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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学论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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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毕业论文【第一篇】

随着我国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社会保障在稳定社会、保障公民基本生活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社会保障专业人才的需求急速增加。从1999年教育部增设了该专业以来,目前我国已有142所高等本科院校,开设了该专业。但正如许多学者所指出的那样,这种发展更多地表现为数量规模的扩张,在课程设置、实践教学、职业规划以及就业方向等方面还存在问题,导致我国社会保障领域高素质人才仍然紧缺。据2005年全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负责人会议关于该专业本科毕业生的就业跟踪调查结果显示60%以上的毕业生无法找到本专业对口的工作。为改善我国社会保障专业毕业生就业现状,提升该专业毕业生就业能力,实现社会保障领域的供求均衡,有必要借鉴国外经验。因此,本论文立足于比较中日两国社会保障专业本科生就业能力的研究,系统分析中日两国社会保障专业的差异性,并从课程体系、实践教学环节、职业规划等方面探讨差异存在的原因,总结日本经验对我国的启示。笔者将通过本课题研究过程中积累的学术论文及报告研究成果应用到我国社会保障专业,增强我国该专业毕业生就业能力的同时,还可以提升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人才的综合素质及就业率,更有利于本专业的长足发展和特色的形成。

二、我国社会保障专业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社会保障专业于1999年开始在中国人民大学等8所院校开始招收本科生,目前已经建成了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教育体系,分为专科、本科、研究生三个层次,每年约向社会输送高层次人才近6000人。尽管社会保障的学科体系和人才供给体系已初步形成,但现阶段我国的各级政府、社会经办机构、社区管理等各部门社会保障专业人才缺口问题仍然十分严峻。与此同时社会保障专业本科生和硕士生毕业后却难以找到对口的就业岗位,使该专业成了学生想爱却爱不起来的专业。总体而言我国社会保障专业本科毕业生就业能力不高的主要原因是缺乏社会适应能力、专业技能,以及对专业的合理认识和定位。具体原因可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总结。第一,课程体系设计重理论课程轻实践课程。该专业在设置课程时,往往偏重理论课程,其所占的比率高达85%左右,实践课程所占的比重过低。第二,人才培养目标没有充分结合市场需求,尤其是在实践能力的培养目标上没有随市场需求的变化而调整。第三,实践课程的设计和安排不合理。实践课程的教学模式难于脱离理论课程的教学模式,实践课程缺乏系统全面的教材,使实践课程流于形式,没有取得效果。第四,校内实践基地的建设和实践教学条件过于滞后,高仿真的实训课程难以实施,影响实践的专业性和实用性。第五,缺乏校企合作,使一些针对具体岗位的技能训练难以进行。以上诸多因素的影响,造成了我国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本科毕业生综合业务素质和职业素质不足,严重影响了就业。

三、日本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的经验借鉴

(一)从第一志愿入学率把关人才入口

据日本学者对日本社会保障专业学生抽样调查结果显示,该专业2014年的新生中,90%以上的学生均以第一志愿录取的。另外,对该专业老师进行的访问调查显示,近5年来该专业的录取以第一志愿入学的比例均在80%以上,并且大部分学生对专业认同度非常高,都是在充分了解专业学习内容和就业岗位等情况后,选择的专业。因此在学习专业内容和相关实践时,没有排斥和不接受的心理,大部分学生都是以积极的心态吸取知识和技能。

(二)管理机构健全

日本政府为统筹全国社会福祉专业的发展,成立了诸多相关管理规划部门和科研机构。1994年日本成立了“日本福祉教育、志愿者学习学会”,1999年教育部在高中教育中成立了福祉科,从2003年起,负责高中社会福祉的教育内容。2001年全国社会福祉协议会下设了“推进以区域为基础的社会福祉教育、学习活动的策略研究委员会”这些管理部门和研究机构的成立,促进了福祉教育的规范化发展。

(三)教育内容完整、教育机构健全

日本福祉教育的萌芽可以追溯到1921年的“新教育运动”,当时出现了福祉教育的雏形。到了战后1949年以后,关于福祉教育进行了正式的探索和研究。尤其是20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日本福祉教育实现了快速成长和发展。目前的福祉教育,横向上和纵向上都形成了完整的教育体系。纵向上,日本的福祉教育从家庭的幼儿教育一致延伸到实行终身教育机制的老年教育;横向上,包括负责专业教育的学校,还有负责一般福祉教育的市民公馆、企业、社会福祉协议会、民间组织等。日本福祉教育体系的完整性不仅体现在教育机构的多样化,还包括教育内容的系统化。

高中的福祉教育旨在培养学生社会福祉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所学课程包括社会福祉基础、护理福祉基础、交流技术、生活支援技术、护理过程、护理综合演习、护理学习、身心的理解、福祉信息活用。

大学开设的福祉课程一般分为护理福祉和社会福祉两类。社会福祉课程和护理福祉课程均由综合教育科目、专业基础科目、专业教育三个模块构成。综合教育模块包括基础教育、健康教育、交流沟通科目、教养科目四个部门;专业教育部分包括护理福祉士养成演习Ⅰ、Ⅱ两门课程。

(四)专门培训机构的设立

日本政府为了使社会福祉专业的学生具备实际操作技能,更快适应福祉类工作岗位,同时也为了高校培养的专业人才能够符合用人单位的要求,特建立了实践环节的培训机构。培训机构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以社会福祉专业毕业生为对象的短期培养机构,另一种是以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为培养对象的普通培训机构。日本厚生劳动省规定了最低培训时间和内容。

(五)成立福祉人才的招聘网、设立福祉人才服务中心

日本政府为了社会福祉专业的毕业生及具有相关资格的求职者能够更快找到对口的工作,同时也为了使用人单位及时招聘到合适的员工,全国各地设立了福祉人才服务中心,建立了全国统一的福祉人才供应网络和求职平台。福祉人才服务中心免费为社会福祉等相关资格的人员介绍工作,提供相应的就业指导和培训。

(六)通过拉动服务需求刺激人才需求

日本为提高福祉机构的利用率,使有需求的国民都能消费得起,政府以法律的形式强制规定福祉机构的消费价格。为满足中低收入阶层的福祉需求,同时也为进一步扩充福祉服务的覆盖面,日本政府首先将各福祉机构的利用价格进行统一调控。为了进一步满足各类群体的多样化需求,鼓励福祉机构拓展多样化服务,从而使利用人数迅速增加,拉动福祉机构的服务需求,使福祉人才的需求逐步增加。

四、提高我国社会保障专业毕业生就业能力的建议

(一)从义务教育抓起

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设置中尚未触及社会保障的相关知识,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初衷毕业生对社会保障完全不了解。甚至高中毕业生也没有接触过社会保障的相关教育。而日本中小学阶段便开设了社会保障相关内容的教育。建议我国义务教育阶段增加民生教育特别是社会保障教育的内容。

(二)高等教育的通识教育中设置社会保障基础教育

目前国家尚未在高等教育中要求设置社会保障的相关教育。非社会保障专业的本科生人才培养方案的通识教育中没有涉及社会保障的相关内容。选修课中也很少有院校设置社会保障的相关课程。我国高校本科毕业生缺乏社会保障的基础知识,导致全社会对社会保障的了解程度极低,影响社会对该专业认知度十分低。

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障专业人才的比例仅为1:7300,并且社会保障的专门性大学至今没有成立。而日本不仅普通高等院校开设了社会保障专业,而且专门的大学也有数十所,可见日本对社会保障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视。正是我国社会保障专业设置起步晚,社会认可度低,导致专业的发展较慢。

(三)通过构建实践基地充实实践教学

我国社会保障专业的实践课程设置方面,以循序渐进,由浅入深、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方式开设实践课程。实践课程按照基础实践、专业技能实践、毕业综合实践的顺序开展。但实践课程的具体实施环节由于缺少对口的实践单位和专业的培训机构,使实践环节的设计难以真正落实。另外,各院校实践教学方面的人力、物力投入不足,资金和场地支持由于该专业学生规模小、数量少而不受重视。这些条件的不完善很大程度上制约了社会保障专业的发展,急需改善环境,避免陷入恶性循环。应借鉴日本经验,构建专门的培训机构,为学生实践提供稳定的平台和支撑。

社会保障研究论文【第二篇】

1999年我国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良好,但受国际国内形势影响,有效需求不足仍然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为此,中央采取包括增加发行长期国债、适当扩大中央财政赤字、努力增加城镇中低收入居民的收入等一系列刺激投资和消费增长的政策措施,其中刺激消费增长是上述政策的主要内容。

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促进国内消费、拉动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基础和前提条件。由于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尚不完善,消费者个人收入中有很大一部分用于储蓄,主要考虑为年老、患病、失业、住房、子女教育等留出积累。如果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建立和不断完善,劳动者年老可以从养老保险领取养老金,患病可以由医疗保险支付大部分医疗费,失业可以领取失业救济金,这样就可以解除劳动者的后顾之忧。届时,人们自然会乐于将更多的钱用于当期消费,由此也就可以带动经济更快发展。

二、当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措施

(一)认真落实“两个确保”。1998年5月和1999年1月,党中央、国务院先后两次召开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对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工作作出部署。经过一年多的努力,“两个确保”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在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方面,国家要求有下岗职工的国有企业都要建立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负责向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代缴社会保险费,并通过培训促进下岗职工尽快实现再就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所需资金,盈利企业自行安排,亏损企业按照财政、企业、社会各承担三分之一的办法解决。1998年全国国有企业共有1219万名职工下岗分流,609万人实现了再就业;另610万人中,580万人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占95%。从总体上看,大多数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入了再就业服务中心,基本生活得到了保障。

在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基金收缴,使收缴率保持在90%左右;二是动用积累基金,一年来共动用127亿元;三是建立省级调剂金制度,目前已有28个省份建立了省级调剂金制度,各地共调剂使用基金25亿元;四是各级财政加大了资金支持力度,中央财政加大了对中西部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的资金支持。一年来,绝大多数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了养老金,有效地遏制了欠发养老金的势头。

(二)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提高基金征缴率。到1998年底,全国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占应参保职工的73%,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占56%,覆盖面偏窄,不仅损害了未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社会保险基金的筹措力度。1999年1月,国务院了《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失业保险条例》。我们利用这个大好时机,集中力量抓扩面工作,要求城镇国有、集体、外资、私营等各类企业及其职工都要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经过前一阶段的努力,基本扭转了养老保险参保职工连续几年下降的局面。到目前,全国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达9195万人,比上年净增719万人,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达9380万人,新增1452万人。与此同时,还加大了基金征缴力度,社会保险基金收缴率不断提高。

(四)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1986年,我国政府开始着手建立失业保险制度。1999年1月国务院了《失业保险条例》,进一步明确了失业保险制度的实施范围、缴费主体、缴费比例、统筹制度、支付条件、支付项目及标准。条例规定:城镇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失业保险;失业保险费由单位、职工和国家三方负担;职工失业后可按规定领取最长期限为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1998年,共为万失业人员提供了失业救济,为万企业困难职工提供了一次性救济;有63万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

(五)提高三条保障线水平。根据1999年中央12号文件要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条保障线水平从1999年7月起提高30%,并相应提高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经过各地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到9月末,这项任务已基本完成,为近600万国有企业下岗职工、80万失业人员和2700多万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提高标准所增加的收入亿元,为460多万企业离退休人员补发了过去拖欠的养老金86亿元。三条社会保障线和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的提高,有利于改变居民心理预期,刺激有效需求,直接拉动消费。

三、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初步设想

根据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精神,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步伐要进一步加快,力争在2000年底前建立起养老、失业、医疗保险为重点的社会保险体系基本框架。为此,近期要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开拓资金筹措渠道,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的支付能力。一是要强化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提高收缴率,清理追缴企业拖欠的社会保险费。二是要拓宽筹资渠道,主要是通过变现部分国有资产、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开征利息税等办法,充实社会保险基金。三是要抓紧清理回收被挤占挪用的社会保险基金。

(二)加快推进社会保险管理和服务的社会化。我国目前养老保险社会化发放仅占参保人员的36%。实行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离退休人员全部与企业相分离,由社区进行管理并提供服务,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样做,不但能够减轻企业负担,更重要的是能够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因此,要大力推进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工作,改差额缴拨为全额征缴。力争2000年全面实现养老金的社会化发放。

社会保障研究论文【第三篇】

关键词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全球化收入转移

一、对社会保障制度的需求

(一)经济全国化条件下的社会需求

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是对多种社会需求的回应。这些需求有些是经济性的,有些是政治性的;有些来自于劳动者,有些来自于当权者(Rimlinger,1971;周弘,1989)。

从劳动者角度看,产业从农业向工业转型伴随着各种收入风险。首先,工业化和城市化给劳动者造成的工伤事故远多于传统农业社会,所以工业劳动者对必要的劳动保护,包括医疗和伤残津贴,产生需求。其次,劳动者的工业劳动寿命短于农业劳动寿命,因此年老的工业劳动者对养老保障产生需求。此外,在工业社会,劳动者的收入在更大程度上依赖于市场。市场价格的波动导致某些产品的停产,从而导致某些生产技能的过时和某些产业工人的失业。对于失去传统土地保障的劳动者,失业和老龄都可能构成陷入赤贫的社会风险。不仅如此,由于劳动者开始背井离乡在工厂、矿区工作,传统的家庭保护、小型的社区互助不可能向他们提供有效的保护。由于工业劳动者面临的社会风险与农业劳动者有本质的不同,他们需要不同于传统农业社会的特殊保障制度。

从当权者角度看,劳动者从农村流入城市,从农业流向工业,为社会创造新的财富,同时又因为缺乏保护而可能成为社会不安定的根源。如果劳动者沦入贫困而又缺乏可靠的预期,那么他们就可能发动革命。大工业劳动者在集中的条件下从事生产劳动,很容易形成劳动者自己的政治组织和社会团体。这些组织和团体为了本阶级的利益而进行斗争,直接威胁到统治者的地位。所以,当权者需要根据社会大生产方式,建立社会保护和再分配制度,调解资产者和劳动者之间的矛盾,防止劳动者的反叛,保证基本生产方式的稳定和发展。通过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当权者获得的不仅是社会的稳定,而且还可以对社会进行有效的“控制、命令、管理”,建立社会“规范”和社会“权威”(Allsopp,1984)。

除社会安全外,国家还需要通过社会保障制度满足其他的社会目标。例如国家和国家之间存在着竞争,国家要在竞争中获胜就需要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有时,国家还需要刺激或抑制人口增长。政府以社会再分配政策作为手段,鼓励或惩罚某些国民的某些行为。因此,对于社会保障的多重需求最后汇合成一个多目标的制度:国家社会保障制度被赋予包括社会稳定、人力资源发展以及劳动者保护和政治力量平衡在内的多重使命。

(二)全球化条件下的社会需求

在全球化目前的发展水平上,超出国界的社会风险主要来自于世界人口的流动,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局限,以及与新经济俱来的其他风险。

从流动人口看,人数呈增长趋势。流动人口的情况相差很大,有的在发达国家间流动,有的随资本流动从发达国家向不发达或欠发达国家和地区流动,有的在不发达国家间或地区间流动,有的从不发达穷国向工业化富国流动。这些流动人口从事的工作不同,拥有的资源不同,社会需求也各不相同。

从发达的福利国家流出的劳动者通常受到比较好的保护。他们的去向如果是另外一个福利国家,在那里享受到的社会保护与在母国相差不多。在社会保护水平相近的欧洲联盟成员国之间,还签订了有关连接社会保障制度的各种协议,就流动人口社会保障金的分担、最低保护标准、住房、健康等进行制度安排。如果福利国家公民的去向是不发达或欠发达国家和地区,仍然可以利用“国民资格”,继续享受母国的社会保障。

从不发达国家流出的既有劳动人口,也有非劳动人口。他们有的流入发达的福利国家,有的则在贫困地区流动。流入福利国家的人一部分被那里的社会保障网覆盖,另一部分脱离劳工市场成为“地下劳动者”。目前,在经济合作组织国家中,约有5—10%的居民是没有公民身份的“黑户”。当然,他们就不可能享受到任何保护。大批没有流入发达国家的流动人口是世界上最为脆弱的群体,面临的不仅是收入的风险,而且是生命的风险。他们不是在失业和老龄时感到无助,需要的也不是工伤保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而是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和生存条件。瘟疫的肆虐、自然环境的恶劣,以及一切可以创造价值的要素匮乏使他们挣扎在饥饿和贫困之中。

可以看出,人口流动给现代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带来的压力是不均衡的。这是因为世界上人们享受社会保障的程度和水平很不一样,而全球人口的流动冲破了自我保护的福利国家边界,使福利国家的财政不堪重负。结果在福利国家中造成了被迫降低福利待遇和收缩福利国家功能的局面。随着世界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社会排斥现象”愈来愈严重,解决社会边缘人的问题成了全球化时代的一种突出的社会需求。

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不仅承担着人口流动的压力,而且承受着产品和服务流量增加的压力。世界市场的形成使劳动成本变成一个重要的全球竞争因素,从而产生低劳动力成本国家的产品对福利国家进行“社会倾销”的问题,导致发达的福利国家对于“国际劳工标准”和“反倾销法”的强调(Alber,2000)。

二、构成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要素

根据一般的认识,现代社会保障制度起始于西欧的工业化国家。随着工业化在全世界的发展,世界上许多后发的工业社会根据各自的条件,不同程度地学习、效仿或采纳西欧的社会保障制度。所以,要了解这种现代的社会保障制度能否全球化,还需要考察构成这种制度的一些最基本的要素,进而探讨这些要素是否也存在于全球范围内,它们可能产生怎样的影响等实际问题。

(一)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要素

概括地说,西欧的社会保障制度虽然因国而异,但都是在具备了一些基本要素的前提下建立起来的,这些要素是:社会化大生产、压力集团、基本社会价值认同、中央政府和专业化管理机构等。

社会化大生产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形成和发展的第一要素。工业化的浪潮打破了生产规模的地区特性,开始在全国范围内重新组织生产和配置资源,迫使对于劳动力的保护措施随之扩大。在生产规模全国化时代,任何画地为牢的区域性和部门性保护措施,如英国的“斯宾汉姆兰德制”和法国的行业公会制度,都不可避免地要么退出历史舞台,要么向全国化的制度转变。大工业带来了大风险,迫使一贯奉行“经济自由主义”和“小政府”的美国最终走上了由国家承担社会再分配责任的“新政”道路(Wilensky,1965)。在产业从农业向工业转型的过程中,经济全国化成为保障和福利国家化的必要前提(Myrdal,1960)。

由工会和政党形成的压力集团是西欧社会保障制度形成和发展中一个不可或缺的制度要素。与西欧工业化共生的工人阶级和代表他们利益的政党,利用在西欧普遍实行的普选制度,提出社会政策要求,通过挑战政党的执政地位,对政府的政策纲领形成巨大的影响和压力,使得政府不能不从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实行社会再分配。西欧社会民主主义的工人阶级运动,加上不同国家的政治条件,是早期社会保障制度形成的普遍根源(Hicks,1999)。

国家范围内的社会价值认同,也称为“社会团结”,是国家内各种利益集团经过长年的相互影响达成的一种社会价值认同和社会主流意识。欧洲早期的社会民主主义要求通过累进所得制实行社会再分配,自由主义虽然信奉个人的价值和权利,但是也不愿意看到弱肉强食的“丛林规则”危及社会的稳定(波普,1992,中译本)。每个党派在执政期间都努力使自己的社会价值观念体现在社会政策中,结果政府的社会政策中沉淀了多种利益,无论哪个执政党都不可能完全改变上届政府的政策(周弘,2001)。即使是保守党,也会为了整个社会的稳定而积极地倡导社会保障制度(丁建定,2000)。这种对于基本社会价值的公民认同在国家的范围内形成,并在国家范围内得到实践,因而具有非常鲜明的国家特色,成为国家的社会价值传统。我们现在看到的英美社会保障模式来自于英国的《济贫法》传统,欧洲大陆社会保障模式则来自于德国的《俾斯麦保险法》传统,北欧社会保障模式综合了上述两种国家传统,而东亚的公积金模式来自于这些国家内的“储蓄”传统。

统一国家的中央政府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最关键的要素之一。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西方社会体系中,“国家是惟一最重要的中介”(OECD,1995)。不同形式的社会团结完成于国家。国家承担了预防社会权利不公平和保持金融市场稳定的任务。在国家功能发达的国家里,强有力的政府通过全国性和地方性的税收,对全体国民进行收入的再分配。这种转移支付的力度在美国达到了政府开支的28—29%,在德国达到45%左右,在瑞典等北欧国家超过50%。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大规模的收入转移是除了国家的政府以外,任何一个社会行为者都不可能实现的。国家的政府是在逐步获得了军事、警察、政治等权威之后才获得了社会权威的。这种权威赋予政府在全国范围内强制性地推行社会再分配的必要手段。

有效的社会服务和社会行政网络产生于国家的社会权威,又服务于国家的社会权威。国家承诺对国民实行大规模的收入转移,事实上是完成了一场静悄悄的革命。这场革命用社会保障制度把国家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紧密地结合在一起(Polanyi,1957),从而确立了国家的社会权威。国家的社会权威体现在国家对社会进行再分配的功能上,而这个功能通过建立全国性的社会行政体系得以体现。社会服务和社会行政体现了工业社会的新功能和新关系,“在现代社会的制度形式中,以另外一种道德交易,代表交换礼品和相互承担义务的概念,以此来建立和维护社会和社区的关系”(Titmuss,1968),这种关系促进了新兴的社会专业的发展,使得社会工作和社会行政技术成为全国教育和培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也使得这些专门的人才成为国家实施社会功能、提供社会服务、维护政府社会权威的必要工具。

以上讨论的是西欧不同类型的社会保障制度共有的要素,也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特点。生产规模从地方性发展到全国性,就替代了局部的保护措施;劳动者在大生产的条件下组成自己的团体和政党,利用国家机器进行斗争,就对政府的决策产生了政治压力;国家内的利益集团在不同的社会条件下交互影响,结果形成了普遍的社会价值认同;政府在全国范围内重新配置资源,利用政府权威进行全国性的社会再分配,根据政治制度的形式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在宏观层面上干预和调控经济;而这种建立在经济和政治制度之间的社会制度又要通过建立国家社会行政和社会工作体系得以实施。

(二)在全球化条件下是否具备上述要素

全球化时代的产业结构发生了重要变化。当世界上许多后发地区还在经历着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的痛苦时,世界上的一些发达国家已经开始了从工业化产业向信息化和知识化产业、从大规模生产向小型化和分散化生产的转型。这种转型的范围如果扩大,将会动摇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石。这是因为,随着“泰勒制”的生产方式向灵活的生产方式的转移,建筑在“泰勒制”大生产基础上的西欧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已经不能全面地反映并保护复杂的现实社会。从收入风险角度看,信息产业的工伤风险大大减少,而数字鸿沟和由此产生的失业风险成倍增加。积累性职业养老基金正在将国家的社会化养老方式退回到传统的职业化的养老方式。与此同时,跨国公司的行为方式也发生了变化。20世纪80年代,它们的主要行为方式还是接受驻在国的各项规章制度,尽快地融入当地社会(Gilpin,1987)。90年代后,全球化市场对于劳动标准的压力使它们开始在驻在国的子公司实行发达市场通行的社会规则,并且把对全球市场的控制作为资源,在全球范围内建立涉及劳动者的行业规范(OECD,2001)。

国家性的压力集团正在受到削弱。在全球化趋势中,资本流动大大快于劳动力流动,跨国公司虽然带动了职业福利的全球化,但是劳动力和他们的社会组织仍然保留在国家的制度之内。工人党和左翼社会党很难跟随资本的流向,跨越国境进行社会动员。即使在它们各自的国家内,由于生产方式在信息时代的分散化、小型化和家庭化,传统组织也受到了削弱。电脑和网络正在取代人和人之间的直接接触,挑战着传统的社会动员方式。在世界上,里根经济学的成功,伴随着前苏联的解体和中东欧前社会主义阵营的向右转,拖曳着整个世界继续向市场化和自由化的方向发展。虽然国际上反全球化的浪潮一波接着一波,但是这些压力集团本身除了反历史潮流的抗议和局部利益要求外,并没有提出顺应经济全球化发展的积极的社会保护措施,也尚未形成对于国际资本的有力量和有组织的挑战。

缺乏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标准。全球范围内社会压力的分散化说明,世界政治在很大程度上仍然是国家性、区域性和地缘性的。人类在全球的基本利益并不一致。虽然目前全球性的环境和贫困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在这些领域里的主流观念已经开始形成,但是由于世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世界经济秩序的不合理,在一些对劳动者实行社会保障的传统领域里远没有形成共同价值观念和标准,也不存在共同观念和标准的必要条件。米尔达的“在全球进行经济规划”,通过“世界公民的资格”的认定来实现“福利世界”等预言目前仍然停留在预言和理想状态。对于世界所有成员的生存条件和生存权利,联合国等国际组织只是达成了口头上和纸面上的认同,没有也不可能像在福利国家,就“社会团结”制度本身达成协议。

在全球范围内的世界政府缺位。在全球化时代,产品和服务开始大量地跨越国界,资本的外流和企业的跨国兼并速度也正在加快,甚至劳动力也流动起来。但是,国家的政府功能继续受到国际政治秩序的限制,社会权威仍然是国家化的,它们支配资源、调节收入的功能被其他的活跃要素抛在国内,它们对于资本进行约束和对市场进行补充的功能仍然局限在传统的国家疆界之内。即使是在一体化程度最高的区域组织(如欧洲联盟)中,位于布鲁塞尔的中央政府也没有能力像国家的政府那样,通过普遍税收进行大规模的社会再分配(周弘,2000)。

波兰尼描述的用社会制度连接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现代西方国家制度,由于经济因素的活跃受到巨大的冲击,却由于政治制度的稳定性得以延续。福利国家都在经历着削减而不是废弃的改革。国家内社会再分配的架构依然存在,世界范围内的社会再分配因为没有统一和有效的政治权力而无法制度化。没有哪个国际性的组织具备越过国家疆界,直接干预经济政策和社会分配的能力。即使是在欧洲联盟,上述权力也被明文规定为属于国家权力和责任的范畴(周弘,2001)。

在全球范围不存在强有力的提供社会服务的专业化网络。现存的专业化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正在扩大在全球的工作和服务对象,同时在它们之间也在进行着网络化的沟通工作。但它们的功能领域十分有限,基本停留在解危、扶贫、济困等补救性的工作范畴内。这种国际组织的软弱无力来自于两个定数:其一是世界经济和社会制度的发展不平衡;其二是可能弥补这种不平衡的政治力量缺位。目前,工业国家中存在着不同的社会再分配制度,非工业化国家向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转型远未完成,各个国家对于自身发展道路的政治选择也不同,有些国家甚至没有把建立国家化的社会保障制度提上议事日程,用社会再分配的视角去观察整个世界,得到的是复杂多样和互不相连的制度。

三、“收入转移”从全国化向全球化发展

社会思想家达伦多夫曾提出一个问题:除西欧的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模式外,现代社会是否可以通过其他的制度选择,在财富积累、社会和谐和政治自由之间找到新的平衡?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了解社会保障制度依据的收入转移理论、收入转移的具体形式,以及社会成员的行为。

(一)现有的理论根据

“市场失灵”是“政府干预社会分配合理性”的一个前提。市场本身具有调配资源、提供平等机会的功能。但是经济学家们在考察市场中发现市场的竞争往往是不完全的,各种各样的社会势力可能影响到市场的公平性,使得缺乏资源和信息,特别是有先天缺陷的弱势群体在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市场竞争还导致对于资源的滥用和社会分配的不公。由于市场先天不足是一个定数,政府干预社会,扶助弱者就被看作弥补市场缺陷,使得竞争更为公平合理的工具。在现代社会里,管理社会是政府合法性的重要依据。

“边际效用递减”是“政府干预社会分配合理性”的另一个主要依据。根据从庇古到凯恩斯的论证,增加一定量的财富在穷人和富人那里得到的满意程度是不一样的。政府干预社会分配,在保证基本收入的基础上,通过各种转移支付手段,将一定量的收入转移到有更加需要资源的社会成员手中,可以使社会的边际效益优化。根据这些理论,政府增加了税收,扩大了公共开支,增强了对社会乃至对经济的干预力度。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是政府在干预社会和经济方面的一个典型例证。

社会保障事业的快速扩张导致政府干预的过度和效率代价。20世纪80年代以来的西方经济学主流理论认为政府与市场一样具有先天的缺陷,应当把政府的作用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内。对于政府不足和过失的一系列研究和基本认识导致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在过去20多年中的私有化和社会化改革,改革也涉及政府管理的其他领域。

多年来,关于收入转移理论大多是围绕着政府的作用展开讨论的:要么是论证政府干预社会分配的合理性,要么是质询这种合理性的范畴和限度。过往的大量研究集中在政府功能领域,特别是集中在国家的转移支付功能领域。但是当我们实际地考察当今世界的收入转移形式时又发现,社会保障制度固然是收入转移的主渠道,但是这个主渠道转移的收入比例正在逐渐缩小。

(二)收入转移的形式

在国家,收入转移的核心制度就是社会保障。社会保障制度涉足于两种收入转移:一种发生在贫富之间,一种发生在不同年龄段的人群之间。社会保障制度占中央政府支出的百分比在美国是不足30%,在德国是45%左右,在瑞典超过50%(世界银行,1997)。社会保障即使是在奉行“经济自由主义”的美国也是中央政府的最大笔开支。如果我们再考察一下中央政府财政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又会发现,有大量的收入转移没有发生在社会保障制度内。中央政府财政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在美国是21.6%,德国是32.1%,瑞典是45.2%(WorldDevelopmentReport,1998/99)。

除社会保障外,其他形式的收入转移包括:通过慈善机构进行的个人之间的志愿性收入转移,通过社区、会馆、邻里、亲朋等多种关系进行的互收入转移,通过地方政府政策和服务设施进行的局部性收入转移,通过各种职业福利实现的行业性收入转移,通过政府政策和个人账户完成的个人年代性收入转移,通过区域化的结构发展政策进行的国家间收入转移。上述这些收入转移形式也都服务于减少社会生产的不可预测性给个人和群体带来的收入风险。

(三)全球性收入转移

在对比了社会保障的需求和要素之后我们发现,作为在一国之内进行收入转移的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受到很多因素的制约.,特别是受到国家的政府规模、功能的制约,所以很难实现全球化。但是,如果我们把视野扩大到其他各种收入转移的形式,就又会发现,在不受政府直接干预的收入转移领域里,转移存在着很高的灵活性,其中有多数收入转移形式是不受国界限制的。

以志愿性收入转移为例。目前活跃在全球范围内的志愿者援助组织有数百个,它们从国家政府、国际组织、企业和个人那里募集资金,然后通过各种渠道转移这些资金,用于提供人道主义援助,扶贫助学,及其他国际性紧急援助活动。

由政府从事的志愿性转移有时也会受到国际政治中强制性因素的制约,例如由发达国家提供给发展中国家的官方发展援助就受到联合国0.7%指标的舆论压力和援助国俱乐部主流观念的规范。1997年,全球通过官方发展援助渠道转移的资金达到200多亿美元,其中140亿美元提供给非洲国家。根据2002年3月在墨西哥蒙特雷达成的国际共识,全球发展援助资金还要大幅度提高,主要用于帮助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有些直接地用于缓解贫困和提供医药,成为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补充。

另外一种流动性较强的收入转移要算行业性和私人的养老基金。公共养老金在多数国家都是现收现付性的,行业性和私人的养老金却是积累性的。现收现付的再分配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依赖国家内部的“社会团结”和国家政府的社会行政力量,而积累性的收入转移有很大的灵活性。根据世界银行估算,积累性养老金要保证高于实际收入增长率两三个百分点的增长,才有可能提供有效的跨年代性保障(Reisen,1999)。为了保持这种高增长率,积累性基金必然要流向回报率高的新兴经济,成为在全球范围内流动的资金。这种年代性的收入转移方式目前正呈上升趋势。根据经合组织统计,1992年经合组织成员国的积累性养老基金已接近6万亿美元。其中美国占3.3万亿美元。美国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面较小,所以私营养老金的比重较大,占了2.2万亿美元。美国现有6百万家私人企业,将近2百万家企业为员工提供这种积累性的养老基金,大约15%的工人受益。这些数字在全球范围内快速增长,估计在2000年经合组织成员国的养老基金就已翻了一番,达到约12万亿美元(Reisen,1999)。

积累性的年代收入转移与产业的转移几乎是同步进行。经合组织的另外一项研究证明,随着产业从制造业向服务业转型,服务业的行业性养老金覆盖率也在上升。1979—1993年,美国的制造业工人从占总数的30%下降到20%,而在服务业就业的人员从总数的20%上升到33%。1979年服务业中有30%的工人享受行业养老金,这个比率增加到1993年的35%(Hinz,2000)。

除积累性养老基金外,跨国性的公司还为员工提供其他的福利。它们的跨国子公司甚至在驻在国承担某些社会义务,例如改善环境、保证工作场所的安全、参与当地的慈善事业等。这些行动给驻在国带来局部生活质量的改善,产生跨越国境的影响。

收入转移的多渠道跨国发展趋势使得在这些方面比较滞后的欧洲联盟国家认识到,国家无法在全球化时代包揽一切社会责任。2000年3月欧盟里斯本首脑会议通过决议,明文要求欧洲的企业配合政府实现《社会议程》。这个代表着改革方向的信号直接地来自于欧洲联盟的最高决策者。欧洲联盟是由世界上最著名的民族福利国家组成的。在欧盟的成员国中,国家承担了主要的社会保障和社会转移支付义务。但是面对全球化的挑战,这些曾经被当作世界社会保障楷模的国家不得不采取双重策略:除了改革本国内的社会保障制度,还根据欧盟成员国之间发展差距较小的特点,采取了一种国家转移支付(结构基金和社会基金)方式,平衡不同的社会保障制度,然后将它们进行对接。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在国家化和全球化条件下,社会需求的内容和形式不尽相同,在全球层面上的社会行为者和它们的行为方式与在国家层面上的社会行为者大不相同。不过在全球范围内的确存在收入转移的现象,这些转移的渠道很多,而且数量也十分可观,很多转移超出了国家权力的范围,但是它们都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如果将收入转移的所有形式都考虑在内,那么关于社会保障能否全球化的问题就有两个解:一个解是以平衡各国社会保障水平为前提,像在欧洲联盟进行的整合,削减过高的福利,提高过低的福利,然后在近似的社会保障制度之间进行连通和互换;另外一个解是发展适应全球化的多元收入转移渠道,挤压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在经济中所占的比重,进而架构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用其他不受国家疆界限制的收入转移逐渐地补充,乃至取代国家社会保障制度提供的服务。

当然,多元的收入转移渠道必然涉及多元的社会行为者。这些行为者出于不同的目的参与收入转移的活动,它们的相互作用直接影响到人类的福祉,所以需要研究它们的行为、动机和效果。这样一来,社会保障的问题就从一个国内政治的课题转变为一个国际政治的课题。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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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论文范文【第四篇】

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并不意味着在农村建立与城镇完全相同的社会保障体系,那样既不公平也不现实,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应当有其特殊性,必须考虑我国农民实际,创造性地寻找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平衡性发展,最大限度地为城乡的每个公民提供平等的社会保障权利。因此,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实际上统筹的是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权利,这是原则,而不是绝对的平均主义。所以,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就要做到城乡居民享有同等的社会保障权利,不因城市身份或农村身份而有差别;就是要求城乡居民享有平等的社会保障规则和内容,在此基础上达到社会保障待遇的相对公平。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必须要厘清为什么要统筹?这个问题涉及当前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的现状、问题,以及统筹城乡社会保障的重要性或必要性。需要说明的是,对于我国城乡社会保障制度现状和问题的研究已经很多,在此主要谈谈对必要性的认识和理解。

首先,如上述,统筹城乡社会保障是确保农村居民平等享受基本公民权的必然要求。社会保障是社会化大生产的产物,动用的是国家公共资源,而公共资源不能由城市居民独享;其次,统筹城乡社会保障是统筹城乡系统工程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和内容,同时,统筹城乡社会保障也是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和条件。第三,统筹城乡社会保障是应对内需型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必然要求。内需不足是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城乡社会保障发展不均衡是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差异日益扩大的重要原因之一。第四,统筹城乡社会保障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必然要求。我国已经进入快速老龄化的阶段,目前老年人口已超过2亿,而农村老年人口占到老年人总数的60%左右,但他们的保障待遇很低,只有象征性意义。与此同时,农村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长期与老人分居,老年人和子女间的感情受到一定影响,再加上传统孝道观念日渐式微,导致子女对老年人的经济支持不足,相当部分老年人生活贫困,甚至处于绝对贫困状态,迫切需要加速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第五,城镇化进程加速的必然要求。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城镇化的快速发展期,每年都有大量农村居民离开农村进入城市居住和工作。城镇化的核心是人的市民化,是使进城农民真正享有和城镇居民平等的各种权利,其中社会保障是关键内容。第六,维护社会公平、稳定的需要。

社会保障制度的主要功能是充当社会的“安全阀”和“减震器”。目前,我国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双轨并行,待遇差距巨大,但农村保持了相对的稳定,这最主要得益于农民,尤其是老年农民从自身纵向上物质生活的提高:从解放前的食不果腹到现在生活水平的显著提升。但年轻一代的农民则完全不同,他们从一出生就享有较高的物质生活水平,认为这种生活是很自然的,天经地义的。这种情况下,和城市居民横向对比的差异就往往会被放大,追求公平就成为自然之需,这种需求如若处理不好,将会对社会稳定造成影响。社会保障和每个公民的切实利益密切相关,必须积极回应,进行城乡统筹。

二、统筹城乡社会保障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首先是要和其他改革协同推进。我国当前处在经济转轨、社会转型、文化转变的大变革当中,全方位深化改革成为主旋律。在这一背景下,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必须和其他方面的改革协同配套,如在户籍制度、教育制度、住宅制度、劳动保护制度等方面。否则,单纯的社会保障自身改革,其效果难免大打折扣。其次是要统筹谋划,分类逐步推进。统筹城乡社会保障要站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的宏观高度,把城乡社会保障的发展纳入整个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全局之中统一规划,综合考虑。要充分考虑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整体经济发展水平依然较低,经济发展仍然是当前的首先要任务的现实,在统筹城乡社会保障的过程中要控制好节奏,确定合适的保障水平,不能超出国家财政、企业和个人承受能力,影响经济的发展。第三是要考虑对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我国几千年来形成的通过血缘、亲缘、地缘、业缘的家族及社会网络化纵向分散社会风险的非正式制度,是我们需要继承和发扬光大的优良文化传统,这种传统在受现代化、工业化影响相对较少的农村地区保留的还比较好,但在城市已有相当程度的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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