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范文 > 范文大全 >

农业保险的发展热选最新10篇

网友发表时间 2143251

【参照】优秀的范文能大大的缩减您写作的时间,以下优秀范例“农业保险的发展热选最新10篇”由阿拉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收集分享,供您参考写作之用,希望下面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吧!

农业保险的发展【第一篇】

2007年,我市市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为全省开展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提供了宝贵经验,我市农业保险工作也得到了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各级媒体对我市农业保险工作也进行了大量的宣传报导。我市是农业保险试点市,承担探索农业保险经验做法的任务,我们必须积极稳妥开展农业保险工作。

(一)要加强保险宣传,提高农户保险意识。农业保险是新生事物,通过一年来的农业保险宣传、承保和理赔,特别是通过水稻、能繁母猪的保险赔付,大部分农户提高了对开办农业保险重要性的认识,但部分未受灾农户对农业保险的认识不够,少数基层干部对农业保险的认识也有误区,各县区必须进一步加强保险宣传,让农民切实感受到农业保险的好处,要通过电视、报纸、标语、横幅等媒体加强保险宣传,特别是要注意发挥镇村干部熟悉情况、贴近群众的优势,依托他们的力量宣传保险政策,要抓装宣传突破口”,对重点群体进行重点宣传,找准“宣传结合点”,围绕农民关心的问题、典型保险案例进行宣传,使农户认识到保险是科学、有效的风险规避方式,切实增强广大农民的'保险意识,提高农户参保积极性。

农业保险的发展【第二篇】

自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以来,在省财政厅的正确指导下,**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按照部门分工,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积极开展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充分发挥保险在农业生产中的保障作用,缓解农业灾害压力,积极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安定做出贡献。现将2015年度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完善体系。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15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财金〔2015〕20号)文件精神,我县2015年继续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深入开展,县政府以**府办函〔2015〕20号文件明确各乡镇、各相关职能部门工作职责、目标任务以及人员机构配置。为给群众提供零距离服务,我公司因地制宜在全县设立了4个乡镇营销服务部、20个乡镇保险服务站、194个村级保险服务点和12个社区保险服务点,并精心挑选了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力、群众支持率高的、责任心强的人员担当部站点负责人。同时公司专门设立农险部,配备人员和车辆,下面服务部、服务站配备了电脑、扫描仪、照相机等设施,真正做到了具体工作有人抓,衔接工作有配合,管理工作有组织的一套完整的工作机制,这些都为抓好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搞好宣传,形成氛围。

2015年是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第九个年头,为将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及时准确更深入地传达给全县人民群众,我县一方面多次组织乡镇分管领导和部、站、点负责人进行业务培训,达到了一传十、十传百、百传千千万效果,另一方面利用承保、理赔契机走村到户进行农业保险宣传,将印制的宣传册、宣传单及其他宣传资料分发给农民群众,并耐心细仔讲解农业保险政策,使党的惠农政策深入人心,在广大农民群众中形成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得到广大农户的支持与好评,促进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亩,油菜承保面积万亩,马铃薯承保面积万亩,能繁母猪承保万头,育肥猪承保万头,森林承保万亩的承保任务。

四、积极承保,合理理赔。

在承保上,我县按照政策性农业保险相关政策广泛宣传动员,做到了种植业、养殖业保险全覆盖、全受益,并通过无赔款优待政策的有效实施,确保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可持续健康发展。全年累计收取政策性农业保险费万元,其中农户自缴保费合计万元,各级财政补贴共计万元。

在理赔上,我县坚持依法合规、科学合理理赔,做到了快查勘、快定损、快理赔,真正把党中央的惠民政策落到了实处。全年累计已决赔款万元,其中水稻赔付万元,赔付率%,玉米赔付万元,赔付率%,油菜赔付40万元,赔付率%,马铃薯赔付60万元,赔付率%,种植业赔款受益户达到24584户;森林险赔付万元,赔付率%;能繁母猪赔付万元,赔付率%,育肥猪赔付万元,赔付率%,养殖业赔款受益户达到3657户次。油菜、马铃薯、能繁母猪还未到期责任准备金320万元。通过这些理赔数据显示,充分展现了保险业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既保护了群众利益,又促进了社会和谐,同时为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提供了强大的经济支撑和风险保障。

今年我通州支公司在通州区农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分公司农业保险部的指导帮助下,在通州支公司总经理室的高度重视下,通州支公司农险业务以合规经营年的各项管理为抓手,凝心聚力、奋勇拼搏实现了农险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截止10月30日政策性农险总保费收入万元,其中,小麦保费收入为元,玉米保费收入为元,果树瓜果类保费收入元,温室大棚保费收入元,种植业合计保费收入元,养殖业保费收入元。取得以上成绩,与各级农委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

一、通州区农委高度重视,与多家保险公司定期沟通联系。

通州农险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目前主要有四家保险公司服务于通州市场,区农委定期安排与四家保险公司进行座谈,进行业务沟通、经验交流、问题反馈,为四家保险公司和农委的及时沟通建立了很好的平台,使各家公司对相互之间业务情况有所了解,减少理赔过程中出现的赔付标准偏差问题,以更好更全面的服务于通州的农险市场。

二、乡镇农委积极配合,为保险公司在承保理赔方面提供方便。

随着农险工作的不断推进,改革力度的加大,为了更好更准确的为农户提供理赔服务,要求农户在投保时提供身份证及直补折复印件,以便能准确将赔款划账到户,但此项工作涉及农户众多,经常有个别农户不能及时提供,或提供信息有误,因此,我们想到以各乡镇的粮食直补表,作为参考依据,经过与各乡镇农办的沟通,得到了各乡镇农办的积极配合,为我公司农户基础信息录入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农户理赔手续所需气象证明,也是由各乡镇农委出具的。每次有险情,都要第一时间找到各乡镇农办,以农办的气象证明做为理赔依据。正是有了乡镇一级农办的大力支持,我公司的保险业务才能有序稳步的开展。

一、今年的主要工作。

控制提炼、自身业务技能要求进步提高、服务品质要求完善提升。”

(一)合规经营是农业保险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今年是农业保险发展的关键时期。农险开展合规经营管理意识,培育良好合规文化,促进农险业务的健康发展,提高防控金融风险的能力有着很强的现实性和必要性。通州支公司树立起了“合规人人有责”、“合规从我做起”、“合规创造价值”和“合规促进发展”的农险经营理念。

(二)、破解业务发展的瓶颈、寻找业务发展上新的增长点。

在业务发展上可谓是有喜有优,喜的是樱桃保险实现保费72万元,忧的是小麦保费较同期减少了44万元,玉米保费较同期减少了20万元。种植业保费总体规模稳中有升,养殖业保险较往年有很大幅度的增长。养殖业保险和樱桃保险成为了今年农险业务新的增长点。

(三)、合作乡镇、村庄逐年增多,开辟新的渠道、增加新的网点。

几年来的合作我们得到了多家乡镇的支持、理解、帮助,得到了承保村庄对我们工作的认可。在承保区域上通州支公司可以说是遍地开花、处处结了果。随着承保区域的不断扩大,投保农户的不断增加,这也是给予我公司一个服务于广大农户展示的平台。

(四)、以合规经营年的要求,对经营风险严格把控。

通州支公司农险业务借总公司农险合规经营年的东风,全面开展了对每笔业务的逐项审查,确保农险的合规经营。在严格按照总分公司的核保核赔实施细则的要求下,通州支公司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农险工作。根据北京市农委和保监局的要求对于果树承保在没有承包合同的情况下,可以由村委会开据证明,多年来的承保经历使我们了解到果树种植户都有承包合同,对于不能提供承包合同的种植户不给予承保,这项工作从源头上禁止了虚假承保的发生。此外公司还要求对小麦、玉米的承保要严格和政府粮食直补的面积相对应,保证农户的足额真实承保。对于养殖业承保在相关部门开具头数证明的情况下,我们还坚持实地验标对承保的资质进行详细的了解。在承保中坚持做到了有质量的承保、真实准确的承保。理赔中我们坚持第一时间的现场查勘、加班加点的逐户查勘,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定损完毕,打款到户。方方面面的想着合规,时时处处的做到合规。

(五)、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农险员工的业务技能。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条款年年都有新的变化,险种逐年都有增加,核保、核损的实施细则也是通过实践逐步的完善,所以需要农险业务人员要不断的加强自身的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技能、增强为农民服务的本领。今年分公司组织的条款培训、总公司组织的承保理赔培训,通州支公司珍惜每一次培训的机会,在不影响业务的情况下最大限度的让所有农险员工接受培训,培训回来后我们自己还组织培训,反复学习,使得农险员工对条款、核损核赔实施细则做到熟知熟会,更好的应用于日常的工作。

(一)、保持种养两业的均衡发展。

种植业大力发展果树、温室大棚保险,养殖业大力发展种猪生猪保险,争取早日完成全年任务指标。

(二)、积极配合区农委、各乡镇农委,继续扩大农险覆盖面。

各级农委对农业保险非常重视,作为保险公司要责无旁贷,积极主动配合各级农委,深入基层,加大宣传,扩大承保范围,为完成通州区的保费任务,做出贡献。

(三)、提升员工业务技能保障农险业务的发展。

公司还将通过日常的学习培训来提高员工的素质。条款、政策要熟记于心,对农户的疑问要有问必答,对条款、政策的咨询要对答如流。农险员工业务能力的提高将成为农险快速发展的助推器。

(四)、抓紧农村保险网络服务体系建设的推动工作。

农村保险网络服务体系将成为未来农险发展的趋势,适应市场需求建立我公司农险承保、理赔服务的基础平台,延伸承保、理赔的服务触角,更好的为农户服务、更多的为业务发展服务都将有着重要的意义。

2011年中华保险通州支公司将在通州区农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拓展通州农险市场,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以饱满的热情服务于通州百姓,为通州区农业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今年我固安支公司在固安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分公司农业保险部的指导帮助下,在固安支公司总经理室的高度重视下,固安支公司农险业务以合规经营的各项管理为抓手,凝心聚力、奋勇拼搏实现了农险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2012年政策性农险总保费收入万元,其中,小麦保费收入为元,玉米保费收入为元,温室大棚保费收入元,种植业合计保费收入元,养殖业保费收入元。

一、取得以上成绩,与各级农委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

1、固安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与多家保险公司定期沟通联系固安县农险经过几年的发展,已经具有一定规模,目前主要有2家保险公司服务于固安市场,县农委定期安排与2家保险公司进行座谈,进行业务沟通、经验交流、问题反馈,为2家保险公司和农委的及时沟通建立了很好的平台,使各家公司对相互之间业务情况有所了解,减少理赔过程中出现的赔付标准偏差问题,以更好更全面的服务于固安的农险市场。

2、乡镇农委积极配合,为保险公司在承保理赔方面提供方便。

随着农险工作的不断推进,改革力度的加大,为了更好更准确的为农户提供理赔服务,要求农户在投保时提供身份证及直补折复印件,以便能准确将赔款划账到户,但此项工作涉及农户众多,经常有个别农户不能及时提供,或提供信息有误,因此,我们想到以各乡镇的粮食直补表,作为参考依据,经过与各乡镇农办的沟通,得到了各乡镇农办的积极配合,为我公司农户基础信息录入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农户理赔手续所需气象证明,也是由各乡镇农委出具的。每次有险情,都要第一时间找到各乡镇农办,以农办的气象证明做为理赔依据。正是有了乡镇一级农办的大力支持,我公司的保险业务才能有序稳步的开展。

二、今年的主要工作。

在廊坊市分公司“保增长、重规范、防风险、求创新、提素质、优服务、树形象”农险工作方针的指引下,固安支公司农险业务确定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三个要求”“以合规经营为中心,业务上要有新的增长点、合作乡镇上要有新的渠道、新的网点,风险防范要求控制提炼、自身业务技能要求进步提高、服务品质要求完善提升。”

(一)合规经营是农业保险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

今年是农业保险发展的关键时期。农险开展合规经营管理意识,培育良好合规文化,促进农险业务的健康发展,提高防控金融风险的能力有着很强的现实性和必要性。固安支公司树立起了“合规人人有责”、“合规从我做起”、“合规创造价值”和“合规促进发展”的农险经营理念。

(二)破解业务发展的瓶颈、寻找业务发展上新的增长点。

在业务发展上可谓是有喜有优,喜的是保险实现保费万元,忧的是小麦保费较同期减少了万元,种植业保费总体规模稳中有升,养殖业保险较往年有很大幅度的增长。养殖业保险和大棚保险成为了今年农险业务新的增长点。

(三)合作乡镇、村庄逐年增多,开辟新的渠道、增加新的网点。

了果。随着承保区域的不断扩大,投保农户的不断增加,这也是给予我公司一个服务于广大农户展示的平台。

(四)以合规经营年的要求,对经营风险严格把控。

固安支公司农险业务借总公司农险合规经营年的东风,全面开展了对每笔业务的逐项审查,确保农险的合规经营。在严格按照总分公司的核保核赔实施细则的要求下,固安支公司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农险工作。公司要求对小麦、玉米的承保要严格和政府粮食直补的面积相对应,保证农户的足额真实承保。对于养殖业承保在相关部门开具头数证明的情况下,我们还坚持实地验标对承保的资质进行详细的了解。在承保中坚持做到了有质量的承保、真实准确的承保。理赔中我们坚持第一时间的现场查勘、加班加点的逐户查勘,确保在最短的时间定损完毕,打款到户。方方面面的想着合规,时时处处的做到合规。

(五)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农险员工的业务技能。

又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补充了专业知识,提高了实践技能,为更好的服务于固安农险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六)服务品质不断的提升完善。

优质的服务是公司农险业务长期发展的基石,通过几年的工作我们也更加懂得了怎样为客户更好的服务。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服务才能真正的赢得客户。好的服务是一张无形的广告,影响深远。

二、2013年的工作思路。

(一)保持种养两业的均衡发展。

种植业大力发展温室大棚保险,养殖业大力发展种猪生猪保险,争取早日完成全年任务指标。

(二)积极配合县农委、各乡镇农委,继续扩大农险覆盖面。

各级农委对农业保险非常重视,作为保险公司要责无旁贷,积极主动配合各级农委,深入基层,加大宣传,扩大承保范围,为完成固安县的保费任务,做出贡献。

(三)提升员工业务技能保障农险业务的发展。

公司还将通过日常的学习培训来提高员工的素质。条款、政策要熟记于心,对农户的疑问要有问必答,对条款、政策的咨询要对答如流。农险员工业务能力的提高将成为农险快速发展的助推器。

(四)抓紧农村保险网络服务体系建设的推动工作。

农村保险网络服务体系将成为未来农险发展的趋势,适应市场需求建立我公司农险承保、理赔服务的基础平台,延伸承保、理赔的服务触角,更好的为农户服务、更多的为业务发展服务都将有着重要的意义。

2012年人保财险固安支公司将在固安县农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拓展固安农险市场,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以饱满的热情服务于固安县域百姓,为固安农业的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农业保险的发展【第三篇】

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农业保险工作更好更快发展,5月12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农业保险工作会议。副市长毕于瑞出席会议并讲话。

毕于瑞在讲话中说,去年以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推动下,全市农业保险工作围绕既定目标任务,以严格政策、严格程序、严格监管、严格责任为重点,在基础制度、服务能力、市场主体以及监管体系建设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进展,服务"三农"能力显著提高,为农业稳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今年,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监督体系和服务能力,逐步提高农业保险承保面,突出依法合规运作,不断拓展延伸保险领域,健全监督考评机制,切实抓好宣传培训,全力推动我市农业保险工作实现较大突破,为服务"三农"加快发展取得优异成绩。

会议表彰了20xx年度全市农业保险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农村保险示范镇和示范村。会上,邳州、铜山、沛县、徐州人保公司分别作了交流发言。

农业保险的发展【第四篇】

今年是“十二五”的关键之年,我们要力争使我国农业保险形成发展环境明显优化、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制度体系逐步完善、风险分散得以加强;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市场秩序日趋规范的良好发展格局。为此,对今后的工作,我提四项要求:

第一、立足“三农”实际,注重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温家宝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做好新形势下的“三农”工作是1篇大文章,既需要具有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又需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还要对农民有深厚的感情。我理解,做好新形势下的农业保险工作也是1篇大文章,需要我们立足“三农”实际,注重方式方法,善于把握客观规律,统筹协调好各方面关系,继续坚持把“懂农时、知农事,察民情、体民心”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更加科学有效地推动农业保险发展。一是要对农民群众怀有深厚感情,始终把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利益放在首位。这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也是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基本准则。要将“农民是否满意、是否实实在在受益”作为衡量农业保险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只有农民兄弟满意了,我们的农业保险工作才能够得到群众的广泛支持和拥护,才能永葆发展活力。要乐于把自己当农民、视农民为亲人,要设身处地为农民着想,认真听取群众意见。要切实转变思想和工作作风,不要简单以为农业保险是为农民办好事,就擅自替农民做主、代农民决策,更不能借助政府部门的权力搞强迫命令。要充分考虑到农民对农业保险的诉求正在多元化发展,不同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和利益诉求不完全一样,要允许农民对农业保险有一个认识和接受的过程,在工作既要体现多数人的意愿,也要充分考虑少数人的特殊情况和合理要求。要真正把“自主自愿”这一原则贯彻落实到农业保险的具体工作中。二是要加强调查研究,坚持从实际出发。我国农村地域广阔,农村情况千差万别,农业保险发展不可能一个模式,必须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切忌急功近利、一哄而起。要在吃透民情上下功夫,做扎实细致的调查研究,了解农村的真实情况和群众的真实想法,使农业保险的服务工作更加切合实际,这是探索发展中国特色农业保险的必由之路。在农业保险调查研究中,我们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体察民情,问计于民,只有这样我们作出的决策、定下的制度、得出的结论才是真实的,才是符合农民需要的。三是要尊重基层创造,注重引导基层的首创实践。五年来,我国的农业保险不断取得新成果、开创新局面,离不开广大基层机构和农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其工作根基就在于基层不断涌现的宝贵经验,其根本动力就在于广大基层群众积极参与的热情和创造力。未来要保持农业保险发展的活力,必须要在以“懂农时、知农事,察民情、体民心”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到“集民智”,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激发基层的创新热情和创造能力,鼓励、引导多产生一些先进典型,多创造一些经验做法,并适时将一个个“点”上突破的经验加以归纳、提炼、升华,坚持边试点、边总结、边完善,最终实现大范围的推广和应用。

第二、认清总体形势,把握主要矛盾,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保险发展。

在农业保险发展中,要特别注意处理好几个关系。一是要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切实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明确政府部门和经办公司在农业保险工作中的职责和行为边界。政府部门要切实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要到位、不缺位、不越位,更不能错位。政府部门,要重点致力于引导和推动农业保险的发展,重点致力于建章立制、加强监督,为农业保险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经办公司要树立市场主体意识,要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遵循保险规律,科学实施农业风险管理,保险公司可以“依靠”政府部门开拓业务,借力发展,但绝不能产生“依赖”思想。二是要处理好发展中“快”与“好”的关系。一方面,我们要认清形势,勇担社会责任,把握政策机遇,在巩固已有发展成果的基础上,不断深化试点和创新,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农业保险工作的积极性,加快发展,实现“量的跨越”,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渗透度,更加全面地发挥农业保险的功能和作用,更好地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农业保险的需求。另一方面,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转变农业保险发展方式,在“量的跨越”基础上实现“质的转变”,走内涵式发展的道路。要认真研究和全面把握农业保险业务特点和发展规律,进一步加强管理,完善承保理赔等关键环节的业务流程,提升服务能力,强化风险防范,确保农业保险又好又快发展。三是要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各公司开展农业保险要算大账、算总账,算服务经济社会全局的大账,算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总账。算清经济账是要充分认识到农业保险风险大、成本高、年度间不均衡的特点,切实加强大灾风险防范,追求长时间跨度的收支平衡,不引发经营风险;算清社会效益账是要充分发挥农业保险的功能作用,特别是通过农业保险的机制建设,加快建立自然灾害预警机制、探索通过人工增雨或者防雹等人工干预天气措施,进行防灾减灾模式创新,为农业减灾丰产、减灾增效作出更大的贡献。

虽然五年来农业保险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必须看到,我国农业保险仍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的基本事实没有改变,供给和服务能力不足与“三农”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之间的矛盾仍很突出。服务能力不够、覆盖面不宽、保障水平不足、功能作用发挥有限的基本事实,仍然是我们考虑“十二五”时期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出发点。当前农业保险发展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我们一定要抓住机遇,勇担责任,化压力为动力,以满足“三农”风险保障需求为硬任务、硬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农业保险发展,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狠抓重点,大力发展“粮食主产区”农业保险工作,努力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努力提高保障水平;凸显亮点,着力推进森林保险试点工作,探索推进设施农业保险、现代农作物种业保险等发展;紧密围绕国家重大体制机制改革、区域经济发展政策、产业经济发展政策、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新要求,抓好相关农业保险的推进工作。突出特色,推进牧区、藏区等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鼓励并支持地方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试点,进一步发挥农业保险在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等领域的作用;拓展领域,进一步推动农房保险、农机保险、渔业保险、农村综合保险等涉农保险发展。

第三、抓好基础工作,强化服务能力,促进农业保险科学规范经营。

一是要切实完善农业保险基础制度。健全的法律制度是农业保险顺利发展的重要保障。制度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制定制度、执行制度,并在实践中检验和完善制度的动态过程。制度建设是抓管理、抓源头的重要抓手,也是一项十分重要的核心基础工作,农业保险要通过制度建设明确管理的路线图与时间表,明确应该怎么干、要在什么阶段达到什么样的工作要求,也就是要下大力气梳理权利、规范程序、明确责任、加强管理、强化监督。农业保险制度建设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加快立法工作进程,这是农业保险进一步发展的内在需要;是确保农业保险规范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农业保险参与各方的共识;也是国际的通行做法。保监会高度注重农业保险立法工作,目前已取得初步成果,近期将有重大突破。从梳理农业保险政策特殊性、操作特殊性、风险管理特殊性和经营结果特殊性入手,完成了《农业保险条例》起草工作,正在广泛征求意见。农业保险制度建设的目标,就是要逐步建立一套以农业保险法律法规为核心、以部门规章规范为基础、以行业指引标准为补充、以公司内控制度为依托的制度框架体系。

二是要切实加强农业保险服务能力建设。要推动农业保险产品创新,促进农业保险产品科学化和通俗化。引导保险公司有针对性地提高保障程度,开发保费低廉、保单通俗的农业保险产品。积极研究天气指数保险、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新型险种,满足农业和粮食生产日益增长的保险需求。加强农业保险风险区划的研究,提高农业保险产品定价的科学化水平;要加强农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引导保险公司加大投入,建立起有效的农业保险服务网络,切实将农业保险的服务关口前移到涉农的第一线,惠及到千家万户,及时为农户提供投保告知、报案和索赔指导、业务咨询等保险服务。要进一步发挥保险的防灾防损功能,加强与气象、水利、国土等灾害管理预报部门和农业、畜牧兽医、林业等农林主管部门的合作,结合有关预报信息,认真评估对承保农作物的致害性,会同相关单位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工作,帮助农民提高抗御风险的能力。要加强农业保险新科技的应用,立足我国农业保险标的点多面广,管理难度较大,道德风险高、经营成本高的实际,不断提高农业保险服务的科技水平;加快gps、无人机查勘、卫星遥感等成熟技术的引入,提高承保、理赔等关键环节的工作质量和效率。要强化农业保险信息化管理,夯实基础数据,把农业保险承保、理赔、财务核算等管理环节完全嵌入系统程序,切实做到业务系统、财务系统及统计系统数据无缝连接,从技术上杜绝弄虚作假的违法违规行为,使其操作更加规范、流程更加优化、管控更加严密。

三是要切实规范农业保险经营行为。规范运作是保险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农业保险经营行为是否规范,直接关系农户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维护,关系到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是否落实到位,关系到国家财经纪律的严肃性,也关系到保险市场秩序的稳定和保险业的形象。要采取切实有效地措施,加强监督与管理,切实规范农业保险经营行为,坚决打击农业保险违法违规行为。近几年,保监会和国家审计署、财政部等部门切实加强农业保险监督检查,并对涉及的单位和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事实证明,这种严格的监督和管理不仅不会阻碍发展,反而会为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在此,我再次强调,各保险公司要认真贯彻落实20xx年“”农业保险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建立起针对农业保险的专项内审制度,切实加强对分支机构农业保险工作的内部稽核审计,保证内审覆盖的深度和广度;各保险公司对在内审时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厉查处,绝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不能姑息包庇纵容。保监会系统上下更要统一认识、统一措施、统一步调、统一行动,将农业保险作为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特别是重点检查农业保险承保、理赔等关键环节的真实性。要加大对农业保险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提高违规经营的成本。对于保险违规行为,在人员上,要依法对责任高管取消任职资格,对责任员工采取禁入行业的限制;在机构上,要依法对违规地区以省区或地市为范围实行部分或全部停业,严重的要吊销违规机构的经营许可证;要以法律规定最高限对机构和个人进行罚款。对发现的与经办机构相互勾结的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违规违纪线索,要加强与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相关监督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延伸检查,或者直接将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向其上级单位或有管辖权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对于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报案。各保监局可以在农业保险专项检查时,积极探索建立与审计部门、财政监督部门的工作联动机制,切实增强农业保险监督检查的力度和深度。

四是要切实守住风险防范的底线。随着农业保险覆盖面的快速提升,随着农业保险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风险也在快速积累。各保险公司要深刻认识自然灾害的发生发展规律、深刻认识农业生产的周期性特点,不能因为这几年农业保险总体保持了盈亏平衡,摆脱了历史上“小干小赔、大干大赔”的不利情况,就放松了风险防范意识、失去了应有的警惕。经营农业保险必须要始终绷紧风险防范这根弦,加强风险预警,切实守住风险防范的底线,通过积极参与再保险体系建设,通过积极探索多种模式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防范和化解农业保险大灾风险。

第四、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执行能力,为农业保险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三农”问题既重要,又复杂,且敏感。党中央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作为现代金融体系三大支柱之一的保险业更应顺应这种发展需要,充分发挥保险的功能作用,支持、服务和保障“三农”的发展。因此,农业保险是保险业服务“三农”的大事。“三农”底子薄、基础差、挑战多,因此,农业保险也成为保险业面临的一件难事。做好农业保险这一大事难事,必须要转变作风、强化执行能力。首先,要落实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都高度重视“三农”问题,基本都实行“三农”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农业保险作为“三农”的重要扶持政策,事关农业生产、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发展农业保险不仅仅是经济问题,更是重要的政治问题和重大的社会问题。对农业保险,各保险公司各级机构都要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一把手要对公司农业保险的各项工作亲自过问、并负总责。其次,要狠抓制度的执行。“天下难事,必做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要成就一番事业必须从简单容易的事情做起,必须关注细节。“细”在企业管理中也就是“执行力”的问题,各公司要在各级农业保险经营管理人员中切实树立起服务意识,切实树立起立足基层、服务“三农”的理念,切实树立起精益求精、不折不扣地执行好各项制度的作风,克服心浮气躁、浅尝辄止的毛病,从改变一事一物一人入手,把事做细、做实,实现农业保险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再次,要完善激励机制。各公司要关注、关心农业保险业务的发展,从公司发展战略的高度,认真做好农业保险发展中长期规划,统筹考虑配置充足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为农业保险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同时,要针对农业保险的特点和特色,制定专门的考核激励办法,通过行之有效的激励措施,充分调动农业保险从业人员和基层机构推进农业保险科学发展的积极性。最后,要加强队伍建设。农业保险经营理念是否科学、经营行为是否规范、惠农措施是否到位,关键在人,在于人的态度、意识和作风。我们在座的各位大多都是多年从事保险工作,但对于农业保险,对做好“三农”工作,我们还有很多东西要学,要抓紧熟悉“三农”基本情况,系统学习农业保险的政策,了解农业保险发展的历程、了解农业保险面临的环境,了解农民对农业保险的真实诉求,尽快掌握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要领。要通过学习,进一步深刻认识到做好农业保险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到抓好农业保险基础工作的紧迫性,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真抓实干,把农业保险的各项制度要求落实好、执行好。

同志们,现在是农历二月底三月初,刚过春分节气,“二月惊蛰又春分,种树施肥耕地深”,指的就是我国大部地区已进入春耕、春播的农忙季节。东北地区的春播也即将开展。农民朋友们正在抓住冷尾暖头的重要时机,播洒希望。我们要紧跟农时、抓紧同步做好农业保险,为农民朋友们切实服好务!今年是“十二五”的第二年,是承前启后的重要一年,希望大家能够继续加大对农业保险的重视程度,加大对农业保险的扶持力度,用活、用好现有的支持政策,认真抓好基础工作,切实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巩固农业保险的良好发展势头,使农业保险真正成为强化农业基础、惠及农村发展、富裕农民生活的重要金融工具,切实把农业保险这一大事难事,办成“百姓得实惠、政府得民心、保险得发展”的实事和好事,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胜利召开!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我县召开的首次保险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总结分析保险工作形势,规范保险市场经营秩序,推进全县保险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城乡居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单位和个人对商业保险的需求旺盛,保险业呈现出持续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截至目前,全县保险从业机构已发展到19家,其中保监机构批准、工商登记注册的16家,包括人寿保险6家、财产保险9家、农业保险1家。开办险种日趋丰富,寿险类可开办9大类约210个险种,财险类可开办9大类约40个险种。今年一季度,全县保费收入6191万元,其中,寿险类4787万元、财险类1404万元;理赔支出578万元,其中,寿险类192万元、财险类386万元。较好地发挥了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问题:

(一)对保险机构的监管缺失。由于县级没有设立保险管理机构(或协会),省保监局、市保险协会对县级保险机构的监管又鞭长莫及,一般授权市级分公司对县级保险机构实施企业内部监管,导致县级政府对保险机构的经营规划、业务开展、理赔服务等情况无从了解。在这种形势下,个别保险机构为追求利益最大化,投机取巧,钻政策空子,搞不正当竞争,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县保险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一方面,保险机构设立撤销随意性大。近3年我县有7家保险机构设立、2家保险机构撤离,机构设立或撤销较为随意。另一方面,个别保险机构违反工商管理规定,随意变更办公地点,在交警队附近设立代理点,抢办车险业务。

(二)无证经营机构扰乱秩序。有3家保险机构无证经营(交警队附近2家、交通局附近1家),干扰了保险市场经营秩序。这些机构的办公场所均为租赁房屋,方便撤离或更换地点;雇员均为社会闲散人员,素质较低;办公条件简陋,只配备电脑、验钞机、刷卡器等;吸金能力很强,保费收入增长很快。如不及时注册登记,加强管理,势必会影响我县保险业市场,给投保户造成损失,给稳定工作带来隐患。

(三)机构内部管理尚需规范。多数营销服务部采用“先由上级派遣、后选当地人担任”的方式任命负责人,目前80%的营销服务部负责人由本县人员担任,但多数从业时间在2年以下,缺乏管理经验,懂经营、会管理的高端人才不足。个别营销服务部负责人虽由上级公司派遣,但更换频繁(甚至一年一换),致使负责人短期行为严重,将主要精力放在产品销售、保费增长上,对市场需求和客户服务关注不高,重发展、轻服务的意识还比较突出,这不仅不符合保监部门的要求,也背离了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导致公司竞争优势不明显,发展后劲不足。同时,为数不少的保险机构文化氛围不够健康,突出表现在宣传口号上,普遍存在低俗、激进等问题,极易对员工产生误导。

(四)保险品种不能满足发展需要。在机构设置上,绝大部分属于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仅有的1家农业保险已被撤销。在保险品种上,产品特色不突出,专业化经营不明显,品牌优势不充足,财险和寿险占据主导地位,缺少应有的各类责任保险;农业保险以政策性保险为主,不能满足设施农业、特色养殖等对保险的需求。开办险种的集中重复,导致恶性竞争、价格战、销售误导等问题较为严重,数据不真实、帐外支付手续费等行为依然存在。

二、保险业要充分发挥功能和作用。

围绕当前中央、省、市出台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的措施,以及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保险业必须勇担重任,在加快自身发展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保险业独有的风险管理和保障功能,更好地为县域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

(一)保险业要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去年,我县gdp完成142亿元,人均gdp约3900美元,超过了人均3千美元的全面小康指标。但这还远远不够,小康生活除了gdp标准,还有人均住房、受教育程度、文化娱乐、卫生保健、环境生态等一系列标准,我们的社会保障体系还远远没有健全。因此,建立一个适应现代社会发展水平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我们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条件,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重要体现,也是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不仅仅是指多少现金收入,社会保障健全程度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反映。这种情况下,更好地发挥好商业保险的作用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手段。适应新时期、新阶段发展的需要,要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来解决好保险业与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相适应的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二)保险业要大力推进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推动保险业发展的根本动力,要通过深化改革来推进保险业的创新,增加保险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要大力推进保险业产品创新、服务创新,特别要大力发展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积极发展责任保险,推动保险业参加平安济阳、和谐济阳的建设。积极发展多种所有制的保险机构,发展保险的中介机构,加快发展再保险机构,增加保险业的产品种类,拓宽服务领域,努力满足不同层次、不同职业、不同人群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我们许多保险公司经常感叹竞争激烈,经营困难,这其实是创新能力不够、差异化服务不够。要做大保险这块蛋糕,怎么做大?就看你的产品怎么样,服务水平怎么样,营销水平怎么样,宣传能力怎么样。还要研究错位经营,研究细分市场,研究专业化分工。所以,差异化发展是我们下一步做大蛋糕、膨胀规模的一个方向。

(三)保险业要加强行业自律。各保险机构作为保险市场的经营主体,要加强行业自律,依法诚信经营,公开公平竞争,相互支持合作,共同推进全县保险市场有序发展。严格有关法律法规,严禁误导、诱骗投保人,切实维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保监部门核定的业务范围开展业务,不得超范围经营;严格保险业务代理程序,对保险代理人的从业行为全权负责;严格遵守公平竞争原则,不得以任何形式贬低、诋毁同业公司、以不正当手段争夺业务;严格投保理赔程序,积极妥善处理群众投诉、保险纠纷;向社会公开服务承诺和监督电话,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三、政府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

目前,我县的保险工作可以说“成绩有目共睹,问题不容忽视”。特别是对于行业风险、群众投诉等问题,作为地方政府有责任给予高度关注,并密切配合上级保监部门,共同管理好、维护好我县保险市场的经营秩序,促进全县保险业健康发展。

(一)加强对保险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保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张海波县长任组长,我和张杰局长、杜恒华行长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分管负责人、各支公司经理为成员,负责对全县保险工作进行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全县保险机构负责人会议,调度各保险机构业务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保险工作存在的问题。同时,实时接受群众举报,对保险机构违规经营行为进行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批评和通报。对拒不改正的,提请上级保监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建议上级保监部门取消其从业资格。

(二)营造良好的保险舆论环境。现在保险工作的宣传还不够到位,还只是保险机构自己在宣传,宣传内容简单地偏向于吸引群众投保。其实老百姓对保险知识了解甚少,甚至对自己买的险种也不清楚,只知道交了多少钱,理赔限额是多少,像理赔条件、违约条款等根本不清楚,应该说是跟风的情况比较多,一旦出现理赔情况容易产生纠纷。下一步,我们要加大保险工作的宣传力度。各保险机构不但要宣传吸引群众投保的内容,更要宣传保险基础知识,切实做到让投保人充分知情。有关部门、媒体也要多做一些正面宣传,使大家都能了解保险的功能、了解保险的作用,增强群众自觉参加保险的意识。

(三)加大保险工作的监管力度。随着我县保险业务量的迅速扩张,出现风险的可能性也在增加。特别是在金融危机波及全球的宏观经济条件下,加强和改进保险监管,严肃处理恶意竞争、误导消费者、理赔难等问题非常必要。从保险行业来讲,其它的竞争都不怕,怕的是自己把自己打垮,自己相互之间恶意的竞争,不讲诚信,误导消费者,这样做的话是自己砸了自己的饭碗。短时间看好像是可以增长一些保费,扩展了一些业务范围,长时间看是信誉扫地。保险公司如果都不讲信用的话,那首先第一条就是不够格,该赔的不赔,是不行的,交钱的时候大家都积极,要赔钱的时候到处找理由想办法不赔,这样的话,消费者就会再一再二不再三了,所以聪明的经营者都是从长远看的,特别是当前的情况下要增强保险行业和保险消费者的信心,要高度警惕和关注风险的传递。集中退保、群体上访等问题,在别的地区已经出现,希望各保险公司要高度重视,坚决避免风险由点到面蔓延。要抓好保险市场的整顿和规范,鼓励有序、合理竞争,避免无序、恶性竞争。从今天开始,县政府将组织工商、人行等部门,开展一次全县保险市场经营秩序专项整治活动,请各保险机构给予积极配合,切实解决我县保险市场当前存在的问题。

同志们,我县保险工作的形势严峻、任务繁重、责任重大。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拓创新、诚信经营,更好地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建设,为促进全县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农业保险的发展【第五篇】

在乡村振兴战略的带动下,农业保险补贴力度不断加大,保费规模快速增长,保障水平也不断提高。但在供给与需求、保费补贴差异化、巨灾风险分散等方面仍存在诸多问题。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农业保险的发展热选最新10篇”,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享受条件,主要包括年龄条件、工龄!缴费年限或视同缴费年限条件、以及是否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二是离休、退休、退职待遇标准,主要是针对不同的离退休条件,而区别不同的保障水平;三是退休养老金的筹措、基金管理办法以及监督检查等制度。

1.社会保障水平低。从全社会来看,社会保障水平与我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还不相适应,基本养老保险只能保障每个人的基本生活需,还不能通过发展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来满足人们不同层次的需求。

2.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冲击。人口老龄化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过程。人口老龄化给一个国家养老保险工作带来的影响,是对一个国家整个社会保障制度最大的挑战,主要原因在于养老保险成为整个社会保障制度中最为庞大的开支。主要表现在:人口老龄化使老年人抚养比率不断上升,导致养老负担不断加重;人口老龄化导致为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费用不断攀升致使养老保险基金开支大幅度增长;人口老龄化带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及投资运营的转变。我国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同时也是人口老龄化发展速度最快的发展中国家。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6。岁以上人口达亿人,占总人口的%,也就是说按照国际通行标准,我国已经开始步入老龄化的阶段。

3.养老保险金工作的不足之处带来的“压力”。首先,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较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低,这就意味着有大量的人年老以后将没有足够退休金来维持他们基本生活,因此,他们将不得不依靠自己的子女或社会救助安享晚年。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率低,还严重威胁到现有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体系持续正常发展。我国目前运行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体系是部分基金制的体系,养老金收不抵支,变成了事实上的现收现付的方式。其次,对养老保险金管理还没有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各级虽然建立了相应的基金监督管理机构,但是由于管理监督的依据不足,依法监督仍然是一个比较薄弱的环节。最后,基本养老保险金的收缴工作不到位。参加保险的企业有意压低缴费的工资额,使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无法真正按职工工资来征收社会保险费,导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缴额相对减少。

1.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制度。首先,应该将最大雇用年龄与最小领取养老金年龄分离开来,并用法律形式对我国国家雇用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职工)的最大雇用年龄进行统一明确。其次,建议建立领取养老保险金时间的弹性机制。国家应该在规定最小领取养老金年龄的基础上,出台政策鼓励参保人员根据身体、经济状况自主选择领取养老金的时间,确保推迟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员能够获得更高的保障水平。最后,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要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进行衔接。在制定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时,同时考虑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完善,以便进行衔接,确保覆盖全社会人群。

2.做好养老保险征缴环节的稽核。对养老保险征缴环节的稽核,是对参统单位、参统人员是否应保尽保,缴费基数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工资总额构成、养老保险费是否应收尽收的稽核,是确保养老保险基金内涵式增长的一种方式,也是促进养老保险基金征缴的重要保证。

3.加强基金管理,提高基金收益率。首先,应特别重视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全面强化政府以及社会的监督职能,防止基金被贪污挪用;其次,建立专职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和运营机构,制定适宜的投资管理政策,培育高效率的基金经营机构对养老基金进行高效的投资运用,进行较为广泛的投资;最后,及时向缴费企业和职工公布基金的投资方向和投资效果,接受社会监督。

4.针对我国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我们应该采取多种措施,以应对人口老龄化给养老保险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首先,调整法定退休年龄。对于养老保险来说,在目标替代率不变的情况下,当退休年龄较早时,缴费的年限较短社会养老将相对更多地依赖于国家财政转移支;当退休年龄较晚时,养老保险基金相对充足,社会养老就会更倾向于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其次,提高保费的收缴率。应该从社会保障立法、规范管理流程等方面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提高保费收缴保证养老金收支均衡;建立鼓励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的激励机制,建立综合管理和有效实施的机制。

世纪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所以,我们应该加大对养老保险工作者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以保证养老保险工作进一步完善,确保我国养老保险制度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持续、健康的发展。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据《平度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平度市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情况工作制度(试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

云山镇将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立足镇情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进乡村振兴。

1、坚持以产业振兴为引领,充分发挥大樱桃产业优势。一是积极扩展大樱桃产业,形成完整的大樱桃产业链。推进洪润来“华夏樱桃谷”综合体项目建设,打造大樱桃育苗基地;引进大樱桃深加工企业、发展大樱桃旅游采摘业、发掘大樱桃旅游文化产品等。二是发展电商产业,推动青岛平度云山樱桃电商小镇建设。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充分利用镇级电商服务中心,聘请电商专家开展培训,计划举办培训班12期,培训人数2500人;加快推动青岛云归农副产品销售有限公司投资的电商产业综合体项目落地;全力推进物流体系建设,计划引进1个仓储物流项目落户铁岭庄大樱桃交易市场周边,以农村淘宝、邮政村级服务站为主体,与顺丰、“三通一达”等知名物流企业合作,逐步构建起适应当地电商发展的物流配送体系;加大“云山谣·樱桃盏”云山果品品牌的宣传力度,增强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发展冷链物流、深加工等电商配套产业,以线上销售带动线下旅游采摘业发展,最大化发挥大樱桃优势资源,实现大樱桃产业长足发展。

2、坚持以生态振兴为重点,凸显云山镇地理环境特色。一是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结合“一山·一观·一树·一谷”自然人文特色,统筹开发观光旅游、休闲康养,继续打造设计2条旅游采摘线路、推进岭上润禾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设,积极配合旅游大环路二期工程建设。二是推进云山360体验特色小镇建设。加快蓝树谷生态谷、农业旅游观光示范园等项目建设,新增对外营业场馆5个。三是推进“云山三宝精品民宿”项目建设,确保民宿间与游客服务中心于6月正式营业。四是加快美丽乡村建设。11月份完成河岔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五是做好环境保护工作。举办以“环保”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提高乡村居民生态意识和环保素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开展蓝天保卫战活动,持续实施“散乱污”企业治理,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开展生活污水治理活动,摸排全镇生活污水排放现状,制定治理方案。

3、坚持以文化振兴为灵魂,推进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深入挖掘优秀传统文化。一方面,积极报道云山镇经济社会发展的优良经验做法,发布最新动态,挖掘2个乡村振兴典型人物事例;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进一步提升干部群众道德素质;积极组织评选“好媳妇”、“好婆婆”、“身边好人”等道德模范,加强公民道德教育,深化道德实践活动;着力打造2个孝道文化村;以“崇德尚文,孝美平度”为主题,定期组织传统文化讲座学习,形成良好村风民风。另一方面,始终把移风易俗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来抓。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新风尚,着力营造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社会氛围。加大专项治理的同时,大力发展群众性文化事业,用先进文化占领乡村的思想阵地。

4、坚持以组织振兴为保障,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一是抓实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结合“合格支部、过硬支部、示范支部”三级联创,全面开展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工作,强化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转化,全面打造“五个好”党支部;创新推进“民主议事+”形式,抓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在挖掘典型亮点上下功夫,结合精准扶贫、美丽乡村等重点工作,把敢担当、善作为、想做事的人用起来,分类选树一批先进典型人物,高标准打造农村党建示范点及镇域党建品牌,突出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二是抓实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完善党委书记、班子成员、管区书记、农村党组织书记四级党建责任制,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利用市镇两级党校、庄户学院,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切实增强党员干部干事创业能力;完善农村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和后备干部培养机制,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人才保障;立足党员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行量化考核制度,打造服务平台,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是抓实农村集体经济增收。坚持“抓书记、书记抓”的党建工作体制,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列入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重点工作项目,与村干部补贴直接挂钩,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管区党委建设,通过党委选派、部门帮包等壮大驻村帮扶工作队伍;抓好资金代管、村级财务预决算、资产处置等工作,加大对村务公开及重大事项程序的监督,增强村级财务透明度;坚持开源节流并举,盘活村庄资源,搞活村庄经济。四是抓实村规民约制度建设。积极引导各村结合实际建立完善村规民约制度,不断提高村庄的自我管理、自我监督水平;立足“一定两议三监督”制度,通过组织包村干部入村与民主议事会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营造人人参与村规民约制定和人人遵守村规民约的良好舆论氛围;以点带面树典型。挖掘已有自行建立并遵守的奖惩措施的优秀村庄,培育不同层次、各具特色、富有影响力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导向作用。

5、坚持以人才振兴为支撑,加强人才培育与引进。利用好市里出台的“智汇平度”12条人才政策,强化“雁归工程”实施措施,积极开展人才振兴工作。全力留住年轻一代,给予青年农民、大学生返乡创业引导、鼓励和全方位的支持,打造农业农村创业平台,大力支持本地年轻人、能人发展农业产业、促进三产整合,并建立长效机制而常抓不懈;抓好对青年人才本土就业、创业的培训和跟踪服务指导,持续、深入开展了针对青年人才的就业、创业培训和跟踪服务,探索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庄户学院”建设,培育本地优秀人才,积蓄乡村振兴发展力量。

(一)工作部署阶段(2月底前完成)。

1、召开会议、成立相关机构。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的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抽调中坚力量组建乡村振兴工作办公室,专职开展乡村振兴战略的各项日常工作,指导各村、社区乡村振兴工作开展。召开全镇乡村振兴工作会议,部署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方案。

2、制定工作方案计划。编制云山镇2019年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方案,明确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

3、加强宣传动员。广泛宣传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加强舆论引导,注重发挥好社会各界的作用,通过开展调研、座谈会等形式广纳群言,群策群力,形成乡村振兴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实施推进阶段(2月底至12月底)。

成立五大振兴工作组专责分类分项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摘要:医疗责任保险作为职业责任保险的一种,在我国由于受到经济水平、法律制度、保险意识等因素的影响,该保险的发展一直很缓慢。本文通过对我国医疗责任保险制度的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的分析,提出建立强制医疗责任保险,开发医疗意外保险作为补充的立法建议。

关键词:医疗责任保险;现状;完善。

医疗责任保险在台湾被称为医师责任保险,属于专家责任保险(professionalliabilityinsurance)范畴,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为过失行为(negligentacts)、错误(errors)或业务过失(malpractice),违反其业务上应尽的责任,直接导致病人体伤或死亡,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责任保险。[1]因此它应包括了医疗事故责任保险(美国称医疗过失责任保险(medicalmalpracticeinsurance))和医疗无过错责任保险。当然,最主要的部分是医疗事故责任保险。在国际上,医疗责任保险是非常普遍的职业责任保险之一,也是职业责任保险中最重要、业务量最大的业务种类。

作为一种通过社会转嫁危险、分摊损失的制度,20世纪以来,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保险随着世界各国经济的突飞猛进得到了迅速的发展。责任保险便是其中发展迅速的一种。从历史的角度上看,责任保险是随着民事赔偿责任的产生、发展而产生发展的,而责任保险的兴旺反过来有促进了民事赔偿责任制度的发展。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整个赔偿制度是按照行为人和受害人之间的个人关系来考虑问题的,因而行为人不堪赔偿责任的繁重压力而走向毁灭的实例屡见不鲜,于是早在保险制度兴起时,就有了损失负担社会化的萌芽,自法国在民法典中规定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举办了责任保险后,德国等国相继创立了责任保险。在赔偿责任的归责方式趋向客观化,受害人在人们心目中的弱者地位得到确立后,行为人承担的责任的确扩大了范围,带有一定程度的不公平,而责任保险恰在此时将保险的功能发挥的淋漓尽致。因此,在现代,一方面,为救济受害人的无过锗责任、严格责任得以确立和完善,另一方面,公平面临的危险亦得到消除。这样的制度,从根本上说,是强化了赔偿责任的补偿功能。赔偿责任制度的基本功能是补偿受害人所遭受的损害,这一功能的真正实现有赖于责任主体的经济状况。实行责任保险,被保险人支付一定的保险费,赔偿责任的风险就有被保险人转移给保险人。换言之,责任保险的实行,为赔偿责任补偿功能的实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医疗责任保险兴起于20世纪20年代,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前,由于医生的胜诉率高,所以医生的投保积极性不高,医疗责任保险业并不发达,但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这一情形有了很大的改变,由于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大幅增加,对医疗事故责任的投保成为必要。在很多国家,医疗责任保险主体不仅为医疗机构,还有医生、护士、检验师等技术人员。

目前,我国各家保险公司几乎都有自己的医疗责任事故条款,但这一险种的发展却不尽如人意,参加投保的医院数目占医院总数的比例微乎其微。

随着医疗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特别是2002年9月1日新条例的实施,增加了医疗事故的赔偿额度,扩大了医疗事故的范围,并且对医疗事故的鉴定作出了有利于患者的规定,这些都增加了医疗保险机构的保险需求,从保险公司自身的发展来看,医疗责任保险作为职业责任保险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险公司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国外,责任保险保费收入可以达到广义产险保费收入的近一半,如美国在20世纪70年代为48%,欧洲市场超过30%,日本达到25%,而我国目前仅有5%;在美国,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保费支出占医生年收入的4%-10%,按这一比例,我国医疗责任保险保费收入可达亿元(2003年统计我国医务人员为424万人,按人均年收入2万元计),占目前财产险保费(2003年为869亿元)总收入的比例可达%-%,可见还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其市场潜力是巨大的。

由于医疗责任保险在我国开办时间不长,其条款的制定受制于相关法律法规体系的不健全,也有许多不合理之处。目前我国医疗责任保险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大多数保险公司的条款中其保障对象只针对医疗机构,保障不够全面。在美、日等许多发达国家购买医疗责任保险是医师职业资格认定的必要条件,除了医疗机构投保外,医师个人也投保。[2]而在我国,目前普遍开办的是对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责任保险,即此保险的购买者是医院,只有少数地区开办医师责任保险,由医师个人购买。但是,当医疗事故发生时,面临风险的不仅有医疗机构,医师同样也面临风险,同样有转嫁风险的需求,所以放弃或不注重医师责任保险市场的做法是不明智的,也是不正确的。

2、险种设计缺乏技术和数据支持,医疗责任险产品得不到医疗机构的认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医疗责任保险不能全面解决医疗纠纷问题。有些医疗机构认为,目前对医疗机构构成压力的医疗纠纷不仅仅是医疗事故,其中还包括医疗意外和并发症,真正棘手处理的是医疗意外和并发症。建立医疗赔偿制度,只实行医疗责任保险是不够的,同时还应配套实行医疗意外保险,这样的赔偿机制才能全面解决医疗纠纷问题,解决医疗机构的后顾之忧。(2)赔偿限额低,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障程度不足。根据人保公司2000年1月实施的《医疗责任保险条例》,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医疗事故每人赔偿10万元,医疗差错每人最多承担5000元的赔款。这个限额即使在适用原规定时都无法对一些重大医疗事故提供充分保障。(3)保费计收方式不合理,与所获得的保障不相称。我国目前医疗责任保险的保险费分两部分:一部分对医疗机构收取,按床位收;第二部分是对医务人员收取。但事实情况是,医疗事故的多少与就诊人次存在正相关关系,而这种计收保费的方式根本不考虑实际就诊的人次,只根据医院病床数和不同风险岗位的医务人员数交纳。

1、完善医疗赔偿体制和相关法律法规,将医疗责任保险规定为法定保险,为医疗责任保险在我国的发展创造健康的法律环境。

从世界责任保险的趋势来看,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责任保险的性质在诸多领域由“任意保险”向“强制保险”的方向发展。[3]在西方国家,医疗责任保险基本上是强制性险种,每一个执业的医生都必须购买医疗责任保险,否则不能执业。在我国,医务人员的绝对数量很大,但其中不乏有一些技术水平、服务意识差的人员,再者,即使医术再高明的大夫,也不能保证在从业当中不出一丝差错,这样,推行医疗责任保险可以保障和维护医务人员的专业服务水平,强化其为当事人服务的责任意识,同时,一旦出现医疗事故,又能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人的利益。另外,将该保险定为强制性的保险,可以使投保单位数量增加,保险公司真正可以根据大数法则预测风险,准确厘定费率,设计出更为合理,更适应保户需求的医疗责任保险。

2、扩展被保险人的范围。

就保险专业之经营而言,加入者的人数越多,可使危险分散越广,个人分担的费用越少,经营之基础越稳。[4]将医务人员作为被保险人,既提供针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责任保险,又提供针对医务人员的职业责任保险。具体可以对工作危险大小不同,工作性质不同的医务人员确定不同的收费(如对外科、妇产科等具有高风险性科室的医务人员应收取较多的保费),同时据其出险赔付记录按期进行调整(赔付超过一定次数,可以成倍增加保费)。这样,可以对医疗责任的各责任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提供全面的保障。

3、确立医疗责任保险金的来源。

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能否真正得到落实,关键在于保险金能否及时到位。从我国目前的发展状况看,保险金的来源可由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的医疗机构从其业务费中列支。按规定计入医疗机构成本,但不得因医疗责任保险而提高医疗收费标准和增加患者负担。也就是说,医疗责任保险的保费是由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共同缴纳的。同时保险公司要逐一记录医疗机构内的医务人员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次数,对于经常发生医疗事故或纠纷的医务人员,其底二年的保费要相应提高,但是在合同期内,保险公司不得拒保。反之,对从未发生过医疗事故的医务人员,其第二年的保费要相应有所优惠。

4、设定保险的最高限额。

之所以要设定医疗责任保险的最高限额,一方面是基于医疗机构是医疗风险的承受者,另一方面又是医疗事故的避免者。如果只是强调发生医疗事故后,完全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就会促使医疗机构、医生在投保后,消极地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降低其努力避免医疗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这与建立医疗保险责任制度的初衷是相悖的。对患者方而言,如果不加限制的由保险公司赔偿,也会造成患者在发生医疗事故后毫无顾忌地过高消费医疗费用,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因此,有必要设定保险的最高限额,以助于医疗机构和医生尽职尽责,更好地提高医疗服务技能,减少或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5、在大力推广医疗责任保险的同时,开发医疗意外保险作为补充。

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医疗意外的发生率远远高于航空意外等其他意外的发生率,虽然现行的医疗责任保险对解决医患纠纷会起到一定的作用,但有相当一部分纠纷是源于医疗意外特别是手术意外。医疗意外险在我国也曾经推出过,但由于销售额不理想,最终停办。2005年1月1日起,北京市以政府命令的形式在全市公立医疗机构强制推行医疗责任保险,中国人寿、太平洋人寿等保险公司看准市场时机,与北京天道保险经纪公司进行合作,正在进行新的“手术意外险”进入市场的筹划和准备工作。这对于无法从医疗责任保险中获赔的患者,可得到意外的给付。这种完整的医疗赔偿制度,可以使患者得到更充分的保障,也有利于缓解医患矛盾,减少医疗纠纷。对于医疗风险社会化分担机制的建立,合理全面保障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利益将会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注释:

[1]参见沈思言:《中国建立医师责任保险制度初探》,http:///keyword/lw007/,2006年7月访问。

[2]参见余艳莉、朱少铭:《关于医疗责任保险的探讨》,载《中国卫生质量管理》2003年第12期。

[3]参见覃有土:《保险法概论》(第二版),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93页。

[4]参见江朝国:《保险法基础理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393页。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以北京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例:用人单位每月按照其缴费总基数的1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3块钱的大病统筹缴纳。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如中国的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中国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以减轻企业负担,避免浪费。发生保险责任事故需要进行治疗是按比例付保险金。

社会医疗保险的现状社会医疗保险是指由国家负责建立的为解决劳动者因医疗、负伤和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后因治疗和生活问题。

现阶段,中国的医疗保险体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社会医疗保险,二是商业医疗保险。

(一)社会医疗保险的现状。

社会医疗保险是指由国家负责建立的为解决劳动者因医疗、负伤和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后因治疗和生活问题,而给予经济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如中国现行的公费医疗(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大学生)和劳保医疗(企业职工)制度。但因其本身存在种种弊端,所以国务院于1994年3月开始进行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到目前为止,中国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总的特点是多种改革模式并存,政府、企业、职工、医院四方正在实践中深入地探索改革的途径。目前各地区的改革试验至少有如下五种模式:

1、多种形式的“统帐结合”。第一类方案是以江西省九江市和江苏省镇江市为代表的“三段通道式”,即一般按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0%筹集医疗保险基金,其中一半左右为职工建立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其余部分形成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就医时先由个人帐户支付,支付完后进入一个相当于本人工资5%的医疗费用支付阶段,再多支付的医疗费则由统筹基金报销大部分。第二类方案是以海南省为代表的“双转并行式”,即医疗保险基金只负担规定的大病病种的医疗费用的大部分,其余部分及其他疾病(一般为门诊疾病)的医疗费用则由个人帐户支付。第三类方案是以山东省青岛市、烟台市等城市为代表的“三块式”,即同时建立个人帐户、企业调剂金和统筹基金。截止到1997年9月底,各种“统帐结合”的医疗保险改革方案实际覆盖了万人。

2、大病(住院、大额医疗)费用社会统筹。自80年代末期开始,中国一些地区为了分散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遇到的大病高额医疗费用的风险,开始进行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试点,到1997年9月底,这一试点已扩展到1253万企业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到1997年底,覆盖1300万人。

3、以深圳市为代表的混合型改革方案。即对不同类型的人群分别实行不同的改革办法:对职工实行“统帐结合”的方案,对外地劳务人员实施住院医疗保险,对离退休人员、残疾军人则实行全面的医疗保障。

4、离退休人员医疗费用社会统筹。一部分地区根据企业离退休人员更需要首先得到医疗保障的实际情况,对离退休人员实行了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制度。到1997年9月底,有110万企业离退休人员被覆盖进来。

5、一些初步改革的试验。多数没有实行社会化的医疗保险制度的企业,仍按原有规定实行劳保医疗制度。但不少企业进行了内部的轻度改革的试验,其主要形式有:个人负担一定比例的医疗费用,或者实行医疗费用定额包干,节余归己,超过部分由企业补助一部分。另外,一部分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为员工投保了商业健康保险。

(二)商业医疗保险的现状。

相对于社会保险而言,商业医疗保险在中国发展得很不充分。在改革前沿的广州市寿险市场上,虽然各家寿险公司都涉足了医疗保险这块领域,开办了各自的住院津贴型或门诊津贴型医疗保险,但是业务量并不大。目前在广州人寿保险市场上主要的医疗险种有:中保人寿保险公司开办的重大疾病定期、重大疾病终身、住院医疗和住院津贴保险,中国平安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平安康乐、住院安心和住院医疗保险,友邦保险公司开办的防癌保险等九个险种。从保险的责任范围来看,中保人寿公司的重大疾病定期、重大疾病终身和住院医疗保险比其他保险公司的医疗险种的市场竞争力稍强。从中保人寿保险公司广州市分公司1997年个人寿险业务的汇总情况来看,重大疾病医疗占健康保险业务的绝大部分的份额,达到了90%以上,住院津贴只占不到10%的业务份额。

截止1997年10月,中国享有公费医疗、劳保医疗保险的人约为亿,占全国人口的13%,1996年有合作医疗保险的行政村约占17%,而商业医疗保险覆盖的人群估计在500万人左右(约占总人口的%)。1996年中国卫生总费用为2100亿元(人民币,下同),用于医疗服务方面的费用大约为1700亿元;1996年商业健康险保费收入约13亿元,全国人均1元,仅占医疗服务费的%,占gdp的%,说明目前商业医疗保险在中国医疗保障事业中所起的作用太小,目前在中国,仍然主要由社会医疗保险保障着人民享受医疗的权利,维护着社会的稳定。

(一)商业医疗保险的重要性日益显露。

随着科技、医疗、经济、人文等方面的变迁,造成了现代人工作紧张,随之相伴的是生活无规律、消耗过度、运动量不足,许多文明病于是乘虚而入,且治愈难度越来越大。新近出版的《国际保健》杂志发表了有关部门对全球健康及医疗状况的评级,日本在最健康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5位,中国台湾列第14位,中国大陆列第20位。报告还表明,东南亚国家的医疗健康问题备受关注,医疗方面的开支将大幅度增加。中国1992年人均住院费用才元,到1996年已达元,年均增长%.广州市在1994-1996年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中,医疗费分别占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和%,1997年1-9月份比上年同期增长%.都市生活的繁忙、医疗服务费用的昂贵、福利制度的薄弱和社会保险体系的局限,都需要有商业医疗保险来作为社会医保险的补充,以弥补社会医疗保险保障的给付不足,扩大保险金额和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满足国家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之外的医疗需求。所以说,医疗保障社会化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商业医疗保险将会在社会各阶层日渐得到重视。

(二)商业医疗保险前景广阔。

1、社会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制度改革采取的主要措施是增加个人负担比例,以期节约开支。如广州市原有的公费医疗办法规定,全年自负额超过500元时,可报销全部门诊和住院费用,而本次医疗制度改革方案则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个人一律自负20%.随着经济的发展,医疗服务费用的提高,则个人自负的20%部分,必然会成为一种沉重的经济负担,这也就为商业医疗保险提供了发展的空间。

2、1997年国务院在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变化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九五’期间,要在搞好试点、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基本建立起城镇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积极发展各种形式的补充医疗保险。”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指出:“……采取改组、联合、兼并、租赁、承包经营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加快放开搞活国有小型企业的步伐。”“实行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随着这些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渐深入,缺乏医疗保障的人群会日益增加,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他们表现出来的医疗保险需求越来越强。商业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险有机地结合,并使之逐步覆盖到城镇所有劳动者是中国医疗制度改革的方向。

3、商业医疗保险在国外一般都拥有相当大的市场,如西欧、美国、日本等地的医疗保险制度都相当发达,尤其是美国,85%以上的人口拥有各种商业医疗保险。据中国台湾地区“统计部门”1998年4月份公布,至2月底,台湾岛内参加健康保险投保人数达到2006万人,投保率高达96%.其中,癌症患者最多,其次为慢性精神病患者和肝硬化患者。而目前中国的健康保险投保率很低,以保险业相对发达的广州市为例,其健康保险投保率只有10%左右。

(三)竞争将日趋激烈,保障范围更广泛。

有关专家预测,到2000年中国保险市场将分别有10家外资和30家中资保险公司进行竞争。经营主体的增加,必然会使寿险市场的竞争日趋广泛和激烈,而医疗保险这块领域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成为保险公司的争夺对象,虽然说依目前的医疗体系开展医疗保险业务会面临许多困难,但是险种的成功开发既可体现出公司的实力,又可成功地塑造公司的自我形象,增加无形资产,同时,还可以促进其他主险业务的发展。

目前中国商业性保险公司开办的医疗保险一般都是指狭义的健康保险,但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商业性医疗保险的范围将会延展到广义的健康保险的概念上,即包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保险。另一方面,随着经济的发展、医疗费用的高涨、所需交纳的保险费的提高和保险人承担风险的增加,现在的综合医疗保险将会逐步分解为许多细的险别,医疗险种将不断丰富,不同层次的群众的不同的医疗保险需求基本上能得到满足。

(一)存在的问题。

1、社会需求量大,而保险公司对险种的开发力度却十分乏力。医疗保险供给主要是通过医疗服务的形式实现的,因此,医疗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对医疗保险供给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医疗单位对医疗保险的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是适当而有效的,即医务医疗人员对病人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而且疗效明显,就可以节省和降低用于医疗服务部分的医疗保险金的开支,从而相应地扩大医疗保险的供给。而目前在中国的医疗市场上,因为医疗服务质量差、医疗资源浪费以及医德风险等人为因素,造成医疗费用开支失控,以致形成了目前市民医疗保险需求大而保险公司不敢大力开发医疗险种的局面。

为了控制医疗费用开支,目前保险公司开办医疗保险时通常采取定点医疗方式,即被保险人生病后,只能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就诊。而保险公司或是医院设监督小组,查核各项医疗费用支出是否合理;或是与医院签订合同,实行医疗经费承包超支不补,节余按一定比例自留。应该说,定点医疗在减少医疗过程中的浪费,协调医疗保险各方关系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定点医疗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了不少问题:一是定点医院数量单一,不方便保户就医。二是容易导致医疗服务垄断。医疗行为具有隐蔽性与复杂性,一种可以有不同费用的治疗方案,决定权在医生,保险公司很难对此进行干预,一旦形成医疗服务垄断,医院可能会偏向于采用高费用的诊疗方案。三是采用医疗经费承包制,固然能减少浪费,但却容易造成被保险人治疗条件的恶化。定点医疗的做法,使医院可以随意控制医疗标准,致使保险公司或被保险人的利益可能被侵害。

2、专业人才缺乏,人员少。经营医疗保险所面临的风险是很大的,它的经营和管理活动要求其从业人员在风险管理、条款设计、费率厘订、准备金提取、业务监督等方面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平,这就需要一批从事风险分析、风险选择和风险鉴别的专业人员,但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保险公司在这方面的专业人才仍很欠缺。

3、经营时间短,经验少。广州市的医疗保险是从1986年下半年由原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广州市分公司开办的,而且大多都是团体承保的附加医疗险,到1995年引进个人营销体制后,个人购买医疗险的比例才有所增加。1997年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广州分公司率先在市场上以主险的形式推出住院安心保险,随后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推出了颇受市民欢迎的“住院医疗保险”,但总的来说,医疗险从开办至今经历的时间较短,取得的经验较少。

4、品种少,保障方式单一。据统计,人一生的死亡高峰期有三次,即婴幼儿时期、15-20岁青少年时期和老年时期。而现在市场上的医疗险种的可保对象都为全体人群,没有针对某一特定群体的险种。另外,现在市场上的医疗保险主险大多数为住院津贴型,而住院费用型的较少,门诊型的可以说还没有,虽然个别保险公司的防癌保险包括了门诊医疗的责任,但如果是癌症门诊,一次只有10元津贴,达不到保障效果,属于纯商业性的宣传目的。

(二)加快发展商业性医疗保险的建议。

1、明确目前推出医疗保险的目的。在目前的医疗制度及医疗单位存在不正之风的情况下,推出医疗保险的目的还不是为了真正的在医疗保险这方面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而是为了:(1)提高公司声誉,树立公司形象;(2)促进其他主险业务的发展;(3)扩大客户群体。

2、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一个规范的、高效率的医疗服务市场是医疗保险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必须采用另外的医疗模式来代替目前采用的定点医疗方式,在新的医疗模式中,保险公司允许被保险人在任何允许开业的医疗保险服务机构或私人诊所自由就医。各医疗机构的收费标准由国家统一规定,以法律形式强制实施。这样一来,各医疗机构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在无法提高收费标准的前提下,只好竞相改善医疗服务质量,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否则就会在自由的市场竞争中被淘汰。医疗费用的合理化,使保险公司与被保险人的利益得以保障。这种自由医疗模式,一方面打破了医院的垄断,约束了医院的医疗行为,将由于医院的道德风险所带来的经济损失降至最小;另一方面可以规定,被保险人在领药时要自付20%的药费,这样就可以防止被保险人任意消费带来的损失。如此一来,医疗保险中的各种利益得以相互制约,形成良性循环。

3、搞好市场调研,掌握市场需求。中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带来了保险市场发展的不平衡,因而存在着明显的区域性和个体需求上的差异性。为使医疗保险条款能够被市场所接受,就必须掌握不同区域、不同层次、不同人群对医疗保险产品的需求情况,设计出科学的、合理的医疗条款,拟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

4、加强医疗险种的开发、销售和管理。要根据市场变化,对目前经营的一些医疗险种进行淘汰和再开发,加强对险种的管理,推出受市场欢迎的新险种。及时开发新险种是保险公司发展的重要途径,大力开发医疗险应是中国寿险业“九五”期间的主要任务。从现在起就将医疗险的开发、销售和管理摆到重要的位置上来,此乃寿险公司比较明智的选择。

5、培养人才,满足竞争需要。寿险公司在近阶段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加快“一专多能”的保险人才的培养。同时要有计划、有目的地引进、充实和配备一批医疗管理人才,从长远的经营战略上看,是必要的和重要的。随着保险市场国际化进程的加快和医疗保险市场的建立,只有加快培育高质量的专业人才,才能适应未来保险市场竞争的需要。

6、加强健康保险的风险防范工作。中国开办商业健康保险的时间虽然不长,但在短短几年内发生了许多医疗保险欺诈案件,这就要求我们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途径防范医疗保险中的欺诈行为:(1)承保防线。医疗保险业是以人的健康状况为承保标的的险种,承保质量的高低直接决定经营的成败,所以应在医疗保险的投保人尚未正式入保以前,用条款、告知和规则使其明确所享有的保险期限、免赔疾病和免赔额度等,并对其进行风险选择,灵活运用体检、加费等手段,做好核保工作。(2)期间防线。寿险公司应主动调整工作重心,从人员、技术、装备上给予保证;运用微机管理,建立投保档案,掌握底情,及时分析,便于给付和续保;与医院达成协议,保险公司派员对定点医院的病历、处方等进行必要的监督、检查;建立医疗险种独立核算机制,逐步实行保险公司与医疗单位定额结算支付的办法,并对责任准备金、利润计算以及资金运用等实行专项特殊管理。(3)理赔防线。加强对医疗保险索赔单证的审核和对被保险人医疗情况的调查,提高对医疗保险欺诈行为的识别能力,真正使理赔工作做到主动、迅速、准确、合理。

要推进我国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还需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优化保险服务,深化农业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明晰差异化财政补贴政策,完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向来是影响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为了更好地推进乡村建设、解决遗留的“三农”问题,党的十九大首次引入了乡村振兴战略。一方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产业振兴是关键,保护农业产业发展有利于推动乡村振兴。作为农业产业的风险控制器和助推器,农业保险是一种有效的农业保护制度,借助保险形式可以有效防范和转移农业风险。另一方面,政策性农业保险可以稳定农户收入。通过各级政府补贴农业保险保费来减轻农户负担,不仅激发了农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还有利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发展。

2007年我国开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试点工作,农业保险发展迈向新台阶,为乡村全面振兴打下坚实基础。目前,我国农业保险总体规模居亚洲第一、世界第二,全国有27家保险公司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有40万个基层服务网点、50余万人基层工作人员。

(一)保费规模逐年递增,财政补贴持续增加。如表1所示,200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始试点时,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只有亿元,其中%是由各级财政补贴的。近几年来,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增长迅速,2019年达到亿元,约是2007年保费收入的13倍,其中各级财政补贴达505亿元。2018年正式推行乡村振兴战略以来,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的保费补贴总和保持在农户自缴保费的3倍左右,并略有提升。正是这样的蓬勃发展,乡村振兴战略才有了坚实的基础,同时,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又推动着农险保费的增长。

(二)保障水平稳步上升。农业保险总保额作为名义上的农业保障水平,是投保农户可能获得的最大保险赔付额指标。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下,2018年农险总保额突破30000亿,2019年总保额达到36000亿元,全年累计为亿户农户提供了农业风险保障。若用农业保险总保额与农业总产值的比值来衡量农业保险保障水平,2018年农业保险保障水平达到%,2019年稍有下降,主要是农业总产值增长幅度大于农业保险总保额的增长幅度,总体来说,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下,农业保险保障水平有了大幅度提升(见表1)。

(三)农业保险赔付支出增长明显。农业保险赔付支出是农业保险实际保障程度的真实反映,由表1可以看出,农业保险赔付支出总体上呈逐年上升趋势。2007年-2011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正处于试点探索阶段,因此赔付支出额度变动较大。2017年,农险赔付支出为亿元,在乡村振兴战略的推动下,仅两年时间,农业保险赔付支出就增加了近200亿元达到527亿元,为农业产业振兴以及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四)农业保险产品不断创新。为了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市场风险的保障需求,农险创新产品应时而生。2014年,开始了生猪和粮食等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的探索,在此基础上,2015年进一步开展了农产品价格保险的试点工作;2016年,“保险+期货”的模式得到稳步推进,该模式连续三年被列入中央一号文件;2018年,开始对三大粮食产物进行收入保险和完全成本保险的试点;2019年中央财政在10个省份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的试点工作,2020年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国20各省,并将各省申请奖补的地方优势特色保险产品由2种扩大至3种,更大力度推进地方特色农业产业的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一)有效需求不足。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农业保险起步时间较晚,1982年才正式恢复农业保险的经营。大多数农户受教育程度不高,保险合同又具有附和性质,这就导致了大部分地区农业保险的保险深度、保险密度都处于较低水平。农户风险防范意识薄弱也是造成政策性农业保险有效需求不足的重要原因,大多数农业的经营规模都不大,参加保险可能会直接影响其经营成本,而且保险具有强的射幸性,只有当风险事故发生后,参保农户才能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因此部分农户的投保积极性并不高。

(二)有效供给不足。不同的农户对每一产业的风险保障需求有很大的差异,比如有的农户需要自然灾害保障、有的农户需要的是产品价格保障。农业风险大而广、农产品价格波动受较多因素影响,并且随着规模化经营需要防范的风险日益多元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再满足于单一传统的保险产品,他们对农业保险供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目前的农业保险产品供给和服务供给难以满足“三农”领域不断变化的保障需求,要继续深化乡村振兴战略,还需不断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三)保费补贴差异化程度不够。在国家政策引导下,对于同一类别的险种、同一地区的农业产业,无论农户面临的风险等级如何、无论生产规模大小,都采用“一刀切”的做法。虽然中央财政对东西部地区实行不同的补贴力度,但整个东部或者西部各地区农业产业、地形地势以及农户面临的风险各不相同,如果实行同一保费补贴比例,将会引发诸多问题。此外,各险种补贴的差异化程度较低,比如中央财政对水稻和甘蔗实行同样的补贴比例,而不是根据各作物在国民生活中的重要程度来实行差异化的补贴比例。

(四)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不健全。农业产业经营面临着各种巨灾风险,巨灾风险一旦发生,不仅给农户造成巨额的经济损失,还会给保险公司带来巨大的偿付压力。我国应对巨灾风险主要采取再保险和准备金这两种方式。虽然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已获批开业,但在市场运作方面缺少经验,分散巨灾风险的能力还有待提高。然而巨灾风险准备金承担风险的能力又十分有限。在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各种自然灾害严重影响着农业产业的发展,影响着乡村振兴的进程。

(一)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优化保险服务。针对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一方面政府部门应加强农业保险的宣传,增强其保险保障的观念,同时还要帮助他们提高利用保险发展产业以及分散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政府和保险公司都应该优化相应的保险服务。政府要做好基层工作,必要时协助参保农户完成相关保险事务。保险公司应完善各基层服务网点的设置,充分利用自身专业优势,集中安排产业技术培训,提高农户防控各种风险的能力。

(二)深化农业保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意义上来说,2007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是我国第一次进行农业保险供给侧改革,并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但我国的农业发展发生了深刻变化,想要快速推动我国农业保险发展,必须进一步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目前高补贴、低保障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已经无法满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障需求,针对部分农业产业风险大、生产规模大、投入高的经营主体,可以提高农户自缴保费金额来适度提升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同时政府还应同保险公司积极协调,根据实际需求来研发政策性农业保险产品,促进农业保险产品由中低端供需平衡向高端供需平衡转化。

(三)明晰差异化财政补贴政策。过去十几年,我国农业保险各产业品种以及地区间差别不大,为了更好的服务于乡村振兴,必须明晰差异化财政补贴政策。一是要推行地区差异化补贴政策,实现“因省而异”。当前的差异化财政补贴政策根据“东中西”来实行,但这样的补贴方式过于笼统,不能起到预想的激励作用。应根据各省财政实力、农业生产规模以及农业总产值来确定不同的保费补贴标准,适当提高对农业经济发展落后以及农业主产区的保费补贴比例。二是要以乡村振兴策略为导向来推行险种差异化补贴政策。对于关系国家粮食安全和民生大计的农业产业,应适当加强保费补贴力度。

(四)健全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一是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体系。以美国为例,为了更好的防范洪水风险,1956年国会出台了《联邦洪水保险法》,制定了洪水保险制度,为分散洪水风险提供了法律保障。完善的法律环境不仅有利于农业大灾保险经营的规范,还能有效监督各保险公司经营状况。二是要建立清晰的风险分级分散机制。第一级,在一定的赔付率标准以内,运用再保险和准备金来分散大灾风险;第二级,对超出第一级机制的部分损失,各省和中央财政通过建立大灾风险基金来解决;第三级,通过巨灾保险证券化,将巨灾风险分散到资本市场,以此来解决前两级机制无法承受的损失,有效分散和转移大灾风险。

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通过各种途径筹集资金强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参保人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退出劳动岗位且符合法定条件,可以从养老基金中领取养老金,保证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管理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溯及时间长,事关职工的切身利益,在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x公司是一家从事石化油气勘探开发、销售、石油工程技术服务,经过多次改革整合重组的大型企业,企业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管理经过多年的探索,虽然按照地方社保机构相关政策,严格执行并办理各项业务,社会保险管理工作也日趋规范化、科学化,但是仍存在一定问题,与推进企业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益、更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不适应。

x公司承担着近万名在职职工、万名离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管理,参保地区跨越多个省市,区域宽、点多线长,各统筹区域管理方式和社会保险待遇计算存在一定差异。企业在养老保险管理中一是加强职工收入申报,严格工资收入口径、规范申报程序、汇总核对、本人签字确认,避免少报、多报、漏报,确保职工缴费基数的准确性。二是加强养老保险缴费管理,采取收支两条线,在与地方社保机构核定数据基础上,编制各单位社会保险缴费计划,统一支付社保机构,理清单位与单位之间、单位与职工之间、单位与地方社保机构之间缴费,杜绝欠缴、漏缴,减少补缴等情况。三是加强职工参保信息维护,配合sap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管理,核定参保人员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岗位类别等基本信息,确保数据一致性,提高数据使用的有效性。多年来,x公司按照地方社保机构相关政策,严格执行并办理各项养老保险业务,养老保险管理工作也日趋规范化、科学化,但由于各地政策差异和业务办理规定的不同,仍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一)养老保险跨省转移接续的问题。

x公司总部设在四川省成都市,基层单位地跨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广西、湖南等省、直辖市、自治区,而职工的养老保险关系主要集中在四川省省本级、云南省省本级、贵州省省本级、长沙市市本级、重庆市市本级等地方社保机构参加,统筹层级不同,由于企业工作性质,职工在油田系统内相互调动频繁,涉及跨省转移社会保险人员较多,地方社保机构转移经办流程、操作口径不一,对接困难,造成转移个人账户资金时间过长。特别是职工批量转出养老保险关系时,地方社保机构因转移资金量较大,因资金计划原因延迟支付转移,或者停止办理企业员工的养老保险转移,严重影响职工退休条件审批和待遇领取,职工意见反映较大。

(二)参保地政策不一样。

职工退休待遇计算不一样,造成相互攀比,宣传解释工作难度大。一是已退休人员间的相互攀比。x公司整合重组前已有八千多名离退休职工,其养老金有的是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计算的,有的是按企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计算的,计算待遇政策不同,退休早的人员待遇相对较低,新增退休人员待遇相对较高。二是不同参保地退休人员相互间的攀比。现在企业职工虽然均参加的企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但是由于各参保地在岗职工工资以及待遇计算政策规定等原因,养老金计算结果差别肯定是存在的,如四川省规定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退休时按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发本人指数化平均缴费工资%的养老金;云南省规定企业职工自批准退休次月起发给上年度全省月平均养老金5%的计划生育奖励。三是基层单位社会保险管理人员变动相对频繁,变动后的管理人员对社会保险政策、业务操作流程、参保人员情况等不熟悉,工作中沟通协调又不及时,导致养老保险业务办理滞后或出错,影响日常业务申报工作及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领取时间,在养老保险政策宣传、解释上不到位,造成职工片面地认为同单位工作,同时间退休,就应享受同等待遇,盲目攀比。

(三)人事档案基础管理薄弱。

造成职工退休条件审核不能及时办理,待遇领取受到影响。近年来,地方社保机构在审核人事档案确定职工退休时间时发现档案记载出生时间与企业申报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档案中出现记载多个出生时间,审核结果与职工发生异议的相对较多。档案中有关参加工作时间及经历、岗位类别、从事特殊工种等材料缺漏,后期完善材料难度大。特别是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档案记载不全,如从事特殊工种的名称不准确、从事特殊工种的起始时间不清楚、变动岗位或工种没有记载等等,给特殊工种认定带来较大困难,职工反映较强烈。

(一)加强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的规范性。

坚持退休审批公示制度,从严把好退休审批关。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要领取养老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二是累积缴纳养老保险费满15年。按照相关规定,我国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温、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针对企业参保人员情况,基层单位结合职工人事档案记载初步核定退休条件,特别是提前工种退休,必须本人书面申请、单位初审、单位承诺,实行退休公示制度,自觉接受企业和参保人员的监督,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经公示无异议后,再由社保经办人员送地方社保部门进行退休审批,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的发生,防止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流失。

(三)加强社会保险管理队伍建设。

农业保险的发展【第六篇】

昨天,市政府召开全市农业保险工作会议,部署今年各项重点任务,推动全市农业保险工作再上新台阶。副市长丁一出席会议并讲话。

20xx年,全市农业保险总保费收入亿元,全年理赔金额亿元,受益农户万户次。随着农险服务不断优化,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全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共获赔亿元,占理赔总金额的%;市财政专项列支200万元,对池塘淡水鱼等4个险种给予30%的市级财政补贴;试点开展贷款保证保险,为有融资需求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

丁一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农业保险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始终坚持惠农富农发展方向不动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落实好这项惠农政策,聚焦重点突破,加快发展高效设施农业保险,持续优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险服务。要用活用好现有政策,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政策的叠加效应,努力提升农业保险工作水平,为加快全市农业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农业保险的发展【第七篇】

实施政策性农业保险在固安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共同努力下,以及基层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有力地促进我县农业生产和发展,特别是对各种受灾群众恢复生产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xx年我县承保了玉米、小麦、奶牛、能繁母猪和育肥猪5个农险品种,共有8个镇乡xxxx万农户参保,收取保险费xxxx万元,其中农户缴费xxxx万元,占总保费的xx%;中、省、市三级财政补贴xxxx万元,占总保费的xxxx%;全年赔款支出xxxx万元,赔付率达到xx%。现就我县201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建立了完整而且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险代办队伍,聘请了乡镇农业中心种殖业技术骨干和畜牧站养殖业技术骨干为乡级推广员,村组干部分工协助,进行农业保险的业务拓展和现场查勘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农险专项惠民政策进村入户。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较多,覆盖面广,受益范围宽,政策性强,让广大农民朋友及时了解、认识、接受这项富民惠民的政策,必须切实做好宣传工作。今年我们积极与广播电视台联系,制作农险专题节目,考虑到农民朋友收看习惯,在合适的电视频道和时段滚动播出;同时结合抽样调查问卷的形式,深入到农村千家万户,摸清农村基层情况,从险种宣传,动员投保,到现场赔付,深入细致地宣传与报道政策性农业保险知识,使全县农民真正体会到政策性农业保险是一项稳定农民收入、分担农业风险的惠农政策。

施细则。在灾害理赔上,赔付与保费收取﹑与保险时段﹑与实地查勘的损失情况挂钩,做到灾害事件真实,灾害损失准确,查勘理赔及时。市、县二级公司都建立了赔案复查制度,进行抽查和自查。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同时对于所有的赔付案件进行公示和举报制度。

四、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农业保险经营管理费用不足。农业保险承保、理赔面广分散,涉及到农村群众千家万户,从客观和主观上必然增加经营成本。建议政府适当提高经营费用标准,增加必要投入,以有效鼓励保险企业经营农业保险的积极性,稳定企业经营,为增强我省“三农”抗灾救灾能力提供服务。

农业保险管理水平和工作技能有待提高。农业保险政策性、技术性很强,如果经营农业保险不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势必影响经营质量和成果,当前部分从业人员缺乏经验和技能,不能适应业务发展的要求。建议政府主管部门主动与保险企业之间加强工作沟通协调,加强培训交流,通过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不断提高我省农业保险试点的经营管理能力和水平。

出具检验结果证明,或有时直接向农户收取检验费用,从而引发农户产生意见;二是由于基层单位业务人员有限,加上养殖场地、保险标的分布在乡村以及边远地区,造成查勘定损不够及时。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出面协调,明确县级畜牧部门特别是乡镇一级的畜牧站主动支持能繁母猪出险检验工作。

五、明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思路。

20xx年,我司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北省政府以及总公司关于积极发展农业保险的精神,提高服务能力,发挥我司在支持“三农”中的行业优势和作用。

加大农网建设力度,加快农网建设步伐。为确保明年农业保险工作积极稳健发展,我司将进一步加快农村网点建设步伐,抓紧实施营销增员计划,拓展农村保险市场,不断扩大农村或农业保险覆盖面,切实为“三农”提供必要的全面的保险保障服务。

扩大农业保险宣传,提高农村群众的保险意识。

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的承保面。

加大风险管控力度,确保业务可持性经营。一是严格把好承保质量关,做到现场验标,风险评估,防止“病从口入”;又要严把理赔质量关,规范工作流程,保证第一现场查勘,防止假案错案,防止道德风险发生。二是加强与政府主管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取得人力和技术上的支持,弥补因基层单位人员、专业技能方面的不足,避免经营管理过程中的被动局面,确保农业保险试点业务可持续经营。

积极做好政府营销,争取政策支持。开展农业保险,在很大程度上都要依靠政府的政策支持和行政推动。因此,结合实际,加大对当地政府营销的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争取各级政府以及职能主管部门的支持,通过借助政府的行政能力,积极推动我县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稳步发展。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印发涡阳县201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要求,我县认真开展了种植业保险和养殖业保险工作,较上年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一、积极开展政府引导,以政策为导向,稳步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

投保进度较上年有较大提升,理赔工作稳步推进。

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全面完成投保目标任务,20个镇场完成指导计划的100%以上,2个镇指导计划的90%以上,3个镇完成80%以上。种植业投保完成362、59万亩,其中小麦184、98万亩,玉米58、27万亩,大豆119、34万亩,占下达指导计划353、28万亩的102、64%。养殖业投保完成42494头,其中能繁母猪完成42389头,奶牛103头,占存栏量的100%。

20xx年保险理赔发挥较大作用,特别是在春季冻害、夏季暴雨灾害中效果比较明显。20xx年共有43、24万亩农作物获得理赔,其中小麦15、32万亩、玉米7、70万亩、大豆20、22万亩,实现理赔款1890、36万元。能繁母猪理赔740头,理赔金额74万元。增强了农业生产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减少农民因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进一步增进了农民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依赖和信任。

组织机构健全,部门职责明确,步调协调一致。

我县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成立涡阳县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了各相关部门责任和任务,同时成立了理赔专家组,要求乡镇相应地成立组织。

在部门职责上划分清晰,建立了部门协调机制。把财政、农业、畜牧、民政、气象、水利、统计等部门参加了领导组织,明确了各自的分工。建立了部门协调与协作机制,在工作上拧成了一股绳。

我县以抓保险质量为重点,指导乡镇做好投保理赔工作,完全按照规定落实政策,特别是在投保和理赔清册的审核上,严格操作,不准非流转大户承保和理赔,避免出现套取的资金的漏洞。在抓好质量的同时,我县印发了《关于下达2010年政策性农业保险任务的通知》,下达种植业投保353、28万亩指导计划,按照不低于60%的面积开展投保,作为考核乡镇的主要指标。下达养殖业投保计划能繁母猪4、12万头,奶牛200头,作为畜牧局的考核任务,年终按照实际存栏量作为考核目标。

抓保险就要注重抓宣传,创新宣传方式是提高群众知晓率的有效途径。

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是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动的关键。我县积极采取措施,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一是利用媒体宣传上,在亳州报进行报道涡阳县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开展情况,在涡阳县财政信息网开辟专栏,发表宣传信息26篇,涡阳县政府网发表宣传信息7篇、亳州晚报、亳州网、人民网等媒体进行宣传。

二是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我县曹市镇、牌坊镇、公吉寺等利用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进村入户,解难答疑,效果明显。

三是我县印刷了《涡阳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致广大农民一封信》,分午秋两次开展张贴活动,在群众比较集中的集市、农资门市部、镇村等张贴,扩大宣传效果。

四是制作宣传广播,利用广播的优势,提高宣传覆盖面,在城东、丹城、花沟等镇试播农业保险广播,取得预期效果。

五是利用峰会、庙会、古会等集市活动,不失时机地开展集市宣传,架设宣传台,开展面对面宣传。

六是进村入户开展调研活动,面对面交流,如花沟镇到村召集投保农民,征求意见,宣传政策,扩大影响,让政策深入人心。

七是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调查问卷,要求每个镇开展不低于2个村,每个村不低于5户,既是征求意见,调查满意度和知晓度的方式,也是更好地宣传基本保险政策。

八是印刷《涡阳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文件汇编》600册,发放到逐村逐镇,包括领导小组成员,让更多的人了解政策性农业保险,监督农业保险。制作电子政策,便于查询各项政策制度。

九是开展电视宣传,利用电视覆盖广、收视率高的特点,开展面上宣传。利用动员会、培训会、重大灾害现场报道、受益农民回访专题等进行正面宣传。

十是利用过街条幅、标语、宣传车、黑板报等形式扩大宣传效果。

十一是发放宣传单,让广大农民更深了解政策性农业保险。西阳镇自制宣传单,编成“少抽一盒烟,就买一亩险”等顺口溜,顺口又好记,群众容易接受。

十二是利用简报总结经验,扩大宣传效果。为便于工作的推动,及时了解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的政策、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工作中一些好的做法,县农险办推出了《涡阳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简报》,到目前编发简报5期。

政府积极引导,支持监督并重,理顺保险关系。

积极引导。政策性农业保险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积极开展引导工作。我县从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县、乡镇府积极组织开展了动员会、培训会,从政策和鼓动层面上积极引导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让广大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者和农民群众感受到政策性保险带来的实惠,让农民群众深深体会到党的政策带来的好处。

或者农民委托证明。理赔时,按照“谁投保,谁受益”的原则和“轻灾少赔,重灾多陪,无灾不赔”的原则操作。逐步走向规范化运作。

理顺保险关系。我县不仅强化对保险经办机构保险行为的监督规范,处理群众的咨询和投诉。如处理牌坊镇杨双楼村杨玉玺咨询一事,县农险办非常重视,对牌坊镇农险办进行限时办结,在24小时内给予解释、答复,县农险办并及时进行了电话回访。

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做好查勘理赔是重点。

种植业地域覆盖广,面积大,受灾较为零散,分布不均,保险机构利用自身的力量轻灾可以应付。遇到较大灾害出现时,出险较为集中,人力不足。我县积极支持保险经办机构做好查勘工作,得到保险经办机构请求后,由财政、农委以及专家组成的组织密切配合,组成联合查勘小组开展查勘工作,从技术人员上给予支持。

坚持群众利益,做好查勘理赔的监督检查工作。在做好对保险机构支持的同时,及时了解灾情,安排乡镇农险办做好相关调查研究工作,到群众中了解实情,做好监督工作,保护农民利益。

积极落实奖励政策,促进保险工作的开展。

根据当前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动的难度,我县适时出台了《涡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制定奖励措施。上半年,在大豆、玉米投保时,按照文件规定落实奖励政策,兑现65万元的奖励资金,补充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经费,促进了工作开展。

利用信息网络,提高工作效率。

在通过会议、文件做工作安排的同时,注重信息化联络的及时性,我县利用信息化平台,用短信方式及时安排工作,发布农业保险工作开展动态信息,大大提高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的效率。我县利用财政局短息平台和农险办飞信平台发布信息67条,提高了保险工作时效性。

注重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我县与农委、畜牧局、国元农业保险公司、人保财险公司建立了紧密的联系机制,利用农险办这个平台,研究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解决遇到的问题,召开研究协调会议。

二、问题及建议。

在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推动的初级阶段,正确处理出现的问题,加以规范修正,是正确的处理方式。我县在找出问题的同时,分析出现问题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指导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逐渐走向完善。当前,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及建议。

各级政府、农民的认识还需提高,加强宣传仍是以后工作的重点。政府和保险经办机构在宣传上应做好分工,政府部门做好面上的宣传,保险经办机构需做好群众的点上的宣传工作。

试点工作的初级阶段仍然会存在问题,正确处理,不能一棒子打死。在试点阶段,由于群众的认识不高,乡镇、村干部工作差异,必然出现这样和那样的问题,正确处理,积极引导,逐渐规范。如果一棒子打死,就会出现掩盖问题,不利于总结和发展。如处理垫付现象上,采取积极的态度,督促收取,杜绝懒散现象,“不以费小而不收”。

力支持保险经办机构建立起一个有力的服务网络,担当起市场化运作的服务架构。

简化投保理赔操作流程,创新工作,探索保险新方法。我县部分乡镇采取一次收的办法可以总结借鉴,加以推广。以土地面积为投保标的,以农作物作为一个保险理赔的依据,把投保理赔简单化。有利于降低基层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减少收取农民保费的次数。国元保险公司应加以研究,制定保险新措施。

三、20xx年工作打算。

着力支持国元公司建立镇农业保险三农保险服务站,完善村级协保员制度。支持国元公司开展村级协保员及乡镇服务站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县、乡、村服组织的协调与沟通,理顺三级网络秩序。

民保费的次数。三是简化理赔流程的探索。在保证不违反保险的相关规定的同时,积极研究评价现有保险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效率。积极发挥村级协保员的能动性,提高积极性,运用3、5%的资金效应,制定协保员考评办法,引导协保员做好理赔工作,让农险人员遍及乡镇村落。

积极探索有效宣传方式,逐步提高农民群众知晓率。在近两年宣传成果的基础上,积极研究探索新的宣传方式,力争做到宣传“无死角”。利用电视制作宣传片,利用广播实行广覆盖。同时开展有奖调查等宣传活动,提高农民群众的知晓率,提高农险干部的政策水平。

深入基层,做好监督坚持工作。推动是落实政策的前提,监督是做好落实的手段。2011年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监督活动:一是从投保准确性。确保农民投保到户,严格审核非土地流转的大户投保,杜绝骗保行为;二是确保理赔的准确性。大面积受灾时指派专家组专家陪同查勘,确保“轻灾少赔,重灾多陪,无灾不赔”,真正落实理赔政策;三是确保保险经办机构的保险行为以政策为引导,不误导农民投保和理赔,监督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政策。

开展调研活动,促进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健康发展。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始终是关系国民经济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保障粮食生产和供给一直是农业发展的首要问题,而农户对自然灾害的抵御能力还很弱,发展农业保险业务关乎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为此国务院于2012年10月24日颁布了《农业保险条例》,明确肯定了农业保险的政策性,规范了农业保险的发展方向。我县是农业大县,为有效分散转移农业自然灾害风险,提高农业抗风险能力,保障农民切身利益。各乡要切实做好我县201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和小麦收获期火灾保险工作,有效地帮助农户转嫁风险减少损失,确保全县粮食生产稳定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险范围。

政策性小麦、玉米、花生种植保险。承保自保险标的定苗或移栽成活齐苗后起,至成熟开始收获时止,因暴风、雹灾、暴雨、洪水、内涝、冻灾对投保的小麦、玉米、花生造成的损失,损失率达到10%以上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小麦收获期火灾保险。承保小麦在成熟开始收获期间因火灾造成的损失。

奶牛养殖保险。规模型养殖场,投保时奶牛畜龄在1周岁以上7。

周岁以下,经畜牧兽医部门验明无伤残,无本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疾病,营养良好,饲养管理正常,能按所在地县级畜牧防疫部门审定的免疫程序接种并有记录,且奶牛必须具有能识别身份的统一标识。保险承保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因保单载明的自然灾害和疾病原因造成保险奶牛直接死亡,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其他政策性农业保险参照省政府文件执行。

二、保险金额、保费。

保费缴纳金额。小麦每亩保险费16元,其中财政补贴12元,农户自己承担4元;玉米每亩保险费18、2元,财政补贴14、56元,农户自己承担3、64元;花生每亩保险费14元,财政补贴11、2元,农户自己承担2、8元;奶牛每头保险费392元,财政补贴313、6元,农户自己承担78、4元。

保险金额。政策性种植业保险补贴险种的保障金额为保险标的生长期内所发生的直接物化成本。具体保额:小麦每亩300元;玉米每亩260元;花生每亩350元。小麦收获期火灾保险每亩400元;养殖业保险补贴险种的补贴保险金额,参照投保个体的生理价值,奶牛每头5600元。

三、赔偿标准。

参保种植业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标的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及受损面积计算赔偿:

赔偿金额=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损失率×受损面积。

小麦不同生长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

苗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50%。

返青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70%。

抽穗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90%。

灌浆—成熟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100%。

玉米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

出苗—拔节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50%。

拔节—抽穗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80%。

抽穗—灌浆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90%。

灌浆—成熟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100%。

花生不同生长期的最高赔偿标准。

苗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50%。

开花下针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70%。

结荚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80%。

成熟期每亩最高赔偿标准:每亩保险金额×100%。

小麦收获期火灾保险赔偿标准。

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照保险小麦损失面积确定赔偿金额。

赔偿金额=受损面积×400元/亩×损失率。

奶牛赔偿标准。

赔偿金额=死亡数量×每头保险金额-残值。

四、保障措施。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是支持农业发展、稳定粮食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确保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化解农业生产风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民保障水平,切实维护农民利益具有重要意义。2013年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农业保险条例》的第一年,各乡、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一把手亲历亲为,全体动员,切实把农业保险工作作为支持服务“三农”、构建和谐大名的一项重要举措,积极发挥各自职能,迅速在全县形成协调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态势,确保2月底前不折不扣的完成投保和交费任务。

广泛宣传,应保尽保。各乡、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召开会议,及早安排部署。同时,要利用县广播电视台、《大名时报》等新闻媒体,开设农业保险专栏,大力宣传农业保险的有关政策和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农民群众的保险意识,进一步调动农民参保投保的积极性,真正做到应保尽保,保全保足。

强化责任,协调联动。各乡要积极组织农民投保,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亩”。要按照种植亩数,登记造册,认真填好投保清单电子表格,将保费及时交付县人保财险公司,做到应保尽保,坚决杜绝截留农户保费现象,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后果自负。保险公司要及时办理承保有关手续,并将承保签单情况和资金划拨申请报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要做好项目资金审验、分账核算,保障专款专用,并根据经办机构承保签单情况和申请,及时将中央、省、市、县保险费补贴拨付到位。一旦发生灾害,县农牧局要指派精干技术人员做好参保标的的核损工作,准确鉴定损失,为保险理赔提供科学依据。

强化服务,快速理赔。投保农户在出险后要在24小时内拨打中国人保财险专线电话95518报案。保险公司要成立专门组织,指定精干人员专门负责农业保险理赔工作。接到报案后要及时赶赴出险现场,进行查勘,配合农牧专家做好损失鉴定,并根据受损情况做出合理定损。各乡要做好承保和理赔结果公示,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做好赔付工作。保险公司要预备充足的赔付资金以应对大面积灾害的发生,保障赔付工作的迅速、高效,让农户满意、让政府放心。

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乡主要负责同志和主管人员的责任。

感谢您的阅读,本文如对您有帮助,可下载编辑,谢谢。

农业保险的发展【第八篇】

为认真抓好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这项民生工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的原则,八公山区积极稳妥推进这一利国利民惠及千家万户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局前一阶段政策性农业保险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截止20xx年8月7日,完成小麦参保面积亩、水稻保险参保面积亩,并于到8月3日前,将八公山区受灾小麦理赔资金元已通过“一折通”全部发放到农户手中,切实保障农民利益。能繁母猪保险正在宣传发动。

1、政府积极引导,广泛宣传,提高农民风险意识。在完全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保不起、保险公司赔不起。为了发展好农业保险,关键要在政府的政策框架下,统筹政府、保险公司与农民的利益,发挥好政府的引导作用。随着政策性农业政策的出台,财政补贴等手段的推行,农民可以实现低投保、高保障,切实保证惠农利民。然而,农民思想守旧、风险意识淡薄,使得国家的惠民政策在实施环节上困难重重。我区根据实际情况,在宣传动员上狠下功夫,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村通过组织宣讲会、动员会等措施,进一步引导群众参保的积极性,增强群众的风险意识和市场意识,让更多的群众自愿、积极参保,进一步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参保率。让农民群众享受到惠农政策,增强抗灾害能力,减轻灾害损失,保障经济收入。

2、加强领导协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粮食安全关系到社会安定团结,实施好农业保险政策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平稳发展的有力保证。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领导组,建立系统完整的工作机制,形成了“由分管领导抓政策、联村干部抓实施、村委干部抓落实”的层层责任制。区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推进,形成政策合力和工作合力,确保任务的完成。

在看到取得积极成效的同时,也必须充分认识到当前试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是基层服务网络不健全。保险经办机构基层网络建设、队伍建设与农业保险快速发展的形势不相适应,业务办理质量难以保证。二是履行职责缺位与越位并存。保险公司作为农业保险经办主体,基层力量不足、工作的广度和深度不够;由于客观原因面积少、保户多,宣传不到位。三是具体业务办理不规范。保险公司由于受条件限制在理赔方面查勘、定损、理赔不够严谨。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农业保险工作质量的提高,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并采取得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在以后的工作中,应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坚持从实际情况出发,细化任务分配准则,制定更具执行力的保险任务;加强政企交流与合作,密切联系与监督保险机构出险、理赔等中间环节,全心合意为农民谋实惠。

农业保险的发展【第九篇】

保险,是现代社会稳定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与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各类保险产品也日益丰富,为人们提供了广泛而全面的风险保障。在长期的保险从业经历中,我深深感受到保险发展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并总结出一些心得体会。以下是我对于保险发展的心得体会。

首先,保险需要公众的广泛认知与参与。保险是社会公益事业,是为人民群众提供风险保障的重要手段。然而,现实中,许多人对保险的认知仍然不足,或者对保险抱有疑惑与不信任。因此,我一直致力于向公众普及保险知识与宣传保险理念。通过讲座、讲解、宣传册等方式,让公众了解保险的基本概念与作用,提高他们的保险意识。只有当公众真正认识到保险的重要性,并积极参与保险市场,才能保证保险业健康发展。

其次,保险发展需要政府的支持与监管。政府在保险业的管理与监管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政府需要加强对保险市场的监管力度,确保市场健康有序的运行。另一方面,政府也应该对保险发展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例如,可以对保险公司提供相应的税收减免和财政补贴,鼓励其扩大业务范围与提高服务水平。这样,可以帮助保险公司更好地服务于公众,促进保险市场的发展。

再次,保险发展需要保险公司的强大实力与良好声誉。作为保险行业的主体,保险公司的实力与声誉直接关系到整个行业的发展与稳定。只有拥有强大的风险管理能力、丰富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经营风险意识,才能更好地履行对公众的责任与义务。同时,保险公司也需要树立起良好的信誉形象和服务口碑,确保公众对其的信任与支持。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客户投保,推动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此外,保险发展需要创新与合作。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变化,保险业也需要不断创新与更新。保险产品和服务需要根据市场需求进行调整和改进,以满足不同群体的风险保障需求。同时,保险公司之间也需要加强合作,进行业务互补与资源共享,提高整体竞争力。例如,一些保险公司可以合作开发多元化产品,吸引更多客户投保。此外,保险与科技的结合也是未来发展的趋势,保险公司应积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提高服务效率与用户体验。

总之,保险发展是一个全社会参与的系统工程。公众需要加强对保险知识的学习与认知,政府需要加强对保险市场的监管与政策支持,保险公司需要提升实力和声誉,保持创新与合作。只有形成全社会的共识与共同努力,才能实现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为公众提供可靠的风险保障,推动社会进步与稳定。作为一名保险从业者,我将继续努力,为保险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农业保险的发展【第十篇】

5月8日,罗大台镇召开农业保险工作会议,全面总结20农业保险工作,安排部署农业保险工作。罗大台镇党政班子成员、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会计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户的知晓率。通过村屯广播、宣传栏向农户宣传农业保险是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民防御抵抗农业自然灾害、实现减灾增收的有力保障,鼓励农民积极投保;二要严格操作程序。积极做好张榜、公示等工作,确保公平、公开、透明;三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将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相关推荐

热门文档

48 2143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