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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时代广场读后感样例【推荐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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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在时代广场读后感【第一篇】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一本美国作家乔治·塞尔登写的童话,讲述了一只名叫柴斯特的乡村蟋蟀,在纽约时代广场地铁站里的奇妙经历。

柴斯特是一只特别的蟋蟀,他不仅热爱音乐,而且很有天分,不管什么曲子,只听一遍就过耳不忘,还能够巧妙地演奏出来。

柴斯特是一只诚实的蟋蟀,他在做梦时吃了一张两元的纸币,闯了祸,但他没有逃避,坦然接受了惩罚。

柴斯特是一只很好相处的蟋蟀,他对朋友坦诚相待,不仅收获了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友谊,还获得了玛利欧一家的欢心。

柴斯特也是一只天真的蟋蟀,当秋天来临的时候,他感受到了九月的忧郁,于是更怀念家乡了。

这本书文字风格多变,时而幽默有趣,时而一本正经。内容也十分丰富,报摊起火、吃中国菜、开演唱会等故事,都写得十分精彩,是一部耐看的书。书中的插图非常精美,把人们的神情描绘得栩栩如生。

柴斯特原来生活在康涅狄格州的乡下,意外地来到了纽约。他虽然过着快乐的生活,但时刻不忘家乡,按捺不住乡愁,还是回到了康涅狄格州的草原。

这本书告诉我:就算在外过着幸福的生活,也不要忘记自己的家乡。

爱在时代广场读后感【第二篇】

我读了很多很多书,其中我最难忘的就是《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

这本书是讲述了蟋蟀柴斯特因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被带进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在人情冷漠的纽约,幸运的柴斯特遇到了聪明又略带市的塔克老鼠和忠诚、憨厚的亨利猫,还遇到了爱它的主人——男孩马利欧。蟋蟀柴斯特用它绝妙的音乐天赋回报了朋友们的真挚友情,帮助马利欧一家摆脱了困境,自己也成了震惊整个纽约的演奏家!然而成名之后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安静的生活来。在朋友们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故乡的故事。

当柴斯特刚刚来到纽约时,老鼠塔克就邀请他一起享用自己存的粮食:塔克跳进排水管里,过了一会儿,他总算找到了它要的东西,一大块傍晚时捡回来的腊肠。这本来是要当明天的早餐的,但是它心想,与生平见过的第一只蟋蟀会面,可是件别具意义的大事,丝毫马虎不得,于是它毫不犹豫地叼着腊肠,急急赶回报摊了。“你看!”它把腊肠丢到柴斯特面前,挺神气地说:“腊肠!我们一起来享受一点儿点心。”它把腊肠咬成了两块,并把较大的那块递给了柴斯特。从这里可以看出塔克老鼠热情、友好的品质。

有一次,柴斯特因梦游而勿吃了一张价值两美元的钞票,作为惩罚,柴斯特被关在笼子里直到马利欧赚到两美元的钞票为止。就在这时,它的好朋友塔克拿出它一生的积蓄——两美元又九十三分,帮助柴斯特。从这里看出了塔克老鼠乐于助人和它与柴斯特之间的友谊深厚。

在一个偶然的情况下,柴斯特出名了。可这让柴斯特的压力非常大,终于有一天,柴斯特决定回到它的故乡——康涅狄格州乡下的草场。于是,亨利和塔克协助柴斯特回到他的故乡。从这里可以看出亨利和塔克很善解人意。

同学们,让我们向它们学习。让我们之间的友谊更深一层吧!

爱在时代广场读后感【第三篇】

今年暑假 我看了一本书,那本书的名字叫《时代广场的蟋蟀》。

这本书讲了这样一个故事: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有一次不小心搭错了车,从乡下来到了时代广场,遇见了个爱它的主人马利欧,接着它有交到了两个朋友,一个是忠诚的老鼠,还有一个是憨厚的猫。柴斯特用自己美妙的歌声帮小主人玛利欧一家摆脱了资金的困难,而它自己也成为了一名音乐家,但成为音乐家的它并不高兴,于是它开始想念家乡的自由和平静,在朋友的帮助下蟋蟀柴斯物终于回到了自己日夜思念的家乡。

也许有人会感到很奇怪, 为什么蟋蟀不在繁华的城市里当一名音乐家,而要回乡下呢?告诉你们吧,因为柴斯特继续在大城市里呆下去的话,那它就要永远失去自由;但如果它回乡下,它有无限的自由。

这本书中让我最感动的是柴欺特的那只名叫塔克的老鼠朋友,因为有一次柴斯特晚上睡觉时不小心把玛利欧一家辛辛苦苦挣来的2元钱给咬破了,塔克用自己所有钓积储帮柴斯特解了围。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要珍惜你身边每一份友谊 。因为有句名言叫:友谊是灵魂的结合,这个结合是可以离异的,这是两个敏感、正直的人之间心照不宣的契约。

《时代广场的蟋蟀》是一本很好看的书,建议大家去看看。

爱在时代广场读后感【第四篇】

看着这本书的封面时,我脑海中一下出现了几个问题:“时代广场”在哪里?“蟋蟀”是一种怎样的动物?两者之间有什么交集?会有怎样的故事呢?带着问题,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了这本叫《时代广场的蟋蟀》的书。

读完后才知道,蟋蟀名叫柴斯特,它像三年级上册《在牛肚子旅行》里的红头一样,因偶然的机会,开始了一段奇妙的旅行,被带到了纽约最繁华的地方——时代广场的地铁站,认识了机灵的塔克老鼠和老实忠诚的亨利猫。柴斯特的音乐天分惊动了一位音乐教师——史麦德利先生,史麦德利先生让柴斯特在纽约大出风头,它的音乐天赋得到了人们的肯定及敬佩,让玛利欧一家报纸大卖,成了整个纽约的大红人。最后,向往自由的柴斯特在塔克老鼠和亨利猫的帮助下坐上火车,回到了乡下,重新过上了自由自在的生活。

让我最震惊的是《蟋蟀笼子》这章节里塔克老鼠说的一段话:“以前我也考虑过要不要住在那里。不过那些中国人很会做些稀奇古怪的菜肴,比如用鸟巢做汤,鲨鱼鳍煮羹。搞不好他们也会拿老鼠来做道什么点心。所以最后我决定,还是离他们远一点的好。”

这几句话像刀子一样狠狠刺疼了我。

我想到如今正肆虐的“新型冠状病毒”。

中国加油!武汉加油!待到春暖花开之时,我们繁花与共!

爱在时代广场读后感【第五篇】

老师给我们推荐了一本书,名叫《时代广场的蟋蟀》,作者是乔治。塞尔登(美国)。这本书曾获1961年纽伯瑞银奖。

有一只叫柴斯特的蟋蟀,因为腊肠的香味而来到了纽约时代广场,被报摊的小男孩儿,玛利欧收养,认识了聪明的塔克老鼠和老实的亨利猫发生的奇妙故事。

我印象最深的是柴斯特梦游吃了两元钱钞票被关进笼子里,让我吃惊的是贪财的塔克老鼠,竟然拿出了他的`零花钱,帮助柴斯特走出了笼子。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塔克老鼠,它聪明,仗义,虽然有些贪财,但是他还能在朋友需要帮助的时候,拿出他的两元钱,这几乎是他所有的积蓄了。

我读了这本书后,我很喜欢三个朋友之间的友谊,要有一个宽容的心,互相关心,友谊是伟大的,需要我们珍惜。

爱在时代广场读后感【第六篇】

我读过很多关于动物的书,有《森林报》《动物世界》…一个个小动物都让我(删)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但印象最深刻的要属《时代广场的蟋蟀》,胡老师修改后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这个暑假,我再一次拿出这本书,津津有味地读起来。

书中讲了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小朋友叫玛利欧,先写他从一个角落里发现了柴斯特--它是一只绿色的小蟋蟀,还从一个下水道里发现了一只小小的老鼠,它叫塔克,玛利欧从出生到遇到柴斯特前一共存了两块零五分钱。他们成为好朋友后,玛利欧还天天给柴斯时特拿小点心吃,真是好有爱心哟!

读了这个故事,我便懂得了有爱心是很重要的。

有一次,我们班有一位同学,她学习非常好,大家都很喜欢她。可是,有一件很不幸的事情发生了:这一天早上,不知怎么了,这位同学头上破了一个大大的口子,鲜血直流。她用手捂在自己的伤口处,可是血还是从她的手指缝里流出来,滴到了地上。看了真让人害怕,我看到以后(删)立刻去老师办公室向老师报告,读后感《胡老师修改后的《时代广场的蟋蟀》读后感》。过了一会儿,老师把那位同学送进了医院。后来我们才知道她的伤口缝了好几针。

于是,我每天去她家看她,告诉她老师布置的作业。过了一个星期,那位同学又回到了学校,和我们坐在一起学习了。我们高兴地说:"太好啦!"她微笑着说:"你有事情我一定也会帮助你的。"我说:"不用了。"。

妈妈知道了这件事情,一个劲地夸我是个有爱心的好孩子,可是我却觉得有点不好意思,因为,这是一件多么小的事情啊!

再读这本书,联系生活中发生的事情,我又一次感受到玛利欧、塔克与柴斯特之间相互帮助与关心的温暖,更感受到了爱心的重要。这本书真好!

妈妈的话:

牧牧的习作水平也很一般,和大多数男孩一样,说得比写得好,但是考试不考说,所以一点儿也不沾光。但是,暑假里写的这篇读后感思路清晰,感受真实,写得还不错!如果,不需要妈妈强迫着,自己能够自觉写,牧牧的习作能力一定会不断提高的。

爱在时代广场读后感【第七篇】

《爱在时代广场》是从图书馆借回来的一本书,它是国际大奖金奖作品,这本书是《时代广场的蟋蟀〉的续集。

主要讲的是,一只杂毛小狗狗被亨利捡回来了。亨利是一只猫,塔克是一只老鼠,还记得吧,《时代广场的蟋蟀》里面的角色。那只杂毛小狗刚来的时候塔克特别不喜欢它,因为小狗把他一生的积蓄全部丢掉了,最后塔克只找回来几块钱,所以他很不喜欢小杂毛。他们给小杂毛起名叫亨比,亨比长得很快,下水管已经不够亨比住了,他已经是个特大的狗了,就像我们小孩这么大的狗狗了。亨利和塔克他们就想找个地方也安顿亨比。最后还是凯瑟琳小姐收养了亨比。凯瑟琳小姐是一只猫。亨比跟着凯瑟琳小姐的主人一起交小同学们弹钢琴。因为亨比发出好叫的声音呢有点像弹琴的声音,所以亨比就帮她助力一下,凯瑟琳小姐的主人就弹的会更好。

因为亨比特别可爱,所以塔克也开始喜欢它了。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爱在时代广场》的封面,一只猫和一只小狗狗在一起,当时我觉得亨比真的是很可爱,还有亨利也挺可爱的。亨比长得很快很快,已经是只非常非常大的狗狗了,我特别喜欢这本书,这本书是讲时代广场也有爱。

爱在时代广场读后感【第八篇】

一只在康涅狄格乡的蟋蟀他非常喜欢他的故乡,但是他因为他的贪吃跳进了一个野餐篮,它被带到了时代广场的地铁站。他在那里认识了老鼠塔克和忠诚亨利猫,还遇到了非常喜欢它的小男孩:玛利欧,也就是他的小主人。蟋蟀柴斯特用它那无比美妙的声音回报了朋友们对他的真挚友情。思念家乡的柴斯特和朋友告了别,又回到了他的故乡康涅狄格。

我喜欢其中的小男孩玛利欧,因为他在蟋蟀在的一段时间里非常爱护小蟋蟀。

任何人读了这本书,都会永远记住那只名叫柴特斯的蟋蟀,记得它那有美妙有嘹亮的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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