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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工作计划【范例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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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第一篇】

,切实将相关制度落实到实处,力求使各种规章制度行之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全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工作的开展。以20xx年我县食品安全县创建活动为契机,结合当前的监管现状和监管体制实际,积极探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进一步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明确各村及相关部门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共同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全力推进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学校食堂及学生小饭桌、流动餐饮大棚和肉羊养殖屠宰产业是不松懈不动摇的监管重点。新学校食堂成立必须向镇食安办备案,对小饭桌、学生服务中心开展定期巡查,保障好学生群体饮食安全;新成立流动餐饮大棚必须到县局备案,从业人员健康证必须配齐,年内对经营者和从业者培训不少于两次。继续加大对肉羊养殖行业的监管,督促合作社负责人升级硬件设施,争取上新屠宰设备,形成产业链,打造健康品牌。

组织村充分利用村务公开栏和广播,继续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势多样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药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药品安全常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自律意识,同时也让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药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食品药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自觉筑起食品药品安全防线;教育和指导农村群众科学食用低毒、高效、低残留农药生产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第二篇】

按照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我局根据《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和县商贸安全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及职责分工,为更好做好此项工作,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监管执法计划:

继续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推进商贸领域高质量发展和深化商贸领域改革等决策部署,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和措施,按照责任分工和时间进度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和措施,确保20xx年改革任务落地见效。

深入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整治行动,对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予以查处,结合实际情况,探索完善停车供给优化、多部门联合惩戒等消防车通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危化品企业等人员密集、高风险场所,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老旧小区、群租屋、“多合一”“九小”场所等隐患集中区域,分类施策、精准治理;总结固话重大消防安保工作经验做法,确保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及敏感节点期间消防安全。

加强对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专业化执法检査,指导帮助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对安全责任不落实、同类隐患重复发生、安全基础不牢固靠企业的日常检査频次和力度,树牢“隐患就是事故”理念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供电和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按照规定给予上限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综合运用通报、约谈挂牌督办、行政处罚等手段,严格精准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提升监管执法效能。

完善“双随机、一公开”和“重点行业领域全覆盖”安全检查执法机制,继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与“放管服”改革相配套的事中事后安全监管,提高执法信息化水平。

按照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坚决整治政治站位不高、红线意识不强、安全责任缺位、隐患排查不扎实、监管执法宽松软以及成品油、加油站、各大型商超重点行业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工作取得实效。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第三篇】

20xx年,全县食品安全工作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落实党政同责,遵循“四个最严”要求,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食品消费的安全感。

(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进一步强化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评议考核工作,完善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各乡镇(街道)年底前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责任单位:县食安办(首位为牵头部门,下同)、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二)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行动。执行粮食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强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属地监管责任,落实粮食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加强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和监督检查。加强粮油体系建设,严把粮食收购、储存、出入库质量安全关。

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和调查评估,实施土壤环境监测预警建设和农用地分类管控,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同时继续做好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提高化肥和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禁用和假冒伪劣农兽药、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农兽药、非法添加违禁成分、不遵守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造成农兽药残留超标、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实施化肥减量增效、农药零增长、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和水产养殖用药减量行动。在全县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构建农产品质量监管新模式。加快国家(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应用,探索推广“合格证+追溯码”监管模式,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县建设。督促农贸市场业主建立健全入市销售者档案,履行经营者主体责任,确保食用农产品质量可追溯。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力争农业系统认定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及产品100%纳入国家追溯平台和省级追溯平台。

(四)深入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压实学校、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负责人陪餐制,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先进个人评比活动,中小学校实行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稳步提高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幼儿园、小学食堂力争达到100%。组织开展春、秋季及中、高考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行动。

责任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深入实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严厉打击制售“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山寨食品”、过期食品及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黑作坊”。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

(六)深入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对网络平台及入网餐饮服务单位业态监管,入网餐饮服务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公示率达到90%以上。持续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防范“地沟油”流入餐桌。规范食品标识标签、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生产经营工具、设备等管理。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企业的卫生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加大对餐饮单位日常监管,同时做好企事业单位食堂的监管,特别要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管。持续开展“文明用餐、公筷公勺行动”,减少食源性疾病传播。开展学生家长“拿着手机看食堂活动,推进消费者“看着厨房点外卖”工作。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科技信息化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七)深入实施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行动。做好保健食品的宣传,查处、打击各种非法销售保健食品的行为,并加大案件的查办和曝光力度,严格规范保健食品保健功能声称、标签标注警示用语规定及企业保健食品营销行为,规范直销行业管理及准入工作。

(八)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修订和完善《县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上下贯通、高效运转的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食品安全风险研判和预警交流工作机制,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研判计划,组织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按计划召开食品安全风险研判会,分析研判全面性、阶段性和区域性风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强食源性疾病报告。积极推进食源性疾病溯源体系建设,提升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能力。定期公布食品监督抽检信息,适时发布风险警示。

责任单位:县食安办、县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九)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完成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少于1144批次(县级大宗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71批次,县级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373批次)。县级食用农产品安全快速检测不少于3000批次。主要农产品省级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完善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机制,年底前实施风险分级管理的食品经营者达到70%以上。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

(十)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综合运用财产罚、资格罚、人身罚、声誉罚等措施,加大对违法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企业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的处罚力度,严格实行食品行业从业禁止、终身禁业等惩戒措施,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加大对失信企业和人员的联合惩戒及信息公开力度,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对再犯从严从重处罚,提高违法成本。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完善“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开展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动、“春雷行动20xx”和落实“四个最严”专项行动,全县办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不少于全县近3年案件平均数的110%,始终保持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十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自查制度,落实安全管理、风险管控、检验检测等主体责任。组织开展重点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述职活动。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活动。督促企业完善追溯体系,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风险可控。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十二)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加强食品安全热点问题舆情监测、协调处置、信息公开、宣传报道,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重点宣传食品安全相关政策、典型案例、食品安全监管成效等。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十三)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加强食品生产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推进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深化食品生产许可改革,推动许可信息化建设,实施电子证书管理。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和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大力实施“白酒品质提升工程”“天府菜油”“中国好粮油”等行动,加快构建现代化粮食产业体系。支持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科技攻关或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基地建设,发展名特优新农产品,推进良好农业规范认证。推进农产品加工园区加快建设,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加快推进农产品冷链物流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工作,持续推动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发展,做好农业品牌培育。

(十四)深化区域合作交流。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资一体化发展为契机,在品牌建设、风险交流、监管执法等方面加大合作力度。建立区域间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机制,启动区域统一食品安全监测预警数据平台建设方案研究,互通重大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和食品监督抽检数据信息,协同做好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工作。推动开展跨区域食品安全联合行动,建立执法办案协作机制,加强新型、疑难、典型案件的会商互通,加强在线索排查、立案调查、协查取证、案情通报等方面合作交流,提升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

责任单位: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十五)加强其他重点工作监管。突出抓好酒类、米面油、肉蛋奶、果菜茶、桶装饮用水、调味品和特殊食品等食品安全。持续推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制定联合奖惩规范,加大对失信食品生产经营者联合惩戒力度。严格落实屠宰检疫制度,扎实抓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有关要求,加强冷藏冷冻肉品和海鲜的风险排查,对可疑的冷藏冷冻肉品和海鲜进行核酸病毒检测,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加强景区、养老机构、宗教场所、建筑工地等重点区域食品安全管理。做好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食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的动态管理,开展“放心肉菜超市”示范创建,充分发挥示范效应和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尽其责,统筹推动,认真研究解决本系统本行业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治理能力建设,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二)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等责任体系。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结合自身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健全事权明晰、权责匹配的监管机构,落实专门人员,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人管,责任有人负。

(三)强化督查考核。县食安办要健全完善食品安全考核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督促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和各成员单位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责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对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等情况进行通报,并严格目标考核,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格追究责任。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第四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重要文件计划精神,结合镇政府要求,积极开展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区活动,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和食品卫生知识“五进”活动,做到家喻户晓,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和健康意识,努力营造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加强信息员与群众间的联系沟通,引导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

(二)加强日常监管。重点加强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以及网格辖区内市场和餐饮耽误的监督管理、自办宴席登记,把日常监管落到实处,建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良好秩序。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善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建设,提高责任意识和监管能力,确保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取得成效。

村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抽调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辖区内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开展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并指导一级网格开展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的日常工作和宣传教育工作,村食品安全协管员和信息员在镇食安办指导协调下开展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监管网络、强化监管、签订年度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落实属地、行业和部门监管责任,严格按照时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落实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各项监管制度,加强工作巡查和信息收集、报送,抓好食品安全宣教工作,强化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直接责任人的意识,切实提高公众认知水平。

3、严格考核奖惩。坚决执行食品安全“一票否决”制,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对工作成绩突出,年度考核优秀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个人实行“一票否决”,并给予其包片责任人以适当的经济处罚。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第五篇】

xx年食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通过对原食品监管的质监、工商、药监部门的工作职能的梳理,将监管上各环节打通、整合、融合,破除“分段而治”格局,以“依法行政,严格把关,服务经济,促进发展”为宗旨,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要求,创新监管理念,提升监管水平,不断强化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管,深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保持食品安全处于受控状态;积极探索食品监管长效机制,推进从生产到流通、消费环节的一体化、全过程、高效能监管;促进全县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健康发展,为推动实现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新贡献。

(一)、理顺食品安全监管模式,摸清食品行业现状,将部分监管职能向基层队所平稳移交、无缝衔接,健全乡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合力构建高效食品安全监管体系。

(二)、全面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准入制度,全盘掌握食品从业信息,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全面推进监管信息化管理。

(三)、开展食品安全各项治理整顿,对高风险产品、重点地区的食品安全实施风险监控及隐患排查,确保区域性、季节性食品质量安全,不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四)、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凸显市场监督局监管职能,积极营造食品安全良好社会氛围。

(五)、加强队伍综合能力建设,持续改进效能作风,制定食品安全风险应急预案,提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一)、明确责权分工,厘清监管归属,做到监管既不交叉,又不脱节,无缝衔接,串起完整的食品安全监管链条。

1、作为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能科室,本着“全盘掌握、提纲挈领,抓大放小、有的放矢”的思路,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即既要发挥监管职能,对全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起到主导职责,又要将部分具体工作及时渡让到基层队、所,将监管重心下移,责任落实到基层,形成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的管理模式。

2、在总结归纳前期全县卤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专项整治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与基层所和乡镇“四员”的紧密配合,加快摸清全县食品行业现状,对所有涉及食品安全行业的具体数量、基本情况、诚信情况、产品(商品)的质量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将各项信息纳入食品监管档案,为日常监管工作向基层所移交做好“软件”准备。

3、拟定县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管理办法,将生产、流通、餐饮领域各项证照办理的许可、审核、日常监管所需的流程图、规范指南、执法文书、执行标准等修订统一、整理完善,连同原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小作坊)、餐饮企业的信息报表及时向各辖区基层所移交。

4、牵头组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交流会,将基层所原先未涉及的生产、餐饮领域的监管工作进行沟通交流,相互促进提高。

(二)、健全乡镇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

1、提请县政府或以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名义与各乡镇政府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以基层监管所为依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包保责任制,强化辖区网格化管理,推进食品监管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快形成食品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体系。

2、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组建方案的要求,加快与原设立在县卫生局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对接,承接相应职能,制定“四员”制度建设的相关文件和责任书,助力乡镇全面落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即每个乡镇确定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员1名、食品药品安全宣传员1名,每个村(社区)确定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1名、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1名。

(三)、继续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1、继续抓好食品的市场准入工作,进一步严格工作程序,协同基层所加强对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注册、变更、延续等行政许可,乳制品、保健品流通环节备案的各项资料审核力度,确保证照齐全方能进入食品领域,并在日常监管中实行“低门槛进入、严要求管理、高隐患淘汰”的管理模式,确保食品行业的“进的来、出得去”。

2、持续高压开展查处取缔无证无照工作,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原则,进一步促进行政许可审批权与监管责任的合理对应,做到权责相符。食品科对本区域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查与考核;对于屡查不绝、屡禁不止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违法情节严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经营户,配合市场监管稽查大队进行查处取缔。

3、通过“一企一档”、“一户一册”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的建立,结合各类别企业/作坊管理示范点的创建,完善食品经营主体行政违法和不良行为记录,确保食品从业主体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充分发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与执法监管的相互推动和促进作用。

(四)、加强对食品领域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1、按照“统一管理、分类监管、重心下移、层级负责”的原则,通过组织拟定县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由基层所负责对辖区内各类食品企业开展日常监管,食品科开展定期及不定期的巡查、督查及业务指导,确保每年到基层所不少于四次,并在单位内部定期发布监管公告,对各基层所辖区内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及食品安全隐患进行通报。

2、突出难点重点,开展专项整治。结合群众反应强烈、社会危害严重的难点热点问题,以粮、油、米、酒、乳制品等为重点品种,以学校、农村为重点区域,以“三无产品”为重点打击对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严格实行不合格食品的退市、召回、销毁、公布制度,加大对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行为的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3、加强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食品科充分发挥综合协调的职能,组织协调做好重要节日和重要活动食品安全协调监管工作,确保食品安全各项保障工作安全、有序、高效运行。

4、根据政府及上级部门工作安排,制定本年度县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查计划,完成好质量监测、风险检测方案及测算经费预算工作,协同基层所、检验所开展好产品的抽检、送检工作,及时发布食品产品检验白皮书,对于检验不合格的企业,督促其限期进行整改,妥善完成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

(五)、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及舆情监测工作。

1、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宣贯。将宣传普法进企业活动作为一个常态化工作穿插在日常监管中,通过普法宣传活动,搭建一个健康的政企平台,建立政企沟通长效机制,以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在促进企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将通过举办“道德讲堂”、“送法进企业”等活动积极向企业负责人或质量管理人员宣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2、加强对民众的食品知识宣传。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为契机,通过标语、宣传资料、新闻媒体,采取张贴横幅、放置展板、发放宣传材料、接受群众咨询等形式,向广大群众传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以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提高社会公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预防应对风险的能力。同时,食品科确保每月在县局及以上网站发布至少1则新闻通讯报道,树立良好监管形象。

3、加强与政策法规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和基层所等部门的合作,通过开展对乡镇“四员”、食品从业人员及以往监管盲区的“农村大厨”等人群的分区域、分行业、分批次的法律法规及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时刻绷紧食品安全这根弦,增强食品监管人员的食品执法业务水平,增强从业人员依法经营、守法经营意识,灌输其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4、按照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宣传发布食品安全信息,做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分析、引导与处置工作,通过多种手段和渠道做正确的舆论导向宣传,有效疏导和控制食品安全舆情。

(六)、加强队伍综合能力建设,提升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1、食品科坚持以提高队伍素质为突破口:一是进行党性教育,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二是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自律意识,加强自我修养,强化自我约束;三是加强“新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以及有关行政执法程序、执法文书的规范写作、案例分析,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在全科内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为做好食品监管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

2、通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收集和风险等级评估,制定食品安全风险预警及应急处理预案,积极有效地应对本县食品领域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构建以食品科、基层所、稽查队、乡镇“四员”人员组成的'县级食品安全应急处理队伍,坚持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着力提高基层应急队伍的应急能力和社会参与程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演习”,基本形成统一领导、协调有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保障有力的基层应急队伍体系,应急救援能力基本满足县内重点领域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对需要。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第六篇】

20xx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工程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尤为重要。为保障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特制定20xx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计划。

深入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全面落实省市农委和县委、县政府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以努力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底线,以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评优为抓手,健全县、乡(镇)监管工作网络和检测体系,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工作,推进监管信息化工程。全年计划新增“三品”30个,县级农产品质检站通过省级考核,全县乡镇监管机构考核合格率不低于80%,全县蔬菜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畜产品抽检合格率在99%以上。

(一)抓监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乡镇监管机构建设。去年,全县23个乡镇监管机构均已挂牌成立,基本实现有机构、有人员、有设备等目标,今年的重点是夯实基础,正常运转,切实履行农产品质量监管职责,保证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考核评优,推动乡镇监管监管工作开展,确保全县乡镇监管机构考核合格率在80%以上,优秀等级50%以上。二是加快县、乡镇检测体系建设。县级质检站通过“双认证”,做好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检工作,指导乡镇监管站开展农产品质量速测工作,完成免费为农民提供蔬菜农残速测服务的目标任务。

(二)抓好示范创建,推进品牌建设。一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基地建设。已建基地加强管理,融入园艺标准园、生态健康养殖场等农业项目建设中,严格按照标准生产,严格遵守安全间隔期、休药期等的规定。争创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乡镇1-2个。二是做好今年“三品”认证及续展工作。努力完成已定的目标任务,同时加强证后及包装标识规范使用等管理。完成好省市级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力争5-7个。

(三)做好检验监测,加强日常监管。一是做好农产品质量监测溯源和执法查处。继续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监测,提高检测结果的利用效率。每月对全县果蔬重点生产基地、城乡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每次抽检各类果蔬品种不少于15种,抽检样品不少于50个,全年抽检样品不少于1000个。畜禽产品监测由兽医站组织实施。坚持月检月报制度,及时发现苗头和隐患。同时将结合去年监测情况,对主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及基地开展例行抽检,对抽检不合格产品有针对性地跟进监督抽检。二是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要通过承诺书、保证书等形式,落实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为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质量问题约谈制度,强化生产经营者质量安全意识;建立质量安全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三是加强舆情监察,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四是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要继续深化“农资打假”、“蔬菜水果禁限用高毒农药”、“瘦肉精”、“生鲜乳”、“兽用抗菌药”、“三品一标”等专项整治行动,维护全县的农业生产秩序,保障农产品生产的质量安全。五是落实定期巡查和监管制度,加强对生产基地和重点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日常质量考核,建立完善的考评机制。同时,加强农产品产地的环境管理、投入品质量安全管理、生产规范和生产记录管理,以及储运包装、质量安全监管员、产品监测等全程监管制度的落实。加大执法打击查处力度,全方位加强农业投入品生产销售监管,形成高压态势,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监管效率。一是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从示范乡镇基地开始做起,实行联机联网,使农产品监测数据等监管信息即时上传,预警信息即时下传。二是做好“放心吃”上网工程。力争今年再上1-2个绿色食品企业。

(五)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加大培训力度。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掌握工作主动。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江苏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大力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及其应受到的惩罚,强化全社会的质量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振对农产品的消费信心。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加大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的培训力度;加大乡镇农产品监管员、协管员的培训力度。三是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技术推广,重点推广动植物安全生产以及病虫害有效防控技术。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建设,及时为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和使用者提供相关信息服务。

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健全县、乡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网格化管理。农委主要领导向县政府领导、农委内部各部门负责人向农委分管领导、各部门工作人员向部门负责人要逐级签订责任状,与主要农产品生产企业(或合作经济组织)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承诺书。

加强工作督查考核。为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今年农委将制定完善一系列规章制度。对日常监管、信息报送、工作档案的管理均作了明确的规定,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监管工作,力争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定期总结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成功经验,对各项工作完成好、成绩突出的'科站和执法人员给予奖励,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因渎职失职出现重大过失,使农产品质量安全出现重大隐患的,对于有关责任人依法进行问责。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第七篇】

(一)根据省、市局、县政府打击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庐食安委〔20xx〕3号文件精神,我局立即行动,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领导小组组长,狠抓落实。制定了《xx县质监局20xx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了重点整治的范围,明确了人员分工、任务分解、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等事项,对各项工作内容、考核评分标准进行细化。

确定辖区内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集中整治,特别是对量大面广、季节性强和高风险食品的监管。我局确定了高风险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作为监管的重点,对其实施高频次的检查、巡查,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摸清企业底数,实行动态管理。全县食品生产加工单位147家,其中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28家,小作坊19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小作坊100%签订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对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实行分类监管,并按规定建立了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及时调整信息,实行动态管理。

(三)实行食品安全监管区域责任制。为切实做好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的源头监管工作,解决好监管工作量大,人手少,任务重的突出问题,我局将庐江地域分成庐南、庐北两个监管区域,将机关业务股室和稽查队人员编成两个监管组(庐南监管组和庐北监管组),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企业、定责任的监管模式。

(四)制定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五)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五一”等节假日及中、高考前的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企业95家。

(六)根据企业产品的风险程度和企业规模不同,对企业进行分类监管,及时开展巡查、定检和监督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每月下达食品加工企业巡查计划,月底严格考核。截止目前我局共巡查食品企业115家(次),抽检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食品65批次,涉及米、面、油、调味品、白酒、黄酒等10大类。

(七)认真做好食品添加物质使用登记工作,确保食品添加剂和添加物质按照规定添加。全县使用食品添加剂的企业均按要求进行了使用登记。

(八)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利用网站、报刊,“315”等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共印制和散发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材料5000余份,对食品生产企业下发了庐质食〔20xx〕12号《关于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的通知》;制作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展板。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增强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努力构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和谐局面。

(九)开展食品企业帮扶工作。积极帮助企业制定企业标准、同时做好新标准的宣贯工作,帮助、指导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合理布置车间、设备,建立化验室。今年以来已经为29家换发生产许可证企业编制、修改申请书、质量手册等材料,指导企业按有关规定组织生产,对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和管理水平起到积极的作用。

(十)及时收集、汇总、分析食品监管信息,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提出食品安全监管合理化建议,为监管工作决策提供依据。

(十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水产品、茶叶和含乳企业使用的奶粉等专项检查。检查茶叶生产企业5家,水产品生产企业2家,含乳食品企业2家,均没有发现明显违法行为。

(十二)协助上级部门对相关企业开展监督检查。上半年国家级监督检查企业2家,抽取样品2组,省级监督检查企业6家,抽取样品7组,样品检验均合格。

(一)食品监管经费尚未全部落实到位。《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在食品企业抽取检验样品检验不得收取检验费,且需要购买样品,作为监管部门只能依靠当地政府给予解决,今年到目前为止政府只给了很少的一部分监管经费,这笔监管经费早已用完,还有绝大部分监管经费没有着落,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食品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

(二)监管人员少,工作任务多。由于监管人员数量有限,监管工作任务繁重,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食品监管工作的全面落实。

为进一步强化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确保我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和区域性质量问题,结合我局实际,拟在下半年开展以下工作。

(一)监管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重点区域整治机制和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切实解决影响食品安全的隐患性、区域性问题,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二)监管工作重点

1、监管的重点时段。中秋、国庆等节假日期间为重点监管时段。

2、监管的重点地区。重点地区为城乡结合部,镇、村地域。

3、监管的重点产品。重点产品为量大面广、季节性和高风险食品。

(三)监管工作措施

1、进一步完善食品企业档案,实行动态监管。对已掌握的食品生产企业,补充相关数据,完善档案内容。实行分类监管、分类指导,提高监管的覆盖面、针对性和有效性。

2、加强监督检查,实施重点监控。一是加强巡查。以打假责任区为基础,组织对辖区企业进行巡查,每个企业一年巡查不少于2次,重点企业加大巡查次数。二是定期监督检验。对企业产品定期抽样检验,一般企业和许可证管理的产品一年抽样检验不少于1次。三是专项抽查。除实施产品监督检验外,根据专项整治的要求和企业产品质量状况,不定期开展产品质量专项抽查。四是产品强制检验。对不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或具备产品出厂检验能力但不按规定对产品出厂实施检验的企业,实行产品强制检验制度。对没有获得许可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加大强制检验的次数,严格限区域销售。

3、开展重点产品专项检查和整治工作。突出对时令食品、量大面广的食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和区域整治。一是开展节日热销食品的专项整治。在中秋、 “十一”等节日前,对热销食品和时令食品开展专项抽查和整治,打击假冒伪劣和计量欺诈行为。二是对容易出现质量安全问题的、敏感的、高风险的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小麦粉、大米、食用植物油、酱油、醋、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等食品开展专项检查。三是突出检查重点。重点检查非食用原料、食品添加剂、回收食品、重要卫生安全指标等,对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产品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四是完成上级部署的食品专项整治工作。

4、加强企业和小作坊管理制度建设。健全进销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企业和小作坊都必须按照要求建立原辅料进货台账和产品销售台帐,如实记录规定内容。加强对食品添加物质的使用登记制度。督促、指导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建立回收食品登记处理(销毁)制度。

5、强化不合格企业的后处理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查明属于客观原因造成的一般性食品质量问题的企业,要督促彻底整改,并给予帮助和技术服务。对查明属于主观故意造成的质量问题,必须予以行政处罚,追究企业相关人员的责任。对监督抽查和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整改不彻底或整顿不合格的,决不允许恢复生产。加大无证查处力度,切实落实总局无证查处工作的部署,对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一律实行无证查处。对获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连续两次市级以上监督抽查不合格或不能保持生产必备条件的,或者故意造假、使用非食品原料等违法行为的,建议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吊销许可证。对查明已流入市场的伪劣食品,要责令企业强行召回,并通报有关部门停止销售。通过上述措施,增强企业负责人的责任意识,自觉把好食品质量关,为消费者提供良好消费环境。

安全监管工作计划【第八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加大安全风险排查和治理,更加有效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最大限度遏制一般事故发生,全力确保全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通过制定2021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打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防止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一)对局属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主要内容: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标准、规范等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推动开展情况;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建立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台账档案建立情况;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及职责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暨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会议的召开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重要时段及专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及应急队伍建设、装备储备等落实情况;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分析及调查处理、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工作落实情况;行业职业健康工作落实情况。

(二)对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主要内容:企业资质情况(包括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合法、有效性);安全生产基础保障情况(包括企业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年度控制指标、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安全责任体系建设落实情况(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其他分管领导的职责落实情况,安全专职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责任制签订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设及执行落实情况;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制定及执行监管情况;安全生产专项经费提取及使用情况;企业所属设施设备的投入、维护、检测及运行监控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落实情况(包括按时召开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工作会议,从业人员的岗前安全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安全例会学习,重要时段的安全宣传);安全检查及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情况(包括日常安全检查工作台帐、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台帐等);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各类预案的制定、演练、救援装备及队伍建设等);事故报告及处理情况;安全生产工作奖惩情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落实情况;“一线三排”工作机制建立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各类档案、台帐的建设情况;职业健康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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