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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总结范文【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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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第一篇】

今年上半年,我们积极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服务意识、统筹开展监督抽查、风险监测、事中事后监管和各类专项整治,坚决守住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取得较好成效。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起草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

按照省局工作要求,起草2021年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开展坚守安全底线、锐意改革创新、推进监管一体化、加强党的建设等四项工作。

(二)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

一是制定2021年度全市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和市级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计划,将日用及纺织品等8大类52个品种列入市级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安排699个批次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其中监督抽查674个批次、风险监测25个批次)。目前,已抽查280批次产品,其中生产领域96批次、流通领域184批次,出具报告178批次,7批次不合格,合格率为96%。二是完成4家国抽、1家省抽不合格企业后处理现场审查,向市抽不合格产品所属县区(园区)市场监管部门推送不合格信息8条。向综合执法支队移送不合格案件线索8件。三是组织开展定配眼镜、食品相关产品和车用汽油三类产品质量省级联动监督抽查工作。目前,20批次定配眼镜和20批次车用汽油检测结果均合格,20批次食品相关产品有3批次不合格。四是配合开展国家、省级监督抽查。陪同完成3组岩棉板产品国家监督抽查和8组电缆桥架、钢筋、铝型材等产品省级产品质量调研工作。五是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监测站试点工作,建立5个风险信息监测站,对相关产业强化风险管控。

(三)开展工业产品事中事后监管。

印发《马鞍山市市场监管局2021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计划》,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实施分类分级监管。目前全市共有7个品种89家许可证企业,其中食品相关产品企业47家,危化品及其包装物企业22家,水泥企业9家,建筑用钢筋企业4家,化肥企业4家,电线电缆企业3家。按照《安徽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已将上述企业分为AA类1家、A类2家、B类82家、C类4家。所有企业已提交2020年自查报告,上半年完成对2家企业监督检查。

(四)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整治。

1、开展非医用口罩等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专项整治提升行动“回头看”,全面掌握非医用口罩、熔喷布等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状况,将一次性非医用口罩产品列入2021年市、县两级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产品目录,对市抽2家不合格非医用口罩生产企业,上门开展帮扶指导,助力质量提升。

2、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和车载罐体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按照市市场监管系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继续组织对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危险化学品车载罐体生产企业是否持续保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进行排查。目前正在对和县、慈湖高新区等危化品集中区生产企业产品开展梳理,严厉查处无证生产许可产品的违法行为。

3、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安全守护行动。一是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专项整治。上半年,共检查158家经销企业,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10次,发现13家企业涉嫌销售“三无”商品,全部下架涉事商品。二是开展磁力珠等儿童玩具专项检查。5月份,共出动执法人员313人次,排查学校周边、玩具批发市场的经营主体294家,发现问题企业6家,下架磁力珠商品12件、“三无”和安全隐患儿童玩具46件(套)。发放宣传手册3000余册,组织专家走进校园开展讲座1次。三是组织开展校园纺织品抽查。对全市大、中、小学及职业学校、幼儿园共计69家教育机构采购的军训服、校服、大学生公寓床上用品、幼儿园园服及床品四大类纺织品进行抽查检测,截止目前,共抽检104组校园纺织品,不合格2组,合格率%。四是启动学生用纤维制品公证检验和质量溯源工作。按照2020年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学生用纤维制品管理实施办法》,积极推进学生用纤维制品公证检验。在4所学校试点开展学生用纤维制品质量溯源。学生用纤维制品质量溯源机制的建立,将从根本上保障学生用纤维制品质量安全。

4、开展预拌混凝土专项整治行动。与市住建部门联合发文,对全市28家预拌混凝土产品生产企业开展了现场检查,对照《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检查表》,仔细检查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情况、原材料和产品质量与控制情况及企业规范经营情况等32项内容。抽查27家企业27组产品,1家坍落度指标不合格,已转交县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后处理。

5、开展液化石油气等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液化石油气生产企业、充桩单位、销售企业进行检查和抽查,抽查22个批次送检,2个批次不合格;在城乡结合部抽查10个批次液化石油气调压阀、10个批次燃气用具连接用软管,检验结果待出。

6、开展环保类重点产品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生产且对外销售产品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排查全市11家许可证企业,对4家符合本次检查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存在问题企业已交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落实整改。

7、开展查处打击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生产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5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160余人次,排查市场主体283个,包含婚庆公司、KTV、大型餐饮店(含婚庆服务)经营单位20余户,未发现生产、销售冷光烟花和“钢丝棉烟花”的行为。

(五)落实市场监管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牵头工作。

成立了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本系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和单位责任。按照清单要求,我们加大成品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度,对长江马鞍山段4座加油站做到全覆盖检查,加大对边远地区和民营加油站的监督检查力度,抽查40个批次成品油送检全部合格。牵头开展“严、重、促”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大起底”“回头看”工作,向市环委办报送责任清单。

(六)探索产品质量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借鉴长三角地区先进经验,结合具体情况,对全市工业产品许可证企业、3C产品生产企业等开展分级分类分色监管试点工作。目前已制定试点监管工作草案,正在研究制定两个通则,下一步将按时间节点全力推进此项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经费保障不足。随着监督抽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范围不断扩大,抽查经费保障相对不足,抽查覆盖率和频次较低,产品质量监管有漏点、盲点,存在安全隐患,部分专项整治行动和临时性整治任务没有经费支撑。

(二)监管人员力量不足。截止目前,我们正在承担的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达到21个品种,有22项工作要上报总结和报表,牵头本系统消防安全、生态环境整治、大气污染等,涉及工作种类繁杂、点多面广、任务繁重,监管人员力量尚不能满足新形势、新任务的监管需求。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全力做好市级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继续完成市级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工作,做好国抽、省抽、市抽不合格企业后处理工作。充分发挥风险监测站的积极作用,完善风险监测工作,对风险隐患发出预警。

(二)全面推进各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

继续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电线电缆、棉花等纤维制品、消防产品、化肥、水泥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对生产经销企业全覆盖检查,加大生产流通领域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和执法检查力度,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三)开展2021年落后产能退出工作。重点打击违法生产地条钢行为。做好我局包保含山县、和县落后产能退出督察工作。

(四)开展产品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活动。对全市近5年来国家和地方监督抽查不合格生产企业开展质量帮扶。

(五)部署开展非医用口罩“助企护民保安康”行动和儿童老年用品“护苗助老”关爱行动。

(六)继续开展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工作。在前期分类监管工作基础上,对《通则》广泛征求县区市场监管部门和相关技术机构意见建议。出台地方标准,改造我局网格化监管平台,深入开展分类分级分色监管,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成效。

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第二篇】

为保障肉食品质量安全,让全县人民吃上“放心肉”、“安全肉”,根据县委、县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我中心周密安排、认真部署全县肉食品质量安全工作,经过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我中心肉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县肉食品质量安全工作基本情况

(一)领导重视,组织严密,措施得力。为确保完成肉食品质量安全目标任务,中心领导给予了高度重视,我中心成立了以中心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肉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并将此项工作全面纳入了今年重点工作来抓,建立了严格的肉食品质量安全和兽药市场制度。为强化任务落实,我中心从“两节”开始对全县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屠宰点、肉市场开展了执法检查,通过检查,有效推动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贯彻和落实。

(二)创新形式,深入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为确保执法效果,我中心及各基层畜牧兽医部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利用电视、发放资料信息等渠道,广泛宣传开展肉食品质量安全的作用和意义。采取了多种形式进行了宣传:一是结合大力开展执法宣传活动,共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500余份,肉食品安全普及知识资料1500多册,培训相关人员2000人次。二是结合县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广播上线活动,积极宣传肉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的重要意义以及畜牧部门的主要职责,听众人数达上万人,充分给广大市民以知晓权和参与权。

(三)强化监督执法,全面保障肉食品质量安全。按照我中心《肉食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全中心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财力,重点狠抓了五个方面的专项检查和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是大力开展春季动物防疫专项检查。动物防疫事关肉食品质量安全。为确保防疫效果,在今年的春季动物防疫期间,加大了动物防疫督办检查的力度,对各乡镇防疫情况实施了专项检查验收。重点检查了26个畜禽养殖场和6个养殖小区的动物强制免疫任务落实情况,二是加大屠宰厂和肉食品市场专项监督检查。自专项整治以来,我中心执法大队派专人每天对其进行检查,并做好了检查记录。三是强化动物检疫专项执法检查。在专项整治期间,进一步加强对全县畜禽产地、肉食品运输环节、定点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等范围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执法工作。

1、狠抓产地检疫工作。以存栏检疫为重点,凡没有免疫耳标和免疫证的一律不准出栏,将动物疫病消灭在产地源头。

2、狠抓动物流通环节的运输检疫工作。以监督检验,规范出证为重点,严防动物疫病的传入或输出。

3、狠抓终端环节的市场检疫监督。派3名检疫员24小时值班,住场检疫。以查章验证,杜绝病害肉品上市为重点,严把市场准入关,严把复检监督关,对未实行定点屠宰检疫的畜禽及产品严格实施补检,对不合格肉品全部强制进行了无害化处理,为消费者把好了最后一关,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肉”。在此期间,全县共检疫生猪1500头,其中屠宰检疫1100头,检出不合格猪2头,不合格猪肉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宰前检疫畜禽的持证率和耳标佩戴率为100%;查处违法案件0起。

三、狠抓了“瘦肉精”排查工作

一是成立了“瘦肉精”排查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组长,中心副主任韩保国任副组长,县动物卫生监督所、畜牧兽医综合执法大队班子成员为成员,责成执法大队负责监管工作;二是制订了《瘦肉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细则》,明确了整治目标、整治内容、整治重点,将责任细化到部门和生产者及经营者;三是组织执法和技术人员,对全县规模养殖户和畜禽饲料经营门市开展排查登记工作,共排查了2家饲料兽药经营单位,15个规模养殖场,268个散养户,一个定点屠宰场,并建立监管档案,便于以后监管,同时在农村散发了2000余份预防“瘦肉精”危害的告知书,要求有45个一定规模的经营户、养殖户都向社会作出了不添加、不使用、不经销“瘦肉精”的公开承诺;同时要求养殖场(户)做好用药、用料记录,保证科学用药、用料安全生产。

四、存在的安全隐患

5个多月以来,我中心共出动执法人员1000多人次,对我县的41个规模养殖场,268个散养户,1个定点屠宰场,6个养殖小区依法进行检查,发放相关宣传资料1500余份,肉食品安全普及知识资料1500多册,培训相关人员2000人次,确保了我县肉食品安全,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可喜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安全隐患:一是群众对肉食品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存在差异,各乡镇工作开展不平衡;二是我县范围内目前还没有一家通过有关部门认证的肉食品质量检验检测机构,现有的肉食品检测能力还无法充分满足监管需要;三是生猪定点屠宰场位于城市上游且不合格肉食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不够完善,给动物防疫和肉食品安全带来威胁;四是兽医实验室缺乏工作经费,不能及时购买动物重大疫病检测试剂,影响动物疫病的检测速度和诊断准确度;五是综合执法能力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执法工作经费保障,执法设施设备完善,大案要案的查处等方面需要加大投入力度,完善措施和手段。

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第三篇】

今年以来,紧紧围绕市局年度产品质量监督工作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产品质量动态监督管体系,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持“查、治、管、扶、建”多管齐下,不断推进质量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开展工作企业普查工作。为全面掌握本地工业企业数量质量状况,建立健全工作企业质量档案,切实做好源头抓质量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局对全县工为企业开展了普查建档登记,在排查登记中,我局采用与企业质量管理负责人座谈等方式详细了解企业的经济类型、企业规模等企业基本情况,并细致统计了企业生产许可证、3C认证和质量环保安全体系认证等信息,同时认真调查了企业的产品执行标准、生产状况、主要原材料标准执行、产品出厂检验、主要原料进厂把关能力等关系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产品合格生产的重点情况。从排查中发现,生产企业都建立了原材料进厂检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成品出厂检验,产品质量追溯和售后服务制度,对不完善的,我局进行指导,尽快完善了各项制度。此次摸排,共排查工业企业家,其中眼镜加工企业家、人造板生产企业家、服装生产企业家、冶炼铅业家、水泥生产企业家、纸业家、化工家、机械家

安全套、湿巾、家具、油漆、装饰扣板、洗衣粉生产企业各1家。共与家企业签订了《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二、认真开展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整顿活动。为着力解决重点消费品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质量安全水平,我局从4月份开始,在全县范围内认真开展了重点消费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成立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行明确了分工。我局制定工作措施的基础上,按照方案,突出重点,严格监管,相继组织开展了四项检查,即开展对生产企业大检查、对重点产品大检查、对重点地区大检查、对自身监管大检查。在对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时,重点检查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具备生产必备条件,质量保证体系是否保持有效运行,是否严格实施原材料进厂把关、生产过程关键点控制和产品出厂检验,并健全和完善企业电子档案,做到动态掌握实际情况;对重点产品检查时,突出重点产品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性能指标检验,加强对行业“潜规则”问题的调查,收集重点消费品安全隐患信息,及时开展风险监测;对重点地区检查时,注重摸清生产集中、企业数量较多、质量安全隐患较大的生产加工区内企业的情况,坚持打击和帮扶相结合,支持优秀企业发展,起到行业示范带头作用,加强对守法经营的小型企业的帮扶,促进其合法经营、实现质量提升;对自身监管工作检查时,认真查找自身监管与执法

工作中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合理、工作不到位、能力不适应的地方,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完善巡查制度和措施,提高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风险监测的信息收集、情况报告、监测和问题处置等工作制度化。为确保整治效果,根除质量安全隐患,在整治中坚持做到“四个必须”即发现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必须责令停产;整改未达到要求的,必须吊销生产许可证;对违法企业和责任人,必须按规定处罚;对涉嫌犯罪人员,必须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三、认真开展化工产品生产企业督查活动。为积极配合食品添加剂整治工作,按照市局《关于开展化工产品生产企业督查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我局立即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相关化工产品生产企业的督查活动,

一、认真排查,健全档案。在以往建立的企业质量档案的基础上,我局按照辖区企业监管责任制的分工,各辖区执法队及时对本辖区食品生产企业添加剂进货渠道进行调查了解,进一步对辖区内相关化工产品生产企业开展摸底排查,摸清企业数量,对照《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逐单位核查有无名单中的产品品种,以及生产、销售、使用等基本情况,进一步完善了企业档案。

二、强化监管,规范行为。经排查,我县辖区内符合《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中规定的产品生产企业共两家:一家是安徽省福泰精细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准备投产的产品是甲醛和甲缩醛,该企业目前尚未正式投产,正在做环境和安全评估。另一家是安徽银丰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是天然薄荷脑,产品一小部分销往上海化工产品经销部,大部分出口东南亚。为加强对化工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监督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我局监督生产企业在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要求企业建立销售台账,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禁向食品生产单位销售。三,落实企业责任,注重监管实效。我局在督促化工生产企业承诺不生产和不向食品生产企业销售本企业的产品的同时,分别与化工生产企业签订了责任书,责任书的主要内容包括限期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不向食品生产企业销售本企业的产品和建立实名购销制度等。同时,我局还加大了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进行检查,加大了对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以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重点部位的经常性排查,确保及时发现、彻底清剿违法制造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

四、认真开展产品定期检验和监督抽查工作。产品质量检定检验和监督抽查工作是掌握企业产品质量状况的重要手段,也是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基础和核心,因此,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上半年,全面完成了市局下达的定检和监督抽查工作任务,共抽检各类样品组,其中合格组,合

格率为%。同时,我局还加大了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整改督查力度,对定期检验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除依法予以处罚外,重点做好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整改督查的力度,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帮助和指导企业做好原因分析和整改。

五、下半年工作思路。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对产品质量监督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重点做以下几个方面

(一)继续完善动态监管体系,完善组织网络建设,发挥质量监督、行政执法、检验检测的整体优势,形成各尽其职、相互配合、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消除监管死角和盲区。

(二)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保证责任,切实建立质量诚信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质量安全岗位责任制。

(三)加大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非法生产行为;严格准入许可,严格监督检验,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督促企业进行整改,同时,要帮助企业强化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强化内部质量管理,切实提高产品质量水平。

市场监管局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总结【第四篇】

一、整合职能努力提升服务发展的效果

一是全面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举措。实现“最多跑一次”的事项有101项,实现比例为%。有91项进驻区行政审批中心,进驻率达%。96个事项开通了在线办理,实现率达所有事项的%。截至目前,我局共办理“最多跑一次”业务万件。二是精准对接助力小微企业。搭建“政企互惠通”平台,达成银企对接合作意向44项,企业意向金额亿元,银行发放贷款6千万余元。评选出十家“莲都区小微企业成长之星”。三是主体增量持续提升。全区共有各类在册市场主体41285家,新增8589家,同比增长%,其中企业800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845家,个体32431家,市场主体的总量及增量均居全市首位。

二、紧抓契机进一步夯实食药安全监管的基础

积极推进省食品安全区创建工作,超额20%完成定量抽检任务。超额81%完成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任务。农(林、水)产品标准化实施率均超60%基础标准。食品小作坊备案登记100%,持证小餐饮量化等级公示率达到%,均超额完成创建任务;餐饮行业实现大提升,建成“示范店”500家、“阳光厨房”80家、提升小餐饮1233家。全区学校食堂持证率、AB等级、“阳光食堂”、统一配送率、品牌超市比例等安全链条持续完善。组织开展排雷“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等各类专项行动,共立案128件,刑事立案6件。其中,口水油、伪劣白兰地酒案被列为公安部20__年打假“利剑”行动督办案件。实施食安金融联合惩戒机制,累计向市人行报送不良信息111条。实施食品安全“红黑榜”制度,公布食品安全信用“红榜”单位29家。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培训从业人员万余人次,推行食品安全责任险、搭建“放心食用油”采购平台等。在基层建立28个科普宣传站,在企业建立5个科普宣传基地,在天宁小学筹建科普宣传基地。

三、统筹兼顾不断增强科学监管的效能

立案查处各类案件共285件,办结276件(移送公安7件),罚没款共万元。全区有效商标数7162只,同比增幅2%。目前共有驰名商标3件,省著名商标22件,市著名商标29件。

四、敢于担当持续强化服务民生的作为

一是开展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今年共改造15家市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放心农贸市场超额33%完成创建任务,全区已累计建设10家放心农贸市场,占比正式市场%,城区农贸市场溯源系统安装覆盖率100%。全区18个市场中有17个建成快检室(其中包含6个非正式市场),建成率%,均免费开放。二是开展“放心消费在莲都”工作。指导申报放心商店31家、放心网店20家、放心餐饮单位58家,完成既定任务的118%。受理了举报件726,投诉件91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近400万元。三是提升维权组织社会公信力。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活动、消费教育进大专院校活动、消费教育进社区活动等系列活动,共通过市级媒体发布微信购物、预付卡消费等各类消费案例、消费提示10篇。

20__年工作思路

一、坚持以突出政府工作为核心,在民生服务方面实现新的贡献。

一是争取创成浙江省食品安全区创建工作。全力推进“二十个创建行动计划”和“二十个创建重点攻坚项目”,积极开展创建工作示范点评比,大力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创新试点;开展多部门联合集中整治和打击、新一轮食品安全百日行动、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价,深入推进“四个规范化”建设。加大农村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力度,按照“七有八强化”的乡镇(街道)食安办和“十有”的村居(社区)食品安全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的标准,增加农村食品安全知识供给,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健全食品安全新闻发布制度,适时举办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推进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将网络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纳入联合惩戒,加大平台数据对接力度,加强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建立食品领域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

二是扎实推进为民惠民实事工程。推进城区农贸市场质量追溯及快速检测“双体系”建设;完成放心农贸市场、“阳光厨房”等建设任务;推进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新三年计划,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深化学校食品安全组织管理等8个方面规范化建设,推动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提档升级,按时保质完成年度各项指标任务;探索建立莲都区农贸市场专业管理团队——丽水市莲都区菜篮子管理有限公司;积极探索开展网上网下融合发展的示范市场建设,规范城区“杀白”家禽产品进入交易市场。

三是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的工作举措。继续优化办事流程,简化手续,提高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减少办事群众的等候时间,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实现主体增量持续提升。根据“个转企”企业优惠政策,继续推进“个转企”各项服务措施。

四是继续开展“小微企业三年成长计划”,探索“宽进严出”的诚信监管体系。扶持优秀小微企业申报省、市级信用管理示范企业,从制度、考核、部门联动等方面进一步推进“主体壮大“工程,有效减少准入壁垒,着力实现无痛苦准入。

二、坚持以深化业务工作为基础,在行业规范方面寻求新的突破。

一是强化打击各类违法行为。拓宽查办手段,做好事关民生领域、社会关注度高的侵犯知识产权、违法广告、虚假宣传、违法金融和非法传销等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推进食品生产企业风险等级评价和抽检监测工作,继续开展地产食品533安全保障行动。制定完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制度,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准入制度。强化畜禽产品入市监管,严厉打击未经检验检疫上市等违法行为。通过“执法监管+互联网+第三方”监管体系,全面推行餐饮痕迹化监管,完善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状况自查、量化分级自评、责任约谈等制度。继续开展网络订餐“净网行动”。实施旅游景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提升工程。加强大型以上养老机构食堂、农家乐等食品安全保障。深化食品摊贩治理,改变脏乱差的现状。加强餐厨废弃物规范化收运管理。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监管及标准宣贯。

三是继续抓好药械安全风险防控。通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信用体系建设,树立标杆引领示范等措施推进、深化全区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药械风险管理,抓好日常监管各项工作和各项专项整治。

四是继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继续开展放心示范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商店、放心网店、放心餐饮的申报及创建工作,继续优化放心民宿、放心市场和放心景区的消费环境;开展“百千万”化妆品放心消费行动,开展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综合治理。加大消费维权工作,通过进一步扩大社会维权体系、强化消费维权力量等,有效提升消费纠纷的解决率。

五是加大合同监管、商标管理、广告监管力度。开展省AAA、AA、A级“守合同重信用”申报和评选工作,继续做好格式条款备案监管等工作强化合同监管职能;加大注册商标的培育力度,推进商标质押工作;加大对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等重点违法广告以及新媒体广告的查处力度,突出对互联网领域、食品广告、虚假广告的整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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