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水浒传的读后感想 水浒传读后感(优推8篇)
水浒传的读后感想【第一篇】
一部水浒传,我们记住了武松鲁智深林冲这样光明磊落的汉子,也有一些为了蝇头小利出卖自己灵魂的小人物,董超薛霸就是这样的小角色。做人做到董超薛霸这样,其实很可怜,不按照高太尉的意图去办,死罪;按照高太尉的意图去办,就会得罪很多上的江湖好汉,也是死路一条。就这层关系来说,当个小小的公差确实有点为难。
不过董超薛霸二人却也有爱占小便宜的嫌疑。当陆虞侯当白花花的银子交给二人之后,因为贪图别人的钱财,竟然置别人的身家性命于不顾。想在半路上结果了所谓罪犯的性命。在林冲刺配沧州的路上,董超、薛霸的表演相当出彩。“百滚沸汤”洗脚、新草鞋打燎泡之阴狠毒辣自不必说,林冲大难临头苦苦哀求,董超却说:“说什么闲话?救你不得。”临死求救被斥为“闲话”,其冷血可知。野猪林中,若不是鲁智深及时赶到,林冲难逃一死。梁山上岂不少了一位光彩照人的角色。
人生如梦,人生如戏。不知道董超薛霸二人之不知道自己所饰演的角色,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如果钱财来路不正,如何能吃得好睡的香。看看二人一路的折腾,便看出钱可不是好东西。
钱真的不是好东西,可是当时的上头更不是好东西。上自皇亲国戚,朝廷大员都知道有钱能使鬼推磨,相互倾轧。高俅之流,为了一己之私,能陷害林冲一家,实在让人气愤。而董超薛霸既非大奸大恶之徒,也不是仗义疏财的侠客,当陆谦吩咐,又有钱帛相赠,自然喜不自胜。只是二人有所分工。解林冲去沧州的时候,两个人一个唱白脸,一个唱红脸。薛霸骂林冲行路太慢,董超则在一旁劝解。薛霸要打林冲,董超假意扶着林冲。两人实际上志趣相同,想法一致。
不过要做出两种态度来,恩威并施,使得犯人既敬畏又不致怨恨太深,才可玩弄犯人于掌股之间。两人共事多年,互有默契,这是两人的常用伎俩,也极为有效。林冲生性纯朴,怎晓得这些小人的伎俩。后来董薛因恶了高太尉,刺配到北京,“梁中书因见他两个能干,就留在留守司勾当”,从押解林冲一段,也很可看出这两人的能干来。董薛在官场上混迹已久,对人情世故也比较熟稔,也常常自觉不自觉地用两面的态度,互相配合,应对揖让。陆虞候借高太尉之势,让董薛两人除死林冲。董超先说使不得,薛霸再劝,董超默许。他们的心气应该是一致的,否则不会只一句话就说服了。不过也要做出两面的态度来,这样可以说两头话,两处都留个余地。一方面不轻易应允,无形中抬高价码,另一方面又能退让妥协,办成事情。可以说是进退从容,左右逢源。押解卢俊义时,李固也是贿赂两人,想害死卢员外。同样的情形又重演了一遍,董超犹疑拒绝,薛霸劝解,于是都同意,坦然收了银子。
董超薛霸典型的小角色,但的的确确做了件大事,那就是前后押解的两名犯人,一为林冲,一为卢俊义,二人弓马娴熟,有勇有谋,本都是国之栋梁,如果细心录用,自是社稷之福。奈何被逼上梁山,实在让人痛惜。而董超薛霸无疑是二人走上梁山最好的见证人。当然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想让别人早死,没有想到多行不义必自毙,鲁智深的禅杖虽然躲过,可是浪子燕青的暗器确实射上就拔不掉的。像行行色色的董超薛霸之流一定要警记,银子虽然是好东西,可是有时会要了自己的命。
水浒传的读后感想【第二篇】
最近,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读完后,我被梁山好汉的正义凛然和他们情同手足的义气所深深感动。
这部书围绕“官x民反”这一线索,表现了一群不堪暴政欺压的好汉们,聚义梁山泊,直至招安而失败的全过程,从这部经典的农民起义小说中,反应了作者施耐庵对朝廷黑暗和统治者昏庸的强烈的`不满和愤慨。
《水浒传》中塑造了多位形象鲜明的好汉,比如一身正气,视死如归的鲁智深、李凌,他们豪爽粗狂却不失风度;待人诚恳、正气凛然的宋江和卢俊义;勇猛异常的关胜、董平等,几乎没人能与之匹敌;吴用和公孙胜的计谋与智识也令人惊叹,像这样性格的鲜明人物还有许多。
在这一百零八位好汉中,我对花和尚鲁智深印象颇深。为什么他叫花和尚呢?因为他身上纹了许多纹身,他还特别喜好喝酒,但是这只是表面,实际上他是一位重情义、重义气、充满正义感的英雄。虽然性格豪爽粗犷,却富有智慧,而且胆大心细。在打死镇关西后,他不慌不忙不像别人杀了人就跑,而是指着镇关西骂“你诈死,别以为洒家不知,等会儿洒家再与你理会”,然后从容不迫地离开;放走金老汉时还拿条板凳坐了两个时辰,估摸人走远了他才走,这充分体现了他的智慧和胆大心细;在史进去打抱不平被抓后,鲁智深暴跳如雷,拎起禅杖就要去杀知府,却被识破,又被抓了起来,面对审问时,他又充满正气地说:“我就是来救人的,既然被抓,无须多问,只杀便是!”
这充满气概的言语让我为之倾倒。他的正义和舍己救人的品质值得我学习。
水浒传的读后感想【第三篇】
最近,我在读《水浒传》,其中有一个故事让人印象深刻,那就是“智取生辰纲”。
这一节讲的是:北京大名府梁中书,准备了给东京蔡太师蔡京的生日礼物,要青面兽杨志押送。运送途中,在一个叫黄泥冈的地方,晁盖,公孙胜,刘唐,阮氏三雄和白胜设计劫了生辰纲。杨志不敢回京复命,只得逃避江湖。后遇操刀鬼曹正和花和尚鲁智深,三人合力杀了二龙山强人,杨志和鲁智深在山上做了大王。
读了这篇,我受益匪浅,做什么事都得用计谋,要全方面考虑。在什么时候经过,也要安排得让人信以为真。还要配合好,如果没有配合好,计谋再好也要被别人识破的。
梁中书送给蔡京的生辰纲都是金银财宝,这些钱都是哪儿来的呢?不是梁中书辛勤劳动得来的,而是从老百姓手中剥夺来的,这钱都是老百姓的血汗钱啊!可惜杨志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他一心想要当大官。没有和他的手下配合好,但晁盖,无用等人就配合得天衣无缝。
“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我们与人合作的时候,一定要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取得成功。
水浒传的读后感想【第四篇】
一定有啊。总体来说,原著注重的是“语言”,电视剧注重的是“画”,使其更生动,更容易被人记住。细细品味,它们在人物刻画、内容情节等方面均有异同。
人物刻画的异同——。
说人物形象,李逵是一个嫉恶如仇,有造反精神的人。他上梁山,没有丝毫的勉强。上了梁山之后,他的要求是“杀去东京,夺了鸟位”。所以,一听到说招安,他就撞翻桌子,甚至把朝廷的圣旨扯碎。此则为“同”。
在刻画李逵上,原著与电视剧是同的,而在刻画宋江上,则略有不同。
在原著中,宋江为人胸襟广阔、目光深邃、志向高远,是一个具有雄才大略的人。“碌碌因人是废才”,宋江却不这样,做押司小吏,散施银两,济人急苦,义放晁盖,怒杀阎婆惜,尽显豪侠之气;宋江在浔阳楼题的诗:“心在山东身在吴,飘蓬江海谩嗟吁。他日若逐凌云志,敢笑黄巢不丈夫!”仔细想一下,“敢笑黄巢不丈夫”,什么是大丈夫,他认为自己忠义,现在虎落平阳,将来为国家建功立业,这才是大丈夫!
然而,在电视剧上的第三十八集——招安。那个时候,宋江放走了林冲的头号敌人高俅,林冲先是吐血,然后气死。因为自己要招安,惹出了更多的血腥场面。为了自己要求一个官职,导致了整个梁山义军的灭亡。在此,宋江似乎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
首先,电视剧中,林冲之死,是因为宋江放走了高太尉而气死的。而原著中,林冲是病死的。我想:这样一来,林冲对高俅的深仇大恨、对亡妻的深爱都进一步被强化,人性化的因素加强了。
再者,老版水浒传电视剧中忽略了一个重要的情节——攻打辽国。这是在宿太尉招安之后,宿太尉的建议。我将《水浒传》翻至第八十三回,《宋公明奉诏破大辽陈桥驿滴泪斩小卒》,再翻到目录,从八十三回起,花了七八回在攻打辽国上。而电视剧中,梁山义军就直接进入朝廷。我认为,这段是不能漏掉的,因为在攻打辽国这件事上,体现了梁山义军的英勇善战:在此途中,因为辽国的一个太乙混天象阵,宋军想了很多办法。当我看着他们一次一次无奈地收兵时,我焦急万分;当我看到他们成功时,我又欣喜若狂。期待电视剧上一幕。可是,看到电视剧,我是失望的。
还有,譬如林冲打洪教头,一开始是戴枷的,并且,他是用枪棒抡了洪教头的小腿,而不是打了一棵树,树倒下砸到洪教头的腰部的等等。
相同的结局——。
还是要提到梁山义军的悲惨遭遇。因为宋江的一个招安,从正将到偏将,从马军到水、步军,一个个归神了。只留下赞名千古。我想:二十年后,你们仍是一条好汉!
实话说,是原著好,还是电视剧好,我也说不清。总而言之,各有各的优缺点。但不管怎样,还是要尊重原著的。
“打鱼一生蓼儿洼,不种青苗不种麻。酷吏赃官都杀尽,忠心报答赵官家。”再次回顾阮小五的歌谣,望梁山泊,不禁叹了一口气。
梁山依旧人却无,至今古迹仍尚存。悲哉!
水浒传的读后感想【第五篇】
《水浒传》一书记述了以宋江为首的一百零八好汉从聚义梁山泊,到受朝廷招安,再到大破辽兵,最后剿灭叛党,却遭奸人谋害的英雄故事,之所以称之为英雄故事,是因为里面的人物太英雄啦。英雄们的豪情壮志,英雄们的高尚精神使我感受颇深。
智取生辰纲的七条好汉做下啦轰轰烈烈的大事业,好汉们的壮举轰动啦江湖,晁盖一伙做下的这桩弥天大案被美其名曰为“劫富济贫”。他们确实劫富啦,而且还不是一般的劫富,他们这种正义行为如果换做现代,肯定会不用经过法庭宣判就被直接赐予枪毙,而且是机关枪扫射,可见他们劫的富是多么的富。至于济贫嘛,就不得而知啦,因为小说里并没出现。我们可以想象:黄泥冈上,这一伙好汉劫得了十万贯金珠,而后大概经过各种不为人知却又被人了解的分赃,晁盖、吴用等回了晁家庄园,三阮则“得了钱财,自回石碣村去了。但是我们如果这样想是绝对的错误,我们不应该有这样消极的思想,我们是要被否定的,至少会被我们的教科书否定。
我们的理解应该更“官”方一些,应该说是更“校”方一些:英雄们得到钱财后商讨着进行一次“大型的捐助活动”,最后定在某某大酒楼,“活动”目的捐助全天下穷苦百姓(前提是全天下一大部分百姓在结束前到达此楼),凡是想要得到捐助的人凭“票”入场。在当天百姓们个个排队入场,大家手中的礼物、红包更是拿了不少不少,因为大家觉得不应该白白的拿英雄们的恩惠,随份子是应该的嘛,因为他们以后还要带领我们起义,他们就是领导我们的人啊!他们就是领导啊!当天英雄与百姓同乐,百姓与英雄同醉,甚至有不胜酒力者成了桌子底下的烂泥,总之,就是大家都很开心、很欢乐。
再看鸳鸯楼上那场血案,武松连杀十数人后,一片血泊之中,从容地将桌上银酒器,揣入怀里带走;即使粗心卤莽至极的角色如李逵,沂岭之上杀了假李逵后,也没忘进房中搜看,搜得些散碎银两和几件钗环,全部带走,李逵虽极端厌烦女色,但这些沾满了胭脂味的钗环,照拿不误。
但是换做现在绝对不会出现这种状况,因为纵使穷家荡产,身上有过案子,我们这个公平的社会也会让他们得到公平的保障,因为他们可以去做人民教师。
但是他们也有一点点小小的过错需要改进,因为他们制造了硝烟战火,同时制造了污染,但这一点也不重要,因为这点污染是虚无的,即使真有,在我们现代社会也是微不足道的;即使很大,也大可不必在意,别人吸毒花钱,我们吸毒免费呢。
他们敢于反抗黑暗,他们正义!他们让百姓不受当朝政府的迫害!这些都是炎黄子孙大义的延续!是中国历史上挥之不去的光辉!即使只存在小说里!他们的精神使我感受到啦我国伟大的教育事业异常强大的影响力波及了不同的时空。
最后,英雄们的豪情壮志,英雄们的高尚精神使我感受颇深。
水浒传的读后感想【第六篇】
暑假里我读完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水浒传》,里面的故事令我深有感触。《水浒传》是宋朝著名作家施耐庵根据自我的生活经历和北宋农民起义而写成的一部伟大的小说。其中印象最深刻的是其中的一段—景阳冈武松打猛虎。这个故事也许大家都听过,但是当作者的文字再次呈此刻我的面前,我被其中的情节再次深深的吸引,武松是个英勇善战、武艺高强、胆识过人、忠厚仁德的壮士。武松为了探亲看哥哥,在景阳冈喝了十八碗透瓶香,因为冈上有只大老虎,店家拦不住他,他非要过冈,当他走到一个破落的山神庙前便看到山神庙上有张启事,上方写着:近日景阳冈上有只大虫,夜夜出来害人,过往的人务必要结队过冈,单人不许过冈,恐怕被伤及性命。当读到老虎跳出来的时候读我为武松捏把汗,感觉武松必须要完蛋了,肯定被老虎吃掉了,但是武松却用一顿拳脚把老虎出人意料的打死了。作者的写作手法十分生动,三言二语便把武松打虎的形象描述的活灵活现,栩栩如生。随后大家便把武松用凉娇抬到了冈上,知县唤武松到县里嘉奖,但是武松却很谦虚,把知县赏的一千贯钱给受罚的猎户,足以见武松的心地善良。
作为我有以下几点收获:
一、学习作者对人物的刻画和描述的手法值得我反复学习;
二、生活中对朋友要知恩图报;
三、要反对一切不好的封建统治者的压迫,追求自由与民主的生活。
水浒传的历史背景是宋朝末年奸臣当道,百姓处于水深火热中,有一群梁山英雄好汗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劫富济贫,但是也成为了朝廷中最大的贼,在经过几经波折后被朝廷招安,让他们铲除其他的农民起义势力,但最后兔死狗烹,梁山泊的好汉最后也被朝廷用奸计害死。
在水浒传中类似的英雄人物有一百零八位,我便不一一介绍了。如果大家感兴趣的话就随我一齐来读水浒传吧,他必须将你带到一个出神入化的境界中。
水浒传的读后感想【第七篇】
水浒一百单八将,有忠心报国的领袖宋江;足智多谋的吴用;粗鲁狂大的李逵……我印象最深鲁智深。
镜头一:事前思考的英雄好汉。
在火烧瓦罐寺,鲁智深来菜园,与林冲偶遇,两人志同道合,便在一起枪法,后好朋友。后其得知林冲被高俅设计误入白虎堂后被押往服役途中,在野猪林将被杀时,出手救出林冲。从中何以看出智呢?其实在林冲被押途中鲁智深就可以救出他,可当时的地点是客栈,人多不好下手,更容易让别人认出他,一番思考后他决定天在人少的野猪林救林冲。很早时他就在野猪林守候着,在小吏将杀害林冲时救出了他。事前的思考让他事倍功半。
镜头二:见义勇为的仁人志士。
鲁智深在桃花村头时,来到庄园,得知庄主的女儿要被山贼当压寨夫人时,便穿上新娘的,来到新娘房中,说服贼人。后与强人结识。其实早在他来时,庄中他那强人杀人不眨眼,连官府也不眼中,后还敢以救人,真是见义勇为的仁人志士!
镜头三:粗细的勇士典范。
鲁智深在初识史进,便带史进及其师傅李忠来到酒楼吃饭,意外得知金氏父女被杀猪的郑屠陷害至此,便要为报仇。再此,他先安排好金氏父女,防止店小二去追,还拿了凳子在店门口坐了时辰。大约走远了,便去找郑屠的碴,还叫他分别切精的,肥的肉做丁,以理由来打了郑屠,拳拳有理有据,最后不打死了郑屠,他怕脱不开身,便假装说:“你这斯诈死,洒家与你理会。”借机逃跑。在他救人的过程中处处显出细致。
鲁智深救人却不失机警;见义勇为却不失自身安全;失粗犷却不失细致,真是梁山泊的好汉的各的化身啊!
品鲁智深,看水浒英雄之典范!
水浒传的读后感想【第八篇】
早就听哥哥他们说起水浒传里的一百零八个好汉,我一直期盼着一睹为快。终于寒假来了,在一大堆课外书里我一眼就找到了《水浒传》,我迫不及待地坐下来立马看起来了。
开肉绽,但还是没有招供,保护了其他的梁山好汉。
《水浒传》,我真的很喜欢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