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思修论文精编范例【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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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思修论文【第一篇】
《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摘 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人类优秀法治文明建设成果与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的有机统一。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应当注意把握好三对关系:即把握依法治国与党的领导之间的内在统一的关系,创新党的政策与法律之间的冲突和矛盾解决机制;注重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高度统一起来;增强大局意识,注重执法和司法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关键词:法治理念;教育;实践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由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三个基本要素所构成的完整统一的有机整体。其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
依法治国就是要实现社会的法治化。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说到底,就是要实现国家对社会生活的依法治理。什么是法治?这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界定,但其基本含义是指“以规则治理的事业”。它首先意味着法律在社会调整体系中具有最高的地位,实现了对社会关系基本领域的全面控制和调整;意味着任何人和任何组织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任何人、任何组织都在法律之下。为此,法治对人类法制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形式上的要求:第一,法律的至上性和优先性。所谓法律的至上性是指,在法治社会中,法律是评判主体行为合法性的唯一的和最高的标准和尺度,任何社会主体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任何违反法律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惩罚和制裁;在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相冲突的时候,其他社会规范都要服从于法律,接受法律的评判;在对主体的行为进行评价时,法律评价具有优先性,只有当该种行为合法的条件下,才获得其正当性。第二,法律体系的完整和谐性。完备、和谐,有机统一的法律体系是现代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它有三个尺度,其一,它要求法律能够成为对社会进行全面控制的基本准则,因而,法律必须能够覆盖主要的社会关系领域,不能出现过于宽泛的法律调整的空白领域。其二,法律部门、原则、标准和规范等之间应当协调一致,不能出现矛盾。下位法应当要符合上位法的原则和规范,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所有法律、法规和规章不得与宪法相冲突,否则就会构成下位法的无效。其三,同位法之间不能相矛盾,应尽量避免不同法律对同一社会关系进行交叉调整,即使存在法律交叉的现象,同位法也应当协调一致,彼此耦合,以免社会主体无所适从,损害法律的权威。第三,法律规范的形式严整性。其一,法律规范从总体上表达了统治阶级的利益要求,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反映;其二,法律规范具有明确性和具体性;其三,法律规范具有一般性和普遍性;其四,法律规范具有严格明确的逻辑形式,具有法律逻辑上的确定性和可操作性,法律规范规定明确具体而不是似是而非,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齐全,其事实状态预设,行为模式安排和法律后果处理三要素不得残缺,形成有机统一的整体。第四,法律的程序化。法律的程序化是法律现实主义运动的产物和重要表征,也是法律形式化的重要侧面。法律程序是法律运作的相对固定的步骤和程式,是解决社会冲突和纠纷的法律机制。马克斯•韦伯指出:“特殊的法的形式主义会使法的机构像一台技术上合理的机器那样运作,它为有关法的利益者提供了相对而言最大的活动自由的回旋空间,特别是合理预计他的目的行为的法律后果和机会的最大的回旋空间。它把法律过程看作是和平解决利益斗争的一种特殊形式,它让利益斗争受固定的、信守不渝的‘游戏规则’的约束”[1]。因此,法律的程序化不仅是法律形式化运动的组成部分之一,而且也是衡量法制是否成为现代形态的重要尺度。第五,法律的效益标准。法律的效益状况反映了法律的权威性程度,它是通过法律实施后的社会效果来确证法律自身的价值。法律的高效益化是法治社会的必然表现,而法律的低效化则从一个侧面表明人治主义居于主导地位。法律的权威性未能得到社会成员的高度认同,社会成员及其组织没有形成对法律的信赖感,因而也就不能自觉地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2]因此,法律实现效益的高低就成为一个国家法治化程度的重要标尺之一。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民主政治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本质特征。民主是一个多种有多种政治理念和政治原则所构成的有机系统,包含着下列基本要素:首先,民主意味着国家主权属于人民,主权在民是民主政治的最本质的规定性,是现代政治的最高原则。它表明,现代国家对内的最高决策权和对外的排他的独立权都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真正主人,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国家的最高原则和全部国家权力的最高源泉,是国家政治行为的最高价值目标。其次,民主意味着人民当家作主。它表明,人民通过制定宪法创设国家政权体系,人民通过制定宪法创设国家机关体系,规定国家权力的范围和限度,从而界定人民自由和国家干预的领域范围。人民通过制定宪法确立国家必须保障每个人的基本人权,防止国家对公民基本权利的侵犯;人民通过制定宪法合理配制国家权力,形成相互配合、彼此制约的国家权力体系。因此,法国《人权宣言》宣告:“凡权利无保障和分权未确定的社会,就没有宪法。”分权成了立宪国家和近现代宪政制度的基本价值诉求,也成为现代宪政的最重要的制度特质。再次,由于民主政治的上述两个方面的基本特质,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现代法治理念必然要求国家的全部活动都是为人民而进行,凡是不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而实施的国家行为都不具有根本上的合法性。执法为民只不过是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民主政治的本质要求在执法领域的特殊体现,也正是因此,我们才说,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
正义、公正、公平等是含义基本相同的概念,它们所表达的是人类所追求的一种理想状态,是一种社会伦理观念。社会正义现象是十分复杂的,正如博登海默所指出的:“正义具有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的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3]马克思主义认为,正义是一定社会经济关系的观念化、神圣化表现,有什么样的社会生产方式就有什么样的社会正义观,从而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深刻揭示了正义的客观经济基础,实现了正义理论史上的伟大变革。正义是由一定社会经济基础所决定的社会正当性的理想和观念,它是社会制度正义和主体行为正义的有机的统一。所谓制度正义是指社会的基本经济、政治、社会结构和制度本身所具有的正义性,也可称之为制度正义原则。它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经济、政治和社会的结构和原则与一定社会的社会生产方式和政治制度的内在运作方式、利益实现机制、社会主体的行为方式以及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应有模式相一致,应当尽量体现其要求,是它们的必然的反映和确认,从而最能适应该社会快速发展的要求;二是能够得到该社会绝大多数社会成员的认同和信奉。这种正义的社会制度通过国家的立法而获得合法性的基础和根据。制度正义有三项基本原则:(1)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的各个领域为每个成员的自由发展和才能的发挥提供公正平等的机会和手段;(2)社会提供一套合理分配社会资源和利益的社会程序规范和程序制度,使社会资源和利益、社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得到公平的分配;(3)社会具有一种合理的纠偏机制,即当社会资源、利益的分配和社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配置和分享出现明显不均衡的时候,能够为社会主体提供有效的救济和纠正机制,以维护社会的正义和公平。而行为正义是社会主体的行为所具有的正当性,它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社会主体行为与社会经济、政治、法律结构和制度内在的价值理念以及社会主体的一般道德观念和法律观念相一致,或至少不是相悖的。二是主体的行为具有合法性,即不与国家法律规定的原则和规范相冲突。对于普通公民和其他社会私主体来说,其行为不能构成法律上的滥用权利、逃避义务和违反禁止性规范;对于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说,其职权职务行为应当有明确的法律根据,不违法行使权力,逃避法定的职责和义务,不违反法律为该种职权的行使所确立的方法和程序的规定。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的公平正义是制度正义和行为正义的有机统一,它不仅要求国家的立法活动应当符合社会主义的正义观和公平观,从而使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内心确认和高度认同;而且要求国家公务员、执法和司法工作者真正确立社会主义正义观,公正执法、公正司法,将实现社会公正和法律公平作为最重要的价值追求,作为自己的神圣使命。
思修的论文【第二篇】
浅析当代大学生的道德品质
内容摘要:大学生,作为国家新生力量的代表,如何平衡理想与现实、权利与义务、个人与集体、竞争与合作、自由与纪律、友谊与爱情、学习与工作等的关系尤为重要。本文将简要介绍当代大学生的道德现状并对其发展前景做出分析。
关键词:道德修养 世界观 人生观 价值观 思索 发展 内容:
当代大学生的道德品质现状
自诞生起,几千年来,中华民族自古即是礼仪之邦、文明古国,道德,随着人类的进化史发展了几千年,有了越来越深刻的内涵。道德品质,亦称品德或德行,它是一定社会或一定阶段的道德原则、规范在个人身上的体现和凝结,是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关系等一系列行为中所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的特征和倾向。积极、健康、向上是我国当代大学生的思想道德主流,但随着经济体制的变革、社会结构的变动、利益格局的变迁、思想观念的变化,当代大学生的道德品质出现了一些令人担忧的隐患。
在机遇与挑战并存的21世纪,当代大学生中涌现出了大批思想道德建设的楷模。
2009年10月24日,长江大学三位年仅19岁的大学生,在荆州宝塔河江段江滩上,用生命演绎了一幕舍身忘己的悲壮传奇。当日下午,两名正在江滩玩耍的小男孩不慎滑入江中,正在附近游玩的长江大学十余名学子奋不顾身地跳进江水中对两名男孩施救,最终,两名男孩脱离了危险,而陈及时、何东旭、方钊三位同学却永远地消失在了湍急的江水中。事发之后,无数大学生与市民来到江边,对小英雄表达了深切的敬畏与缅怀。国家教育部授予长江大学徐彬程等15位舍己救人大学生“全国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大学生英雄集体”荣誉称号,追授陈及时、何东旭、方钊同学“全国舍己救人优秀大学生”荣誉称号。
如果道德品质的高尚一定要用生命去证明,那么我们所需要付出的代价太大,但并非只有付出生命代价来证明的高尚才值得赞扬。近年来,被评为我国道德模范先进个人的大学生有增无减,河南中医学院王一硕同学被评为“全国诚实守信模范”,成都纺织高等专科学校的曹于亚、浙江林学院的刘霆、甘肃平凉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的张晓等同学先后被授予“全国孝老爱亲模范”。更有苦难中坚强书写人生传奇的洪战辉、义务投身大山深处的支教大学生徐本禹、背着盲人妈妈上大学的刘艳芳同学,他们用自己高贵的品质,感动了十三亿中国人。近年来,毕业后不怕苦、不怕累,积极投身我国基层建设的大学生屡见不鲜,国防生、乡村教师、志愿者、村官,大学生们把自己最宝贵的青春与智慧,交给了他们最爱的祖国和人民。
但是,高尚的另一端,丑陋并不可被忽视。他们犹如雪原上的困兽,冲撞着我们每一个善良的人的心脏。2010年,驾车撞人后大言不惭的李刚之子、为情所困残忍杀害同窗的李博、撞人后杀人灭口的药家鑫,作为当代大学生道德建设的反面教材,更需要引起我们每一个人的反思。
这些案例反映了我国当代大学生道德品质优劣并存的现状,我们无法用单一的尺度评价概括我国当代大学生现今的道德水准。这符合大多数事物都具有两面性的规律,我们应该公平、公正地用辩证与发展的眼光去看待我国当代大学生的道德品质。
当代大学生道德品质发展前景
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民族的希望、祖国的未来,肩负着人民的重托、历史的重任。大学阶段,是人生发展的重要时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大学生的道德品质,1
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一个国家的精神风貌,拥有健康积极的道德品质于每一位大学生十分必要。基于我国当代大学生的道德品质鱼龙混杂的现状,总体来说,我国当代大学生的道德水准仍有待提高。
大学生作为祖国的栋梁之才,必须要树立良好的人生观与价值观,不同的价值观造就不同的人生。人类是生活的人,一个人的道德品质,亦可以称之为生命的品质。人最宝贵的两样东西,一是生命,二是灵魂。老天给了每个人一条命,一颗心,把命照看好,把心安顿好,人生既是圆满。把命照看好,就是要保持生命的单纯,珍惜平凡的生活,把心安顿好,就是要积累灵魂的财富,注重内在的生活。平凡的生活体现了生命的自然品质,内在生活体现了生命的精神品质。
生命的精神品质,在一大部分程度上由人的道德品质呈现。
也许我们可以不拘小节,但我们必须明辨大是大非。追求远大理想、坚定崇高信念,继承爱国传统、弘扬民族精神,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律精神是每一位大学生必须树立的信仰。然而只有信仰是不够的,我们需要把信仰化为行动,才能从本质上提高自身的道德品质修养。高尚只是一个简单的词汇,然而要想将之化为现实,不仅需要我们在成长中不断地完善自我,更需要多年如一日地坚持。由善入恶易,由恶入善难,只有将善良进行到底,才能保持良好的道德品质,才能称之为真正的高贵,从而当之无愧地得到他人的尊重。
今天,我国大学生道德修养的加强不容忽视,道德品质的锤炼刻不容缓。
现今,大学生思想道德品质的培养越来越被重视,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成为每位大学生的必修课,从法律的角度加强每一位大学生的道德修养,同时,全国各地纷纷展开大学生道德模范认定,各种鼓励措施激励着每一位大学生积极主动地提升自身道德品质。各项措施共同作用使得我国大学生道德品质建设取得了不菲的成就,但我们并不能因此止步不前,道德品质的建设,没有最好,只有更好,高贵永无止尽,我们需要不断完善自我,努力攀登一个又一个道德高峰。
人类精神始终在追求某种永恒的价值,这种追求已经形成一种持久的精神事业和传统。作为大学生的我们,自身道德品质的提高是我们永远不能放弃的追求。
大学思修论文【第三篇】
《把理想信念教育放在思想建设的首位》
摘 要: 从党章历史沿革的维度来研究党的思想建设,得出的结论是高度重视理想信念教育、着重从思想上建党是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形成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建党思想,是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髓。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要特别重视和不断加强对中青年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
关键词: 党的建设;思想建设;理想信念
邓小平同志早就讲过:“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1]。苏联、东欧共产党发生政治巨变,根本原因之一就是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出了问题。纵观中国共产党90年的光辉历史,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对党员干部进行思想教育,把思想建设放在党的建设的首位,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来教育全党。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理想信念教育就是要求广大党员和干部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社会和谐的积极促进者。
通过对中共党章的梳理和研究,总结我们党在思想建设,特别是在理想信念教育方面的经验教训,为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提供历史借鉴。
一、民主革命时期的党章:以崇高的革命理想教育全党
1921年第一次党的代表大会(注:后文中党的历次代表大会均用简称)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明确要求所有党员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政策,对党忠诚,并且必须与那些和我们党的纲领背道而驰的党派和集团断绝一切联系[2]。这说明,一大的政治纲领具有高度的原则性和鲜明的战斗性,体现了列宁建党学说的一些重要原则,没有任何机会主义色彩。在当时能做到这一点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1922年党的二大讨论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部正式的党章。二大党章的中心内容是加强组织建设和建立严明的组织纪律,特别对党员和干部必须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做了严格的规定[3]。二大还通过了一个《关于中国共产党的组织章程决议案》,对党的无产阶级先锋队性质和党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作了明确的阐述,进一步丰富和拓展了党章的内容,具有很大政治意义。二大的党章和决议对于健全党内生活、指导党员的政治言行、促进党的组织发展与巩固、提高党的战斗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崇高的革命理想、严密的组织体系和严格的政治纪律,正是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基本特征。
1923年6月召开的三大和1925年1月召开的四大,分别通过了两个《党的修正章程》。党的三大还制定了《中国共产党中央执行委员会组织法》,党的四大制定了《对于组织问题之决议案》。三大和四大以后,在党的领导下,很快就迎来了中国革命的高潮和北伐战争的伟大胜利,党在组织上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从建党初期的50人、二大召开时的190多人、三大召开时的400多人、四大召开时的994人,到1927年五大召开时已经发展到57900多人,成为一支不可忽视的强大政治力量。
1927年4月的五大是在大革命处于危急时刻召开的,会议期间没有制定党章。根据此次会议通过的《组织问题决议案》提出的原则和具体要求,中央政治局于1927年6月1日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修正章程决议案》。这个修正章程共计12章85条,除了没有总纲以外,在结构上已经与七大党章很相似,是一部比较完备的党章[4]。大革命失败以后,有成千上万的共产党人惨遭杀害,但绝大部分共产党人临危不惧,大义凛然,头可断,血可流,也决不背叛自己的共产主义信仰,决不出卖组织机密和革命同志,表现出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坚贞不屈的意志品格,就连国民党阵营中的有识之士也为之感叹不已。这些革命先烈的英勇事迹至今仍然激励和鼓舞着当代的中国共产党人,成为我们党的宝贵精神财富。那些活下来的共产党人,并没有被国民党反动派的屠杀政策所吓倒,而是继续高举共产主义的旗帜,前赴后继,英勇奋斗,创建了中国工农红军和大批农村根据地,掀起了土地革命的新高潮。在以后的革命斗争中,这一时期参加革命的共产党人,大多数都成为我们党的中坚力量和各级领导干部。这些足以证明,从一大到五大,我们党制定的党章是基本正确的,各级党组织依据党章对党员干部进行的理想信念教育也是卓有成效的。
1928年6月至7月在莫斯科召开了六大。由于特殊的历史环境,六大党章存在一些严重缺点。实际上,六大党章没有解决好的一些重大问题,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创建工农红军和农村根据地的实践过程中已经逐步加以解决了。1929年12月召开的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通过了《古田会议决议》,提出用无产阶级思想教育党员,通过思想教育克服党内的各种错误思想,把思想建设放在党的建设首位。《决议》要求支部要建在连上,加强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各级党委和基层党支部的主要任务就是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克服党内严重存在的小农意识、小资产阶级意识、封建主义思想以及流寇主义和军阀作风。这是毛泽东的建党思想开始形成的重要标志。[5]
1945年4月至6月,党在延安召开了七大。七大党章与六大党章相比较,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色:
1.七大党章增加了总纲部分。在七大党章的总纲部分,开门见山、旗帜鲜明地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集体智慧的结晶——毛泽东思想,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成果,是我们党自己的指导思想,并号召全党要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不断提高全党的理论和思想水平,克服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这是七大党章最鲜明的政治特色。
2.七大党章具有高度的自主创新意识,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追求真理的思想路线。七大党章从形式到内容都比较彻底地脱离了苏共党章的影响,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
3.七大党章充分吸取了一大到六大党章(包括《古田会议决议》)的优点,着重强调从思想上建党。刘少奇在《关于修改党章的报告》中指出:“我们党的建设中最主要的问题,首先就是思想建设问题,就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无产阶级的科学思想去教育和改造我们的党员,特别是小资产阶级革命分子的问题,就是和党内各种非无产阶级的思想进行斗争并加以克服的问题。”“因此,一切加入我们党的人,必须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特别是小资产阶级革命分子,在入党以前和以后,更须学习,并进行思想上的改造,必须抛弃他们原来的阶级立场,站在无产阶级的立场上,克服他们的主观主义、个人主义、宗派主义等倾向。没有这种改造,就不能成为很好的党员。而这种改造,又常是一种长期的艰苦的工作,并且是一个痛苦的过程,这就是我们党的建设上特别重大的问题和重大的特点。”[6]从刘少奇同志的讲话中,我们可以非常强烈地感受到,党的七大修订党章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就是特别强调思想建党,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教育武装全党,抵制和克服各种非无产阶级思想,使广大党员真正树立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信念。这一建党思想影响极为深远。
二、建国以后到改革开放前的党章:对执政党思想建设的艰辛探索
(一)八大党章:大力加强执政党的思想建设
1956年9月在北京召开了八大。八大党章在思想建设方面的主要创新点,一是更加强调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教育,并且着重要求党员、干部要克服主观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和日益滋长的骄傲自满情绪,把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个人利益之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努力避免脱离群众的危险性。邓小平在修改党章的报告中,要求“必须在党的教育系统中,在党员的教育材料中,在党的报刊中,着重进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7]这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的执政意识。二是明确指出要提高党员标准。邓小平对此有一段非常精彩的论述:“党的事业的胜利,党对于人民所负的责任的加强,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信的增长,都要求党对于党员提出更高的标准。而且,如果在以前,一个人决心加入我们的党,往往表示他决心冒着丧失自由和生命的危险,去为群众的利益斗争,去为人类的最高理想斗争;那么在现在,就容易出现这样的人,他们为着取得名誉和地位而入党,他们在入党以后,不去支持群众的利益,反而妨害群众的利益。诚然,这样的人在我们党内是极少数,但是,我们决不能忽视这个事实。为提高党员的标准而斗争,这是当前党的重要的政治任务之一。”[8]这说明我们党已经开始站在执政党的立场上思考如何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如何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从而确保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的先进性。
(二)九大、十大党章:党的思想建设出现严重混乱
九大是在“”的高潮中(1969年9月)召开的,九大党章仅有12条,文字表述极为简单,突出强调“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无产阶级“””,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九大党章对党的性质和指导思想(特别是对毛泽东思想)做了错误的、不科学的论述。
1973年8月在北京召开了十大。十大党章除了对涉及到林彪的文字表述做了必要的修改,其内容和结构都保持了九大党章的原貌。正如邓小平后来说的那样:“九大、十大搞的党章,实际上不大像党章,党员有什么权利和义务,究竟怎么样才算个共产党员,不合条件怎么办,都没有规定好,需要修改。”[9]
总的来说,在““””时期召开的两次党代会及其制定的党章,是在当时“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路线指导下制定出来的,完全背离了毛泽东过去几十年所坚持的正确建党思想。这就必然在全党造成极大的思想混乱和“左”的政治狂热,严重削弱了对党员干部进行科学的、系统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教育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教育,教训惨痛。
(三)十一大党章:思想建设的进步与徘徊
1977年8月在北京召开了十一大。十一大党章在总纲部分强调要大力发扬党的三大优良传统和作风,保持和发扬谦虚谨慎、不骄不躁、艰苦奋斗的作风,防止党员,特别是党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取任何特权,同资产阶级思想和作风做坚决的斗争;强调“党员不论何时何地都要以个人利益服从党和人民的利益,不怕困难,不怕牺牲,为实现党的纲领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10]。在条文部分全面规定了党员的8项义务,贯穿了理想信念教育的基本内容;在第19条党的基层组织的基本任务中,还明确规定了“领导党员和非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对他们进行思想政治路线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11]的内容。这些修改无疑都是积极的和正确的。
但是十一大党章在总纲部分继续沿用了九大、十大党章关于党的性质和指导思想、特别是关于毛泽东思想的错误论述;继续沿用了九大、十大党章关于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无产阶级“”的性质以及“这种性质的政治大革命今后还要进行多次”的错误论述;继续沿用了九大、十大党章关于党在社会主义历史阶段的基本路线的错误论述等,这些又是错误的。
十一大是在毛主席去世和粉碎“_”以后的特殊历史背景下召开的一次党代会。由于党的领导层还没有实现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在当时还不可能一下子从“”的“左”倾路线和对毛主席的个人崇拜中觉醒过来,更不可能系统地纠正九大、十大错误的的路线、方针、政策。所以,十一大党章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既有正确的东西,也有错误的东西;既体现了一种努力向前、稳定团结、共同奋斗的精神面貌,又暴露出对“以阶级斗争为纲”政治路线的迷信与固执。
三、改革开放以后的新党章:不断深化对党的思想建设规律的认识
(一)十二大党章:为改革开放时期的新党章奠基
1982年9月在北京召开了十二大。十二大党章在加强思想建设方面的主要创新点是:第一,根据七大、八大党章的历史经验,结合新时期党的建设的新情况、新特点,系统地科学地阐述了党的性质和最高理想、奋斗目标、党的指导思想、党在现阶段的主要任务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强党的建设的三项基本要求等,形成了一个内容充实的总纲;第二,对党员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都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对党员的8项义务、8项权利的表述更加严谨科学;第三,专列“党的干部”一章,明确提出了干部的6个基本条件。
十二大党章专门针对加强党的建设提出了三项基本要求,这是我们党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得出的重要结论。其中第二项要求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其主要内容是:中国共产党人要永远为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而奋斗,要制定和实行能够体现人民利益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员、干部在工作中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建国以后30多年的历史一再证明,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搞特权搞腐化、脱离人民群众,对执政党是最大的危险。因此,在改革开放的历史条件下,必须教育全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二)十三大提出了10条党章修正案
1987年10月在北京召开了十三大。十三大没有制定新的党章,也没有做修改党章的报告,只是对十二大党章提出了10条修正案,涉及十二大党章中的10个条文,共计有13处增删改动。十三大政治报告提出党要经受住执政和改革开放的考验;提出在党的建设上,要走出一条不搞革命、而主要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新路子。这些新提法、新论断实际上充实和发展了党章总纲的内容。[12]
(三)十四大党章:对党章总纲进行重大修改,丰富和发展了思想建设的内容
1992年10月在北京召开了党的十四大。十四大党章在思想建设方面的突出贡献:一是对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进行了系统概括,充分肯定了这一理论在马列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思想理论发展史上的重要地位,并把这个理论上升为党的指导思想。二是把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正式写进党章,并且表明这是党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长期坚持、绝不能动摇的基本路线。三是把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总目标,第一次系统阐述了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一个全新的政治命题,这对全党来说又是一次重大的思想变革,在当时产生了极大的解放思想的作用。四是对新时期党的建设基本要求进行了重大修改。
(四)十五大党章: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1997年9月在北京召开了党的十五大。十五大党章最重要的贡献,就是把邓小平理论正式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十五大政治报告指出,在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历史过程中,有两次历史性飞跃,产生了两大理论成果——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是一脉相承的统一的科学体系,毛泽东和邓小平是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创造新理论的典范,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典范。把邓小平理论正式写在党章上,确定为党的旗帜,这是我们党经过近二十年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成功实践所得出的一个科学结论,是我们党在思想认识上的一次升华。在十五大党章起草过程中,江泽民就指出:“旗帜问题至关重要。旗帜就是方向,旗帜就是形象。我们说坚持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不动摇,就是高举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旗帜不动摇。在邓小平逝世后,我们全党,特别是高级领导干部,在这个问题上尤其要有高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无论遇到什么困难、什么风险,都不动摇。”[13]在十五大报告中,江泽民又明确指出:“我们这次大会的灵魂,就是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十五大无疑将以这一点为标志载入史册。”[14]现在,邓小平理论已经成为对党员干部和青年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的重要思想武器。
(五)十六大党章:对党的性质和指导思想的又一次完善
2002年10月在北京召开了党的十六大。十六大党章最为引人瞩目的修改,是对总纲第一段(关于党的性质和最高理想、最终奋斗目标)的修改;其次是对党的指导思想的补充和完善,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正式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并单列一段加以论述[15]。“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以江泽民为核心的第三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又一次重大创新,其思想内涵极为丰富。邓小平理论主要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重大命题,“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则回答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的重大命题,它进一步深化了党对自身建设规律的认识。把这个重要思想写进党章,有利于统一全党的思想,增进党的团结,加强理想信念教育。
(六)十七大党章:总结历史经验,大力倡导理想信念教育
2007年10月在北京召开了党的十七大。十七大党章修改的主要亮点:一是在总纲第七段增写了科学发展观,明确指出:“科学发展观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16]这是对党的指导思想又一次丰富和完善。二是在总纲第八段增写了“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全党同志要倍加珍惜、长期坚持和不断发展党历经艰辛开创的这条道路和这个理论体系”[17]这段文字,这是总结改革开放29年的历史经验得出的基本政治结论,它旗帜鲜明地回答了“举什么旗,走什么路”的问题,回应了党内存在的各种思想疑虑。三是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在总纲部分增写了第14段和第17段,同时大幅度修改了第15段和第16段。在先进文化建设这一段,旗帜鲜明地提出了“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倡导社会主义荣辱观,增强民族自尊、自信、自强精神,抵御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腐朽思想的侵蚀,扫除各种社会丑恶现象,努力使我国人民成为有理想、有纪律、有道德、有文化的人民”的重大命题。同时提出“对党员还要进行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教育。”[18]四是在党章第三条(党员义务)增加了“学习科学发展观”和“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内容。在党章第34条(领导干部的基本条件)也增加了“带头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做出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的论述。[19]这实际上是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的思想道德和政绩标准。
[2][3][4][6][7][8][10][11]中国革命博物馆。 中国共产党章程汇编[Z].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2;8;22;33;74;177;193.
大学思修论文【第四篇】
《利用历史教学,搞好爱国主义教育》
摘要:应试教育导致部分教师不能正确处理传道、授业、解惑三者的辩证关系,教学仅仅局限于让学生接受知识、掌握解题步骤,却忽视了对学生思想情感的教育,本文结合作者的历史教学的经验,谈了几点教学看法。
关键词:历史教学;爱国主义教育
长期以来,受应试教育的影响,绝大部分历史教师未能正确处理传道、授业、解惑三者的辩证关系,教学仅仅局限于让学生接受具体知识、理解概念、掌握解题方法和步骤,以期考试得高分,却忽视了对学生思想情感、道德情操的教育,特别不能有效地利用历史科的得天独厚的优势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使学生不能通过历史课程的学习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这种舍本求末的教学现状实在是令人痛心。下面我将结合我初中历史教学的经验,就如何在初中历史教学中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提出我的几点看法。
一、让学生深刻体会中华民族对人类文明的发展做出的卓越贡献,培养学生的民族自豪感和历史使命感
我国是人类祖先最早发源地之一,同埃及、印度、巴比伦一起被誉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早在公元前21世纪就已经进入了文明社会。中国有辉煌灿烂的青铜文明;有世界闻名的四大发明;有伟大的万里长城;也有碧波千里的南北大运河;有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中国文明带着她自己的独特的风格,一个高峰接着一个高峰,直到今天仍是奋斗不息,前进不止!通过向学生进行祖国悠久历史和辉煌灿烂文化传统教育,增强学生的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再结合我国已确立的社会主义制度,特别是实行“对内改革、对外开放”,它将为经济的繁荣,科学文化的发展提供重要的前提和保证。从而使学生坚信祖国“四化”一定能够实现,并立志为实现祖国“四化”贡献自己的力量,增强学生的历史历史使命感。
二、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操和民族气节
列宁说:“爱国主义就是千百年来巩固起来的对自己的祖国的一种最深厚的感情。”只有知之深才能爱之切。孟子提出的“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可以说是集中地体现了中华民族气节。古往今来,多少仁人志士为维护祖国的荣誉和民族的尊严,在爱国和气节方面为后人作出了榜样。自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以来,诸如卓有见识的林则徐,血染吴淞口的陈化成,维新被杀的谭嗣同,推翻帝制的孙中山,横眉冷对的鲁迅,抗日献身的张自忠,以及无数为国捐躯的共产党人都体现了这一民族爱国精神,他们是中华民族之魂。浩然正气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历久不衰执着追求的完美的精神气质。“祖国再穷,我也要为她奋斗,为她服务。”这又是一切爱国科学家的心声。新中国刚成立时,一批留学国外科学家纷纷回归祖国,要为新中国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钱学森面对美国方面的关押、软禁、监视,毫不动摇;华罗庚放弃在美国被重金聘用的工作;李四光谢绝英国老师让他攻下博士学位再回国的劝告;钱三强更是冒着生命危险……
以上种种爱国、气节的实例,渗透着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她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所在。但是在物质生活水平日益提高的今天,相当一部分中学生是独生子女,他们从小受家长“小太阳”教育的影响,形成以自我为中心,具有自私性、心胸狭窄性,缺乏集体责任感等弱点。在历史教学中我们可以利用中学生正处于少年期和青年期的心理和生理特点,在对此类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时,充分利用历史人物的言行,去感染学生的心灵,从而鼓励他们继承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和崇高的气节。
三、进行忠于祖国,维护祖国尊严和统一的爱国教育
祖国的统一,一直是中国历史发展的主流,我国各族人民从古到今都为这一主流和不受外来侵略,进行着长期的英勇卓绝的斗争。从秦始皇统一中国后的两千多年的漫长岁月里,统一的约占三分之二的时间。而且愈到后期统一的时间越长,统一是历史发展的主流,国家统一对经济、科学文化等各方面都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中国共产党人是最伟大的爱国主义者,他继承了中华民族爱国主义的光荣传统,为了民族的彻底解放,自“五四”以来反帝、反封建运动到八年抗日战争付出巨大的牺牲,建立了新中国,解放后党又领导中国人民平定了叛国集团,赢得了维护祖国统一的又一重大胜利,保卫了祖国的神圣领土和主权。在台湾问题上我们党一贯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立场,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邓小平同志以他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的胆略,高瞻远瞩地提出对台湾、香港、澳门实行“一国两制”的构想:目前香港、澳门问题基本上得到了解决。我在多年的历史教学实践中,深深地感到:只要有针对性地选取素材,突出重点,是能够通过历史长河五彩缤纷的生动事例给学生以启迪,在他们的心田中播下爱国主义的种子,并引导他们为保卫祖国和实现祖国统一大业而奋斗。
四、以史为鉴,对学生进行竞争和忧患意识教育
古云:“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当今随着人们生活条件改善,加上独生子女受家长"小太阳"教育影响,一些学生形成了经不起风雨,不善于与人合作的性格,缺乏竞争意识和忧患意识。这就要求我们教师在对学生进行心理教育时因势利导,引导学生对历史进行观察:大凡每一个朝代开国君主都能励精图治,使其统治下的封建王朝出现兴盛局面。其原因在于他们知道江山来之不易,只有励精图治,才能使其统治长治久安。而每一个朝代后期,统治者大都贪图享乐,政治腐败,最终灭亡。学生明白这些道理后,再引导他们思考:21世纪是一个竞争激烈的世纪,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如不具备新形势下的综合素质,不论是国家还是个人,肯定受到淘汰。那么怎样才能避免遭到淘汰呢?学生自然就明白其中的道理了。可见,这对培养学生的竞争意识和忧患意识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利用历史学科的学科优势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应该把它作为历史教学的基本任务通过各种途径把它渗透到历史教学的整个过程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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