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学校学生奖惩制度的目的十 学校学生奖惩制度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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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生奖惩制度的目的10篇1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鼓励广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一)条件
1.思想品德方面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热爱科学、热爱劳动,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2)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行为规范》,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遵纪守法,敢于和危害社会、危害集体的不良行为作斗争。
(3)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品德等第为优秀。
2.学习方面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勇于创新,认真完成学习任务,有较强的自学能力,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
(2)学期学年学习成绩优良,在同班同学中学习成绩较突出;或有的学科在同年级中名列前茅,其他学科成绩在良好以上。
3.身体方面
(1)积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学校各项体育文娱活动,起模范带 1
头作用和骨干作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
(2)达到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体育成绩优良或在校级以上运动会取得前三名。
(二)评选办法
1.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人数一般控制在15%以内。
2.由小组提名,全班评议,提出初评名单。
3.班主任对初评人选作最后审定,填写五好学生登记表。
4.由教导处审批公布,并填入小学生素质发展手册。
(三)奖励办法
学校张榜公布表彰,颁发五好学生奖状和奖金,每名五好学生奖励元。
(一)条件
符合三好学生条件,并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管理豪寝室内内务。
(二)评选办法
1.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人数一般控制在15%以内。
2.班级评选,教导处根据各方面意见选报校领导审批。
3.由教导处审批公布,并填入小学生素质发展手册。
(三)奖励办法
由学校张榜公布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金。每名优秀学生奖励元。
(一)条件
1.担任班委、少先队中队委以上班、校学生干部,达到或基本达到“优秀班干部”条件,热心社会工作,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好,工作成绩突出。
2.以身作则,在集体中较好发挥骨干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
3.思想品德好,尊师守纪,团结同学,文明礼貌,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评选办法
1.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人数中心校及光辉村小每班各推荐两名,小沟村小及光辉校点每班各推荐一名。
2.班级评选,报学校教职工会议通过,根据各方面意见选报校领导审批。
3.由教导处审批公布,并填入小学生素质发展手册。
(三)奖励办法
由学校张榜公布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每位优秀班干部奖励元。
(一)条件
1.在班级中,学校成绩突出,听话。
2.以身作则,在集体中较好发挥骨干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
3.思想品德好,尊师守纪,团结同学,文明礼貌,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4.在家中是乖孩子,在学校好儿童。
(二)评选办法
1.班级评选,由班主任推荐,每班报送五名。
2.报学校教职工会议通过,根据各方面意见选报校领导审批。
3.由教导处审批公布。
(三)奖励办法
学校张榜公布表彰,颁发好儿童奖状和奖金,每名好儿童奖励元。
(一)对象
1.在县级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学生。
2.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或为学校作出贡献的学生;对学校或社会做了有益的事,并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学生。
(二)奖励办法
由学校张榜公布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金,每名单项奖奖励元。
(一)评选条件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小学生守则》,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态度端正,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技能,学习成绩良好。
3.能积极参加少先队的活动,勇于实践,敢于创新,成绩突出,得到绝大多数队员的好评。
4.在班级自主管理中,首先以身作则,遵守班规校纪,并且能坚持自主管理岗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成绩突出,为班级的良好发展做出了贡献。
5.能自觉维护少先队员荣誉,抵制不良现象。能关心帮助后进同学,在校内外主动做好事。
6.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
7.担任值勤生、大队委的队员优先评选。
(二)奖励办法
1.按10%比例分配名额;
2.学校张榜公布,颁发奖状获奖金,每名优秀少先队员奖励元。
学校学生奖惩制度的目的10篇2
为了学校的整体发展,加大对学生的管理力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培养学生良好行为习惯,形成良好道德品质,特制定本制度。
一、奖励制度
学生有道德、有礼貌、讲文明、做好事、表现突出的,或各科学习成绩优秀,应当给予奖励。
(一)颁发奖状:
1、对每学年评出的文明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发给奖状。
2、单项比赛成绩优异者,发单项荣誉证书或奖状。
3、对集体比赛的优胜者发单项荣誉证书或奖状。
4、为学校、为社会做好事,成绩突出、影响较大者,发给奖状。
(二)颁发奖品:
5、学科竞赛优胜者,发给奖品。
6、体育运动比赛,音、美比赛优胜者发给奖品。
7、为社会、为学校做好事,成绩突出,影响较大者,发给奖品。
(三)通报表扬:
8、牺牲个人利益,为学校为社会做出贡献者,予以通报表扬。
9、期中、期末考试各科成绩均良好的通报表扬。
二、处罚的分类
分为以下几类: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查看。
第一款:凡违犯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1、破坏课堂纪律,干扰他人正常学习,不听劝告者。
2、辱骂他人,说脏话、粗话,所造成后果不严重,但屡教不改者。
3、殴打他人,所造成后果较轻,影响不大者。
4、买饭不排队、夹塞告诫不服从者。
5、住校生混出学校,不经教师批准者。
6、破坏公物,损失较轻者,同时给予经济赔偿。
7、考试舞弊,无故旷课达一天者。
8、破坏学校环境卫生者,如乱扔杂物2次者。
9、无理取闹不服从老师管理,有违纪行为,但不接受教育者。
10、随意迟到早退达含每学期达5次。
11、跳学校院墙私自外出的达2次/学期。
第二款:凡违纪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1、殴打他人,所造成后果较重者。
2、参与打架的主谋或主要成员,所造成后果较重或影响较大者。
3、有偷盗行为且影响较坏者,同时给予经济赔偿。
4、故意破坏公物,损失较重者,同时予以经济处罚。
5、家长不经学校允许,无理取闹,强行带学生外出者。
6、累计旷课3天者。
7、有吸烟喝酒行为,经教育不改者。
8、住校生混出学校,夜不归宿,上网、打游戏者。
9、有早恋行为者。
10、有跳学校院墙私自外出的达3次/学期。
1、串通校外人员来校寻衅滋事,严重干扰学校教学秩序,影响较坏者。
2、结伙(或单独)伤害他人、情节严重者。
3、多次(3次/学期以上)进入网吧者。
4、连续旷课3天,累计旷课超过5天者。
5、多次翻墙外出逃课者(5次/学期)。
6、以大欺小,以胁迫手段索取、借取他人钱物者,借“钱”不还者。
7、在受处分期间又违纪第一、第二款中之一者。8、因某学生个人因素,导致其它学生不能正常上学者。
本办法未尽事宜,另行说明,解释权归政教处。
为了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生活和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奖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部分 学生奖励制度
一、奖励项目
(一)个人单项奖:
1、三好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部;
3、文明学生和优秀团员;
4、学习优秀生;
5、社区援助(学雷锋)积极分子;
6、其他单项奖(校级以上举办的各项比赛、竞赛获奖者;纪检、生活管理等积极分子;有突出或特殊贡献,受学校、省、市表扬、表彰或获奖者)。
(二)集体荣誉奖:;
1、 文明班集体;
2、 其他集体奖(学校可根据具体需要设立)。
二、评定条件
(一)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好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自觉加强道德品质的修养,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爱劳动,艰苦奋斗,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艰苦朴素,积极进取;操行成绩达90分以上(优秀)。
2、学习好
有正确的学习目的,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各门课程(除体育课外)考试、考查成绩均在75分以上,各门课程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
重视实践性环节的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实习,认真对待每一实验项目,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实习、实验考核成绩优良。
全学年无旷课,迟到、早退每学期不超过3次。
3、身体好
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早操和体育活动,达到国家体委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和心理健康。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热心学校和班级工作,处处以身作则,做同学的表率,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当好班主任或学校的`助手和参谋。
2、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认真,刻苦钻研各门课程,学习成绩中上,没有不及格科目。
3、积极宣传、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密切联系学生群众,坚持实事求是,关心同学的进步,能深入了解并及时反映同学的思想状况、学习情况以及转达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能发扬民主作风,虚心倾听不同意见,善于发现并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
5、能带领同学参加各项实践活动,对学校和班的工作有开拓精神,勇于创新。全心全意为全班和全校同学服务,任劳任怨,不怕困难。
6、操行成绩90分以上,工作中做出较突出的成绩。
(三)文明学生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没有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 团结友爱,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和职工。
3、热爱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爱护公共财物,热爱专业,热爱学校。
3、 勤奋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学习成绩中等以上,没有不及格科目。
4、 操行成绩良好。
(四)文明班级评比条件(详见班集体管理制度)。
(五)其它奖项由主管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评定标准,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三、评定办法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由班委会依据评定条件组织全班同学进行评议,班主任结合评议推荐,学生科审核,主管校长批复。
(二)优秀团干、社区援助积极分子、优秀团员、社区援助先进集体,由团支部依据评定条件组织全体团员进行评议,班主任结合评议推荐,校团委审核,主管书记审批。奖励设在每年“五四”青年节前后,由校团委主办。
(三)文明班级评定,由学生科按照学期文明班评比得分情况评出审核后报送主管校长审批。
(四)其它奖项评定办法由主管单位制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四、奖励方式
(一)除奖项的主管单位另有规定的以外,其它奖项以每学期举行表彰大会的形式进行奖励。
(二)奖励坚持精神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同时发放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二部分 学生处分制度
一、学生处分种类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勒令退学
(六)、开除学籍。
一、 处分情节与量处: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般错误)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1、一般打架斗殴行为者;
2、一般偷窃行为者;
3、考试作弊行为且情节较重者;
4、一般性赌博或有一般性酗酒行为者;
5、未经批准参与示威游-行,扰乱社会秩序者;
3、有严重偷窃、赌博、诈骗行为、道德败坏者;
10、受留校察看处分,仍不悔改者; 11、有其他严重错误者。
(四)对犯错误的学生,情节较轻,或虽情节较重,但认错态度好,有悔改表现,几个人一起犯的错误,能揭发他人者,可以减轻或免以处分。错误情节严重,态度恶劣,或者犯错误受处分后坚持错误或再犯错误,应加重处分。
(五)受处分的学生,应由班主任或学生科提出书面报告或建议,写出学生所犯错误材料,经校务会议讨论同意,校长批准,或者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处分,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六)给学生处分应持慎重态度,本着批评教育从严,处分从宽的精神,实事求是。处分决定要与学生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诉、申辩和保留意见。对本人申诉,学校有责任进行复查。
(七)学生处分决定应放入学生档案,并向全校公布。
良好,可由本人申请,班主任同意并写出处分期的鉴定,经分管校长同意由学生科撤销其处分,受处分的学生,经一学期以上时间考察,确实改正了错误,表现良好,操行成绩90分以上,班主任写出书面鉴定,经分管校长同意,学生科也可以主动撤销其处分,并告知班主任和学生本人,撤销处分的学生,其处分决定及有关材料撤出受处分学生档案。
(九)劝退和勒令退学的学生,可发给学历证明;开除学籍的学生,不发给学历证明,劝退、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学生的一切关系转回其父母所在地或原单位(地区)。 (十)留校察看处分期为一年,期间经教育不改者,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十一)毕业班学生受留校察看处分和受其他处分因扣分操行不及格,或者表现不好毕业时操行不及格,作结业处理,不发毕业证书。一年后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表现良好达到合格或可撤销处分时,补发毕业证书。
(十二)毕业班学生,错误非常严重,非开除不可的,应予开除,不给毕业,一切关系转回学生来源地或现父母所在地。
(十三)新生入学后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其学籍。
小张各庄中心小学
为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鼓励广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奖励制度。
实施范围:在前山乡学区就读的全日制小学生
一、“五好学生”奖
(一)条件
1.思想品德方面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人民、热爱科学、热爱劳动,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2)自觉遵守中小学生《守则》、《行为规范》,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遵纪守法,敢于和危害社会、危害集体的不良行为作斗争。
(3)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品德等第为优秀。
2.学习方面
(1)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刻苦钻研,勇于创新,认真完成学习任务,有较强的自学能力,有良好的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
(2)学期学年学习成绩优良,在同班同学中学习成绩较突出;或有的学科在同年级中名列前茅,其他学科成绩在良好以上。
3.身体方面
(1)积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学校各项体育文娱活动,起模范带 1
头作用和骨干作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
(2)达到小学生体育合格标准,体育成绩优良或在校级以上运动会取得前三名。
(二)评选办法
1.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人数一般控制在15%以内。
2.由小组提名,全班评议,提出初评名单。
3.班主任对初评人选作最后审定,填写五好学生登记表。
4.由教导处审批公布,并填入小学生素质发展手册。
(三)奖励办法
学校张榜公布表彰,颁发五好学生奖状和奖金,每名五好学生奖励元。
二、“优秀室长”奖
(一)条件
符合三好学生条件,并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为同年级师生所公认,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管理豪寝室内内务。
(二)评选办法
1.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人数一般控制在15%以内。
2.班级评选,教导处根据各方面意见选报校领导审批。
3.由教导处审批公布,并填入小学生素质发展手册。
(三)奖励办法
由学校张榜公布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金。每名优秀学生奖励元。
三、“优秀班干部”奖
2
(一)条件
1.担任班委、少先队中队委以上班、校学生干部,达到或基本达到“优秀班干部”条件,热心社会工作,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好,工作成绩突出。
2.以身作则,在集体中较好发挥骨干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
3.思想品德好,尊师守纪,团结同学,文明礼貌,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评选办法
1.每学年评选一次,评选人数中心校及光辉村小每班各推荐两名,小沟村小及光辉校点每班各推荐一名。
2.班级评选,报学校教职工会议通过,根据各方面意见选报校领导审批。
3.由教导处审批公布,并填入小学生素质发展手册。
(三)奖励办法
由学校张榜公布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每位优秀班干部奖励元。
四、“好儿童”奖
(一)条件
1.在班级中,学校成绩突出,听话。
2.以身作则,在集体中较好发挥骨干作用和模范带头作用。
3.思想品德好,尊师守纪,团结同学,文明礼貌,有良好的行为习惯。
4.在家中是乖孩子,在学校好儿童。
(二)评选办法
1.班级评选,由班主任推荐,每班报送五名。
2.报学校教职工会议通过,根据各方面意见选报校领导审批。
3.由教导处审批公布。
(三)奖励办法
学校张榜公布表彰,颁发好儿童奖状和奖金,每名好儿童奖励元。
五、单项奖
(一)对象
1.在县级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学生。
2.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优异成绩或为学校作出贡献的学生;对学校或社会做了有益的事,并有一定社会影响的学生。
(二)奖励办法
由学校张榜公布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奖金,每名单项奖奖励元。
五、优秀少先队员
(一)评选条件
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小学生守则》,在同学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态度端正,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技能,学习成绩良好。
3.能积极参加少先队的活动,勇于实践,敢于创新,成绩突出,得到绝大多数队员的好评。
4.在班级自主管理中,首先以身作则,遵守班规校纪,并且能坚持自主管理岗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成绩突出,为班级的良好发展做出了贡献。
5.能自觉维护少先队员荣誉,抵制不良现象。能关心帮助后进同学,在校内外主动做好事。
6.能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身体健康。
7.担任值勤生、大队委的队员优先评选。
(二)奖励办法
1.按10%比例分配名额;
2.学校张榜公布,颁发奖状获奖金,每名优秀少先队员奖励元。
德昌县前山乡中心完全小学
二0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为加强从严治学,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立健全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学生学习、管理考核机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依照学生积分方案,定期可以用积分换取对应级别的奖学金或礼品套餐。
奖励细则
1、字写的漂亮的奖励1分。
2、作业做得规范条理的奖励1分。
3、遵守课堂纪律的奖励1分。
4、作业写得快、对、好的分别奖励1分。
5、英语、语文听写全对的分别奖励1分,数学公式定理背诵准确并理解完整的奖1分。
6、在辅导班学习期间会有各种比赛等活动,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7、每次月考、期中或期末考试,考95以上的奖励人民币100元,考90分以上的奖励人民币50元,考87分以上的奖励人民币30元。
8、原来成绩一般,但每月进步较快的,奖励10分,其他酌情加分。
9、本期结束时要进行大考,考试第一名者奖励40分,第二名奖励30分,第三名者奖励20分。
10、在本家教辅导班学习期间,参加本家教辅导班推荐参加市一级以上比赛获奖的,一次性奖励60分。
11、学生无学习任务的时候,自己主动收拾或整理书、本子、笔和试卷等良好习惯的奖励1分。
处罚细则
2、在教室外攀爬栏杆,不注意自身安全的,扣1分
3、做作业期间,大声喧哗,不尊重老师和自己同学的,扣1分;
4、做作业期间,随意乱说脏话,辱骂同学的,扣1分;
5、做作业期间,乱扔垃圾,不自觉保护教室卫生的,扣1分;
7、未做完作业,又没有特殊情况随意回家的,扣1分;
8、做作业期间,离开座位,不听老师劝阻,在教室乱走乱跑的,扣1分;
9、警告教育三次不改者,到单间教室隔离自习,并扣除当日所有纪律积分。
10、屡教不改者,将通知家长带回,并开除其辅导资格。
以上所扣分数仅供参考,视情节轻微或者严重,自行扣除合适分数。
备注:报名时先预交200元奖惩金额。若有学生违反制度就按照扣分标准扣除,把处罚金额用于卖奖励品或开班会;若有学生从未违反就全额退回。1分= 5元人民币。老师不准私自收取奖惩金额。期末考试结束结算奖惩金额,实施“多退少补”原则。每周一开班会,对上一周情况进行总结。
家长(或监护人)签名:
学生签名:
辅导班老师签名:
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1.接受平等教育。对学校或教师的不公正待遇,有权在校内提出申诉,或向上级教育部门提出申诉。
2.参与学校管理,评议学校工作、教师工作。
3.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使用教学设备、图书资料。
4.在学习成绩和操行评语等地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5.享有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度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十三条 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纪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规范行为,培养好的思想品德。
3.勤学苦练,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立志成才。
4.文明守纪,不随地吐痰,不乱抛纸屑和杂物,不乱写乱画,不在校园内骑车,不损害绿化,不浪费粮食,不讲粗话脏话。
第七十条 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教育部门批准实施。章程的修订需有教职工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数同意,并报上级教育部门批准。
第七十一条 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学校原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凡与本章程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有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为准。
第七十二条 本章程由校长室负责解释,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学校学生奖惩制度的目的10篇3
为加强从严治学,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立健全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学生学习、管理考核机制,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依照学生积分方案,定期可以用积分换取对应级别的奖学金或礼品套餐。
奖励细则
1、字写的漂亮的奖励1分。
2、作业做得规范条理的奖励1分。
3、遵守课堂纪律的奖励1分。
4、作业写得快、对、好的分别奖励1分。
5、英语、语文听写全对的分别奖励1分,数学公式定理背诵准确并理解完整的奖1分。
6、在辅导班学习期间会有各种比赛等活动,一等奖10分,二等奖8分,三等奖6分。
7、每次月考、期中或期末考试,考95以上的奖励人民币100元,考90分以上的奖励人民币50元,考87分以上的奖励人民币30元。
8、原来成绩一般,但每月进步较快的,奖励10分,其他酌情加分。
9、本期结束时要进行大考,考试第一名者奖励40分,第二名奖励30分,第三名者奖励20分。
10、在本家教辅导班学习期间,参加本家教辅导班推荐参加市一级以上比赛获奖的,一次性奖励60分。
11、学生无学习任务的'时候,自己主动收拾或整理书、本子、笔和试卷等良好习惯的奖励1分。
处罚细则
2、在教室外攀爬栏杆,不注意自身安全的,扣1分
3、做作业期间,大声喧哗,不尊重老师和自己同学的,扣1分;
4、做作业期间,随意乱说脏话,辱骂同学的,扣1分;
5、做作业期间,乱扔垃圾,不自觉保护教室卫生的,扣1分;
7、未做完作业,又没有特殊情况随意回家的,扣1分;
8、做作业期间,离开座位,不听老师劝阻,在教室乱走乱跑的,扣1分;
9、警告教育三次不改者,到单间教室隔离自习,并扣除当日所有纪律积分。
10、屡教不改者,将通知家长带回,并开除其辅导资格。
以上所扣分数仅供参考,视情节轻微或者严重,自行扣除合适分数。
备注:报名时先预交200元奖惩金额。若有学生违反制度就按照扣分标准扣除,把处罚金额用于卖奖励品或开班会;若有学生从未违反就全额退回。1分= 5元人民币。老师不准私自收取奖惩金额。期末考试结束结算奖惩金额,实施“多退少补”原则。每周一开班会,对上一周情况进行总结。
学校学生奖惩制度的目的10篇4
1、学生会成员有义务准时参加召开的会议或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主动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做好会议记录,认真贯彻会议精神。
a、无故迟到、缺席予以相应处分(同时扣分):无故缺席(扣5分)2次例会者、事假(含病假,扣3分)累计3次、迟到(扣3分)累计3次者,自动退出学生会。
b、会议精神未传到位或未组织落实的每次扣2分;
2、学生会成员应认真对待值班工作,按办公室值班制度要求,按时到岗,做好值班记录,不得迟到早退并搞好办公室卫生。同时,按体育部要求准时出操。
a、值班组长未能及时通知安排值班人员者,每次扣2分。
b、值班成员有缺勤或态度不好者,每次扣2分。
c、迟到、早退者,分别扣1分。
d、没有清扫办公室者,扣1分。
e、如有在值班时间用办公室电话打私人电话、玩电脑游戏者,一经发现,在例会上点名批评,扣5分。
f、没有准时出操扣戳、旷操者,一经发现,扣1分,并在例会上批评。
3、学生会成员每天要按规定签到。
a、每天没有签到的部门扣部门平均分分。
b、签到后,没有及时组织下达者,扣个人分1分。
a、没有及时有效完成者,扣2分。
b、开展工作时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者,扣3-10分。
c、学生会干部有损于学生会形象者,视情节轻重扣5-15分。
4、学生会成员必须努力学习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不能因抓工作而耽误学习。
b、所在学期若3门课程不及格者,写保证书并考察,本学期结束后决定是否辞退。
5、学生会所有财物均供学生会办公室管理。
a、对私自挪用、借用者,一经发现给予院通报批评处分(扣5分)。
b、借用物品者因自己看管不当,造成丢失者,应按原样赔偿(每件物品扣1分)。
c、宣传部使用完办公室后未将宣传用品归位、未清扫卫生,扣部门平均分分。
1、学生会开会全勤(不迟到,不早退)的加5分。
2、开展各项大小型活动保质保量的完成中表现出色者。
a、对于活动负责人布置的任务完成出色者,加2-3分;
3、例会讨论制度:
b、举办活动之前提出可行活动设想并被采纳的'每次加3分;
c、提交活动计划并被采纳者每次加4分;
d、活动的开展按实际情况加1-5分(此分为主席和团委老师机动分)。
4、工作开展的有声有色者加3分。
5、开展工作与他人团结合作者,视情况加1-2分。
6、工作态度好视情况加1-2分。
7、做出突出贡献或为学院赢得荣誉者,每次加5-10分。
8、参加运动会者加1-3分。
9、所在学期通过计算机国家二/三级者,加2分;通过英语四级者,加4分;通过英语六级者,加6分;所在学期获奖学金按特等、一等、二等、三等分别加3分;其它类奖学金视情况加2-3分。
学校学生奖惩制度的目的10篇5
为了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正常的工作、生活和教学秩序,树立良好的校风和学风,奖励先进,鞭策后进,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促进学生德智体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个人单项奖:
1、三好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团干部;
3、文明学生和优秀团员;
4、学习优秀生;
5、社区援助(学雷锋)积极分子;
6、其他单项奖(校级以上举办的各项比赛、竞赛获奖者;纪检、生活管理等积极分子;有突出或特殊贡献,受学校、省、市表扬、表彰或获奖者)。
(二)集体荣誉奖:;
1、 文明班集体;
2、 其他集体奖(学校可根据具体需要设立)。
(一)三好学生条件
1、思想好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自觉加强道德品质的修养,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爱劳动,艰苦奋斗,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遵守国家法令,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艰苦朴素,积极进取;操行成绩达90分以上(优秀)。
2、学习好
有正确的学习目的,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端正。各门课程(除体育课外)考试、考查成绩均在75分以上,各门课程成绩平均在80分以上。
重视实践性环节的学习,积极参加生产实习,认真对待每一实验项目,有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实习、实验考核成绩优良。
全学年无旷课,迟到、早退每学期不超过3次。
3、身体好
认真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早操和体育活动,达到国家体委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身体和心理健康。
(二)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热心学校和班级工作,处处以身作则,做同学的表率,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当好班主任或学校的助手和参谋。
2、学习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态度认真,刻苦钻研各门课程,学习成绩中上,没有不及格科目。
3、积极宣传、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密切联系学生群众,坚持实事求是,关心同学的进步,能深入了解并及时反映同学的思想状况、学习情况以及转达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能发扬民主作风,虚心倾听不同意见,善于发现并及时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
5、能带领同学参加各项实践活动,对学校和班的.工作有开拓精神,勇于创新。全心全意为全班和全校同学服务,任劳任怨,不怕困难。
6、操行成绩90分以上,工作中做出较突出的成绩。
(三)文明学生条件
1、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没有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 团结友爱,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和职工。
3、热爱劳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爱护公共财物,热爱专业,热爱学校。
3、 勤奋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学习成绩中等以上,没有不及格科目。
4、 操行成绩良好。
(四)文明班级评比条件(详见班集体管理制度)。
(五)其它奖项由主管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评定标准,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一)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学生,由班委会依据评定条件组织全班同学进行评议,班主任结合评议推荐,学生科审核,主管校长批复。
(二)优秀团干、社区援助积极分子、优秀团员、社区援助先进集体,由团支部依据评定条件组织全体团员进行评议,班主任结合评议推荐,校团委审核,主管书记审批。奖励设在每年“五四”青年节前后,由校团委主办。
(三)文明班级评定,由学生科按照学期文明班评比得分情况评出审核后报送主管校长审批。
(四)其它奖项评定办法由主管单位制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执行。
(一)除奖项的主管单位另有规定的以外,其它奖项以每学期举行表彰大会的形式进行奖励。
(二)奖励坚持精神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的原则,同时发放一定的物质奖励。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勒令退学
(六)、开除学籍。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般错误)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1、一般打架斗殴行为者;
2、一般偷窃行为者;
3、考试作弊行为且情节较重者;
4、一般性赌博或有一般性酗酒行为者;
5、违反纪律或安全制度,造成一般事故者(损失100元以内);
6、破坏公物,造成一定损失者;
7、扰乱教学秩序,妨碍教学活动者;
8、破坏公共秩序,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者;
9、侮辱人格,诽谤谩骂同学或教职员工者;
10、谈恋爱教育不改者;
11、其他一般错误,不给予处分不足以教育其本人或其他同学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较严重错误),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1、结伙打架(打群架),挑衅滋事闹事行为者;
2、有流氓行为或参与流氓活动者;
3、较严重赌博行为和偷窃行为者;
4、诈骗行为者;
5、未经批准参与示威游行,扰乱社会秩序者;
6、违反纪律或安全制度,造成较大事故者(损失100元以上)。
7、故意破坏公物,发泄不满者,或者破坏公物造成较大损失者;
8、其他较严重错误者。
3、有严重偷窃、赌博、诈骗行为、道德败坏者;
5、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进行示威游行,有损国家荣誉,影响很坏者;
7、故意伤害、打架斗殴,后果较严重者;
8、违反校规校纪,情节极为严重者;
10、受留校察看处分,仍不悔改者;
11、有其他严重错误者。
(四)对犯错误的学生,情节较轻,或虽情节较重,但认错态度好,有悔改表现,几个人一起犯的错误,能揭发他人者,可以减轻或免以处分。错误情节严重,态度恶劣,或者犯错误受处分后坚持错误或再犯错误,应加重处分。
(五)受处分的学生,应由班主任或学生科提出书面报告或建议,写出学生所犯错误材料,经校务会议讨论同意,校长批准,或者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处分,要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六)给学生处分应持慎重态度,本着批评教育从严,处分从宽的精神,实事求是。处分决定要与学生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诉、申辩和保留意见。对本人申诉,学校有责任进行复查。
(七)学生处分决定应放入学生档案,并向全校公布。
良好,可由本人申请,班主任同意并写出处分期的鉴定,经分管校长同意由学生科撤销其处分,受处分的学生,经一学期以上时间考察,确实改正了错误,表现良好,操行成绩90分以上,班主任写出书面鉴定,经分管校长同意,学生科也可以主动撤销其处分,并告知班主任和学生本人,撤销处分的学生,其处分决定及有关材料撤出受处分学生档案。
(九)劝退和勒令退学的学生,可发给学历证明;开除学籍的学生,不发给学历证明,劝退、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学生的一切关系转回其父母所在地或原单位(地区)。
(十)留校察看处分期为一年,期间经教育不改者,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十一)毕业班学生受留校察看处分和受其他处分因扣分操行不及格,或者表现不好毕业时操行不及格,作结业处理,不发毕业证书。一年后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表现良好达到合格或可撤销处分时,补发毕业证书。
(十二)毕业班学生,错误非常严重,非开除不可的,应予开除,不给毕业,一切关系转回学生来源地或现父母所在地。
(十三)新生入学后发现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学生,取消其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