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房地产合同 房地产合同纠纷案例(汇总4篇)
房地产合同房地产合同纠纷案例【第一篇】
一、本合同是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制定的示范文本。
二、合同当事人委托监管机构对房地产交割进行监管的存量房地产买卖适用本合同。
三、合同内的空格由买卖双方当事人商定后确定;()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可根据实际选择。
(一)买卖房地产签订合同时,房地产权证书记载的共有人应在合同上签字盖章。
房地产权证书记载的共有人在出售房地产前,应与其配偶协商一致,出售后配偶再提出异议的,由该共有人承担法律责任。
(二)房屋交接是出卖人按约定的日期和方式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买受人验收和接受的过程。 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第四条明确交付和验收日期、选择交付的方式。
(三)质量条款是买卖合同的必要内容,买卖的房屋应能保持正常使用功能。出售超过合理使用年限的房屋,产权人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房屋检测机构对房屋安全进行鉴定。
(四)房地产买卖合同签订前,出卖人应向买受人提交买卖房地产的有关登记资料查阅证明,买受人应当查验买卖的房地产上是否存在产权争议和其他权利限制,以维护自身权益。
(五)买卖已出租房屋的,出卖人应当在出售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房屋出售,其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随之转移。其中未补交土地出让金的花园住宅和划拨土地上非居住房地产买卖的,买受人应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
房地产权证书注明土地使用年限的,当事人应在合同第三条第(一)项如实填写;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当事人应选择第三条第(二)项。
(七)集体所有土地上的居住房屋未经依法征用,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具备居住房屋建设申请条件的个人。非居住房屋只能出售给房屋所在地乡(镇)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或者个体经营者。
(八)已投入使用的居住房屋买卖,除房屋交接和权利转移外,住房内的原有户口是否及时迁出会影响买受人权益。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内约定户口迁移条款。
(九)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房地产转让后,当事人应将房地产转让情况书面告知业主管理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并办理房屋维修基金户名的变更手续,帐户内结余维修基金的交割,当事人可在补充条款中约定。
五、当事人在签定买卖合同前应当查阅房地产交割监管合同。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了或裁或审制度,合同当事人一旦选择了仲裁,就意味着不能再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示范文本可在网上房地产网站和房地产交易服务受理处查阅。
(合同编号:)
立房地产买卖合同人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房地产座落在上海市 (区)(县) (路)(弄)(新村) (支弄)号 室(部位:);房地产权证号为:;房屋类型: ;结构: 。
(二)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分摊面积) 平方米。
(三)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四)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国有)(集体所有);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出让)(划拨)()方式获得。
(五)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见附件二。
(六)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为人民币计元,(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
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签订房屋交接书)(甲方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估值倍)(价值元)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签订之日,甲、乙双方共同向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房地产转移登记手续。
第七条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转移占有)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乙方未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内将转让价款解交监管帐户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日未将转让价款解交监管帐户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的违约金。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且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第十条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交接房地产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接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日内,甲方仍未交接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日内甲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条约定转让价款%的违约金。若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且乙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甲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甲方据实赔偿。
第十一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在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订立的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为买卖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份。本合同补充条款与正文条款不一致的,以补充条款为准。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同意委托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本合同约定的房地产交割进行监管,委托监管事项、内容、权限由甲、乙双方另行与监管方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约定。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公证处公证)(甲、乙双方与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地产交割监管合同)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愿意仲裁,愿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请将此条款划去)。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和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房地产登记机构各执一份。
补 充 条 款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一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附件二
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装饰情况及处理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设备:装饰:关于设备及装饰费用按以下第款办理:
(一)以上所列设备和装修费用包含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房地产转让价款内,乙方不需另外支付费用,甲方不得拆除并应随房屋交付乙方。
(二)以上所列设备和装修费用未包含在本合同第二条约定的房地产转让价款内,乙方需另外支付费用人民币 元,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房屋验收交接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甲方不得拆除并应随房屋交付乙方。
附件三
付款协议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一、关于监管的房地产转让价款
一、年月日前将人民币(大写) 元解交监管帐户。
二、年月日前将人民币(大写) 元解交监管帐户。
银行将其全部贷款划入下列监管帐户:
开户人名称: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帐户:
开户银行:银行
一、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确认未监管的房地产转让价款计(大写)万元处理如下:
一、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了房地产转让价款计(大写)万元。
二、乙方于年月日交房时向甲方支付未监管的房地产转让价款计(大写)万元。
三、 。
附件四
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其他费用的支付
(粘贴线)(骑缝章加盖处)
物业管理费、水、电、煤、电讯等费用,在转移占有前未支付和未结算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转移占有后,使用该房地产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一)由甲方无偿转让给乙方,乙方无需另外支付费用。
(二)由乙方另行向甲方支付,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办理过户手续时以各相关部门规定为准。
附件五
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 和户口迁移
(粘贴线) (骑缝章加盖处)
租赁情况:甲方签定本合同当日,该房屋已经租赁,甲方承诺已经于出售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了承租人,承租人放弃了优先购买权。乙方同意在购房后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抵押情况:甲方购买该房屋时向上海 银行申请了总额为人民币(大写)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本合同签定时,贷款余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甲方同意不可撤消地授权上海网上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向上海 银行申请提前还贷并提交规定的材料,甲方违约的,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万元。
户口迁移:甲方承诺自该房地产权利转移之日起日内,向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机构办理原有户口迁出手续。甲方延期迁出户口的,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元/日。
甲方(一):
(身份)( )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甲方(二):
(身份)()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年 月 日签于:
乙方(一):
(身份)( )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
乙方(二):
(身份)()
证号:
(居住)(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
联系电话:
(本人)(法定代表人)
(签章)年 月 日签于:
房地产合同房地产合同纠纷案例【第二篇】
乙方: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的原则,结合房屋建设的实际情况,经过协商,达成如下建筑承包合同书样本。
1、甲方准备在xxxx新建x间x层带尖子的房屋一栋。经与乙方接触、洽谈、协商,决定将其房屋建筑工程(房屋从主体结构开始到粉刷完毕)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建设,工程从xxx年 月 日开始动工,至xxx年 月 日竣工;房屋建设采用费用包干制的形式;乙方按照甲方的图纸保质保期来进行施工。
2、采取费用包干的方式。乙方负责房屋建筑时所需的设施(比如:脚手架、跳板等),甲方负责材料的供应;工程开工,从协议签定之日开始,历时 天内完成;房屋建筑总面积 平方米,按每平方 元计算,费用金额共计 元整。
3、付款方式:主体结构工程完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工程款的50﹪,即(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元;待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付清工程的余下款项。
1、工程验收标准,甲方按照下面的规定执行。
2、施工中,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施工,主体结构建设时,墙体要垂直、整体平整,所有的门及门窗的安放与墙体成一条线;粉刷时墙体厚度均匀,无裂缝,内墙面达到整体水平、平整、无裂缝,门及门窗与墙接触地方的粉刷看不到缝隙,天面要达到厚度均匀,无裂缝,所有刷白颜色均匀,大门墙体及卫生间的瓷砖要平整完好的粘贴,达到水平;阴阳角与墙体成一条线,与墙面垂直或平行;房屋四周要进行雨水排除的处理,待工程全部结束后,甲方进行竣工验收。
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由乙方自行完全负责,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完全负责,承担一切责任,甲方概不负责,没有任何法律责任。
需要说明:
甲 方(签字盖章)
乙 方(签字盖章)
甲方(签字盖章)
双方证明人(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房地产合同房地产合同纠纷案例【第三篇】
乙方:
一、内容及时间
1、制作内容:制作1个整体建筑沙盘,包括建筑单体、底盘、环境绿化、玻璃围挡、灯光等。
2、制作材料:材料选用应根据制作内容,由双方共同确定(详见附件)。
3、制作规格:详见附件。
4、制作时间:乙方应在前完成沙盘及模型的制作,并于前安全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5、合同形式属包干性质(包材料、包质量、包工资及材料价之任何市场差别、施工管理、所有间接费、综合费率、保险、利润和国家规定的任何收费、税金、必须的加班费、专利费),承包金额除按本合同的规定外,不得以任何方法调整或变更。
二、收费
二次付款:乙方将模型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并对模型安装调试合格后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总金额的70%,计人民币14210元。
3、本合同价款中包含沙盘、模型的全部制作费用及相关托运费用。
4、乙方出据合法票据后,甲方以支票或汇款的方式支付。
三、甲方责任
2、甲方应按协议按时向乙方支付费用;为了考虑模型效果,应在乙方生产地点进行模型验货。甲方对模型进行验收合格后,乙方将模型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安装,按合同支付模型款项。
四、乙方责任
3、在承包此项模型制作工程时,乙方已清楚和明白合同文件内的所有条款,乙方须确保一切施工是符合此项工程设计、质与量的要求、安全要求和工程进度。倘若乙方违反任何合同订定的责任,甲方在任何时间或情况下有绝对权利向乙方追究法律责任包括经济责任。
五、合同文本说明
1、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2、双方共同遵守合同,本合同条款如有未尽事宜,双方相互谅解协商解决。
3、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房地产合同房地产合同纠纷案例【第四篇】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编码:传真:
抵押权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编码:传真: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乙方与借款人(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了号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币种)元贷款。为保障乙方向借款人发放的全部贷款债权的实现,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抵押担保。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共同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抵押担保的范围为乙方依据借款合同向借款人发放的全部贷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第二条甲方以其有权处分的财产作抵押,抵押财产由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清单载明(见附件),该清单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三条甲方承诺:
(一)保证对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
(五)依法向抵押物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第四条抵押期间,由于甲方的行为造成抵押物价值减少,甲方应在抵押物价值减少情况发生后30天内向乙方增补与减少的价值相当的财产抵押或有效担保。
(一)存入乙方指定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一)存入乙方指定的账户,抵押期间甲方不得动用;
(二)甲方同意提前归还贷款。
第八条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二)涉及重大经济纠纷的诉讼;
(三)抵押的权利发生争议;
(四)破产、歇业、解散、被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五)法人代表、住所、电话发生变更。
甲方发生前款(一)的情形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发生前款其他情形在事后7日内通知乙方。第九条甲方违反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十条如发生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提前收回贷款,其借款合同项下的债权未得到足额清偿,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收回贷款本息。第十一条本合同生效后,借款人与乙方协议延长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甲方有义务向登记机关变更登记,延长抵押期间。第十二条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清偿债务,乙方有权拍卖、变卖抵押物并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经双方协商以抵押物折价实现抵押权。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办理抵押物登记之日起生效。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由抵押人、抵押权人各执一份,副本份,登记部门一份,由各执一份。
抵押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抵押权人(公章):
负责人(签字):
(或授权代理人)
签订合同地点:
签订合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