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同桌为话题的五年级实用(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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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同桌为话题的五年级【第一篇】
他有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两只大大的顺风耳,不管风吹草动都能听见声音,眼睛亮晶晶的,像两颗黑色的宝石,脸圆圆的,像一个圆圆的苹果。鼻子是塌鼻子,挺在脸的半山腰,像一个小战士,他还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小嘴。显得很有灵性。
爱踢足球的任家乐。
他喜欢踢足球。他一年四季都在学足球,他的愿望是长大了去美国参加全世界足球比赛,为中国争光,为达州争光。有一次我放学回家,我看见他在认真的练习踢足球,他十分用心。突然我看见一个小弟弟从操场东边跑来。这时,有一个疾风球向那个小弟弟飞去。任家乐急忙跑上前去,把球给扑了回去,球幸好没砸到那个小弟弟。任家乐球技真是太好了,我太敬佩他了。
幽默的任家乐。
他很幽默。有一次,老师叫我们自由画画,他画了房子和人,很快就交了上去。老师问:“画呢?”“在纸上。”“房子呢?”“被人拆了。”“人呢?”“搬走了。”这下逗得老师无话可说了。
聪明的任家乐。
他很聪明。人家说长得胖,智商就低,可他却是一个典型的反例,他十分喜欢数学。有一次,数学考试,题很难,同学们的分一般都在80分左右,而任家乐却考了99分,真厉害!
喜欢看书的任家乐。
任家乐还喜欢看书。有一次下课了,我们都出去玩,而他却在教室里静静地看书。我问他为什么不出去玩呢?他说他要看书,书中自有黄金屋,比玩有趣多了。这就是爱看书的他,难怪他的作文每次都获五颗星。
瞧,这就是我的同桌,喜欢玩足球、幽默、爱学习的任家乐。我要学习他的优点,争取超过他。
以同桌为话题的五年级【第二篇】
那些很早就罢的人,多数是因为觉得读书没趣,所以就在家乡那混过了几年,几年的生活,他们没有获得新知识,却拥有更多,与那些“书呆子”相比,他们拥有比“书呆子”更多的知识,书是死的,人是活的,与其死读书,不如不读书。多少学生因为读书压力过大而丧命,多少学生又因为读书而失去什么。读书,我们收获的同时,却也在失去。
现在的学生,上课不是睡觉就是说话,再不然就是开小差,很少人听讲,虽然在课堂上应该严肃点,但过分的严肃反而使学生觉得上课很累,对学习感到厌烦,丝毫提不起学习兴趣。也许活跃的课堂并不是一件坏事,反而更有利于我们的学习,只有在愉快的心情下,我们的学习效果才能达到最佳。有趣的课堂更容易吸引人们的注意力,也可以提高写作速度和水平。
毛主席曾说过:“学生上课睡觉不是学生的错,应该怪教师讲课没有趣味性,不能把学生调到所讲的内容上来,赶走瞌睡虫。”所以老师讲课趣味性尤为重要,备课时应和学生的实际联系起来。而老师讲课不能只按照课本上的内容进行讲解,不然全班终究全是书呆子。
传统教学模式的环节:教师备课、教师讲课(演员)、学生听(观众)、学生做作业、教师批作业、学生改作业。
现在的教育,为了提高升学率,很多学校变成了监狱,学生是考试的机器。教学就是灌输,学习就是接受!
现在大多数读者都是集中在学生,而学生看书只是为了消磨无聊的时间,还有就是一些为了考试或者某个目的,然后才会去读书。正所谓平时不学习,每逢考试就抄袭别人的。的确,现在的学生的作业,就一个字:抄。
读死书,谁愿意啊?
以同桌为话题的五年级【第三篇】
在学校里,无论是学习上还是运动上,有了对手会就有干劲。我们要感谢对手。
小学时,我最好的朋友张轩,学习一直不如我。但自从我帮她补习,加上她自己的勤奋刻苦,从五年级以后,她的成绩已和我不相上下,不知是幸还是不幸,她已被我视为对手。
一次语文考试之后,我放下笔,长长地伸个懒腰,感觉轻松极了,题目不难,应该没什么错,我过去找张轩,看她脸色不对,就知道她一定感觉考得不太好。一问,果然是这样,虽然我也替她难过,但那种小小的高兴的心理是无法避免的。我安慰她,不要紧,下次努力。她看我这样,也挺激动的,冲我笑了笑。
发卷子时到,我考了95分,看着那一个个红钩钩,我心里美滋滋的,还没高兴够,张轩就跑过来,红光满面,她把她的卷子递给我,兴奋地说:“芮芮,你看呐,我真没想到,我竟然考了97分!”97分,的确是的!是啊,我也没想到,我怎么会比她考的还差呢?她骗我,97分差吗?我不想扫了她的兴,只能勉强笑笑。
第二次考试前,我正在家里复习,张轩突然打电话给我,说想和我一起复习,如果是平时我会高兴地答应,但现在我不知怎么了,犹豫起来了。最后,我还是婉言拒绝了她,因为在一起复习往往会有一些意外的效果。
又到发卷之时,拿到卷子我惊呆了,因为我的题目没有理解透彻,结果写跑题了,扣了好多分。我想哭,但又哭不出来,真是闷得慌。这时,她不知什么时候趴在我桌子上,对我说:“芮芮,真是谢谢你了,一直给我补习功课。可是你呀,是怎么回事啊,一次考不好就接二连三地考不好,是不是这时候,要我给你补习了?别伤心,只是一次小测验而已,如果是我考得好给你带来了压力,那就不对了,我给你的应该是动力才对呀!”我静静地听她说完一大段话,看着她天真无邪的笑容,我哭了,我双手搭在她肩膀上:“谢谢,你说的话太有哲理了!”我夸张地说,“你不仅是我最好的朋友,还是我最厉害的`对手!”她吃了一惊:“哎,对手?哲理?我随口说的哎。”“……总之,你说的很对就是吧。”
她说得对,她给我的应该是动力才对呀,我当时的理解怎么这么狭隘呢?所以为了超越她,我不得不努力。
是啊,我们要感谢对手,因为他们使你变的更强!让我们拥抱对手。因为他是托起我们成功的另一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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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同桌为话题的五年级【第四篇】
狗是人类的朋友,它忠诚可嘉,憎爱分明。今天网友就来分享以狗为话题的五年级作文,请各位读者好好欣赏和借鉴。
是这个世界上较大的物种,它是动物类当中最聪明的动物,非常讨人喜欢。
狗的种类很多,我们常见的有狼犬、牧羊犬、宠物狗,宠物狗有几千种,它体形非常小,颜色很纯,有黑、白、黄……它也很聪明,天天快活的不的了,如果受人训练的话,它就会学人的动作表情。宠物狗还能看家,如果有人来了,它就会“汪汪”的叫,给主人发出信号,让主人知道有人来了。它还会哄人开心,如果你愁眉苦脸,让宠物狗看见了,它就会爬到你身上,用爪子摸你。战獒身形庞大,是宠物狗身体的十倍,如果战獒是一棵高大橡树,宠物狗就是一棵娇嫩的小草,宠物狗的凶猛力是战獒的百分之一。牧羊犬可以替人来放羊,这种本能是宠物狗不能及的。我和我家的宠物狗有许多有趣的事,有一次,我到姥姥家去,我把宠物狗也带去了,我到姥姥家后,就开始玩小猫,宠物狗在炕上趴着。到了晚上,宠物狗拿爪子打我胳膊,一脸可怜的样子。原来今天上午我玩小猫,小狗吃醋了。
我喜欢狗,因为狗给我带来了许多快乐!
狗是一种灵活的动物,它非常惹人喜爱。不过有些人还不太熟悉它,就让我来介绍介绍狗吧!
狗的长相大不相同,这主要原于种类不同。贵宾犬个头小,两只柔软的耳朵比自己的脸还要长呢!而腊肠狗则不同,它只长长不长高,扁长扁长的耳朵上似乎没有一点毛。
狗的性格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温顺的,一类是凶猛的。温顺的狗当然要数可爱的宠物狗了。它爱在没事的时候,绕着主人转圈圈,随时听从主人给它下命令。凶猛的大狗可厉害了,如果你不小心惹到了它,它就会对你厉声叫嚣,除非你没惹到它,不然可要随时做好逃跑的准备了!它追人的速度,那可是一级棒!
狗对主人忠心耿耿,不离不弃。如果自己的主人有事出去了,不在家,它就像门卫一样,保卫着家,如果有陌生人来了,它会对着陌生人狂吠,直到陌生人离开它才放心。不仅是主人不在家,主人在家时,来了陌生人它也会大声叫。狗不像猫,只要有人给猫吃的,供它住,它便忘记原主,另归他宿。而狗不会这样,它不会忘记主人,而且对自己的主人有强烈的保护心。
狗吃东西不像人那样有一定的规律,只要它们饿了,随时都可以向主人要东西吃。一般情况下,主人都会给狗能吃的东西。有时候,它们从主人手里吃到东西后,会“汪汪”地叫两声,可能是因为主人给它喂了食物很开心吧。
狗尾巴的动作也是一种非常特别的“语言”。虽然不同种类的.狗,其尾巴的形状和大小也不同,但是尾巴的语言大致意思是相同的。一般在兴奋或见到主人高兴时,就会摇头摆尾,尾巴不仅左右摆动,还会不断旋动;尾巴翘起,表示喜悦;尾巴下垂,意味危险;尾巴不动,意示不安;尾巴夹起,说明害怕;迅速水平摇动尾巴,象征着友好。
我非常喜欢狗,它是那么惹人喜爱。我相信,你们也一定很喜欢狗吧?狗永远都是我的好伙伴,也永远是人类的好朋友,所以,我们一定要保护它,让它不受伤害。
几个星期以前,我外婆家的狗意外的死了,伤心之余外公又买了一条狗。
相比较以前的那一条狗,既温顺有可爱,可这一条狗就不一样了,他很凶,每天一看见生人就翘着尾巴对对着那个人狂叫让人望‘狗’生畏、避而远之,有时你伸手去摸他,他还会狠狠的瞪你一眼,还可能会咬你呢!
还有,这一条狗还有一个不好的习惯——它喜欢咬鸡!我常常看见它嘴里咬着一只鸡,然后跑到一棵树后面……等狗走了之后我到树后面一看——一只拔光毛的鸡呈现在我眼前,当我把这一件事告诉外婆的时候,外婆立马拿来了一条铁链把狗绑了起来。
有一次,我不忍心狗在那绑着,于是我勇敢的走了上去准备解链子,而狗好像懂我的意思,乖乖的躺在边上,冲着我摇尾巴,可我刚把链子解掉,它立刻伸直了身子,“站”在那里,眼睛瞪的我,不停的叫着,我吓了一跳,链子一下着掉到了地上,于是我转头就跑。可我哪跑的过四条腿的它呀!我跑的时候心想:“我一个大男生怎么还怕狗啊!”于是我一下子停了下来,立马拿了几块石头,向狗扔了过去——只听见几声惨叫,狗立马掉头跑了!
我想:这狗也像人,也懂欺软怕硬啊!也使我想起了一句古话: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我喜欢小狗,因为它们的聪明、通人性,还有我最喜欢狗的忠诚。
狗的祖先是狼,后来由于人类对它们的训练,有的狼变得越来越温顺,所以就变成我们见到的狗了。狗的种类有350多种。我们常见的有:斑点狗、熊狗、金巴、贵宾犬、牧羊犬、拉布拉多犬、西施犬、吉娃娃、雪橇犬。
大多数狗的皮毛是毛茸茸的,摸起来非常舒服。而且狗的眼睛亮晶晶的,看起来像我妈妈手上的那颗刺眼的钻石。狗的嗅觉极其灵敏,能嗅到千里之外的气味,正因为狗的嗅觉如此灵敏,所以公安局里的叔叔抓坏人时经常把警犬带上,它们一会儿就知道坏人在哪里。狗真是我们人类的好朋友啊!
狗的第一大特点就是它们的聪明。我家以前养了一只狗,有一次我和妈妈不小心把它弄丢了,可是没有想到它居然自己从汉口回到了汉阳。它简直太聪明了;狗的第二大特点就是它们通人性。因为有一次我叫我们家的小狗去帮我拿我的鞋子,我以为它听不懂我的话,谁知道过了一会儿,它真的把我的鞋子拿给我了,让我觉得它简直是听得懂人类的语言,所以我说狗是通人性的;狗的第三大特点,也是狗最大的特点,就是它们很忠诚。无论狗的主人有多么穷苦,就算每天只能给它吃很差的食物,这只狗也会对自己的主人不离不弃。因为它知道,自己的主人永远对自己最好,谁都比不上。
从狗身上,我看到了它们可贵的品质,我也想到了很多——我们的爸爸妈妈经常批评我们,有时甚至打我们、骂我们,但是这也是为我们好,因为严叫爱,松叫害。而且爸爸妈妈每天努力地工作,都是为了让我们吃好、穿好,上有名的学校,长大能更有出息、出人头地。如果我们因为他们的责备而对他们不忠诚、不孝顺,那我们怎么对得起我们的爸爸妈妈呢?所以,我长大要像小狗对主人那样忠诚地对待我的爸爸妈妈。
以同桌为话题的五年级【第五篇】
我不是绝对智谋的诸葛孔明,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在刘备身死之际约定辅佐后主,谈笑之间北伐中原;我不是愤世嫉俗的文人鲁迅,带着与新中国、新时代的约定,对旧社会咆哮,向昏睡的国人呐喊。
但纵渺小如我,也有着对自己的约定。两个多月前,我曾和自己约定,奋战百日,努力考上心目中的高中——一中。
初识一中,是在七年级的元旦晚会上。平日里素闻一中、六中与八中的大名,但实在没有什么确切的印象。元旦晚会上,班主任请了他上一届的学生来为我们新生做演讲。
正处于懵懂青春的少年们自然而然地沉浸在学长们所编织的美好高中的描述之中。而我也不意外地倚在窗台之侧,幻想自己的未来与方向。回过神来,一位演讲完毕的学长正笑盈盈地立于我身侧,我与他交谈了很多,而他也尽情满足了我对未来的展望。
由于时间久远,交流的内容早已忘得一干二净,唯一铭记的是他赠与我一个一中的校徽和一个约定:“学弟,一定真的很好,你要上一中哦!”那时我于心中轻应一声:嗯!遂产生了对一中的无限神往。至此,对一中的约定初成。
我早已不是那个一年前对一中概念模糊的无知少年。我知道它是万千学子所向往的重点高中,知道她如梦幻美好如水中泡影,知道我一百名左右的成绩与她如隔天涯……我默默地将其放回原处,不发一言。
三识一中,是在九年级的百日誓师大会上。同学们激昂的宣誓唤醒了我尘封的记忆;老师们真切的发言击碎我心头懒散的坚壁。我于朦胧中回顾着,追梦着,迷惘着。最后,校长的话如同一柄利剑直直地插入我的内心:“一中,六中,八中,才是你们展示自我的舞台,才是你们该去的地方!”
是啊,我又何曾忘记,只是不愿想起,其实,我与一中有个尘封的约定。
回到家中,我把一中的校徽找出并珍重地放入书包里。这一次,即使我与她如隔天涯,即使她是那么遥不可及,我也绝不放弃。拼搏,努力,奋进,只为有一天能真正戴上那枚校徽,实现那个约定!
我是一个怯懦的人,从不敢轻许什么。但这一次,我要坚定地许下自己的约定,要勇敢地坚守,直到实现的那天。一中,你等着我。百日誓师后,曾经怯懦的少年已在努力追寻,他的第一个青春梦。
以同桌为话题的五年级【第六篇】
玫瑰喜阳光充足,耐寒、耐旱,喜排水良好、疏松肥沃的壤土或轻壤土,在粘壤土中生长不良,开花不佳。宜栽植在通风良好、离墙壁较远的地方,以防日光反射,灼伤花苞,影响开花。
玫瑰根茎软,无法做成鲜切花,且玫瑰花瓣只有三轮,因此用玫瑰和月季杂交而来的五轮花瓣的现代月季作为市场的鲜切花“玫瑰”。它是中国传统的十大名花之一,也是世界四大切花之一,素有“花中皇后”之美称。玫瑰是城市绿化和园林的理想花木、适用于作花篱,也是街道庭院园林绿化、花径花坛及百花园材料,单据修剪造型,点缀广场草地、堤岸、花池,成片栽植花丛。花期玫瑰可分泌植物杀菌素,杀死空气中大量的病原菌、有益于人们身体健康。
《本草正文》中道:“玫瑰花,清而不浊,和而不猛,柔肝醒胃,疏气活血,宣通窒滞而绝无辛温刚燥之弊,断推气分药之中,最有捷效而最驯良,芳香诸品,殆无其匹”。玫瑰花中含有300多种化学成份,如芳香的醇、醛、脂肪酸、酚和含香精的油和脂,常食玫瑰制品中以柔肝醒胃,舒气活血,美容养颜,令人神爽。玫瑰初开的花朵及根可入药,有理气、活血、收敛等作用、主治月经不调,跌打损伤、肝气胃痛,乳臃肿痛等症。玫瑰果的果肉,可制成果酱,具有特殊风味,果实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及维生素p,可预防急、慢性传染病、冠心病、肝病和阻止产生致癌物质等。用玫瑰花瓣以蒸馏法提炼而得的玫瑰精油(称玫瑰露),可活化男性荷尔蒙及精子。玫瑰露还可以改善皮肤质地,促进血液循环及新陈代谢。
以同桌为话题的五年级【第七篇】
同桌,是最有可能成为你最好的朋友的那个人。今天网友就来分享以同桌为话题的六年级作文,请各位读者好好欣赏和借鉴。
小时候,友谊是一排矮矮的座位,我在这头,你在那头。
还记得吗?儿时的你,有着黑宝石般的眼睛,软的像棉花絮般的头发,小小的脸庞上有个光洁的、透着智慧的大脑门儿,当然,更忘不掉的是你那嵌在脸颊上的细小的黑点儿,还有那狡黠的笑脸。
那时,你在第一排的最右边,我在第一排的最左边,我们中间只有几个座位,一下课,你便急忙跑到我的座位上,畅所欲言,谈古论今,每次上课铃一响,你就会失望的一笑,又回到座位上去了,冲我做个鬼脸。我们虽然隔着几个座位,但心却贴的很近很近。
后来,友谊成了一条长长的电话线,我在这头,你在那头。转学的我感到无比孤独,便想起你,打个电话,三言两语,点点滴滴,但却包不住那浓浓的友谊。我不知道,为什么在快乐的时候未曾想到你,而在无聊、孤独、悲伤时马上就想到你,我似乎悟出了朋友二字的真谛,。那根普通的电话线,承载了我们太多太多的友谊。
现在,友谊成了一份挥不去的思念,我在这片云彩下边,你在那片云彩下边,听说你现在在北京上学,寒暑假才能回来,我时常静静的坐着,每每想起你,都会勾起我无限的思念,回忆起那时我们自编自演的舞蹈《拾稻穗的小姑娘》,我挎着小篮子,唱着,你梳着歪辫子,跳着;回忆起我们在8岁那年约定的12月11日班里所有的小朋友到你家大院去吃大餐——我们自带的零食;回忆那些我们曾经拥有的一切故事,嘴边拂过一丝微笑,那是甜甜的,美好的。
友谊,随着我们一天天的长大,留在我们彼此的心中,友谊,像春日里的小雨滋润着我们的心田;友谊,像夏日里的清风,拂去我们彼此的忧伤,友谊,像秋日里的果实,散发着香甜;友谊,像冬日里的阳光,想起来就让人温暖。
让三月的春风带去我的祝福,让天上的彩云带去我一声问候,你现在还好吗。
永远记得那一年,那个同桌。
——题记。
那一年,她三年级,换过一次同桌。在她的强烈要求下,老师终于同意她的请求——换同桌。老师让整个班最爱发脾气的男生坐在她旁边,做她的同桌,其实是让她感化他,让他别再发脾气。刚开始,她看不起他,常常用不耐烦的口气回答他的问题,那时候,他已经有很大的变化,起码,发脾气时,不会伤及同学。但是,她没发现,她也没发现他的优点——乐于助人。
过了一个学期,四年级了,她终于发现他的变化——不再动不动就发脾气。她开始温和地对待他,她和他成为了朋友。他看到她有什么困难,就会挺身而出,帮她解围,而她,只能在功课上辅导他。就这样,互帮互助,再也没有人敢骚扰她,他的语文成绩也有很大的进步。
四年级下学期到了,她终于发现了他的优点。她开始对他很好,他也经常帮助她,她喜欢向他撒娇,让他教她数学题,让他帮助他人。有那么一次,她被人欺负了,被他知道了,他立刻去找那俩人,为她报仇,欺负她的人挨了几个拳头,在家休息了几天才好。这件事过后,她对他更好了,有好处就会顾上他。
光阴似箭,转眼间已到了毕业之时,她和他还是同桌。毕业典礼过后,他们这对同桌各奔东西,没有告别,没有拥抱,但他们会永远记住对方,记住那一年,那一个同桌。
相信大家在上学期间和许多人同桌过吧,我也是,每次都和好朋友坐,可是这个学期,我踩霉运了和班上,数学最差,超级小气的张琪坐了,55。。。。这几天他就又犯病了。
昨天数学考试,我忘带了笔袋,写不了,如果是以前的同桌说声借我笔,就ok了,可是现在可是小气王啊,怎么办哪?我先用软的:“张琪,我的笔忘带了,能借我吗?”“哪,给你。”张琪丢来一枝笔,以我的经验,唐僧式罗嗦的话就来了“你怎么不带哪,明明知道今天要考试,还不带,像不像学生啊?如果我不借你,你就考0分了啊,真是的,每次的不带,都向我借,烦死了。”如果你听了这个话感觉他是好学生,那你就错了。我不就没带2次吗,老师昨天又没说今天考试,我都没考过60分下,你烦死了,怎么还活着啊,无中生有!我一气之下说:“不要了!““不要算了,我还不借哪!“切~~我找别人借去。
今天下午发试卷我考91分14名,我想看看张琪的分数,可他不让看,我就自言自语:“反正不会及格。”“你怎么知道?”“你给我看看分数。”哈哈就36分第1名不过是反的。哈哈哈哈,”就考36分。”“你笑什么?你不就比我高几十分吗!”明明考的不好还说哪,哼。数学老师来了,她让张琪站讲台上了,对张琪说:“每次都倒数第1名你不感觉不好意思吗?我告诉你,倒数第2名是53和你相差17分哪!”张琪听了,小鸡啄米似地点头,还不住的‘恩,恩’老师接着又说:“每次都装出很认真的样子,恩个什么啊,我刚刚说什么的?”张琪无语,“你都根本没听!”又笨,又装懂,滥竽充数。
今天上数学课时,数学老师问我们问题,0。65中有几个0。01,问到张琪,张琪先站起来,不说话,接着嘴巴里叽里咕噜地讲一些听不懂的话,数学老师朝他翻了1下白眼,接着问别人,这时,张琪说:“老师我知道。”“你说啊!”又叽里咕噜地说听不懂的话了,老师气极了,说:“你说啊,我数数3,2,1你给我站后面去!今天下午放学留下来补课!”哈哈,你今天完蛋啦!数学老师一般都留2到3小时,今天下午不到7点别回家了!
其实我也努力过让老师换座位,可老师却说:“班委要以身作责,帮助学习困难的同学,不要换什么座位,我看他做那挺好的。”我只能每天都和张琪坐,我要对他说,小气王,大笨蛋我恨死你!
我的同桌是一位长得并不是很高的女生,他浓浓的眉毛下有一双小小的眼睛,显得有几分机灵;她学习很好每次的试卷,都在90或80以上昨天期中考,我原本信心十足,以为自己什么东西都带全了,考试前,心里还想到:“真是万事具备,只欠东风了!”考试了,我十分有把握地做着试题,听着大家春蚕作茧般的刚笔尖挪动声,我仿佛就像听着那动听的音乐。就这样,我顺利地做完考卷的第一面。突然我的笔尖停住了,开始从笔盒里找出圆规做题目。可是我把笔盒翻了个底朝天也找不着我的圆规,这时候,我才猛得想起:“我的圆规放在家里,根本没带来。”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团团转,我想:“叶静一定不会借我圆规的,因为我上次尺子不借他。而且,那‘三章’是有规定不能借对方东西的。”我不知道如何是好,嘴里嘀咕着:“怎么办?我圆规忘在家里了!”没想到,叶静竟然轻轻推推我,十分热心地对我说:“我有带,借你吧!”说完,他就把圆规放到我的“地盘”里。今天,我到学校去看成绩,我数学80分以上,那道要用到圆规的题目4分。如果叶静也和我一样耍小心眼的话,我就考不到分80以上男生和女生之间并不需要分那么清楚,是可以有友谊的。”我当时这样想着。瞧,这就是我既乐观,又热心的同桌。(其实我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吧,我很喜欢她,她叫叶静。
以同桌为话题的五年级【第八篇】
清盛枫《盆花》诗:“遭逢既错误,培覆从其类。”今天网友就来分享以错误为话题的五年级作文,请各位读者好好欣赏和借鉴。
每个人的成长过程都会犯一些错误,认真、冷静地去看待它们,我们就会感受到成长的快乐。
有一次,我去上水粉画课,带着绘画工具和洗笔的小水桶早早的来到了教室。在绘画班里,有一位同学我不太喜欢,因为她借我的东西不是忘记带了,就是弄丢了。画完水粉画,我“报仇雪恨”的机会终于来了。我提着洗完画笔装满五颜六色脏水的小桶,快走到洗手池边时,听见我熟悉的讨厌的人叫我,我便扭身想窗外看去,“一不小心”把我的洗笔桶碰倒在地,污水见到了她的身上,我暗自得意,心想:哈哈哈,仇终于报了。她慌张地哭了起来,一边哭一边说:“怎么办?怎么办?我的衣服弄脏了,妈妈会骂我的。”看到这一幕,我的心一下子软了下来,后悔、内疚、自责、惭愧……百感交集,复杂心情一下子涌上心头。我连忙拿出纸巾轻轻地擦着她身上的污渍。她不再哭泣,对我说:“你不是故意的吧,妈妈骂一下我也没关系。”我一下子说不出话来,反思起来。虽然她弄丢过我的东西,可是我也弄丢过她的东西呀,我斤斤计较,可她却没说什么,想到这儿,我无地自容。
后来怎么样我已经不记得了,可是我知道,当时我忐忑不安的心情逐渐消失,我俩冰释前嫌,我感到了如释重负,体会到“谅解“的可贵,我们现在是一对形影不离的好朋友。
每个人一生中都会犯错误,所以这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但是,如果再犯错后错误的对待错误,那就不对了。
有一天,爸妈都出去了,我在家偷偷打开电脑,拿起手机,开始了我的最快乐的边打(电脑)边聊(天)的生活。一个小时过去了,两个小时过去了,突然,“咚”、“咚”、“咚”,“咚”、“咚”、“咚”,这是我爸独有特点的敲门声!眼看就要被发现,我急中生智,把显示器一关,除了开关上微弱的灯光和轻微的电流声以外,几乎与关机时别无二致老爸回来后我紧张急了,他进我房间我都要悄悄跟着,就怕他趴下来看我的电脑,真是“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但还是暂时混过去了。可“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过了几天还是被发现了。
那天,我上完英语班回来,妈妈就叫:“孙笑云,过来。”我一听,就觉得不妙,因为妈妈只有批评我时才会叫我的大名。我硬着头皮走了过去。“这个电脑怎么开着?”我矢口否认:“什么?”我躲着妈妈的目光,“这几天我没动电脑。”“那就是电脑自己会开机了?”铁证如山,我无言以对。妈妈很生气,立刻就给计算机设了密码,她还说:“你难道连这一点自制力都没有?就算没有,也要从现在开始培养,而不是放纵。而且你只是犯了一点小错就掩盖,发现后还不承认,你太让我失望了。”
在这件事后,我知道了电脑是用的,不是玩的,要有自制力。即使有时没有管住自己,也要承认,因为认识错误是改正错误的.第一步。
我小心翼翼地伸出头,左看看右瞧瞧,确定未发现目标便蹑手蹑脚得走出房间。
来到书房,我再次警惕地左右张望,未发现可疑人物便以掩耳不及迅雷之势快速打看电脑。你猜得没错,我的确不是查资料,而是玩游戏的。正当我玩得不亦乐乎时,只听“咚咚咚……”的敲门声,不好!快速关掉电脑,可是妈妈已经走进房间。“在干什么?”妈妈瞪着我问道。“我、我在看书,对!在看书。”“看书?”妈妈带着疑问得口气向我逼近,忐忑不安的心咚咚得跳着,妈妈将手放在电脑主机上。不好!我心中暗暗叫苦。“看书?”妈妈这次问道,声音也提高八度。“我错了。”我缓缓地下头。
那是街道深处的房子,红木窗子,蔚蓝窗帘,院里的花开得格外灿烂,香气溢满整个街道。但在翠绿的新生的树的掩隐下,房子却显得格外凄清,门窗紧闭,窗帷遮住了外界的阳光,好像江南的柔美都与这座房子无关。它将盎然的春意隔绝在外。
房子里面的女子倚着大大的木柜,一动不动,目光望向桌上的一张镶嵌在精美的象框中的照片,照片中的男子风度翩翩,怕是女子的心上人,多年前为生计离开,千叮万嘱女子等他归来。女子的目光让人觉得她在用生命凝视。近看,女子虽朱颜憔悴,但曾经必是个倾国倾城的美貌女子。“相思催人老”,时间毫不留情的带走女子的青春容颜,也带走了她那颗挚爱男子的心,女子的身影显得那么落寞。
看房间里的一切,那么干净整洁,女子是怀着怎样的心情收拾好屋内的一切等待男子归来。“达达达”,空旷的小巷响起清脆的马蹄声。女子呆滞的目光顿时亮了起来,拖着那因为站太久而僵硬的身体不顾一切的奔向窗口,拉开窗帷,满心期待的望向外面,她屏住呼吸。近了,近了,马一步步走来,她探出身子望向马背上的人。
良久,窗子和帷幕再一次把女子深深锁在房中,与外界的百花绿树隔绝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