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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依法治县工作总结范文范例(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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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依法治县工作总结【第一篇】

2019年,县残联在县综治委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综治工作相关知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完善安全措施,彻底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隐患,坚持把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安全工作常抓不懈,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一年来我单位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分工明确,责任落实

县残联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干部、职工进行法纪教育,将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到人,坚持至上而下,落实目标责任,加强检查督促,形成真抓实干、齐抓共管新局面。

二、积极参与“综治宣传”和普法教育

在今年“全国助残日”活动、12月的“宪法宣传日”活动中,县残联机关干部、职工走上街头,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咨询点,向广大残疾人群众宣传《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资料。全年综治宣传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做到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有机结合,使之家喻户晓,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不断增强,营造了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浓厚氛围。

三、充分发挥县残联职能作用,确保社会稳定

为了做好残疾人的社会稳定工作,县残联积极发挥“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反映他们的要求,落实残疾人的各项优惠政策。县残联理事长和机关干部深入基层,走村串户,了解残疾人工作状况和残疾人需求,为残疾人排忧解难、办好事、办实事。并及时排查调处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5件,为确保稳定,推进全县社会文明建设产生了积极影响与重要作用。

四、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县残联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组、出台了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设立了专项办公室、设立了举报箱、在办公区主要场所悬挂了宣传图版和条幅。根据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会议精神,精心组织,积极开展涉黑涉恶重点关注对象排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乱点整治排查工作,持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五、搞好信访接待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认真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落实开展好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基层,处理在萌芽状态,截止年底,县残联接待上访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属43人次,做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残疾人群众解愁,化解矛盾,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六、下年度打算

1、抓机制完善,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制定具残联社会治理相关规定及考核法,明确单位丰要领导责任人”职责,层层落实岗位责任,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科学化水平。

2、抓源头治理,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加强信访工作分析研判,统筹硏究化解稳控措施,做好残疾群体的稳控工作。

3、以助残日、爱眼日、爱耳日等残疾人节日为契机,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残疾群众对平安创建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参与率,确保残疾群体的平安稳定和谐。

4、抓基层基础,提升社会治理成效。深入推进基层管理工作,加大对村(社区)残疾人专职委员的管理、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做好基层残疾群体的服务及和谐稳定工作。

林业局依法治县工作总结【第二篇】

第一条为规范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信访,是指公民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网络平台及走访等形式向本局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提出投诉请求,依法应当由本局受理的活动。由上级机关交办或其他部门转办的属于本局受理范围的信访事项,按照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本局及下属单位的信访工作,遵循分级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群众来信、来访,提出问题答复和处理,要按各部门的职责权限办理。对于超出自己权限的问题,要以一定形式呈请领导批示或商请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第四条局主要负责人是本局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成立局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为本局信访工作机构,负责信访日常工作。重大信访问题通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意见,协调处理。各信访案件的处理结果经局主要领导审阅后,由办公室或相关承办部门反馈告知来信来访人。

第五条实行局领导定期接访、下访、约访群众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定期接访、约访工作按《局长接待日制度》有关规定执行。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要有一个工作日下访群众,可专门进行,也可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其它时机进行。有关科室、直属单位要做好局领导接访、下访、约访登记工作,建立规范的工作台帐。

第六条实行局领导包抓重点信访事项制度。对重大、复杂的信访事项,局主要领导应亲自批办,组织专题研究,确保办结落实。对于赴京、赴省集体上访及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要逐案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包案领导要全程参与案件的调查、协调和处理,确保信访事项依法按政策处理到位。

第七条实行矛盾纠纷定期排查会商制度。对矛盾纠纷隐患每月进行一次排查,并建立排查化解台帐。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要认真进行汇集研判和任务交办,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处理解决时限和要求。局领导班子每季度召开一次信访形势研判会,研究解决存在的信访突出问题。对本级职权范围内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上一级相关职能部门。

受理范围

第八条本局信访工作机构对下列信访事项予以受理:

(一)对本局机关、直属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进行投诉、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的;

(二)举报管辖区域内社会组织或个人违反林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

(三)上级机关交办、有关责任单位转办的信访事项;

(四)其他属于本局职责范围的信访事项。

第九条本局信访工作机构对下列信访事项不予受理:

(一)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

(二)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三)有权处理的机关已经复核结案的;

(四)本局或直属单位正在办理,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再次向本局提出同一事项的;

(五)信访人不服处理、复查意见,又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复核请求的;

(六)信访人不服本局复核意见,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

第十条对不属于本局职权处理的信访事项,应告知来访人情况,介绍来访人到有权处理的部门反映。对不予受理的来访事项,接访人员应向其做好法规解释和疏导教育工作。

信访登记管理

第十一条来信来访、电话举报实施登记:

(一)来信管理:对各类信访信件,由专人负责拆阅,按要求认真做好登记。并按处理来信的程序,送领导审阅。负责信件审阅的领导,按"分级负责,分工归口"和区别轻重缓急的原则及时进行办理。对需转其主管部门或其上级机关处理的信件,要按规定做好登记签收手续;对转办信件,属林业工作业务范围的,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处理,不属林业工作业务范围的,按照分工归口的规定办理。

(二)来访管理:凡群众个人或集体来访反映问题,接访人员必须文明礼貌接待。接待人数要两人以上。仔细耐心听取反映情况,认真做好记录。记录结果要让来访人员签名认可。接访时,应依据有关的政策、法律法规给予认真解答,不许愿,不信口开河。对不属于林业工作业务范围的来访,按分工归口办理的原则,应耐心为其指明受理部门。对情绪激动的来访者,要耐心细致做好疏导工作,对来访者要求局领导接访的,由接待科室做好安排,并派人陪同接访。

(三)电话举报管理:凡来电要求举报的,接听人员要认真接听,做好详细记录。举报人举报完毕后,接听人应将其举报内容复述一遍进行核对,经整理后及时报送呈批。对重要的举报电话可进行录音处理。录音完毕,应注明来电的有关情况并及时整理呈报。

信访保密制度

第十二条信访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严格管理信访材料,信访工作文件、信访登记薄、报告、统计、资料等都应妥善保管,不得扩散外传。

第十三条保密范围包括:检举控告人的身份(包括姓名、单位、职务、住址、电话号码、性别等);被检举控告的对象和检举控告的内容;涉及到党和国家秘密事项的信访件。不得将捡举控告的信访件转给被检举单位和个人。

第十四条答复、奖励、报告时,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举报人的身份。不得以电话方式进行信访举报问题核查结果的反馈。

第十五条对于上报的重大信访案件材料,要按机要件规定办理。不得向无关人员扩散来信来访的情况和问题,不得把内部酝酿讨论处理信访的情况向信访当事人或其他人员泄露。

第十六条对因违反规定泄密而造成检控人被打击报复等不良后果发生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信访案件查处

第十七条对一般案件线索的初查,由信访室报请分管局领导批准后进行。对反映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比较严重的问题,需进行初查的,须报请局主要领导,经党组会议审定,并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初查情况。对需要对被检控人发信访通知书或进行约谈的,要经党组会议审定。对经核查存在违纪违法事实,需立案调查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的,承办人必须写出调查报告,报请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第十八条对信访案件进行督办时,对承办部门提出疑难或已回报结果但认为需要补充调查或重新处理的案件,应及时与承办部门研究,向分管局领导反映,帮助解决,及时结案。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对信访情况要做好记录,及时上报。

第十九条实行包案办理制度。接案后5个工作日内落实包案责任人,明确办结期限并按规定上报办理进度。包案处理的复杂案件,原则上两个月内办结。

对上级机关转来的有明确办结时限要求的信访件,应在上级机关规定的时间内办结。

第二十条对自办、承办或交办的信访案件的报结材料,必须认真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结案。向上级回报信访案件结果材料应连同必备材料,加盖公章上报。报结时必须一案一报,一案一结,不能用复印件和涂改的底稿复印上报。

结论复核

第二十一条收到信访人要求进行复核的请求后,应当立即报告有关领导,按领导批示由有关科室对信访人的请求事项进行复核。

第二十二条承办科室应当认真研究信访人要求复核的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

第二十三条承办科室在办理过程中认为有必要进行外调的,报分管局领导同意后可以外出调查。

第二十四条承办科室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并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书面答复信访人。

回信回访

第二十五条对具真实姓名的来信来访,要根据调查事实给予负责的答复,重要的复信应由局领导审阅。

第二十六条对联名或集体来访反映的问题,查结后要召开全体信访人员(或代表)会议,反馈调查结果。

第二十七条对匿名信访可视具体情况以适当的方式反馈或公布调查结果。

第二十八条严格按照有关的政策规定回信回访,答复信访举报人可书面或口头答复,答复情况应记录在案。

信访统计

第二十九条加强对群众来信来访情况的综合分析,对本局信访情况每季度统计一次,年终对信访情况作出工作总结。

第三十条及时收集、筛选信访中反映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对重大问题或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做好上报反映或专题报告。

第三十一条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查办信访案件、有效解决信访问题等方面的经验。按有关规定向市信访部门上报相关工作报表。

档案管理

第三十二条信访档案管理要求案件装订标准、规范。卷内必须材料齐全,排列顺序准确,随时立卷,及时归档。信访案件档案按"谁办案、谁立卷"的原则实行责任制,案结卷成,一案一档。文书档案及一般信访件,可组合装订立卷,注意分类组卷。在次年一月底前归档完毕。严格管理好信访档案。严禁私自借阅或将案卷资料带离办公室。需摘抄、复印的,须办理手续。

第三十三条每年要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归档工作,原则上对上年度的办结案件材料,要按要求归并到局办公室的综合档案内保管。档案资料要实行专柜专人管理,要做好防火、防盗、防潮等工作。

林业局依法治县工作总结【第三篇】

今年以来,在镇党委政府正确领导和区林业局具体指导下,xx镇林业站按照区林业建设总体目标要求和工作部署,创新思维,紧紧围绕全镇工作重心,以建设生态旅游镇为总抓手,立足本职,服从服务大局,扎实工作,现将今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全力以赴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面对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我镇时刻绷紧防火弦,根据全镇森林分布特点和防火形势要求,强化各种措施,确保防火安全。

防火期内:

一是设立了3处防火值班点,两处瞭望哨,实行全天候值班备勤,遇有火情,及时发现,迅速出击,确保打早、打小、打了;

二是完善防火基础设施建设,新投资5000余元配备值班床铺10套,购置了棉被,床褥,枕头,床垫,餐具等,改善防火值班食宿条件;

三是对灭火机具和扑火器材及时进行维修、更新,备足油料,确保防火需要和扑火效能;

四是与xx林场及相关单位强化协作,联防联动,初步构建起横到边、纵到底的全方位大防火工作格局;

五是狠抓扑火队伍建设,及时定期召开护林员会议,根据季节和工作要求,有针对性的安排护林防火工作,防火期内所有护林员和扑火队员全部到岗到位,保持通讯畅通,严阵以待,同时积极参加市区举办的防火知识和实战演练培训,并且成绩一直名列前茅,多次受到表彰,进一步提高了扑火技能;

六是强化宣传,防火期内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明白纸、张贴标语等各种形式,营造了浓厚的防火氛围。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今年我镇防火形势总体稳定,火警火情次数明显减少,防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二、突出做好博沂路东线道路绿化工作。

精心组织植树节活动。植树节期间,邀请区大班子领导来我镇进行植树绿化,圆满完成xx沿线林带补植工作,xx段林带补植工作也取得一定成效,共栽植柳树、杨树、火炬1万余株,完成义务植树24万株,通过浇水、扶正、整修树盘等管理措施,林木成活率和保存率得到显著提高,道路景观得到进一步提升。

三、大力开展荒山绿化活动。

入春以来,我镇根据任务要求,抢抓机遇,积极调配苗木,按照适地适树原则,在xx两个小班地片栽植黄栌34000株,完成春季造林300余亩;进入汛期,我镇抓住墒情良好,雨水充足的有利时机,早准备、早发动,早安排,组织专业队实施工程造林,共完成荒山造林4200亩,水系绿化1000余亩。

四、经济林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以发展有机农业、建设生态旅游镇为突破,重点突出园区基地建设,在xx村新建黄桃示范基地1100亩,xx村新建xx基地1200亩,完善xx核桃基地建设,目前核桃栽植面积已达600余亩,xx公司种植的蓝莓、高钙果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新引进的xx等外来公司也栽植了大樱桃、核桃、枣等大量名优特新果树新品种;完成果实套袋2500余万个,积极引导各果树专业合作社参加xx等各地农产品博览会、推介会,进一步提高了我镇果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拓宽了销售渠道,增加了果农的经济收入。

五、大力开展林业行政执法和服务工作。

查处林木案件,维护林木秩序,积极帮助办理林业采伐手续,2019年共办理林木采伐手续5起,查处乱砍滥发林木案件一起,制止8起,坚决杜绝毁坏森林资源现象发生;积极为得xx等农业发展公司和合作社提供咨询,搞好服务,促进了外来农林发展公司健康发展;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流转山林面积5000余亩。

六、其他工作。

协助xx等村完成苗圃基地建设1400亩;配合林业局积极做好林木资源调查外业工作,抽调一名同志协助区林业局做好各类林业资源调查及资料整理录入工作;与林业局果树站联合在我镇下结村开展苹果郁闭园改造项目试点,进展顺利;完成中幼林抚育18000亩;加强美国白蛾等病虫害监测和查防工作,保护森林生态资源安全,针对8月份以来杨小舟蛾肆虐成灾的严峻形势,我镇高度重视,摸清危害地片,强化责任意识,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进行防治,特别在区林业局的大力帮助下,实施喷药防治,有效遏制了杨小舟蛾的蔓延,取得了良好效果。

林业局依法治县工作总结【第四篇】

2019年,县政务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政法委的业务指导下,以科学的发展观为统领,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全面落实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机关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平安象山”创建工作,排除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取得了良好的成效,顺利完成了全年平安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我办始终坚持把平安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紧紧围绕平安建设工作的目标要求,对全年的工作形势进行认真分析。中心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平安建设综治工作,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纳入目标管理体系,与各项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总结。对平安创建工作职责及任务进行明确分工、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工作实绩列入干部职工年度考核和评先评优重要内容,使平安创建工作人人头上有压力、有目标责任,积极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同时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发展理念,动员全员参与、形成创建合力、营造创建氛围。

二、健全制度建设,强化责任落实

平安创建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重大,牵扯人员多。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是平安综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科室主要负责人是具体负责人”的要求,成立了办党组书记、主任为组长,副主任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县政务办2019年平安建设工作计划》,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目标分解到科室,落实到个人,形成统一领导,上下联动,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根据年初制定的平安综治工作计划,办党组定期召开平安综治工作例会,讨论平安建设有关工作部署。同时,结合各阶段工作,坚持及时分析形势,查找问题,制定措施,使平安创建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平安意识

为了适应平安创建工作的需要,我办认真结合全年学习计划,以“周一夜学”、“两学一做”、“红色讲堂”等全体性活动机会,积极开展平安象山创建工作,努力形成人人参与,主动参与的良好局面。

一是开展综治宣传活动,平安建设宣传入脑入心。中心针对办事群众多、人流量大的特点,多渠道、全方位地做好综治宣传活动。围绕法制宣传工作重点,结合“国家宪法日”、“七五”普法宣传、“科技三下乡”、“最多跑一次”等主题宣传活动,将集中学习和自学结合起来,组织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消防安全法》、《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条例》、《信访条例》、《宪法》、《行政许可法》、《招投标管理条例》、《采购法74号令》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中心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增强了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通过“最多跑一次”、“国家宪法日”等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口头宣讲、摆摊宣传、有奖问答等形式,大力宣传行政许可法、平安象山、综治安全等知识内容,累计发放资料30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万余人次。持续开展“骑行青差进村教学”系列活动,结合“村民说事”和县“精品村”建设,业务骨干对全县18个镇乡(街道)600余名镇村代办员开展授课培训,宣传讲解“最多跑一次”改革政策法规。

二是利用多媒体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利用中心内外网、微信公众号、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海报、标语等舆论阵地,大力宣传平安创建和维护稳定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提高中心平安建设“三率”水平。截至目前已展示各类宣传标语10余条,推送平安象山创建工作宣传信息20余条,发送“平安三率”短信5次,覆盖范围涉及中心全体职工近220人次。

三是开展平安志愿服务,提升担当责任意识。巩固壮大中心平安志愿者力量,结合县委、县政府关于平安象山建设有关要求积极参与夜间治安巡逻、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公交站点文明引导志愿服务等各项志愿活动累计10余次。助力“平安象山”共建。结合助力扶贫助困、镇村(社区)走访慰问,广泛开展平安建设宣传,增强共建村镇(社区)群众参与平安建设的责任意识。今年以来,结合“大厅青差”志愿服务活动,每周组织党员、团员和巾帼文明岗开展叫号取号、咨询引导、答疑解惑等志愿服务累计60批次。

四是完善治安防范网络,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由于中心各层服务大厅往来人员繁多,我们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治安保卫工作责任机制。与物业公司签订治安保卫责任书并纳入年底考核,安排行政服务中心保安人员9人,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来客来访登记和夜间值守巡逻制度,消控室24小时值班、确保值班电话信息畅通,中心治安稳定有序。加强机关技防、物防措施,对财务、消控室、机房等重点场所安装防盗门。在办公大厅、大楼楼道、停车场等人员较为集中的区域设立监控设备,安保人员随时在大楼内进行流动巡视,对可疑人员严加询查,严防各类公共事件的发生。强化中心及分中心管理,对窗口工作人员工作纪律及中心治安进行每日巡查,对公积金、司法、婚姻登记处等分中心开展每月定期不定时督查。同时,对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和治安保卫人员进行火灾事故知识讲座,邀请消防队专家老师进行防范、使用灭火器、逃生等方面的讲课,并进行防火救火和逃生消防演习。制定完善消防、特种设备、食品安全与处置突发事件工作预案,提升综治水平。

四、围绕“平安象山”,夯实信访维稳

2019年信访工作围绕“平安象山”,坚持服务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推进法治信访、阳光信访、精准信访、责任信访建设,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解决。2019年我办未发生一起信访事件,群众服务满意率在99%以上。在春节、“两会”、“全国乡村治理现场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等重大节日、会议期间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是要求各单位认真做好信访接待、舆情回应引导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二是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扎实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夯实领导接访制度、认真排查问题、化解矛盾纠纷、抓好重点对象稳控工作、依法打击缠访闹访行为,持之以恒地抓好信访稳控工作。三是夯实责任,强化督查,切实保证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我办要求各级责任人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队伍建设、加大督查问责,确保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四是要求执行信息报告制度,对有可能发生群体性事件或上访倾向的要第一时间汇报,做好登记工作。

五、完善四级政务服务体系,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推进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建立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政务服务体系是今年中心的一项重点任务。在工作中,我们将信访接待和调解工作纳入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规范项目,部分乡镇、村实行了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与调解室、村便民服务站与“村民说事”谈心室相融合的平台建设,让群众“进一道门,办所有事”,切实发挥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在方便群众办事、维护基层和谐稳定、促进干群关系融洽的重要作用。

六、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招投标领域违法处置

严格规范违法处置,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出台《象山县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并召集招标投标领域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联席会议2次,分析研判2014年—2018年全市县串通投标等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情况。严查招标代理机构违规行为,共清退违规中介机构列入黑名单1家,暂停承接业务3家,责令业主扣减服务费并暂停其本单位业务2家,给予考核扣分并将代理负责人列入黑名单2家。

2019年在各方的支持下,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努力下,县政务办及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未发生影响社会政治、治安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窗口人员无收受贿赂、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徇私舞弊等行为;机关内无刑事案件、县级以上信访、安全生产案(事)件发生;无干部参加“发轮功”等邪教及非法活动;未发生火灾等治安灾害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一年来,县政务办紧密结合中心工作实际,以为人民服务、为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为行政审批和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服务为出发点,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认真做好平安创建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和机关,确保一方平安而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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