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管理规章制度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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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制度【第一篇】
一、目的及范围
1、为保证员工工作餐服务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食堂工作人员及公司员工就餐秩序管理。
二、职责划分
1、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提供安全卫生、无质量问题的食品及负责食堂、餐厅的卫生清理工作;
2、综合部负责协调相关事宜,并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管理、检查、监督、考核;
3、员工就餐遵守就餐秩序;
4、公司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组成食堂管理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及考评。
三、食堂员工餐标准及就餐时间规定:
1、员工餐的标准
员工餐的餐食标准
根据公司用餐人数等实际情况,每周排一次菜单报综合部主管审核,每餐可做3-4道菜式。
2、就餐时间、地点及方式
(1)就餐时间:
a、员工午餐的用餐时间:11:15——13:00
晚餐时间:17:30,
b、用餐地点:员工食堂(C幢4楼)。公司所有员工都须在食堂就餐地点就餐,严禁在车间、办公场所用餐,严禁把饭菜带出厂外。
(2)就餐方式
a、来访人员需享用员工餐,应报综合部同意;
b、员工应依次排队就餐。
3、食堂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上午7:30----14:00
下午16:00—18:00
晚餐工作人员配备:就餐人员50人配备1人,50-100人配备2人,以此类推。
4、食堂帮工在员工中午就餐时,应优先帮忙分饭菜(11:00-11:30),然后再清洗餐具,最后清理餐厅整体地面卫生,原则上不允许在11:30前清洗餐具或清理餐厅地面卫生,餐厅地面卫生整体清理应在12:40之后(绝大多数员工就餐离开后)。
四、食堂食物卫生要求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不得加工供应,熟食品和生食品分开存放。
2.食品必须烧熟煮透,供应的熟食品应在备餐间内存放和供应。
3.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做到先进先用。
4.接触食品的容器、工具用后应及时清洗干净,妥善保管。
5.接触生、熟食品的容器和工具要有明显标志,严格分开。食堂在加工食品时,要做到生进熟出。
6.盛放熟食品容器和食具应经有效的消毒。
7.经常保持食堂和餐厅的环境整洁,清洁用工具不得与食品同池清洗。
8.垃圾箱和泔脚桶要加盖或者用垃圾袋,并定期清理。
五、食堂卫生标准:
1.食堂卫生必须坚持每餐清理,每天打扫,每周进行一次大扫除清理卫生死角。
2.食堂餐具,每次用餐后必须进行清洗、消毒,生熟餐具严格分开,不得混用。
3.清洗食品必须按照初洗、精洗、清洗过程严格分开。
4.非食堂有关工作人员,禁止进入食堂。
5.食堂必须配备防蝇、防尘、通风、废弃物存放和清洗消毒、洗手设施。
6.食堂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卫生,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饰物,上岗前和便后应洗净双手。
7.食堂各操作间卫生标准
(一)厨房:
a)包装食品按类别品种摆放,堆放整齐,食品与非食品不得混放。
b)食品进出做到先进先出,易坏先用。
c)蒸饭板、消毒箱、淘萝、蒸饭工作台、水池等每天及时清洁。
d)熟食板、餐具每餐消毒(30分钟以上),
e)保持地面清洁,无垃圾、食物成堆、污水横流等;
f)餐具、工具按规定摆放有序
(二)灶面:
a)每日炒菜结束后,作料桶加盖,工器具放置有序。
b)灶面周围墙砖保持清洁,油烟机、地面不留污垢及油垢。
(三)餐厅:
a)餐厅内做到四无:无鼠、无蟑螂、无蛛网、无寄生虫。
b)做到餐厅内桌椅、地面、门窗整洁。
c)地面无垃圾、无积灰、无痰迹。
(四)个人卫生:
a)个人做到“四勤四不”:勤洗手、勤理发;勤洗澡;勤换工作服;不在工作场所抽烟,不对食品打喷嚏,不许戴耳环、戒指,不随地吐痰,乱扔废物。
b)开始工作前,上厕所后,处理被污染物后从事与食品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操作期间应经常洗手。
六、食堂工作检查:
1、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食堂的环境卫生,并作好检查记录。
2、综合部主管每天不定时检查一次食堂的卫生情况,并作好记载。
3、食堂管理监督小组每周一次抽查,发现问题责令及时整改。
4、检查内容:
1)食堂操作间内的环境卫生:地面是否有残留的食物残渣等垃圾,地面坑洼处是否积有污水,潲水桶是否加盖。水池内外、排污地沟等处有无堵塞,是否有饭菜残渣。灶台,操作台等处是否干净、整洁。
2)工作人员的个人卫生:从业人员是否做到“四勤四不”,有无戴首饰上岗,有无在工作区或操作间吸烟,有无不良卫生习惯等;
3)工作人员是否按流程进行规范操作,做到生熟、荤素分开,有无不规范操作现象。
4)库房是否通风、整洁、整齐、明亮。更衣室衣物挂放是否整洁有序。
5)餐具用具是否每次用后清洗、消毒,是否按规定和要求进入配餐间存放保洁。
6)餐厅卫生情况,是否做到桌面干净、整洁,地面是否有污渍、积水、垃圾等
7)食堂操作人员上班时间是否按规定等情况。
七、食堂就餐人员秩序:
1、公司员工必须按就餐时间就餐,进入食堂后,必须排队就餐,不许插队。
2、所有就餐人员员工在食堂内高声喧哗、打闹。
3、就餐人员必须按自己吃饭量盛饭打汤,不许故意造成浪费。
4、食堂内保持环境卫生,禁止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员工就餐所剩的饭菜渣、餐纸,应倒入垃圾桶内。用后的餐盘、汤碗将残渣倒净后,必须在指定位置摆放并重叠整齐。
5、在食堂用餐人员一律服从食堂管理和监督,爱护公物、餐具,讲究道德,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情节严重者予以罚款。。
6、食堂操作间,除食堂工作人员外,其他闲散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7、对上述就餐秩序规定如有违反的,按公司规定处罚5-50元/人次。
八、奖惩:
1、奖励:
食堂工作人员能认真履行职责,无工作失误受到一致好评的,每次各项检查都能达到优秀的可报副总经理审批进行50至200元的奖励。
2、考核:考核实行扣分制,分值每1分按10元处罚,在当月工资中体现。
n食堂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时间上下班的,每一次扣1分;
n操作间、餐厅桌、台、门、墙、窗、地面卫生不清洁一次扣1—5分。
n工作时不注重人个卫生,一次扣分。
n服务态度不好,与就餐者发生争执一次扣1分,
n让无关人员进入操作间一次扣2分。
n不按规定时间开餐一次扣2分。
n生、熟案板不分清,生熟菜存放不分开一次扣2分。
n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者一次扣5分。
n在操作间及工作时间饮酒一次扣2分,操作间吸烟一次扣2分。
n食堂管理监督小组检查,发现一次不合格的,扣5分。
n食堂民意测验满意度低于5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1分。
n出现食物中毒现象,有关责任人视造成后果,除按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外,并扣除当月工资10-20%,情节严重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食物原料清洗不干净,责任人:食堂帮工,食堂管理员;
②食品腐烂变质,责任人:采购员或保管员,厨师
③违反食品搭配禁忌原则。责任人:厨师
④人为投毒。责任人:食堂管理员
九、附则
1、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综合部,经副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2、本制度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十、附件
《食堂工作检查评分表》
最简单的员工管理制度【第二篇】
第一章总则
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纪律
第一条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二条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第三条劳动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签到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须按时签到,不得早退、迟到。
第四条请假制度
(一)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两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假期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五)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证明,请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复工须持医生健康证明。
(六)批假权限(停工权限同请假,请假签字须逐级批准)
1、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门主管签字批准;
2、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3、员工请假七天至三个月(含三个月)者,由分管副总签字批准;
4、员工请假三个月以上者,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三篇】
1、前堂收银员、餐厅和其他营业点的收银员均应在下班时将该班次的账单点算清晰,
2、并完成各该班的营业收入报告。账单和有关报告应于下班后第一时间交到指定的办公地点,以便在初步核查后转夜班审核组进行随后的帐务工作。现金部份应于下班前,在见证人的见证下投入投放式保管箱内。
3、每一班次的收银员在完成帐表的核查工作后将其所持现金中,属找零备用金的部份取出,清点清晰后移交到下一更收银员,如属于最终班次(除大堂外),即将其交到指定的保管处。在减去找零备用金的额度后即属于该班次的现金收入,则按上述的规定,投入投放式保箱内。
5、每班的。现金收入必需与该班的营业报表内所统计的现金销售额相吻合。如有任何差异应即时查明,差异部份不论是超出或是短款均应如属填报,记录在收银员报表内的现金超短栏内上报,不得隐满。如投款包含了找零备用金,也要清晰地记录在缴纳袋上,同时在交班记录本上注明,便利下一班次同事接收。
6、现金收入应在该班当值的前堂收银员当面见证,点算清晰后(假设条件许可,以下相同),随即在缴纳封袋上照实填写清晰,并在袋口骑缝加签,然后即时投入投放式保险箱中。收银员和见证人均须在投缴记录簿上同时加签。全部封袋必需使用香糊,或胶水封口,不准使用透亮 胶或订书机钉上作为加封,未依循本项规定进行者,除对因此引起的全部后果负全部责任外,并将被视作蓄意违反本管理方法,患病纪律处分。
7、全部投缴事项必需即核、即签、即时投箱,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缴款人和见证人均有责任监督对方按本规定的条款完成规定的事项和核签,对不按规定操作而引致的后果,双方均负同等责任,受同等处分。
8、对于不按规定要求,在没有见证下,独自封袋投箱者,除此而引致的后果全部由其个人负责外,还应按违反规章制度论处,初犯者予口头警告,蓄意再犯者赐予书面警告,以至最终警告。 7、缴纳人和见证人不按规定,没有当面点核,或不仔细点算清晰而造成的过失,按第6项的规定同等处分。
9、收银缴纳登记簿的每一栏,均应按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完成要求填入的资料填写,并在规定的栏目位置加签,不得有遗漏、错填。其中因错写需要更正的,应用横线画去,再在其上方写上正确数据,然后由缴纳及见证双方加签,违反本项规定者按与第6项相同的程度赐予处分。
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第四篇】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工作与生活,保证公司员工有一个整洁、卫生、安全的良好住宿环境, 特制定此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内容:
1、员工宿舍由后勤部直接负责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宿舍的检查与管理工作。
2、公司员工宿舍的床位安排,由后勤部管理人员统筹负责,并编制员工宿舍床位安排表和员工宿舍定期检查计划,定期组织人员对员工集体宿舍进行卫生检查,随后公布检查情况。
3、员工床位必须遵照管理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改换。如有正当理由确需改换的,必须向管理人员申请,经同意后方可更换。
4、各宿舍选举室长一名,负责本室相关事务并安排室内员工轮流值日、打扫卫生等事宜。
5、所有人员迁出,均需由后勤部安排,并在后勤部办理钥匙、用具的交接手续及宿舍内物资的数目和完好程度的清点。离职人员须凭行政部开具的交接凭据,方可结算工资。
6、员工必须爱护宿舍的设施,包括床、空调、衣柜、水龙头、卫生洁具等公用设施。员工宿舍于建设时,公司一次性提供宿舍内的生活设施,在宿舍建成使用后,所有设施交由员工保管、维护和使用。在使用过程中,如宿舍设施受到人为损坏、或是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室长应及时向行政部报备,由公司组织进行修理或更换,但公司不再负担所有费用。具体的处理办法为:如有明确责任者的,所有费用由责任者承担;如无法确定责任者的,其费用由宿舍内各人均摊。如属人为损坏的,均同时处以100元罚款。
7、宿舍内的摆设由后勤部统一规划,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动。
8、集体宿舍内严禁动火、严禁使用电炉,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必须请示管理人员。
9、集体宿舍休息时间内(晚上23:00~清晨6:30时;中午12:10~13:00时)严禁喧哗,严禁大声说笑、打闹、或开大音响、电视机的音量及其它严重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10、损坏他人财物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11、来访客人如需进入宿舍的,须由被访员工的上一级主管领导和后勤部批准,并由被访员工本人带入,并持有效身份证件,在门卫值班室做好登记(异性客人不可带入宿舍)。
12、未经后勤部管理人员许可,严禁留宿他人。
13、员工离开宿舍要及时关门、关灯、关电、关水,严禁浪费。
14、个人床铺须每天整(山草香☆)理,被子折叠整齐。衣物必须放置在衣柜内,严禁随处堆放、晒挂。
15、个人用具应摆放整齐,严禁在室内乱拉绳索、打铁钉、张贴。
16、宿舍要经常通风,员工要勤换、勤洗衣被。换冼的衣物、鞋袜(包括换下的工作服、鞋、袜)等,严禁堆放在室内,应集中挂放在阳台。洗晒的衣物须在阳台处晾晒,严禁在室内(包括卫生间)、走廓、窗台、栏杆上晾晒。
17、宿舍区(包括走廊、楼梯、过道)不得乱堆乱放,乱丢垃圾。垃圾一律由员工投入楼层的垃圾箱内;不得将垃圾堆于门边、过道上;不得随意在室内、过道和楼梯等处倒水,以保持宿舍区内的干爽整洁。
18、严禁向窗户外抛丢垃圾、杂物。
19、严禁在宿舍内用餐(病员除外)。
20、晚上23:00时以后,男女员工不得串门探访。
21、对检查中发现违反第8条规定的`人员,每次罚款200元。在室内发现烟头或槟榔、口香糖残渣而无法确定责任者的,每只烟头或残渣扣罚同室人员人均20元。
22、在宿舍内进行偷窃或者引人偷窃的,一经发现,追回非法所得,处以被盗物资十倍以上且不低于500元的经济处罚,并给予开除处理;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23、集体宿舍内动火,使用电炉,或未经批准使用大功率电器导致线路故障者每次处以当事人罚款100元并赔偿经济损失。
24、在公司厂区或者宿舍内进行打架、斗殴的,只要存在打人的行为,不管情节轻重,首先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扣留其余的一切工资,以支付受伤者的医药费,并且要开除出厂。情节严重的交公安机关处理。
25、在宿舍内进行违法乱纪、有伤风化的行为的,每次视情节处以2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6、违反第18条规定的,每次罚款100元。
27、检查发现乱堆乱放,不及时整理床铺衣物、不及时清扫室内垃圾或衣物鞋帽不按规定放置的,一律由管理人员张榜公示,连续两次检查皆犯者均处以50元的罚款。
28、卫生间排水道发生堵塞,由宿舍员工自行处理;如需维修人员进行维修的,可由公司安排,但费用由本宿舍员工均摊承担。
29、对检查出的违反第3、7、8、9、13、16、17、19、20条规定的,每次扣罚当事人50元,不能确定当事人的扣罚同室人员人均10元(外差人员不计)。
30、在室内打铁钉、涂画、张帖等破坏墙体的行为的,每处罚款50元,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31、违反第11、12条规定的,每次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