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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部停业通知【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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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部停业通知【第一篇】

当下,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筑牢疫情防控坚固防线,遏制新冠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降低感染传播风险,保障全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需要,经我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自2022年9月22日0时起,全镇所有ktv、酒吧、台球室、室内游泳馆、健身房、按摩店、洗浴室、棋牌室、游戏厅、网吧等各类空间密闭休闲娱乐场所暂停营业,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全镇其他公共场所要严格执行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测量体温、佩戴口罩、清洁消毒通风、保持1米距离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届时,我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市场监管等部门将持续开展联合执法,对未执行关停要求的场所,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请广大居民严格落实防控要求,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衷心感谢您的支持配合。

特此通告。

以上防控措施自20xx年3月20日开始实行,请各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各级各单位依职责严格抓好落实。结合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适时调整相关防控措施。

xxx

20xx年xx月xx日

营业部停业通知【第二篇】

你公司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开展2012年度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工作的通知》(闽通信监管〔2012〕1号)的规定和要求,于20xx年3月31日前报送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材料。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单位,我局可依法责令改正,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按时改正的,为经整改年检合格;拒不改正的,为年检不合格。年检结果和处罚情况将在经营许可证附件《年检和违法记录》中记录,向社会公布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现要求你公司立即整改,并于20xx年4月20日前提交经营许可证年检材料。逾期我局将依法予以年检不合格处理,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福建省增值电信运营企业信誉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福建省通信管理局

20xx年4月9日

营业部停业通知【第三篇】

加工车间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由车间内水沟通过车间北面围墙底部的洞口流至原料区,经由原料区东面围墙底部洞口流出外环境。对排入外环境的废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污染物超过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潭环测(20xx)第167号)。

以上事实,有20xx年9月22日南平市建阳区环境保护局《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现场照片、录像等为证。

你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四款“严禁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第六条“排污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停产整治措施:(一)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我局拟责令你经营的小弟石材加工点停产整治。

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你如对本停产整治意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七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或者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要求,视为你放弃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权利。

xxx市xx区环境保护局

10月14日

营业部停业通知【第四篇】

一、ktv、舞厅、洗浴、酒吧、棋牌室、网吧、按摩院、动漫游戏厅等室内休闲娱乐场所一律暂时关停。

二、理发店、超市、农贸市场等生产生活必需场所,要严格防护措施,从严管控聚集性活动。

三、倡导婚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四、疫情期间,严禁通过健康讲座、培训、免费义诊、召开会议、聚众有奖销售、会销等形式组织的线下营销经营活动。

五、对拒不执行相关规定的,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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