度,尽早让项目投入使用,提升城市品位。特向毕节市人民政府请求帮助解决以下问题:
1、请求政府协调国土、规划等相关部门将该块土地作为临时用地让我公司先期开始动工建设,待日后我公司在按照正常的招拍挂程序取得土地使用权。
2、请求政府协调相关部门立即开展拆迁工作,拆迁结束后,我公司立即组织施工单位进场开始平整土地,开始项目建设工作。我公司已做好人员及资金的充分准备,盼请市政府帮助我们解决协调好以上问题,尽快的促进项目早日动工。以上妥否请批示
请贵单位予以配合的函【第三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各相关单位和人员: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环评文件编制事中事后监管和审批业务指导,我部组织开展了2020年第一季度环评文件常态化复核工作,共涉及24个省(区、市)各级审批部门审批的101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现将复核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函告如下:
经复核发现,8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遗漏评价因子、降低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缩小环境影响评价范围、污染源源强核算方法或结果错误、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因子不符合相关规定、环境要素现状调查与评价内容不全、环境风险预测与评价内容不全、所提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不符合相关规定等质量问题。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十条至第三十二条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第七条、第二十条相关规定,对7家环评文件编制单位以及9名编制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和失信记分,失信记分情况记入其诚信档案;对8家建设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对2家技术评估单位以及8个审批部门予以通报。具体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情况详见附件。相关单位和人员对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上述环评文件审批部门应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质量,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的监督指导;相关生态环境部门应当针对复核发现的问题,加强后续监管,督促建设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产生重大影响。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xx年
请贵单位予以配合的函【第四篇】
尊敬的xx村村委:
您好!请您转告贵村:xx村16号
交通银行信用卡持卡人:xx(身份证号:370406xxxxxxxxxxxx)处理信用卡欠款。
持卡人于20xx年x月x日在xx工作,办理交通银行信用卡一张(信用卡卡号:6222xxxxxxxxx),20xx年x月x日逾期未还,截止到20xx年x月x日,已有累计欠款:元(每日计息),已还款金额:5500元,其余欠款至今仍未完全处理。
持卡人在信用卡逾期欠款期间,手机、固定电话、邮寄地址等预留信息全部变更,并未向银行报备,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已经涉嫌到信用卡恶意透支诈骗,最高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二万以上二十万以下罚金。因考虑持卡人年纪较小,银行给予宽容处理,现在希望能于持卡人或其家人进行协商,全额处理欠款。因此,烦请村委予以转告xx(身份证号:370406xxxxxxxxxxx)或家人。
如一再逃避催收,银行将报公安部门经侦大队备案,采取强硬措施!如有疑问,可来电咨询:xxxx-876xxxxx。谢谢!
祝您身体健康,步步高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