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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加油站合同样例(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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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加油站合同【第一篇】

身份证号: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承包。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承包给乙方经营。

二、承包期限为年。

三、年租金为万元整,在加油站正式开张时付清。

四、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提供加油站正常经营所需的各项证件,保证齐全有效,以及按时年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承担公路开口的占道费,房产营业税及土地使用的各项费税。

3、甲方保证加油站的水、电、路畅通,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4、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乙方租赁的加油站出租或出售。

5、经营期间如遇新增办理加油站需要的证件及各部门收取的押金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不承担租前债权债务。

2、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加油站设备的正常维修、维护,合同到期后将加油站设备完好地交与甲方。

3因经营需要,乙方对加油站进行改建,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工商、税务、计量、安监、检机及各种证件的,年审费用和各部门的培训和罚款等。

5、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将加油站抵押担保,如须转租要经过甲方同意。租赁期内由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

6、租赁期内如因修路或者其它因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营业,甲方应退还乙方未营业期间的租金或延长租期。

六、改建期间甲方应协助各部门手续审批。

七、如有一方违约,将赔偿对方违约而引起的相关费用。

八、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责任,如火灾或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担。

九、租赁期内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政策变化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经营时,该合同无条件终止,租赁期内的费用按终止日结算,多退少补。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租赁加油站合同【第二篇】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给乙方经营。

二、承包期限为______年。

三、年租金为______万元整,在加油站正式开张时付清。

四、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提供加油站正常经营所需的各项证件,保证齐全有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以及按时年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承担公路开口的占道费,房产营业税及土地使用的各项费税。

3、甲方协助处理加油站乙方经营过程中,包括政府职能部门、加油站相邻权人、水、电供应者在内的一切外部关系,保证乙方正常经营。上述事物中因处理前期政府职能部门关系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甲方承担,因日常经营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乙方租赁的加油站出租或出售。

5、经营期间如遇新增办理加油站需要的证件及各部门收取的押金由甲方负责。

6、甲方必须负责协助乙方在租赁期间工商、税务、计量、安监、检机及各种证件的,年审费用和各部门的培训等。

7、改建期间甲方应协助各部门手续审批。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不承担租前债权债务。

2、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加油站设备的正常维修、维护,合同到期后将加油站设备完好地交与甲方。

3、因经营需要,乙方对加油站进行改建,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将加油站抵押担保,如须转租要经过甲方同意。租赁期内由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

5、租赁期内如因修路或进其它因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营业,甲方应退还乙方未营业期间和租金或延长租期。

六、在承包租赁期内,因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的原因而提前终止合同的,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即为____________万元。

七、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责任,如火灾或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担。

八、租赁期内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政策变化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经营时,该合同无条件终止,租赁期内的费用按终止日结算,多退少补。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年月日

加油站承包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

陕西加油站转让合同范本

关于加油站转让合同范本

加油站的转让合同范本

加油站买卖合同范本

金融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地皮租赁合同

展位租赁合同

租赁加油站合同【第三篇】

甲方(出租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承租方)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等价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租赁甲方加油站从事成品油销售业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租赁标的物

1.本租赁合同标的物(以下简称“租赁物”)是位于油站的全部资产及经营权

2.乙方所租赁甲方的加油站,甲方必须向乙方保证该加油站手续合法及各种证件齐全包括1营业执照(主、副本)及企业法人代码证;2.国地税务登记证(主、副本);3.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主、副本);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主、副本);5.防雷装置定期检测认可证;6.土地使用证;7.选址认可证;8.环境保护合格证;9.消防验收合格证;10.道路开口于可证;11.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12.电器检测报告;13.供油协议书;14.加油站主项批复;1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6.计量合格证;17.施工图纸(工艺、电照、防雷、静电);18.公共卫生场所卫生许可证;19.房屋产权证;20.储油罐检定证书和容积表;21.加油机鉴定证书;22、道路开口有效证件并向乙方提供并向乙方提供原件,需变更的应全部变更到乙方指定名下,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 年,自乙方派人员接管加油站之日起计算,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乙方于年月元(大写: 元)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年租金为人民币 万元(大写: )五年共计租金 万元(大写: )并定于 年 月 日交清第一年租金,于 年日交清第二年租金,于清第三年租金,于 年 月 日交清第四年租金,于 年 月 日交清第五年租金。

2、租金支付方式:以现金(人民币)或转帐(均以收据和转帐票据)为准。

3、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免除乙方在相应期间租金(或延长乙方租赁期限)免除部分由乙方从应付租金中扣除或由甲方退还。

(1)在租赁期间,因道路施工、扩展、修路、修桥和证照不全等因素造成加油站不能正常营业或停止营业期间。

(2)因不可抗力修复或重建期间。

四、加油站设施约定及费用承担

1、加油站设施、设计应符合国家现行加油站(或油库)设计规范和消防安全法规要求;

2、加油站供水、供电应满足加油站正常经营的要求,加油站的进出道路,公路开口已获得有关部门批准,并能满足和油站正常经营需要,排污、排水符合城建,环保要求。

3、甲方负责处理加油站经营过程中与包括政府职能部门、加油站相邻权人,周边环境与村民村事、水、电供应者在内的一切外部关系,保证乙方正常经营。处理上述事务所发生的费用由 承担。

4、因加油站设施本身的质量瑕疵,使乙方及任何第三方的人身为或财产遭受损害的,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5、在租赁期内,甲方如将加油站转让或抵押,甲方应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单方终止合同。

6、甲方在乙方每次支付租金时向乙方开具合法有效的固定资金租赁发票。

7、因不可抗力致使加油站毁损不能正常使用,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 日内修复或重建。

8、乙方在开业前甲方必须将加油站全套完整的证照原件交乙方营业使用,合同期内,甲方负责办理证照的年审,更换手续,其费用由甲方负责。

9、风险抵押金(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所交的押金)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2、乙方应正常使用并管理租赁物,因乙方的故意或过失造成租赁物损坏的,乙方应负责修理。

3、乙方所有在合同期间债权、债务(包括合同期间员工工资、水、电费、税金、司机工资)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4、甲方在乙方经营前将加油站所有财产设备登记造册(并经双方签字后一式二份)交给乙方,无故丢失损坏照价赔偿。

六、交付及验收

甲乙双方应按照约定进行交付验收,若甲方交付的资产不符合上述约定,乙方有权拒收,直至符合上述的约定,验收后,双方签署“租赁资产交接明细表”同时,乙方派人员接管加油站。

七、人员安置

甲方应对加油站原有人员,另行安排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接管加油站后,自主安排用甲方原加油站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干涉,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赔偿。

八、加油站改造

1、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可对加油站进行扩建或改造,由乙方出资添置或更换的设施、设备,所有权归乙方所有,租赁期满或根据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后,对于不可拆除或拆除后严重损害其价值、或可能影响加油站正常经营的设施、设备,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后,由甲方受让;其余设施,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置。

2、甲方负责办理加油站扩建或改造所需的各种政府批文,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债权承担

乙方接管加油站前所产生的债务由甲方承担,对一切在本合同签署日期前未被发现但起因于本合同签署日期前的应由甲方承担的索赔、负债和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免除乙方的一切赔偿责任,甲方清理原债务不能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否则,由此给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无条件赔偿。

十、甲方承诺

1、甲方保证加油站符合当地政府规划。

2、甲方保证对租赁物,租赁物的经营权及其土地使用权、房屋享有合法的出租权。

3、甲方保证在租赁期内不得干涉乙方自主经营。

十一、租赁物处置

1、租赁期满后,除非甲方收回租赁物自用,否则乙方有优先租赁权,续租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2、租赁期满,乙方不再续租时,应自租赁期满之日起,日内将加油站归还甲方。

十二、合同变更及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加油站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如公路改造、架桥、道路封闭或隔离)导致乙方无法实现租赁合同签定时的预期,不宜继续经营的,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退还租金。

3、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正常营业连续90日或在任意连续的3个月内累计超过60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退还现金。

十三、违约责任

以上条款双方应共同遵守,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另一方支付租金%的违约金。

十四、免责条款:由于天灾、地震、水灾、战争等不可抗拒因素 ,致使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应有双方协商解决或者部分免除履行义务合同的责任或延期合同。

十五、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在各自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合同效力及附件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

租赁加油站合同【第四篇】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租赁甲方加油站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加油站基本情况:

甲方所有的金*加油站坐落于山西省,具体情况为:

1、土地情况。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土地所有权状况为:集体;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批准拔用企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人为太谷县任村乡东贾村;宗地编号为:;证件名称为“土地证”;证件号码为太集用第号。

在本合同签订之前,甲方须提供土地所属方出具的“同意加油站租赁及所占用土地转租意见书”。

2、房屋情况。房屋共间,平方米;

3、该站共有加油机台,加油枪支;油罐立方。

4、雨棚一个平米,室内暖气设备一套,千瓦发电机一台及配套设施一套。

第二条租赁期限租赁期共计五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用途加油站经营、成品油销售以及其他在乙方营业执照范围内的合法经营活动和为经营而进行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该加油站的年租金为净万元。

租金付款以下列方式执行:

按年度支付:每年租金一次性支付,支付时间:第一年租金在交付加油站前支付,以后年度租金提前一个月支付。

支付方式:现金或支票甲方收到租金时,必须出具正规的租赁业发票。无租赁业发票的,乙方可拒付租金。

第五条水电费及其他费用甲方保证现在正常运转的水电暖设施交付乙方使用,乙方使用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由甲方免费向乙方提供独立的供电水计量设施。

水电费由乙方交付,水电费的基数以水电表记载的经双方核实并签字盖章认可后的数字为准。

甲方应当缴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税项由甲方自行支付。因甲方出租加油站可能产生的土地合法化涉及土地方面的或者其他方面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双方签订本合同后,甲方应当自行按照土地管理法律的要求办理相关登记备案、变更手续,并自行交纳有关费用和收益,由此产生的责任和费用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六条甲方向乙方声明并承诺如下:

1、甲方是依照中国法律设立的企业法人,依据中国法律具有出租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的资格。出租该加油站的行为如果需要股东或董事会批准,已经得到股东或董事会的书面同意,甲方保证该书面同意的真实性,并将该书面同意作为合同的附件。

2、甲方对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享有完全的所有权,对于出租房屋占用范围内土地已经获得出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3、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之上未设置抵押权、典权以及其他形式的物权。

4、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之上没有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查封或者以其他方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5、如果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及国有土地使用权为甲方与其他人的共有财产,则甲方出租该不动产的行为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同意。甲方保证该书面同意的真实性,并将该书面同意作为合同的附件。乙方向甲方交付价款,视为向该不动产所有的权利人交付价款。甲方保证已经获得其他共有人的书面授权,由其代为受领价款。甲方保证该书面授权的真实性,并且将该书面授权作为合同附件。

6、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系合法建筑,已经获得相应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环保、卫生、市容、消防等方面的规定。如果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因甲方的原因而被罚款,甲方承担交付罚款的义务,并且有义务使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有关规定,免于以后被处罚。

7、甲方保证出租的本合同第一条载明的加油站和其附属设施符合国家安全规定,并且符合加油站营业的安全要求。

第七条加油站及附属设施的修缮经双方协商,租赁期内,现有设备设施非磨损性毁坏的维修由甲方负担,经营过程中,磨损性损坏的维修费用由乙方负担。房屋、雨棚等建筑物非人为因素造成房屋裂缝、地基下陷由甲方负责,发生其它问题由乙方负责。

租赁期内,油罐、输油管道乙方发现质量问题,及时与甲方协商解决。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的修缮义务和费用承担按照下列第3种方式确定:

1、涉及出租加油站房屋主体结构、用电线路、上下水管道的维修保养以及出租加油站油罐、加油机、管线等主要经营设施维修,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组织维修由甲方或乙方进行,从甲方交给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或乙方从应付甲方的租金扣减。

2、涉及出租加油站房屋主体结构、用电线路、上下水管道的维修保养以及出租加油站油罐、加油机、管线等主要经营设施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

3、其他方式: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按第一种方式执行。

第八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按照合同收取租金的权利;

2、甲方在本合同期满后,如无违反合同的情形有权要求乙方返还履约保证金。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对出租加油站的修缮义务或承担修缮费用。

4、除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外,甲方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金,如果因此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当负责赔偿。

5、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甲方允许乙方不必征得甲方的同意即可对租赁加油站进行改造、重修、扩建,只要这种改造、重修、扩建是乙方经营管理的需要否则不可动工。

6、甲方允许乙方不必征得甲方的同意可以将承租加油站直接转租别人或承包给别人,但转租后甲方仍与乙方直接结算租赁费,不与转租人发生关系,由于转租发生的责任和刑事事故由乙方负责。

7、甲方不得继续从事与乙方经营项目雷同的经营活动。

8、甲方应当为乙方提供加油站经营管理所需要的各种正常手续,并应乙方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具体证照清单见本合同第十条。

第九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享有出租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完全的使用权。按照乙方规划与安排使用出租加油站。

2、乙方有无权对出租加油站进行改造、重修、扩建;乙方有权对出租加油站进行站容、站貌、设施、环境等进行改造和维修;有权更换该站名称,悬挂“中国*化+朝阳图案”的标识,乙方的该项权利不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只要这种改造、重修、扩建是为了使加油站和附属设施适合经营管理的需要。

3、由于上述改造、重修、扩建而给出租加油站增加价值的,在出租期满后,按照下列第3种方法处理:

继续租赁加油站的,新增财产的产权无偿归甲方所有,但是不得因此而提高租金;

新增财产的产权无偿归甲方所有,由甲方折价予以补偿。

由双方协商解决。

4、乙方有权在出租加油站内外设立自己的形象标识,有权以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作为发布广告的载体。

5、乙方有权使用构成出租房屋主体的设施及附属设施。

6、乙方可依据自己的安排设立安全保卫设施。

7、乙方可以将承租加油站转租,转租不必征求甲方的同意,但是,转租期限到期日应在本合同租赁期间届满前。

8、租赁期满,乙方有优先承租加油站的权利。

9、在租赁期间或者租赁期满两年内,甲方转让出租加油站的,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10、乙方应当向甲方如数按时交付租金,但依据本合同做出扣减的除外。

11、乙方在出租加油站内依法经营,不得进行非法活动。

13、租赁期间,不得自行完全拆除租赁加油站。

14、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健全防火、防盗措施。租赁期间由于经营不善引起的火灾,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租赁期间,加油站的安全防范,刑事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5、水、电、煤气、暖气、电话、有线、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由乙方按规定自行承担。

16、乙方要在租赁期冬天下雪时,要对国家批准和公路两边进出口甲方硬化路面及罐区共计2160平米的积雪进行清理,否则由于积雪造成的损坏和在租赁期乙方的人为损坏完全由乙方负责维修费用。

第十条加油站资产、证件完善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对该加油站所有资产登记填表,经乙方对所有财产进行验收,不符合加油站建设或设计规范的,甲方应在合理期限内按照乙方要求进行整改,该站财产以双方签字确认的登记表为准。

本合同签订前,甲乙双方应对该加油站经营应具备的各种资料、证件原件、附件等有关证照进行清点,证照包括但不限于:

租赁加油站需备手续表

经甲乙双方对证照进行清点后,认为甲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60天内,对下列的证照进行完善,并将完善后的证照交付乙方,由此产生费用乙方不承担任何给付义务。

需要完善的证照清单:1、2、3、经双方协商,乙方委托甲方将下列证照变更至乙方名下,甲方协助办理,费用由甲乙方承担,该委托事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30天内无偿办理完毕。

需要委托甲方予以变更的手续有: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税务登记证4、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5、消防验收合格证6、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7、企业法人代码证第十一条加油站资产和证照的交接本合同签订后3日内,双方对该加油站进行交接,交接包括财产交接和证照交接,交接中形成的《财产交接清单》和《交接纪要》等文件属于本合同的附件。

当甲方交付的加油站财产和证照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乙方有权拒绝支付其余款项,并且该拒付行为不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乙方随时有权要求其补齐,且该项权利属于不可抵消的乙方单方享有的独立的权利,无论合同各方是否有其他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水、电加油站交付后,甲方应保障为乙方提供加油站运营所需的水、电等全部配套设施,确保水、电的畅通使用;水源、电源应当接入国家供水、供电部门的统一网络。

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后无法正常使用水、电而导致该站无法正常经营,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甲方承担,该情况持续超过15天,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补租赁时间、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并单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条租赁期满后事宜1、租赁期满后,加油站的不动产归甲方所有;动产部分属乙方投资的归乙方所有,其余部分归甲方所有。

2、租赁期满后,如乙方愿意继续经营,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与乙方续签转让加油站经营权合同;如乙方不愿继续经营,应将加油站移交给甲方,并保证其连续性。

3、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不再继续租赁加油站且甲方没有违反合同情形,乙方应当在加油站交回甲方后10日内返还履约保证金。

租赁期满后,如果乙方不再继续租赁时,乙方有权拆除“中国*化+朝阳图案”标识。

第十四条违约责任下列行为构成本合同项下的违约行为: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向乙方交付符合合同约定的加油站财产和证照;或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乙方交付加油站。

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交付租金。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履行证照的完善、变更、代办义务,致使乙方不能正常使用加油站的。

4、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规定,作出虚假声明或未履行承诺。

5、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未办理土地合法化手续,影响加油站正常经营的。

6、双方违反合同其他规定的。

违约救济措施:

1、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

2、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3、一方根本违约,造成另一方履行合同对自己重大不利的,另一方可解除合同。

4、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赔偿因此而受到的实际损失。

5、双方特殊约定的违约责任和违约金:

违约金:由于甲方原因终止合同,甲方支付乙方违约金10000元。由于乙方原因终止合同,乙方支付甲方违约金10000元。

第十五条保密义务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和合同任一方提供的与本合同有关的非公开的商业信息和技术信息,只能由本合同各方及其人员为本合同目的而使用。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对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和合同任一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未经合同双方或提供方的书面同意,合同各方及其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均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提供或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如相关政府部门或监管机构要求本合同一方披露合同内容或任何保密信息,接受方可在该政府部门或机构要求的范围内做出披露而无需承担本合同项下的责任,但披露方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确保该等被披露的信息获得有关政府机关或机构的保密待遇。

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永久持续有效。

第十六条事前事项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因该加油站与其他法人、自然人发生的一切未尽债务关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接管该加油站后,由于甲方事前原因致使该加油站无法正常经营,甲方对此负有排除义务,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增补租赁时间、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第十七条不可抗力或政府行为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

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通知可能的情况下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15天内特快专递邮寄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4.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1个月,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与对方取得联系,以便解决进一步履行合同的问题。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6个月,任何一方都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5.因地震、战争、洪水、火灾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免除违约责任。甲方按照实际租赁加油站的时间收取乙方租赁费,多收部分,由甲方退回乙方。

6.经营期间,如遇国家规划、拆迁、政府征收等政府行为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甲乙双方应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政府拆迁补偿费归甲方所有,经营补偿费归乙方所有。同时,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限减去乙方的实际租赁期限,退还乙方剩余年限的租赁费。

第十八条协助义务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如遇到需要使用加油站邻近马路、场地时,甲方应给予及时协助帮助处理好相邻关系。

第十九条通知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双方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并即补书面通知。双方共同签署的有关文件,属于合同的补充文件。双方联系的具体规定在特殊条款中订明。未作特殊约定的,通讯地址为本合同首部载明的地址。

第二十条争议解决方式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双方同意按照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在调解和仲裁、诉讼过程中,双方应保证本合同正常履行。

1、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2、由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生效、变更1.按本合同书规定的全部有效的签字盖章完成后,本合同书立即生效。

2.双方应按本合同书全部条款所约定的事项完整全面地履行合同。

3.如果情况变化,致使合同书需变更时,必须经双方书面同意才能成立。为此,一方提出的建议应当以书面方式送交另一方作应有的考虑。

4.如果本合同书需延长,甲乙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或在特殊条款中事先加以说明。

5.合同签约后出现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等变化时,合同双方经协商后可做调整,并在特殊条款中具体说明。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四份。

第二十三条甲、乙双方已相互提示就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对方要求作了相应的说明,签约双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乙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租赁加油站合同【第五篇】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 承包给乙方经营。

二、承包期限为 年。

三、年租金为 万元整,在加油站正式开张时付清。

四、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提供加油站正常经营所需的各项证件,保证齐全有效,以及按时年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甲方承担公路开口的占道费,房产营业税及土地使用的各项费税。

3、甲方保证加油站的水、电、路畅通,为乙方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4、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将乙方租赁的加油站出租或出售。

5、经营期间如遇新增办理加油站需要的证件及各部门收取的押金由甲方负责。

五、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不承担租前债权债务。

2、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加油站设备的正常维修、维护,合同到期后将加油站设备完好地交与甲方。

3、因经营需要,乙方对加油站进行改建,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租赁期间负责工商、税务、计量、安监、检机及各种证件的,年审费用和各部门的培训和罚款等。

5、乙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将加油站抵押担保,如须转租要经过甲方同意。租赁期内由乙方自主经营,甲方不得干涉。

6、租赁期内如因修路或者其它因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营业,甲方应退还乙方未营业期间的租金或延长租期。

六、改建期间甲方应协助各部门手续审批。

七、如有一方违约,将赔偿对方违约而引起的相关费用。

八、乙方在经营期间,所发生一切安全责任,如火灾或事故,一切由乙方承担。

九、租赁期内如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政策变化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经营时,该合同无条件终止,租赁期内的费用按终止日结算,多退少补。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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