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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朝花夕拾有感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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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朝花夕拾有感【第一篇】

不知道为什么鲁迅把“旧事重提”改成了“朝花夕拾”,但不得不说,这夕拾的朝花,已不仅仅是旧事,反倒是新事、喜事、伤心事。

无可否认,鲁迅的骂功是中国一绝,以致于骂狗、骂猫、写鼠也有人惶惶不安,那顶带刺的高帽戴上了,也就取不下来了。

难怪鲁迅先生爱骂“狗”,这“骂畜生”不“犯法”的好事,也只有他老人家占尽光,好歹比那杀猪的白刀子进红刀子出快活自在。

且不说那些“名人名教授”有没有狗血淋头,但这“不好惹”的“高帽”却戴牢了,堂而皇之地“以动机褒贬作品”,是人就看得出,那柄“匕首”是正中“要害”。

连一本薄薄的回忆散文集中都充斥着满腔愤慨之情,及见其他那些杂文、小说集的锋利。

讽刺有魅力,当然,在鲁迅笔下,那叫艺术。

酸。

的确,看鲁迅的文章有点酸,什么酸?心酸。

你看《父亲的病》,作者从不正面写家道衰败的颓唐,仅从父亲口里说的嘘嘘的话,作者在左右奔波瞻前顾后的疲态,表面上是祥和安平,但心里却按捺不住,到篇尾,衍太太唆使作者大叫父亲,却遗留给作者的“最大的错处”。

感人肺腑,又不乏暗中对衍太太这个自私多言使坏形象的嘲讽。

甜。

不说阿长与鲁迅过年时行礼的温馨,也不说看社戏、看五猖会时的快活热闹,单提起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的童趣,一切感受的天真浪漫,一切体味的亲切柔情,又似乎搭上了独特的鲁氏桥,进了甜美的童年故乡。

苦。

成了“名人”“正人君子”的仇敌是苦,阿长、父亲的逝世是苦,永别的藤野先生是苦,跳进旧中国的“大染缸”而不得解脱,更是苦。

革命苦,百姓苦,苦了鲁迅,也苦出了这本在暴虐、阴暗、乌烟瘴气中趟过的《朝花夕拾》。

辣。

鲁迅的本色。

辛辣的笔风,自然会有其笔尖直指的人群。

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凛然一个顶天大汉的形象,对反对、守旧势力的抨击与嘲讽是毫不留情。

譬如对陈、徐两人犀利、刻薄的讽刺,入口微辣,入肚却穿肠荡胃,甚是寻味。

咸。

泪水的味道。

朴实感人的散文,就足以催人泪下。

旧事的点滴,是《朝花夕拾》可歌可泣的盐分,染咸的是回忆,溅起的是读者深思的心灵。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

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

但或多或少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

而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散文集。

在这本书中他的真情流露比其它任意一本书都要多。

他的童年并不很快乐,他做的很多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

这使他感到难过,但乐观的他没有认为这是人生的黑暗,而是把那些长辈的不认同化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

他告诉我们,要珍惜童年,更应及时把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

同时也给那些喜欢批评孩子,不理解孩子的家长敲响了警钟。

所幸我的家长是理解我的,但我的一些同学就不那么幸运了,曾有一位小学同学因一次考试发挥失常而被父母限定每天休息时间,其余时间全得用来做作业他她的童年可真是“不幸”啊!

但是童年毕竟是美好的。

从作者对百草园那一串充满诗情画意的描述中,我似乎随着他的心情愉快的回到了那个充满童趣的,碧绿的,生机勃勃的院子里,体验一个孩子与大自然相处的无忧无虑。

即使去了学堂,有一位古板的老师,读一些难懂的语句,也压抑不了孩子们折梅,寻蝉蜕的天真。

作者的童年乐趣中,还包括画画和看戏到来的渴望和满足。

我真的很羡慕作者有这样丰富多彩的童年,能有说不完的话,还有闰土那样一位好伙伴。

他那时雪地捕鸟的乐趣是我们这些生长在城市里的孩子无法感受到的。

文中的一切对于我都是那样的新鲜,鲜活,充满吸引力。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令人回味,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这1篇,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

读朝花夕拾有感【第二篇】

《朝花夕拾》这一书是鲁迅先生对童年的回忆。这本书生动的描绘了童年的趣事,把得栩栩如生,跃然纸上,而且文章运用精彩的故事来描绘童年的色彩。

这本书的第1篇就是《狗.猫.老鼠》。鲁迅小时候养了一只隐鼠,得知它的死跟猫有关,就开始主动攻击猫,对它们恨之入骨,见一回就痛打一回,后来得知不是猫的错的时候,又对其很后悔,但又有一只猫伤害了兔子,对此,又很愤怒,对猫又有了新的认识和看法,他把对猫的憎恨嫁接到自己身上,认为其实猫也很可怜,能够换位思考。

其实,对照看自己的童年,可能比鲁迅更幼稚,更不善于思考,更不可能容下别人,想着他人,只会对自己的东西较之爱护,对自己讨厌的东西视而不见,并且,现在的父母都不怎么样理解自己的孩子,聆听不到他们的心声,特别是城镇里的孩子,根本就没有自己的空间,比这孩子上什么补习班,去参加“奥数”,童年是很美妙的,但是这些不经意的行为,却剥夺了孩子一生的快乐时光,这样的孩子的到的只是痛苦,不是快乐,如像鲁迅那样的童年多好,可以做自己喜欢做的事,而是真正的天真无邪,尽情的享受自己的人生,不像现在的孩子,像一只关在笼中的鸟,根本看不到外面的世界,想飞的欲望虽高,却奈何不了,自己喜欢的动物不能养,从小就缺少了爱的情感。

鲁迅小时候,有一个保姆,被称之为“长妈妈”或“啊长”,鲁迅对她刚开始很厌恶,她总是切切察察,睡相也不好,呈一个“大”字形。随后,“长妈妈”又教给鲁迅一些道理或习俗,鲁迅对她的态度开始发声转表,鲁迅是一个极爱读书的人,当他听说一些很离谱的事时,他对这些书竟是万般的钟爱,虽算不上茶饭不思,但内心很急切。“长妈妈”出乎意料地买了四本书给他,从此,鲁迅觉得“长妈妈”很可敬,似乎有着很大的神力。

我曾听说过这样一件事:有一家人,母亲去世了,父亲娶了继母,继母对女儿很好,之后,继母生了个儿子,随后,父亲也逝世了,从此,继母对女儿很严厉、苛刻,女儿很憎恨她,女儿大了,考取了自己理想的大学,以后也没回过家。有一天,他看见了那个儿子,问起家里的情况,继母也不在了,他拿了一本日记给女孩,上面写道:“我之所以对她那么严厉,是因为我怕放松了她,我的心也很痛啊……”女儿落下了悔恨的泪,但是,一切都晚了,我们要理解身边的人。

就拿我来说吧,爸爸在外打工,只能接电话寻思,每次说的,重重复复就是那几句话,随然唠叨,但也是出于他的爱呀,我们要懂得他们的心啊!

童年的多姿生活,掌握在我们心中,学会享受,才是人生的一种捷径。

读朝花夕拾有感【第三篇】

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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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朝花夕拾有感【第四篇】

《朝花夕拾》,顾名思义,是指早上的花虽然已凋谢,但在黄昏时仍然拾起来。本书记录了鲁迅回顾少时的故事,并借这些故事,间接讽刺当代社会的黑暗。

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说实话,读完全书,我有一种莫明其妙的感觉,因为我读完后,都不知道,它到底想说什么。但是,里面有1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我是能读懂的,因为它是我们的1篇课文,老师也和我们探讨了,鲁迅为什么要写这篇文章,再把这种思想代入全文,似乎又能理解一点了。

于是,我怀着这样的心情,重新领略的一下这本书,并在写下这篇读后感之前,又百度了一下这本书的写作背景:1926年“三一八”惨案后,鲁迅写了《纪念刘和珍君》等文,愤怒声讨反动政府的无耻行径,遭到反动政府的迫害,不得不过起颠沛流离的生活。他曾先后避居山本医院、德国医院等处。尽管生活艰苦,还写了不少的

散文

诗,它们后来与鲁迅在惨案发生之前写作的《狗?猫?鼠》《阿长与〈山海经〉》收入了散文集《朝花夕拾》。

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清算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时而一副媚态;第三,它老在交配时嗥叫,令人心烦;第四,它吃了我小时候心爱的一只小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我”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何况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这篇文章取了“猫”这样一个类型,尖锐而又形象地讽刺了生活中与猫相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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