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作范文 > 范文大全 >

2023年上半年吉林省教师资格考试公告公示精编

网友发表时间 1141093

【导读预览】此篇优秀范文“2023年上半年吉林省教师资格考试公告公示精编”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整理分享,以供您参考学习之用,希望此篇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上半年吉林省教师资格考试公告公示篇1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报考人员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符合以上学历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在校最后一学年的专科及以下学历学生(以下简称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4.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相关推荐

热门文档

48 1141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