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社区民政工作计划 民政工作计划样例优质5篇
社区民政工作计划【第一篇】
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绿色发展的原则,增强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持续抓好思想领域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
措施:
1、局党组将依据我局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每年召开x—x次专题会议听取和研究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情况。
2、学习贯彻xx市有关做好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要求,在民政系统内形成抓落实的强大合力和良好氛围,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紧紧抓住信访办理和xxxx投诉咨询平台答复这个关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完成调查处理,对交转办的各类环保工作相关案件,指定专人负责,突出“实”和“快”,边督边改,立行立改,确保各个环保督察案件按时保质办理完成,专门建立案件工作台账、按照“一案一档”对案件进行归档,及时反馈案件办理和问题查处整改结果,确保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及时监督环保领域社会组织活动动态。通过落实年度报告制度、重大活动备案制度等,及时跟踪了解环保类社会组织的工作动态,监督其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开展相应活动。
措施:
1、开展xxxx年度社会组织年度工作计划报告,了解环保类社会组织年度工作动态。
2、在日常监管中,配合业务主管单位做好重大活动备案等工作,监督其依法开展相关活动。
提升城乡社区居民(村民)环境保护意识,推进社区居民(村民)群众参与社区环保工作的自治与协商。
措施:
1、以社区为平台,指导城乡社区配合相关部门通过培训、图书室、宣传板、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加强环保理念的宣传教育,提升社区居民(村民)环境保护意识,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2、指导各县(市)区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xx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之中,推动城乡社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扎实开展。
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国家殡葬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并结合我市实际,加大海葬宣传,鼓励各公墓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开辟建设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区域,满足群众多样化殡葬服务需求。
措施:
1、加大《条例》宣传力度,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媒体,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使《条例》的内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殡葬管理工作的理解、关心和支持。
2、全面开展普法培训,准确把握《条例》要义。深入开展全方位的教育培训,采取举办短期学习班、以会代训、专题讲座、专题研讨、知识竞赛等多种方式,组织各县(市)区民政部门从事殡葬管理工作的干部职工以及全市殡葬服务企业管理人员学习《条例》知识,使殡葬从业人员全面理解、准确掌握《条例》内容,依法依规做好殡葬管理和服务工作。
3、强化殡葬执法检查,促进市场规范有序。各地区要依据《条例》强化殡葬管理,加强与公安、工商、国土、林业、城建、行政执法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殡葬管理工作,对违反《条例》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同时我们将适时成立工作组赴各地区了解、掌握贯彻落实工作情况,及时解决《条例》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和困难,确保《条例》的贯彻落实全覆盖、无死角。
社区民政工作计划【第二篇】
完善--区民政局结婚登记特邀颁证师库和特邀颁证师颁证日制度,并发布《--市--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颁证制度》。一是会根据具体情况每月安排固定日期颁证,以及在重大节日和喜庆日子为新人颁证,开展形式多样的结婚登记颁证仪式。二是颁证前,--区民政局会将具体颁证时间告知结婚登记特邀颁证师,同时会将结婚登记特邀颁证师的姓名、简介、颁证时间在区民政局相关网站上公布,以便当事人可以通过结婚登记网上预约选择自己期望的颁证师为自己颁证,从而使本区结婚登记颁证仪式更加正式和隆重,使健康、文明、向上的婚俗逐步在全区蔚然成风,引导公众树立“重登记、强责任、崇节俭”的婚俗新风。
二、推广--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微信平台工作,搭建政府与群众的沟通平台。
将婚姻登记处的开展结婚登记颁证仪式、婚姻家庭辅导工作两项服务工作,以及结婚登记、离婚登记、补领婚姻证书、出具《无婚姻登记证明》、管理和查阅婚姻档案五项业务工作,通过微信平台向广大居民公布,以更好的服务辖区居民。
三、做好婚姻家庭辅导室工作。
通过婚姻家庭指导室的专业咨询师的干预辅导,使婚姻当事人从中受益,改善夫妻、亲子和婆媳关系,化解婚姻危机,促进当事人理性面对婚姻问题,促进家庭和谐。同时,继续以人民群体为中心,以创造和谐社会,建立文明社会生态圈的方向,进一步探索婚前的指导及家庭建设上模式与方法,防患于未然,同时加大对经营幸福生活、提高幸福能力的宣传和普及,并采取婚前、婚中、婚姻危机全程辅导干预的工作方式,把幸福快乐真正送到人民的家里。
社区民政工作计划【第三篇】
加强源头监管严防社团腐败。
――关于开展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进一步推动从源头预防和制止腐败工作,我局围绕贯彻落实中纪委第五次全会,国务院廉政工作会议和省、市、县纪委有关会议精神,自去年以来,狠抓社团源头监管,严防利用社团搞腐败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对如何进一步做好社团管理,加强监督,并在着手建立长效机制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
一、基本情况。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全县各类协会、学会得到了较快发展,截止今年上半年,我县已经合法登记的各类社团39个,其中以来登记18个。近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培育发展与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从加强领导,保障有力;培育发展,规范管理;健全法规,依法行政等方面入手,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监督管理和服务,使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日趋规范化、制度化,保证了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主要做法。
民政部门监督管理社团的重点是帮助各社团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监督社团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同时,还要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监督社团遵纪守法的情况,特别是财政管理状况,防止在经济上出现问题,从源头上严防和制止利用社团搞腐败,确保社团管理工作沿着正确轨道前进。为此,我们主要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我局在社团登记及日常管理中加强对社团的宣传教育,切实解决社团负责人思想不重视,认识不到位的问题,坚决克服麻痹思想,真正把源头防腐纳入社团管理的议事日程,纳入社团年审的重要内容。
(二)抓好建章立制。为保证社团正常、高效地开展活动,我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社团章程,对社团日常事务进行了管理,出台了财务制度,审计制度,重大活动管理制度等。
首先,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建立健全社团组织财务管理制度是做好民间组织日常财务管理工作的根本保障。财务管理的核心是加强经费管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社团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费管理是对社团经费的收入与支出进行管理。社团收入项目有:政府资助,社会捐赠,会费,有偿服务费,科技成果转让费,实体上缴的税后利润等。这里重点监管两点:一是社团收费项目属于应税范围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使用税务票据,如部分有偿服务项目;二是社团不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不得向社会募捐筹款。社团支出项目有:会议支出、办事机构办公费用,编印出版的书刊资料费,学术活动及处事活动支出,基本建设及固定资产支出,专职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等。财务管理的重点是加强票据管理。一是明确项目,《安徽省民间组织专用收据》是免税票据,只能按规定开政府资助、社会捐赠、会费、代收代支等四项收入,如果不严格管理,应税收入也开,政府预算内收入也开,专用票据就成了规避财经纪律的避风港,就必然产生腐败。我们已经发现有些社团利用免税票据搞小金库,如文化娱乐业协会,收取各网吧的所谓赞助费近十万元,我们予以了纠正。二要妥善保管,票据就是钱,不妥善保管后果严重。在领销的每个环节都要交接清楚,每本票据都要有其明确的去向。我们要求社团必须使用领购证,持证上岗。民政局要专人负责建登记册。三要严格缴销,社团用完的票据要到我局缴销,我局应对收据的项目金额严格审核,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其次,是建立健全了审计制度。20我局对有关社团进行抽查审计,分为三类:一是成立验资,为保证社团注册资金的真实性、合法性,凡申请筹备成立的社团,均须法定的社会审(会)计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二是法人变更审计。社团换届或变更法定代表人之前,须由我局聘用的社会审(会)计机构对任期内财务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此项审计的是对社团法定代表人任期内的财务管理、经费收支、帐目建立情况进行责任审计,增加社团财务透明度,对发现的问题将视情况处理,问题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进行法纪追究。三是专源监督审计。民政局在日常管理中发现社团财务收支或票据管理不规范或有违规违纪情况的,可适时进行专项监督审计。
第三,建立健全重大活动管理制度。社团重大活动,一般指社团所举行的会员代表大会,年会,学术会以及各类有较大影响的社会活动。对重大活动的管理,是法律赋予管理机关的职责。我局20下发了《社会团体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的通知。对重大活动进行管理,能够预防和制止社团的一些腐败,如操纵选举,操纵会费额度的'通过等,对重大活动我们亲自参加了或会前发现了就能及时纠正。
(四)加强日常管理。首先,确定两名干部专职从事民间组织管理工作,为他们解决了办公用房,配置了空调、电脑等办公用品,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创造了条件。其次,对这两名同志进行了专题辅导,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第三是建立健全了社团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档案管理,做到每次活动都有计划,有记录,建立分类社团登记记录卡,真正做到“雁过留声”。
三、存在问题及建议对策。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各种社团象雨后春笋般涌现,民政局管理社团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如何从源头预防和制止社团腐败,我们进行了认真思考,并提出建议如下:
一、加强社团管理队伍建设。随着社团的快速发展,民政社团管理机关有不适应现象,一是人员少,二是工作量大,三是管理干部素质低。这种现状要管理好社团工作是困难的,必须加强社团管理队伍建设。
二、改革社团性质。我县社团多属官办或半官办的,有的只收费不服务,有的只图“会长”名,不做会长事,有的只能靠政府拨款生存没有生机,也有的是行政长官说了算,这样的社团怎能不滋生腐败。要彻底预防和制止社团腐败,必须改官办为民办,实行“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
三、改变社团双重管理现状。社团领导往往是业务主管单位的“一把手”,让民政监督社团,实际上变成监督这个业务主管单位的领导,这个困难可想而知,叫业务主管单位监督社团又只能是空谈。
四、理顺社团财务管理制度。社团因为有点钱,财政把社团的费用也纳入预算管理,也要报帐,如驾驶员协会的会费就纳入必报范围,财政还不通过民政社团管理机关直接查社团的帐,这些做法都是不妥的。民政社团管理机关是政府管理社团的唯一合法机关,社团的违法只能由民政社团管理机关去依法查处,多头管理只能造成管理混乱,对预防和制止社团腐败是不利的。
2005年7月13日。
社区民政工作计划【第四篇】
20xx年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市、区党员代表大会精神,以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目标,努力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能力,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社会管理创新,强化民政自身建设,为实现我区跨越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抓好优待抚恤工作。全面落实各项抚恤优待政策,按照中央和省市区委、省市区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进一步完善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等多重保障机制。按时发放伤残抚恤及老复员军人、参战退役人员的定期补助工作,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工作。
抓好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进一步落实好退役士兵在就业、入学、职业培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及时发放城镇退役士兵一次性自谋职业生活补助金和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补助费,采取多渠道、多形式安置就业,确保安置任务的完成。继续抓好复员军人、参战人员的维稳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工作责任,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妥善解决,防止矛盾激化。
加大双拥共建力度,在巩固全国、全省双拥创模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双拥共建的新路子,重点抓好春节、“八一”期间慰问活动,开展军地互办实事活动,为部队官兵、优抚对象办好实事。
以岗位要求和社区工作者实际需求为目标,定期对社区工作者及公益岗位人员进行培训,不断提高社区干部队伍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热爱社区工作的社区工作者队伍;进一步完善“楼院长”管理,从社区工作的实际出发,定期对楼院长进行业务培训,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性,更好地参与到社区工作中;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完善便民利民各项设施、措施,着力打造五个“一刻钟”精品服务社区,创建“一社区一特色”的民生服务品牌。
大力宣传《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和《甘肃省老年人权益保护条例》,不断营造敬老院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进一步做好老年人优待工作,认真执行老年人优抚政策,在区老龄办的.领导下,按时发放高龄老人生活补助,积极宣传居家养老政策,做好辖区60岁以上老人入住虚拟养老院工作和就餐卡办理工作。在敬老月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娱乐活动,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对“三无老人”开展慰问活动,将党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一是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医疗保障政策,尽全力把党的惠民政策带给每一个残疾人,努力让家庭特别困难的残疾人住院可享受大病医疗救助;二是进一步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工作,加强残疾人社区康复服务体系,建立以康复站为主体、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新型康复模式;三是进一步加强残疾人就业指导工作,组织多种形式的适合残疾人的就业培训,促进残疾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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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民政工作计划【第五篇】
这篇关于2013年民政工作计划,是笔者特地为大家分享的“实用社区民政工作计划 民政工作计划样例优质5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3年全市民政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紧扣构建和谐社会这个主线,不断强化“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理念,深化“亲民、利民、为民”实践,着力改善民生,推进基层民主,深化双拥创建,加强社会管理,优化民政公共服务,努力铸造社会平衡稳定机制,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特困群体、优抚群体的基本权益,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基础作用,为我市在全省率先进入全国先进县市行列、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目标作出新贡献。按照上述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一)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城乡低保工作以加强规范化管理和争创全国基层低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先进单位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审核审批程序。强化家庭收入核算,倡导诚信求助,加强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公平施保,应保尽保,应退即退。扎实推进分类施保,对重点保障对象实行重点保障。密切关注生活必需品价格变动对困难群众生活的影响,建立与经济增长和物价水平相适应的保障标准增长机制,适时调整提高保障标准、发放临时补助。协调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水电、住房、医疗、教育等配套救助政策。组织低保对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再就业。不断创新救助机制,完善救助政策,规范救助行为,形成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以其它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社会救助方式,实现城乡社会救助一体化、组织网络化、管理社会化,限度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提高五保供养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完善五保供养配套政策,严格审批条件和程序,落实供养责任和待遇。建立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强化服务理念,优化管理服务机制和制度。大力开展模范福利院创建和提档升级活动,提高农村福利院的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优化医疗救助制度。按照便民救急的原则,改进救助方式,采取比例救助与定额救助相结合,事后救助与事前、事中救助相结合,大病住院救助与慢性门诊救助相结合的救助方式,资助农村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市低保对象参加医疗保险,确保参合率和参保率达到100%。加大城乡贫困群体大病医疗救助力度,降低救助门槛,取消病种限制,提高救助标准。
(四)完善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制度。对因病、因残、因灾等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的临时救助,着力缓解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五)完善城乡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加强救灾应急机制建设,细化救灾应急预案,建立乡镇街道办事处灾情速报网络,明确灾情速报职责;制定自然灾害救助规程,规范灾害救助申报审批程序,将救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拨付及时、专款专用;建立健全灾害救助档案,按救灾卡发放救济款物,确保因灾倒房当年恢复。
(六)加强流浪乞讨救助工作。认真落实救助管理机构基本规范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基本规范,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水平。服务“四城联创”活动,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未成年人、危重病人、传染病人、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劝返和护送工作。
(七)继续实施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程。筹集资金、扶持200户以上住危房的农村困难群众兴建住房。
二、深入推进城乡基层民主建设,保障人民享有切实的民主权利。
(一)加强村民自治工作。对新一届村委会成员进行培训。认真贯彻执行《湖北省村民委员会工作规范》,建立健全村民委员会相关制度,提高村级组织的管理和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乡镇(村)”创建活动,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创新机制,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认真研究解决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二)推进城镇社区建设。创新城镇社会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扎实开展“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导辐射作用,进一步营造和谐社区创建氛围。加强对乡镇集镇社区建设的指导,逐步改善社区办公、服务、活动用房。大力发展社区社会化服务,拓展社区服务领域,提升社区服务水平。开展社区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建设试点。规范社区工作经费投入和人员管理。实行“费随事转”,坚持社区工作经费与社区工作目标考核挂钩。
(三)深化农村社区建设实验。按照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以“一村一社区,社区设小区”为基本模式,扎实推进农村社区建设实验,重点探索建立公共服务、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继续探索“一村多社区”或“跨村建社区”的建设模式和农村社区建设与新农村建设工作有机结合的有效途径。
三、认真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军休工作,全面维护社会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
全面落实优待抚恤政策。确保各类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及时足额发放,切实保障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居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制度,资助重点优抚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重点优抚对象纳入大病医疗救助体系。选送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到上级优抚医院集中治疗,鼓励各类医疗机构对优抚对象就医予以优先和照顾。认真做好义务兵家属优待工作。贯彻落实湖北省优抚事业单位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市军休所、烈士陵园建设。大力开展“关爱老功臣”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和支持,切实解决优抚对象看病难、住房难和生活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