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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落实情况发言(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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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落实情况发言【第一篇】

政治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我监党委严格按照司法厅政治督察提出的17方面的共性问题整改的要求,坚持立行立改,真认账、不推诿,真整改、不敷衍,坚决把讲政治贯穿到整改全过程,坚决做到整改责任全承担,坚决实现问题整改全到位。

一、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司法厅政治督察提出的17方面的问题,正在整改5条。

三是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加大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处罚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促进生态环境建设持续向好。

问题三:民政和扶贫开发局落实社会救助、大病医疗救助等民生政策安排落实不及时、不到位,上级拨付的专项救助资金大量滞留账面。

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实基层民政工作队伍;

四是11月5日,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主管领导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低保办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五是由县政府党组将此作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以此为鉴,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面,加大社会救助力度;

四是不折不扣地贯执行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海北州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规定实施救助,对“救急难”事项以最快办理程序给予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实行“应救尽救”。

问题四:伊克乌兰乡组织实施亚秀村、角什克贡麻村商铺购置扶贫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导致实施方案与实有商铺面积不符,损害群众利益。

二是经县扶贫开发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伊克乌兰乡亚秀村和角什科贡麻村按照青海省永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面积和评估价为准,已购置的2处商铺按合法程序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项目手续变更和档案资料的完善工作已全部完成。经评估测算,亚秀村剩余项目资金元,角什科贡麻村剩余项目资金元,项目剩余资金将按照实施方案和批复,计划购置商铺货架、货柜等。目前,已与县政府采购办衔接,购置设备的规格、参数等均已上报请示县财政及采购部门。三是县政府党组将此作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在全县通报批评,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民生工程作为政治任务来完成,严格树立“一盘棋”思想,紧盯目标任务,压实和单位的责任,进一步抓好项目实施工作,将各民生工程项目建成经得起检验的优质项目。二是强化督查检查,严格实行民生工程半月督查、半月通报制度,严肃查处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全面、精准掌握工程进度和实施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全面整改到位。三是强化沟通协调,实施单位主动向相关部门汇报工作、反映存在的问题等方式,加强县直部门与乡镇的沟通协调,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民主生活开展不扎实、不认真。

问题五:县委、县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前谈心谈话不深入,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坦诚,讲问题少,提希望多。

三是直面问题,尖锐提出批评意见。在对照检查和批评环节,各常委自我批评开门见山,不遮不掩,互相批评辣味十足,毫不留情,整个民主生活会有交锋、有交心,班子成员们都红了脸、出了汗,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每名班子成员之间互相批评2-3条不足切实杜绝以往以希望代替问题的怪象。四是县委安排副书记、纪委书记到县人大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现场指导点评,指出不足,提出具体要求,杜绝专题民主生活会不严不实不细。五是2018年10月31日,在县委理论中心组成员专门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确保各级领导干部从思想上领会精神、把握准则,推动各级各党组(党委)规范有序开展民主(组织)生活会。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我们将以此次巡视意见反馈整改为契机,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民主生活会相关程序。以后凡召开民主生活会就以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标准和模板,开展“四必谈”达到90%以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推心置腹、坦诚相见,有问题就提出来,不藏着掖着,怕得罪人,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善用批评利器,通过思想上的碰撞和交流,达到推动工作的目的。

问题六: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有差距,个别县级领导不知道本人所在党支部。

四是强化管理监督。为各基层党支部发放了《党组织会议记录簿》,将党支部组织生活情况如实记录,对党员领导干部点评讲话、会议记录、讲课稿件、活动照片等有关材料做好存档备查。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管理。一是继续抓好工作指导。开展组工干部走基层、联支部活动,每名组工干部联系多个基层党支部,指导基层党组织分析问题,商议对策,改进工作,推动整改落实。组织各相关支部进行观摩学习,提升全县各基层组织工作水平。二是继续抓好制度落实。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所在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之前,必须提前将时间、地点、要求等通知党员领导干部,以便党员领导干部能够妥善安排工作和活动,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同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杜绝党内生活记录与业务工作记录混用的情况。三是继续抓好督导检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各党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注重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将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党建绩效考核范围,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结果作为党建考核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的重要依据。

问题七:伊克乌兰乡和吉尔孟乡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前没有征求意见,没有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无谈心谈话记录。

吉尔孟乡党委书记对本乡镇组织委员进行了专项约谈,提出了工作要求。同时,按照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通报。县委组织部对全县各党组(党委)党建工作进行了2次专题督查,对发现的“党建工作执行不力、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到位、会议记录不规范、主题党日活动效果欠佳、发展党员不规范”等方面问题,当场进行了反馈,并限期整改,期间共反馈整改问题197条。二是规范党建流程。县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规范刚察县基层党建工作流程的通知》(刚组〔2018〕91号文),制定了基层党组织组建、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民主(组织)生活会、上党课等16项基层党建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流程,帮助基层党组织厘清标准化建设的思路举措,确保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三是开展党务培训。4月8日至10日举办了全县机关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10月16日至18日举办了全县农牧区其他村干部和骨干党员培训班,共培训村干部和基层党务工作干部215人,针对基层组织建设中普遍存在的发展党员不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混淆等问题,进行了重点讲解和说明。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会中找好自我剖析,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会议开出实效;

会后做好整改工作,确保问题切实得到解决。二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督导检查。今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督导检查制度,重点督导在民主生活会上评功摆好、开展批评不聚焦等实际问题,切实让民主生活会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问题八:县国土局没有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建资料缺失。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抓好问题整改。责令县国土资源局党支部书记向直属机关党委作出了深刻检查,11月21日县委组织部对国土资源局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在2018年党支部分类定级中,将县国土资源局党支部由2017年的先进党支部降级为一般党支部。县国土资源局召开专题会议,对分管领导提出严厉批评,将党建专干调离工作岗位,指定专人负责党建工作。同时,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对党建资料进行了整理完善,并由主管领导进行了审核。二是抓好党支部建设规范化。以机关党建为支撑点,开展了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整治工作,制定了《刚察县机关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工作方案》(刚直〔2018〕16号文),在全县机关党支部进行达标创星活动,共整改问题197条,问责单位及个人9个,使各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和党支部战斗力进一步提升,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增强。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基层党组织“一把手”抓党建的职责,形成统一领导、密切配合的创建工作格局。各机关党支部书记是“达标创星”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机关党支部“达标创星”工作与各项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用发展的实际效果检验“达标创星”工作的成效,做到在工作责任上细化、目标要求上量化、督查有力度、考核有标准、奖惩有办法。二是培育先进典型。进一步加大典型培育、总结、推广力度,选树一批基础比较好、成绩比较突出的“五星级”机关党支部作为党建示范点,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提高全县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二)关于“思想建设不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注重实效不够”的问题 1、理论学习和联系实际不深入。

问题九:县委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不到位,结合实际不紧密。

问题十:县委中心组没有结合党的重大理论和中心工作等开展专题讲座、学习讨论。

中心组成员每年必须撰写1篇以上有价值的调研报告等重要事项。同时,将县委理论中心组成员调整为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副县级以上和县委委员等党员领导干部组成,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任副组长,进一步强化了对县委理论中心组的管理。二是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对开展专题研讨、理论务虚会、专题讲座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改变了以往以会议学习文件精神为主的学习方式。截至目前,县委理论中心组共计开展专题研讨2次、围绕全县人居环境三年整治工作,开展1次理论务虚会,组织专题讲座4次,专题学习13场次。三是在年初完成1次县级干部领题调研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改进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方式,召开了县委中心组学习会议,对如何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促进分管工作提质增效进行了专题研讨1次。邀请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委政研室、州委党校等单位专家教授开展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乡村振兴等专题讲座4次,全县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县纪委、农牧、民政、建设等部门干部职工1000余人(次)参加培训。同时,征订发放《习近平同志讲话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学习资料500余本。以上两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州、县委统一安排部署,把每年县委理论中心组专题研讨主题和时间纳入本年度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当中,从制度层面推进工作落实,确保每年专题研讨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县委宣传部会同县委督查室,以每季度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为契机,开展覆盖县级领导干部和各党委(党组)的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对未完成县委理论中心组安排的调研课题的县级领导,由县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提醒,并对有问题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将其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内容,确保实现县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丰富、效果突出,实现常态长效。

问题十一:少数县直部门和乡镇学习安排无计划。

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制定了中心组学习安排计划,但未按月进行安排;

同时未将意识形态学习教育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目前,县法院和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已于12月初全部整改到位。二是2018年12月3日至7日,结合全县目标考核工作,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学习计划,完成学习内容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县委宣传部、县目标考核办公室将进一步增加理论武装工作(学习计划和完成情况)考核分值。二是根据2018年度目标考核结果,将2018年度学习不规范、学习资料不全面的党委(党组)作为2019年基层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和理论武装工作重点检查对象。三是县委宣传部、县委督查室将定期不定期通过部门单位主要责任人约谈提醒、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加大对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提高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理论学习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成。

问题十二:抽查县委班子成员、个别县直部门领导和乡镇党委成员29人的近3年政治理论学习笔记,有50%的同志无十九大、“两学一做”等重大理论学习内容,没有理论联系工作的

心得体会

和工作研究。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政研室对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近三年的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对无十九大、“两学一做”等重大理论学习内容的党员干部责令限时整改,要求严格按照年度学习计划和县委安排部署补齐学习笔记。对未能提供心得体会同志,要求其翻阅以往学习档案资料,认真撰写心得体会。二是重修修订了《刚察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刚办发〔2018〕62号),从制度层面规范了各党组(党委)学习方式方法,促进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常态化。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坚持理论中心组成员读书笔记审阅制度的基础上,每半年由县委书记对县级领导读书笔记进行抽查,县级领导对分管各党委(党组)书记读书笔记抽查,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对全县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读书笔记进行抽查,确保压力传导及时到位。同时,加强县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学习《刚察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刚办发〔2018〕62号),全面了解掌握学习内容,讲学习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强化各成员主动学习的行动自觉,以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层层传导压力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选题调研工作,将各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领题调研工作明确纳入《刚察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当中,用制度管人管事,切实做到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心得体会实,工作研究多。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全县各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特别是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领题调研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并规定每年由县委政研室甄选整理成册,并将发至全县各级党组织,为全县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理论指导,推动理论成果向实际工作转化。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矩。

乡镇、局“一把手”不了解不熟悉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

意识形态主管部门、实际工作部门和各地之间还没有建立大舆情工作格局;

意识形态领域干部队伍结构不尽合理;

网络舆情监管平台建设滞后,应对舆情危机能力不足。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注重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了《刚察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刚宣〔2018〕4号)《刚察县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刚宣〔2018〕29号),明确了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定期分析研判、责任追究、信息报送等10余项相关工作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点工作部署,与加强党建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明确班子成员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

述职报告

的重要内容。二是注重充实人才队伍建设。由县委宣传部会同县委组织部共同研究当前意识形态工作人员薄弱情况,及时抽调沙柳河镇1名工作人员充实干部队伍的同时,将县文联与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合署办公,切实解决当前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三是注重新媒体建设。以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为契机,有效整合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人员设备,建立了重大舆论舆情监测反馈制度、重大意识形态舆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了网络舆情管理工作机制,加强与县公安网安部门和省、州网信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处理有害信息。目前,舆情处置预案已制定并审议,待与全州的舆情处置预案衔接后印发执行。同时,充分发挥县办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加大县域内正面宣传。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论研讨和学习贯彻情况的经验交流,推动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好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继续做好每季度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的基础上,不断充实细化监督检查内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督促指导全县各党委(党组)做好各类苗头性问题的分析研判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三是健全网信机构,加强网络阵地管控。加快申报我县网信办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及编制,争取将网信办人员招录工作纳入2019年招录计划,积极申请省、州配套相关设配,组织开展工作人员培训,将县网信办运转经费单列,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提升我县网络舆情监测能力及水平。四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队伍建设。紧抓当前全县机构改革的机遇,通过调整、补充等方式增加全县意识形态专职工作人员,壮大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同时,科学规划即将建成的广播电视大楼内的设备、科室、人员的功能布局,确保2019年内投入使用,将县新闻中心和县电视台合署办公,建立网络、电视、纸媒“线上线下”组合宣传,及时正确引导舆论走向,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吸纳“村警”、社情民意党建信息员、寺院管理员等人员,进一步扩充“网军”队伍,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邀请省、州相关专家开展讲座,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切实增强我县相关工作人员舆情搜集、监测、回应、处理能力,提高意识形态领域舆情预判、分析、处理等能力。

(三)关于“组织建设不扎实,基层党建工作虚化弱化”的问题 1、干部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问题十四: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动议环节审核把关不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审核表存在领导职数空缺审核不明,工作、入党时间空白或与档案不一致。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18年10月对《刚察县干部动议制度》《刚察县干部选拔任用常委会票决制度》《刚察县实名制推荐科级干部人选办法(试行)》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相关程序。二是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审核把关不严、审核表填写不完整、领导职数空缺审核不明、工作和入党时间空白或不一致的问题,由县委书记对组织部长、分管副部长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三是结合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及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县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细致审核,按照“存疑必查”的原则,对多次催补,仍未补充缺失材料的26名干部档案列入全县存疑档案中,于2018年9月赴干部分配地对全县26名干部相关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目前22名干部已查找到相关原始依据,4名干部无法找到相关原始依据,根据相关要求提出了初步处理意见,并向州委组织部上报了《干部人事档案造假情况认定表》,由州委组织部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进一步审核,待省委组织部反馈后再进行下一步整改。此问题正在整改中。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组织部《干部选拔任用“三审二核二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严把动议、民主推荐等各关口。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刚察县党政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刚委〔2002〕30号文)《刚察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刚办发〔2015〕83号文),严格机构编制审批程序,严格领导职数和职级管理,严格按规定配备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三是严格落实“四个凡必提”要求,严格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对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和考察对象党风廉政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一律不列为考察对象。

问题十五: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干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汇报、研究讨论等环节记录内容不完整,发表意见记录不详细,只记录议定结果。

二是规范记录制度。县委常委会会议记录由办公室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记录,将每个常委的发言和意见原汁原味记录在案。会议记录经办公室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层层把关审核后存档备查。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问题十六:全县23名同志无任何公务员录用或审批手续任命为科级领导干部。

对违规提拔的干部,将通过换届选举登记公务员等方式,力争三年内消化完毕。此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换届期间,严格按照省州“四类人员”的选拔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干部配备到乡镇领导班子中。

问题十七:2018年3月,一名同志档案中无任何入党手续材料被提任为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问题十八:干部人事档案资料缺失严重,档案管理不规范,审核207卷档案,发现各类问题档案78卷,问题档案占审核数的%。

31名干部人事档案参加工作时间认定不准,已核实认定31名;

42名干部入党材料缺失,目前正在核实整改中;

39名干部人事档案中缺少中学学历材料,目前正在补充和认定中。五是县委组织部和人事部门建立健全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制度》《档案室钥匙统一保管和使用登记制度》《干部档案查阅登记管理制度》《干部档案转进、转出登记审核制度》《干部档案管理人员职责》等相关制度,避免了档案丢失、涂改、抽取、伪造等现象的发生。并按照相关规定与管档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责任书》。问题十七已整改完成,问题十八正在整改中。

同时,针对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不实的情况,按照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认真查阅原始资料,确保归档材料的准确性。

2、基层党组织作用弱化 问题十九:对党建工作研究不够,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基层党组织虚化、弱化,“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组织生活不规范。

问题二十:伊克乌兰乡、哈尔盖镇、沙柳河镇等普遍存在党委(党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行政混淆等问题。

问题二十一:部分党支部没有设置纪检委员,没有召开支委会,没有民主评议党员,以娱乐活动代替党组织生活。

问题二十二:县交通局未按“三会一课”制度开展相关组织活动。

整合资金280万元购置办公设备;

投资27万元制作制度形象栏;

投资万元安装取暖设备;

整合州县财政资金100万元,重建村级综合办公服务中心各2处。四是狠抓党务知识培训。4月8日至10日举办了全县机关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10月16日至18日举办了全县农牧区其他村干部和骨干党员培训班,12月12日至14日举办了全县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培训班,共培训基层党务工作、基层干部285人,并为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开展了体检活动,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建立了健康档案,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党务工作者工作能力和水平。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不断促进基层组织建设提档升级。以“党支部建设年”为契机,以建设“四化”基层党组织为目标,严格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党组织会议记录簿”“党组织工作记录簿”填写规范,“三会一课”记录明晰。督促各基层党支部建立考勤登记簿,详细记录每名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二是强化党员干部素质整体提升。整合县乡各类培训资源,切实加强党支部书记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基层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建立关爱激励机制,充分运用奖惩激励手段,压担子、定任务,落实“一岗双责”,有力调动基层党支部书记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基层党支部书记队伍的活力。三是确保基层党建责任落实到位。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继续实行“三三制”和“季度通报+半年督查+随机暗访+现场观摩+年终考评”党建考评工作机制,结合我县“五个三”工作法和“星级化”评定工作,强化考评考核,使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3、发展党员不规范。

问题二十三:县卫生局所属的卫生监督所共有职工9人,无1名党员。

问题二十四:县属5个乡镇基层党组织研究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没有支部决议,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过程空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空白或填写不全。

问题二十五:县农牧和科技局、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机关党支部所确定9名入党积极分子,支部大会没有形成决议,没有确定培养人。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县基层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中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农牧和科技局、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党支部进行了降级处理,由先进党支部降为一般党支部。县委组织部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要求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支部积极在县卫生监督所职工中发展党员,充实党员队伍,优化党员结构。县委组织部于11月19日对县农牧和科技局、民政局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不力问题进行了约谈,并提出整改要求及整改时限。12月7日县委组织部将此问题作为发展党员不规范的典型问题在全县党组织中进行通报批评,引以为戒。二是为了理顺党组织设置,推进全县卫生、农牧系统党建工作进一步优化,成立了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总支、县农牧和科技局党总支,将下属单位党支部纳入了党总支进行统一管理。县农牧和科技局、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党支部针对已出现的问题,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进行研究,指定培养人,充实补齐档案资料,并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以支部大会通过日期为9名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时间,有序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支部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刚组〔2018〕73号文),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要求,统筹少数民族、妇女、农牧区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名额要求,在卫生监督所重点培养了1名入党积极分子,县委组织部已对该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培训。三是县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刚组〔2018〕28号文)和《关于规范管理发展党员档案的通知》(刚组〔2018〕77号文),对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程序和规范党员档案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提高了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制作了“刚察县发展党员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后列出32项材料清单,标明发展党员各阶段需要档案资料的名称及数量,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全面细化《发展党员五项制度》,对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出现发展党员程序混乱、记录不全、材料缺失等问题的党组织及时进行通报并提出相关整改方案及整改时限。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加强发展党员的管理工作,严格入党程序,从入党各个环节下功夫,严格工作程序和手续规定,逐项审核,同时严把转正,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实施好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制度,对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动态管理,不断吸纳优秀分子,淘汰不合格者。严格执行发展党员“一人一档”制度,建立发展党员全过程责任倒查机制。二是严格要求各级党组织,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和《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中5大项23项发展程序,认真履行各个环节和程序,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海北州发展党员《五项制度》,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推优制、票决制、公示制、预审制的要求,严把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关,切实做到工作不走样、程序不变通、要求不降低,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发生。三是强化党务工作者培训力度,继续举办“机关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班”,从源头上解决发展党员流程不清,党务工作严重滞后的根本问题。四是严格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和“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要求,重点向少数民族、妇女、农牧区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两新”组织和各级各类先进、业务骨干倾斜,确保每个机关党支部至少每3年发展一名党员,村(社区)党支部每年发展1名党员。

(四)关于“作风建设不扎实,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工作流于形式,注重留痕迹多。

问题二十六:以文件落实文件,存在照抄照搬、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安排县纪委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梳理新“四风”问题174条,制定整改措施201条,完成整改109条,解决群众反映问题19条,修订完善工作制度132条,开展集中学习232次,开展警示教育58次。二是县委制定印发了《刚察县深入开展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刚办发〔2018〕93号文),成立了形式主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自查自纠、集中检查和处理问责三个阶段工作,查找出形式主义问题98条,及时进行了整改。三是督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以高度的责任担当意识,干好本职工作。在目标考核中加大个别谈话的力度,扩大谈话覆盖面,注重从基层群众的口碑和工作实绩来评价工作。县纪委监委继续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工作,今年8月至9月,相继开展了对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县发展改革局领导班子履职尽责督导调研工作,对两个单位班子及班子成员履职情况进行了调研检查,期间发放《刚察县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干部民主测评表》(包括为官不为不愿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为政不廉以权谋私、其它不担当不作为5个测评内容)和《无任职干部专项民主测评表》共64份,个别谈话32人次,形成检查调研报告2份,提出意见建议10条,对履职情况不到位的2名班子成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四是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县纪委今年查处了县国土资源局在2017年廉政档案中造假问题,对擅自蓄意编造档案资料的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秘书予以辞退,主管办公室工作的负责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因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文件审核把关不到位,由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和县纪委派驻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同时,县纪委于7月份印发了《关于海北州纪委通报的一起形式主义典型问题进行警示教育的通知》(刚纪发〔2018〕40号),就我县发生的此典型事件开展警示教育。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全县各级党组织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10种表现形式,围绕中央和省州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既要抓好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问题的查摆整改,又要着力健全完善可操作、管长远的制度机制。一是在安排工作、检查督导中,进一步淡化工作留痕的导向,优化工作考核设置。二是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干部,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防止小问题造成大影响。

问题二十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查摆出的问题清单全部为照抄照搬2017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纪述廉会上点评所列共性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根据县委制定的《刚察县深入开展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刚办发〔2018〕93号文),重点整治无中生有、编造虚假材料,移花接木、网上抄袭剽窃,照抄照搬、没有结合实际,一成不变、未能与时俱进,虚报浮夸、一纸空文落实等问题,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相继成立了形式主义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结合自身实际深入进行了自查自纠,列出形式主义问题清单98条,对问题出现的根源进行了深入剖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出76项整改措施予以整改,全县各单位也都设立了形式主义问题整改联络员,指定专人负责各单位形式主义问题整改落实上报工作。二是11月27日,由县纪委书记对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党组书记、局长进行了约谈提醒,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三是由县纪委发文对此问题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问题,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引以为戒。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进一步加强党性教育,转变工作作风。通过深入学xxx省州党委、纪委有关会议精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扎扎实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强化通报曝光力度。

问题二十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的县2016年异地搬迁脱贫项目中,伊克乌兰乡住户项目验收时间居然早于中标时间。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认真分析原因,查找问题症结。县住建局在农村危房改造、异地扶贫搬迁、高原美丽乡村项目验收组为同一验收组,验收组成员3人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认真、不严谨,个别人还存在业务不熟练、不精通情况,导致填写项目验收时间早于中标时间。对此,县住建局召开会议,对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查找问题出现原因,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才让东主对验收组成员三人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三是查漏补缺,立行立改。认真查询原始资料,对该项目验收表上的时间核准之后进行了改正。四是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对县住建局局长约谈问责,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五是结合全省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活动,县政府批转了《关于批转刚察县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刚政办﹝2018﹞92号),开展了违规招投标专项治理工作。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领导和整改落实,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成立刚察县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刚政办〔2018〕162号)、《关于批转刚察县工程建设招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刚政办﹝2018﹞178号),对项目设计变更,招投标合同中招标单位没有盖章和签字,无规划手续及图纸审查,项目建设图审、规划许可时间与开标时间倒置,中标通知书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与备案资料项目经理签字不一致的5个方面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实行整改销号管理,对全县招投标活动进一步进行了规范,维护了招投标市场秩序,推进了招投标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把此项问题作为今后全县各相关单位规范工程项目整改重点任务来抓,严格项目建设验收程序,做到一事一核对,对全县所有项目干事进行约谈提醒,提升业务能力,强化责任意识,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扶贫及工程项目领域问题多发。

问题二十九:扶贫领域发现在项目管理、项目建设程序、项目投资使用、项目资料档案、工程建设量等违规问题达45条,涉及乡镇和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18个部门单位。

整改情况:一是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针对以上问题,作了进一步分析和整理归纳,45条问题中包括:扶贫领域问题22条,扶贫领域行业部门16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问题7条。为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8月29日至9月7日,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县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专项督查小组对5乡镇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2016—2018年涉及的扶贫项目落实推进情况及档案资料完善情况进行了督查。2018年11月12日至22日,专项督查小组对全县涉及整改问题的8个行业部门和5个乡镇扶贫领域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次综合督查(回头看),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11月27日,县政府召开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刚察县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听取了工作整改汇报,对此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二是整改期间县政府党组对县民政和扶贫、发改、教育、卫生、交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问责约谈,五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与经办人一一面对面约谈提醒,并由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发文在全县范围内对以上5个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引以为戒,立行立改”。三是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推进招投标问题整改的常态化、制度化,县政府成立了刚察县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组。全县所有项目招投标工作采取随机抽取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并由监督组负责执行,进行全程监督。四是对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在巡视整改工作中慢作为的情况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责成主管副县长对民政和扶贫开发局责任人进行了约谈问责处理。经审核,共有三条未完成整改:1.沙柳河镇2016年州级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尕曲村扶贫资金50万元计划购置适龄生产母羊,之后变更扶贫资金用于购买78头牛,只有沙柳河镇政府出具的函,没有相关部门的变更批复文件,扶贫资金50万元以现金转账方式入股,没有按照方案以实物方式入股。2.各乡镇党委、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下达项目为:无母畜(羊)周转周期等指导性意见及相关方案,在分配时,未经过村民大会讨论表决和向村民公开,造成分配不公的现象,母畜分配后应按要求定期收回进行再分配,但大部分村未进行周转再分配,造成未分配到周转母畜的贫困户意见很大,经常上访。3.泉吉乡年乃索麻村旅游扶贫宾馆项目中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等“两证一书”的情况下开工建设,不符合项目实施程序要求。此问题正在整改中。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扶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理顺关系,明确工作重点,配强配齐工作人员,建立完善项目、资金等各项工作制度。二是通过整改尽快补齐工作短板,保证做好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三是要求县委巡察办,在今后巡察工作中重点对扶贫领域项目进行重点巡查,防范于未然,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问题三十:2017年县级财政安排拨付教育发展资金380万用于中小学及幼儿园水电改造和维修,县教育局在签订项目施工合同中存在法人未签字、质保金额未明确、资金报审表主管财务领导未签字等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由县教育局就问题原因对县委进行了情况说明,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二是对县教育系统近年来的所有项目建设档案进行了“回头看”梳理检查,对不规范、不完整问题的合同,进行了规范整理,对质保金未明的合同,及时按照合同总价和约定质保金比例,明确质保金数额。三是对未签字、质保金额不明确等问题的合同,由当事人履行补签等相关手续。四是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对教育局局长进行约谈问责,并由县政府发文对此问题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县通报批评,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规定,由各项目单位健全项目法人负责制,完善项目程序,严格项目资金支付管理,规范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确保不发生此类问题。

问题三十一:抽查民政和扶贫开发局等6个单位13个项目就有4个项目存在项目设计变更资料缺失,招标合同中招标单位没有盖章和签字等招标不规范问题,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负责的伊克乌兰乡刚察贡麻村幸福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该项目工程变更较大,项目没有设计变更。

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县政府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项目专项自查整改方案,对近年来实施的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对资料进行了全面整理规范。二是对刚察贡麻村幸福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因规划设计户型不能满足实际需求,需改造延伸的24套住房,通过图纸设计公司青海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公司青海同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施工单位青海长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沟通协商,在工程签证联系单签证盖章后,由县政府积极与省民政厅协商,对缺口资金进行了追加,省民政厅和县政府各承担万元资金缺口。三是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对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责任领导进行约谈问责,批评教育。由县政府党组发文对此作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在全县通报批评,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在今后将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行为,严格遵循科学、合理、经济和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原则。

问题三十二:县财政局负责实施的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草建项目-种公牛购买项目,合同书甲方负责人无签字、无购置方案、无项目现场审查表、无质量体系施工方案审批表、无审核意见和审批意见等。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由县政府分管县长对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同志进行了约谈提醒,县财政局局长对财政局农发办项目干事进行了约谈,并在局干部大会上进行了通报批评。二是县财政局农发办联系州农发办当事人,对项目合同确认后,补签了种公牛购置合同签字,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现场审查表、审批意见等补充完善后统一进行了装订。三是加强农发项目监管,把项目督查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强化对施工现场、监理单位的监管。四是对2016年以来实施的农发项目,从立项、审批、招投标、实施、验收等环节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规范整理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财政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刚察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刚察县财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以进一步加强对惠农资金的监管,规范资金拨付和审批程序,强化对施工现场监理单位的监管,保证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现在两个办法已在全县各单位征求意见,将在提交县法制办审核后印发执行。六是由县政府党组发文对此作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在全县通报批评,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评估有效实施重点防控,重点对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管理、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等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评估梳理,研究制定风险防控、管控措施,强化落实单位内部审计制度,从而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3、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县教育局违规给本单位工作人员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代理费4500元;

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用公款7580元违规组织单位职工集体旅游、购买服装为单位职工变相发放福利。

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伊克乌兰乡原党委书记、乡长在受处分期间,仍然正常晋升级别工资,享受年度考核奖金的问题,除已追回两人享受的年度考核奖金,推迟级别工资晋升外,县纪委责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对工作人员签收处分决定后未上报分管副局长和局长失职渎职而造成受处分人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和享受年度考核奖励工资的错误行为,给予诫勉谈话,对局长、副局长由县纪委进行约谈提醒处理。二是针对县教育局违规给本单位工作人员发放4500元助学贷款、县发展和改革局违规发放4200元环境项目评审费的问题,除追回教育局发放给教育局工作人员4人的4500元助学贷款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发放的4200元环境项目评审费(包括3800元评审费和400元场地租赁费)外,将此问题作为违规发放津补贴的典型案例,由县纪委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三是对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用公款7580元违规组织单位职工集体旅游、购买服装为单位职工变相发放福利的问题,由县纪委立案进行了查处,给予该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取消目标考核、精神文明和民族团结进步达标奖金发放。

下一步工作举措: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系,开展财务人员专题培训,严格执行会审会签等财经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海北州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的有关规定》,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问题三十四:“三公”经费严重超支,公务接待费居高不下。2015年至2017年,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办公室公务用车费用、公务接待费都存在超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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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落实情况发言【第二篇】

扰民的噪音没有了,刺鼻的气味消失了,垃圾堆清走了,蓝天白云更多了,能打开窗户透气了,可以放心出门晨练了„„连日来,各地积极抓好信访问题整改,以环境改善造福于民,不少群众在网上为环保督察点赞。生态环境事关民生福祉。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现实告诉我们,老百姓过去“盼温饱”,现在“盼环保”,生态环境在群众生活幸福指数中的地位不断凸显。试想一下,如果连干净的水、清新的空气、放心的食品都无法享受到,经济再发达、收入再提高又有什么意义?近年来,我省为改善生态环境做了大量工作,但环保问题依然是社会公众的关注焦点,环境污染依然是关系群众健康的民生之患。能不能有效解决环境问题,回应群众关切,已成为考验各级党委政府的政绩观、治理能力、形象和公信力的“试金石”。

这次中央环保督察,是解决山东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提高群众幸福指数的重大契机。从这段时间整改效果看,一些长期困扰群众生活的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家禽污染、垃圾污染、扬尘污染、噪声污染、油烟污染得以快速解决,群众看到了我们抓环保的决心,也切身感受到了环境的优化。治理污染,涉及大量的厂矿企业,涉及一些家庭小作坊、畜禽养殖、餐饮饭店,不仅关乎经济发展,还直接关乎就业、工资等现实利益。一些地方“养鹅场改养食用菌”“烧烤摊变成正规军”等做法表明,抓环境整治,必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采取综合措施,把环境整治与百姓安居乐业统筹推进,积极帮助群众想办法、找出路,让群众收获环境改善带来的红利。

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我们要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高度,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审视自己的责任,强化应有的担当,以对党中央负责、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抓好环保工作。要抓住环保督察的重大契机,不折不扣抓好督察问题整改落实,推动生态环境根本性转变,还人民群众蓝天白云、绿水青山,让人民群众过上更有品质的幸福生活。

从烧煤到“绿动力”,质量效益有了新提升;从普通钢到“特钢”,抓住环保搬迁机遇,企业实现了转型;污染企业转战环保设备制造,利润大幅增长;环保专家进厂,既解决污染问题,又促进企业升级„„我省各地借中央环保督察东风,以环保倒逼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环保问题的有效解决推动新旧动能转换,令人思考。说起环境保护,个别人总觉得是赔钱“买卖”,甚至认为环保管得严,会“拖累”“整垮”企业。如果把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对立起来,抓环保就会缺乏“真心实意”,工作上就会投入不足、措施不够、效果不明显。事实上,环境保护不是发展的包袱,更不是发展的障碍,两者并不矛盾,而是相辅相成、融为一体的。从环保督察情况看,把环保工作严起来,并不是将企业逼进死胡同,而是“倒逼”企业凤凰涅槃、浴火重生。大家也深刻认识到,环保是生产力,抓好了不仅会提升经济的质量效益,而且也会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带来丰厚的回报和持久动力。

当前,全省上下正在围绕走在前列目标定位,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我省传统产业占比在70%左右,而化工产业又占传统产业的70%左右,长期积累的结构性问题不解决,传统路径依赖不改变,新旧动能不加快转换,山东的发展将没有明天,环保问题也不会根治。抓生态环保就是抓发展质量,就是抓可持续发展。中央环保督察组来到山东,不仅是帮助我们解决环保领域的突出问题,更是帮助解决经济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问题,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谋划绿色发展新路径。

中央环保督察是建设生态山东、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强力助推。我们一定要珍惜机会,更加重视生态环境,把环境保护真正作为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强大动力;要拿出以刀刃向内、壮士断腕的勇气,在解决环保问题中优化产业结构,在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中优化生态环境,实现环境保护与新旧动能转换的双赢,真正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变为生动实践,努力推动山东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

大众日报:唱响环保共治主旋律——三论抓住中央环保督察重大契机

从群众来电来信举报环境问题,到各地积极主动接受“体检”,解决群众身边环保问题,再到及时向社会公开反馈处理结果,“公众参与”是这次环保督察的一个显著特点。推动公众依法有序参与环境保护,是党和国家的明确要求,也是环保整治的客观需求。从环保督察问题看,无论是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生态破坏、重金属污染问题,还是垃圾污染、噪声污染、油烟污染、扬尘污染等问题,大都是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并主动举报的,大多与群众的衣食住行等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群众是最好的监督员,只有充分发动群众,依法有序参与,把专业监督、舆论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才能让环保监督无死角、无盲区;群众也是最好的裁判员,各类环保问题有没有解决、处理到什么程度、有没有反复,群众感受最直接,也最有发言权。事实证明,群众依法有序参与,是推动环保问题整治的重要力量。

生态环境保护,人人都有责任,人人也要作贡献。随着人民群众温饱无虞、迈向小康,对干净的水、清新的空气、安全的食品、优美的环境的需求越来越强烈,而环境质量的好坏,也与每个人的生产生活方式有着密切关系。对个人来说,既要敢于监督别人,也要从自己做起,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而不能一边烧煤冒烟、露天烧烤,一边埋怨空气不好;一边乱倒垃圾、偷排偷放,一边埋怨喝不上干净的水。为环保做贡献,就要改掉那些不低碳不环保的生活方式,成为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监督者、践行者和推动者。

态度决定行动,方法决定成败。连日来,我省各地积极主动接受中央环保督察“体检”,结合实际探索的“四必到、两到位、六签字”“网格化环境监管”“清单管理”“销号办法”“四边四一三快三公开”“四铁四到位”等方式方法,对高效推进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多年来,我省为改善生态环境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环保问题依然比较突出。环保问题多,有资源禀赋的问题,有产业结构重的原因,有历史积累的因素,但更多暴露出来的,恐怕是个别部门和一些市区县对环保重视不够、工作方法比较粗放的问题。可以清楚地看到,责任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处罚不到位、督察不到位,就会给污染企业留下生存空间。

得方法者事半功倍,不得方法者则事倍功半,抓生态环境建设更是如此。中央环保督察组来到山东,从接受群众举报到督促各地整改,从节点管理到现场督办,从信息公开到问题反馈,这种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和科学高效的工作方法,为我省抓环保工作树立了样板,也为我们不断提高环保工作科学化水平提供了良机。我省抓住难得机遇,把握环保工作规律,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完善条块结合、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主动清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把约谈工作进一步规范化,鼓励各地创造性探索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确保了“边督察、边受理、边查处、边整改”,党员干部抓环保工作的水平和能力,也在实践锤炼中得到了新提升。

责任与担当,是这次环保督察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高频词。在已经公布的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信访件办结情况中,既能看到一个个污染企业被关停、一个个污染源头被切断,也能看到各地雷厉风行抓问题整改的行动,看到党员干部抓生态环保的责任与担当。

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业。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就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发表了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我们一定要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高度,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始终按照“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来审视、谋划、推动生态环保工作,不断增强做好生态环保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抓生态环保,贵在责任担当,重在解决问题。分析环保领域存在的诸多问题,根本在于环保责任落实不够有力。每一起生态环境破坏案例的背后,往往都有干部不负责、不作为、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执行不严格等问题。抓住环保督察契机,必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各部门环保责任,强化环保监管者的责任,既要补齐环境短板,也要拉长责任短板,齐心协力打赢这场攻坚战。

有没有责任担当,关键看真抓实干。如果表面上轰轰烈烈、忙忙碌碌,实际上大而化之、敷衍了事,这样的部署要求再多,也只是一纸空文。推进环境保护是地方政府的法定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既要挂帅又要出征,扑下身子、深入现场,抓铁有痕、踏石留印,把每一项工作落到实处。企业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也是环境保护的直接参与者。每家企业都要强化环保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建立环境保护制度、实施清洁生产、减少环境污染和危害等方面责任,绝不能单纯追求经济利益而忽视环境保护、漠视社会责任。

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我们要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做到态度非常鲜明、行动非常坚决、措施非常有力,努力让齐鲁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向党中央、向历史、向山东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环保工作永远在路上

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山东以来,全省上下深刻认识开展督察工作的重要意义,真正将中央环保督察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难得契机,快速解决了一大批环境污染问题。但也要看到,我省环保领域依然存在不少问题,环境污染还有着较强的反复性,环保工作永远在路上、永远没有休止符,我们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决心和毅力,扎实持久地做好生态环保各项工作,努力让齐鲁大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

生态环保是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党和国家形象的大事。经过这段时间集中攻坚,我省环境质量有了明显改善,然而,许多成果是在严管高压态势下“压”出来的,有些关停也是“不敢”的表现,距离“不想”的思想自觉,还有一定距离。只有从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高度,从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充分认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深刻认识和把握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辩证统一关系,才能不断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是一场攻坚战,也注定是一场持久战。这么多年,我们一直在抓环境保护,为什么有些问题去得快、反弹得也快?为什么一种污染源没有根除,其他污染又接连发生?为什么费了这么大的劲,干了这么多的工作,不少群众还是有意见?归根到底是工作不够扎实精细持久,有时不缺少攻克堡垒的勇气和狠劲,但缺乏常抓的韧劲和长抓的耐心。抓生态环保怕的是虎头蛇尾,难的是善始善终,要的是久久为功。强调环保工作永远在路上,就是要表明我们对污染问题一抓到底、紧盯不放的坚强定力,就是要从源头打消“松一口气”“再等一等”的侥幸心理。各级各部门要坚定不移地扛起责任,做到态度非常鲜明、行动非常坚决、措施非常有力,持续长久地保持环境整治的高压态势,使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家禽污染、垃圾污染、扬尘污染、噪声污染、油烟污染等各种污染问题无机可乘、无处藏身。

环保工作永远在路上,关键要把握生态建设规律,上下同欲、齐抓共管,凝聚起做好环保工作的持久力量。生态环保不仅仅是发展问题、民生问题、社会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做好环保工作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坚定扛起的重大政治责任。要总结借鉴好这次中央环保督察的好做法,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强化规划引领,注重统筹协调,把环保工作与转型升级、结构调整、脱贫攻坚、安全生产等工作统筹推进。要加强法规规章和标准建设,强化各部门环保责任,强化环保部门执法监管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公众环保责任和强化公民环保意识,更好地推动环保责任落实,从根本上破解污染“基因链”。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就要强化责任担当,把制度笼子扎得越来越紧,保证环保工作的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使每个地方、每家企业、每个人都不敢、不能、不想去“污染”,推动山东生态环境根本性转变,向党中央、向历史、向人民群众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2017年8月10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进驻我省,开展为期1个月左右的环境保护督察。督察期间,督察组将陆续向我省交办需要整改的问题。为确保问题整改坚决、果敢、见效,落实好“边督察、边受理、边查处、边整改”要求,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就严格执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期间边督边改工作五条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切实把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对督察组交办的各类环境问题,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要迅速移交至相关市及省直有关部门办理。各级各有关部门接到交办问题后,要立即组成专门小组,明确责任人,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查清问题,第一时间查明责任,第一时间进行处理。对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要制定详细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按节点推进整改工作。已经办理完结的案件,要及时报送处理结果,做到快速调查、快速整改、快速反馈,确保交办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二、严肃责任追究。严格按照环保法律法规要求,确保迅速查处整改到位,凡属违法违规违纪的,要从严从快处理。对失职、渎职的,严肃进行责任追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立即进行处理;事实比较清楚,但证据尚需补充的,可以先停职后调查处理。

三、

加强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关于做好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信息公开工作的函》(国环督察函〔2017〕23号)要求,按照规定的信息公开载体和公开内容,及时、全面公开督察组交办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切实做好边督边改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实时公开相关信息,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例。高度关注舆情,做好舆论引导,对造谣煽动的,要严肃处理,确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

四、持续跟踪督办。省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将对整改问题情况进行督导,对整改问题开展“回头看”。如发现整改措施不落实、落实不到位、弄虚作假,向被举报对象通风报信,瞒报、漏报、迟报重要信息,工作不认真负责造成不良影响等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强化协调配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联动,抽调精干力量,切实履行环境保护职责,强力推进边督边改工作,确保交办问题落到实处。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不护短、不粉饰,以严的标准、实的作风、硬的措施,雷厉风行抓好整改。

环保督察落实情况发言【第三篇】

按照县委安排,结合到____工作以来的所思所想,我从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四个方面,对自己工作进行了重新审视和认真剖析,汇报如下。

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需要,还有很多不足和上升空间,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政治理论学习深度不够,学习标准不高;二是思想不够解放,工作眼界不开阔,创造性开展工作不强;三是贪图安逸的思想有所滋长,艰苦奋斗精神有所减弱;四是但对于社会上的不当言论和消极现象抵制不够,党员意识、政治意识有待于进一步增强;五是理论学习不够深。片面的以为政治理论学习务虚,对实际工作没有太多指导意义,加之具体工作占据大部分时间,下来主动学习不够;六胜作作风还不够扎实,对问题不作深层次的分析,思考不深刻,工作方法简单,作风不够主动,在预见性和超前性方面也不够强。

通过深刻反思剖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我认为主要有以下三方面原因:一是思想认识没有与时俱进。放松了对新的政治理论、法律规章、业务知识的学习,思想“折旧率”越来越高,个人全局视野、时代思维不长反降,没有完全跟上时代的节奏,准确把握时代的脉搏;二是依法施政意识仍需强化。日常学习研习时间又少,在用法上依旧短板,做事情往往按照文件来、经验办,没有静下来、沉下来深入探究;自己批阅文件时,往往简单遵照上级文件来,没有深入追寻法律根源;三是宗旨意识仍需加强。平时工作得到了上级及百姓的一些肯定,渐渐觉得自己对基层工作很熟悉了,不用深入群众就能知道他们的想法,就能把群众工作办好,暗暗滋长了脱离群众的危险思维,出现了脱离实际的危险现象。

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我将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整改落实:

(一)狠抓学习、强党性。从学习中夯实思想基础,汲取丰富养分,提升理论素养。在实践中摸索新经验、探求新途径,并善于反思和总结自己的实践,从中领悟经验和教训。学习群众的首创精神、新鲜经验、实干作风和朴实品质,从人民群众身上汲取智慧和力量。虚心向老干部请教,主动与老同志交流,注重学习____的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注重向能者学,学人之长、补己之短,取人之优、弥己之缺,不断充实、丰富和提升自我。

(二)狠抓发展、增实力。坚决抛弃“等、靠、要”思想,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敢创新、善落实,做到对发展一心一意,对工作一往无前。决策办事从实际出发,将工作重心更向基层倾斜,努力做到切合实际想问题、抓工作、办事情,做到守土有责。

(三)狠抓实事、惠民生。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按照发展依靠群众、发展为了群众、发展惠及群众的要求,在感情上贴近群众,在工作上服务群众,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推行一线工作法,走基层、进企业、到现场,深入发展一线、民生一线、信访一线。坚持每周到基层、到现场办公,每月到挂钩联系点座谈。针对2017年县委、县政府确定的民生实事,特别是自己分管的工作,抓方案、抓落实、抓推进、抓成效,确保办好好事、好事办好。

(四)狠抓廉政、树正气。积极推进分管部门、联系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不断强化责任人责任意识,增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动性。定期参加分管部门、联系乡镇民主生活会,与同志们谈心谈话,时刻掌握同志们的思想动态;定期上党课,与同志们一起动脑筋、想办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主动互相监督,及早、及时发现问题苗头、掐灭苗头,不使问题扩大化。

对照检查完毕,请对我开展批评。

环保督察落实情况发言【第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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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督察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我监党委严格按照司法厅政治督察提出的17方面的共性问题整改的要求,坚持立行立改,真认账、不推诿,真整改、不敷衍,坚决把讲政治贯穿到整改全过程,坚决做到整改责任全承担,坚决实现问题整改全到位。

一、政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司法厅政治督察提出的17方面的问题,正在整改5条。

(一)党委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管党治党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工作不严不实。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监狱党委召开专门会议重申,把从严治党作为常态化要求,特别是对如何组织开展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等内容进行重点抓,以使各级熟练掌握工作流程,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强党委书记责任,党委着手制定工作计划,做好理论学习和党课安排,规范组织生活,工作做到有安排、有记录、有总结。三是要认真召开民主生活会,会前充分准备,会中有序进行,会后积极整改,确保民主生活会保质完成。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进一步规范煤炭经营市场,结合园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的同时,探索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升园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二是国土、环保、公安等部门等部门会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特别加大对排污企业和环境破坏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畅通网络舆情系统和12369举报电话,加强排污企业的监督;三是严格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加大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处罚力度,提高企业违法成本,促进生态环境建设持续向好。

问题三:民政和扶贫开发局落实社会救助、大病医疗救助等民生政策安排落实不及时、不到位,上级拨付的专项救助资金大量滞留账面。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对全县社会救助各经办人员、主管领导开展专题培训,对社会救助政策进行再宣传,发放社会救助工作文件选编,便于各经办人员学习掌握上级政策知识;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充实基层民政工作队伍;三是已将结余的254万元社会救助资金转入县财政专户,依据实际支出进行拨付。医疗救助基金已转移到县财政社保基金账户,依据医疗救助发生具体情况实报实销;四是11月5日,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主管领导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低保办责任人进行约谈提醒。五是由县政府党组将此作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以此为鉴,杜绝再次发生类似事件。

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加强与省州主管业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主动对接工作,确保社会救助资金按实际需求拨付,减少存量,防止资金滞留账面;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政策知晓面,加大社会救助力度;三是充分发挥主动发现机制,及时了解、掌握辖区居民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事件、罹患重病等特殊困难情况,帮助有困难及失去主动求助能力的家庭或个人提出救助申请;四是不折不扣地贯执行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海北州临时救助实施细则》规定实施救助,对“救急难”事项以最快办理程序给予救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实行“应救尽救”。

问题四:伊克乌兰乡组织实施亚秀村、角什克贡麻村商铺购置扶贫项目,前期工作不扎实,导致实施方案与实有商铺面积不符,损害群众利益。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经该乡党委第15次会议研究决定,由乡人民政府乡长于12月10日分别对主管扶贫工作及亚秀村联点领导、角什科贡麻村联点领导进行了约谈,乡纪委在全乡范围内进行通报;二是经县扶贫开发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伊克乌兰乡亚秀村和角什科贡麻村按照青海省永正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的面积和评估价为准,已购置的2处商铺按合法程序办理不动产权证书,项目手续变更和档案资料的完善工作已全部完成。经评估测算,亚秀村剩余项目资金元,角什科贡麻村剩余项目资金元,项目剩余资金将按照实施方案和批复,计划购置商铺货架、货柜等。目前,已与县政府采购办衔接,购置设备的规格、参数等均已上报请示县财政及采购部门。三是县政府党组将此作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在全县通报批评,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切实把民生工程作为政治任务来完成,严格树立“一盘棋”思想,紧盯目标任务,压实和单位的责任,进一步抓好项目实施工作,将各民生工程项目建成经得起检验的优质项目。二是强化督查检查,严格实行民生工程半月督查、半月通报制度,严肃查处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全面、精准掌握工程进度和实施内容,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全面整改到位。三是强化沟通协调,实施单位主动向相关部门汇报工作、反映存在的问题等方式,加强县直部门与乡镇的沟通协调,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民主生活开展不扎实、不认真。

问题五:县委、县政府党组民主生活会前谈心谈话不深入,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不够坦诚,讲问题少,提希望多。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县委书记在县委常委班子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专门就此项整改问题向参会的州委、州纪委、州委组织部领导进行了自我检讨和批评,并就落实整改情况作了专项说明,做到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二是坦诚相对,扎实开展谈心谈话。县委书记带头,对10名县委常委、人大政协主要负责人、4名乡党委书记、1名党支部书记共17人进行了谈心谈话,把班子问题、对方问题、批评意见、整改措施全部谈透。班子讨论提出自身具体问题15条,6个方面的整改措施。班子其他成员也按照“四必谈”的要求进行会前谈心,县委常委班子成员整体谈话面达到95%以上;三是直面问题,尖锐提出批评意见。在对照检查和批评环节,各常委自我批评开门见山,不遮不掩,互相批评辣味十足,毫不留情,整个民主生活会有交锋、有交心,班子成员们都红了脸、出了汗,达到了“团结—批评—团结”的目的。每名班子成员之间互相批评2-3条不足切实杜绝以往以希望代替问题的怪象。四是县委安排副书记、纪委书记到县人大党组、县政府党组、县政协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现场指导点评,指出不足,提出具体要求,杜绝专题民主生活会不严不实不细。五是2018年10月31日,在县委理论中心组成员专门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确保各级领导干部从思想上领会精神、把握准则,推动各级各党组(党委)规范有序开展民主(组织)生活会。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我们将以此次巡视意见反馈整改为契机,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规范民主生活会相关程序。以后凡召开民主生活会就以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标准和模板,开展“四必谈”达到90%以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推心置腹、坦诚相见,有问题就提出来,不藏着掖着,怕得罪人,防止走过场、流于形式,善用批评利器,通过思想上的碰撞和交流,达到推动工作的目的。

问题六: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有差距,个别县级领导不知道本人所在党支部。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开展自查自纠。按照省委巡视组通报,迅速深入开展自查,抓紧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向党员领导干部汇报情况,确保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得以较好落实;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县委组织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严格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通知》(刚组〔2018〕147号文),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作出具体规定;三是发挥示范作用。县委书记拉科同志带头参加所在支部党日活动2次,开展了集体学习、上微党课、重温入党誓词、集体交纳党费、认领微心愿、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其余县级领导也积极参加所在支部的各类组织活动,其中参加支部学习327次,讲党课36次,参加主题党日活动30次;四是强化管理监督。为各基层党支部发放了《党组织会议记录簿》,将党支部组织生活情况如实记录,对党员领导干部点评讲话、会议记录、讲课稿件、活动照片等有关材料做好存档备查。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管理。一是继续抓好工作指导。开展组工干部走基层、联支部活动,每名组工干部联系多个基层党支部,指导基层党组织分析问题,商议对策,改进工作,推动整改落实。组织各相关支部进行观摩学习,提升全县各基层组织工作水平。二是继续抓好制度落实。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所在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之前,必须提前将时间、地点、要求等通知党员领导干部,以便党员领导干部能够妥善安排工作和活动,按时参加组织生活。同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杜绝党内生活记录与业务工作记录混用的情况。三是继续抓好督导检查。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各党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注重发现解决问题,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将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纳入党建绩效考核范围,定期、不定期开展检查,结果作为党建考核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的重要依据。

问题七:伊克乌兰乡和吉尔孟乡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前没有征求意见,没有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无谈心谈话记录。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抓好约谈整改。县委主要领导对伊克乌兰乡党委书记和吉尔孟乡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12月6日县委组织部对伊克乌兰乡和吉尔孟乡党委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伊克乌兰乡党委书记对本乡镇副书记、组织委员、纪委书记、办公室主任、档案管理员进行了约谈,并在全乡范围内进行了通报;吉尔孟乡党委书记对本乡镇组织委员进行了专项约谈,提出了工作要求。同时,按照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对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通报。县委组织部对全县各党组(党委)党建工作进行了2次专题督查,对发现的“党建工作执行不力、三会一课制度坚持不到位、会议记录不规范、主题党日活动效果欠佳、发展党员不规范”等方面问题,当场进行了反馈,并限期整改,期间共反馈整改问题197条。二是规范党建流程。县委组织部下发了《关于规范刚察县基层党建工作流程的通知》(刚组〔2018〕91号文),制定了基层党组织组建、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民主(组织)生活会、上党课等16项基层党建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全县基层党建工作流程,帮助基层党组织厘清标准化建设的思路举措,确保全县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三是开展党务培训。4月8日至10日举办了全县机关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10月16日至18日举办了全县农牧区其他村干部和骨干党员培训班,共培训村干部和基层党务工作干部215人,针对基层组织建设中普遍存在的发展党员不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混淆等问题,进行了重点讲解和说明。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各项程序。要求全县各党组党委按照民主生活会召开的各个阶段要求,会前抓好学习教育、征求意见、谈心交心、撰写发言提纲,保证会议筹备到位;会中找好自我剖析,批评与自我批评,确保会议开出实效;会后做好整改工作,确保问题切实得到解决。二是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督导检查。今后,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严格落实民主生活会督导检查制度,重点督导在民主生活会上评功摆好、开展批评不聚焦等实际问题,切实让民主生活会收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问题八:县国土局没有召开组织生活会,党建资料缺失。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抓好问题整改。责令县国土资源局党支部书记向直属机关党委作出了深刻检查,11月21日县委组织部对国土资源局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在2018年党支部分类定级中,将县国土资源局党支部由2017年的先进党支部降级为一般党支部。县国土资源局召开专题会议,对分管领导提出严厉批评,将党建专干调离工作岗位,指定专人负责党建工作。同时,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对党建资料进行了整理完善,并由主管领导进行了审核。二是抓好党支部建设规范化。以机关党建为支撑点,开展了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整治工作,制定了《刚察县机关党支部“达标创星”活动工作方案》(刚直〔2018〕16号文),在全县机关党支部进行达标创星活动,共整改问题197条,问责单位及个人9个,使各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水平、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和党支部战斗力进一步提升,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能力不断增强。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强化责任落实。明确各基层党组织“一把手”抓党建的职责,形成统一领导、密切配合的创建工作格局。各机关党支部书记是“达标创星”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各机关党支部“达标创星”工作与各项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用发展的实际效果检验“达标创星”工作的成效,做到在工作责任上细化、目标要求上量化、督查有力度、考核有标准、奖惩有办法。二是培育先进典型。进一步加大典型培育、总结、推广力度,选树一批基础比较好、成绩比较突出的“五星级”机关党支部作为党建示范点,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提高全县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二)关于“思想建设不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注重实效不够”的问题 1、理论学习和联系实际不深入。

问题九:县委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不到位,结合实际不紧密。

问题十:县委中心组没有结合党的重大理论和中心工作等开展专题讲座、学习讨论。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18年8月,修订完善了《刚察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刚办发〔2018〕62号),明确规定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理论务虚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本部门本单位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讨;中心组成员每年必须撰写1篇以上有价值的调研报告等重要事项。同时,将县委理论中心组成员调整为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县政协、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副县级以上和县委委员等党员领导干部组成,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任副组长,进一步强化了对县委理论中心组的管理。二是不断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对开展专题研讨、理论务虚会、专题讲座等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改变了以往以会议学习文件精神为主的学习方式。截至目前,县委理论中心组共计开展专题研讨2次、围绕全县人居环境三年整治工作,开展1次理论务虚会,组织专题讲座4次,专题学习13场次。三是在年初完成1次县级干部领题调研工作的基础上,积极改进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方式,召开了县委中心组学习会议,对如何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促进分管工作提质增效进行了专题研讨1次。邀请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委政研室、州委党校等单位专家教授开展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精神、党风廉政建设、乡村振兴等专题讲座4次,全县副科级及以上干部,县纪委、农牧、民政、建设等部门干部职工1000余人(次)参加培训。同时,征订发放《习近平同志讲话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学习资料500余本。以上两个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州、县委统一安排部署,把每年县委理论中心组专题研讨主题和时间纳入本年度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当中,从制度层面推进工作落实,确保每年专题研讨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县委宣传部会同县委督查室,以每季度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为契机,开展覆盖县级领导干部和各党委(党组)的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督查,对未完成县委理论中心组安排的调研课题的县级领导,由县委主要领导进行约谈提醒,并对有问题的单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将其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内容,确保实现县委中心组学习内容丰富、效果突出,实现常态长效。

问题十一:少数县直部门和乡镇学习安排无计划。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县委宣传部于11月上旬会同县委督查室,结合意识形态专项督查工作,对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工作全面检查,明确整改时限,通过检查发现:县法院党组在召开日常工作会议时,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强调部署,但未召开专题研讨会、专题工作会对意识形态工作做出更具体、更细致的安排部署;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党组制定了中心组学习安排计划,但未按月进行安排;同时未将意识形态学习教育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目前,县法院和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已于12月初全部整改到位。二是2018年12月3日至7日,结合全县目标考核工作,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学习计划,完成学习内容情况进行了全面考核。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县委宣传部、县目标考核办公室将进一步增加理论武装工作(学习计划和完成情况)考核分值。二是根据2018年度目标考核结果,将2018年度学习不规范、学习资料不全面的党委(党组)作为2019年基层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和理论武装工作重点检查对象。三是县委宣传部、县委督查室将定期不定期通过部门单位主要责任人约谈提醒、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加大对学习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提高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本单位理论学习工作的重视程度,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成。

问题十二:抽查县委班子成员、个别县直部门领导和乡镇党委成员29人的近3年政治理论学习笔记,有50%的同志无十九大、“两学一做”等重大理论学习内容,没有理论联系工作的心得体会和工作研究。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县委组织部、宣传部、政研室对各乡镇、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近三年的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对无十九大、“两学一做”等重大理论学习内容的党员干部责令限时整改,要求严格按照年度学习计划和县委安排部署补齐学习笔记。对未能提供心得体会同志,要求其翻阅以往学习档案资料,认真撰写心得体会。二是重修修订了《刚察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刚办发〔2018〕62号),从制度层面规范了各党组(党委)学习方式方法,促进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常态化。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坚持理论中心组成员读书笔记审阅制度的基础上,每半年由县委书记对县级领导读书笔记进行抽查,县级领导对分管各党委(党组)书记读书笔记抽查,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对全县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读书笔记进行抽查,确保压力传导及时到位。同时,加强县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学习《刚察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刚办发〔2018〕62号),全面了解掌握学习内容,讲学习内容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切实强化各成员主动学习的行动自觉,以制度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层层传导压力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选题调研工作,将各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领题调研工作明确纳入《刚察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当中,用制度管人管事,切实做到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心得体会实,工作研究多。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全县各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成员特别是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领题调研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并规定每年由县委政研室甄选整理成册,并将发至全县各级党组织,为全县各项工作开展提供理论指导,推动理论成果向实际工作转化。

2、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矩。

问题十三: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不到位,宣传引导不足,督查考核不到位;乡镇、局“一把手”不了解不熟悉意识形态工作的内容;意识形态主管部门、实际工作部门和各地之间还没有建立大舆情工作格局;意识形态领域干部队伍结构不尽合理;网络舆情监管平台建设滞后,应对舆情危机能力不足。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注重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了《刚察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刚宣〔2018〕4号)《刚察县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刚宣〔2018〕29号),明确了意识形态责任落实、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定期分析研判、责任追究、信息报送等10余项相关工作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重点工作部署,与加强党建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明确班子成员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二是注重充实人才队伍建设。由县委宣传部会同县委组织部共同研究当前意识形态工作人员薄弱情况,及时抽调沙柳河镇1名工作人员充实干部队伍的同时,将县文联与县委宣传部办公室合署办公,切实解决当前工作力量不足的问题。三是注重新媒体建设。以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为契机,有效整合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人员设备,建立了重大舆论舆情监测反馈制度、重大意识形态舆情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了网络舆情管理工作机制,加强与县公安网安部门和省、州网信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处理有害信息。目前,舆情处置预案已制定并审议,待与全州的舆情处置预案衔接后印发执行。同时,充分发挥县办媒体舆论引导作用,加大县域内正面宣传。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加强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理论研讨和学习贯彻情况的经验交流,推动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好地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继续做好每季度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的基础上,不断充实细化监督检查内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督促指导全县各党委(党组)做好各类苗头性问题的分析研判工作,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动权。三是健全网信机构,加强网络阵地管控。加快申报我县网信办机构,落实工作人员及编制,争取将网信办人员招录工作纳入2019年招录计划,积极申请省、州配套相关设配,组织开展工作人员培训,将县网信办运转经费单列,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提升我县网络舆情监测能力及水平。四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队伍建设。紧抓当前全县机构改革的机遇,通过调整、补充等方式增加全县意识形态专职工作人员,壮大意识形态工作队伍。同时,科学规划即将建成的广播电视大楼内的设备、科室、人员的功能布局,确保2019年内投入使用,将县新闻中心和县电视台合署办公,建立网络、电视、纸媒“线上线下”组合宣传,及时正确引导舆论走向,强化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吸纳“村警”、社情民意党建信息员、寺院管理员等人员,进一步扩充“网军”队伍,通过“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方式,邀请省、州相关专家开展讲座,积极参加相关培训,切实增强我县相关工作人员舆情搜集、监测、回应、处理能力,提高意识形态领域舆情预判、分析、处理等能力。

(三)关于“组织建设不扎实,基层党建工作虚化弱化”的问题 1、干部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 问题十四: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动议环节审核把关不严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审核表存在领导职数空缺审核不明,工作、入党时间空白或与档案不一致。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2018年10月对《刚察县干部动议制度》《刚察县干部选拔任用常委会票决制度》《刚察县实名制推荐科级干部人选办法(试行)》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进一步规范了干部选拔任用相关程序。二是针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审核把关不严、审核表填写不完整、领导职数空缺审核不明、工作和入党时间空白或不一致的问题,由县委书记对组织部长、分管副部长进行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三是结合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及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县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全面细致审核,按照“存疑必查”的原则,对多次催补,仍未补充缺失材料的26名干部档案列入全县存疑档案中,于2018年9月赴干部分配地对全县26名干部相关情况进行实地调查。目前22名干部已查找到相关原始依据,4名干部无法找到相关原始依据,根据相关要求提出了初步处理意见,并向州委组织部上报了《干部人事档案造假情况认定表》,由州委组织部审核后报省委组织部进一步审核,待省委组织部反馈后再进行下一步整改。此问题正在整改中。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组织部《干部选拔任用“三审二核二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要求,严把动议、民主推荐等各关口。二是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州关于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刚察县党政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刚委〔2002〕30号文)《刚察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刚办发〔2015〕83号文),严格机构编制审批程序,严格领导职数和职级管理,严格按规定配备领导职数和非领导职数。三是严格落实“四个凡必提”要求,严格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对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和考察对象党风廉政等方面存在问题的,一律不列为考察对象。

问题十五: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干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汇报、研究讨论等环节记录内容不完整,发表意见记录不详细,只记录议定结果。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县委主管领导对县委办公室主任、分管政务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提醒。县委办公室主任对办公室文秘人员进行了工作约谈,明确指出了工作漏洞,并要求限期整改,层层传导压力,夯实责任主体;二是规范记录制度。县委常委会会议记录由办公室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记录,将每个常委的发言和意见原汁原味记录在案。会议记录经办公室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层层把关审核后存档备查。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问题十六:全县23名同志无任何公务员录用或审批手续任命为科级领导干部。

整改完成情况:针对以上问题进行了客观公正的分析:一是在省委巡视组巡查反馈23名科级领导干部无公务员录用或审批手续的基础上,结合全县正在开展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及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专项治理工作,经自查,查找出25名科级领导干部无公务员录用或审批手续,根据(青公局发〔2016〕114号文),2名同志于2016年12月15日进行了补登,但公务员登记相关手续还未办理,待与省公务员局进一步沟通汇报后抓紧办理;二是针对不具备公务员身份提任科级领导职务干部的问题,结合全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及档案造假专项审核工作,进行再审核,并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逐级向省州组织部门汇报情况、作出具体说明,申请省州党委和组织部门的政策支持;对违规提拔的干部,将通过换届选举登记公务员等方式,力争三年内消化完毕。此问题正在整改当中。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继续加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的学习力度,通过集中学习、分片导学和自学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标准、程序和内容的学习力度,切实做到选人用人工作坚持标准不动摇、执行制度不走样,进一步增强选人用人工作的公信力。二是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认真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审核工作,把好选人用人审核关。三是严格落实省州干部选拔任用相关规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对不具备公务员身份的干部届中坚决不提拔到行政部门担任科级干部;换届期间,严格按照省州“四类人员”的选拔要求,将符合条件的干部配备到乡镇领导班子中。

问题十七:2018年3月,一名同志档案中无任何入党手续材料被提任为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问题十八:干部人事档案资料缺失严重,档案管理不规范,审核207卷档案,发现各类问题档案78卷,问题档案占审核数的%。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为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前档案审核工作,2018年11月制定了《刚察县干部任前考察档案审核办法(试行)》。二是对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同志档案中无任何入党手续材料的问题派出专人,前往该同志原所在支部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核实,该同志原始入党材料已在原党支部查找到,审核后,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的要求,将所有资料归入本人档案中。三是11月20日,由县委组织部分管副部长对档案管理人员仁措吉同志和干部室从事干部工作的责任人就未认真开展“凡提必审”工作进行了约谈提醒、批评教育。对此典型问题县委组织部在全县进行了通报批评(刚组〔2018〕144号文),引以为戒。四是结合全省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及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专项治理工作,组织部及时成立了刚察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及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及调查小组,县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刚察县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及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县1490名干部人事档案进行了审核,经审核,全县13名干部人事档案中缺少原始分配文件、相关工作经历等原始凭证,已核实认定工作经历11名,2名工作经历存疑;31名干部人事档案参加工作时间认定不准,已核实认定31名;18名干部人事档案出生时间认定不准,现已依据干部人事档案最早记载的出生年月,完成18名干部出生时间认定工作;42名干部入党材料缺失,目前正在核实整改中;39名干部人事档案中缺少中学学历材料,目前正在补充和认定中。五是县委组织部和人事部门建立健全了《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干部档案材料收集、归档制度》《档案室钥匙统一保管和使用登记制度》《干部档案查阅登记管理制度》《干部档案转进、转出登记审核制度》《干部档案管理人员职责》等相关制度,避免了档案丢失、涂改、抽取、伪造等现象的发生。并按照相关规定与管档人员签订《保密协议》《责任书》。问题十七已整改完成,问题十八正在整改中。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按照“不任前审核不提拔任用”的原则,对拟新提拔任用的干部,由干部档案室根据干部室提出需要审核的人员名单,对其个人档案进行初步整理、审核后,再移交干部室对其档案内容进行严格细致审核。二是确保管档干部的稳定性,加大对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管档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三是针对部分档案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问题,严格按照省州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缺失材料补充的要求,及时采取通知追补、电话催补和专人查补等途径补充缺失材料;同时,针对干部人事档案中“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基本信息不实的情况,按照尊重历史、尊重事实的原则,认真查阅原始资料,确保归档材料的准确性。

2、基层党组织作用弱化 问题十九:对党建工作研究不够,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基层党组织虚化、弱化,“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组织生活不规范。

问题二十:伊克乌兰乡、哈尔盖镇、沙柳河镇等普遍存在党委(党组)会、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行政混淆等问题。

问题二十一:部分党支部没有设置纪检委员,没有召开支委会,没有民主评议党员,以娱乐活动代替党组织生活。

问题二十二:县交通局未按“三会一课”制度开展相关组织活动。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建任务。根据省州基层党建任务安排,县委组织部制定了《2018年全县基层党建任务分解表》(刚组〔2018〕72号文),细化任务118项,明确了整改措施,建立了问题、责任和整改3个清单。11月21日县委组织部对县交通运输局党支部进行通报,对党支部书记进行约谈,并在2018年全县基层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中对县交通运输局党支部进行了降级处理,由先进党支部降为一般党支部。12月6日县委组织部对伊克乌兰乡、哈尔盖镇、沙柳河镇党委进行了通报批评,对乡镇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县委制定下发了《“党支部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刚办发〔2018〕19号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基本制度规定,认真落实“党组织生活记实、评议、考核等制度,在各党支部统一使用了“党支部会议记录簿”“党组织工作记录薄”,建立了“一人一档”,严格“两簿一档”记实管理,对党内组织生活实行“痕迹化”管理。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主要领导向全体机关党员干部至少讲1次党课,分管领导要在所在党支部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同时,开展党内政治生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党员领导干部讲党课情况和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情况。县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规范刚察县基层党建工作流程的通知》(刚组〔2018〕91号文)《关于做好2018年基层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刚组〔2018〕35号文),规范了党支部16项工作流程,确定了“党员带头健康行,全民健身奔小康”“承诺践诺”“主题党日+本单位重点任务”等20项主题党日活动选题参考,有效防止以娱乐活动代替组织生活现象的发生。三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县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刚察县基层党组织“四化”建设标准的通知》(刚组〔2018〕89号文),针对农牧区、城镇社区、机关(事业)单位、教育系统、国有企业、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7个领域的不同情况,分别研究制定了党组织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常态化建设标准,要求各党支部均要设立纪检委员。对全县105个党支部进行摸底调查,对没有设置支部纪检委员的88个党支部及时提出了整改要求,并督促指导各支部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及时设置了纪检委员,88个党支部已全部设置纪检委员。开展了村(社区)组织“星级化”创建工作,通过开展考评工作,设立“刚察县村(社区)组织奖励基金”50万元,对达到十星级、九星级和八星级三个档次的村(社区)进行资金奖励,全力激发农牧区党员干部创业信心和干事动力,推动农牧区基层党组织实现晋位升级。加强基层阵地建设,先后整合资金万元对28个村级综合办公服务中心进行维修;整合资金280万元购置办公设备;投资27万元制作制度形象栏;投资万元安装取暖设备;整合州县财政资金100万元,重建村级综合办公服务中心各2处。四是狠抓党务知识培训。4月8日至10日举办了全县机关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10月16日至18日举办了全县农牧区其他村干部和骨干党员培训班,12月12日至14日举办了全县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培训班,共培训基层党务工作、基层干部285人,并为村(社区)“两委”主要负责人开展了体检活动,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建立了健康档案,进一步提高了基层党务工作者工作能力和水平。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不断促进基层组织建设提档升级。以“党支部建设年”为契机,以建设“四化”基层党组织为目标,严格落实《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等制度。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力度,确保“党组织会议记录簿”“党组织工作记录簿”填写规范,“三会一课”记录明晰。督促各基层党支部建立考勤登记簿,详细记录每名党员参加主题党日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依据。二是强化党员干部素质整体提升。整合县乡各类培训资源,切实加强党支部书记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基层党员干部的综合素质。建立关爱激励机制,充分运用奖惩激励手段,压担子、定任务,落实“一岗双责”,有力调动基层党支部书记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基层党支部书记队伍的活力。三是确保基层党建责任落实到位。在全县各级党组织中继续实行“三三制”和“季度通报+半年督查+随机暗访+现场观摩+年终考评”党建考评工作机制,结合我县“五个三”工作法和“星级化”评定工作,强化考评考核,使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3、发展党员不规范。

问题二十三:县卫生局所属的卫生监督所共有职工9人,无1名党员。

问题二十四:县属5个乡镇基层党组织研究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没有支部决议,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过程空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空白或填写不全。

问题二十五:县农牧和科技局、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机关党支部所确定9名入党积极分子,支部大会没有形成决议,没有确定培养人。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县基层党支部分类定级工作中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农牧和科技局、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党支部进行了降级处理,由先进党支部降为一般党支部。县委组织部对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支部书记进行了约谈,要求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支部积极在县卫生监督所职工中发展党员,充实党员队伍,优化党员结构。县委组织部于11月19日对县农牧和科技局、民政局党支部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不力问题进行了约谈,并提出整改要求及整改时限。12月7日县委组织部将此问题作为发展党员不规范的典型问题在全县党组织中进行通报批评,引以为戒。二是为了理顺党组织设置,推进全县卫生、农牧系统党建工作进一步优化,成立了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总支、县农牧和科技局党总支,将下属单位党支部纳入了党总支进行统一管理。县农牧和科技局、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党支部针对已出现的问题,及时召开支部大会进行研究,指定培养人,充实补齐档案资料,并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工作要求,以支部大会通过日期为9名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时间,有序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支部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刚组〔2018〕73号文),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要求,统筹少数民族、妇女、农牧区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名额要求,在卫生监督所重点培养了1名入党积极分子,县委组织部已对该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了培训。三是县委组织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刚组〔2018〕28号文)和《关于规范管理发展党员档案的通知》(刚组〔2018〕77号文),对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各项程序和规范党员档案管理进行了明确规定,提高了发展党员工作质量。制作了“刚察县发展党员档案袋”,并在档案袋后列出32项材料清单,标明发展党员各阶段需要档案资料的名称及数量,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全面细化《发展党员五项制度》,对全县各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出现发展党员程序混乱、记录不全、材料缺失等问题的党组织及时进行通报并提出相关整改方案及整改时限。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加强发展党员的管理工作,严格入党程序,从入党各个环节下功夫,严格工作程序和手续规定,逐项审核,同时严把转正,确保党员发展质量。实施好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制度,对入党积极分子实施动态管理,不断吸纳优秀分子,淘汰不合格者。严格执行发展党员“一人一档”制度,建立发展党员全过程责任倒查机制。二是严格要求各级党组织,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和《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中5大项23项发展程序,认真履行各个环节和程序,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海北州发展党员《五项制度》,按照发展党员工作推优制、票决制、公示制、预审制的要求,严把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关,切实做到工作不走样、程序不变通、要求不降低,坚决杜绝违反程序或简化程序发展党员的现象发生。三是强化党务工作者培训力度,继续举办“机关党支部书记和党务工作者业务培训班”,从源头上解决发展党员流程不清,党务工作严重滞后的根本问题。四是严格认真贯彻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和“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要求,重点向少数民族、妇女、农牧区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两新”组织和各级各类先进、业务骨干倾斜,确保每个机关党支部至少每3年发展一名党员,村(社区)党支部每年发展1名党员。

(四)关于“作风建设不扎实,四风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1、工作流于形式,注重留痕迹多。

问题二十六:以文件落实文件,存在照抄照搬、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县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安排县纪委在全县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工作,梳理新“四风”问题174条,制定整改措施201条,完成整改109条,解决群众反映问题19条,修订完善工作制度132条,开展集中学习232次,开展警示教育58次。二是县委制定印发了《刚察县深入开展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刚办发〔2018〕93号文),成立了形式主义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自查自纠、集中检查和处理问责三个阶段工作,查找出形式主义问题98条,及时进行了整改。三是督促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以高度的责任担当意识,干好本职工作。在目标考核中加大个别谈话的力度,扩大谈话覆盖面,注重从基层群众的口碑和工作实绩来评价工作。县纪委监委继续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专项整治工作,今年8月至9月,相继开展了对热水煤炭产业园区管委会和县发展改革局领导班子履职尽责督导调研工作,对两个单位班子及班子成员履职情况进行了调研检查,期间发放《刚察县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干部民主测评表》(包括为官不为不愿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工作不实弄虚作假、为政不廉以权谋私、其它不担当不作为5个测评内容)和《无任职干部专项民主测评表》共64份,个别谈话32人次,形成检查调研报告2份,提出意见建议10条,对履职情况不到位的2名班子成员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四是严厉整治形式主义。县纪委今年查处了县国土资源局在2017年廉政档案中造假问题,对擅自蓄意编造档案资料的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秘书予以辞退,主管办公室工作的负责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因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文件审核把关不到位,由县纪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和县纪委派驻国土资源局纪检组长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受到诫勉谈话处理。同时,县纪委于7月份印发了《关于海北州纪委通报的一起形式主义典型问题进行警示教育的通知》(刚纪发〔2018〕40号),就我县发生的此典型事件开展警示教育。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全县各级党组织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对照习近平总书记批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10种表现形式,围绕中央和省州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既要抓好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问题的查摆整改,又要着力健全完善可操作、管长远的制度机制。一是在安排工作、检查督导中,进一步淡化工作留痕的导向,优化工作考核设置。二是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干部,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防止小问题造成大影响。

问题二十七: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查摆出的问题清单全部为照抄照搬2017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纪述廉会上点评所列共性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根据县委制定的《刚察县深入开展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刚办发〔2018〕93号文),重点整治无中生有、编造虚假材料,移花接木、网上抄袭剽窃,照抄照搬、没有结合实际,一成不变、未能与时俱进,虚报浮夸、一纸空文落实等问题,全县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相继成立了形式主义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结合自身实际深入进行了自查自纠,列出形式主义问题清单98条,对问题出现的根源进行了深入剖析,有针对性地制定出76项整改措施予以整改,全县各单位也都设立了形式主义问题整改联络员,指定专人负责各单位形式主义问题整改落实上报工作。二是11月27日,由县纪委书记对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党组书记、局长进行了约谈提醒,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三是由县纪委发文对此问题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典型问题,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引以为戒。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进一步加强党性教育,转变工作作风。通过深入学习中央、省州党委、纪委有关会议精神,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扎扎实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强化通报曝光力度。

问题二十八: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的县2016年异地搬迁脱贫项目中,伊克乌兰乡住户项目验收时间居然早于中标时间。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认真分析原因,查找问题症结。县住建局在农村危房改造、异地扶贫搬迁、高原美丽乡村项目验收组为同一验收组,验收组成员3人责任意识不强,工作不认真、不严谨,个别人还存在业务不熟练、不精通情况,导致填写项目验收时间早于中标时间。对此,县住建局召开会议,对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查找问题出现原因,制定了具体整改措施。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县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才让东主对验收组成员三人进行了约谈和批评教育。三是查漏补缺,立行立改。认真查询原始资料,对该项目验收表上的时间核准之后进行了改正。四是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对县住建局局长约谈问责,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批评。五是结合全省工程招投标专项整治活动,县政府批转了《关于批转刚察县工程项目违规招投标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刚政办﹝2018﹞92号),开展了违规招投标专项治理工作。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领导和整改落实,县政府印发了《关于成立刚察县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刚政办〔2018〕162号)、《关于批转刚察县工程建设招标领域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刚政办﹝2018﹞178号),对项目设计变更,招投标合同中招标单位没有盖章和签字,无规划手续及图纸审查,项目建设图审、规划许可时间与开标时间倒置,中标通知书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与备案资料项目经理签字不一致的5个方面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实行整改销号管理,对全县招投标活动进一步进行了规范,维护了招投标市场秩序,推进了招投标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把此项问题作为今后全县各相关单位规范工程项目整改重点任务来抓,严格项目建设验收程序,做到一事一核对,对全县所有项目干事进行约谈提醒,提升业务能力,强化责任意识,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2、扶贫及工程项目领域问题多发。

问题二十九:扶贫领域发现在项目管理、项目建设程序、项目投资使用、项目资料档案、工程建设量等违规问题达45条,涉及乡镇和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等18个部门单位。

整改情况:一是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针对以上问题,作了进一步分析和整理归纳,45条问题中包括:扶贫领域问题22条,扶贫领域行业部门16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等问题7条。为确保巡视反馈问题及时整改落实到位,8月29日至9月7日,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县扶贫、财政、审计等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专项督查小组对5乡镇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2016—2018年涉及的扶贫项目落实推进情况及档案资料完善情况进行了督查。2018年11月12日至22日,专项督查小组对全县涉及整改问题的8个行业部门和5个乡镇扶贫领域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再次综合督查(回头看),确保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11月27日,县政府召开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省委第二巡视组对刚察县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听取了工作整改汇报,对此提出了具体整改要求。二是整改期间县政府党组对县民政和扶贫、发改、教育、卫生、交通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问责约谈,五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与经办人一一面对面约谈提醒,并由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发文在全县范围内对以上5个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要求“引以为戒,立行立改”。三是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推进招投标问题整改的常态化、制度化,县政府成立了刚察县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组。全县所有项目招投标工作采取随机抽取方式,依法依规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并由监督组负责执行,进行全程监督。四是对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在巡视整改工作中慢作为的情况进行了通报批评。同时,责成主管副县长对民政和扶贫开发局责任人进行了约谈问责处理。经审核,共有三条未完成整改:1.沙柳河镇2016年州级产业发展扶持资金,尕曲村扶贫资金50万元计划购置适龄生产母羊,之后变更扶贫资金用于购买78头牛,只有沙柳河镇政府出具的函,没有相关部门的变更批复文件,扶贫资金50万元以现金转账方式入股,没有按照方案以实物方式入股。2.各乡镇党委、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下达项目为:无母畜(羊)周转周期等指导性意见及相关方案,在分配时,未经过村民大会讨论表决和向村民公开,造成分配不公的现象,母畜分配后应按要求定期收回进行再分配,但大部分村未进行周转再分配,造成未分配到周转母畜的贫困户意见很大,经常上访。3.泉吉乡年乃索麻村旅游扶贫宾馆项目中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等“两证一书”的情况下开工建设,不符合项目实施程序要求。此问题正在整改中。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扶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完善体制机制,理顺关系,明确工作重点,配强配齐工作人员,建立完善项目、资金等各项工作制度。二是通过整改尽快补齐工作短板,保证做好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三是要求县委巡察办,在今后巡察工作中重点对扶贫领域项目进行重点巡查,防范于未然,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问题三十:2017年县级财政安排拨付教育发展资金380万用于中小学及幼儿园水电改造和维修,县教育局在签订项目施工合同中存在法人未签字、质保金额未明确、资金报审表主管财务领导未签字等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由县教育局就问题原因对县委进行了情况说明,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批准。二是对县教育系统近年来的所有项目建设档案进行了“回头看”梳理检查,对不规范、不完整问题的合同,进行了规范整理,对质保金未明的合同,及时按照合同总价和约定质保金比例,明确质保金数额。三是对未签字、质保金额不明确等问题的合同,由当事人履行补签等相关手续。四是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对教育局局长进行约谈问责,并由县政府发文对此问题作为典型案例在全县通报批评,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规定,由各项目单位健全项目法人负责制,完善项目程序,严格项目资金支付管理,规范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确保不发生此类问题。

问题三十一:抽查民政和扶贫开发局等6个单位13个项目就有4个项目存在项目设计变更资料缺失,招标合同中招标单位没有盖章和签字等招标不规范问题,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负责的伊克乌兰乡刚察贡麻村幸福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该项目工程变更较大,项目没有设计变更。

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县政府工程项目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项目专项自查整改方案,对近年来实施的建设项目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对资料进行了全面整理规范。二是对刚察贡麻村幸福苑-高原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因规划设计户型不能满足实际需求,需改造延伸的24套住房,通过图纸设计公司青海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公司青海同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和施工单位青海长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沟通协商,在工程签证联系单签证盖章后,由县政府积极与省民政厅协商,对缺口资金进行了追加,省民政厅和县政府各承担万元资金缺口。三是由县政府主管副县长对县民政和扶贫开发局责任领导进行约谈问责,批评教育。由县政府党组发文对此作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的典型案例在全县通报批评,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此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在今后将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行为,严格遵循科学、合理、经济和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原则。

问题三十二:县财政局负责实施的2016年农业综合开发草建项目-种公牛购买项目,合同书甲方负责人无签字、无购置方案、无项目现场审查表、无质量体系施工方案审批表、无审核意见和审批意见等。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由县政府分管县长对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同志进行了约谈提醒,县财政局局长对财政局农发办项目干事进行了约谈,并在局干部大会上进行了通报批评。二是县财政局农发办联系州农发办当事人,对项目合同确认后,补签了种公牛购置合同签字,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现场审查表、审批意见等补充完善后统一进行了装订。三是加强农发项目监管,把项目督查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强化对施工现场、监理单位的监管。四是对2016年以来实施的农发项目,从立项、审批、招投标、实施、验收等环节进行了一次全面自查,规范整理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县财政局结合实际,制定了《刚察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刚察县财政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办法》,以进一步加强对惠农资金的监管,规范资金拨付和审批程序,强化对施工现场监理单位的监管,保证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现在两个办法已在全县各单位征求意见,将在提交县法制办审核后印发执行。六是由县政府党组发文对此作为扶贫领域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在全县通报批评,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此问题已整改完成。

下一步工作举措: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评估有效实施重点防控,重点对项目资金分配使用管理、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等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评估梳理,研究制定风险防控、管控措施,强化落实单位内部审计制度,从而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3、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

问题三十三:伊克乌兰乡原党委书记和原乡长在受处分期间,仍然正常晋升级别工资,享受年度考核奖金;县教育局违规给本单位工作人员发放生源地助学贷款代理费4500元;县发展和改革局违规给本单位工作人员发放环境整治项目审查费4200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用公款7580元违规组织单位职工集体旅游、购买服装为单位职工变相发放福利。

问题整改情况:一是针对伊克乌兰乡原党委书记、乡长在受处分期间,仍然正常晋升级别工资,享受年度考核奖金的问题,除已追回两人享受的年度考核奖金,推迟级别工资晋升外,县纪委责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对工作人员签收处分决定后未上报分管副局长和局长失职渎职而造成受处分人员正常晋升级别工资和享受年度考核奖励工资的错误行为,给予诫勉谈话,对局长、副局长由县纪委进行约谈提醒处理。二是针对县教育局违规给本单位工作人员发放4500元助学贷款、县发展和改革局违规发放4200元环境项目评审费的问题,除追回教育局发放给教育局工作人员4人的4500元助学贷款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发放的4200元环境项目评审费(包括3800元评审费和400元场地租赁费)外,将此问题作为违规发放津补贴的典型案例,由县纪委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三是对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用公款7580元违规组织单位职工集体旅游、购买服装为单位职工变相发放福利的问题,由县纪委立案进行了查处,给予该责任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党组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取消目标考核、精神文明和民族团结进步达标奖金发放。

下一步工作举措: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联系,开展财务人员专题培训,严格执行会审会签等财经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海北州规范行政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的有关规定》,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问题三十四:“三公”经费严重超支,公务接待费居高不下。2015年至2017年,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办公室公务用车费用、公务接待费都存在超支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县委、县政府批转了县纪委监委、财政局、审计局拟定的《在县直部门开展违反财经纪律

环保督察落实情况发言【第五篇】

接反馈20条意见建议后,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严肃对待,认真统筹谋划整改任务,细化责任分解,组织各部门和全体干警对照查摆、立查立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1、市检察院党组接到市委第二督导组20条反馈意见建议后,高度重视,先后召开专题党组会和教育实践活动办全体人员会议,认真研讨,并将整改纳入党组中心工作任务。经通读全文、反复研讨,集中群体智慧,分类归纳梳理成5大方面予以整改。

2、大家一致认为,市委第二督导组通过个别谈话听取意见所反馈的20条意见建议,紧密联系检察工作实际,与市检察院党组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所征集归纳的63条意见建议高度吻合,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3、市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对具备整改条件的立行立改;对目前不具备条件的,积极创造条件,争取尽快整改。

市检察院已将反馈的20条意见建议梳理归纳为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从优待警、机关管理制度、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等五方面内容,明确规范初步整改措施,要求各内设机构和广大干警认真对照检查,限期整改,及时上报整改任务完成情况。一是继续强化领导班子建设注重政治业务学习,完善现有周一例会学习制度载体和形式,健全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制定出台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进一步完善检委会学习机制,严格遵守党组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召开程序和具体要求,做好议题确定,不断提升领导班子政治和业务素能水平,不断增强党组民主生活会的实效。二是突出队伍建设主题,不断优化各项机制。政治部门重点制定《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挂职锻炼实施办法》、完善《干警在职培养教育实施办法》,规范报考程序、名额分配、学费报销等方面内容,全面建设过硬检察队伍。三是从优待警,在在职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行政职级、干警食堂及年休假落实上充分调研论证,不断整改。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机关管理制度。重点做好公车管理使用、确保办案用房保密性与合规性统一及加强科技强检工作。五是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接地气、出实效。结合检察职能和工作实际,启动“检察宣传进校园”活动,与市一职高联合进行法制宣讲,以点带面,全力推动两级检察机关进校园活动。

按照市检察院党组研究部署要求,对20条反馈意见建议,各部门遵照分类指导、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方针,对照查摆综合统筹谋划,分类建立近期和中长期整改目标任务清单,整体稳步推进。

目前,市检察院已经整改的事项分别为:一是进一步落实从优待警政策,市检察院在编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经党组研究决定自20xx年5月起执行;二是反对浪费、厉行节约上,修订完善市院机关反对浪费、厉行节约及规范三公经费使用制度规定3项;在机关开展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议活动,倡导节电、节水、节纸、“光盘行动”等,三公经费开支大幅下降,成效明显;三是出台市院机关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制度1项;四是进一步促进教育实践活动开展接地气,已与市一职高联络达成检校共建、检察宣传进校园初步意向,具体实施方案正在商讨中。

根据检察工作实际,列入下步整改的目标工作任务包括:一是由技术处牵头,会同反贪、反渎自侦部门拟定《进一步提升科技强检和信息化建设水平的实施方案》,就司法鉴定室、侦查信息化建设等向市院党组专题汇报。二是拟订《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提交党组研究,建立检察机关队伍建设长效机制。三是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挂职锻炼实施办法》,拟订干警下基层挂职锻炼计划报党组研究。四是在强化干警在职学习方面,拟定出台《干警在职教育培训实施办法》,全面提升干警综合素质。

市检察院为加强对机关活动开展情况的督促、指导,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分工联系各支部,定期组织对各支部、各内设机构开展整改情况督促检查,要求没完成规定动作的支部补补课,让活动有特色见实效的支部传传经,做到应当参加的党员干部一个不少,规定的动作一个不落,调动全院干警参与整改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张晓光检察长多次主持召开市检察院党组专题会议,听取汇报,分析存在问题,研究措施,确保全员参与、全程跟进、全面整改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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