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字]2024年傲慢与偏见读后感大学生最新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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傲慢与偏见读后感3000字大学生【第一篇】
达西与伊丽莎白,一段永恒而经典的爱情,经久而不衰—————————题记
英伦风在柔和的小提琴声中缓缓流淌,各式折扇、小礼服在舞会上随处可见,衣香鬓影,绰绰约约,酒杯中醇厚浓郁的味道弥漫着草场。
伊丽莎白,洋溢着勇敢、美丽、坚强的女孩子,姣好的身姿更凸显其明艳不凡。但她不似妹妹的轻率,对于爱情,伊丽莎白有种近乎执着的独立,她虽热情但绝不多情,在她的内心世界里,爱情并不是由物质需要组成,这和当时社会上许多女孩的想法是完全不同的。
尽管这草场上的舞会算不上入流,甚至是在上流人士所鄙夷的乡下。达西,男主人翁,还是像18世纪众多贵族绅士一样,卓尔不凡,英俊多金,更重要的一点,单身。就在这场舞会上,他遇到了伊丽莎白。有过这样的际遇么?那一双明眸绽放出的光彩,恍若一下照开达西心头的乌云,但……美好的一瞬总是很快幻灭,他的傲慢让伊丽莎白无法忍受,同时对于这个男人的身份,伊丽莎白也产生了反感,一颗名为“偏见”的种子悄然发芽……一切似乎还未开始便已经被迫终结。
伊丽莎白的骄傲矜持是达西无法用往常对待女人的办法,用金钱、漂亮衣服所能征服的。只会让伊丽莎白对他更加讨厌。“伊丽莎白需要一个能给她提供优越生活的男人,但并不意味着她会接受那个男人的不可一世”。
达西无法不承认,他是真的爱上伊丽莎白了。他的眼里也已窄得只容下一个影子。
误会接踵而至,一次次的误解,让读者也跟着揪心扼腕。直至最终伊丽莎白明白过来,那仅仅是误会。后来的后来,伊丽莎白才从零碎的相处间知道,达西的隐忍以及不懂得如何表达自己的情感。
永远永远地会记得这本书,伊丽莎白还有达西,更忘不掉那段让我沉吟至今的话语:“my affections and wishes have not change……you have bewitched me,body and soul,and i love…i love…i love you。 。 i never wish to be parted from you from this day on。”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3000字大学生【第二篇】
人们总认为,第一印象很重要。但是对某个人的第一印象并不能代表这个人的真实形象。
这是我读了《傲慢与偏见》这本书后的感悟。
《傲慢与偏见》主要以四桩迥然不同的婚姻为主线,以贵族公子达西的傲慢和伊丽莎白因此而产生的对达西的偏见为线索,描写了一桩迂回曲折波澜起伏的理想婚姻,一桩花好月圆的美好婚姻,以及两桩无奈之中的不幸婚姻。
书中的女主人公伊丽莎白,有主见,且聪明过人。但她因第一次遇上达西时,达西所表现的傲慢和对她的怠慢给她留下了不好的初次印象,从而断定达西是个性格孤傲、目中无人、爱发脾气、讨人厌烦的人。
第一眼看到威克姆时,伊丽莎白见他仪表不凡,谈吐有力,被他伪君子的表面现象所迷住,留下了良好的初次印象,因此认为他是个好男人,对他一见倾心,相信了他的谎言,对达西的误会再次加深。
后来,经事实的验证,伊丽莎白才知道了达西的美好品德和威克姆的丑恶嘴脸。随即与达西误会冰释并揭开了威克姆的伪装。
的确,人们常凭第一印象来妄加判断,以此来了解人,判断人。但往往是只看某个人的第一印象是根本无法识其本质的。
记得我看过一个故事:从前有个好斗狗的年轻人。因他的狗骁勇善战,全城的狗都不是它的对手。没过多久,就没有一个人再愿和他斗狗了。他的虚荣心得不到满足,便到处带狗寻找对手。走到一间老屋前,看到一个老人和一条脱了毛的老狗在屋前晒太阳。他认定这条老狗根本不是他的狗的对手,但再胜一次又何尝不是好事?于是上前和老人要求斗狗。老人说:“它已经老了,就不要再斗了。”他认为是老人胆怯,心中一阵窃喜,执意要比个高低。老人无奈,只得放狗去斗。不一会儿,年轻人的狗就败下阵来,且被咬得遍体鳞伤。年轻人惊呆了,忙问:“好厉害的狗!什么品种?”老人缓缓地说:“我也不知道它现在叫什么,只知道没脱毛之前,人们叫它‘狮子’。”
一个人留给我们的第一印象固然很重要,但这并不能代表他的真实才学!所以,亲爱的朋友们,请不要以第一印象来判断下结论!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3000字大学生【第三篇】
记得夏洛克和伊丽沙白在一次对简和宾利这件事的谈话中说:“我真心诚意希望简能成功,我认为即使她明天就跟他结婚,她也必定能获得幸福,着幸福不亚于她花上一年的时间研究宾里先生方方面面的性格,然后再跟他结婚所能获得的幸福。他们总是弄到后来差异越来越来明显,彼此烟卷。你既然决心和这个人过一辈子,那你最好尽量少了解读放的缺点。’
夏洛克是个小角色,她的妈妈卢卡斯太太和贝内特太太一样是个市井小民,想要把自己的女儿嫁入豪门从此摆脱贫困,所以无论她如何改变,如何像伊丽沙白一样去读很多的书,也蜕不掉与生具来的市绘之气。毕竟她没有一位像贝内特先生一样的父亲。
她神速的和柯林斯先生订婚了,伊丽沙白很惊奇,为什么会这样?她突然在那一瞬间觉得自己并不了解她的好朋友夏洛克。就像在哪次谈话中,夏洛克对爱情的看法是物质,是生活的保障,不管对方性格怎样,只要能摆脱困难和贫穷。
心理学家毕淑敏说过一句话:‘很多女人都试图用婚姻让自己重生。”
对。夏洛克没错。她或许觉得自己受够了这么多年的贫穷,她想要一次重生。就算没有爱情,她毅然选择了和柯林斯订婚,这样她拥有了房子,土地,金钱。不仅给母亲减轻了负担,还让自己蜕变了一次。而柯林斯呢,他只是一个最最最平凡的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小角色,他以为拥有房子,金钱,土地就可以获得爱情。当他来到班内特家的时候,最开始他想要向简求婚,但是班内特太太说简已经有对象了,让他跟伊里沙白求婚,在吃饭的时候柯林斯带着一颗没有爱意并庸俗的心向这位高尚的女子求婚,被拒绝之后,他貌似有一些失落并不是失恋。
夏洛克,柯林斯订婚了。
他们是一类人,一个想要得到,一个想要拿出炫耀。于是他们走到了一起,即便没有爱情。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人像极了夏落特,也像极了柯林斯。没有爱情的生活在一起,没有自我,没有刻骨铭心,没有痛并快乐着。
其实我们都应该活出自己,要学会坚持,就算遇到困难也不能被打倒就像《傲慢与偏见》中的伊丽莎白一样。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3000字大学生【第四篇】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喜欢上了奥斯丁,喜欢上了他的讽刺艺术,喜欢上了他的现实主义。他那不矫揉造作的语言风格让我酣畅淋漓,对现世的感慨,对人物的抨击,这一切的一切都让我为之倾倒。不得不说,他真的是以为很伟大的作家。
接触《傲慢与偏见》是初二时,某天在家闲来无聊时,偶然发现了这本书,这本让我到如今都不能忘怀的书。从开始的不以为然到现在的神魂颠倒,它让我领悟到了很多很多。我曾孜孜不倦的奋读它到深夜,也曾为了它和老妈打了几个月的“游击战”,她藏我找,不亦乐乎。如今再次翻开这本书,一些回忆又涌上心头。
我喜欢伊丽莎白的直率,她的才情、她的人生态度、她的生活理念都令我折服,尽管在当时那个社会,这一切都是不被允许的,都是违反社会常理的,但这些品格却让读者们深深领悟到了人生。
我也喜欢简的温柔大体,通达清理。在和宾利的爱情中,她毅然决定相信这份爱情,决定守住这份情意。结果,当然是她成功了,她获得了爱情与一生的伴侣。我羡慕他们的爱情,更羡慕他们对爱情的矢志不渝,永不离弃。
在小说中,贝内特太太应是个十足的老古板,她智力贫乏、孤陋寡闻、喜怒无常,希望自己的女儿嫁个黄金单身汉。没遇到一个有钱的单身汉,她便要将其视为自己某位女儿的“合法财产”。恰恰是这种反面人物的描写,让这篇跟充满了趣味。
奥斯丁的小说对话是最有趣味的,在《傲慢与偏见》中,这一点展露无疑。在小说中,达西乘宾利小姐弹起一支苏格兰小曲的当儿,邀请伊丽莎白跳舞:“贝内特小姐是不是很想抓住这个机会跳一曲里而舞。”达西这话虽说的有些傲慢,但是他主观上还是在讨好伊丽莎白,也可以看出,从这时起,达西就已经喜欢上了伊丽莎白。
《傲慢与偏见》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也是让我感触最深的一本书。他没有《老人与海》中轰轰烈烈的斗争情节,也没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对人生的感悟,对生命意义的理解。奥斯丁在记叙情感故事表达了他自己的人生感悟。
我喜欢奥斯丁,喜欢《傲慢与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