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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范例【精彩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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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范文【第一篇】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坚持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到令行禁止。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和省纪委监委、市委和市纪委监委、县委和县纪委监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县委巡察、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推动整改措施落实,按时完成并报结。健全和完善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体系建设,主动履职尽责,形成党组书记抓,班子成员抓,各科室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良好局面。

2.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经常性开展纪法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持续开展“纪律法规宣传月”活动,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着力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法纪观念和拒腐防变能力。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班子成员及一般干部中存在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进行问责,切实履行执纪职责,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3.深化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省市县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定期分析研判全局党员干部作风状况,紧盯重要节点,突出重要领域、关键岗位,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作风效能和“四风”问题;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4.选好用好干部。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按照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信访干部队伍。

5.强化宣传教育。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之中,扎,定期到红色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开展参观学习,不断推进党性党风党纪廉政文化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风尚。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范文【第二篇】

20xx年5月25日区委开展了《准则》《条例》辅导讲座暨“情动廉洁小故事传递清风正能量”廉政文化讲演专场活动,通过参加这次活动使我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现为大家汇报一下我的学习心得和体会。

一、保持头脑清醒,充分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实践证明,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地位从根本上说都来自于人民,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最牢固的政治基础和最深厚的力量源泉处,党的作风好坏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事业全局。近年来,中纪委提出了“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中央连续出台了《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两个法规,这些法纪、措施,都充分体现出党中央开展反腐斗争和坚持不懈反腐倡廉的强大决心。因此,要开展好该项工作,首先要增强忧患意识,做到居安思危,充分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始终把反腐倡廉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始终旗帜鲜明、毫不动摇地反腐。深刻认识到,执政基础最容易因不正之风而削弱,执政能力最容易因不正之风而降低,执政地位最容易因不正之风而动摇。只有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我们党才能始终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支持,才能不断提高党的执行力。

二、深入开展反腐斗争,扎扎实实履行职责。

不正之风现象的存在是我们不容回避的问题,这方面的问题最伤群众的感情,最损害党和人民群众的关系,我们要毫不松懈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一是要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坚决把反腐斗争深入进行下去。二是要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大治本的力度,把反腐倡廉工作寓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全过程,寓于各项政策措施之中,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不正之风问题。三是要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牢固构筑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自觉地以党纪政纪约束自己,用群众的满意程度鞭策自己,模范地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蓬勃朝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以自身的模范行动实践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我作为一名基层党员干部,首先必须自觉认真履行、支持和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开展反腐斗争,做到廉洁自律,自觉纠正不正之风,加强自身业务学习,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增强廉政意识,增强纪律和法制观念,做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切实转变作风、务实高效、开拓创新的模范。其次要始终与基层党组织从思想上、行动上保持一致,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做到管住自己的口,管住自己的手,管住自己的腿,大力弘扬无私奉献精神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严于律已的表率作用。再次,要从自己的工作性质、业务特点出发,彻底转变“反腐是额外负担”“我们“小人物”不存在也不需要反腐倡廉”的错误想法,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反腐倡廉职责。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认真履职,完成上级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和日常工作平衡发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范文【第三篇】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而党委班子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对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责任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二)及时听取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以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三)把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严格执行责任制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一票否决”和台账管理六项制度。

(四)党委(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次,重要事项及时研究,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由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检查考核,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

(六)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党委组织支部书记、部门党委组织下属单位支部书记每年召开1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每年至少听取1次下属单位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

(七)每年年初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八)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关责任。

(九)继续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件。

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维护党委班子团结,切实履行维护政治纪律的职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十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意见,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十二)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党委会议事规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任职回避等制度。

(十四)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及时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把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十五)担当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

(十六)抓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树新风、扬正气的活动,倡导崇尚廉洁价值理念,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增强文化自信。

三、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十七)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细化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十八)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整治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十九)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二十)学习贯彻省、市委和县委“三项机制”,着力解决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不作为、不担当、不干事等问题,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四、领导和支持纪委执纪履责。

(二十一)认真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对重要案件一把手要亲自组织、亲自督办,继续加大经费、装备投入和对纪检监察干部锻炼、交流、使用的工作力度。

(二十二)领导和支持纪检机关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巡察等工作,为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十三)领导和推进本乡镇、本单位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要求。

(二十四)支持纪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纪委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十五)依规依据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五、抓班子带队伍作表率。

(二十六)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二十七)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二十八)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效、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

(二十九)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县纪委备案。

(三十)县委和县纪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范文【第四篇】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xx年以来履行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报告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指正。

一、党建履责情况。

(一)围绕理论学习抓党建。深入学习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升班子整体和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十九大以来,多次在党组学习会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并结合分管口工作实际,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同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围绕任务做真做实。切实加大党员干部作风问题整改,对查摆出来的问题,深刻剖析,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间,改出实效。

(二)围绕中心工作抓党建。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一是抓参谋服务。围绕推动基层党建工作,积极做好基层调研、督查督办、资料收集等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全面的依据。今年来,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分管口工作实际,共下乡督查工作30余次,办理各类案件80余件,督办各类事项40多件次,组织召开分管口各类会议10余场次。二是抓项目推进。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全面加强党组织建设,引导党员干部立根固本、增强党性,坚持“走正道,出实绩”,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针对移民安置局重点项目做到亲自过问、亲自监管。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带动xx年度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全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三是抓干部管理。组织召开分管口专题会议,传达《关于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落实“三不用三重视”要求的意见》精神,并进行集中学习,切实把“三不用三重视”要求作为激发提升干部队伍积极性的重要抓手,着力建设一支强有力的干部队伍。

(三)围绕作风建设抓党建。始终坚持把作风建设作为抓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督促分管部门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xx年度学习计划表,深入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始终做到对党忠诚,对党负责,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二是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组织分管部门党员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理想信念、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等方面的新观点新思想新论断的基本内容。增强党性修养、践行宗旨观念、涵养道德品质,教育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三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督促分管部门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等组织制度,对标《准则》和《条例》,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

(一)坚持从严治党,强化落实责任。一是主动承担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组织召开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各分管部门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并安排部署xx年廉政工作任务,切实做到了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二是坚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落实廉政党课制度,督促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接受监督的基础上,强化责任担当,确保了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出问题。三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工作中,在全县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后,立即与各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签订廉政目标责任书,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各个环节,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的健康稳步推进,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

(二)加强党的纪律,强化廉政教育。一是督促分管部门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以“三会一课”为抓手,督促分管部门深入学习《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准则》、《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和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和《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等,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化。截止目前,各分管部门已分别召开廉政工作会议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分工。二是督促分管部门召开党组织生活会、开展党纪党规警示教育。按照认真开展党组织生活会的要求,先后在分管部门专题会议上强调党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性并以一般党员身份参加分管部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2次。同时结合分管部门实际情况,按照县纪委要求组织分管部门60多人分批次参观xx市女子监狱廉政教育基地5场次;组织开展党纪党规宣传活动1次,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制作宣传展板15块,悬挂宣传横幅5条。三是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主动了解和掌握分管部门领导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进行约谈提醒。按照年度计划和岗位特点,在3月维稳月对各分管部门负责人及寺院负责人开展廉政警示谈话活动,共组织谈话12人次,通过谈心谈话对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了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

(三)强化正风肃纪,整顿不正之风。一是抓八项规定,规范从政行为。由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分管领域内没有公车私驾、公车私用问题;没有公款进高级饭店超标准接待情况;没有出现滥发钱物现象;没有干部职工上班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的现象;没有服务对象反映机关干部“不作为”问题,分管领域廉政建设做到“零”违规。二是抓专项整治,摒弃“四风”问题。坚持把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省州、县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对土地、矿产、民生、生态等重点领域的审计监察力度持续加大,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三是抓廉洁自律,确保廉洁从政。目前,国土资源局土地整治规划以委托xx省xx绘公司进行规划编制工作,已完成县级初审,现呈报省厅审查;土地整治项目正在资金审查阶段,已报省厅进行项目竣工验收;移民安置局投资万元的隆丫滩移民安置点对外交通工程(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40%);投资万元的隆丫滩移民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55%);投资万元的xx滩移民安置点供水项目(已完成全部工程量的60%)。截至目前,分管领域内没有利用自己的职权办事,没有接受现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深化协调机制,确保扫黑除恶取得成效。为确保扫黑除恶取得实效,公安局联合检察院、法院合力开展工作,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不断利用专题新闻形式在电视台播放通告,营造斗争的浓厚氛围。结合斗争的开展,拟定标语口号,悬挂横幅,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到每个社区、每个村庄、每条街道,做到了家喻户晓、妇孺皆知。截止目前,共张贴标语300余张、悬挂横幅20多条、设立举报箱5个,并成功破获涉黑案件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三、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在履行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从严治党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各分管部门要求从严不够;二是抓理论学习从深不够;三是抓组织活动还抓得不新不活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认真整改,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努力践行党的宗旨,做到勤廉双优。

四、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半年,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党建“一岗双责”、党风廉政责任制的各项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法,坚持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正、惩治六个方面整体推进分管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团结干事、务实求真的工作氛围。一是加强宣传教育。继续加强分管部门的党建“一岗双责”及党风廉政和反腐宣传教育,使广大党员干部都能充分树立强烈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加强作风建设。按照省州、县委要求,深化民主评议工作,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教育分管部门依靠群众,服务群众,始终保持奋发有为、坚忍不拔的精神状态,切实提升分管部门工作效能,树立党和政府的形象。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严格制度执行,加强对分管部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使腐败现象在源头得到预防、在萌芽得到治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范文【第五篇】

为认真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履职尽责意识,现制定孟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2021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如下: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是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履行领导责任。

1.积极推进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根据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二)强化组织推动。

3.定期主持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听取纪检工作汇报,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4.大力支持驻人大纪检组工作,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支持和保障纪检组依纪依法办案,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

5.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学习“一党章二准则三条例”,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6.定期开展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活动,组织并主动参加参观警示基地、任前廉政谈话、廉政夜校等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四)强化监督检查。

7.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落实监管责任。

8.定期组织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9.加强对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委室主任的监督管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委室主任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10.带头做好表率,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内容主要包括:

(一)落实分管职责。

1.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督促分管部门加强廉政教育,每年与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二)强化工作指导。

3.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同检查。督促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4.贯彻执行县委、县纪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决策部署,主动分担党组的主体责任,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三)加强日常监管。

5.加强对分管委室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委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形成责任传导机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分管委室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及时报告,并组织、支持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四)自觉接受监督。

6.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动报告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意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现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如下: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办公室、财工委、老干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农工委、法工委、信访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教工委、代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廉洁从政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协助xx抓好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协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副主任主体责任,对协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协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为认真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履职尽责意识,现制定孟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2021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如下:

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是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履行领导责任1.积极推进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根据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二)强化组织推动3.定期主持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听取纪检工作汇报,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4.大力支持驻人大纪检组工作,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支持和保障纪检组依纪依法办案,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5.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学习“一党章二准则三条例”,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6.定期开展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活动,组织并主动参加参观警示基地、任前廉政谈话、廉政夜校等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四)强化监督检查7.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落实监管责任8.定期组织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9.加强对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委室主任的监督管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委室主任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10.带头做好表率,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一)落实分管职责1.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督促分管部门加强廉政教育,每年与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二)强化工作指导3.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同检查。督促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4.贯彻执行县委、县纪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决策部署,主动分担党组的主体责任,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三)加强日常监管5.加强对分管委室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委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形成责任传导机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分管委室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及时报告,并组织、支持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四)自觉接受监督6.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动报告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一)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x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办公室、财工委、老干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x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农工委、法工委、信访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三)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x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教工委、代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廉洁从政责任个性任务清单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协助xx抓好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协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副主任主体责任,对协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协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为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xxxx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要求,结合xxxx工作安排,现制定xxxx党组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如下:

xxxx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

(一)统筹谋划部署。

1.担负xxxx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2.贯彻落实中央和中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xxxx工作的总体布局,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3.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安排部署xxxx工作意见,根据县委制定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开展工作。

(二)健全工作机制。

4.改革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5.指导督促xxxx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其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6.xxxx党组定期听取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推进部署落实。

(三)强化宣传教育。

7.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机关的年度安排,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

8.健全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学习教育制度,纳入领导干部和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培训计划。

9.每年党组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委室主任廉洁谈话不少于1次,了解掌握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提醒廉洁自律、改进作风,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坚持做到“四个必谈”,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力时必谈、家庭有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时必谈、个人有信访问题反映时必谈、岗位分工调整时必谈。

10.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把廉洁教育纳入社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范围,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尚廉氛围。

(四)深化作风建设。

11.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树牢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12.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各委室经常性的明察暗访、检查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查处典型案例。

13.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通过组织约谈、定期通报、查处警示等方式,提高“四风”整治效果。

14.坚持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坚决整改作风问题,针对一些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根源,强化措施,坚决整改,努力形成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五)维护群众利益。

15.着力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构建多方位信访受理举报机制,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16.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等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六)领导和支持纪检部门工作。

17.支持县纪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人大常委会机关和纪检组每季度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并提供必要保障。

18.配好配强人大机关纪检队伍,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干部成长和队伍建设。

(七)推进源头治理。

19.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20.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正气和优良传统,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权力公开。

21.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重要制度,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工作。

22.高度重视县纪委移交的问题线索,从严惩处,形成强大震慑。对巡视中反馈的问题,认真查处和彻底整改,并落实好责任追究。

(九)严格监督考核。

23.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xxxx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xxxx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年度考核。

25.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听取意见和社会评价体系,广泛征集各界的意见建议,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更好地配合局党组发挥从严治党主体作用,结合本人分管的办公室、扶贫、党建、综合法规等科室工作,现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商务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好局党组关于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具体安排。组织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和县委的工作要求,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融入分管业务工作,同步推进、同步落实。结合实际,定期研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措施,定期向局党组述责述廉。

二、全面加强监督检查。经常研究、布置、检查分管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每季度听取办公室、扶贫办、综合法规科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提出改进要求,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督促分管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对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及时提醒纠正。

三、强化日常教育管理。定期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开展廉洁从政教育。对分管部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经常性督促检查,及时发现、提醒、纠正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有关情况。

四、抓好廉政风险防控。认真研究分管部门的重点工作和重大事项,特别是涉及选人用人、公共资源交易、大额资金和专项资金使用等事项,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制度,指导分管部门、单位排查廉政风险点并制定防控措施。每年对办公室、扶贫办、综合法规科负责人进行一次廉政约谈,组织听取其履行主体责任情况述职并进行点评,对履责不力或问题突出的约谈督促。

五、带头执行党规党纪。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积极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结合工作分工,严格对照检查,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对被组织约谈函询的情况及时主动向局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为认真落实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履职尽责意识,现制定孟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2021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如下: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是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县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履行领导责任。

1.积极推进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2.根据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人大常委会机关的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

(二)强化组织推动。

3.定期主持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听取纪检工作汇报,结合实际进行专题研究和安排部署。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4.大力支持驻人大纪检组工作,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支持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支持和保障纪检组依纪依法办案,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

5.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活动,组织学习“一党章二准则三条例”,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

6.定期开展主讲廉政党课、宣读案件通报、廉政教育提醒等活动,组织并主动参加参观警示基地、任前廉政谈话、廉政夜校等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四)强化监督检查。

7.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考核,总结经验,发现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五)落实监管责任。

8.定期组织召开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将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9.加强对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和委室主任的监督管理,管好班子,带好队伍,通过谈心谈话、工作约谈、提醒告诫、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委室主任廉洁从政,履行好“一岗双责”,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并督促整改。

10.带头做好表率,带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带头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和子女、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内容主要包括:

(一)落实分管职责。

1.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督促分管部门加强廉政教育,每年与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

(二)强化工作指导。

3.坚持分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监督、同检查。督促分管委室主要负责人廉洁从政,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4.贯彻执行县委、县纪委和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的决策部署,主动分担党组的主体责任,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规定,促进权力规范运行。

(三)加强日常监管。

5.加强对分管委室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检查督促分管委室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形成责任传导机制。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对分管委室存在的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及时报告,并组织、支持有关部门进行严肃查处。

(四)自觉接受监督。

6.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带头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主动报告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班子成员履职尽责意识,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现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个性任务清单如下: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办公室、财工委、老干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农工委、法工委、信访科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对分管的教工委、代工委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党组成员主体责任,对分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分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四)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x廉洁从政责任个性任务清单。

1.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分工,协助xx抓好农村工作委员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协管部门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行使副主任主体责任,对协管部门负主要领导责任。督促检查协管部门开展“查吃拿卡要促为民务实、查懒政怠政促履职尽责”专项行动。

为强化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动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中共洛阳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洛发〔20xx〕7号)精神,结合县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现制定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任务清单如下:

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

(一)统筹谋划部署。

1.担负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主体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2.贯彻落实中央和中纪委、省委和省纪委、市委和市纪委、县委和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布局,统筹谋划、整体推进。

3.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安排部署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意见,根据县委制定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常态化制度化工作方案开展工作;根据县纪委工作部署,制定开展“讲政治、懂法律、守规矩、强能力”专题活动方案,对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领导班子及成员的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二)健全工作机制。

4.改革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职能,明确职责任务,完善责任体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5.指导督促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督促其和人大常委会机关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

6.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定期听取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分析研判形势,推进部署落实。

(三)强化宣传教育。

7.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机关的年度安排,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

8.健全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学习教育制度,纳入领导干部和机关党员干部学习培训计划。

9.每年党组主要负责人与领导班子成员、委室主任廉洁谈话不少于1次,了解掌握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提醒廉洁自律、改进作风,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坚持做到“四个必谈”,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不力时必谈、家庭有婚丧嫁娶等重大事项时必谈、个人有信访问题反映时必谈、岗位分工调整时必谈。

10.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把廉洁教育纳入社会道德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范围,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尚廉氛围。

(四)深化作风建设。

11.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树牢纪律观念和规矩意识。

12.毫不放松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加强对各委室经常性的明察暗访、检查督查,及时发现问题,查处典型案例。

13.坚持“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持之以恒反对和纠正“四风”问题,通过组织约谈、定期通报、查处警示等方式,提高“四风”整治效果。

14.坚持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坚决整改作风问题,针对一些党员干部思想、工作、生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根源,强化措施,坚决整改,努力形成作风建设的新常态。

(五)维护群众利益。

15.着力畅通民意诉求渠道,构建多方位信访受理举报机制,不断完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16.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吃拿卡要等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六)领导和支持纪检部门工作。

17.支持县纪委驻人大机关纪检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人大常委会机关和纪检组每季度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并提供必要保障。

18.配好配强人大机关纪检队伍,关心支持纪检监察干部成长和队伍建设。

(七)推进源头治理。

19.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安排部署,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深化惩防体系建设,分解任务、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20.扎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正气和优良传统,深入推进党务公开、权力公开。

21.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健全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重要制度,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八)支持配合上级巡视工作。

22.高度重视县纪委移交的问题线索,从严惩处,形成强大震慑。对巡视中反馈的问题,认真查处和彻底整改,并落实好责任追究。

(九)严格监督考核。

23.把党风廉政建设列入县人大常委会党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县人大常委会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参加年度考核。

25.健全民主监督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听取意见和社会评价体系,广泛征集各界的意见建议,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指出,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而党委班子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主体,对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责任如下:

(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县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

(二)及时听取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汇报,以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报告,研究解决重要问题。

(三)把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严格执行责任制报告、检查、考核、责任追究、“一票否决”和台账管理六项制度。

(四)党委(党组)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次,重要事项及时研究,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有效措施,推动解决反腐倡廉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由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带队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年度目标责任检查考核,运用好考核结果,发挥考核的导向、激励作用。

(六)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党委组织支部书记、部门党委组织下属单位支部书记每年召开1次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每年至少听取1次下属单位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汇报,推进责任落实。

(七)每年年初向县委和县纪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请示报告。

(八)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加强问责工作,用好问责利器,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有关责任。

(九)继续实行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问题和案件曝光制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件。

(十)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维护党委班子团结,切实履行维护政治纪律的职责,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等行为。

(十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实施意见,健全作风建设制度体系,强化对执行情况的监督,开展重要时间节点检查,加强日常督促,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十二)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规范权力运行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三)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党委会议事规则、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任职回避等制度。

(十四)加强党纪法规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及时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法规,把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列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宣讲,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

(十五)担当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的主体责任,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净化政治生态。

(十六)抓好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树新风、扬正气的活动,倡导崇尚廉洁价值理念,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弘扬新风正气,增强文化自信。

(十七)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好干部“五条标准”细化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从严管理党员干部,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

(十八)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机制,坚决整治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倒查责任、严肃追究。

(十九)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

(二十)学习贯彻省、市委和县委“三项机制”,着力解决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不作为、不担当、不干事等问题,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二十一)认真落实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对重要案件一把手要亲自组织、亲自督办,继续加大经费、装备投入和对纪检监察干部锻炼、交流、使用的工作力度。

(二十二)领导和支持纪检机关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和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入纠正“四风”,认真开展问责、巡察等工作,为纪委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二十三)领导和推进本乡镇、本单位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落实“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要求。

(二十四)支持纪委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及时协调解决纪委履责中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纪律审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十五)依规依据研究处理违规违纪问题,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二十六)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时了解和掌握班子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约谈,推动工作不断深入。

(二十八)认真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效、民主测评、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新提任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

(二十九)对主体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新要求、班子人员调整及工作分工变化,研究更新主体责任清单内容,并报县纪委备案。

(三十)县委和县纪委确定的其他主体责任内容。

1.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坚持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到令行禁止。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和省纪委监委、市委和市纪委监委、县委和县纪委监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县委巡察、党风廉政建设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推动整改措施落实,按时完成并报结。健全和完善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体系建设,主动履职尽责,形成党组书记抓,班子成员抓,各科室各负其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良好局面。

2.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经常性开展纪法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持续开展“纪律法规宣传月”活动,常态化开展“以案促改”,着力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法纪观念和拒腐防变能力。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班子成员及一般干部中存在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进行问责,切实履行执纪职责,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

3.深化作风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严格执行省市县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定期分析研判全局党员干部作风状况,紧盯重要节点,突出重要领域、关键岗位,及时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作风效能和“四风”问题;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切实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4.选好用好干部。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按照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信访干部队伍。

5.强化宣传教育。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党的宣传思想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之中,扎,定期到红色教育基地和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开展参观学习,不断推进党性党风党纪廉政文化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强化舆论引领,营造崇廉风尚。

为深入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长沙县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x县发〔2021〕x号)要求,结合班子成员分工和局内工作实际,现将班子成员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分工如下:

李xx(局长、党组书记)。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决策和部署,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责任。

2、全年专题研究或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二次,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宣传教育,每年上廉政课不少于一次;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廉政谈话制度,与班子成员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二次,督促班子成员廉洁从政、落实好“一岗双责”。

3、定期接待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4、当好廉洁从政表率。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选好用好干部,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

1、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2、加强对分管科室、部门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坚持廉政谈话制度,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督促部门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

3、支持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开展工作,支持配合局纪检组在党组统一领导下协调落实案件调查、改进作风和预防腐败等工作。

4、坚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各方监督。

王xx(党组副书记)。

2、对分管的就业促进科、县就业服务中心(小额贷款担保中心)、创业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彭xx(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对分管的财务科、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劳动监察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彭xx(党组成员、副局长)。

对分管的社会保险与基金监督科、企业社会保险工作局、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工作局、失业保险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赵xx(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1、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监督责任。协助局党组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和检查考核、加强对班子成员和二级机构负责人的监督,发现重大问题或者违纪问题线索及时向县纪委报告,配合县纪委严格审查和处理党员干部违反党纪和政纪的行为。

2、维护党的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3、加强对作风建设监督检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

4、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坚持抓早抓小,及时纠正苗头性问题,落实廉政谈话、诫勉谈话制度。

杨xx(党组成员、副局长)。

对分管的公务员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周xx(党组成员、副局长)。

对分管的办公室、后勤科、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工伤保险服务中心、信息中心(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中心)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修订完善本责任清单。

各级党组织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领导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履行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发展总体布局,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督促检查,切实把党委主体责任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定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作为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具体检验。对党中央重要会议、重大决策和上级党委部署要求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贯彻。

2、加强党内政治生活和党内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党内学习制度、“三会一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谈心谈话制度、党组织关系管理制度、按期足额交纳党费等制度,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坚持加强组织领导。

3、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纳入集团党的建设和经营工作的总体布局,同研究部署,同组织实施,同检查考核。

4、通过召开党委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式和工作现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

5、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确定班子成员职责分工,抓好任务分解,明确工作目标,推动责任落实。

6、开展党员廉政建设专项考核,运用考核结果,督促下一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7、加强问责工作,支持纪委履行职责,严肃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工作任务有效落实。

(三)坚持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8、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为推动集团公司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撑。

9、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发挥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鲜明导向,通过常态化制度化的学习教育延伸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

10、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的主动权。充分认识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担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牢牢把住宣传思想阵地的建设和管理,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

(四)坚持以好干部的标准选人用人。

11、从严选人用人。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干部队伍作出的新部署,严把政治首关,用好标准、好作风、好方法、好机制,选对党忠诚之人,着力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12、从严监督管理。健全和完善干部考察方式和工作程序,强化廉政把关作用,提任干部要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对未出具廉政鉴定意见的拟提人选不得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防止带病提拔。

(五)坚持作风建设高标准毫不动摇。

13、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对“四风”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零容忍”,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深挖细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抓住五一、国庆、中秋、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节前重申纪律要求、节中开展明察暗访、节后核实问题线索,严查严处顶风违纪问题。

14、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

15、广泛开展廉洁文化示范项目活动,加强集团公司廉洁文化建设,规范各级党员干部廉洁从业行为,在重要时间节点做好廉政提醒。

16、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形成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工作机制。

(五)坚持强化权力监督绝不放松。

17、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加强对经营管理、资金管理、材料采购、招投标、技术分包、劳务分包、设备租赁等重点领域岗位职权的监督管理。

18、健全完善基层党组织纪律监察体系,加强纪检委员岗位设置,细化监督职责,做到监督全覆盖、无死角。

19、加强对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嫁娶报备制度。

20、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注重运用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等方式,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运用好“四种形态”。

21、全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查处违纪违法问题,研究解决纪检监察部门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纪委履职尽责当好坚强后盾。

(五)坚持从严要求发挥表率作用。

22、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业规定,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开好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管好自己和亲属,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冯弥,党委书记、董事长,主持集团公司党委全面工作,是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承担主要领导责任,对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1、及时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党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贯彻落实具体措施,及时进行部署和安排。

2、组织领导并主动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向被检查单位提出要求,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对重要案件亲自过问、督办,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诫勉谈话制度,加强对党委班子成员、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监督,督促领导干部廉洁从业,落实“一岗双责”,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及时提醒告诫。

4、做好干部选拔任用,把选用干部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机结合,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

5、落实述职述廉制度,每年初围绕个人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和廉洁从业等内容,撰写述职述廉材料,在上级考核时进行报告。

6、认真组织中心组学习,带头讲廉政党课,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和下一级党组织的教育监督。

7、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搞以权谋私,不搞特殊化,为广大党员干部当好标杆、做好示范。

8、其他应由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履行的情况。

为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准确把握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内涵新要求,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更明确、内容更具体、责任更清晰、追责更严格,根据《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平委办〔2019〕63号)文件精神,现制定局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局党组对我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坚持主抓直管,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具体责任如下:

1.及时传达学习上级党委、纪委有关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结合实际研究并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2.局党组在研究部署专项工作的同时,应当就全面从严治党、清廉建设和政治生态建设提出要求。

3.局党组会议应当集体研究决策、直接部署推动事关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和清廉建设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安排。

4.每年年初听取上一年度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全面总结分析,研究制定本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结合工作分工逐项细化分解落实责任到领导班子成员,并明确具体要求和时间进度。

5.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专题例会,总结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遇有重要事项,及时集体研究决策、作出部署。

6.按照党章和党内法规履行职责,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宣传教育,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要求,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执行党的纪律。

7.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具体措施,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8.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规定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倒查、“一报告两评议”、离任检查等制度,防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9.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10.对上级巡视、巡察、主体责任报告评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等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研究提出整改落实措施,并分解落实责任,限期完成报结。

11.每年1月底前分别向县委及县纪委提交上一年度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情况书面报告,同时要求科室(单位)书面报告,把全面从严治党纳入我局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组织开展对各科室(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重点检查。

12.落实党纪处分决定及有关配套处理措施。

13.主动接受纪委(纪检监察组)的监督,支持纪委(纪检监察组)按照党章规定和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履行监督责任。

14.加强局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建设,领导和推动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承担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

15.加强问责工作,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严肃责任追究,并对典型问题予以通报曝光。

16.上级党委确定的其他工作事项。

局党组书记要坚持管党治党,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失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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