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徒帮教工作计划 帮教工作计划汇聚【精选5篇】
师徒帮教工作计划【第一篇】
2018年,全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宜昌市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办发〔〕5号文件、鄂办发〔〕45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以提升社区矫正质量和安置帮教工作成效为重点,加强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为维护全市和谐稳定做出新的贡献。2018年,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做到零脱管、零漏管、零重新犯罪,就业安置率90%,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率90%以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内,办理低保做到“应保尽保”。今年要完成的主要工作是:
(一)全面推行风险评估和心理矫正。根据《省社区矫正对象风险评估管理规定》,规范各类评估指标的运用,严格风险评估程序,并将风险评估结果作为分类管理的重要依据。在管理中要严格执行社区服刑人员外出务工经商、迁居、请销假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今后对未经批准的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活动区域的应视同脱管严肃处理。要建立健全重点对象名册,对重点对象要一月一次走访、一月一次谈话教育、一月一次心里咨询。通过管理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的非监禁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坚决杜绝、制止非监禁刑罚执行的随意性。积极运用心理矫正方法,强化帮教效果,提高矫治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二)认真开展分类管理分阶段教育。严格落实分类管理和分阶段教育,明确和规范分阶段教育内容,深化个案矫正。在入矫教育阶段,要结合判决书引用《刑法》条文的内容开展在刑教育,帮助他们正确认识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其认罪服法。在常规教育阶段,要侧重进行与现实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法规教育,帮助他们增强法制观念、培养健康人格。各镇(街道)每季度至少要开展一次集中常规教育活动,每次活动要有签到记录、有教案、有记载。在解矫教育阶段,重点围绕社区服刑人员回归社会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开展法律教育,帮助其学会用法律手段解决工作、生活中碰到的纠纷和困难,巩固矫正成果。
(三)强化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根据《省社区矫正对象奖惩办法》的规定,加大行政考核奖惩和推进司法奖惩的力度。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组织、公安机关和审判机关要加强沟通、协调与配合,认真落实有关社区服刑人员日常行政考核和司法奖惩的有关规定。严格规范奖惩程序,提高奖惩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充分激发、调动社区服刑人员的改造积极性、主动性。
(四)认真落实审前社会调查工作。各镇(街道)社区矫正机构要建立社区服刑人员审前调查的常态运行机制,明确调查范围、细化调查环节、规范调查文书,严格调查时限,努力提高审前调查结果在法院审判环节的实际运用。
(五)积极创新社会管理机制和手段。各镇(街道)要按照《宜昌市社会服务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建立一支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队伍。年内力争在每个镇(街道)聘请1至2个专职社工,每个村(社区)聘请3至5个“五老”(老干部、老党员、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组成的志愿者队伍,推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社会化。加强村(社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站建设,搭建基层一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平台。凡有社区矫正或安置帮教对象的村(社区)都应建立工作站。强化科技手段运用,加强社区矫正司法e通信息管理平台建设。
(六)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职责。要深入开展“增强执法意识,促进规范执法”活动,推进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全方位、全程性地规范运行。要积极推进信息网络工作,实现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信息数据化传输。要按照《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基础业务台帐和档案》要求,全面启用和统一规范基础业务档案。
(一)深入开展摸排登记工作。6月底前开展一次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工作,做到当年的刑释解教人员底数清、情况明,5年内刑释人员和3年内解教人员安置帮教措施落实、档案齐备。对刑释解教人员中去向不明人员、三假人员(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流动人员、人户分离人员要查找核实,公安派出所、司法所要相互通报配合,以确保摸排登记工作的完成。
(二)进一步加强衔接工作。落实刑释解教人员报到登记、建档立卡制度,建档率100%。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报到时“三个一”的个人档案(一次谈话记录、一份帮教责任书、一份就业计划书)。镇(街道)要认真落实重点对象“必接必送”工作,预防和减少因脱管失控引起的重新犯罪。各司法所要按照司法部和省厅要求,认真执行安置帮教工作季报制度,确保软件的正常使用和数据信息的准确无误。
(三)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帮助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就业创业中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积极扶持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安置。对“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人员及符合低保、“五保”和社会救济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要给予社会救助,落实有关社会保障措施。鼓励刑释解教人员在社区服务等公益性岗位就业。加强与组织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联系沟通,积极动员组织刑释解教人员及其子女参与“志能关爱工程”,实现志能激发、技能培训、就业到岗、全程关爱。认真落实鄂办发〔〕45号文件要求,将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
(四)积极做好帮教工作。落实帮教责任,建立“一帮一”、“多帮一”帮教制度,建立跟踪回访、定期谈话、信息报告制度等,做到去向明、底数清、信息准、不失控。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和其他社会团体的作用,扩大热心安置帮教工作的社会志愿者队伍,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帮教工作。积极探索把帮教工作向监所延伸,向家庭延伸,增强服刑在教人员自我改造的勇气和信心,帮助解决服刑在教人员的实际困难,增强工作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对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各地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进行调整,领导小组至少要召开1至2次工作会议。市综治委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拟在4月召开第一次全会,安排部署全年工作,并抓好督办落实。
(二)加强目标考核。各镇(街道)要把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层层建立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制。把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管、安置、帮教情况及两类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率和工作经费保障等情况纳入考核重要内容。要建立重大事故责任倒查机制。成员单位每年要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办1—2件实事,从今年起对成员单位实行年度述职和年终工作考核,述职、考核结果纳入综合治理评先表优的重要依据。
(三)保障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经费。镇(街道)要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包括领导机构工作经费,两类人员监管、教育、职业技能培训以及专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四)加强舆论宣传工作。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社区矫正改造积极分子和刑释解教人员勤劳致富代表,消除社会偏见和歧视,从多方面引导、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理解、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共同参与安置帮教工作,努力为他们融入社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今年在全市开展社区矫正改造积极分子和刑释解教“三好”。
师徒帮教工作计划【第二篇】
为切实做好刑满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降低恶性案件发生,维护社会治安,保障改革和建设的顺利进行,现提出如下意见:
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协调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的作用,增强做好安置帮教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各负其责,想到支持,发挥整体效能,达到综合治理。
要对上一年度回归社会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做到当年回归的人员当年查清,通过排查摸清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特别要注意发现和查清混杂在外来人口中的外地籍刑释解教人员以及未回到本地报到的本地籍刑释解教人员的情况,压滤机滤布建立地区间的通报、协查制度。
要继续贯彻落实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衔接工作的意见》敖山派出所、场综治办要加强对刑满解教人员出狱后直接流散于社会,不落户或人户分离以及“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人员的查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刑释解教人员的监管失控。进一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报到登记制度、建档立卡制度、签订帮教协议制度、定期走访谈话制度、重点对象管控制度、住处报告制度和跟踪或委托帮教制度。
我们创造条件,继续在城镇地区建立、扶持一批过渡性安置实体或基础,重点解决“三无”(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刑释解教人员和在监狱劳教所没有改选好,滤布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过渡性安置问题,并以此加强管控,尽可能地减少这些人员给社会治安的危害。
在社区建设和基层中,充分发挥居委会的作用,健全安置帮教网络,落实帮教措施。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其它社会团体要积极组织开展志愿活动,动员职工、团员、青年、妇女、退休人员以“一助一”、“多助一”等形式参与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并将其与青少保持创建文明家庭“四进社区”基层安委会创建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活动中,要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把刑释解教人员的道德、法制教育作为一个重点。
师徒帮教工作计划【第三篇】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着力抓好三项(刑释解教人员的衔接接收、教育帮扶、安置工作)重点工作,不断提高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质量,为维护全镇社会稳定,服务新区经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为引领,着力强化安置帮教工作组织领导和指导管理。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刑满释放人员衔接制度。
切实加强服刑人员信息录入和信息核查工作,及时掌握服刑人员基本情况。做好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前与监所的对接工作,严格执行刑满释放人员的接送制度,及时清理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中以释放人员信息。做好与社区矫正人员解除矫正前的对接工作,社区矫正人员解除矫正后,纳入安置帮教工作范围。及时建立完善刑满释放人员档案管理,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帮扶工作。
二、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教育帮扶工作。
依托基层党政、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村社、家庭“四帮一”的帮扶模式,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教育工作,实行对重点帮教对象的定期考核,充分调动社会帮扶力量,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法制道德和文化教育,帮助他们解决困难与问题,努力减少和消除其消极对抗情绪,激励引导其遵纪守法、自食其力。引导他们养成良好的思想认识、心理状态、行为习惯和自我保护意识,远离违法犯罪,防止重新犯罪。
三、进一步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救助工作。
积极协调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民政、税务、工商等部门,向刑满释放人员宣讲国际促进就业的各项政策,配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刑满释放人员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加强刑满释放人员社会救助工作,协调落实国家社会救助政策。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类有安置意愿和安置能力的企业建立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基地,吸纳刑满释放人员就业。
村(社区)安帮站的检查考评。凡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发生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甚至参与重特大刑事案件或的,对安帮专干、村(社区)负责人以及监管教育改造环节相关负责人,实行责任追查。
四、加强安置帮教工作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报道我镇安置帮教工作先进经验和做法,重点培养推介有影响的先进典型。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安置帮教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加大对安置帮教工作者的培训力度,努力提高安置帮教工作质量和水平。以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必接措施为重点,着力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衔接接收工作。
五、建立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沟通反馈机制。镇安帮办在收到各监狱、劳教所、看守所(以下简称监所),寄送的`《服刑在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后,核实基本情况后,要依托村(社区)和家庭制定对服刑在教人员监管改造的《帮教计划》,明确帮教单位和帮教责任人,并于1个月内向服刑在教人员所在监所反馈检查确定后的《服刑在教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和《帮教计划》。
六、严格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必接制度。刑释解教前1个月,监所将《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附综合评估意见)、回执单等相关材料送达镇安帮办和公安机关。镇安帮办和公安机关要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突出加强对四类重点帮教对象的管理衔接。一是有明显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二是无亲可投、无家可归、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三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四是因假姓名、假住址、假身份“三假”等情况未能衔接的人员。对于一般帮教对象,镇安帮办组织村(社区)安帮站在1个月内将回执单反馈给监所,同时负责联系落实服刑人员所在村(社区)代表和家庭成员,按期到监所将其接回。
七、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工作。镇安帮办组织村(社区)安帮站对期内年度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统计,同时镇安帮工作站每季度要对当年度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排查摸底,重点查清混杂在外来人口中的外地籍刑释解教人员、未回原籍报到落户、外出务工和“三假”、“三无”和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要彻底查清底数、掌握去向,建好排查工作台帐。
八、严格落实刑释解教人员档案管理制度。镇司法所要要求各村(社区)建立健全刑释解教人员管理档案,严格落实一人一档,刑释解教人员档案要使用省安帮办统一制发的格式文书,规范档案的登记、管理和使用,逐一建立刑释五年内、解教三年内人员的管理档案。
九、健全完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平台。按要求全部使用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网络版),通过信息系统及时做好对服刑在教人员基本信息的录入、核实,以及刑释解教的衔接工作,建立健全本辖区刑释解教人员信息资料库存和高危人群信息库。以促进刑释解教人员顺利融入社会为抓手,着力提高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服务管理水平。
师徒帮教工作计划【第四篇】
x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镇政法工作会议和镇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以构建平安和谐玉带为目标,以坚持政府主导下的“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工作职责规范化”的工作方针,落实“衔接帮教有效、齐抓共管有序、保障措施有力”的总体要求,努力预防和减少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为促进我镇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1、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组织领导。社区根据领导班子调整变动的情况,及时调整和充实安置帮教工作组织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一人专门负责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专干的业务知识培训,全面提高业务素质。大力加强街道安帮工作站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争取镇党委的高度重视,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解决安置帮教工作中的一些具体困难和问题,将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落实并适当增加工作经费,确保安置帮教工作的正常开展。建立健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和述职评议制度,促进各成员单位自觉履行职责。
2、加强对安置帮教工作的督查考核。按照镇安帮领导小组制订的《安置帮教工作考核办法》,社区安帮站完善考核奖励机制,探索建立安置帮教工作绩效评估体系,健全和落实对安置帮教工作的督查、讲评和情况通报制度。
1、规范和加强刑释解教人员衔接工作。
(1)积极与镇司法所联系,及时建立安帮档案。
(2)积极与镇公安部门联系,做到接得及时,帮得到位。
2、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排查工作。社区安帮站要对上一年度回归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统计,每月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排查摸底,重点查清混杂在外来人口中的外地籍刑释解教人员、未回本地报到落户、外出打工和“三无”(无亲可投、无家可归、无业可就)刑释解教人员。
3、社区安帮站每季度必须找刑释改教人员进行一次谈话帮教,每年度进行一次回访,杜绝脱管和漏管现象,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1、巩固刑释解教人员“奔新生、奔富裕、促和谐”主题帮教活动成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安置帮教工作,积极开展“创无重新违法犯罪社区”活动,以减少社会乱源和不和谐因素,推进平安和谐玉带建设。
2、严格落实责任帮教制度。进一步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逐一签订帮教责任书的“一帮一”、“多帮一”责任帮教制度、跟踪回访制度、定期谈话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和委托帮教制度。加强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和“三无”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帮教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3、进一步壮大帮教工作力量。把帮教工作与平安建设、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精神文明创建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协和其他社会团体的作用,扩大热心安帮工作的社会志愿者队伍,广泛动员职工、团员、青年、离退休人员积极参与帮教工作。
要认真贯彻县综治委转发的中央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解教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出台切合实地的实施细则,落实好中央的优惠政策,扶持和促进刑释解教人员通过多种渠道、多条路径就业。认真落实省安帮工作领导小组、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关于对刑释解教人员中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给予社会救济的通知》,将符合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纳入我街社会保障和社会救济工作体系,实现应保尽保。
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培养和总结宣传一批从事安置帮教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典型和一批弃旧图新、勤劳致富的刑释解教人员典型,以此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使安置帮教工作得到全社会的关注、理解和支持。
师徒帮教工作计划【第五篇】
陶行知先生告诫我们:“你的教鞭下有瓦特,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讥笑中有爱迪生”。问题学生的转化可以说意义重大,事关班级、学校的学风、校风。因此,我们要特别重视对问题学生的转化工作。
本学期进行帮扶对象的主要问题是沉迷于电子游戏,上课经常睡觉,不关心学习,纪律散漫,不上操,迟到,夜不归宿,惹事生非,打架斗殴,酗酒,欺负同学,在社会上结识不良青年,随意旷课,无心向学。
1.建立帮教档案。及时填写特别学生档案(问题学生登记表)。
2.进行心理辅导,对症下药。
问题学生自制力较差,在思想和学习方面较其他同学有一定距离,他们在班里为数不多,但是给班级常常带来一些负面影响,并且有一定的破坏性和反复性。因此,在做他们的工作时,要从根源上分析其存在原因。挖掘其内心想法,剖析其行为,帮助他们树立勇气,克服自卑心理,从一点一滴小事中认识到他们的优点,改正不良习惯。
3.加强思想教育、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认识。
创设良好的谈话氛围,对他们进行各种教育,通过典型的案例,让他们认识到一些不良行为的危害,让他们知道“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小错不改,就会酿成大错,告诫他们要防微杜渐,改正不良行为。
4.加强亲情教育。
通过一些简单典型的事例,让他们明白父母对他们的养育不容易,对父母要有感恩之心,而如果他们没有尽到作为学生、作为子女的责任,则是大大的不孝。
5.持之以恒地去转化问题学生。
感化他,使他在今年能有更好的表现。
6.对问题学生要过多的给予爱心。
在一点一滴的小事上,善于发现问题学生的闪光点,给予肯定。在生活中、学习中充分注重他们,使他们感觉到老师在关注他们,认识到他们不是孤立的。另外要进行赏识教育,增强问题学生的自信心。
7.及时进行电访和家访活动。
教育不能只靠学校,家庭和社会也起到一定的作用,只有家庭、学校、社会形成一股教育合力,才会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本学期我将进行及时地进行电访和家访工作,与家长共商教子之道,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教育学生,以期取得事半功倍之效果。
8.密切关注,随时跟踪,了解动态,及时教育。
采取亲自到班上和向班主任和其他学生了解相结合,随时了解其思想和行为,及时进行教育。
总之,本学期我们将尽自己的最大能力做好转化问题学生工作,相信只要付出,一定会有好的收获。
1、接收本辖区内的刑释解教人员做好衔接工作,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有关安置帮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不断加强自愿者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调整、聘请帮教者开展多种培训和指导工作。
3、建立刑释解教工作档案,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4、定期召开刑释解教办公室工作会议,研究布置帮教工作,落实帮教工作措施。
5、指导督促本辖区帮教工作小组,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活动,采取多种形式的帮教措施,帮助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帮教工作对象不脱管,不漏管和重新犯罪。
6、广泛开展舆论宣传,注重发展和推广典型。
7、做好重点人头的月走访和一般人员的季度走访工作。
8、协调并做好安置帮教基地的建设,根据企业及帮教对象情况进行协调,对回归困难人员进行过渡性安排工作。
9、抓好村级安置帮教工作站的建设和村级工作站人员及信息员的培训工作平台,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工作水平。
10、做好安置帮教人员技能培训工作,使他们回归后都能掌握一项技术。
11、进一步做好信息化管理工作。为了进一步抓好信息化管理工作,确实做到人头清、情况明。
一是做好每天的平台的核实工作,及时反馈信息。二是做好每周三次接收预放人员。
三是针对信息情况与村、派出所、家庭进行核对。
四是与家庭进行联系,落实帮教措施。
五是将所有帮教安置对象的情况逐人逐项输入电脑,实行电脑化管理。
六是将所有的帮教对象形成网络化进行管理,与省、市、县安置帮教网连接。
七是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一人一档制度,实行档案化信息化管理。
12、做好安置帮教工作,掌握每个人的思想动态,了解他们的工作和生产生活情况。
一是将三月份定为安置帮教对象排查核对月,进行全面检查,做到准实。
二是对每个村,每年进行一次安置帮教对象代表座谈会,使帮教对象相互交流各自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起到相互促进、相互帮助的效果。
13、为了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落到实处,乡帮教工作站与各村帮教工作站签订年度安置帮教责任书,确保做到层层分解,逐人落实,并将帮教安置工作纳入乡、村(部门)年终考核目标,确保任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