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院房租合同汇聚【汇编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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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院房租合同【第一篇】
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合同法》及国家、当地政府对房屋租赁的有关规定,就租赁房屋一事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基本情况。
出租房屋坐于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砖瓦结构,房屋门窗完好,水、电、气、暖供应正常,房屋租赁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租金。
每年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金额:________)租金以现金形式一次支付。
第三条、租赁期间。
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气费、水电费、暖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网络使用费、垃圾费等均由乙方承担,以及由乙方居住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须交清费用。
第四条、租赁期间,乙方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且可以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如在租赁期间如有政府拆迁等特殊原因,乙方应无条件退房,甲方应将剩余租金返给乙方。
第五条、租赁期间,如乙方空房,甲方有权收回房屋,租金不予返回。
第六条、租赁期间,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及用途,故意或过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设备的毁损,应负责恢复原状并赔偿经济损失。
第七条、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在期满之日前天通知甲方是否继租,如不继租,期满内搬出全部设备、物件。搬迁后日内房屋里如仍有余物,如双方无约定,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处理。租赁期满,如乙方逾期不搬迁,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存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小院房租合同【第二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将自有的坐落在___市___街___巷___号的房屋___栋___间,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类型___,结构等级___,完损等级___,主要装修设备___,出租给乙方作___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个月,甲方从___年___月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___年___月___日收回。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擅自将房屋转租、分租、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与他人调剂交换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拖欠租金__个月或空置__月的。合同期满后,如甲方仍继续厂房出租的,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租赁合同因期满而终止时,如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可与甲方协商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税费和税费交纳方式。
甲乙双方议定月租金___元,由乙方在___月___日交纳给甲方。先付后用。甲方收取租金时必须出具由税务机关或县以上财政部门监制的收租凭证。无合法收租凭证的乙方可以拒付。
甲乙双方按规定的税率和标准交纳房产租赁税费,交纳方式按下列第__款执行:
1.有关税法和镇政发(90)第34号文件规定比例由甲、乙方各自负担;。
2.甲、乙双方议定。
第四条租赁期间的房屋修缮和装饰。
4.甲乙双方议定。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前提下,可以对承租房屋进行装饰,但其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均应事先得到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对装饰物的工料费和租赁期满后的权属处理,双方议定:
工料费由___方承担();。
所有权属___方()。
第五条租赁双方的变更。
2.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三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3.乙方需要与第三人互换用房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甲方应当支持乙方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条的约定向乙方交付符合要求的房屋,负责赔偿___元。
2.租赁双方如有一方未履行第四条约定的有关条款的,违约方负责赔偿对方___元。
3.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应补交欠租外,并按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交付违约金。4.甲方向乙方收取约定租金以外的费用,乙方有权拒付。5.乙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甲方有权责令停止转让行为,终止租赁合同。同时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由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本合同期满时,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继续使用承租房屋,按约定租金的___%,以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后,甲方仍有终止合同的申诉权。上述违约行为的经济索赔事宜,甲乙双方议定在本合同签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
第七条免责条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损毁或造成乙方损失的,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市政建设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互不承担责任。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第八条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赁管理机关申请调解,调解无效时,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宜。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报送市房屋租赁管理机关认可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甲乙方各执1份;副本2份,送市房管局、工商局备案。
出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小院房租合同【第三篇】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洗车房出租给乙方经营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洗车房经营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洗车房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洗车房面积120平方米位于清原客运站院内西侧(西大门)
2、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洗车房租赁期共三年。自20_年月日起至20_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洗车房仅作为经营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洗车房,乙方应如期交还。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三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及其它费用支付方式
1、该洗车房第一年年租金为1200元(大写壹万贰仟元整)。第二年年租金为14000元(大写壹万肆仟元整)。第三年租金为16000元(大写壹万陆仟元整)。
2、洗车房租金支付方式如下:自签定本合同时,乙方即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租金120_元(大写大写壹万贰仟元整),并同时交纳抵押金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待合同到期后,洗车房验收完毕返给乙方。合计人民币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3、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纳一次租金,首期租金于本合同签定之日交纳。第二年和第三年租金应提前一个月交纳。甲方收款后提供给乙方收款凭证。
4、乙方在经营期间所使用的水、电、卫生费等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具体金额按乙方实际使用水表数、电表数和自来水、电业部门规定价格计费,每月30日前向甲方交纳。
第四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租用期间,一般日常维修保养,均由乙方负责,费用由乙方自付,若属常规房屋大修,费用则由甲方承担。
2、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造成房屋及其室内相连设施的损坏或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及时维修并承担相应的费用,重大损坏甲方将追究其责任,并要求赔偿损失。
3、租赁期间,乙方的防火安全,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应按照清原县有关部门规定执行并承担全部责任,并听从甲方检查和劝告。
4、乙方在使用期间,车内及棚内严禁吸烟,不得放贵重物品,应保管好自己在洗车房内的所有物品,如发生丢失、偷盗、抢劫、火灾等其它一切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5、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洗车房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洗车房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五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确需要对出租房屋进行改建、扩建或装修的,甲、乙双方应就此另行签订协议。因国家政策和不可抗力除外。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装修,或添置对洗车房有影响的设备,应事先以书面形式征得甲方同意,装修费用由乙方自理。合同到期后,可移动装修物乙方带走,不可移动装修物乙方应保持原样无偿留给甲方。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洗车房或所提供洗车房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使用。
(2)甲方未尽洗车房修缮义务,严重影响使用的。
3、洗车房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洗车房;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洗车房。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洗车房结构。
(3)损坏承租洗车房,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洗车房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洗车房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乙方不交付租金1个月以上;
(7)乙方所欠各项费用达1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七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洗车房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洗车房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洗车房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要进行赔偿。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
第八条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所规定定的义务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向对方予以赔偿。
2、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不得借故解除合同,如甲方确需解除合同,应提前3个月通知乙方,返还多交租赁费。
3、如乙方确需退房的,应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并赔偿甲方所造成的损失,并支付违约人民币贰个月房租。
4、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洗车房,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洗车房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洗车房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洗车房租金累计个月以上的。
5、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甲方滞纳金。
6、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滞纳金。
8、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九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车辆辽d06888、辽d62589、辽d62595、辽d62590每月义务清洗次,并达到乙方经营时清洁车辆的标准。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条款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履行或解除合同发生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可提请有关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
年月日
签约地点:
小院房租合同【第四篇】
出租方(甲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承租方(乙方):
地址:
身份证号码: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商用房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并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房室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的商用房(以下简称该商用房或承租商用房)坐落于 ;乙方承租的建筑面积 平方米,室内为未经装修的毛坯房,乙方须重新装修及设置经营所需的配套设施,乙方对于该商用房已实地察看且已做过必要的了解,商用房租赁合同范本。对于建筑面积在计算上可能出现的微小误差,乙方表示理解并接受。
第二条 : 商用房用途
商用房用途为:
乙方应根据承租商用房的具体情况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设置自身的经营项目,并就及时办理合法的报批(经营)手续,否则因些造成的任何经济损失和后果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与甲方出出租商用房没有关系。
第三条: 合同期限、租用标准
1、装修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装修期乙方不付房租,但付物业费,水电费等其他费用,装修期算在合同期内,装修期内出现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合同付款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付款方式为年付。租金为每年25万元整。租金应于每年提前两个月支付。逾期不支付甲方有权视为乙方不再承租该商用房,另行租于第三方或收回商用房。
租金为税后租金,该租金不含物业费取暖费,水电费等一切费用。
商用房的房产税、人所得税物业税等由商用房租金引起的税费均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
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保证金 万元。
第五条: 商用房交付及收回
1、甲方收到乙方保证金及首期租金后即将商用房移交给乙方,乙方接收该商用房以目前现状为准。
2、合同期满或中途解除合同,乙方应立即搬离并交还承租商用房给甲方。交房时乙方原有的装修配套设施亦无条件交归甲方。
3、如因乙方未能履约付租金导致合同解除,甲方可以提前通知(或在承租商用房门口张贴通知信函)甲方要求收回商用房,乙方应按通知要求腾空并交还承租商用房。逾期不交还承租商用房时,甲方有权采取包括换锁等手段在内的措施收回商用房。对于乙方在承租商用房内所有遗留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外理,乙方无权向甲方索要或索赔。
第六条: 关于商用房产权(使用权)的承诺
1、甲方保证所出租的商用房产权清楚,没有纠纷,有其合法的出租资格。若因商用房产权发生纠纷,导致乙方无法使用商用房,由甲方承担责任。
2、乙方有权根据市场需要自由设置其经营项目并对其经营承担市场风险。在乙方申办相关证照时,甲方同意出具有交的相关手续。其申办成功与否,以及所需支付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商用房维修责任
租赁期间,乙方对承租商用房及其设施应妥善管理、积极维护并负责修缮。
租赁期间,有关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规定,同时还应服从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 商用房改造及装修
乙方可以根据需要对承租商用房进行装修,但乙方的装修方案事先应报甲方批准同意,同时承诺在进行装修(含房屋隔断、消防、环保设施等)时委托在相关资质的设计、施工、安装企业进行,如需报建和验收,乙方还应自学办理报验手续。乙方同时保证:
1、在屋装修时,绝不破坏商用房结构安全;
2、保证原有的设施(包括水、电、暖)不被破坏,如需改造或增添设施,应委托专业公司安装施工,平时保证合理使用并使其功能良好。否则,如因乙方未能执行上述约定,导致出现任何不良后果,均由乙方负责。
3、如果装修厨房、卫生间或其他与水相关的用途,则按规定做好防水层且须经过闭水室验,保证不会出现渗漏问题。否则,乙方应负责返工重做。如果造成甲方或相邻商户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4、因乙方装修施工不当或因使用、维护不当造成诸如商用房和附属设施损坏等情况,影响到甲方或第三方的,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5、合同期满或因其他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甲方收回商用房时包括乙方对上述商用房进行的装修和不可移动设施等,乙方不能对其装修和设施拆除或要求补偿。
6、由于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其自身原因和过失造成的商用房及第三方的损失,应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 消防责任
甲方出租的商用房设有消防设施,乙方承诺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有效,防止火灾隐患。
第十条: 相关费用
乙方应按有关部门(水、电)的收费标准承担各项费用,如乙方不按时支付上述各费用,则应无条件承担延期付款的后果责任(包括停水停电)。商用房移交后,双方应及时核对水、电表用量度数,并补齐所欠全款。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与期间转让
1、租赁期满后,乙方无任何违约情况,缴清所有费用后,甲方应在商用房交还后七日内全额退还乙方保证金,本合同随即终止.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应当在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像甲方提交正式书面申请,甲方如果决策继续出租商用房,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给乙方.
2、合同期间,如果乙方因自身方面的原因决定转让承租商用房,则应提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书面批准同意后,双方在确保甲方租金收益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另行签订《转让协议书》.乙方应在该协议书规定范围内转让而不能私自将承租商用房转租、转让、抵押他人.否则视乙方为违约,甲方有权收回商用房(包括装修及设施设备),解除本合同.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必须依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享有权利,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约定或下列各项内容时,必须承担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权在乙方有下列情形时,可以采取包括停水、停电在内的强制措施,催收租金或提前收回租赁商用房,租赁合同也随即终止.
(1)、乙方擅自将承租商用房转租、抵押、调换使用或改变用途,转借他人时;
(3)、乙方破产或进行清盘(包括法院查封)而无法履约付租时;
甲方因上述原因决定收回商用房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搬迁退房,超过搬迁期限后,视乙方为搬迁完毕,商用房内如有遗留物品,则视为乙方主动放弃,甲方有权自行处理,乙方无权追偿.如果乙方无理占房不退,甲方有权采取强烈措施(包括停水、停电、强行进入等)且有权追索乙方占有商用房的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地震,洪涛等)导致该商用房损坏或造成损毁并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同意解除本合同并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四条: 其他事项
1、乙方在装修及日后经营过程中,不能出现扰民现象,否则乙方应负责整改,因此引起的后果责任由乙方承担.
2、在商用房管理工作中,遇到突发事件(如火灾、漏水、煤气泄露等)甲方有权在乙方不在场的情况下,进入乙方承租商用房.如在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的行为中影响了乙方并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表示理解并不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3、甲乙双方确定信函(包括其它文字)投递的合同与有效地址为:(a)甲方以合同首页所述地址为准(b)乙方以上述承租商用房所在地址为准.甲方在无法联系到乙方的情况下,可以在乙方承租商用房门口张贴通知信函.此张贴的通知信函等同于甲方依法履行了告知义务.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同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通过法院解决.
第十六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 以补充合同为准.
第十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后生效,一式二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应.
补充事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小院房租合同【第五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简单租赁合同。
第一条房屋座落、间数、面积、房屋质量。
_________。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共_________年零_________月,出租方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方使用,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收回。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_____个月的。
租赁合同如因期满而终止时,如承租人到期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酌情延长租赁期限。如承租方逾期不搬迁,出租方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和申请执行,出租方因此所受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承租方享有优先权。
第三条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租金的标准和交纳期限,按国家_________的规定执行(如国家没有统一规定的,此条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确定,但不得任意抬高)。
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修缮房屋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对房屋及其设备应每隔_________月(或年)认真检查、修缮一次,以保障承租人居住安全和正常使用。
出租人维修房屋时,承租人应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出租人如确实无力修缮,可同承租人协商合修,届时承租人付出的修缮费用即用以充抵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第五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2、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3、承租人需要与第三人互换住房时,应事先征得出租人同意;出租人应当支持承租人的合理要求。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未按前述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租人交付合乎要求的`房屋的,负责赔偿_________元。
2、出租方未按时交付出租房屋供承租人使用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出租方未按时(或未按要求)修缮出租房屋的,负责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方人员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受毁的,负责赔偿损失。
4、承租方逾期交付租金的,除仍应及时如数补交外,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5、承租方违反合同,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给他人使用的,应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毁坏的,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免责条件。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毁损和造成承租方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出租方、承租方各执_________份;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单位备案。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电挂:_________电挂: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
小院房租合同【第六篇】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甲方将出租给乙方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的面积、设施情况。
1.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建筑面积)。
2.该房屋现有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及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乙方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壹年,年租金元整(小写人民币元),租金一次交付。距到期1个月交付下一年的租金,并签订租赁合同;如不能按约定期限交付,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利对房屋进行下一年出租。
2.乙方租赁该房屋仅作为日常居住使用。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变房屋用途。
第四条租金支付方式。
1.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租金元整,同时缴纳押金元,押金在租赁期满乙方归还钥匙并缴清水、电、气等费用后一次性退还。
2.租赁期间,如遇到国家有关政策(采暖费、物业费、电梯费等)调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租金。
第五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如有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2.租赁期间,为排除事故隐患,甲方对房屋使用情况每6个月开展1次安全检查,乙方应予积极协助。
3.租赁期内,采暖费、物业费、电梯费均由甲方承担;水、电、气、数字电视、网络等其他使用费均由乙方负责承担。租赁期间,因费用原因导致房屋不能正常租赁的,所有责任由责任方负责。
4.乙方在租赁期间,其行为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之规定。最终租住人的行为也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在租赁期间,因此项原因导致房屋不能正常租赁的,所有责任由乙方负责。
5.在租赁期间,乙方应该加强对最终租住人的管理,应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治安教育,避免发生失窃、火灾、水淹、人员高处坠落、电梯伤害、触电、天然气爆炸等事故和扰民、治安等事件。因乙方管理或使用不善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和附件中所列物品。如有损坏的,乙方应照价市价赔偿。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否则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7.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房款不退还。
(1)擅自将房屋转让、转借、联营、入股或买卖的;。
(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或严重扰民,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
(3)故意拖欠所应承担的费用的。
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租赁期满后,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同意继续租赁;。
2.租赁期满后,如甲方未明确表示不续租的,则视为同意乙方继续承租;。
3.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4.本合同之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小院房租合同【第七篇】
出租人(甲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承租人(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其小区号楼号层出租给乙方供居住使用。
二、租赁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租金及付款方式
四、在租赁期间所产生的费用,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均由乙方承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五、乙方所租房屋只供自己居住,不得进行转租,或进行其他用途。
六、在租赁期间内,由于乙方用水、用电不当,致使房屋附属物品发生损坏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七、租赁到期,如乙方继续承租,应提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租金相同的条件下,甲方应优先租给乙方。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其中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小院房租合同【第八篇】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乙方向甲方租赁非居住房屋作为办公使用,经双方协商一致,并按《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签订协议如下:
一、自20xx年4月1日甲方将徐汇区襄阳南路393弄4号建筑面积为576平方米房屋出租给乙方承租使用。
二、乙方愿意租赁上述房屋,并同意按月缴付房租。每月租金元,并以转账方式于每年10月25日前结付。(一年结付一次)在租赁期内,本市租金标准作新的调整,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三、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
四、乙方应爱护房屋及其设备、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和拆除,如发现房屋及其设备、附属设施的自然损坏,应及时向甲方报修,甲方应按规定的时间及修理范围进行修理。对影响房屋及人生安全的,甲方应立即采取措施。
五、甲方对房屋进行修理,乙方应予配合。
六、乙方经甲方同意,在公有房屋内自费添置的设备及装修,产权属乙方所有的,应由乙方自行负责修理,当影响甲方修理时,乙方应自行拆除。
七、合同的期限为五年,自20xx年4月1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止。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如乙方需继续租赁的,可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应予同意。
八、违约责任: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付租,应按规定支付未交租金额20%的违约金;
3、乙方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或变相转租给他人的,甲方可解除租赁关系,收回房屋;
5、产权属乙方所有的设备及装修,因乙方不及时修理,造成甲方或他人人身财物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九、其他事项:
1、2、3、
十、其他有关房屋的租赁事宜以及违约责任,甲、乙双方愿意共同遵守《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并经双方单位盖章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签订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