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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股东协议书简写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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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协议书简写篇1

股东协议书

为了规范公司股东行为,使之具有法律约束力,朝着合法、合理、合情的行为方向健康发展,经全体股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入股约定

1、股东入股组建公司生产经营乳化剂,依据《公司法》和相关法规,经反复权衡后志愿加入的,以各自投资所占比例承担和分享投资风险与利益。

2、股东在公司中的地位是平等的,无论投资大小,只有职责之分,没有责任之别。为了公司的生存和发展,股东之间应互相信任,相互尊重,建言献策,友好协商,优势互补。决不因个人性情、好恶、偏见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转。

公司注册资本200万,龚丽真实际出资 万元, 占总投资 %朱友平实际出资 万元,占总投资 %,张文辉实际出资 万元,占总投资 %,为公司法人代表,为公司监事,龚丽真为公司执行董事。股东实际出资根据实际总投资多少按各自所占比例补充或退还,最后确定以公司证明为股份凭据,也以此为限承担投资风险。扩大再生产另行协议。

二、决策管理约定

1、股东会议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采取过半表决制。公司重大决策由股东会议决定,如扩大再投资、退股、转让、重组、解散等。日常经营管理由执行董事招集股东协商决策,采取如下程序:

(1)股东协商一致作出的重大决策,经执行董事实施,全体股

东及其公司员工遵照执行,不得延误;

(2)日常生产经营决定由执行董事作出,但必须建立在充分的调查研究和听取意见基础上,如执行董事的作决定实际上无法执行,股东有异议,此项交由股东会决重新审议决定。

(3)股东会议决定似无法在实践证明其正确性,又无新的决定,股东应当重组;

(4)重组后的股东仍不能保证决策的及时和正确性,则公司解散。

三、

分配约定

每年年终结算一次,因经营产生的税后利润,如无再追加投资要求,股东按入股比例参与分红自行支配。如经营不善而亏损,亏损部分份按股东入股比例进行补充。补充不成,股东重组或解散。

四、转让与退股约定

退股或股权转让,原则上只能在公司经营两周年后方可退股,其价格按退股时实际价值计算。股权转让只能在内部进行,如向其他人转让,要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原股东有优先权。退股或股权转让最后都须经股东会议决定。

五、保密约定

股东负有保密责任。对泄漏乳化剂工艺配方者,一律承担20万元人民币的经济损失费,股东事后另行办厂生产同样产品的,公司保留200万元的法律追索诉讼权。

六、解散约定

公司因主、客观原因确定无法经营,或虽经营也生存无望时应当解散。解散后的全部资产残值或亏损部分按股东入股比例分担,股东享有残值优先购买权。其他员工次之。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股东协商补充、修改,达成的协议条款与本协议同等效力。

八、本协议经股东签名后即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九、本协议一式六份,股东各执一份。 股东签名:

201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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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协议书简写篇2

股东协议书

一、由三人(刘斌、王和平、王汉民)共同投资所征地是由三人共同合伙开发投资建厂。

二、法人代表由三人协商推举,刘斌当法人代表,五年为一届,大小事由三个股东共同协商,股东为三人共同投资,股份三人平分。

三、用工:三个股份必须遵守厂规、厂制,凡任何亲戚或子女家属必须遵守厂规、厂制,不能特殊化。必须与员工一视同行,家属与亲戚不能参加管理,不能干扰公司大小一切事物。

四、凡是厂房和办公楼及员工宿舍和绿化等一切投资开发,是三人共同出资。

五、三股东不能是赢利或亏损在五年内不能退出股份,如在五年内执意要退出,本公司所用建厂等所有一切的投资资金不能向在办厂股东索要,所抽资的一切资金及厂房只能给办厂股东所用,退出股东无偿提供给经营者使用,不能向经营者要一分钱租金。

六、三股东不能拿公司任何一分钱,不准任何人挪用。

七、公司资金必须由三人股东投资开发项目使用,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公款。

八、分红半年或一年一次。

签字:

年月日

股东协议书简写篇3

股东协议书

甲方:乙方:

住址:住址:

身份证号:身份证号:

甲、乙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

(1)甲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2)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3)丙方出资元,占启动资金的,(4)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丙三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6)甲、乙、丙三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元

(1)甲乙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3)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4)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甲、乙、丙三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丙三

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三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5、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

总结

,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帐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

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丙三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

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公司持股本人参于公司业务及财务各事项,非持股本人不得插手干预,若有违反对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赔偿造成的经济损失。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签订时间:年月日

股东协议书简写篇4

股东协议书

股东(甲方):公民身份号码:。股东(乙方)股东(丙方):公民身份号码:。股东(丁方):公民身份号码:。甲、乙、丙、丁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基于合法、平等、互利的原则,就共同投资成立(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经过友好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第一章公司的概况

第一条 公司名称为:。

第二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为:。

第四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

第五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从公司成立之日起算,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整(小写:元)。

第七条公司设执行董事,由法定代表人担任执行懂事;

第二章股东出资享有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丁各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九条 甲、乙、丙、丁各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

东。公司股东按照其所持有公司股份份额享有权利及承担义务。

甲、乙、丙、丁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甲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整(小写:元),出资额占公司的注册资本%(即甲方持有公司%比例的股份),该笔款项于年月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约定的公司临时银行账户:。

乙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整(小写:元)%(即乙方持有公司%比例的股份),该户:。

丙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整(小写:元),出资额占公司的注册资本%(即丙方持有公司%比例的股份),该笔款项于年月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约定的公司临时银行账户:。

丁方以货币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整(小写:元),出资额占公司的注册资本%(即丁方持有公司%比例的股份),该笔款项于年月日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汇入约定的公司临时银行账户:。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运营满一个纳税年度后进行分红。按照公司年度总收益扣除税费金及相关必要支出,保留公司的营运资金,所得纯盈利由各股东按照:甲方%的比例,乙方%的比例,丙方%的比例,丁方%的比例进行分红。

第十一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加盖公司公章;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以下事项:

(一)公司的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

(二)股东的姓名或名称、所缴纳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时,应订立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应当详尽包含《公司法》第二十五条所规定的所有信息,并在公司办理登记时一并向公司登记的工商部门办理登记。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股份转让后应当在日内变更公司章程,变更后的公司章程应在日内想公司登记的工商部门办理登记。

第十四条 股东享有随时了解本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签署本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法律文件、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推举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及监事候选人等权利;

公司成立后,股东享有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的权利。

第三章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甲、乙、丙、丁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约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若一方违约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外,还应当按照出资额的向各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六条甲、乙、丙、丁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协议约定逾期缴纳出资。若一方违约,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按照出资额的%向各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如一方逾期三个月仍未缴纳出资的,守约方三分之二以上人数同意的,有权将违约方从公司股东中除名。第十七条 公司设立时或设立成功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若一方违约,违约方除应向公司退还所抽逃的全部资金外,还应向其他各守约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元)。

公司成立后,股东承担国家法律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成功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全体股东同意将设立公司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公司的设立费用,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

第十九条公司在设立时,因一方违反本协议造成公司的经济损,在公司成立后,该损失由违约方自行承担。

第二十条因客观原因导致公司无法设立成功,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并退还出资人实际缴纳的出资,公司无法设立成功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各方按照出资比例分摊承担。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立期间,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致使公司终止的,违约方除需承担设立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外,还需支付其他各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小写元)。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立期间,因一方过错致使公司终止设立的,过错方需承担设立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给其他无过错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支付无过错方损害赔偿金。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丙、丁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协议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各方股东,征得全体股东同意后,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各方股东签署书面同意文件,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本协议;因一方私自变更协议约定,除应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还需支付各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小写:元)。

第二十四条若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股东的出资额及股权比例的,应当取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并达成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签订后需在内变更公司章程,并在章程变更后日内向公司的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第四章清算

第二十五条经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协议,甲、乙、丙、丁各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事项及程序按照我国《公司法》关于企业清算的规定进行。清算后的财产,按甲方:%,乙方:,丙方%,丁方%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十六条公司的清算工作结束后,由清算机构提出清算结束报告,提请董事会会议通过后,报送原审批机构,并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缴销营业执照。

第五章其他

第二十七条各方作出如下声明和保证:

(一)甲、乙、丙、丁各方均为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拥有合法的权利或授权签订本协议。

(二)甲、乙、丙、丁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资金,均为各发起人所拥有的合法财产。

(三)向本公司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准确和有效的。

第二十八条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股东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诉至人民法院。

第二十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参照《公司法》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规定。甲、乙、丙、丁各方也可另行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条因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另一方(守约方)有权提起诉讼,由此造成的诉讼的一切费用(包括律师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第三十一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捺印之日起生效。本协议正本一式五份,甲、乙、丙、丁各方各执一份,企业登记机关备案一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复印件若干,用于公司备案。

(以下无正文)

协议各方:

甲方(捺印):公民身份号码:乙方(捺印):公民身份号码:丙方(捺印):公民身份号码:丁方(捺印):公民身份号码: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月日

股东协议书简写篇5

股东: 身份证号: 股东: 身份证号: 股东: 身份证号: 第一章 总则

为了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明确公司各股东的合法权益和相互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协议书。

公司名称为:遵义微策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公司所在地为:遵义市汇川区香港路港湾丽都a栋17楼2号

本公司是企业法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二章 宗旨以及经营范围

公司宗旨:充分发挥企业的优势,面向国内外市场,积极开展多元化经营,全力追求最优经营业绩和利润的最大化,为全体股东提供优厚的回报。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 注册资本、股东出资方式以及比例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伍拾万元。各方一致商定出资比例以及出资方式为:

股东,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所占比例: 股东,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所占比例: 股东,出资方式为人民币 万元;所占比例:

第四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全体股东在本协议签字后,必须按协议出资,其入股资产和出资归公司所有。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会成员;

(四)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每个季度底分红一次);

(五)公司终止或清算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六)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复制公司章程、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享有的权利; 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遵纪守法;

(二)依其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债务;

(三)不得任意抽回其投资资金;

(四)不得从事或实施损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动:

(五)无合法理由不得干预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

(六)保守公司秘密。

(七)《公司法》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五章 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3)审批日常事项;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第五章 股东转让出资以及股权转让

公司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投资,但可依法转让出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且符合分配利润 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第六章 财务核算及利润分配

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公司的一切凭证、单据、账薄、报表用汉字书写。

利润分配是指公司在支出各项费用,依法纳税后的纯利润减去10%的(公司运营资金)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红。

公司注册成立前各股东所花的开办费用计入股东的出资额,股东足额认缴出资的公司依法注册成立后,各项开支计入公司费用,从公司资金中支出,股东个人不再承担公司支出费用,股东用于公司正常经营所花的实际费用由公司予以报销。

利润分配:会计每季度进行一次,如公司经营亏损,则依法进行亏损弥补。公司应在会计每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如有亏损,应作亏损原因的详细书面说明。

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包括下列财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一)资产负债表

(二)损益表

(三)财务状况变动表

(四)现金流量表

(五)财务状况说明书

(六)债权债务清单,包括发生时间、履行期限、数额、发生原因等项内容;

(七)亏损原因说明书。

第七章 解散和清算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一)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二)所有股东协议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分立、被收购兼并、分立时解散

(四)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五)公司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六)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企业组建后连续数年亏损,无力继续经营时,经全体股东同意,可宣告公司终止并进行清算。

(七)其他法定事由。

公司解散时,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全体股东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八章 争议解决

股东之间出现争议应该友好协商解决。

因任何股东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除应赔偿公司的实际损失外,守约股东都有权要求其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将股份转让。

第九章 其他事项

本协议经股东共同协商订立,股东均应在协议上签字或盖章,自协议签订之日 起生效。本协议未规定的事项,适用《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或可由 订立协议的全体股东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对本协议作补充。补充协议必须交审批部门 备案。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各项原则所制定的公司章程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全体股东 均应遵守。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具备法律效应,一式六份,各股东一份。

股东: 年 月 日

股东: 年 月 日

股东: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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