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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领导的教务工作职责(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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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领导的教务工作职责【第一篇】

教务处是在校长和主管教学副校长领导下,负责我校全日制本、专科的教学、教务及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它的基本职能是: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协助校领导做好学校的教学思想建设、学科专业建设、教材建设、学风建设、教学制度建设、教学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等;抓好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质量管理及学籍、学历证书发放、教学秩序等教务行政管理。

其职责范围是:

一、根据国家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教学工作指导文件的规定,从学校教育任务和培养目标出发,制定全校教学工作计划和有关教学规章制度。

二、制定学校有关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对学校专业设置和布局、教学改革等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制定和修订全校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并组织检查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和完成情况;负责学校教室的调度和使用。

四、负责学校教学工作的日常管理;负责全校学生的学籍管理和学历证书的审核、发放。

五、组织教学过程的实施,进行全面的教学质量管理。如对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开展质量评估等。

六、组织教学研究和教学成果评奖。负责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习基地建设。

七、组织学校教材、讲义及教学资料的选用、编写、交流等工作。负责教学材料和考试试题的印刷工作。

八、组织制订、实施学校实验室建设规划,负责实验室制度建设、安全检查、评估等工作;负责学校教学仪器设备的计划和管理工作及教育贷款项目的申请与管理。

九、制定现代教育技术教学的计划、大纲,组织实施现代教育技术课程教学;负责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室的建设;负责学校校园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协助人事处核定教师、实验技术人员编制,教学业务考核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协助学校档案室做好教学档案的归档和管理工作。

十一、承担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的常务工作。

十二、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校领导的教务工作职责【第二篇】

教务主任在主管副校长领导下,全面主持教务处工作:

1.协助主管副校长组织学习和贯彻教学计划、教学大纲以及上级有关教学工作的指示,提高教学质量。做好外聘教师聘用和管理工作。

2.制订全校教学工作实施计划,制定教学常规,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针对不同专业提出提高教学质量的明确要求和措施,并且定期评估,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

3.领导教研组工作,帮助教研组制定具体教研工作计划,配合教研处指导教研组的教学研究活动,总结交流教学经验。抓好教研组的建设,不断研究探索教学改革方法并提出方案。

4.及时检查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情况以及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经常听课、检查备课和学生各科作业。期中、期末分别召开部分教师和学生座谈会,了解教学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分析学生的学习情况,帮助教师改进教学。

5.组织教师业务学习,建立教师业务档案,做好招聘新老师的业务考核工作。

6.领导和组织学生积极开展学科课外活动和专业技术教育,配合实训处每年一次举行职校学生专业技能成果展览。

7.负责学生的学籍管理、考勤、成绩考核、升留级、休学、退学、转学、毕业等项工作,协助招生就业处完成学年的招生和编班工作,建立和健全学籍档案。

8.编制全校各班、各任课教师的课表和学校作息时间表。

9.做好教师的考核和工作量核定工作,及时安排调课、代课。

10.做好各级各类各项考试的编排、监考人员的聘任和考务组织工作。

11.办理文印、编写工作,各科试题、提纲、计划、总结等必须分别归档,积累资料。

12.及时做好教材、教学参考书和工具书的征订发放工作,管理各类教学挂图和仪器等。

13.指导教导员、考勤员、图书管理员、文印人员工作。

14.教务处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由主任明确责任和任务。

学校领导的教务工作职责【第三篇】

一、贯彻国家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指示;根据校长提出的学期工作计划要点,草拟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指导教研组工作。审核教研组计划,核实各科教学进度,检查教学质量,提出指导性意见,指导教研组的教学研究活动,布置各阶段教学工作;检查教师的教学和学生学习情况,总结交流教学经验。

三、协助党总支和校长做好教师和有关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组织教师的文化业务学习培训。协助校长组织好教师的业务学习、制订教师进修计划,定期检查执行情况;组织教师外出教学观摩及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和鼓励教师参加各级教学竞赛和业务评比。

五、统筹规划,做好师资力量的安排和调整工作。

六、组织好学生的考试工作,指导命题,督促阅卷并指导质量分析。

七、领导和组织学生积极开展各学科课外活动、研究性学习和社会实践活动。

八、负责全校排课、调课;与总务处协同做好教室的调配工作;编制校历和作息时间表、各项活动安排表;组织好每年度的招生、编班和毕业班工作,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

九、领导和督促有关人员做好学籍管理、文印工作,教科书、参考书的订购发放和教师的考勤考评工作,建立教师业务档案。

十、加强教学信息的对外交流,定期开展对外教学公开展示活动,及时反映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成果;增强与友好学校的校际交流联系。

十一、加强对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语音室、微机房的建设和管理,督促管理好各类教学资源和仪器。

学校领导的教务工作职责【第四篇】

教务处是在院长和主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的有关教学业务的主管机构。其职责是:

根据有关政策、指示、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拟定全院教学工作计划:总结教学方面的各种经验,制定教学方面的有关规章制度;研究并提出僧伽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

专业

设置,调整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师资的审定、调度、外聘等具体工作。检查落实法师、老师工作规范,核定法师,老师的工作量,审查法师、老师的教案及教学讲义。抓好师资培养,定期进行教学质量评估,讨论研究并提出改进意见,使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组织法师、老师

学习

好各种文件和时事政治,以及各级会议精神。组织编写教学工作计划,教学法文稿。组织教学研究会议,交流教学工作经验,不定期进行听课或组织教学观摩,协助编辑好《学报》。做好全院教材、讲义、教学资料编写审订和教材购买,满足教学需要和对外交流,积极组织学术活动。掌握教学最新信息,了解兄弟宗教院校的教学动态,研究改进教学意见。负责全院学僧招生、毕业工作。执行《法师、老师守则》,提出对违规、违纪的法师、老师的具体处理意见。汇编全国有关佛教教育方面的研究论文、专题报道、重要资料,根据本院具体情况,择需汇报、分送传阅、组织研讨。负责组织编制课程设计、开课计划,制订课程表、考试日程表。负责拟定招生时的考试命题、学僧期中、期末考试命题。制订阅卷评分标准及考场纪律,做好考卷的保密工作。编写教学日志,做好有关毕业生的准备工作及发放毕业文凭和结业、肄业证书。

学校领导的教务工作职责【第五篇】

1、在学院领导下,贯彻党和国家关于高等教育和高等学校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决定,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围绕学院的办学目标,拟定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教学改革的目标和方案,确定教学工作计划,制定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负责院历的编排、印制、发放工作。

3、制定(修订)并组织实施全日制本、专科生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并负责检查与监督实施情况。

4、负责学院专业结构调整的管理以及学科发展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办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点申报的宏观协调工作。

5、负责审定本科专业的学科门类和专业设置数限额以内的本、专科专业的设置调整工作,组织设置目录外专业的论证和申报。

6、根据现有教学条件,合理、准确地编制全院本、专科各专业、班级公共课授课表;及时做好教学过程中课程的调整,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负责办理教师调(停)课手续.

7、负责本(专)科生、研究生及经处领导同意的其它课程所需教室的安排,做好教室的日常调度和临时借用工作;负责全院性公共选修课开设的组织、安排。

8、做好全院教学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全院本、专科的课程安排和教室的调配使用;监督各专业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分阶段做好各教学环节的检查工作;加强考试管理,促进学风建设;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做好教学督导和教学纪律督察工作。

9、负责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手段建设、教学质量的评估检查工作和设备管理等工作。制定课程建设计划,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课程教学质量;制定教材建设规划,组织教材和教学参考书的编写及审定,负责全院教材的订购供应工作;协同网络中心做好教学手段的现代化建设;制定课程评价体系和质量评估体系,做好教学质量的评估检查工作;编制教学设备需求计划,做好设备经费管理工作,做好设备的采购、管理和维护。

10、开展高教研究相关工作,做好学院教学改革、教改项目的立项、教学成果的申报、评审工作。

11、负责全日制本、专科生的注册、报到、全院学生学籍、名册和成绩管理,处理实施学生学籍异动和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学位资格的审核及证书管理,以及学生学历电子注册,审核“优秀专科生选拔制”的上报工作。

12、协同各二级学院(系)及有关部门做好教学实习、毕业论文和其它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工作,做好实习基地建设和表彰工作,进行教学改革与教学管理的研究,组织进行教学改革的试点和试验、总结、推广、交流成功的教学改革经验和自治区级教学成果奖的组织、推荐工作。

13、组织各级各类教学评比、评优、评教工作及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的审定,促进我院的专业建设与发展。

14、负责全院本(专)科毕业资格审核、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及学历、学位证书发放工作。

15、负责毕业证明书的换发及学历证明的出具等工作。

16、负责全国大学英语等级考试、全国高等学校计算机等级考试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报名、考务、证书发放以及成绩的统计、管理等工作。

17、完成上级及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校领导的教务工作职责【第六篇】

1.配合学部领导做好日常教务工作,及时将各类通知发放至各年级,并上交学校所要的各类资料。

2.熟悉学部教学安排,做好日常的教学应急预案。

3.负责各类材料的收集、上报工作;期末将资料分类,上交家校与行政服务中心,协助做好档案归档工作。

4.做好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学校领导的教务工作职责【第七篇】

1、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意识,确保无安全事故发生。

2、加强交通安全,用火用电安全,集体活动安全,心理健康安全等教育,让安全知识深入人心,正确引导学生安全健康地生活和学习。

3、加强对学生及学校财物的管理,做到管理严格,管理到位,无损失发生。

4、及时认真开展安全工作,把不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减到最低限度。

5、加大对学校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有效地得到排除和整改。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学校安全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纳入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

2、负责教学活动时的学生安全管理。

3、负责教室及各教学活动场所设施、设备等各项安全管理。

4、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传达上级安全会议精神,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4、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教学班的教学设施及活动场所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对学校实验室、计算机室教学设施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6、加强对参加实验的学生的教育,指导学生有计划,按步骤正确地进行实验操作。加强对实验器材和药品的管理,严禁私藏和盗窃行为发生。加强对违纪违规学生的教育和处理,确保教学活动正常有序开展。

7、加强对学生室外课程(体育、活动课)的管理。

8、认真调查处理学生存在的问题,及时化解存在的矛盾,并作好安全工作记录。

9、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做好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并及时、准确上报。

10、发生失责行为,根据情节,给予警告、一般失误、严重失误处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责任。

1、结合实际,安排部署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头学习党风廉政理论,有学习资料,有学习笔记。学校组织专题学习全年不少于两次。

2、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重大问题随时报告,每年2次上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3、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监督检查制度,一把手定期组织对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责任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有记录,有资料。

4、党政领导班子年内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对照《廉政准则》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6个不准对照检查,做到会前征求意见、会中认真检查、会后通报和整改四个环节。

5、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凡涉及群众利益的校务活动都应公开,主要公开办事程序、依据、时限、纪律、结果和投诉渠道,校务公开一年不少于4次。

6、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教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升切实改善教学态度。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和学校德育工作,规范教风、学风、校风,优化行业风气。

7、认真抓好校务公开工作,做到每开学前应如实公开收费项目、标准,并及时公开学校的收支情况。

8、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及行风建设,提高办事效率。

9、关心教职工疾苦,组织 “阳光健身”与帮扶慰问活动,积极为教职工排忧解难,建立和谐干群关系。

10、发生失责行为,根据情节,给予警告、一般失误、严重失误处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责任。

1、负责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所制定的安全管理规定和要求,要把安全工作列入到自己的工作日程,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结合实际把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到人。

2、参与研究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计划和重大制度措施,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任务和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安全工作检查、考核,做到有记录、有反馈、有总结。

3、每学期在校长主持下至少召开五次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形势,组织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并做好会议记录。

4、建立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制度,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进行处理,无法独立解决的,及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报告。

5、加强对全体师生的安全教育,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资料,树立安全意识,形成人人关心安全、人人注意安全的良好氛围。

6、协助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处理安全事故;协调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当学校发生安全事故时,迅速组织人员到达现场组织抢救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善后处理。

7、组织日常安全检查,研究制订隐患整改措施,督促职能部门整改。

8、建立学校安全台帐,对每一次安全会议、安全检查、安全工作活动等都要进行文字记录。

9、安排防台风、防汛、重大节假日、寒暑假值班。

10、积极参与学校安全事故的抢险、调查处理工作,协调和化解矛盾。

11、发生失责行为,根据情节,给予警告、一般失误、严重失误处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责任。

1、负责在校学生的常规管理和校内学生安全工作,制定学生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成立督察组,以班为单位对学生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班主任职级管理。

2、及时传达贯彻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要求。具体负责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把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纳入工作日程,要做到有安排、有检查、有总结。

3、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的养成教育和安全法制教育,组织开展“安全活动月、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日”、“法制教育月等活动,定期进行讲座。

4、建立学校、社会、家庭对学生的“三结合”安全教育网络,努力保证学生安全教育的无缝隙覆盖。发动社会力量和家长协助做好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的学生安全工作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5、紧密联系家长,及时沟通信息,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6、加强班主任队伍管理和培训,经常性地对班主任进行安全工作的培训、加强和布置,促进班主任素质的提高和思想上的重视。引导班主任运用科学的正确的手段教育学生,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

7、联系法制副校长开展好学生的法制教育,对存在问题的重点学生做好帮助和监管工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

8、要经常深入学生中间,了解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并帮助解决。新生入学后要进行遵纪守法、安全防范、卫生防疫和校规校纪教育。

9、协助公安机关调查在校内发生的各类刑事、治安及安全事件,向公安机关提供线索和处理意见。

10、万一发生紧急事件,立即按应急处理预案做好保护学生、控制事态和及时上报工作。

11、发生失责行为,根据情节,给予警告、一般失误、严重失误处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责任。

1、总务主任为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承担安全工作的全部责任。

2、层层落实安全工作责任,根据校安全领导小组的要求与下层教职签订安全责任书,确保学校安全文明工作落到实处。

3、制定安全教育计划,对教职工、学生进行法制、纪律;消防、安全常识、安全防范等教育。增强法制观念,提高安全防范能力,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4、加强对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要根据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防范措施,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保证学校财产的安全。

5、组织内部的集体活动,活动前要制订安全预案,并进行安全教育,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其它以外事故的发生。严禁组织无安全措施的集体活动。

6、建立校园治安安全工作的检查制度。每月对治安安全工作情况检查一次,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本部门不能整改的要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写出报告,由校安全领导小组研究整改。

7、建立校园治安安全工作档案,逐步使校园治安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8、对校园安全重点要害部位的防火、防盗,要落实防范责任人和防范措施,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

9、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校园治安安全工作检查,对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不定期抽查,每年底进行一次大检查。

10、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及自然灾害预警和演练制度,积极参入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善后工作的处理。

11、负责学校校舍及设施、设备的管理、检查、添置、维修,学校的财产管理,警卫人员的管理和24小时值班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校外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工作。

12、发生失责行为,根据情节,给予警告、一般失误、严重失误处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责任。

1、重视对体育教学与训练的管理,注意运动场所与器械的安全,运动员训练要遵循科学性原则,确保训练的安全。

2、实验教学要坚持安全第一,督促教师、学生在使用实验药品时要注意安全,严格做好防毒防腐工作。

3、加大对教师教育手法的监控力度,引导教师运用科学的正确的手段教育学生,杜绝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控制学生的在校作息时间,做到合理、科学、劳逸结合,严格监视教学时间之外的辅导,要求放学后学生一律离校。

5、在校内举办的教育活动,要考虑多种因素,安排好会场和活动场所,严肃纪律,整顿秩序。

6、带领学生外出比赛、活动,要求教师与学生同在,带好学生,使学生安全回校、回家。

7、督促教师关注学生在校的身体表现,要求教师发现学生有异常反映要迅速与家长联系,并且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8、关注学生在校课间的活动。教育学生课间不得追逐奔跑、打架斗殴,不爬高,不做危险游戏,上课期间不得出校。

9、搞好疾病预防与监控工作,杜绝传染病流行。

10、安全纳入课程管理体系,备课上课两不误。

11、构建教务部门的安全防范体系,做到责任到人,严密布置。

12、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需紧急处理的,要周密考虑,及时而完好的处理。

13、发生失责行为,根据情节,给予警告、一般失误、严重失误处分;情节严重者,依法追究责任。

学校领导的教务工作职责【第八篇】

1.组织学校全日制本科日常教学管理和教学运行工作。

2.贯彻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教育教学管理政策。

3.制定我校本科教育教学的总体发展规划,提出学校本科教学改革的方案和措施。

4.拟订并组织执行学校教学工作规章制度。

5.负责本科日常教学经费预算、审核与管理工作。

6.拟订专业建设规划、提出专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本科教学工程项目的申报、检查和管理。

7.组织制(修)订人才培养计划和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督导人才培养计划和教学大纲实施,课程安排和教学调度。

8.制(修)订教学质量管理监控考评体系,组织实施各类教学检查评估、教学竞赛、教学类评优评先和教学质量监控。

9.组织制(修)订实验、实习、毕业设计(论文)等实践教学计划、大纲等各类基本文件,组织协调实践教学运行。

10.制(修)订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规划及有关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实践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审核实验教学仪器设备的配置计划。

11.负责校内外各级各类考试的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

12.负责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的学籍、学位管理以及毕业证和学位证书管理及学籍异动处理。

13.教材建设与管理,教材研究与教材管理制度建设。

14.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

15.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教学工作,了解收集对教学建设管理的意见与建议。

16.负责本科生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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