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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服管理制度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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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服管理制度1

1、关于工作服的配给,公司根据各部门员工的实际需要,由运营部统计名单以及数量尺寸规格,经核对后报经常务副总审批,统一采购,再统一发放,并做好发放记录。

2、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发放工作服,发放工作服当月收取押金。

3、自觉爱护工作服,按发放之日起算,如未达半年限遗失的,则自费赔偿补做。

4、恶意破坏或损坏工作服者,将以罚款处之,并自费赔偿补做。

5、员工工作服在使用期间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工作期间无法穿工作服上班,由本人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及总经理同意后,予以补发,费用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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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服管理制度2

为体现公司的整体形象,规范员工统一着装,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服管理制度

1、关于工作服的配给,公司根据各部门员工的实际需要,由运营部统计名单以及数量尺寸规格,经核对后报经常务副总审批,统一采购,再统一发放,并做好发放记录。

2、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发放工作服,发放工作服当月收取押金。

3、自觉爱护工作服,按发放之日起算,如未达半年限遗失的,则自费赔偿补做。

4、恶意破坏或损坏工作服者,将以罚款处之,并自费赔偿补做。

5、员工工作服在使用期间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工作期间无法穿工作服上班,由本人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及总经理同意后,予以补发,费用自行承担。

二、工作服管理制度着装及仪表要求

1、公司员工着装应注意: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除总助、副总及以上级别外,其余员工工作时间均须统一穿着工作服;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着工作服时,应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

三、工作服管理制度折旧办法

离职(辞退)收取工作服费用时,按工作服的实际费用计算。

1、工作服押金为发放工作服的总价,从发放工作服当月的个人工资中扣除,扣除方式按工作服价格不同可采取一次性扣除或分期扣除。

女士春装:628/套。

女士夏装:上衣40/件,裙子60/条。

男士春装:衬衣50/件,西装180/套。

男士夏装:上衣55/件,裤子55/条。

2、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工作服费用。

3、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以上者,仍继续在公司工作的员工,将退回工作服押金。

4、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半年者,辞职(辞退)时,工作服费用由个人承担。

四、工服管理制度处罚措施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工作时间不着工作服者,乐捐100元/人次。

3、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或该部门职员总数20%的,该部门直接负责人乐捐1000元。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运营部负责监督、执行。

工作服管理制度3

1、自加入公司起,公司人事部将发给每一位员工统一的适合每个员工的工作服,上班期间每位员工都要穿着工作服来树立我公司形象。按工作服管理制度穿着工作服。

2、工作服分为春夏装工作服、秋冬装工作服。在不同的季节员工穿戴该季节统一的服装。

3、如在实习期未结束或结束后便离职的员工,将在离职前将工作服统一再归还人事部,如有折损或者不按程序归还,则按成本价扣回。如果在公司劳动一年离职的,在离职前将工作服交还给人事部,如有折损或不按程序归还,按成本价50%收回。若在本公司工作满两年或两年以上,如若离职,工作服可自行带回处理。

4、春夏季的工作服在第1季度一发放,秋冬季的工作服在第3季度发放。如果在做功过程中因意外,或者时间久工作服发生磨损,职员根据公司要求写申请发放新的工作服表。如果员工因自己原因损坏,向公司写申请发放新的工作服表后公司将以员工价发给员工新的服装。

5、严禁职员在上班期间不穿工作服,如果工作服有轻微损坏,可由员工自行缝补或者交给公司后勤人员进行缝补。如果在周末有加班任务,员工可不穿工作服,穿戴自己服装,但必须得体大方,体现我公司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6、各部门经理、主管等管理人员,一定要按时督促、监督自己的员工遵守工作服管理制度,保持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提高我公司生产效率,促进公司发展。如果发现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按公司要求进行处分。

工作服管理制度4

一、员工着装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除高层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工作时间须着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企业徽章。

4、着工作服时,应搭配与工作服颜色、款式得当的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5、工作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二、工作服配制说明

1、员工入公司后,发放工作牌;试用期满后,发放工作服。

2、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① 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两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②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辞职时,收取服装7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50%费用。

③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10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70%费用。

三、处罚措施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工作时间不着工作服者,视为当天缺岗,并扣罚当日日工资。

3、工作时间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罚款20元,一个月连续违反3次以上者,扣除当月绩效工资。

4、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3人次或该部门职员总数20%的,该部门负责人罚款100  元。

5、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6、员工损坏工作服的,公司予以补发,费用自行承担。

四、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执行。

五、本规定开始执行日期: 年 月 日

工作服管理制度5

为保持公司良好的社会形象,提高公司员工荣誉感,规范仪容仪表,打造整齐、统一、规范、专业化的团队,现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公司经理级以下人员(含试用期入职七日后的员工);公司经理级人员及股东另行规定。

二、工作服种类及特色:

1、本公司的工作服一律为蓝色(食堂厨师、厨工除外)。工作服不区分;管理人员和员工统一着装。

2、本公司的工作服分为夏装和冬装两种,夏装为天蓝色短袖两件;冬装深蓝色外套两件,上衣共4件。

三、工作服制作、发放、领用及回收:

1、本公司工作服的制作由财务部招商承制,并按员工实际人数加制5﹪至10﹪以备新进员工工作服的发放。

2、由行政人事部具体负责新进员工工作服的发放、回收及工作服加制数量的统计、相关信息的传报。

3、凡属本公司员工在入职七日后,即由行政人事部登记直接发放工作服。

4、员工除入职七日后由行政人事部登记直接发放工作服外,其它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领用工作服必须先写申请,经本部门和行政人事部批准后,方可再次到前台领用新工作服,且再次领用时必须以旧换新。

5、员工工作服以旧换新时:

A、必须将工作服清洗干净、整齐叠放交回前台,凡未清洗干净、整齐叠放的工作服前台工作人员拒绝以旧换新;

B、若工作服有损坏或丢失的,视当时具体情况扣取一定成本金;

6、因临时增加工作任务而招聘的按天或按小时计算工资的临时工不发放工作服。

四、工作服使用年限:

1、工作服穿着及保管年限:新工服以2年为期限(旧工作服以1年为期限),从领用之日起计算。凡在公司入职满2年(旧工作服1年)的员工,工作服确实破旧需更换的,公司免费更换(必须以旧换新)。

2、公司作业员和仓管因工作性质特殊,特别规定其工作服使用年限为:新工作服年,旧工作服1年。

3、工作服如未达使用年限,由于本人使用或保管不善造成遗失或损坏的,需重新领用,由本人出钱购买(若属损坏的必须以旧换新)。

4、工作服若属员工人为损坏的,给予罚款30-100元。

五、员工着装规定:

1、每个员工应爱护使用工作服,否则给予绩效考核扣分处理。

2、公司所有员工(经理级以下)进入公司区域必须穿着工作服。

3、穿工作服即代表本公司之精神,必须保持整洁干净,仪容仪表大方得体。

4、员工上班应注意将头发梳理整齐,男性员工发不过耳,不准留长胡子、长指甲,女性员工不得浓妆艳抹、奇装异服,金银或其它饰物佩戴应得当。

5、员工穿工作服,无论是夏装还是冬装都必须扣好所有的纽扣;在天热时,从衣领第一粒纽扣算起,男性可允许有两粒纽扣不扣,女性可允许有一粒纽扣不扣,其它的纽扣必须全部扣好。

6、员工穿工作服,必须将衣领整理整齐,严禁翻领,严禁工作服折皱、脏乱、有污迹;严禁卷袖子、卷裤腿;严禁打赤脚、穿拖鞋。

7、员工穿工作服,要求男性一般情况下将衬衫扎在长裤里,也可不扎在长裤里,但严禁男性穿工作服时,衬衫的一边扎在长裤里,另一边撒在外面;严禁女性在穿工作服时不扣纽扣将工作服当风衣穿。

8、为便于区分和加强管理,规定无论是任何时候只要是进入公司区域:办公室、作业场所和仓库重地的都必须穿戴作服、佩戴厂牌;周末及节假日不加班或轮休的员工未穿工作服、佩戴厂牌的严禁进入公司。

9、特殊场所或情形下不穿工作服的必须事先报备行政人事部另行评定。

10、违反以上规定,给予罚款30-50元,情况严重的由行政人事部评定。

六、特别规定:

1、公司行政人员、财务人员外出政府机关部门办事,在外可以不身穿工作服,但事毕回到公司区域必须穿工作服,如无特殊原因事毕回公司未穿工作服的,将以不遵守公司制度给予罚款30-50元处理。

2、员工离职时,工作服领用未满半年的,在结算工资时扣除工作服的成本金。

七、各部门履行的管理职责:

1、各部门班组长、主管、经理应督促其所属员工穿工作服:班组长每天应检查督促本班组成员按规定穿工作服;主管、经理每天应检查督促本部门成员按规定穿工作服;并对违规情况给予月度优秀员工、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扣分或罚款。

2、行政人事部不定期对公司所有员工(经理级以下)是否穿工作服进行巡查;对未穿工作服者视具体情况给予罚款30-50元,情况严重的另外处罚。

3、行政人事部在巡查时若发现有员工不穿工作服或不按规定穿工作服的,可直接对员工本人进行罚款,同一个员工一个月违规三次以上的(含三次),本部门班组长、主管和经理人员连带罚款50-100元。

4、各部门主管人员应认真配合、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制度。

八、附表:工作服更换申请表

九、本制度从以下签明的生效日期起生效,如有增删修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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