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自查报告【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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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第一篇】
市交通运输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交通运输局《转发的通知》(咸政交函[20xx]142号)的部署,确保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顺利实施,我所领导高度重视,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做好自查工作。现将我所近期的自查情况向市局简要汇报:
按照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强化执法教育培训。近几年来把培养思想正、作风硬、业务精、纪律严的执法队伍建设作为第一要务,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确保规范执法。根据我所执法人员逐年增多,而人员的文化水平和政策法规水平相对较低,执法经验不足,稽查工作能力下降的实际需要,为提高全体同志的执法能力,防止执法过错的发生,我所定期组织执法人员进行法规知识的学习和执法技能培训,学习公共适用法律、行业专用法规及各种条例,开展业务技能演示,军事化演练等活动。通过学习培训,执法人员的文化知识水平,政策、法规水平、执法人员的素质能力逐年得到了提高,更好地运用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执法。
为了创造良好的行政执法环境,我们定期对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依据进行了梳理,认真分解执法职责,执法岗位设置科学、合理,执法职责适岗适人。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我所楼道的公示栏上公示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收费标准等内容,同时按照要求向上级部门报送我所行政执法种类、依据、标准、程序、期限和具体办事机构、监督电话等,以便统一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聘期义务监督员,依法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我们还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主动接受上级交通部门的层级监督。
在日常执法工作中,严格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做到了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在执法过程中,我们按照《交通行政执法忌语》和《交通行政执法禁令》等制度的规定,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同时我所也对执法人员的着装、仪表、证件佩带、执法用语等方面都做出了相应的规定。要求在执法过程中,对违章车辆进行客观公正的调查、取证,并依法公开、公正处理。具体作法是在收集证据中要求调查人员不少于两人;在取证中做到书证、物证、视听材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证据齐全;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行为符合有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没有发现一起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的依据、主体、程序、收费和办理时限等违反相关规定;我们还严格实行违章处理、路查、收费三权分离制度,司法文书专门由业务能力强的同志来制作以提高我所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近几年来,我所的行政处罚案件行使自由裁量权恰当,没有一起应处罚而没有处罚,该许可而未许可的案例。
为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深入、持久的开展,我所根据“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结合执法工作的现实情况,加强法制工作的宣传教育,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各单位参加每年“”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定期不定期结合各项专项治理活动,组装宣传车辆、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散发宣传资料,深入辖区进行宣传。三是利用各单位宣传栏,制作宣传固定板面,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条文。通过宣传活动的广泛开展和普法计划的实施,使交通法律法规逐步深入人心,形成强大的交通行政执法舆论氛围。
经过此次自查我们发现了以下几个问题:
1、询问笔录过于简单。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我们都能够按照要求制作询问笔录,笔录也都能够写出案件的关键所在,但是有些地方还不够细致,比如: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等问题不够细。今后,我们将督促一线执法人员认真对待询问笔录的制作,努力做到细致全面。
2、适用法律问题。在案件调查过程中适用法律都比较正确,但是在书写的过程却不完整。今后我们在处罚过程中,实施处罚应该有明确有效的法律依据,且引用条、款、项目应准确、完整。
3、案卷归档问题。按照相关要求案卷归档应该采用一案一卷的方式,但是我们在日常工作中为了响应节能减排,将几个案卷装订在一块。目前我们已经着手将案卷进行分离,采用一案一卷的方式进行归档。
我所将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执法水平,继续推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第二篇】
为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市林业局关于开展林业行政执法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林业行政执法整治行动自查和考评标准”进行自查考评,通过自查考评,我局共得分分,为优秀等次。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我县林业系统共有行政执法主体2个:分别是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局,其中法定执法主体1个:县林业局。法律法规授权执法主体2个:县森林公安局。共有行政执法人员40名,负责县境内的林业行政审批、行政案件查处、行政检查、行政征收等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目前林业行政执法机构健全,执法队伍稳定,执法人员及经费配备到位,林业行政执法工作正健康有序的开展。
(一)执法意识情况
1.高度重视,统一思想
为促进林业生产建设,服从和服务于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大局,我局一直重视行政执法工作,成立了林业行政法制工作领导小组,加大对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认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统一思想。
2.加强学习,不断提高执法意识
一是加强了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教育、培训的重点,采取组织集中统一学和自学的方式,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意识和决策,增强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定期组织开展案例评析会,采取自评、互评和领导点评形式,分析每位执法人员案件办理存在的问题和全局案件办理存在的共同问题。三是逗硬岗位培训,我局采取“传帮带”方式,在实战中加强对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锻炼执法人员执法办案技能。
(二)执法充分情况
去年以来,我局认真开展了省、市组织的“亮剑行动”、“利剑行动”和自发组织开展的林业执法专项行动,切实增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
(三)执法力度情况
1.打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取得实效
20xx年至今,我局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格落实执法人员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加强昼夜巡查,闻警必动,勇于吃苦、逗硬执法。对典型案件、重点从业人员,采取以护林防火指挥部及县委、县府督查室名义发通报、与乡镇联合召开整治会,并与乡镇一道召开当地木材从业人员告诫会,要求违法人员电视台公开作检讨等方式,狠抓执法办案。20xx年至今,我局共办理各类涉林案件111件,其中刑事案件9件,刑事拘留4人,取保候审9人,移送起诉2人。林业行政案件102件,处罚102人,收缴木材207立方米,作案工具36件,捣毁非法加工场地9处。在办理重大案件的同时,市森林公安局多次派出法制专家对我局进行指导,我局也主动加强与检察院的沟通协作,对加强基层森林公安执法监督、规避执法风险,提高案件质量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办结的所有案件中,无复议、撤、败、赔案件,社会反响良好。
2.多警种协同作战,齐抓共管
我县有30个乡镇,万亩林地,我局与交警及各乡镇派出所联合执法,借助地方公安力量打击乱砍滥伐,非法运输木材现象,促进由单一警种独立作战向多警种协同作战,齐抓共管的转变。在全县上下形成了整体联动,互为一体的高效工作网络。
(四)执法规范情况
1.建章立制,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结合自身执法特点,建立健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制度,制定了《县林业局办理林业行政案件有关规定》,案件办理实行主办人员负责制,增强了执法人员责任心、制度的科学性、针对性和适用性,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2.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我局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礼貌待人、依法办事、依法行政,执法基础台帐都能及时按要求填写,各种表格内容填写齐全。在执法办案时遵守以下几个原则:一是公开原则。即执法人员通过出示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使当事人了解身份;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进行详细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二是程序合法原则。在处理事实的过程中严格遵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程序执行,特别是一般程序,即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并依法制作规范的执法文书。三是执法人员合法原则。只有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才能执法,每宗案件必须指派2人以上执法人员执行。四是案件统一装订归档原则。执法案卷档案统一格式规范制作一案一卷,整理归档及时,案卷装订整齐。五是注重规范行为原则,杜绝越权行政,吃、拿、卡、要和收取罚没款不开票的不良执法行为。同时,注意仪容风纪,执法办案时,坚决做到按规定着装,自觉维护和塑造良好的工作形象。
3.集中到位,依法实施行政许可
按县政府要求,我局成立了专门的行政许可股,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移交县政务服务中心,授权首席代表审批办理。印制了行政许可股《办事指南》,将项目名称、法律依据、审批条件、申报材料、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联系电话等“七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广泛监督。自20xx年以来,共办理林木采伐、木材运输、种子生产、经营等林业行政许可事项达1600余件,做到了公开、公正、高效、廉洁,服务态度好,办件质量高,深受办事群众和林农、企业的好评。
1.执法阻力较大。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有许多案件的事实已经查清,证据也确实充分,但最后却未能进行到位的处罚,有的甚至完全不能给予任何处罚。一是热点领域执法难。近年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开发、城市绿化、工业项目和房地产建设等都是林业行政执法的热点领域。这些领域普遍存在违法占用林地、乱砍滥伐、非法移植活立木等行为,但因涉及面广,牵扯利益大,导致执法难以进行。二是群众法制意识淡薄。执法涉及的行政相对人主要在农村,大部分对林业法律法规缺乏认知,极易造成阻碍执法事件。
2.执法质量有欠缺。一是证据收集过于简单,只有违法行为人笔录作为处罚证据,未收集其它相关人员的书面旁证等证据印证,形成证据链;二是相关案件案卷材料中反映林木数量所用的单位不一致,书面用语不规范。
3.案卷整理不够规范。一是归类不够规范,同卷中可能归类了不同性质、内容的案卷,不符合案卷归档要求;二是装订不够规范,案卷名称的编写、卷目的填记、纸张的整齐度等都不够美观,与标准档案还存在很大差距。
1.加强法律宣传,营造良好环境
进一步加强林业法制宣传,通过各种方式(如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单等)对林业法律、法规进行广泛宣传,使全社会都能充分认识到保护森林资源的重大意义和违法后果,使干部群众自觉遵纪守法,牢固树立保林护林的意识。同时,还应积极向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其他兄弟单位等汇报工作,多进行沟通交流,积极协调关系,争取支持,全力合作探索资源保护与林区经济共同发展的新方法、新思路。
2.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法水平
把学习培训工作放到重要位置,不走过场,不搞形式,切实开展林业知识、涉林法律、法规的培训活动。定期召开案件研讨会,以案说法,及时解决执法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经常组织案例分析现场会,将学习课堂搬到查案现场,指导分析案情,切实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办案水平。
3.加强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一是对执法案件加强监督。完善接处警记录,案件登记,罚没财务登记等执法基础台账,保证案件处理情况有案可查。二是定期检查,规范执法程序。通过案卷的定期检查,发现执法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从而逐步提高执法质量,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活动。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第三篇】
20xx年,我乡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县卫计局和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紧紧围绕县卫计局下达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任务,以狠抓基层、夯实基础为重点,认真研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完成卫生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新思路、新途径。现将我乡一年来的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20xx年计划生育目标任务是计划生育率75%,到9月30日,歇马乡总人口数期初为12526人,期末是12444人。全乡出生人口76人,全乡人口出生率‰,死亡人口71人,人口自然增长率‰,避孕及时率为100%,安扎及时率为%,计划生育率%,完成了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孕前优生检查农村任务数70人,现已完成57人,城乡任务数4人,现已完成6人。
(一)认真落实党政领导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切实加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的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使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落到实处。我乡始终坚持党政领导“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为核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年初,及时召开全乡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乡政府与各村签订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做到了目标明确,层层分解,责任到人,乡计生办对各村实行月监控,季度抽样考核,半年和年终考核制度。通过考核强化目标的落实,使计划生育工作稳步发展。坚持每月一次的计生例会。通过例会及时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明确今后的措施。切实强化党政领导对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意识。确保计生经费投入到位。
(二)、完善村民自治、强化基础工作
我乡完善了村民自治公约,落实“两包一挂”责任制,做到权、责、利相结合。年初与各村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做到村每月召开例会,每季度村务公开,并与服务员年终奖惩考核挂钩。积极争取资金,完善服务室建设。
(三)、加强孕前管理,开展“三查”服务
今年,我乡将“三查”工作纳入了目标考核,与村签定了目标责任书,坚持以“面向基层、深入村社、方便群众、服务上门”的工作方针。开展了一年四次“三查”服务,对在家未妇查的人员一一进行了排查。
(四)、落实对现“两奖”政策
按规定对20xx年10月前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妇,按标准兑付了奖励金。今年发放独生子女奖励金情况如下:应发人数1010人,实际发放人数962人;应发放金额元,实际发放金额元,未发放金额元。并督促符合办证条件而未办证的夫妇及时到计生办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0xx年计划生育奖特扶申报工作20xx已受理申报64人。切实将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和享有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五)、落实帮扶资金,开展“三结合”工作
20xx年,在县科协的大力帮扶下,新建“三结合”基地一个,地点在代坪村,确立帮扶户57户(其中新增11户),全年在基地内开展技术培训2次,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落实6000元的帮扶物质,使帮扶户的生活环境、水平有了明显的改善,完成了“三结合”工作。
(六)、加强流动人口管理。
针对我乡外流育龄妇女多,且管理难的实际情况,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持验证管理,于20xx年8月,开展流动人口清理工作。
(七)、开展了协会工作,对协会的会员进行了培训
开展了会员日和7。11世界人口日以及组织农民工兄弟开展了协会“双评”工作等活动,根据群众意见及工作的不足之处进行了作风整顿。完善了基层群众自治工作。创建村民自治合格村10个。
(八)、狠抓宣传工作
由于我乡地处山区,宣传力度不够特成立了以老协为主体的宣传小组,结合“科技之春”、“三查”服务工作,通过赶集、秧歌表演对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共放出宣传资料3000多份,张贴挂图50余幅,制作固定性标语12幅,临时性标语6幅,黑板报4期。进一步完善“生育文化大院”建设,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和“救助贫困母亲”、“关爱女孩”活动,救助贫困母亲2人,贫困孕产妇12人,救助资金5000多元。
(九)、加强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力度
20xx年度按规定和程序处理了违法生育15人,自觉履行处理决定15人。今年征收了社会抚养费94060元,遏制了违法生育的势头。
(十)、加强了对计生干部的管理
按照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加强了乡计生工作人员以及村干部的管理,并于20xx年3月至10月开展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活动,针对各自情况开展了自查自纠,并进行了公开承诺,充分发挥了村纪检小组长和计生监督员的作用。全年无一例村社干部违纪违法。
(十一)、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1、由于受各方面因素制约,造成少部分群众认为计划生育政策有松动,有违法怀孕和生育的行为发生。
2、孕前服务有待进一步加强。3流动人口增多,管理难度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依然滞后。4、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对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人员执行力度不够。
5、计生队伍的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
(十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更进一步深化统一思想,明确目标,认真分析,正确认识总结成绩,查找差距,研究拟定20xx年度工作方案,为早计划、早安排、早行动做好参谋工作。
2、加强学习,增强团结,强化内务管理,做到计生办、服务站人员分工明确,努力抓好各项业务工作,使我乡内务管理更进一步,以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为目标,确保20xx年度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第四篇】
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我局就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按要求认真组织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1、成立了以祖农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及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处处长及监察支队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查报告。主管和分管领导责任明确,责任到位。
2、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责任分解,分别落实到各职能处室及监察支队。分管领导、处(队)负责人层层明确执法责任,分清职责,落实到人,在此基础上与各县(市)口岸管委会签定了《行政执法责任书》,明确职责,并授权州局法制办负责监督检查落实。
3、法制领导小组及时研究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问题。去年,配合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通知,从5月20日起,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排污企业。严厉打击各种违法排污行为,截止10月20日,州直共出动执法人员6225人次,查处违法企业53家,已结案40起,其中对新疆天一实业有限公司特克斯分公司、奎屯振奎制造厂等八家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环境违法案件实行领导挂牌督办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执法难的问题,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4、能按《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规定委托州环境监察支队实行现场执法,并明确由局领导和各处室、法制办实施具体监督,保障具体执法行为规范,没有出现越权行为。
1、从20xx年起,对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并进行了分类,将行政审批事项和环境违法行为分别编排成册,在下发执行前在网上进行了公示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同时还可以在局长信箱进行投诉,整改报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查报告》。
2、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法定的执法依据进行分类的同时,按照类别将法定职权进行了分解落实,具体分解到各处室和监察支队,并规定了执法流程,执法期限,做到分解到人,落实到岗,有相应的监督措施。
3、建立了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办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从20xx年起,凡重大环境执法案件挂牌公示督办,如环境违法行为情况、督办要点及时限都有明确的公示,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定期培训,除按时参加州法制局和人事局的必备培训外,我局还不定期组织了环保法律、法规培训班,做到了培训不合格人员不上岗制度。
1、对本系统执法人员有详细的计划。在3年内争取全部接受州局一级的培训,并由法制办具体负责组织。
2、行政执法条件得到改善。重点是加强了一线执法队伍硬件建设,截止去年底,州直各县(市)已完成综合楼建设,并正式投入使用,在此基础上配备了交通工具。对局属支队也加强了硬件配置。并形成了初步快速反映能力。本部门的法制机构也相应健全。
1、除每年“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外,对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每年环境保护宣传中,都有专门环境法制宣传的内容,并由一名领导小组成员具体主管,层层落实到全系统。
2、本部门的法律发布后,能及时宣传,并能向领导报告宣传贯彻情况。
1、严格按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建立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以及行政执法制度,每年通过网络反馈和书面反馈达上千人次。
2、每年对本系统依法行政和执法行动表现较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制度,对执法人员进行廉政教育的同时,建立了廉政执法监督机制,对执法行为都有明确的具体规范,并有专人主抓廉政建设。
按法制办要求,将不规范的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及时报送政府法制部门备案。
1、去年,除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外,及时受理和查处了行政不作为,重点放在各县(市)对环境违法案件处理难这一热点问题上,如伊宁县机械化生猪屠宰场建设地点不合理等问题。对每起执法案件都有规范的法律文书格式,现场调查笔录规范齐全,行政管理秩序严格,未出现重大失职行为和渎职行为以及侵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2、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对具体行政行为都有明确的依据、程序,未出现被上级机关或人民法院责令改正的情况。
八、层层落实监督检查制度。
1、及时配合上级环保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去年除环保专项行动检查外,还配合人大的环保专项检查行动,及时纠正和查处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如政府督办的哈什河违法采金案等。
2、严格执行行政处罚收缴分离制度,所有罚款上缴国库。不定期举行听证,本部门法制机构对行政执法监督活动相对加强。
3、及时受理群众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投诉,除环保网站投诉,局长信箱投诉外,公布了各职能处室和监察组的投诉电话,做到多渠道反馈信息,并及时处理。
4、建立了完善的行政过错责任制度,强化了对执法队伍的管理。
5、对行政执法证件进行严格管理,每人有培训记录,对无证者严禁上岗。
九、行政救济情况。
1、能及时依法管理法人和行政当事人提出的行政复议案件,并能在法定的期限内组织听证,及时办结。
2、在本系统内能及时依法参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活动,特别是及时参加法院的诉讼活动,认真履行依法做出的案件的终结执行。
3、加强了对本系统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领导,并及时组织指导各县市开展应诉活动。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第五篇】
根据《关于开展xx市20xx年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自查工作的通知》(南依法行政办字〔20xx〕8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职责履行的自查工作,对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8月1日止的行政执法职责履行情况开展自查,现将行政执法职责履行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美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印刷业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的规定,经梳理,我局的行政执法职权包括行政许可审批13项,非行政许可审批5项,行政处罚125项,行政强制1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奖励2项,行政检查8项,其他行政权力12项。其中,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由我局执行。行政处罚事项委托局属二层单位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行,行政检查事项同时由我局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行。
我局认真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行政处罚职权行使情况(共125项)
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受我局委托执法的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执法工作,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规范执法行为,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8月1日,已办结行政执法案件总计19件,执法案件结案率与准确率均达到100%,无一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一是程序规范。在执法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进行,执法出示执法证件,使当事人了解执法人员身份,依法告知当事人所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等法律赋予的权利,被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对相关证据的质问,使处罚决定建立在合法、公正的基础上。依照违法情节决定案件适用一般程序或是简易程序,认真遵守行政处罚所遵循的步骤、方法、时限、顺序。调查取证真实,填写规范,调查询问的日期、时间、地点、执法人员、被处罚人员、印章等事项填写规范,各种手续齐全,处罚决定书制作规范,文书送达手续完备,罚没收款都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
二是处罚适当。在行政执法案件办理中,能够严格执行今年我局制定的《xx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试行)》,做到适用法规条款准确、处罚适度。在重大案件发生时能够按照程序及时进行汇报,并按照规定对重大案件进行定期上报。
三是案卷标准。统一使用文化部制定的格式文书,对法律文书的领用、签发、整理、归档等程序进行规范法和制度化管理。对科室执法档案进行定期检查,按照统一格式制作装订执法档案,坚持一案一档一卷,对所有的行政处罚案件建立执法档案,及时将档案卷宗进行归档。
具体的处罚事项情况如下:
1.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按规定时间营业、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经营非网络游戏、擅自停止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未悬挂证照标志的处罚: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办结网吧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案件13起,在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是未成年人身份的确定难以取得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下一步将加强与公安部门加强联络机制。
2. 对出版、制作、复制、批发、零售、出租、放映明知或者应知含有禁止内容的音像制品的处罚:根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办结零售明知或者应知含有禁止内容的音像制品案1起,存在问题是游商地摊无固定经营场所,不符合条件办理经营许可,突显市场执法力量不足。
3. 对擅自从事出版活动的处罚: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办结擅自从事出版活动案件3起,原因是游商地摊无固定经营场所,不符合条件办理经营许可,突显市场执法力量不足。
4. 对经营含有禁止内容出版物的处罚: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办结经营含有禁止内容出版物1起,存在问题是经营者为逃避打击,持有数量往往只有几册,给执法立案带来挑战。
5. 对不按规定印刷、经营出版物行为的处罚:根据《印刷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办结不按规定印刷出版物案件1起,原因为经营业主不能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下一步将加强业主教育培训力度。
6. 其他行政处罚职权行使情况:其他120项行政处罚职权受理且办结案件为0件。
(二)行政许可职责履行情况(共13项)
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8月1日,我局行政审批窗口共受理办结行政审批206件。
关于文物保护方面的行政许可共5项:
1.文物保护单位因建设工程实施原址保护的保护措施的审批。
2. 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批准。
3. 博物馆处理不够入藏标准、无保存价值的文物或者标本的审批。
4. 文物保护单位拍摄的审批。
以上4项文物保护方面的行政许可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0件。今后,我局将通过站、专题活动、公共文化馆所等多渠道向社会群众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提高文物保护相关法律的传播率和知晓率,营造执法、尊法、守法的良好法制环境。继续加强对市级国有文物和由政府出资修缮的非国有文物的规范管理,强化对馆藏单位的常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我市文物保护工作。
5.文物保护单位修缮的审批: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1件。
6.出版物发行单位设立及变更审批: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33件。
7.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宗教用品准印证核发: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132件。
8. 印刷企业(含外商投资印刷企业)的设立及变更审批: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40件。
其他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使用许可、广播电视设施迁建同意、广播电视设施迁建同意、设立、合并、终止地方广播电台、电视台审查同意、在广播电视信号空中专用传输通路内兴建工程的同意这5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0件。
我局重视行政审批工作,窗口在受理和有关业务部门办理行政审批中,严格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和规定的办理程序要求行进办理,没有违反政策法规和办理程序进行审批行为。依据“以人为本”原则,简化前置查验用地和设备程序,在业主完整提供相关资料及诚信承诺书的前提下,当场受理、办结,不断提高审批效率,深受广大办事群众的好评。
(三)非行政许可审批(共5项)
1.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 转让、抵押或者改变用途备案。
2.出版物发行单位《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备案。
3.广播电台、电视台设立分台的备案。
4.广播电台、电视台开办群众参与的广播电视直播节目审批。
我局审批窗口未接到上述3项非行政许可备案申请。
5.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年检: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21件。
(四)行政强制措施采取情况(1项)
查封、扣押、拍卖有证据证明是与出版违法活动有关的物品: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0件。
(五)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履行情况(12项)
1.博物馆年检: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7件。
2.对涉及广播电视广告播出违规举报的调查处理: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21件。
3.出版物发行单位年检: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1065件。
4.印刷企业年检:该审批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472件。
另外8项其他行政执法事项我局共受理办结0件。
根据统计结果,我局未实施的执法事项有120项行政处罚、9项行政许可审批、4项非行政许可审批、1项行政强制、8项行政检查、3项行政确认、2项行政奖励、8项其他行政权力。对这些没有作出行政处罚的领域,既不是管理盲区,也不是与其他部门存在交叉管理互相推扯皮诿监督管理。今年,我局加强对区县部门执法工作的指导和监管,不断加大对市场的执法检查力度。同时,我们还注重对文化市场、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的日常监督管理,检查中切实未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这些领域的业主知法守法意识较强,绝大部分经营业主合法经营,因此有些领域没有进行行政处罚。
年内没有与其他单位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20xx年7月21日至24日,我局分4个工作组,对各县(区、开发区)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和体育局以及所属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xx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开展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检查内容主要为各单位执法制度建立、行政执法主体、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是否存在实施其他行政违法行为等情况。检查中发现,各单位案卷质量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成效更加明显,各县(区)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理念,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不存在随意执法、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等现象。今年以来,全市未发生一起文化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20xx年7月,我局开展了20xx年全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案卷评查范围为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全市各级文化新闻出版广电行政执法部门(包括有文化新闻出版广电执法权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履行职责已办结的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类行政执法(包括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组织人员对抽中的18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逐一评查,评出了一二三等奖案卷,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高文化新闻出版广电案卷制作质量。
(一)存在问题
一是推行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是一项全新的业务,面临新的挑战。特别是即将把全部的行政许可职能划归市行政审批局,接下来如何做好审批与监管的衔接也是一项新课题;二是我局二层单位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现有执法队伍人员年龄偏大,不能适应不断增长的执法业务。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一是利用多种形式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与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保证执法人员的法律业务素质与其承担的执法任务相适应。二是建立和完善各项业务培训制度,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现有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的培训,并将培训工作日常化、制度化。
2.全面落实责任制,不断规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为。
加强执法管理,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在管理服务和执法处理上真正融法、理、情于一体;改进管理方式和执法方式,让违法行为人接受处罚口服心服、不产生对立情绪,努力实现执法者与被执法者的和谐、执法方式和执法效果的统一。杜绝头执法、重复执法、权责不明的现象,大力推行行政处罚案件谈话和集体审议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减少和杜绝执法的随意性;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做到执法规范化,办案程序化,程序格式化,工作过程记载化。下真功夫、花大气力,狠抓执法文书、执法程序、执法行为的规范工作,形成按法定程序办事的习惯,提高执法机关效能,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
3.加大行业整治力度,不断净化文化市场发展环境。
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检查与技术监控相结合等措施,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违法案件和违规行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进一步加大集中整治力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行动,严格执法,把治理行动纵向延伸。同时,利用业主经营许可证年审平台,组织业主学习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增强行业企业、业主合法守法经营意识。在原有检查基础上,加大对全市尤其是对县区出版物发行单位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经营业主法制教育。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第六篇】
我站是自治区农牧业厅具有农业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之一,执法工作主要依据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和《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办法》。在上半年的工作中,
一、维护了基层农技推广部门的合法权益。今年春季,通辽市扎鲁特旗农技推广中心职工来电话反映,扎旗行政为了开展文明达标活动,拟将旗农技推广中心大楼由旗武装部占用,我们得知此情况后,立即进行了解核实,在充分了解真实情况的基础上,指出扎旗政府这种做法是十分错误的,是严重违反“农技推广法”的违法行为,侵害了扎旗农技推广的利益,必须予以制止。在我们的干预下,扎旗政府和农业局取消了占用计划,制止了一起违法行为的发生,维护了扎旗农技推广中心的合法权益。
二、在行政执行证件的管理使用方面,我们严格按照上级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去年秋季,安排有关执法人员参加了农牧业厅统一组织的培训学习,在考试合格的基础上,于今年换领了新的执法证件,没有出现乱发证件、不规范使用的现象,维护了执法证件的严肃性。
目前,在我区的农技推广工作中,还存在很多违法现象,主要是侵占、挪用农技推广项目经费,侵占农技推广部门房舍,安排非专业人员进乡镇站工作甚至担任乡镇农技站领导等等,违法人员不是普通的平民百姓,而是手中握有一定权力的部门领导或乡镇领导,他们的法制意识十分淡薄,经常是知法犯法。例如,农技推广项目经费被主管部门侵占、挪用,被领导管理的农技推广部门是“儿子的钱老子花,儿子有苦不敢言!”,即不敢反对,又不敢向上级部门反映,更不可能去执法!同样,非专业人员担任乡镇农技站领导,一般职工不敢反映,也不愿反映,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愿去得罪人,诸此种种,受损的只能是当地的农技推广事业。
另外,由于领导不重视、缺乏经费等原因,农技推广执法单位没有下基层认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对违法行为没能及时认真进行查处,工作中有缺位现象。
一是提高各级主管部门和农技推广部门领导的法制意识,不能知法犯法,也不能知法不执法,执法工作既不能错位、越位,更不能缺位,出现执法盲区。二是理顺农业执法管理体制,成立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实行直管理。三是在刑法上设立侵占、挪用专项经费罪,加大处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第七篇】
根据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渝水基20xx5号)和县水务局《关于印发丰都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丰都水务发〔20xx〕123号)精神以及20xx年2月1日县专项治理办公室专题会议要求,结合我司的实际,现对丰都县城市拓展区供水工程的自查自纠工作作如下汇报:
在接到县水务局《关于印发丰都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即抽出相关人员组织工作组,负责对20xx年实施的丰都县城市拓展区供水工程进行全面自查。
组织相关人员学习了市水利局《关于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和县水务局《关于印发丰都县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充分认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结合公司实际,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排查力度,推动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工程建设项目高效、安全、廉洁运行,保证工程建设项目符合标准,做到科学发展。
按照渝水基20xx5号和丰都水务发〔20xx〕123号文件要求,公司对丰都县城市拓展区供水工程建设进行了全面自查。
1、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行为方面。严格按照工程建设相关报批程序,完善相关手续,不存在擅自改变规划或投资计划、未批先建、违规审批、设计粗糙、报大建小、不按程序变更设计和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等突出问题。
2、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方面。认真执行招投标法律法规,严格核准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未出现虚假招标、围标串标、评标不公、转包和违法分包等突出问题。
3、加强工程建设实施和工程质量管理方面。对工程建设质量进行全过程监管,管理骨干固定、职责明确,规范工程监理行为,明确质量标准,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不存在项目法人组建不规范、管理力量薄弱、转包和违法分包、未经批准擅自开工、擅自改变项目建设规模和内容、施工监理不到位、质量安全责任制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工程质量低劣等突出问题。
4、物资采购和资金安排使用。不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资金拨付和使用程序不合规、违规使用资金、物资采购监管薄弱、严重超概算、工程配套资金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5、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工程建设重要信息公开,及时公布项目招标过程、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相关建设信息。未出现工程建设信息公开不规范、搞“暗箱操作”、以及工程建设领域存在的信用缺失、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等突出问题。
6、监督整改和案件查办。坚决落实稽察、审计、监察等整改意见,对有关投诉和举报及时进行受理,不存在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等突出问题。
经过自查,在工程建设领域未发现有突出问题。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能有丝毫懈怠,要做到持续改进常抓不懈。在工程建设领域继续严格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质量跟踪监督检查验收制、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等六项法定制度进行,以更加完善的机制、更加有力的贯彻来保证此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成效。
行政执法自查报告【第八篇】
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按照省、市关于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检查的通知精神,在全区范围内认真扎实地开展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职责明确,确保了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实施。区、街两级领导十分重视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通过专干例会、专题培训和局务会等形式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工作职责。各街道也将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做到责任明确,层层落实,在全区上下形成了局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部署、政策法规科布置自查方案和迎检措施、各街道具体落实自查任务的良好局面,确保了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进行。
(二)政策落实,投入到位,为落实好计生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重要保障。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的人口与计生经费投入机制,将计划生育事业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区级按人均 元投入到位,街道按人均2元投入到位。落实了农村人口、城镇低保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和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经费均纳入区乡两级财政预算。
(三)加强培训,提高素质,为建设高素质的计生行政执法队伍打下了坚实基础。结合我区实际,通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知识专题讲座,以案讲法等方式,在月会及专题培训班上,对街道分管领导、计生干部和驻区单位、村(居)委会的计生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通过各级培训,强化了知识积累、优化了队伍素质,全区计生执法人员在依法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职责的同时,严格执行了计划生育“七不准”、“十禁止”规定,切实做到依法办事,文明执法。截止目前,共召开例会4期、举办驻区计生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2期,参加人员达330余人次。
(四)积极宣传,制度上墙,营造了有利于计生行政执法的良好氛围。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复议制度、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评议制度,规范性文件逐级备案制度和重大案件报告制度以及行政执法过错案件责任追究制度,并注重发挥宣传教育的重要作用。一是积极定购和印发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宣传册;二是在办证大厅公开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办理范围等内容;三是向群众公示奖励扶助人员、批准再生育人员等情况;四是与村(居)共同完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展板,建立规范化的宣传专栏,印发 “新城乡新家园牵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电话服务卡。既增强了广大育龄群众自身的维权意识,又做到政务、村(居)务公开,以接受群众的监督。目前,全区计生干部和育龄群众的法律法规、人口计生政策及生殖保健基本知识知晓率达95%以上,科学、文明、进步的先进生育文化观念得到广泛传播。
(一)工作理念有了新的变化。一是以人为本,坚持以人的全面发展为中心,这一理念已成为我区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宗旨;二是优质服务理念贯穿于人口计生行政执法工作的全过程,以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标准。三是工作理念的更新,促进了工作方式和方法的转变,得到了服务对象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赞扬。
(二)依法行政迈出了新的步伐。我区从xx年开展“五清理五落实”、xx年 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质量年活动”为契机,全面推进了我区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一是抓好制度建设和专题培训,提升计划生育队伍依法行政整体水平;二是坚持将计划生育依法管理作为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执法环节,实行考核评议;三是全面推行计划生育政务、村(居)务公开,增强计生行政执法的透明度;四是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公示制、评议制、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等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缩短再生育审批70天的时限办理再生育审批;五是严格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违反法律法规生育人员的处理做到程序公开、公正、透明,措施得力,执行到位。行政处理(罚)案件合格率达100%,社会抚养费征收兑现率达70%以上;六是规范了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档案管理,按文书档案要求完成征收社会抚养费行政处理案件、再生育审批案件和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农村计生家庭奖励扶助和独生子女死亡重残家庭扶助等资料的归档工作;七是认真开展行政告知工作,对一孩和再生育、违法生育妊娠对象的告知面均达95%以上。全区计生系统无一例违反计划生育“七不准”、“十禁止”的事件发生。
(三)利益导向机制得到了新的完善。区政府出台了计划生育“三结合”户子女接受职业学历教育学费补贴方案,对户籍在我区并就读xxxx区职业联席会成员单位中中等职业(学历)学校的所有高、初中毕业生实施定额学费补贴;认真落实了计划生育优先优惠及奖励政策,全区将独生子女低保户、重残(死亡)家庭和部分农村独生子女家庭拿入计划生育“三结合”帮扶户;积极落实市计生委等五部门文件,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在蓉企业、个体户及其他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发放情况调查、登记并积极宣传、督促落实奖励金达60%以上;区计生、卫生、教育、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残联等部门均建立和落实了有利于计划生育的利益导向机制,在政策、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向计划生育“三结合”户倾斜,帮助他们改善生产生活环境,进行“造血式”帮扶,取得了较好效果。
(四)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出现了新的面貌。近年来,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中,我们坚持管理与服务并举,以服务促管理,完善服务机制,实行人性化服务。一是规范、简化办事程序。为流动人口提供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咨询、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宣传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及优生优育等科普知识。二是依托社区计生服务站为9661人次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免费“三查”服务、落实避孕节育措施328人、人流2人,同时进行生殖健康、性保健等咨询服务与指导。三是普及避孕药具知情选择,指导流动人口自主选择适合自身情况的避孕措施,使其真正享受到同宣传、同管理、同服务。四是严格落实《四川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对流动人口违法生育协商处理的暂行规定》的要求,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工作程序认真自查和清理。
(五)创优活动得到了新的推进。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质量年活动的蓬勃开展,推进了创全国优质服务先进区活动向纵深发展。主要体现为:育龄群众对人口计生法律法规和生殖健康的知晓率得到提高;育龄群众的婚育观念进一步得到转变;育龄妇女依法生育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近年来,我区计划生育率始终保持在97%以上;进一步深化出生缺陷干预工程,开通了“绿色通道”;在区政务中心民政大厅开设了全市第一个优生优育咨询窗口,进行宣传和《免费婚检卡》发放,由政府买单,对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有关规定,男女双方或一方具有xxxx区户籍,并在xxxx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发放《xxxx区新婚优生健康服务卡》,实行免费婚检。
一是由于基层计生干部的调整变化导致工作发展不平衡;二是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在形式和内容上还需要进一步探索和加强。为巩固我区创建国家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成果,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努力稳定基层计生干部队伍,深化优质服务,全面提升我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面,为建设和谐xxxx创造良好的人口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