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资源整理具体实施方案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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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整理实施方案【第一篇】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和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局关于印发《菏泽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稳妥的做好我县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我县要按照土地总登记模式,到2012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40%以上。到2013年底,全面完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在此基础上,建立起城乡一体化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统。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要求,凡是未按时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市、县(市、区),农转用、土地征收审批暂停,农村土地整治项目不予立项。
二、技术路线
(一)集体土地所有权
据。
(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
对农村居民点实施地形测绘,测量出1:1000的地形图作为权属调查的基础图件。
三、工作步骤
成立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有关部门集中时间、人员和地点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
(一)准备阶段(2012年8月12日-2012年8月17日)
1、设立机构。
为加强对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东同志为组长,县财政局、国土局、住建局、规划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公路局、司法局、公安局、信访局等部门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曹县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解决土地确权登记中遇到的政策性问题,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土资源局局长徐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成立两个工作组:督导组和技术组。督导组负责调度各乡镇(办事处)、各作业组的工程进度,督促检查作业质量。技术组负责人员培训,解决各乡镇(办事处)工作中遇到的技术和政策问题。各乡镇(办事处)要成立由乡镇长任组长,各管区书记为成员,国土所长为办公室主任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土地登记、测绘工作,配合权属调查工作中的指界、签章。
2、调查准备。全面搜集整理1:10000基本比例尺的土地利用
现状图等各类图件资料;购置开展工作所必须的设备(gps接收仪、电脑、打印机等),印制调查表格等。
3、培训人员。结合我县实际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包括权属界线调查、指界等。充分发挥中介机构的作用,利用他们在调查、土地登记代理等方面的技术优势,帮助开展工作。
4、工程招标。要具有乙级以上资质的作业队伍竞标。根据我县实际情况,拟招3到5个作业队伍参与测绘、建库工作。
(二)实施阶段(所有权2012年9月1日-2012年11月30日,使用权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1、权属确定。作业单位具体负责个行政村的界线、宅基地接线的测量工作。各乡镇组织对界址线的确认、签字,形成地籍档案。
2、建设农村地籍管理信息系统。依据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宅基地使用权调查成果,建立数据库,并据此开展所有权、使用权登记发证工作。在完成土地登记工宗地编号、地类编号、界址点编号、宗地图编绘及要素内容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3、申请确权登记。登记申请人按照各地土地登记机关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集体土地登记受理点申请集体土地登记,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并按照《土地调查条例》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4、审核审批。公告期满无异议,符合登记条件的,由国土资源部门审核,报县政府审批。
5、颁发证书。
四、工作保障。
(一)保障工作经费。该工作需经费需万元,曹县土
地总面积平方公里,1185个行政村,43万户农村居民。按照国家经费标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每平方公里需万元,我县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共需万元;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登记发证每平方公里万元,我县使用权地籍调查面积平方公里,经费共需万元。为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在8月底前拨付启动资金650万元。
(二)实行责任制,层层分解,狠抓落实。为确保我县到2012年年底集体土地登记工作的顺利完成,要倒排工期,将工作量化并分解到各乡镇、各作业组。每个作业组要制定作业计划,将计划上报到领导小组,由县领导小组根据工作计划进行督导,实行定期报告通报制度,县领导小组每周通报工作进度情况,每半月召开一次调度会。采取工作简报、电视报道等形式督导工作。技术组将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性、技术性的问题编制工作手册,解决技术难题。县工作领导小组对各乡镇(办事处)完成工作目标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土地资源整理实施方案【第二篇】
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环政办发[2016] 95号《关于印发环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规范有序推进确权登记颁证,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二、工作目标
从2016年6月起,用17个月左右的时间完成全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具体分二步实施:第一步是2016年6月底由洪涝池村先行先试,并在全乡全面启动,2016年底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第二步是2017年10月全乡完成自查工作,接受省市验收。
三、基本原则
1.依法规范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政策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解决;没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的,采取民主协商、村民决议方式解决。要实行程序、内容、方法和结果“四公开”,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
2.确保稳定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对原有承包关系的规范和完善,不是打乱重分更不是推倒重来。要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以承包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和已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台账等为基础,做到原有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地块和面积相对不变、土地承包合同的起止年限不变和不影响正常农业生产经营。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3.先易后难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的系统工程,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稳妥推进,不能因方法简单、工作粗糙或违规操作而引发群众性的矛盾和事件。开展工作要先易后难,权属清楚的先确权登记颁证,权属不清的明晰产权后再确权登记颁证,有纠纷的要做到调处后确权登记颁证,确保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推进。
4.确地为主的原则。坚持以确地方式确定农户承包权益,凡土地已经承包到户的,原则上都要确权到地到户。个别地方人均耕地少、地形地貌变化大、界址无法明确的地方,应按照农户承包关系合理确定承包地面积和位置。
5.实事求是的原则。对承包以来,农户之间承包地互换、转让等因土地流转造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化的要及时变更;对农户承包地实际面积与账证不符的要结合实际,依据有关法律政策记入账证,实现“四统一”和“五到户”,即:承包地面积与座落、承包合同、登记簿、证书相统一;承包地分配到户、承包地边界四至登记到户、承包合同签订到户、承包经营权证书发放到户、承包地块图斑落实到户。确权登记后,原有承包地面积的惠农政策和相关责任义务不改变。
6.尊重历史的原则。对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实际耕地面积与账证面积不符的,要在登记原有承包面积的同时,按照现有地块权属范围内实测面积登记账证,并取得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认可,但集体经济组织内各农户新确权的耕地面积总和不得大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的耕地面积。对已颁发林权证的,本次不再确权登记颁证。
7.民主协商的原则。要坚持以农民群众认可为前提,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广泛动员农民积极参与,发挥民主协商和民主决策作用,土地调查、丈量、确权、登记等重大事项,严格执行公示制度,结果要得到农民同意,不得替农民做主、代农民决策,搞强行推动。
8.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村要按属地管理的原则,根据本意见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本辖区内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按阶段完成工作任务,妥善处理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发生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
四、工作内容
1.开展土地承包档案清理。按照《环县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环政办发„2016‟95号)精神,全面组织清理土地承包档案,着重解决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认真对土地承包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
2.查清承包地块权属和四至面积。以现有的土地调查成果、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成果和测绘部门的基础测绘结果为基础,依据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等,进村入户查清每块承包地的权属、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利用图解、实测等方法形成示意图供农户指认。对经初审的示意图进行公示,结合农民意见,村组及时核实完善。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作为承包地块示意图。
3.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根据依法确认的承包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等登记信息,组织村组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同时,根据国土部门提供的基本农田有关信息,将基本农田落实到户并标注到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证书上。
4.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档案管理规定,坚持分级管理、集中保管的原则,建立健全整理立卷、分类归档、安全保管、公开查阅等制度,并指定专人认真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的规范管理工作。
五、工作步骤
1.前期准备 (2016年6月1日一2016年6月15日)成立乡、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两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开展宣传发动和业务培训。通过召开动员会、培训会等对政策和技术方面进行宣传与培训,明确政策界限、调查方法和工作要求,规范调查程序。
收集整理承包合同、土地台账、登记簿、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家庭承包情况入户调查表。
2.入户调查 (2016年6月16日一2016年8月31日)根据工作底图和农户家庭承包情况入户调查表,组织专业测量人员、乡村干部、村民代表等组成调查指界小组,进行承包地块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对于外出不在家的农户,要采取多种方式及时通知到人,充分保障其知情权、选择权、决策权;确实无法取得联系的,可暂缓登记,但不得收回其承包地。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待争议解决后再登记。
3.测量制图 (2016年9月1日一2016年9月30日)按照农村承包土地调查技术规范对承包地块进行实地测量和内业绘图,并标注地块编码、面积、四至、空间位置等情况,形成承包土地地籍核对草图、公示核对表格。乡、村对调查成果进行初审,确保数据基本无误。
4.公示审核 (2016年10月1日一2016年10月31日)
将经过初审的地籍草图、公示表格在村、组公示7天,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并摁手印确认后作为承包土地确权登记调查最终成果,由村组上报南湫乡人民政府。南湫乡人民政府汇总并核对后上报县级人民政府。
5.登记发证 (2016年11月1日一2016年11月30日)根据村上报的登记资料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登记簿应当记载发包方、承包方的姓名、地址、承包共有人、承包方式、承包地块面积、坐标、界址、编码、用途、权属、地类及是否属于基本农田、承包合同编号、合同成立时间、合同期限、权利的内容及变化等内容。依照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记载内容,按规定程序申报审核后,由县政府向农户依法换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承包期限以当地统一组织二轮延包3的时点算起,承包期为30年。换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前原有证书应收回,无法收回的换发新证书后自动作废。
6.建档入库 (2016年12月1日一2016年12月31日)按照上级要求,将登记工作形成的相关成果资料进行归档,并按照统一的标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信息数据库和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土地承包管理信息化,以便于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农村土地承包日常管理使用。
6.总结完善(2017年1月1日一2017年10月10日)
根据工作的实际情况完成相关扫尾工作,做好总结和
自查工作并接受省市区验收。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南湫乡政府成立了以党委书记阳泉为组长,乡长韩志发为副组长,各村支部书记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各村要分别成立专项工作小组,负责各村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具体实施。
2.明确职责分工。在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各村要加强政策指导,明确工作要求,完善操作规程;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管理,做好土地承包纠纷的调解,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认真做好上访群众的接待工作,及时化解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作用。按照本方案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确保各项工作目标明确和任务落到实处。
3.确保工作质量。通过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切实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空间位置不明、登记簿不健全等问题,将农户承包地成图、登记、建册,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管理信息系统,对测量制图、数据库建设进行质量管控,实现确实权、颁铁证,经得起群众和历史的检验。在进度把握上,要先易后难、稳步推进,时间服从质量,不能赶进度、走过场。
4.工作经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经费是由财政拨付不得向农民收取任何费用。严格执行预算法律法规及财政资金管理规定,严格支出标准,严禁挤占挪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土地资源整理实施方案【第三篇】
新农村建设土地置换实施方案
按照上级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置换方案的精神,我村结合本村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村的土地置换方案。
一、新农村规划范围内的所有土地,全部由在规划内建房的用户平均分摊。
二、置换土地以同类、就近为原则。
三、置换土地以先近后远为原则(先在本组置换,后在本屯置换,再到外屯置换,而谁在本组、本屯、外屯置换则由村委会统一排号,以协商或抽签的方式处理。)
四、在本组、本屯置换的土地,上级一次性补助每亩一万元给被用作新农村建设土地的承包者(包括二次被置换的土地承包者);在别屯置换的土地,上级一次性补助每亩3万元给被用作新农村建设土地的承包者。
五、农户土地置换的具体地块,统一由村委会排号后,以协商或抽签的方式处理。
六、置换土地后,土地使用权也相应更换。土地使用权更换的面积以被置换土地承包证上的面积为准。超过承包证上的土地,超过的部分以开荒地处理。
七、开荒地置换也给予一定的青苗补偿,但土地权属为小组集体所有。
因地制宜推进土地置换 探索新农村建
设的新途径
李 红
(霍山县委党校,安徽 霍山 237200)
摘要:土地置换,是保护耕地,促进集约、节约用地的有效手段,是解决当前用地指标严重不足、结构布局不合理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战略举措,文章主要是针对该县的土地置换作一个简要的介绍。
关键词:土地置换;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
根据县政府有关精神,该镇按照“自愿、合法、有偿”的原则个“统一规划、整体搬迁、集中安置、综合开发”的思路,积极稳妥推进土地置换工作。为此该镇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基础工作做得细、做得好
如成立专门组织,宣传政策,确保宣传到位。并及时召开动员会,广泛宣传政策,认真征求意见,实现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为了使这项民生工程能真正惠及该镇低洼区的农民,为此镇政府对项目区的村民组进行了逐户调查土地权属、地类等,确保不错、不重、不漏。
实施科学的规划设计
在安置点的选择和规划设计上坚持“合理选址,科学规划”的宗旨和“尊重民意,合理选址和规划先行”的原则。为此镇村干部深入实地开展调查研究,并通过召开座谈会讨论,反复听取广大群众意见,在此基础上会同县国土局、规划局及搬迁户代表,确定搬迁安置点。并交县规划局进行规划设计,力求做到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多方筹措资金,解决资金不足
据测算,完成首批易涝地区农户的搬迁安置工作,资金的需求量大,因而县项目工程领导组通过多种途径来筹措资金;如使用置换计划的用地项目已收取的报批费用;水务部门争取的洼地治理移民搬迁补助资金等,从而短期内解决了资金不足问题。
组织土地复垦,实现农业集约化生产,推动城镇化进程
居民搬迁后,应按照建设用地置换复垦方案,由县国土局和该镇政府共同实施复垦,两年内完成复垦任务。对于复垦的土地采取招标的方式招标进行承包,促进土地向种粮大户和产业化经营组织集中,从而实现土地的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走现代化农业发展的道路。
完善安置点配套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有效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通过对农村居民点和零散村庄进行综合整治,较好地解决了村庄用地存在的分散、零乱用地粗放等问题,促进了土地的集约利用,有利于推进土地流转,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现代化。
有效地解决了建设用地指标
本批次建设用地置换项目可置换近500亩用地指标,用于全县城镇、工业企业建设,对于推进我县城镇化、工业化进程,有着很现实的意义。
有利于加强和改善民生,加快推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通过对项目区内居民实施统一规划,整体搬迁和集中建设,并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因此,建成后的每个安置点都将是集安置房建设和水、电、路、通讯、排污等配套设施较为齐全的高标准住宅小区,大大改善了当地居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更好的促进了民生工程的实施,成为全镇乃至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亮点。
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发展
通过土地置换项目的实施,将其转化成农民进城就业创业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有效地增加了当地居民的收入,同时也实现了城乡资源的合理流动与有效配置,有利于小城镇建设的发展,从而加快城乡统筹发展的步伐。
存在的主要问题 农民素质有待提高
科学规划,统筹兼顾,促进农村各项工作良性互动 要组织人员开展调研,摸清适宜土地置换的区域。在此基础上,结合镇村总体建设规划,编制土地置换与新农村建设专项规划,明确土地置换项目的模式和任务。土地置换项目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因此在土地置换工程中,要加强民生工程资源整合,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做规划时要与中心村建设、集镇建设、工业集中区建设、新农村建设、水利兴修和基础设施建设相结合。用规划整合这些工作,统筹兼顾,捆绑推进,争取到更大的政策支持。
把握关键,攻坚破难,实现镇域经济又好又快又稳发展
在土地置换工作中,调研普查、项目编制、土地整理和上报审批是四个阶段,也是四个关键。在调研普查阶段,要深入现场,摸清实情,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在项目编制阶段,要因地制宜,做好规划,综合考虑复垦成本、置换成本等因素,排出项目实施的轻重缓急,抓大放小先易后难,循序推进。在土地整理阶段,要严格按规划好的方案;要制定更加优惠的安置补偿办法,让农民得实惠;要做过细的群众工作,让农民乐于拆迁、愿于聚居、安于生活。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搞好土地置换复垦工作,要立足全局,长远发展,统筹城乡发展。
要逐步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搞好土地置换工作也要从当地农民的长远利益出发,因此不仅要落实当地农民的就业、创业。同时也要把当地农民的社会保障纳入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实现病有所医、学有所教、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解除农民的后顾之忧,努力朝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迈进。
要因地制宜、与时俱进
制定并实施当前推进土地复垦置换的实施方案 逐步制定、修改和完善土地复垦置换工作计划和远景规划,并加以持续实施。
关于晋宁土地置换方案的情况报告
2011年市政府将晋宁县20000亩土地配置给滇投公司,但古典王国在建设期间占用滇投约8000亩土地。在与晋宁县政府沟通后,晋宁县政府决定用昆阳周边地块作为古典王国占用土地的置换。共五个地块,地块情况如下:
5.地块五:面积为2984亩,其中现有村子面积约为190亩,计划建成泛亚家居产业园。
一、地块二以及地块三的用地性质简单,更靠近昆阳镇。综合以上优劣势建议选择地块
一、地块二以及地块三进行置换。
此报告
昆明滇池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12月20日4: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
庄墓镇2014年土地整治项目
实施方案
为改善农村居住和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节约土地资源,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实际利用率,大力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产业调整、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切实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进程。为确保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顺利有效实施,切实保障项目区农民根本利益,加快项目组织实施进程,规范操作、科学管理、提高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安徽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省、市、县有关建设用地置换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着力提高农村经济质量和效益,着力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着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能力,扎实推进农村社会全面进步,努力实现农村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的良好社会局面。
二、基本原则
(一)因地制宜原则
项目选址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长丰县土地整治规划,要选择群众积极性高、村两委班子战斗力强的行政村作为项目实施的行政村。
(二)项目实施要充分尊重农民意愿,项目规划、设计补偿标准要充分征求项目区群众意见。规范操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保障群众权利。
三、项目实施方法
(一)明确职责
1、民为主。项目实施坚持村民自愿原则,召开项目所在地村民会议,征求意见,确保做到户户都表态同意,并签订同意实施的意见书,充分调动项目区群众的积极性,保证项目实施按规划设计顺利实施。
2、村负责。要明确“村两委”在项目实施中的责任,确保项目所在村班子健全,有战斗力、号召力、有威信,充分发挥村“两委”在房屋拆迁、土地整理和新村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3、镇指导。镇政府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统一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具体落实项目实施任务,确保项目顺利开展。
(二)严格标准
1、统一拆迁标准。房屋丈量、登记、标准要一把尺子量到底,要严格按照镇制定的标准执行,要公平、公正、公开,切实保护群众利益。
2、统一宅基地整理。旧村拆迁后,依据项目规划,宅基地统一整理成耕地,归还到原权属单位。
四、组织实施
(一)筹备阶段
1、成立组织
镇政府成立庄墓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领导组,组长:党委书记马家圣
第一副组长:镇长王世德
副组长:分管领导甄茂力
领导组成员:国土规划所长邓卫伍
财政所长闫媛媛
农办主任孙本龙
党政办主任郑浩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土规划所,国土规划所所长孟令球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孟祥玲、严彩霞、李瑱、谢军。
2、工作职责
工作组及村两委职责:房屋丈量登记、协议签定、房屋拆迁、宅基地面积丈量登记、提供净地供整理、施工环境保障、工程质量监督。村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
国土所职责:制定方案、资料收集、技术指导、质量把关、招投标、竣工验收等工作。
3、宣传动员
召开项目涉及的村民组代表大会,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宣传项目实施原则、方法、目的和意义,表明政府态度,争取群众响应、支持、配合。
4、召开专题会议
镇党委、政府召开项目专题工作会,研究讨论项目实施有关政策、措施,确定工作思路和流程,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在项目点成立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村民理事会组织。
五、拆迁采取货币补偿
(一)拆迁范围
庄墓镇已批准的项目区内。
(二)拆迁补偿标准:
要从群众的利益出发,坚持补偿标准合理适当、要求从严、落实从紧的原则,切实把补偿资金发放到位。具体补偿标准严格按照省市县文件规定执行。必须据实与涉及农户充分协商签订协议,按时发放。各村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确保施工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奖惩措施
1、对拆迁户奖励:鼓励农户自行拆迁,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在5日内拆除完毕,经验收合格,一次性给予拆迁费的10%奖励,逾期不再奖励。在拆迁过程中,安全责任自负。拆迁对象户如放弃自行拆迁房屋,在签订协议之后,按上述时间主动清理完自家室内外财物及附属物,将房屋及附属物交付给镇领导小组,由镇政府统一组织拆除的,参照以上奖励政策执行。
拆迁户在规定时间内主动搬迁并交房、交宅基地的,建房过渡期间一次性补助拆迁户每户1000元房租费,作为临时安置费。
七、复垦整理
项目区的宅基地,通过复垦整理后,要切实改善生态环境,提高土地生产力,增加可用耕地。按照“田平、路直、林配套”的要求,做好项目区土地复垦整理工作。
(一)土地平整
根据地形地貌特点,机械施工,分层次整平,符合设施农业精耕细作要求。田块和格田面积根据地形而定。
(二)道路
结合项目区内地形和原有农村道路,布置生产道和田间道。便于农户生产,满足小型农用机械操作。
(三)资金
土地平整所需的费用均由政府统筹安排,无需群众自筹。
庄墓镇人民政府 2014年1月8日5:杨镇土地置换项目实施情况督查方案
红杨镇土地置换项目实施情况督查方案
根据党委安排,对本镇范围内六个村土地置换项目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督查,按照《红杨镇督查工作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组织
由镇党委督查室牵头,国土所、财务代理中心抽调人员参加,成立督查小组,负责本次督查工作。
土地资源整理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贯彻落实党的及中央、省、市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探索建立符合“长久不变”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和《滕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明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归属,强化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有效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土地流转市场秩序、开展承包经营权贷款质押和股份合作奠定基础,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和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提供体制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确保稳定的原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对农村土地二轮土地延包的规范和完善,不是重新调整原有承包关系,不是重新组织发包农村土地,坚决杜绝违法收回和调整农户的承包地。坚持“三不变,一严禁”,即: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承包户承包地块、面积相对不变;二轮土地承包合同的起止年限不变;严禁借机违法调整和收回农户承包地。
(二)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规定的登记内容和程序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
(三)坚持尊重历史、正视现实的原则。通过对现有土地进行实际测量,把实际测量的面积如实记录在登记簿和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上。对二轮土地承包以来承包地被征占导致面积减少的、因分户及人口变动导致经营权分割或合并的、经营权转让或互换的、承包地灭失以及全户消亡等情形,在这次确权登记时直接变更或注销。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过程中要坚持“阳光操作”,做到“四签两不准”和“四榜定案”(即:群众开会通知要签收、参加会议要签到、表决票要签名、通过方案要签字,不准代签,不准用铅笔、圆珠笔签字,并加盖当事人手印;摸底调查表上榜公示、确权登记方案上榜公示、勘界确权上榜公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证上榜公示),保证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严禁暗箱操作、以权谋私。
(五)坚持规范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五到户”(承包面积、承包地块位置、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基本农田标注到户)、“四相符”(承包面积、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相符)的要求开展工作,做到缺什么补什么,完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三、目标任务
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的意见》(滕发[20xx]1号)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力争年内完成40%涉农村居”的要求,采取统一规划、分批实施、逐批验收的方式,确保2年内完成全镇所有农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任务。20xx完成30个村(居),约8000户;20xx年完成42个村(居),约14000户。
(一)开展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确权登记。以村组为单位,以第二轮土地承包合同、权属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利用国土二调资料,在逐户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对所有承包农户重新颁发新的经营权证书。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当事人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的,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登记。
(二)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更、注销登记。依据完善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档案,对承包地因被征用、占用等面积发生变化的,家庭人口变动导致经营权分割、合并的,经营权转让、互换的以及承包地灭失或全户消亡等情形,在这次土地确权颁证工作中,应实事求是地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或注销登记。
(三)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制度。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建立健全土地清查、集体土地发包、档案管理、经营权登记等各项工作制度,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变更和注销登记实行常态化管理。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管理信息化。经济基础和群众思想基础好的村,也可直接进行股份制改造,发展土地股份合作社。
四、工作步骤
各村(居)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的工作进度,制定详细的工作规划,逐步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任务。
(一)摸清承包底数,编制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各村要成立实施小组,逐组逐户收集二轮承包后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台帐、经营权证书和农户信息等资料,形成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借助国土二调资料或航天航空影像数据,形成用于调查和实测的基础工作底图。
(二)入户权属调查,核实登记资料。根据基础工作底图和农户承包地登记基本信息表,由村(居)实施小组入户实地进行承包地权属调查,由农户进行确认。对存在争议的地块,应通过当事人协商和镇村调解的方式解决,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可采取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三)实地测量地块,形成地籍草图。根据基础工作底图,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由专业测绘人员采取地面实测或调绘方法,调查每块承包土地的实际面积、位置、形状、权属和空间分布等情况,并按照统一的地块编码规则进行标识,形成承包地地籍草图。
(四)进行公示确认,形成电子数据。由村(居)实施小组审核地籍草图后,在村组公示,对公示中农户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修正,并再次公示,两次公示期均不少于5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农户签字确认后形成承包土地地籍图。由村(居)将地籍图报镇经管站进行审核,核对无误后,进行数据录入,形成电子数据上报市农业经营管理局。
(五)建立登记簿,妥善保管登记资料。登记资料报市经管局后,市里按照统一格式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簿。登记簿采用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两种形式保存,电子文档定期备份,防止登记资料遗失破坏。
(六)颁发经营权证书,依法确认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市里依照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记载的内容,市政府向农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同时收回原发放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统一进行销毁。
(七)开展检查验收,完善管理制度。每批任务结束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完成确权登记工作的村进行验收。对验收中发现问题,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完成登记任务的村(居)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管理制度,确保土地承包关系的稳定。
五、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xx年8月1日-8月30日)。
1、成立机构。镇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并抽调具体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具体组织实施。各村(居)也要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工作实施小组,抽调专门人员组织实施。
2、宣传动员。镇召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动员会,对登记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各村(居)也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和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宣传动员,让每一位农民都了解此次确权登记工作的目的、意义、内容和原则。要充分运用各种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到家喻户晓。
3、开展培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掌握相关政策、法规、业务知识以及工作操作规程和技术,明确工作任务。
4、建立系统。通过政府采购进行项目招标,建立起完善的登记管理系统,为全面开展登记工作做好准备。
(二)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9月1日-20xx年9月30日)。
各村(居)对二轮土地延包台帐、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等土地承包相关原始资料档案进行清查整理。一是要摸清土地现状,查清每块地的名称、坐落、面积、四至、权属性质、土地种类和经营方式。二是要逐户摸清农户家庭承包状况,对承包人,承包经营权共有人,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土地变动等各方面情况和信息进行收集、归纳、整理、核对。提前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的初步意见。
(三)清查核实阶段(20xx年10月1日-20xx年11月30日)。
1、实施清查。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对农户在承包土地面积、四至等有异议的,组织村(居)人员实地测量,确认农户实际承包地块的面积、四至等。按地宗逐户核查承包合同、经营权证记载情况,彻底查实与实测结果的差别,制作村组土地承包实际情况表。
2、绘制空间位置图。以国土资源部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基础,绘制农户承包地空间位置图,做到位置明确详细、群众认可。
3、建立健全登记簿。对农户承包地块清查、标明空间位置的基础上,入户核查农户土地承包信息,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农户签字确认,最终确认每一农户承包土地的地块位置及四至边界等信息,编制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
4、组织颁证。按照“申请、审核、登记、发证”的登记程序,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为依据,市政府逐步向农户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1月1日-12月31日)。
对登记工作的检查分两个年度进行,按照年度工作计划,每年进行一次检查验收,总结登记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对验收不合格、任务没有完成的村(居),重新进行登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镇里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第一组长,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经管站,主要负责组织做好起草相关文件、制定实施方案、拟定操作规程、筹备召开会议、组织宣传培训、具体业务指导等工作;镇财政所要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的经费保障工作;镇国土资源所要免费提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用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镇司法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提供法制服务;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本部门的职责分工,积极参与此项工作,共同维护好农民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业务培训,落实工作经费。对村(居)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确权登记相关法规政策和业务知识进行培训,使大家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界限,明确操作规程,确保操作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镇财政列入专项工作经费,用于人员培训、相关设备的购置等。
(三)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对各阶段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适时进行情况通报,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作风不实,措施不当,违背政策,导致农民上访和发生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