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选提案议案 提案内容和提案建议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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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的风险控制建议1
1、政府应明确相关政策。对用于贷款抵押的农村住房,需经农房所在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单位(村民委员会)作出同意住房抵押和流转的承诺后,按照“地随房走”的原则,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之后,允许集体土地使用权和房产在同村范围内流转变现。移民安置、下山脱贫新村的农房有流转时限限制的,在不改变农房土地性质的前提下,允许农房的土地使用权和房产在同村范围内流转变现。对属于国有划拨土地的抵押农房,在限制流转的期限届满后流转处置的,所变现的价款按规定交纳土地出让金后,优先偿还贷款。
2、贷款发放要加强风险评估。为提高抵押农房的流转变现能力,在贷款方式上,可根据借款人资信状况和抵押物变现条件等具体情况,采取农房抵押加同村村民保证的方式。在推进农房抵押贷款的步骤上采取先试点后推广的做法,先在经济较为发达的街道(镇)、村选择试点,待各项配套机制和管理办法完善后,再向一般农村地区推广。
3、进一步完善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制度,分散农房抵押贷款风险。区政府要建立农房抵押贷款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制度,每年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用于农房抵押贷款贴息,减轻农民融资成本。对按照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办法规定未能享受风险补偿的农房抵押贷款,由区财政建立农房抵押贷款专项风险补偿资金,参照农业贷款风险补偿办法和标准予以风险补偿,提高信用社办理农房抵押贷款业务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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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提案范例2
理由:为了满足洞波乡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特别是洞波集镇的开发和建设,繁荣洞波经济政治文化,推动洞波乡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解决洞波集镇群众的饮水难问题是当前洞波乡发展的当务之急,也是长期制约洞波社会经济发展的瓶颈。洞波瑶族乡集镇供水工程建于x年底,取水于洞波境内的谷帮山沟,取水方式为山泉自流式引水,现有用水居民和师生近5000余人,按(差异网☆)人均每天用水80公斤的最低标准计算,每天需水量为400 m3,该水源点在丰水季节日出水量也不超过100 m3,枯水季节出水量不到30 m3,按出水量计算,洞波集镇供水只能满足集镇十分之二的用水需求,还有十分之八的用水户处于严重缺水状态,再加上工程老化,管道腐锈,整个集镇居民处于长年缺水状态。是全县缺水最为严重的乡镇之一。严重影响着洞波乡的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的身体健康。
经调研勘测,位于洞波乡境内西六村附近一山沟处适合建设小二型水库地质及水文条件要求,该水库建成后将解决洞波集镇及附近村民近万人的饮水难问题,改善2500亩农田灌溉条件,对下游抗洪防洪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为洞波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动力,是一项重要的改善民生工程。工程建设包括水库大坝工程,管道安装工程和灌溉渠系工程三大部分,预算总投资万元。
实施意见或建议:
1.建议县政府尽快向上级争取项目立项开工建设;2.县水务局做好地勘、工程施工、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等工作。
如何写提案范文(精3
各位委员:
我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委托,向大会报告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的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
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通过提案履行职能。一年来,共提出提案5884件,其中,大会提案5641件,平时提案243件。经审查,立案5403件,其中,委员提案5023件,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提案361件,人民团体提案6件,界别和界别小组提案11件,政协专门委员会提案2件。总体来看,提案内容丰富,针对性强,通过提案办理,许多意见和建议被采纳,并落实或体现到国家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和部门工作中,促进了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展现了新一届政协委员的履职能力和水平。
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提出提案2628件,为国家重要政策的制定和完善提供了参考。关于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遏制钢铁、水泥等行业盲目扩张的提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在编制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中,积极吸收和采纳了提案中的建议。关于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的提案,提案委员会和经济委员会与提案人、提案承办单位开展了提案办理协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吸纳提案意见,推动加快改革步伐,于2013年8月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推向全国,2014年1月起在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实施改革试点。多位政协委员提出关于建设自由贸易区的提案,商务部、海关总署等部门高度重视,为加快实施建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国家战略,及时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雾霾等大气污染问题,提案就强化区域联防联控、严控污染物新增量、减少交通污染等提出多项建议,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委在起草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时充分采纳。关于加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开展优先股试点、建立原油期货市场、发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等提案,证监会采纳提案建议,并体现在国务院出台的有关政策措施中,有力地促进了资本市场改革发展。关于加快推进珠江-西江经济带建设的提案,为完善国家区域发展整体布局提供了决策参考,相关规划已列入国务院区域规划审批计划。
围绕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出提案1531件,及时反映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推动了相关工作的改进。针对促进教育公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等提案,教育部在制定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等政策措施中积极采纳相关建议。关于尽快解决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偏低问题的提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积极采纳提案意见,再次提高了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养殖业滥用抗生素问题,提案提出了健全药物残留监控体系等应对之策,农业部在与提案人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出台了6项具体措施,进一步保障动物产品的质量安全。针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形势的不断变化,提案提出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建议,为国家卫生计生委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研究制定“单独两孩”政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社会治理和廉政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提出提案1244件。各提案承办单位将认真办理提案,作为反对“四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内容,推动解决了提案中提出的相关问题。对提案提出的遏制豪华晚会,反对形式主义和奢侈攀比之风的意见,中央宣传部、财政部、文化部、审计署、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充分吸纳,出台了制止豪华铺张、提倡节俭办晚会的文件。提案关注家庭暴力问题,呼吁推进立法进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采纳落实提案建议,将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提案对普通百姓关注的便利公民出入境证件办理问题提出了具体建议,公安部积极采纳提案意见,出台5项便民利民措施,提高了公共服务水平。针对提案提出的改进科技进步奖励评选制度、严格评奖内容审核机制等建议,科技部积极采纳,并在奖励制度改革中付诸实施。
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了2013年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对国务院各部门办理提案提出要求。各提案承办单位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和全国政协的总体要求,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并把办理工作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与全面深化改革紧密结合,选择了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农村金融助推城镇化建设等60个提案进行重点办理,由主要负责同志带队深入基层、深度研究,通过提案办理推动改革发展。截至2014年2月20日,已办复提案5396件,办复率为%。从整体办理情况看,已经解决或采纳的占%;列入计划拟解决或拟采纳的占%;一些前瞻性较强,短期内不具备条件采纳落实的,向提案人说明了情况。为使委员们更多地了解提案办理情况,选择了6个承办单位2013年提案办理情况作为报告附件,供参阅。
二
一年来,提案工作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落实全国政协的总体部署,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实现了本届政协提案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认真贯彻落实“两办”《意见》。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是中央关于政协提案工作的第一个制度性文件。推动“两办”《意见》的贯彻落实是提案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由全国政协副主席带队,赴云南、福建开展了专题调研,并以书面征集和走访等形式,较为全面了解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向中央报送了专题报告,积极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切实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布局,落实提案办理责任制,发挥好各级政协组织的协调配合作用,进一步增强提案办理工作的合力。
(二)加大重点提案督办力度。围绕事关大局、委员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经各方协商,确定了91个由全国政协督办的重点提案题目。其中,以加强森林草原湿地湖泊保护为题开展的督办调研,提出的“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等建议,在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得到体现;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题开展的督办调研,形成的意见建议为制定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提供了有益参考。积极创新重点提案督办方式方法,有的调研前与相关省区或中央部委的领导同志共同研究调研思路;有的将实地调研与提案办理协商相结合;有的开展跟踪督办,增强了督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加强提案办理协商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围绕加强耕地质量建设与管理、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等主题,召开7场提案办理协商会,124位委员、25个承办单位的负责同志参与协商。关于建筑产业化的提案,在双周协商座谈会上进行了协商。通过协商,有的达成了共识,推动了改革进程;有的明确了问题和困难所在,为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召开全国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座谈会,对提案办理协商进行了理论与实践的研究和总结,增进了将协商理念贯穿于提案工作全过程的共识,为提案办理协商的制度化建设打下了基础。
(四)进一步加强对提案工作的组织领导。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十二届全国政协领导对此高度重视。俞正声主席多次听取提案工作的情况汇报并作出指示和批示,多位副主席分别出席提案交办会、提案办理协商工作座谈会等会议或带队督办重点提案。主席会议决定由3位副主席联系提案委员会工作,将研究重点提案工作列入主席办公会议议题,并就加强和改进提案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明确了完善提案立案标准、加大重点提案督办力度等工作任务。
2013年提案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也还存在部分提案质量不高的问题,有的提案内容空泛、针对性不强;有的提案办理情况委员不满意;重点提案督办工作的方式方法有待创新;贯彻落实“两办”《意见》的制度建设有待加强等。这些都亟需我们认真研究,加以改进。
三
2014年的提案工作,要以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准确把握提案工作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高度,进一步加强提案工作,发挥提案在推动改革发展中的作用。
(一)把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履行职能作为提案工作的重要内容。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广大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要主动为改革的重大课题出主意、提建议,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重大举措的实施,从自身熟悉的领域着手,紧扣大事、要事、群众关心的事,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提出有价值有分量的提案。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要进一步发挥自身特色和优势,积极通过提案为推动改革发展建言献策。
(二)以提高质量、增强实效为目标,加强提案工作制度化建设。以改革创新精神为引领,深入研究提案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科学总结和把握工作规律,逐步完善提案工作制度体系。要强化提案质量意识,抓好选题、调研、建议等提出提案的关键环节。要严把提案审查质量关,完善立案标准,修订审查细则、细化不立案提案的具体条款。要进一步推动“两办”《意见》的贯彻落实,促进各提案承办单位和各级政协组织切实把完善提案办理机制等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加强重点提案督办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主题开展重点提案的遴选和督办工作。完善主席会议研究确定重点提案选题、听取督办工作情况汇报、副主席参加督办活动的工作机制。加大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政协各专门委员会、提案承办单位的参与力度,增强督办合力,充分发挥重点提案督办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推进提案办理协商创新发展。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提案办理协商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深入开展提案办理协商的理论研究、制度创新和实践探索,丰富协商形式,规范协商程序,提高协商成效。增强提案办理协商与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之间的协调互动,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
(五)加强和改进服务工作。认真做好全体会议期间提案及闭会后平时提案的征集、审查、交办等各项工作。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为政协委员和政协各参加单位做好知情明政服务工作。稳步推进提案及复文公开,扩大提案的社会影响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提案工作的良好氛围。加强提案工作队伍建设,提高为提案工作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各位委员,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不断加强,人民政协事业的不断发展,为提案工作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周围,同心同德,再接再厉,努力开创人民政协提案工作的新局面!
提案的写作要点:4
(1)语言要简洁、洗练。
(2)努力反映出最本质的东西来。
(3)语气要客观、平和,不能偏执、过激。
议案提案范文大全5
关于政银合作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建议
提案人:罗
一、江北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情况
xx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允许农民以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适度规模经营,这一政策使土地真正成为农民的财产。江北区作为我市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近年来,在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进行了大胆实践,特别是去年9月份,区政府出台了《进一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实施意见》,通过设立农村土地流转的风险补助基金等方式,积极鼓励和引导农村长期、连片流转承包地,提高了土地经营效益,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使农村人口向二、三产业转移。
目前,随着农村产业化经营的推进,经营主体对资金的需求更为强烈,由于农民和农民合作社等农村经济实体无有效资产可以抵押,无法从金融机构获得融资,资金的缺乏一定程度上又限制了农村土地承包权流转,农村土地的流转如果仅靠有限的政府补助资金来推动,这对农村产业化发展的经营主体来言是杯水车薪,会影响到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改革的顺利开展。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相关政策以及江北区农村土地流转实际情况,建议由市区信用联社与江北区政府合作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设想如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为服务对象,江北区辖内符合条件的自然人,为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以本人或第三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作抵押向农村信用社申请贷款。信用社经审核,并到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价值评估,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由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登记证明,申请人可从信用社获得信贷资金用于创业和发展再生产。
通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可以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者的贷款难问题,使土地真正成为农民的资产,形成土地规模经营的激励机制,从信用社获得信贷资金用于创业和发展再生产,反过来进一步提高土地经营使用效益。
三、开展贷款合作的建议
1、江北区政府和市区信用联社签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合作协议。
2、建立江北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允许江北区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可以突破原有村级界限,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流转,由“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统筹管理。
3、“管理中心”下辖设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评估处”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处”等部门。其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评估处”负责对拟提供抵押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价值评估(土地承包经营权评估价值=年租地平均收益×经营期限+种养物价值),并出具书面评估材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登记处”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登记,并出具登记证明。
4、贷款出现无法偿还时,信用社向“管理中心”提出回购申请。“管理中心”负责回购,并在辖区内挂牌公开拍卖。
四、风险防范措施
1、把好贷款用途关,防范信贷风险和用地政策风险。借款人取得贷款必须用于农业开发项目及抛荒地复耕。
2、合理确定贷款金额与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金额不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认定价值的70%。贷款期限由贷款人按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确定。
3、建立担保机制。一是“公司+土地经营权抵押”,即农业产业化企业是贷款主体,并将企业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物,同时企业负连带责任;二是“基金担保+土地经营权抵押”,即政府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基金,由基金担保和经营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共同担保以获得贷款,担保责任由基金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约定比例分担。
4、完善流转土地农民的担保体系。政府出台相关政策,对长久流出全部土地承包权的农户,应该享受失地农民在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方面的同等待遇,并给予一定标准的政府补贴,政府补贴用于分年补贴流转土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解决流转土地农民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