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业保险服务农业现代化发展路径的调查研究
关于农业保险服务农业现代化发展路径的调查研究
党的二十大为我国擘画了“以中国式现代化”为目标的全面振兴的宏伟蓝图,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三农”问题依然突出。建设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必须以发展农业现代化作为重要基础。但农业“弱质性”和“高风险”的特点,使我国农业生产形势严峻,需要有充分的风险保障制度为其现代化的实施过程保驾护航。农业保险作为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在保障农业产业安全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对于确保农产品生产规模的稳定和可持续,促进我国农业向现代化转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农业保险支持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内在逻辑
农业保险最核心的作用是提升农业风险管控能力,利用大数法则实现农业风险损失在时空上的有效分散,进而保证农民的收入,保证农业生产的稳定性。从社会治理角度看,农业保险经营者通过对受灾被保险者进行及时有效的损失补偿,为农村经济稳定发展、农村居民生活安定提供了强有力的经济保障。从经济发展角度看,农业保险通过赋予保险标的物保单保障所具有的价值,间接地将农业保险标的物转化为可进行抵押的抵押品,增加农户获取信贷融资渠道。众多的理论和实践证明,农业保险在保障风险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助力农业现代化发展方面具有充分、深入的逻辑支撑。
(一)农业保险产品是国家粮食安全的必要保障。根据政治经济学的公共产品理论,尽管粮食本身不是公共物品,然而粮食安全类似国防的安全,完全具备公共物品的属性。由于具有传统的损失补偿和分散风险的功能,农业保险对保障我国的食品生产和农产品的稳定供应具有重大的意义。
以主粮成本保险、收入保险和种业保险为基础,确保粮食生产安全。水稻、小麦和玉米三大主要粮食保障是我国粮食生产的重中之重,是实现农业强国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农业保险固有的任务与责任。从2018年开始,全国十三个主要粮食产区,针对这三大粮食作物开展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相对于传统的农业保险,完全成本保险与收入保险不仅包含自然灾害责任风险,且覆盖价格波动风险。尤其是成本保险,既覆盖种子、化肥等直接物化成本,还覆盖人工、土地等间接成本,不仅有利于提高投保农户抵御风险的能力,更有利于促进农户种粮积极性的提高,可有效为主粮作物保收增产保驾护航。此外,振兴种业也是保证我国粮食安全的关键,制种保险不仅能分散制种环节的灾害风险,同时还将种子质量和新种子知识产权保护纳入风险保障范围,着力破解农业卡脖子问题,确保从源头上护航我国粮食安全。
以新型农业保险为手段,推进耕地保护制度的实施。耕地质量事关粮食安全、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在耕地保护方面,农业保险的功能已经显现出来。“承保到户”和“理赔到户”是农业保险的基本要求,即通过承保人手持或其他设备对每亩耕地进行测量,准确标记,保证农作物的数量、产量和损失情况等资料详尽。因此,全国农业保险系统的不断完善对保障18亿亩耕地红线、提高耕地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以渔业和畜牧业的保险为抓手,推动食物体系的多样化供应。由于渔业生产模式的复杂性和易受自然灾害、疾病疫病等多种因素影响,导致其生产过程的高投入和高风险,严重制约了其进一步发展。渔业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工具,它能有效增强渔业抗风险能力、有力补偿灾后损失,促进渔业生产可持续发展。此外,由于农业保险覆盖的领域越来越广,除主粮外,其保险对象逐渐扩展至粮、油、糖、肉、蛋、奶、鱼、果、菜、茶等非大宗农产品或地方优势产品、复合种植及轮作等专属产品,以日益广泛的全方位风险保障为抓手,在满足消费者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副食产品与高质量食物需求方面发挥了显著的作用。
(二)支撑以农业科技和设备为基础的农业技术革新。基于技术创新的农业保险,既能对农机装备进行风险管理、损失保障和社会治理等方面的服务,伴随着科技进步和更多科学技术手段的运用,农业保险自身日益向更精细的专业化经营管理转型,还能为强化农业科技发展和装备、农业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稳定器和助动器。
利用科学技术促进农业保险的发展,支持农业风险的管理。一方面,将数字化技术引入农业保险当中,通过对农业生产、农业技术、农业灾情、气象变化、市场行情变化等方面提供风险管理的信息服务,能帮助生产者有效地开展生产、降低风险损失。另一方面,以科技赋能农业保险,极大地提高服务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为农业科技现代化和我国农业科技自立发展提供保障,对推进数字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强国建设具有重要价值。
以农机设备保险促进技术创新,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农机设备保险是农业保险的重要内容,也是保证农民生活、财产安全、维护农村社会安定的重要手段。而将农机设备及相关责任、损失等列入农业政策性保险的重要内容,必将减轻农机手的工作负担,有效促进管理创新,并防范和控制农业机械安全风险,提升管理效率,推动农业机械化、现代化的快速发展。
(三)农业保险链接机制是优化农业经营体系的有效手段。在“二元”主体下,农业保险可以增强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利益联结机制。而在此过程中,随着农业保险保障功能的延伸与深化,对引导资源配置、延长产业链机制有着日益显著的作用。
以农业保险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实现组织经营模式多样化。首先,农业保险使农业组织内部利益联结机制更完善。农业保险通过规范产业利益分配行为,推进龙头企业与上下游各类市场经营主体形成契约合作关系,规范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部成员的行为,提高了其运作效率。其次,稳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双方的预期收入,改善利益分配关系,推进“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联动机制形成。
以农业保险聚集金融资源,实现对整个农业产业链的优化整合。保险公司与农户之间存在竞争与合作的背景,双方分别位于产业链的上下游,其成本和收益相互影响,因此组织内部存在有博弈关系。农业保险通过其融资增信功能及所提供的融资渠道,可有效发挥产业链内资金流对信息流、运输流、技术流的顺畅推动作用,实现全产业链上、中、下游纵向连接,保证产业链的各个环节都能够获得充足的资本以扩大生产经营,继而提升向金融机构获取更多金融资源的能力,从而形成良性循环上升的局面。
二、农业保险是提升农业产业链韧性的有效途径
由于农业生产存在周期性和季节性特点,并且容易受到政策调控和市场交易等外部因素的冲击,抵御灾害的能力较小,农业产业稳定性差。农业保险通过参与农业生产、销售全过程的风险管理,特别是通过与期货市场的联动等经济手段,把风险的关口前移,使之从事后的赔偿变为事先的防范。降低灾害发生的可能性和损失度,从而达到提升农业产业韧性的目的。
通过保险风险分散机制,提高农产品的抗风险水平。农业保险在提升农业产业韧性中有着事前风险管理、事后损失补偿的优势。此外,农业保险特有的信贷协同效应能有效缓解农业信贷配给,在降低农业经营成本、改善农业生产经营环境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运用“保险+期货”的手段,平抑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价格或收入保险产品将销售端的价格和产量风险转嫁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通过购买期货公司风险子公司的场外看跌期权产品或其他风险分散渠道进行再保险,实现价格波动或农作物减产的风险对冲。期货公司又向市场进行了更多的风险分摊,从而实现了双方利益的闭环。“保险+期货”可以在保证农户收益的基础上,将保险公司的风险降到最低,使期货公司在获得收益的情况下,还可以达到规避风险的目的,这对于稳定农业生产中的风险,提高产业链的弹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农业保险助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思路
(一)以深化改革为突破口,重构农险功能。在农业强国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农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发展迫切需要对农业保险的供给端进行深入的变革,以满足更加复杂、多样化和系统化的农业风险的需求。拓展农业保险服务领域,实现“小农险”向“大农险”的进阶,保障范围由保障单一品类向种、养、牧、副及配套的全产业覆盖,服务深度由单一产品向农业生产经营全流程产业链、价值链拓展,服务功能由保生产向防贫、种业、设施等乡村振兴重点领域提供全方位保障方面拓展。
(二)以多方协同为依托提升农业保险质效。要实现农业保险助力农业的转型升级,必须要有不同的部门、规制,以及技术手段相协调配合,推进农业保险的提质增效。
政策协同,把农业保险融入促进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中,强化农业保险与其他政策的协调配合,推动农业保险与灾害救济、农业产业政策、生态保护政策、金融信贷政策等支农惠农政策的协同与配合,才能满足现代农业多元化和特色化的保险需要,才能形成政策合力,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目标。
主体协同,多元合作,促进农险和各参与主体的协同发展。建立与财政、金融、水利、气象等多层次政府部门支持体系。鼓励和引导小农户、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参加保险,增强农业生产抵御风险的能力。同时,还要与财政、农业农村、银保监等部门做好配合,统筹做好管理、运行等工作,确保资金合规平稳地运行,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稳定农业生产、服务农村经济、保障农民收益的功能作用。
科技合作协同,农业保险的运行和发展离不开新技术的应用,应搭建集合多类数据的综合性农业保险数据共享平台,以数据为关键连接点,将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信贷信息技术融入智慧农业保险体系建设,推动农业保险从传统的数字化、线上化向智能化、集成化综合方向发展。
四、农业保险促进农业现代化的途径与建议
(一)加大农业保险对农业供给保障。优化农产品收入保险体系,使农业生产安全保障层次不断提升。以保障粮食安全为重点,围绕支农惠农目标,从“保基础、保成本”转向升级“保价格、保收入”,分阶段实施粮食作物的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并在保险产品开发、保费补贴等方面给予收入保险更多的支持。推行差异化收入保险,就是按照地方生产风险状况、经济发展水平和地方财政能力等因素,分别制定不同的费率和保额组合,为粮食安全提供多元化的风险保障。
积极探索耕地地力保险,促进农业保险领域的创新和提升。耕地是国家粮食安全的首要基础,耕地地力改善与提升需要长期积累投入,应根据耕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地力保险期限。科学厘定保险费率,完善保险赔付设计,适度提高耕地地力指数保险保额,强化耕地地力水平。与此同时,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保险业务,为高标准农田的建设、使用和维护提供全过程的风险保障,推进高标准农田高质量发展。
积极发展渔业保险。将渔业保险纳入中央财政农业保险支持范畴,根据捕捞和水产养殖两类渔业产业不同特点和保险推进思路,结合地方探索的经验,分类推进实施。发展“共保”模式,探索渔业互保协会与商业保险公司合作组建“共保体”,通过一家多保、多家分保,提高承保理赔能力。
(二)构建与现代农业生产相匹配的保险模式。构建健全的农业经营体制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在“大国小农”的国情背景,以及我国人均可利用的耕地有限的实际情况下,只能是适当规模地对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发展,从而优化农业经营体系。
推进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的发展,促进农村土地承保经营权流转交易的规范运行。农地要素的合理分配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基础,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能够解决农地流转双方的违约风险,规范运行的农村土地流转交易是保证农业经营体系高效运转的前提。
积极推行“农业保险+订单农业”,进行收益分配方式的改革创新。在组织农民和成员参加订单农业的过程中,将参保统一纳入原材料采购、加工、销售等全链条中,强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参与主体间的利益联结,促进建立链接高效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机制。
探索“政策性基本险+商业险+附加险”的综合一揽子保障方式,尽量将农机库棚、仓储冷库等农业生产设施设备也纳入承保范围和保险范围,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好地实现组织化、集约化、规模化的生产需求。
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障水平,区别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差异性需要,研究将保费补贴与投保规模和保障水平挂钩,提升对规模化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保障水平高的保险产品的补贴力度。
(三)扩大农业保险功能为整个农业产业链服务。实现保险功能在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方面的延伸,对于推动“三产融合”,推进乡村振兴,推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以保障农业产业为核心,通过对产业链前端的研究风险、自然灾害风险、信贷风险到中间加工环节的技术风险、储运风险、安全风险再到后端的市场风险、产品质量风险、信息风险等提供全链条的风险分散与风险保障服务,助力农产品附加值的提升,促进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服务有机融合。
高质量地提供关键农产品的期货品种供给,健全完善产业链品种体系,创新“基差收购”等产融结合模式,将期货套期保值功能融入产业链中,有助于提升农户经营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同时拓展仓单、互换等场外交易,引进更多类型、区域和品质的涉农产品,实现场内外市场协调发展,扩大期货衍生品市场服务“三农”的深度和广度。
优化和健全我国农产品期货市场的贸易和交割制度,提升农业产业链参与者的套保效率。通过提升农业保险综合性服务能力,将其业务模式延伸成服务农业全产业链的“保险+期货+N”闭环方式,整合产业链上下游的资源,深化农业保险对整个农业产业链的服务水平。
(四)优化政策性农业保险补贴机制。在推进我国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应进一步改进农业保险补贴管理制度,持续提质增效。合理确定各级政府保费补贴分担比例。考虑对大小农户、产粮区与非产粮区等实施差异性补贴。优化保费结算办法,对中央、省级财政保费补贴资金实行省级统筹结算,市县财政保费补贴分别与市县承保机构结算,避免应收保费被挪用等问题的发生,明确各级财政的审核拨付时限,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