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管理制度 招聘管理制度(实用模板)【参考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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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管理制度【第一篇】
员工招聘是每一个单位在经营的过程中进行人员补齐的一种形式,同时在招聘方面,也都要有健全的员工招聘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单位员工招聘管理制度的范本,可供参考。
1、总则
为及时准确地补充公司所需人才,建立健全良好的人才选用机制,满足公司发展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部补员、岗位调整和面向社会招聘人才的基本程序、方法和规定要求。
公司使用、招聘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自愿”的原则。
本制度适用于总监级(含)以下所有员工。
2、招聘申请
公司人力资源规划、人员编制和人事调整是确定岗位招聘的基本依据,各部门用人应严格控制在编制范围内。
空缺岗位原则上首先在本公司内部进行公开招聘,如不能满足岗位要求再进行社会招聘。招聘申请过程见“补员(增编)审批程序”。
各部门在需要补员时,由该部门负责人填写“补员(增编)申请”,详细说明招聘岗位的工作内容及应聘条件。
编制范围内的招聘:主管级(含)以下员工,统一由该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该负责人的直接上级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部门经理(含)级以上员工,由其直接上级提出申请,隔级上级批准后,人力资源部组织招聘。
编制范围外的招聘:所有员工的招聘申请均需董事长审批,重新修改编制后进行招聘。
3、内部招聘
内部招聘是指公司现有员工中进行招聘、筛选。内部招聘过程执行“内部招聘程序”。
内部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
人力资源部负责内部招聘广告的发布和对应聘人员的初选、统计和汇总,同时进行档案审查,并填写“公司内部招聘资格审查表‘,其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水平审查、工作经验审查、员工以往绩效考核成绩审查及奖惩记录审查等。
在人力资源部组织下由用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对初选人员进行专业考核。专业考核结束后,该部门应将考核试题、答案及应聘人员试卷、得分或其他考核记录,入选人员名单等移交人力资源部。
经考核确定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确定候选人,同时将其资格审查表、其所在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及考核成绩汇总递交给拟聘岗位的直接上级,由拟聘岗位的直接上级负责提名,隔级上级批准。
人力资源部在征得应聘人员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办理该员工的人事异动手续,进行岗位调动。若该部门负责人不同意又无其他合适人选时,由人力资源部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最终确定(若申请补员部门和该员工所在部门为同一部门,则由该部门负责人最终确定)。
被录用人员上岗前需先进行首次述职和岗前培训。
4、外部招聘人员的筛选及录用
当人力资源部从公司内部找不到符合要求的员工补充岗位空缺时,应进行外部招聘来补充所需人员。外部招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具体过程见“外部招聘程序”。
人力资源部将批准的“补员(增编)申请表”进行分类,设计招聘方案,撰写招聘简章并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简章内容应包括公司简介、招聘岗位、人数、素质要求、报名截止日期、联系方式等,必要时应写明薪资待遇。
发布招聘信息时应本着“效率第一,经济合理”的原则,针对不同的人才级别,选择不同的方式进行发布。发布招聘信息的方式有:
通过职业代理机构发布,如人才交流中心、中介猎头公司及劳动力市场等。
通过在新闻媒体上发布,如电台、电视台、寻呼台、电脑网络、报刊杂志等,省级以上新闻媒介还须公司专家复核审查。
通过在广告橱窗内张贴招聘广告。
告知公司员工或熟人,以便于他们推荐所认识的、符合要求的人选。
人力资源部应根据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选择一种或几种测试方法。招聘录用的测试方法主要有面试、笔试;心理测试法、行为模拟法、个案分析测试法及工作现场测试法等。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公司岗位测试题库,以满足不同岗位的测试需求。
人力资源部应对收集的“应聘人员(外部)登记表”按岗位进行分类,依据所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初选,并将初选人员简历、证书复印件及推荐资料等有关资料转交用人申请部门经理,根据其意见由人力资源部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并安排面试具体事宜。
面试筛选测评方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设计和实施,招聘岗位所在部门参与专业部分设计,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进行技术指导或委托专业服务机构承担设计和测评工作。
面试筛选测评方案一般需包括基本素质、知识技能、管理能力、个性偏向等方面内容,各项内容的评估结果须以量化方式显示。具体评估内容和方法依据职位重要性和要求确定。
面试测评分为初试和复试:
初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综合素质考核。
对初试合格者,由用人部门负责复试,进行专业考核。
面试的地点应选择在一个安静无干扰的场所,提前做好场所布置并准备相关资料(面试登记表、应聘者简历等),拟定有效的面试问题,面试问题包括:
与工作经历有关的问题;
与教育程度及所受培训有关的问题;
与工作有关的个人品质、风格、态度、价值观等问题;
其它问题。
面试主考官负责“面试登记表”的记录,并将面试意见以如下规范形式作出结论性建议:
面试合格,建议在××岗位复试。
不适合××岗位人选,建议考虑××岗位人选或存档。
不符合要求,建议放弃。
复试由用人部门负责进行。人力资源部将入选的复试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送交用人部门,同时通知复试人员参加复试,并在指定时间将复试人员引送用人部门进行专业考核,技术人员还需进行技能测试。考核人应据实填写“专业考核表”的各项内容,尤其是考核结果和考核意见,考核意见分“考核合格、建议在××岗位试用”或“基本合格,建议存档待用”或“不符合要求,建议放弃”三种。考核完毕后,考核部门应将“专业考核记录表”,考核试题及答案,送达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备案。
人力资源部和申请聘用部门依据候选人测评综合结果共同进行筛选,并确定待聘人选。
对于拟录用的应聘者,人力资源部应了解其应聘动机,离开原工作单位的原因。对财务人员还须调查其家庭背景。调查结束后将背景调查资料、综合测评结果及其他有关资料移交拟聘岗位直接上级,由直接上级确定最终待聘人员后,填写“提名建议书”报录用批准人批准。批准人批准后转人力资源部审核。
公司的人事录用、任命必须坚持“直接上级提名,隔级上级批准,人力资源部审核”的原则。
若人力资源部对批准的录用人有异议,应向批准人提出质询,若批准人仍坚持己见,而拟录用人员又因业务能力明显不足,或道德品质有问题,或健康状况不适合该岗位时,则人力资源部不对该录用人的素质负责,同时人力资源部经理有责任和权力就此事上诉。
对于决定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部门确定的上岗时间,填写“录用通知单”,通知员工报到,报到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学历证、资格证、身份证(原件);
近期免冠1寸照片3张;
其他证件。如:驾驶证、特种行业操作证。
被录用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准时到人力资源部报到,无特殊原因逾期不到者,取消上岗资格。
新录用人员应到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审核相关证件,复印后存档;
新员工填写相关表单;
建立个人档案卡;
参观企业;
安排企业培训。
新进员工企业培训考核合格后,人力资源部填写“上岗试用通知单”,并带领新员工到用人部门报到。用人部门负责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并将岗前培训考核结果送达人力资源部备案。
5、试用转正
新聘人员除董事长或总经理特批或劳动合同中约定无试用期者,可免予试用或缩短试用期外,一般都必须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须经过一至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试用人员由其直接上级对其进行工作态度、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的考核,直接上级每周要对试用员工的工作进行考核或评价,填写“试用员工周考核表”,对连续三周考核不合格者,退回人力资源部,办理调岗或辞退手续。
根据新聘员工培训结果和业绩表现情况,试用部门负责人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对该员工的转正申请,申请时需填写“转正审批表”,由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后,再由试用员工的隔级上级进行审批。
试用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应在优良以上方有资格转正。
若试用部门在员工试用三个月内未能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员工转正申请,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向试用部门了解情况,以决定该员工是否转正或辞退。
员工转正以“直接上级提名,人力资源部审核,隔级上级批准”的原则进行。
人力资源部根据批准人意见,如批准办理转正手续,发放“试用人员转正通知单”。如不批准视情况不予聘用或调整岗位。试用人员转正后纳入公司日常人事管理。
6、附则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订并负责解释,报董事会批准后施行,修改时亦同。
本制度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废止,与之相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招聘管理制度【第二篇】
当一个公司在招聘员工时,必须有一个合理的管理制度来规范招聘的一个流程,这也是公司人力资源法务师所要了解的一个制度。下面就与大家分享一下新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之原则公开面向社会招聘或内部晋升。
第二条 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适合于工作岗位需要为原则。
第三条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各部门填报《人才招聘申请表》报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招聘;行政人事部将在收到简历后进行简历筛选及初试,合格者行政人事部将安排相关部门经理进行复试,部门经理(主管)以上级别或有特别需求者须经过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第三次复试后方可录用。
第四条复试合格者行政人事部门将对其学历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查并通知其到会从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必检项目有:肝功能、b超、心电图等。经检查有乙肝等传染病、有重大病史的公司将不予以录用。
第五条 新进员工通过审核及体检后,经公司领导签署同意聘用意见后,由行政人事部办理试用手续。
第六条新进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入职培训,并办理入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件、填写个人《员工情况表》、交登记照片4张、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交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领取门禁卡等手续,未领得门禁卡者不得进入公司工作。《员工情况表》必须在到职当日填写,由部门经理写明薪资待遇和使用期限后在当日送交人事部门备案。各分公司人事需每周向中搜总部人力资源部提报新员工入职情况。商务部员工须经过岗前培训与考核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第七条部门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的招聘,由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提出申请,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执行。
招聘管理制度 招聘管理制度模版【第三篇】
×××股份有限公司 招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满足公司持续、快速发展的需要,规范员工招聘流程和健全人才选用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所有人员的招聘管理。第三条招聘原则
公司招聘坚持公开招聘、先内后外、平等竞争、人岗匹配的原则。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职责
1.制定公司中长期人力资源规划。
2.制定、完善公司招聘管理制度,规范招聘流程。
3.核定公司人力需求,确定人员编制,制定招聘计划。4.分析公司人员职位职责及任职资格,制定并完善职位说明书。5.决定获取候选人的形式和渠道。
6.负责×××雇主品牌打造,包括企业用工形象、对外宣传口径、招聘话术、政策解释及校园招聘的统一策划组织工作。
7.负责核定股份公司本部和各子公司特殊人才的人员需求计划、招聘录用上岗、入职培训及试用期考核等工作。第五条 用人部门职责
1.编制部门人力需求计划,提出人力需求申请。
2.协助人力资源部做好本部门职位职责说明,和任职资格的分析整理。
3.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及专业技术水平的测评,必要时协助人力资源部进行背景调查和特殊资格的审查等。4.做出录用决策。
第三章招聘流程管理
第六条需求计划和招聘预算
1.各部门根据公司本发展状况和下一的整体业务计划,拟定人力资源需求计划,于每年年底报人力资源部。
2.各部门提前一周申报人力需求,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部级以上管理人员的人员需求提前一个月申请。
3.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人员编制情况及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对未来人力开发进行评估并决定所需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的专业方向和数量,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4.人力资源部负责招聘计划的制定和招聘预算的申报及归口管理。
5.人员引进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如招聘网站服务费、人才测评系统管理费、猎头费、会务费、面试及报到交通费、住宿费、体检费等纳入财务招聘费科目。第七条选择招聘形式和渠道
1.内部招聘:内部招聘是指根据机会均等的原则,公司内部员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规定程序应征,公司在内部员工中选拔人员的过程。
(1)相应的空缺职位信息也会在公司内部发布,鼓励员工内部推荐。通常情况下员工通过内部推荐后,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需求部门面试,不允许需求部门直接接受员工的申请。(2)对于经人力资源部负责人批准的面向全公司公开竞聘的岗位,人力资源部将直接接受员工申请,对于面试合格的员工,由人力资源部直接协调调动。原则上内部员工须取得其所在部门直接领导的同意之后,方可应聘其感兴趣的职位空缺。2.社会招聘:针对社会在职人员的招聘。
(1)社会招聘中对于空缺职位信息将在公司官方网站和公共招聘信息平台上发布。对于高级、专家级职位可通过猎头推荐。对于目标区域的定向的招聘活动,可通过第三方人才公司进行。
(2)人力资源部负责每年年终对合作的专业人才机构进行评估,同时提出下一人才机构的合作建议报公司领导批准。
3校园招聘:针对应届毕业生的招聘,包括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和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公司需要可持续的人才发展战略,而校园招聘正是吸收优秀人才有效方式之一,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公司的校园招聘活动。第八条.确定候选人
人力资源部收集和整理应聘材料,并进行初审和推荐,需求部门对推荐的应聘材料进行最终挑选。相关各方协调面试时间并作好面试准备。
第九条.甄选
1.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涵盖测评方式、测评指标、测评内容及测评小组的人才测评体系,并负责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加以丰富和完善。(1)非专业能力测评
人力资源部组织对通过材料筛选的应聘人员进行测评,出具非专业能力测评报告。(2)专业能力测评
1.对通过非专业能力测评的应聘人员,由人力资源部会同专业部门制定专业能力测评计划,并组织专业部门进行测评,形成考核意见。
2.测评小组由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专业人员组成。
3.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应根据招聘职位的任职资格要求进行测评。4.甄选包括初试和复试。(1)初试
①人力资源部收到应聘材料,根据聘任要求及职位说明书进行第一轮筛选工作,也可将符合基本条件的候选人应聘材料转给用人部门进行第二轮筛选。
②初试由人力资源部主导,人力资源部对通过初步筛选的候选人发出初试通知,确认初试人选和时间,如果需要用人部门参与,通知用人部门做好准备。
③候选人参加初试前,须填写《应聘登记表》。
④初试一般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主要考核候选人的专业知识、逻辑推理能力、思维分析能力等。面试主要考察候选人的求职动机、学历背景、工作经历、职业道德等内容。有安排笔试的,须通过笔试考核方能进入面试环节。
⑤通过初试,测评人审查候选人是否具备该职位必备的素质条件及与企业文化的匹配度,并在《应聘人员测评表》中填写初试意见。(2)复试
通过初试的候选人由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决定是否需要参加复试。复试形式主要以面试为主,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或公司领导主导。通过复试,测评人主要考核候选人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必备技能等,以审查其是否能够胜任职位要求,并在测评表中填写复试意见。
第十条。招聘纪律
1.从事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应严格要求自己,做好保密工作,维护公司及自身形象,严格遵守公司“阳光工程”管理规定。
2.从事招聘工作的相关人员应以职位说明书和本规定为主要依据,不得随意降低、放宽标准或改变流程,应严格执行招聘管理规定。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实施后,公司hr-ⅲ-1-3-2号文件《员工招聘管理制度(第二版)》同时废止。如另有与本制度相抵触的规定一律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修改并解释。第十三条。附录: 《新员工入职须知》 《应聘登记表》 《应聘人员测评表》 《内部招聘报名表》 《转正申请表》 《内部推荐表》 《人员需求申请表》
《人员招聘需求计划表》 《招聘流程图》
招聘管理制度【第四篇】
房地产公司人才招聘录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人才招聘与录用程序,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招聘与录用遵循“任人唯贤、公开选聘、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四条 人力资源部为公司人才招聘录用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人才招聘
第五条 各公司年度计划内的用人需求,由各部门填写《招聘申请表》,经业务分管领导确认,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按计划要求组织内部调配或对外招聘,原则上应优先考虑内部调配。内部应聘人与外部应聘人应经过同样的面试流程。年度计划外但在公司人员编制范围内的用人需求,由用人单位/部门填报《年度新增用人需求审批表》,经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经分管领导复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由所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内部调配或对外招聘。年度计划外且超出公司人员编制范围的用人需求,用人单位须先办理新增人员编制的审批手续,再按年度计划外的用人需求办理报批手续。
第六条 对外招聘可通过人才信息库选择推荐或集中对外招聘两种途径进行。集中对外招聘须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订招聘计划,明确招聘的时间、渠道、任职资格、人数及成本预算等。一般情况下,公司招聘的技术类员工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主管及以上职位最低学历为本科。
第七条 招聘计划获准后,人力资源部通过媒介、人才交流会、内部推荐、学校及猎头公司等渠道组织实施招聘。
第八条 应聘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现场交递等形式收集。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等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近期免冠证件照等。
第九条 人力资源部对应聘资料进行初步筛选,以确定笔试人选。
第十条 人力资源部根据不同岗位和专业,原则上统一组织笔试,并组织完成评卷和成绩汇总工作。笔试时应要求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
第十一条 对于笔试合格者,人力资源部应将其《应聘人员登记表》、应聘简历及试卷交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以确定面试人选。对于笔试不合格者,人力资源部应及时辞谢。
第十二条 面试一般情况下应集体进行,面试评价小组成员主要包括人力资源部负责人、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等。每个成员须填写《面试人员评价表》,分别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作出评价,并经集体讨论后填写《面试评价小组意见汇总表》,得出面试结果。
第十三条 根据初试结果,人力资源部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公司进行复试。对于不录用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及时辞谢并视情将其纳入公司人才信息库。
第十四条 人力资源部应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核查,主要是核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基本资料。特殊岗位的,还须对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离职原因、品行及工作表现等进行专项背景核查,具体按《应聘人员背景核查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在核定编制内招聘人员,原则上由各公司自行组织,但招聘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及以上职级人员时,须提请公司人力资源部及分管领导共同参与面试和综合测评。
第十六条 突破核定编制的人员招聘,须事先报公司批准。
第三章 人才录用
第十七条 人员录用审批的权限为:
1、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的录用,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2、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总经理助理的录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十八条 对拟录用的人员,人力资源部应填写《员工录用审批表》,并办理逐级审批手续。在《员工录用审批表》中应明确录用人员的试用岗位、试用期限及待遇等。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及工作年限2年(含)以内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人员为3个月。
第十九条 人力资源部应及时通知经审批同意录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报到手续,同时向用人单位(部门)填发《新员工入职通知书》,由用人单位(部门)负责安排办公地点、办公用品、工作交接等事项。
第二十条 新员工在上岗前,须参加由人力资源部及本单位(部门)组织的新员工入职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制度》执行。
第二十一条 新员工到岗一周内,用人单位(部门)应选定经验较为丰富且熟悉公司情况的老员工担任新员工辅导员。
第二十二条 在试用期内,人力资源部应会同用人单位(部门)对新员工进行考核评估。原则上,人力资源部在员工试用期满一周前将《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发给用人单位(部门),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会同人力资源部与新员工进行面谈,并要求其写出试用期总结后,在《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中签署试用期考核意见。
第二十三条 在《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中,人力资源部应明确新员工转正后的岗位、职级及年薪等,并负责办理逐级报批手续。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正式劳动合同的签订手续。
第二十四条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有突出表现的,用人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建议给予提前转正;如新员工在试用期没有达到或不符合转正要求,用人部门可向人力资源部建议延长试用期或中(终)止试用。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