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范文专业【推荐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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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第一篇】
xxxx年,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总体要求及年度计划,深入贯彻xx大和xx届xx全会、xx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区域社会稳定为中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宗旨,以打造一流司法行政队伍为根本,积极履行司法行政机关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等职能,大力推进“平安鄞州”建设,较好地完成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为促进我区社会和谐稳定,“新鄞州工程”的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2月份,钟公庙街道司法所被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人民调解工作模范司法所”称号,8月份,五乡镇明伦村被司法部、民政部联合授予“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荣誉称号。
一、大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着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一)强化规范运作机制,积极创建“示范司法所”。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在20个司法所全部达到市级规范化司法所的基础上,开展了创建“示范司法所”活动。适时召开了现场会,对已经达到“示范司法所”要求的钟公庙街道司法所和邱隘镇司法所进行了授牌,创建活动以来,司法所的岗位职责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各类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司法助理员的工作积极性得到进一步的提高。同时,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提高调整了司法助理员的岗位津贴标准,并加强对司法所工作的指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激励机制,加强考核力度,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以“健全组织、理顺关系、强化职能、规范管理”为标准,把司法所建设成为党委、政府一个强有力的工作机构。
(二)完善排查调处机制,全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区司法局、区人民法院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的意见》,经常性对镇级调委会和基层调解组织进行工作指导,健全司法所(调解中心)、调委会、调解小组、调解信息员四级调解网络,坚持一月一次排查调处专报和工作例会制度,严格实行信息专报制和“零”报告制,坚持一季一次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分析,认真做好“两会”期间重大活动、节日的稳定工作,抓好了人民调解工作中的规范审批和备案程序,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政治业务素质。至10月底,全区调解组织共受理各类纠纷2270件,调处成功2260件,调处率100%,成功率%。签订调解协议书877件,其中实施备案制459件、审核制243件,排查出各类不安定因素369起,成功平息211起,充分发挥了司法所、调解中心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第一道防线”作。
(三)加强帮教安置工作,预防减少重新违法犯罪。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做好1999年刑释人员和20xx年度归正人员回归社会情况的监测工作。目前,共落实安置帮教对象1544名,其中刑满释放人员1310名、解除劳教人员234名,为制定切实有效的安置帮教措施提供了第一手资料,安置率达%、帮教率达%、重新违法犯罪率仅为%。同时,进一步完善了“三项工程”,即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专项经费管理、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共走访重点对象227名,救助特困对象65名,合计救助金额万元。
(四)加强教育整顿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新路子、新机制、新举措,开展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活动,至今,已有4家法律服务所被评为第一批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9家法律服务所提出申报。上半年,我局在邱隘镇召开了一次创建市级规范化基层法律服务所工作现场会,要求各法律服务所认真对照考核内容和评定标准,不断强化各项内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程,尽快进入市级规范化法律服务所行列。至今,全区法律服务所担任法律顾问216家,代理民事案件643件,代理经济案件357件,调解纠纷171件,代写法律文书705件,承办法律援助案件77件,业务创收达313万元,挽回经济损失4560万元。同时,专门组织了未达标的11家法律服务所的内勤、档案人员,邀请区档案局老师就如何做好档案管理工作进行了培训。对全区15家法律服务所、89名法律工作者通过年检注册,注销了2名法律工作者资格,增加了6名法律辅助人员。还积极开展了服务对象评议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活动,全区共发放监督卡1000张,收回956张,满意率达%,基本满意率%,不满意率%,从统计情况看,我区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总体素质还是好的。
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第二篇】
一是人员力量不足。我局14个基层司法所都是1人所,其中有3个所,因退休或疾病或抽调重点工程指挥部,不能全身心从事司法行政工作,二是社区矫正工作量大。到2016年2月底时我局已接收管理的社区矫正对象有211人,城南司法所现在册管理的矫正对象就达29人。三是基层司法所政治待遇落实难,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第三篇】
(一)社区矫正工作:坚持做好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逐一排查并建立台帐,确保社区矫正对象中没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疑似或确诊情况。进一步教育引导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对象避免到人员密集的场所活动,减少探亲访友和亲朋聚会。在疫情防控期间,暂停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矫正场所进行定期报告、集中点验、集中学习、社区服务、矫正宣告等活动,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电子定位、视频督察等方式,每天开展网上信息化核查。同时严格外出管理,无特殊情况不批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坚持做好疫情期间安置帮教工作。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处置好服刑人员信息核实、回执情况。做好人员衔接工作,对于一般帮教对象,联系其家人接回,对于重点帮教对象,制定衔接方案,确保信息、人员处置到位,扎实开展教育帮扶工作。坚持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继续扎实做好已入矫对象的涉黑涉恶工作排查的同进,进一步加强对于新入矫人员的预防和排查工作,加强涉黑涉恶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与之签订告知书、保证书。坚持开展《社区矫正法》宣传。为迎接《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将《社区矫正法》作为“5月农村法治宣传月”和元旦春节“送法下乡”等主题宣传活动的重点宣传内容,在农村大力宣传《社区矫正法》,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知晓度。共开展宣传13场次,悬挂宣传横幅15条,发放宣传手册2500余份。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督查。根据年初的工作计划,结合市检察院、市局今年4月份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对全县12个司法所开展了一轮全面的执法检查,全面纠正了各司法所在执法程序、档案台账等各方面的问题。目前我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109人,今年上半年调查评估44例。今年上半年共接收安置帮教人员84人,衔接核实率100%,帮教率达到100%,就业安置率达到95%,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
(二)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扎实开展人民调解工作。2020年1-6月,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313起,调解成功313起,协议涉及金额万元,调解成功率达100%。其中:婚姻家庭纠纷39起、邻里纠纷172起、房屋宅基地纠纷17件、生产经营纠纷3件、损害赔偿纠纷19件、合同纠纷4件、山林土地纠纷22件、其它纠纷37件。排查纠纷217次,预防纠纷32件。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4-5月份在刘文成副局长带领下对12个司法所进行了现场工作指导,对人民调解案卷制作,调查笔录、人民调解书,协议书、回访记录等一一进行了规范和指导,并将统一的人民调解案卷格式模板发放到12个司法所,要求各司法所从案件受理到协议达成以及调解文书的规范化制作都严格按照统一格式执行。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坚持每月和重大节假日的排查制度,上半年各司法所根据县局通知要求集中力量,有针对性对清明期间坟山纠纷、全国“两会”期间矛盾纠纷进行了排查,排查出清明纠纷隐患10起,“两会”期间纠纷隐患16起,对排查出的情况及时上报。积极推广“枫桥经验”,及时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做到调处工作快,化解力度大,实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重大矛盾不出县”的指标。贯彻落实“以奖代补”机制。对村人民调解员调解成功并录入如法网的案件,根据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方案给予奖励,充分调动了村一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同时进一步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队伍素质。今年上半年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对12个司法所工作人员进行了一次业务培训,重点讲解了案卷的规范化制作以及调解技巧,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案卷制作水平和实际调解能力。
(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今年上半年,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3件,接待群众来访、来电、来信法律咨询约1000余人次。切实落实省市县关于“放管服”改革工作的部署,安排专职律师在政务中心大厅的司法局业务窗口坐班,方便群众办事,优化营商环境。在西岩、金紫、茅坪、蒋坊、丹口等乡镇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书籍、宣传册2000余份,发放印有宣传标语的扇子、帆布袋等宣传品1000余份。组织法律援助律师积极参与认罪认罚案件的办理,提供法律帮助42人次。
(五)规范性文件审查、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上半年以来,全面开展了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共梳理出25件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做好执法证发放工作,完成行政执法数据迁移工作,为涉及机构改革的单位申请换证。同时组织全县参加行政执法考试,发放执法证。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向县人大和邵阳市政府备案规范性文件,并在系统录入。推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在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执法活动中,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共受理行政复议申请4件,办结2件,其中撤销的1件,维持的1件,还有2件正在审理中。共收到行政诉讼案件2件,均在审理当中。
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第四篇】
司法行政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推动地区经济发展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时代的发展,对司法行政工作赋予了新的内涵。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对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在“新西岗”建设中,努力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为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优良的法制环境是我们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今天,借举办干部论坛的机会,我从三个方面谈点认识和体会:
一、先进城区的基本经验太原市杏花岭区和普兰店市的司法行政工作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的先进典型。20xx年11月,区委副书记王玢带队到太原市杏花岭区等地进行了学习考察,所到之处、所见所闻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太原市杏花岭区的先进经验是:坚持“围绕一个中心、抓好两项结合、促进“三个提高”的工作思路(即围绕社会稳定这个中心;抓好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与受教育人群的职业特点相结合();与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相结合。促进公民法律素质的提高;促进依法行政水平的提高;促进司法局外在地位、形象的提高)。注重在“三提供、三帮助(即提供法律咨询,帮助群众知法;提供法律服务,帮助群众懂法;提供法律保障,帮助群众用法)上下功夫。
在法制宣传上,将普法阵地前移,送法进社区;在法律服务上,将办案人员工作重心下移,拓宽服务市场;在人民调解上,坚持调防结合,寓防于调,达到了贴近社区、服务群众的目的。普兰店市的经验是: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保稳定”的指导思想,加大硬件建设投入,联网148法律服务热线,将全市20个乡镇司法所、25个法律服务所人员收编,实行“人财物事”垂直管理,理顺了乡镇司法所的管理体制,保证了司法行政队伍的稳定,极大地促进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以上两个先进城区的做法,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领导重视,依法行政的责任意识强。始终把依法治理加强法制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司法行政工作的重大问题;二是目标明确,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的长效机制;三是具有创新意识,体现出与时俱进的工作理念。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创新法律进社区的新模式;四是舍得投入,注重加强硬件建设。
二、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近年来,我区的司法行政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以普法为先导,以法律服务进社区为载体,深入贯彻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通过“一五”至“四五”普法,全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法律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加强,为“新西岗”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其中:开展“法律在您身边”系列活动,推行完善“五个一”工程(即:全区每个社区有一名义务法律顾问;开辟一条法律咨询热线;设立一个法律知识宣传栏;建立一个法制课堂;有一个法律图书角)使社区居民遇有一般法律问题不出社区就可得到解决,形成了法律服务与群众“零距离”的“五进社区”工作模式,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社区居民的好评。法律援助工作被辽宁省司法厅授予“辽宁省法律援助先进集体”和“大连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为农民工讨要拖欠工资实施法律援助,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省、市政府对我们的做法给予肯定,市内多家媒体进行了报道。开展法律进社区,送法送书入户活动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被列为全区为民办实事项目。投入10余万元,编印“一书四指南”(即:《常用法律知识手册》、《外来劳务人员法律知识指南》《人民调解指南》《公证指南》《法律援助指南》)免费向社区居民发放,做到“一户一册”。
近年,围绕旧城区改造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治理的做法被市司法局推广。指导石道街小学开展的“少年模拟法庭”大赛活动被中央电视台和司法部联合制成光盘向全国发行。虽然,我们在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等方面作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典型城区相比,与司法行政工作的内在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相比,还存在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亟待提高。一是个别部门和行业的领导对法制化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在执法环节上,部分执法人员秉公执法的意识淡薄,执法人员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二)对企业员工、外来人员普法教育亟待加强和完善,普法的难度越来越大。一些改制企业,普法网络不健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跟不上。在街道社区,流动人口越来越多,目前,对这部分人的普法宣传教育问题认识还需进一步提高、措施仍需进一步完善。
(三)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现状还不能完全适应当前工作的需要。一是街道司法所编制和级格问题没有得到解决,司法助理员兼职过多,基层司法队伍不够稳定、影响了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二是司法行政干部的综合素质还不高。以上这些差距和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工作中改进和提高。
三、进一步做好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路及措施随着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大大连”及“新西岗”建设步伐的加快,司法行政工作也面临着新的形势,突出表现为“七变”:一是社区内涵变大;社会功能的回归,导致社区包罗万象。二是社区法律服务对象变多;三是社区依法治理变难;四是社区依法治理的战线变长,安居拆迁,人户分离、导致管理乏力;五是社区法律援助工作量变大;六是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变广;七是社区治安任务变重。新形势的变化,为司法行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将紧紧围绕“保持地区稳定,强化依法治区、为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这一中心工作,完成好以下任务:
(一)深入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不断提高全区公民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实现“四个转变’’:一是由单一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向多样化的法制宣传教育方式转变,实现大众传播媒体和专门法制教育机构的有机结合;二是由同一法制教育内容向因人、因需划定法制宣传教育内容的转变,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宣传教育效果;三是变等待式法制宣传教育为跟踪式法制宣传教育,突出加强重点群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四是转变传统的教育方式,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要从建立和完善学法制度、健全制约措施入手,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尤其是要搞好《行政许可法》的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深化“法律进社区”活动,重点抓好《未成年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宣传教育。通过“七抓”(即:抓领导、抓机构、抓窗口、抓青少年、抓活动、抓帮教、抓阵地)在全区逐步形成一个多渠道、多层次、多领域、齐抓共管的法制宣传格局。
(二)围绕中心工作、拓展服务领域,促进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工作的新发展要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为社会服务、为群众服务”的方针,首先要加强法律服务所、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的硬件建设,争取领导的支持,投资配备必要的现代化办公设施,改善办公条件,提高办案效率。其次要加强基层专职队伍建设,使街道司法助理从繁忙的事务工作中解脱出来,专心做司法工作,社区法律顾问要积极配合、拾遗补缺、确保一方平安,化解群众矛盾,创造良好的法律服务环境。第三,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实现“148”法律服务专线联网,构筑起随拨随到、有问必答、有惑必解的法律咨询快速回应网络,使之真正成为联结法律服务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
(三)不断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发挥“第一道防线”的作用以“发现早、控制住、处置好、群众满意”为工作目标,建立“一校、一庭、一员”(法制学校、人民调解庭、人民调解员)的基层调解工作新机制,要在街道建立法制总校、社区建立法制分校,担负起辖区法律知识的辅导与宣传。在社区建立人民调解庭,力争把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内部,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从单一化的“小调解”向多元化的“大调解”方向发展。
(四)开展真帮实教,广开就业渠道,维护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要以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组织建设为切入点,建立一支由司法助理、派出所干警、社区干部、人民调解员及刑释解教人员亲友为成员的安置帮教队伍,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好“四关”(接收关、管理关、帮教关、安置关),坚持“五项”工作制度:(例会制度、走访制度、“通气”制度、谈心制度、档案制度)杜绝刑释解教人员回归脱管失控现象,做到“五谈”(谈思想找根源,使其知罪错、谈法律讲法纪,使其认罪服法、谈教训讲危害,使其迷途知返、谈家常问情况,为其排忧解难、谈未来讲前途,使其热爱生活)“五清楚”(犯罪原因清楚家庭状况清楚就业状况清楚思想状况清楚社交情况清楚)确保帮教对象、帮教关系、帮教责任、帮教时限“四落实”。要开发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数据库,健全完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档案,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走向实。要主动与劳动、工商、税务等部门及街道协调,挖掘就业岗位,积极帮助刑释解教人员实现再就业,从而维护社会的稳定。
(五)贯彻全会精神,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确保各项司法行政工作任务的完成当前,司法行政战线的首要政治任务,就是认真组织学习十六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深刻领会全会精神,提高对加强执政能力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提高执政能力紧迫感、使命感、责任感,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的实际,把学习全会精神与开展创建“三个一流”活动结合起来;同建设服务型政府和服务型机关结合起来,制定措施、落实制度,找准理论和实践的结合点,把学习的落脚点放在本部门工作的实践创新上,紧紧围绕“新西岗”建设目标,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职责,着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利用区辖律师、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公证等资源,探索为“四区二带”和大的经济项目主动上门服务,解答法律咨询、担任法律顾问的新途径、新办法。加强对机关干部、街道司法助理、律师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关于依法行政从严治警的“十条禁令”》《关于加强政风和行风建设的八条规定》和《大连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八不准”》,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和科学管理水平,为建设“新西岗”、为我区经济发展和软环境建设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第五篇】
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和区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围绕大局抓服务,基层业务抓规范,队伍建设抓提高,整体形象抓提升”的工作思路,工作早部署,职责早明确,任务早安排,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具体做法如下:
按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的关于法治建设的要求,通过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坚持以“法律六进”为主线,以“双八一”为依托,为我区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和谐的营商环境。
1.摸清宣传阵地底数,完善双八一工程。
社区“八个一”(即一个法治宣传长廊、一个法治宣传橱窗、一个法治宣传一条街、一个法治宣传讲堂、一个法治宣图书角、一个法治宣传广场、一个法治宣传演出队、一个法治宣传楼道)和农村“八个一”(即一村一个法治讲堂、一村一个法治宣传长廊、一村一个法治图书柜、一村一个法治广播站、一村一个调解室、一村一个法律明白人、一村一个法治中心户、一村一套制度机制保障)是社区和农村开展普法宣传的主要阵地,各单位建设情况不尽相同,一年进行全面的统计摸底,形成“八个一”工程统计明细表和图片档案,对不完善的单位有计划的组织建设。同时更新普法志愿者的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一年制作普法宣传板34块,楼道宣传图片80张。一年组织各社区干部、居民上普法课28次,专题辅导4次,普法考试2次。
2.法律宣传进乡村,农闲学法正当时。
2017年1月17、18日,宏伟区司法局联合宏伟区文体局走进了曙光镇东三里村和兰家镇四合村。赠阅《公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农村法律常识读本》、《2017年年历》等资料300余份,布置法律知识展板六块,解答疑问30余人次。文艺宣传队表演了京剧《光辉照儿永前进》、《祖国好山河寸土不让》、评剧《满园春色》、《自幼生来我的心眼好》、独唱《贝加尔湖畔》、萨克斯独奏等节目,获得掌声阵阵,欢乐的气氛一扫冬日的寒冷,充盈着每一个角落,为农闲的老百姓送去了一场不出家门的直播盛宴,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
3.加强青少年普法,把握人生起步的方向。
一是完成了第三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示范区、优秀组织奖、先进单位、“零犯罪”学校等国家级荣誉的材料归集和申报工作。
二是举办了宏伟区第二届青少年法治手抄报评选比赛。参赛作品以“学法我先行”为主题,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辽宁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为重点,联系自己的学习生活实际,构思巧妙、内容丰富、绘画精美,以图文并茂的手抄报形式,展现学习、成长过程中对所见所闻的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学法感想,体现出宏伟少年积极地尊法学法态度和守法护法精神!
活动得到了全区青少年的积极响应,共收到190多份参赛作品。评选出一等奖16名,二等奖24名,三等奖36名,并从中甄选部分获奖作品在丰乐街法治宣传长廊展出。
三是社区普遍开展青少年普法活动。新村街道龙鼎山社区司法专干与普法小志愿者到居民周大爷家送法律书籍,共同学习探讨法律案例。湖西社区的假日学校举办了青少年犯罪案例解析讲座。长征路社区开展了青少年“宣传法律文化,传承中华传统”的教育讲座。各项活动的开展多层次多角度地提高了青少年的法律意识。
4.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八”国际妇女节来临之际,各司法所与社区联合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开展宣传活动8次,普法讲堂4场,知识竞赛1场。3月3日,新村司法所创新普法宣传模式,以妇女维权答题和普法讲座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了妇女维权普法讲座,旨在庆祝《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一周年。让龙鼎山社区的广大妇女在轻松活跃的氛围中学好法律知识,对《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中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保护妇女同胞的法律条款能轻松灵活运用,对维护男女平等社会地位和关爱妇女同胞的家庭生活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工农街道龙源社区聘请省消防安全宣科刘教官为广大辖区妇女开展消防知识讲座。现场为辖区妇女讲解了日常如何正确用电用气、消防安全的重要性、消防器材的管理、如何扑救初起火灾、组织自救与逃生等知识,同时还现场演示了灭火器材的具体操作方法。
3月15日,与宏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举行了“网络诚信,消费无忧”的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大会。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群众详细讲解了各种区分假冒伪劣商品的有关知识,尤其是饮食安全、合理用药和识别假劣食品药品常识,解答了群众的各种维权咨询,受到广大居民的热烈欢迎和高度评价。工农街道兰家社区3月15日开展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主题宣传活动。
综治宣传日和政务公开日,在汇华宫门前设置主会场,各司法所及社区设置分会场,开展综治和政务公开大型宣传活动。发放《辽宁省人民调解实施办法》、《法律援助条例》、《法律常识读本》6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100余人次。
5.推广互联网+宣传推广模式。
积极推广互联网与传统媒体相结合的宣传模式。建立了“辽阳宏伟区司法局”微信公众平台订阅号,包括新法速递、案例分析、司法动态和便民服务等菜单栏目,根据运营实际效果不断修整栏目设置,不断丰富发布内容,公开司法行政,宣传法律信息,提供便民法律服务。
一年更新微信平台信息51条,在传统媒体《宏伟报》刊发信息19条,《辽阳日报》刊发信息2条,宏伟区司法局门户网站更新信息37条。
6.投身城中村改造,推动政府中心工作。
3月份,宏伟区“城中村改造工作”全面拉开序幕。为更好地解决百姓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的涉法、涉诉、财产公证等涉及百姓切身利益的问题,曙光司法所和兰家司法所积极投入到土地征收工作中,现场提供政策宣传、法律咨询、公证材料审核等服务。消除了群众对土地征收政策的疑问和顾虑,引领群众积极主动参与征收。对确实需要进行公证和诉讼的征收户,告知所需材料和办理程序,与相关部门预约好时间,陪伴他们进行办理。避免出现百姓不知道怎么办、去哪办、反复跑的现象。截至目前,共开展现场答疑解惑4场,接待百姓70余人次,解答百姓动迁过程中的涉法涉诉问题20余件,为城中村改造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1.加强建设,保障设施。为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各项工作职能,在巩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放到提高履职和服务能力上,全面履行司法所工作职能。使司法所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全面推进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按照省规范化司法所“百平四室”建设,全区6个司法所办公用房都达到了百平四室以上,(有所长室、办公室、调解室、档案室)。办公设施配备齐全(有档案柜、沙发、桌椅;每个司法所配置电脑3台,打印机2台,电话1部,传真机1台,复印机一台,数码相机1台,摄象机1台),为基层司法所开展各项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加强司法所队伍培训工作。区司法局认真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坚持召开每季一次的司法行政例会制度,对基层司法所干警进行业务培训和工作督促,进一步提升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有效提高了基层司法所工作质量和业务能力,全面推进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轨道。
3.积极发挥“148”法律服务专线便民、利民的作用。配备专人接待解答来电咨询,规范服务方式和服务用语,提高法律咨询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拓展专线服务功能,积极探索开展148法律服务专线网上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扩大148法律服务范围。一年,接待解答“148”法律咨询110余人次,群众满意率100%。
1.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按照省司法厅和辽阳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在全区组织开展了“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一年结合全区实际,对现有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进行调整和加强,重点对那些作用发挥不明显、不适应做调解工作的人员进行了必要的调整。
2.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结合省司法厅和辽阳市司法局开展的“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要求,全面推动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工作。做到“五有”即:有人民调解委员会标示牌,有相对固定人民调解工作场所,有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有调解回访等记录簿,有人民调解统计台帐。做到“四落实”即:组织落实,制度落实,工作落实,报酬落实。
3.积极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活动。制定印发《宏伟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认真组织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作用,扎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重点开展了对影响辖区社会稳定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隐患,进行大规模排查和调解活动,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因纠纷调解不及时导致的矛盾激化事件发生。到目前为止,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56件,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16件,调解成功311件,调解率达100%,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有效发挥了“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1、强化站点建设,织密法律援助服务网络。目前,我区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建立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驻军部队、人武部、消防支队建立3个法律援助服务站,依托公证处建立1个法律援助站,在44个村(社区)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络点,形成“中心-站-点”法律援助三级响应和服务网络,确保各类案件响应及时,移交及时、受理及时。规范了站、点工作职责,完善了工作流程,并设立了公示栏,公示组织机构图、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等便民措施。畅通法律援助信息传递渠道,为群众提供方便及时的法律援助服务。定期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到指定的工作站、点巡访,针对居民群众咨询的与日常生活最密切、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提供便捷、及时、无偿的法律解答。通过开展“一站一律师”活动,律师进驻社区覆盖率达100%。
2、回应民生诉求,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积极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司法部、中央军委政法委《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辽宁省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将涉及婚姻家庭、食品药品、就业、就学、就医、土地承包、林权纠纷、社会保障、不动产登记、相邻关系、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帮助困难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方面的问题。一年,我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84件,其中民事案件480件(含非诉讼案件425件),刑事案件3件,行政案件1件,内容涉及遗产继承、医疗赔偿、交通事故、工伤待遇等多项民生事项的法律援助申请,收效良好。
3、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措施,畅通援助申请渠道。一是开辟城乡共享的重点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低收入家庭、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及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进一步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工作流程,打造“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二是加强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建设,继续强化便民窗口规范化服务,推行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延时办理、点援制等服务制度,提升窗口服务水平。三是加大援务公开力度,在醒目位置设立便民指示牌,设立公示栏,列明援助条件、申请程序、无偿服务原则,监督投诉电话等基本内容,保障援助对象的知情权。四是对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推进电话申请、上门服务。五是完善了法律援助网站、微信公众平台,通过微信等新媒体及时、便捷开展援助咨询、申请等服务。
4、加强法律援助监督,提高援助办案质量。根据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规定》,全面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在受理、指派、结案、归档等过程中的标准化管理,将全区法律援助工作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管理轨道。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加强与指派律师的协调和监督,对发现办案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解决,确保案件质量。今年以来,我们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志愿者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业务培训1次,通过培训、观摩,提高法律援助队伍政治业务素质。全面实施听庭和回访制度,根据承办律师的代理词质量、举证情况、辩论技巧等方面形成听庭反馈信息。对于案件实行电话回访或上门走访,了解受援人对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回访受援人满意率达98%以上。将司法为民的人性化关怀融入到服务工作中,同时也掌握承办律师的服务态度和能力,加强监督管理。
5、建立起了全区残疾人、老年人等法援对象信息库,向他们发放了“法律援助便民卡”。我区逐步建立完善了法援对象信息库,对已纳入到信息库的残疾人、老年人等法援对象发放了“法律援助便民卡”,可通过卡上载明的联系方式,与法律援助中心随时保持联系。同时,针对残疾人、老年人的法律咨询,援助中心都采取了优先接待、优先解答。对提出的法律援助申请,都做到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一年,法律援助中心共向辖区残疾人、老年人等法援对象发放“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卡”1000余张,为残疾人、老年人持卡寻求法律服务,申请法律援助提供方便。
6、全力做好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工作。一是指导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端正态度,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妥善处置涉法涉诉案件、群体性纠纷和突发性事件。建立健全信息报送、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不断加强对法律援助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监管,并做好法律援助舆情分析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二是推进法律援助进政府信访大厅。选派思想过硬、业务精通的2名法律援助律师进入区信访大厅值班,向上访群众(重点是向涉企劳资纠纷、劳动职业保护和工作赔偿的上访群众),大力宣传法律法规,解答法律咨询,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服从法律判决,避免和防止发生群体访、越级访。
7、注重立体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知晓普及。加强与普法讲师团及相关部门等宣传主体的配合,结合“服务夕阳,法援护航”、“托举明天的太阳——法律援助在行动”等法律援助专项活动,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工地,进军营,法律援助广场咨询、主题宣讲等各类活动,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现场受理群众诉求。同时,充分利用《辽阳日报》、《宏伟报》、《宏伟区司法行政网》、宏伟区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报道宣传法律援助维权典型案例,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普及,引导群众增强依法维权意识。一年,全区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6次,发放法律援助资料1000余份,接待群众各种法律咨询600余人次。在市、区司法行政网站、报纸、微信平台等媒体报道宣传法律援助信息10余篇次,内容涉及军人军属、老年人维权等诸多方面,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率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全区现有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协调领导小组51个,有刑满释放人员256人,一年衔接刑满释放人员24人。帮助引导就业159,务农62,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22人,落实最低生活保障11,无业2人,列帮率100%,就业安置率达98%,重新犯罪率为零。主要做法是:
1.深入推进安置帮教工作“五个三”工作模式。认真指导各级安置帮教组织做到工作上三清(对帮教对象做到:底子清、问题清、困难清);机构上三建(各单位建立健全安置帮教组织机构、建全安置帮教工作制度、建全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档案);帮教上三包(对帮教对象做到:包衔接、包管理、包安置);职责上三定(对帮教对象做到:定人员、定责任、定任务);方法上三会(对帮教对象做到:见面会、亲友会、访谈会),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强化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实现安置帮教工作管理教育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
2.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的衔接管理。组织六个司法所认真做好信息平台核查工作,进一步完善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核查、信息对接制度,把服刑人员的日常信息核查做到常态化管理,及时将核查情况反馈给服刑的监所。并做好服刑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信息核查,不断提高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水平。同时,接到省内监所服刑人员出监通知后,司法所要落实衔接责任人,做到无缝衔接。对省外服刑人员出监的,要及时排查掌握信息,做好登记管理和过渡性安置工作,积极落实帮教措施,衔接率达100%。
3.拓宽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培训、安置渠道。积极引导刑满释放人员自主择业、自主创业,鼓励刑满释放人员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实现就业。认真指导社区(村)安置帮教组织,对重点帮教对象100%实行帮扶安置就业,对“三无人员、重病刑满释放人员要及时解决生活困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依法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确保衔接和安置帮教工作规范进行。
一是创新意识不足,创新能力有待提高。普法和依法治理需要不断丰富形式,创新机制,才能不断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随着人民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新矛盾比较多,调解难度不断增加,工作人员仍需提高自我法律知识的储备与学习。
三是宣传和信息交流工作力度不够,要进一步加强。
(一)强化“七五”普法,力争在普法宣传教育方面有新亮点。
开展法治讲堂、纪念日普法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筹划“六五”表彰及“七五”普法规划启动工作;二是组织“七五”普法知识竞赛;三是组织普法志愿者培训;更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创新普法思路、途径和方法,不断提高普法专兼职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动员五老加入法律宣传队伍,树立法律讲坛的品牌。四是积极筹备“”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五是继续完善推进社区和乡村“八个一”工程建设。
(二)强化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工作,力争各项工作有新突破。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局下发的《关于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从2016年9月起至2018年3月,区司法局在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大排查大调解大整治专项行动。下一年,要继续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隙、广覆盖的矛盾纠纷排查活动。积极组织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月排查季分析制度,认真调解本辖区影响社会稳定的难点、热点矛盾纠纷,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重点加强对积累多年、积怨较深、化解难度大、易引发刑事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的化解排查工作,并列出矛盾排查实名制责任清单,逐一进行解决,做好矛盾排查化解,筑牢平安宏伟建设基层防线。全面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把工作重点放到提高履职和服务能力上,全面加强司法所干警队伍、业务能力、所务管理、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统一的各种业务簿册,强化服务意识,全面提升司法所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三)强化特殊人群管理,力争在维护社会稳定上有新举措。
牢记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首位意识”,严格落实《辽宁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辽司[2016]108号)精神,不间断地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摸底排查及整改工作。要以社区服刑人员底数清、脱管漏管情况清、监管制度执行情况清的“三个清”为工作目标,全面检查了解《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贯彻落实情况,对排查出来的具有危险倾向及涉恐、涉暴、涉黑等重点人员,落实“定人包案”制度,实行重点监控、重点管理。继续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无缝衔接工作,继续完善“五个三”工作模式,坚持每月排查和帮教管理制度,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法制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衔接管理,确保刑满释放人员回得来、住得稳、思想不反弹、收入有来源、生活有保障,不断增强帮教安置效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抓好社区矫正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拓宽法律援助渠道,力争做到应援尽援有新进展。
健全各项制度,强化三级组织网络管理,加强工作站、联络点建设。对法援案件的申请、审查、受理、指派、结案归档,在一年基础上将进一步完善管理,规范流程,使下一年我区法援工作,特别是非诉讼案件管理更加规范。对各维权工作站更要加强管理,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站管理办法。加强工作站和联络点培训,提高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者业务水平。加强法援案件的检查,规范法援案件质量。下一年,对法援案件的质量特别是工作站非诉讼案件,定期进行检查与评比,开展互查互评,评出优秀法援案件,并进行物质与精神奖励;对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组织旁听庭审,随时督办,定期回访;对案件质量有瑕疵的进行通报批评,特别是对各维权工作站的法援案件,重点进行审查与指导。继续深入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全面落实中心制定的便民措施,并注重工作站的落实。印发法律援助维权知识问答系列宣传材料,和案例选编一起发放到工作站及联络点,实行法律援助宣传进村入户。要求工作站制作法律援助联系卡发放到摸排的受援对象,要求工作站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兑现服务承诺。与区民政局、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部门的成员单位取得联系,把低保户、困难职工、妇女、残疾弱势人员名单录入信息数据库系统。密切掌握情况如有需要法律帮助的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为他们提供法律帮助。继续加强法律服务所和“1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者素质,为全区百姓提供便民、利民的法律服务。
(五)强化队伍管理教育,力争干部队伍建设实现新起色。
继续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继续执行《司法干警廉洁自律规定》,进一步规范干警行为,不断加强作风建设,认真开展机关作风突出问题整治活动,落实好整改措施,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树立司法行政系统新形象。
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第六篇】
年,我局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先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和上级司法行政系统工作部署,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总抓手,着力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我市高水平建设“三个”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严对标、实对表、争一流,坚定不移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展示作为。
1.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做好摸排、监管、教育、转化、深挖等五项重点工作,对在册近500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滚动式集中梳理和调查摸底,摸排出涉枪涉爆社区服刑人员19名,涉赌涉毒社区服刑人员37名,统一开展谈话,尚未发现隐患。组织全体社区服刑人员签订《社区服刑人员不参与涉黑涉恶、涉枪涉爆承诺书》,共437份。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活动,今年来共计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5场,分发宣传资料5000余份。积极引导律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支持和保障律师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辩护代理工作,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的通知》,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保障,由农办从新农村建设中列支万资金用于“三治融合”示范村和民主法治村建设,切实将“三治融合”和民主法治村建设有机结合。今年共创建市级“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175个,绍兴市级“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50个。
3.全面完成重要节点维稳安保工作。全力做好重要节点和“平安建设攻坚月”维稳安保工作,做到“组织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及时召开安保动员部署会,成立维稳安保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工作组,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和重点刑满释放人员的动态监管,严格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切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实现了“零失控、零冲卡、零脱漏管”的目标。
二、抓重点、出亮点、求实效,坚定不移在彰显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中展示作为。
(一)“大基础”建设全面推进。
1.以“五比五赛”为载体推动“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在全市13个中心司法所组织开展“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五比五赛”活动,通过“比创新、赛亮点,比台账、赛规范,比服务、赛质量,比进度、赛业绩,比作风、赛形象”,整体提升司法所规范化水平。创建注重过程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坚持基础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一起抓,实施“清单式、销号制”管理,上半年各所已在14个大方面182个销号目标中完成销号182个,完成率100%。与乡镇街道投入资金共计100余万元用于全市“联合调解中心”和“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全市13个中心司法所软硬件建设得到明显提升。今年,、、、、共5家司法所成功创建“枫桥式”司法所,黄泽、崇仁司法所成功创建省规范化司法所。
2.以强化考核为抓手完善中心司法所运作模式。进一步健全考核体系,加大对司法所创新工作的考核,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的要求,将各项工作定目标、定人员、定责任、定期限,从严从实从细抓落实。建立健全中心司法所“定人、定时、定点”联系乡镇司法所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中心司法所运作模式,全面规范中心司法所业务职能和主体责任。目前,13个中心司法所专职工作人员均达到3人以上、政法专编2人以上,基本实现专编专用,基层工作职能发挥更加有效。
(二)“大调解”机制持续健全。
1.完善人民调解体制机制。一是补齐大调解工作短板。根据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在体制机制和队伍建设等方面短板,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争取工作支持,以市政府名义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调整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政策的意见》两个文件,明确了市调委会和行业性专业调委会主管部门职责清单,并为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建设、健全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等提供保障,目前我市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已基本建立完善。二是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成立市人民调解协会成立,筹建金融纠纷专业调解委员会,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镇村企等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和人民调解“一镇一品”创建,目前,已建成村(社区)调委会481个,乡镇(街道)调委会21个,联合调解中心21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2个,人民调解“一镇一品”调解品牌13个。三是建立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建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调解制度的实施意见》,在市人民法院、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三惟律师事务所和13个中心司法所分别成立律师调解工作室。今年以来,共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262次,排查和调处矛盾纠纷2897件,化解2850件,成功率%,其中市级挂牌督办的重大矛盾纠纷18件,已调处成功18件。
2.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专项行动。以市“两办”名义下发《关于开展人民调解参与化解信访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及时组建驻信访局人民调解工作室,由2名具有法律知识的专职调解员和1名值班律师驻点调处来访案件。成立乡镇(街道)联合调解中心,目前全市21个乡镇街道均已完成联调中心建设并开始运行,联合调解中心建设卓有成效,得到上级充分肯定。在五大集镇司法所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建立庭所即时对接联动机制,已就地化解涉诉民事纠纷21件。同时抓好工作培训,特邀全国人民调解专家、诸暨老杨调解中心创始人杨光照为我市人民调解员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化解专题讲座。自专项活动启动以来,共摸排信访矛盾纠纷186件,梳理信访苗头隐患186件,与信访部门对接74件,化解信访和苗头隐患249件,引导诉讼7件。
3.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以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体,吸引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入人民调解志愿者队伍。以乡镇网格化管理为基础,组建人民调解信息员队伍,织密矛盾纠纷信息排查网。据统计,全市共计建立人民调解队伍21支,其中志愿者队伍8支,信息员队伍13支。以“先进人民调解员”、“调解好故事”和“优秀调解案卷”等评比活动为抓手,激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共评选出30名市先进人民调解员、30篇“调解好故事”和15件优秀调解案卷。
(三)“大普法”格局初步形成。
1.推动普法责任制有效落实。认真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下发《市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明确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的普法清单,以市“两办”名义下发《市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在金融风险防范普法宣传中,根据普法责任制联合普法责任单位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和投融资整治集中宣传月活动,形成宣传合力。同时,认真做好“七五”普法中期督查迎检工作,在绍兴市“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排名中位列第三。
2.推动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开展“法润宪法先行”主题宣传活动,及时召开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会议,推动形成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大格局。创新载体,除各类主题宣传活动和传统媒体外,将宪法宣传融入本土文化和文艺活动,在华堂小学开展“诵读宪法、书写宪法”活动,使宪法宣传与羲之书法文化有机融合,同时开展宪法知识竞答、越剧演唱等多样化环节,以及“讲好宪法故事”征文、演讲比赛、“百姓读宪法”、“宪法进万家”摄影与绘画、“宪法宣传我先行”公益广告征集等活动,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普法宣传活动,推动宪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网络等。今年共开展宪法宣传80余场次,分发宪法资料10万余份。
3.推动“法润”深入实施。进一步抓好“法润”各个项目的实施,抓好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普法,组织市反腐倡廉讲师团和职务犯罪预防讲师团分赴各部门、乡镇(街道)、企业开展宣讲,抓好模拟法庭进校园活动。加强部门、行业、基层单位依法治理,开展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平台建设,全面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依托农村“道德讲堂”“文化礼堂”“流动大舞台”“法治电影下乡”等强化农村普法。今年新创建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18个,实现市级以上民主法治村(社区),新创建55个绍兴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申报省级民主法治村(社区)5个。全年共计组织普法讲师团授课20场次,发送法治短信11万余条次,组织模拟法庭3次。
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第七篇】
在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践行新发展理念,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_难题、补齐短板,奋力推进人民满意的服务型司法行政机关建设,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深入开展“法润江苏”系列活动,在防风险促发展上展现新担当。去年以来,我们着眼于服务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研判、靠前服务,切实增强风险防控意识,探索建立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法律风险研究机构,在全省100家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司法鉴定处设立信息采集点,收集、研判并发布企业法律风险,及时提供企业、环境治理等法律风险管理服务。部署开展法润江苏“春风行动”,先后走访企业20347家,提供法律建议16049条,排查调处涉企矛盾纠纷16422件,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经济下行特别是处置“僵尸企业”带来的法律风险。围绕“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战略实施,组建“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研究中心,出版《“一带一路”国家法律服务和法律风险指引手册》,成立综合性法律服务团,加强与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对接,在“长江经济带”重点企业设立律师工作站,在20家大型企业开展公司律师试点,积极发挥法律服务在促进经济转型升级中的作用。省委十二届十二次全会召开后,我们紧扣促进市民的规则意识、契约意识、风险意识,助推“城市病”解决,在全系统部署开展了法润江苏“美好城市·法律相伴”专项活动,深入开展城市社区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法治文化品质三项提升行动,近200万人次参与,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是加快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服务民生上取得新成效。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水平的高低,是衡量民生福祉的重要标志。我们大力推进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省发改委联合出台全国首部省级《公共法律服务“十三五”发展规划》,并将公共法律服务项目纳入了《江苏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为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奠定了政策基础。积极整合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在全省所有县(市、区)和乡(镇、街道)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村(社区)设立司法行政服务站,推行统一管理、集中办公的“柜台式”开放服务模式,实现“前台集中受理,多个窗口服务,后台工单指派,一揽子处理问题”,为群众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在实现县乡村三级实体平台全覆盖的同时,大力推进12348话务平台、网站平台、手机app客户端和微信平台以及电视平台等虚拟平台建设,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天候、一站式的专业法律服务。一年来,12348热线接听群众来电超过28万人次,12348网站浏览总量达到万余人次,在线办理公证书3000多件,群众满意度%。按照精准服务要求,建立法律援助对象信息库,不断扩大援助范围,提高办案质量,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万件,接待解答群众来访来电咨询70万余件,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亿元。着力推进法治江苏建设,编制完成《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省委审议通过并转发,全面启动“七五”普法,省市县三级联动开展普法惠民环省行、农民工学法活动周等活动。编制《江苏法治社会建设指标体系(试行)》,组织在宜兴、如皋、沭阳三地开展试点,为在全省全面推开打好基础。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省建成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334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成率达44%,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是坚持融合共治,在深化社会治理机制创新上实现新突破。全系统始终把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作为深化平安江苏创建的重要路径,从源头治理和末端管控两方面入手,积极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提高参与社会治理能力。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要求,加强与综治、公安、法院、检察和劳动、环保、卫生、住建等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主管部门的衔接对接,筑牢人民调解这一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道防线”。按照建立统一的刑罚执行和戒毒执法体系的要求,把安置帮教作为监狱、社区矫正、强制隔离戒毒等刑罚执行和戒毒执法工作的延伸,坚持融合发展,加强工作联动,推动治理难题的解决。全面实施“零容忍”警务安全战略,深入推进监狱安防一体化建设,确保监管场所全面安全、持续安全。开展社区服刑人员“严格执法、严格管理”集中整治活动,对重点人员、重点制度、重点场所设施存在的问题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社区服刑人员在管在控。
四是着力补齐短板,在加强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建设上取得新进展。把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作为推进事业发展的根本举措,针对基层能力、基层力量、法治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大力推进信息化、社会化、法治化建设,推动基层基础工作协调发展。坚持把信息化作为服务型、实战型司法行政机关建设的重要引擎,扎实推进以“2+1+n”一体化智能平台为重点的信息化建设,构建司法行政“智慧法务”格局。目前,一体化智能平台已覆盖省、市、县、乡四个层级,并向村居一级延伸,平台汇聚了近48亿条各类信息数据,建成了法律服务、矛盾纠纷、执行和矫治管理等六大类数据库。在纵向上实现了全系统上下的一网联通、信息传递,特别是加强数据“反哺”,提高基层工作效能;在横向上推动了司法行政与公检法、综治办、人社、民政等部门之间的信息共建共享。与阿里云等单位合作,在全国司法行政系统成立首家“大数据研究中心”,下一步将着力发挥中心在信息化前沿领域的技术优势,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现代化水平。深入贯彻中央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意见精神,加快社会组织培育步伐,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快司法行政领域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的《指导意见》,构建了涵盖基础型、枢纽型、专业型、行业型、网络型等五种类型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充分发挥他们在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推动社会共建共享共治。制定涵盖执法管理、法治宣传、行业服务、站点建设、司法行政保障等5大类120多个标准化项目。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评估工作规范、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南、司法所建设导则、县(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南等4项标准被列入2016年度第1批江苏省地方标准制定、修订项目计划,提升了司法行政服务的精准性、规范性、高效性。
五是稳步推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为事业发展增添新动力。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不断探索新模式、积累新经验,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行政重点领域制度改革。坚持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并重,加强律师执业监管,促进律师依法诚信执业,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改革。修订《现代监狱建设指标体系和监测指标考评细则》,探索高、中、低监狱分类建设,龙潭高度戒备监狱和江宁低度戒备分监狱正式运行,为全国监狱分级分类建设积累了江苏经验。深化刑罚执行制度改革,开通江苏监狱微博、微信以及962326狱务公开服务热线,主动向社会公开狱务信息,有效促进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积极推动《江苏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在健全统一的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将有效规范我省司法鉴定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开展。推动法律援助在覆盖全部低保人群的基础上向低收入人群延伸,13个设区市均对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进行了调整。
六是坚持从严管理,在打造过硬队伍上迈出新步伐。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切实增强了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按照儒法并举的要求,组织开展“领导干部立家规,共产党员正家风”活动,把合格党员要求融入家庭建设,推动“两学一做”融入日常。以实战为导向,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定期开展技能比武等岗位练兵活动,组织首批新任司法局长培训,队伍整体素质有效增强。按照“不变体制变机制”的原则,推动职能重组,变革勤务机制,加强力量整合,探索形成了司法行政民意调查队伍、数据分析研判队伍、全覆盖法律服务队伍、互帮共建队伍、社会工作队伍等“五支新军”,有效提升了工作质效。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建立健厅直系统反腐倡廉“季度双会”制度,注重抓好警示教育和源头预防,队伍防腐拒变能力不断增强。
上半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第八篇】
我局全体司法行政干警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实现执法权限法定化、执法责任明晰化、执法行为规范化、执法程序公开化、执法监督完善化为目标,以人民满意为标准,通过加强业务学习、规范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促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健康发展。
我局充分认识到依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列入年初制定的全局工作计划,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向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运行转变。一是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及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统一组织领导全局依法行政工作。二是依法行政工作由一把手主抓,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坚持召开例会,研究分析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提出下一步的工作要求。三是完备执法人员的主体资格。对公证、律师、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相关岗位加大培训和考核力度。四是严格执法制度。在严格执行制度过程中,不断充实和完善相关制度。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真正做到了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二)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活动中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形式,结合“六五”普法要求,先后组织全体干警学习了《宪法》、《刑法》、《律师法》、《劳动合同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增强全县系统干警对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的理性认识,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整体素质,端正规范执法和法律服务行为。
(三)推进政务公开,提高司法工作认知度。
首先,在政府的网站上及时、准确公开部门的机构设置、管理权限、主要职责、执法依据、行政处罚及其他行政行为。坚持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把群众普遍关心涉及切身利益的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内容。其次,在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股、法律援助中心和公证处等服务窗口设置宣传栏,印发《工作指南》等宣传册,公开了办事依据、办事要求、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人员的责任和办事结果。通过当面答复、电话答复等多种形式,按时解答、处理群众咨询和提出的问题,使每一位来咨询办事的当事人都能开心而来,满意而归。
(四)依法行政,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1.拓宽渠道创新方式,推进普法宣传进程。“六五”普法以来,全县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发挥普法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连续多年受到中省市的表彰奖励。20xx年3月,我县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县。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重点做好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坚持把法制教育作为青少年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法制教育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积极开辟第二课堂,开展学法用法实践活动。先后在我县11所中小学开展了“上一堂法制课,开一次主题班会”为内容的活动,同学们各抒己见,谈心得、说体会,使大家对青少年犯罪有了深刻的.认识;组织了13次法制报告会,其中在祥塬学校举办了我县首场“预防儿童性侵、保护儿童安全”知识讲座,迅速填补了我县在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中,预防“儿童性侵”方面的空白和盲区。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五城联创”活动为契机,由我局牵头,打造完成了法治环境专业组中心广场南墙百米宣传墙;以法治文化品牌建设为抓手,通过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宣传栏、路灯法治文化牌等不断完善蒲城紫荆法治文化公园和煤化工业园法治文化大道。搭建媒体宣传平台,创建qq普法群,依托公交移动电视网络,在公交移动电视和出租车固定屏上滚动播放法制宣传语,在新浪网和腾讯网开通“法治蒲城”官方微博,基本做到电视上有影、电台里有声、报刊上有版、网络上有页。全年我局共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9900份,法律法规读本18000册,《中国司法》宣传画、法律服务便民卡、普法报纸3100份,解答法律咨询560余人次,出动宣传车86余台次,举办法治讲座22场次,受教育人数达6万多人次。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组织公职人员向宪法宣誓、送宪法进基层活动,召开学宪法报告会,通过多种形式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在国家首个宪法日设立之际,我县通过无纸化系统参加考试的单位107个,参考人数1100余人,无纸化考试网络基本实现了全覆盖。12月4日,我局统筹安排县级机关部门集中开展以“弘扬宪法精神,弘扬法治中国”为主题的“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县上四大班子领导同志亲临活动现场指导检查,并给予了充分肯定。
2.依法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千斤重担齐心挑,探索就地化解矛盾新模式。以我县开展的“干部回原籍”活动为契机,利用回原籍干部人熟、地熟、情况熟,在处理矛盾时更容易在第一时间找出症结,进而把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的优势,指导全县1699名党员干部深入基层,变上访为下访,变被动为主动,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筑起社会和谐“第一道防线”。此举在陕西日报、西部法制报、渭南日报等进行了专题报导。实现人民调解与法律服务的对接,我局制定了《关于建立法律服务与人民调解有效衔接工作机制的安排意见》,提出了两个衔接机制,一是矛盾纠纷联调工作机制,要求司法所在调处矛盾纠纷过程中,对经调未果的,告知双方当事人有权邀请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主持调解一次,并提供“蒲城县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卡片”,由当事人从中进行选择,司法所负责联系。二是讲做评联动工作机制,要求做好“三个一活动”:每个法律服务单位每年至少对司法所或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业务培训或指导1次、每年至少为社区矫正人员做法律道德辅导1次、每年至少参与司法所调解点评1次。在我县开展的人民调解现场观摩活动中,采用电话联系咨询或邀请到场参与处理的方式,听取包联律师的法律意见,全年共组织现场调解观摩活动10场,以现场说法的形式向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着力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在市局选出的“十佳人民调解员”、“百名优秀人民调解员”名单中,我县1名“十佳人民调解员”和13名“优秀人民调解员”位列其中。每季度组织案卷赛展一次,并实行案卷“回头望”大检查活动。在市局组织的全市人民调解案卷评查中我县被评为第一名。弘扬和践行“枫桥经验”,持续推进“走基层、抓化解、促和谐”司法为民百日专项活动,重点抓好特殊敏感时期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积极创建“无矛盾纠纷上交司法所和无矛盾纠纷上交政府”。全年共调解案件总数2219件,调处成功案件2152件,调处成功率为97%以上,有效实现了“三不出、五下降”的工作目标。
3.社区矫正工作逐步规范化。落实《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社区服刑人员衔接、教育、监督、奖惩、解除等工作制度,在平时工作中推行以“每周一次电话汇报、每月一次思想汇报、每月一次集体教育、每月一次社区服务、每月一次走访”为内容的“五个一”工作法和以“在入矫后必访、重大节日必访、有思想波动时必访、遇到困难时必访、受到奖惩时必访、解除矫正后必访”为内容的“六必访”工作制度,努力实现“无缝衔接”“无缝监督”和“无缝监管”。制定了我县《社区矫正人员集体公益劳动和教育学习制度》,全县分为5个片区,每月各片区司法所长轮流作为组织者具体组织实施。同时要求包联律师协助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采取举办法制讲座、开展法律座谈等形式,通过讲法律、指方向、心理疏导、公民道德教育等多种方式,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刑释人员的法制观念及法律意识。加强了对社区矫正人员的gps监控管理。一是明确了监控定位人员的分类,二是县局与各司法所长签订了《社区矫正工作责任书》;三是县局组织工作人员不定期对被监控人员进行抽查、检查,确保不脱管、漏管。全年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470人,解除168人,现在矫302人,重新犯罪率为零。加强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管理,推行“三联单”网上通知,确保刑满释放与帮扶教育无缝衔接;搞好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全年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255名,全部建档建册,逐人制定了帮教措施,跟踪服务到位,未有脱管现象,有力维护了县域社会稳定。
4.围绕中心,优化服务,提升法律服务质量,实现服务“零投诉”
一是律师工作。深化律师担任政府、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民专业合作社、重点建设项目等专项法律服务顾问团工作,发挥律师普法讲师团的作用,做好“三个一”:每月一个电话联系、提供一次法律服务、记好一个笔记。以解决影响稳定的涉法涉诉案件为重点,深化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在涉及到涉法涉诉案件、群体性案件的处置时,包联律师做到全程关注、及时参与,在必要时直接参与矛盾纠纷问题的调处,充分发挥律师熟悉法律法规的优势,提高调解工作质量,确保化解矛盾依法规范进行。每月在《民生直播室》制作1—2期以法律讲座、以案释法等形式的公益普法节目,邀请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发生在百姓身边的典型案例和社会热点问题,通过“以案说法”“以法析理”的形式加以细化分析,为老百姓提供解决法律问题的方法和途径,既达到了普法宣传效果,律师也向社会推介了自己,同时也是对法律服务质量的监督,实现了“互利共赢”。整合司法行政资源,积极开展“百名律师连千所,法律服务到前沿”主题实践活动,律师与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到乡镇、进街道、入社区开展以“优服务、讲法治、调纠纷、解心结、帮民困”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服务、法制宣传、人民调解、社会帮扶、法律援助等活动,思路新、措施实、方法活、效果好,在百姓心中树立了蒲城律师的良好形象,受到基层群众的普遍欢迎。全年律师共办理各类案件1131件次,参与县级领导接访51次,参与涉法信访处理19起,担任政府、重点项目建设法律顾问76家;法律服务工作者共办理案件445件,担任法律顾问12家。二是法律援助工作。依托各镇、工会、妇联等单位,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39个,并在全县360个村设立法律援助公示栏,着力打造“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实现法律援助“无盲点”。围绕规范化服务窗口创建活动,加强各援助工作点场所建设,配齐服务设施,完善人员配备,合理设立岗位,健全各项制度,规范业务台账,提高了法律援助服务水平,方便了困难群众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被陕西省司法厅评为“陕西省规范化法律援助服务窗口”单位。开通交通事故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现法律援助与人民调解的相互对接。在县交警大队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对交通事故中的当事人,同意当场调解的,立即调解,全年共援助该类案件62起,大大减少了受援人诉累,市局在7月组织调研中对我县的工作方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在县电视台《与法同行》节目中播出法律援助《以案说法》4期,真正实现了讲解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局面。深入开展“法律援助质量规范管理年”主题实践活动,增加案件数量,提高案件质量,全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98件,较去年增长25%,超额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三是公证工作。以在全省公证行业开展的“扩公证、防矛盾、促和谐”活动为契机,组织公证人员上街、进村开展公证法律咨询活动,广泛宣讲公证法律制度意义和作用,让公证深入人心。开展公证质量检查和评比活动,重点把握受理、审查、审批、收费、出证等五个环节,规范公证服务秩序。全年办理公证事项486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件,无假证、错证现象发生,使公证职能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
(五)加强内部监督,促进依法行政。
我局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结合今年在全县司法系统开展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采取公开投诉电话、聘请监督员等多种形式,畅通监督、举报和投诉的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受理群众反映存在问题,及时查处、及时整改、及时将调查查处情况回复给反映人。
今年来,我局依法行政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还存在一定问题。主要体现在:
(一)司法行政队伍的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基层规范化建设经费不足,基层司法所硬件设施建设无法开展,制约基层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由于律师资源缺乏,律师进村居工作受到严重制约。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相对局限,新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
今后,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打算有如下几方面:
(一)继续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推进普法工作,采取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普法宣传,一方面提高执法队伍的依法行政水平,另一方面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
(二)继续加强制度建设,完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完善政务公开、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方面管理监督制度。
(三)继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深入开展学法活动,规范行政队伍的执法行为。
(四)加强监督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建立和完善司法行政队伍工作规则,形成行政执法管理体系,促进司法行政系统及其执法人员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