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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小组意见范例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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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小组鉴定意见1

从本质上说,巡察了解与执纪审查调查都是由党章所规定的重要职责,二者在目标、原则等方面关系密切。只有抓住其中的联系点,才能找到解它们的平衡点。

第一,目标的一致性。巡视了解与执纪审查调查“势不同而理同”。从共同目标看,巡察了解与执纪审查调查都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都要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巡察了解坚持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执纪审查调查通过严肃处理违纪违法行为,维护党的纪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从实现途径看,巡察了解与执纪审查调查都把纪律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做到有贪必肃、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巡察了解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存在的出问题,推动查处严重违纪违规案件,做到利剑高悬、震摄常在;执纪审查运用“四种形态”,“拔烂树”“治病树”“正歪树”“护森林”,二者殊途同归,形成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的强大合力。

第二,原则的同一性。巡察了解与执纪审查调查都是做人的工作,都需要遵循六个基本原则。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即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以及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挺纪在前,注重抓早抓小。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原则,即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无论谁违犯党纪,都要严肃、公正地执行纪律。实事求是原则,即必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为准绳,甄别是非、把握实质、恰当处理。民主集中制原则,即对违纪行为或有关事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经集体讨论决定,任何个人或少数人不得擅自决定和批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即对党组织和党员以及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的处置,应当坚持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群众路线原则,即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对相关问题作出客观判断,确保事实清楚、定性准确。

第三,优势的互补性。巡察了解重在发现问题,执纪审查调查重在处置问题。从发现问题到处置问题,形成完整的工作链,增强了管党治党效果。一方面,通过巡察了解提供高质量的问题线索,增强了执纪审查调查的精准度。巡察发现的领导干部纪问题线索和“四风”方面突出问题,有不少是巡察组干部深入了解过的,线索具体、可查性强,为执纪审查提供了明确的靶向”。另一方面,通过执纪审查调查有效处置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增强了巡察了解工作的威慑力。现在,纪检机关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都高度重视,优先研办,分类处置,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特别是严肃处理违纪违规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了巡察的震慑和遏制作用,提振了舆论信心。

第四,工作的衔接性。实践中,巡察准备、了解、汇报反馈、移交、整改的每个环节都有执纪审查调查部门的参与和跟进,与巡察组相互支持、相得益彰。在准备环节,执纪审查调查部门向巡察组提供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情况和有关建议,帮助巡视组备足“弹药”、明确方向。在了解环节,巡察组与执纪审查调查部门密切沟通,遇有重大紧急情况,需要采取执纪审查调查措施的,巡察组按程序提出建议,提请执纪审查调查部门研究决定。在汇报环节,纪委领导和执纪审查调查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领导小组会议,直接听取巡视情况汇报。在反馈环节,反馈意见公开后,巡察办及时把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反馈意见,抄送纪委领导和有关纪检监察室。涉及企事业等单位的反馈意见,抄送相关纪检机构。在移交环节,参照干部管理权限,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纪检机构办理。在整改环节,执纪审查调查部门及时将问题线索处置情况反馈巡察机构汇总掌握,并根据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提出建议,进一步巩固巡视成果。

第五,方法的共通性。巡视条例第17条规定了巡察组开

展工作的“12+N”种方法。其中,调阅资料、询问知情人和提请协助等3种方法,与《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执纪工作规则》的23条、28条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的16条审查调查所采取的措施有共通之处。从调阅资料来说,巡视条例规定,巡视组可“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执纪工作规则规定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审查调查组可“查阅、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文件、资料、账册、单据、会议记录、工作笔记等书面材料”。从询问知情人来说,按照巡视条例,巡视组可“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即向实名举报者、司法机关在押人员等有关知情人了解情况。执纪工作规则规定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向了解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进行取证的过程称“询问”,实际也包含向知情人了解情况的规定。从提请协助来说,巡视组可以提请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审计、金融、国企监管部门或专业技术单位,提供资料或介绍情况,进行专业鉴定或技术支持。执纪工作规则规定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 “对案件所涉及的专门性问题,提请有关的专门机构或人员作出鉴定结论”的规定。

二、各自的侧重点

尽管巡察了解与执纪审查有相同之处,但在法规依据、职能定位等方面也有明显区别。

第一,法规依据不同。巡察了解与执纪审查调查根本依据都是党章,同时对照《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开展工作,但在基本依据上有所不同。巡察了解主要依据巡视条例和领导小组以及巡视办制定的相关制度;执纪审查调查主要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案件检查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以及中央纪委的(关于查处党员违纪案件中收集、鉴别、使用证据的具体规定》等配套制度。

第二,实施主体不同。巡察了解的主体是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的党组织承担巡察工作的主体责任。县委或区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向县委或区委负责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是组织实施巡察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县委或区委设立巡察组,承担巡察任务,巡察组向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巡察组根据派出巡察组的党组织授权开展巡察。执纪审查调查的主体是党的各级纪检机关,纪检机关依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行使纪律审查权,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第三,手段方式不同。就巡察手段方式来讲,《巡视工作条例》规定了巡视巡察组开展工作的十三种方式,主要包括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信访来访、抽查核实个人有关事项、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召开座谈会、列席被巡察单位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问卷调查、下属单位了解情况、开展专项检查、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和派出巡察组的党组织批准的其他方式,其中第一至十二项为巡视巡察组开展工作的主要方式,第十三项为授权性条款。巡察组使用的手段按照程序使用,不需要严格的审批。对审查调查的手段来讲,《监察法》规定,监察机关行使监督、调查职权时,可以采用谈话、讯问、询问、留置、查询、冻结、搜查、调取、查封、扣押、勘验检查、鉴定措施,可以决定采取技术调查、通缉、限制出境等措施并交有关机关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四十条规定,“审查调查组可以依照党章党规和监察法,经审批进行谈话、讯问。询问、留置、查询、冻结、搜查、调取、查封、扣押(暂扣、封存)、勘验检查、鉴定,提请有关机关采取技术调查、通缉、限制出境等措施”。《规定》依据《监察法》和有关规定,结合各项措施的重要程度、对调查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的作用以及对公民权利的影响程度等,对措施 使用阶段作出区分,明确谈话、询问、查询、调取、勘验检查、鉴定、技术调查、限制出境措施可以在初步核实阶段采用;而对于对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影响较大的讯问、留置、冻结、搜查、查封、扣押、通缉七项措施,《规定》明确限定只能在立案后使用。《规定》在初步核实阶段赋予监察机关八项措施使用权限,主要考虑是,初步核实过程中查明的有无违法犯罪事实以及所收集到的证据材料,是决定是否立案的重要依据。监察机关需要一定的措施充分开展初步核实工作,收集证据,保障立案调查的准确性和严肃性。

第四,工作对象不同。巡察了解对象是被巡察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主要分两个层次,即:中央巡视对象和省区市巡视对象。既要发现被巡察党组织是否存在“三大问题”又要发现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违纪违规等方面问题线索。执纪审查调查对象分为五类,即:同级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属上级垂直管理、党的关系在本地区、本部门的党员干部;同级党委管理的党员干部;下一级党组织;领导交办的反映有违纪问题的其他党员和党组织。执纪审查调查的对象既包括涉嫌违反党规党纪的党员干部,也包括党组织;既包括党员领导干部,也包括普通党员。

第五,职能定位不同。巡察了解要突出发现问题,就是着力发现被巡察党组织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巡察组不直接处置,而是提出建议后由派出巡察组的党组织研究决定。执纪审查调查要突出处置问题,就是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以及对信访举报或其他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依据党规党纪提出处理建议。

第六,工作程序不同。巡察要经过六个环节,即巡察准备、了解、汇报、反馈、移交和整改。巡察组由党委“一次一授权”开展巡察,在授权范围内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巡察情况及意见建议向领导小组汇报后,报党委决定。巡察组按照党委意见,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向执纪审查调查部门移交问题线索、向职能部门移交意见建议。被巡察党组织根据反馈意见组织整改,执纪审查调查部门分类处置问题线索,相关职能部门按巡察移交的意见建议深化改革、加强监管。执纪审查调查按“四种形态”“五种处置方式”进行分类处置,对需作出处分的,要经过五个环节,即受理、初核、立案、调查和移送审理。通常纪检机关按干部管理权限,受理职责范围内巡察机构、信访等部门移交的违纪问题线索。经初步核实,对确有违纪事实,并需追究党纪责任的党员,实行分级立案,并由立案机关进行调查。调查终结后移送审理,依纪依规进行处理。某种程度上说,巡察了解是执纪审查调查的“前哨”,在程序上前后衔接、分工上互不交叉。

第七,工作权限不同。巡察了解着眼于全面掌握被巡察党组织情况,执纪审查调查着眼于核实具体问题线索,工作权限存在较大差别。从指向性看,巡察了解所使用的方式侧重于发现问题,有的方式甚至是在没有收到相关问题反映、缺乏明确线索指向的情况下使用的。执纪审查调查所采取的措施侧重于对涉嫌违纪的线索调查核实,是对违纪事实进行取证,始于“核实印证”,止于“证据确凿”。从适用性看,巡察了解注重发现间题的全面性,所赋予的权限更加突出监督触角的广度,广泛谈话、开座谈会、民主测评、问卷调查等方式,都是执纪审查所没有的。执纪审查注重调查核实的深入性,所赋予的权限更加突出调查问题的深度,使用的每一种方式都与所调查的具体问题线索有关。从约束性看,巡视了解的工作方式是柔性的,不能采用强制性的高压手段,更不能使用或变相使用“留置谈话”、集中审查谈话等措施。执纪审查调查的工作方式则是刚性的,有的甚至是强制性的,可以对被审查调查对象采取“留置措施,可以暂予扣留、封存能够证明违纪行为的文件、资料单据、物品和非法所得,对被审查调查对象的存款进行查核,并提请有关方面冻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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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小组鉴定意见2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党内民主;弊端;发展完善

[中图分类号]D26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03)06-0027-02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要以保障党员民利为基础,以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和党的委员会制度为重点,从改革体制机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1]这是我们党根据自身民主建设的实践,面向新世纪新阶段,对党内民主建设作出的历史定位,为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民主制度指明了方向。根据这一定位,在发展党内民主问题上,一方面要继续坚持和发扬党在80多年的党内民主建设艰辛探索中取得的宝贵经验;一方面还要着眼现实,分析党所面临的新形势、新情况、新问题,改进和完善党内民主建设中存在的一些尚不科学,不够充分的地方,努力反映党员和党组织的意愿,不断增强党的活力和团结统一。

一、针对当前党员民利尚未得到切实保障,规定的党员的民利往往流于形式的状况,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切实维护的权威,使党员的民利得到实质性的行使

保障党员行使民利是党内民主建设的一个基础性课题,涉及到党的生活的方方面面。多年来,我们虽然通过及党内文件做过一些原则的规定,但在实践中对党员民利的行使却重视不够,已经明确的一些内容,执行上差距也较大,并且往往流于形式。有些事情表面上看是尊重了党员的权利,而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反映党员的真实意愿。如党内选举,规定,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各级领导机关及其成员,一般应由党员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实际上,我们长期以来并没有很好地加以落实,尽管候选人酝酿、投票表决各类程序应有尽有,但是内涵不完全,时间上定期选举也没有完全做到,操作过程中也存在诸多不规范、不透明的问题。名为“民主”选举,实为“内定”选举,人选通常早有少数甚至个别领导圈定,投票选举流于形式。差额选举运用得很有限,各级党的主要领导机构和主要领导成员的选举仍使用等额的方式。有的党组织特别是一些基层组织任期模糊,常常超过的规定,并以种种借口随意推迟选举。有些党组织在换届选举时,经常由上级党委直接指派或任命新的领导者,甚至连投票选举的形式都可置之不理,许多党员不知情、参与难,选举人不能够充分表达意志;基层党员组织活动,尽管也有听取党员意见的形式,但相当表浅,而且比较随意,没有完备的党员意志表达形式;党员与组织间、下级与上级间权利义务不对称,重义务轻权利,要求党员和下级组织尽义务的多,保障党员和下级组织的权利尤其是民利,一直做得很不够。这些问题的产生,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对的权威性认识不到位,有章不依、违规不纠。有些党性不强的党员、领导干部经常以种种借口或对策来干扰和应付党员行使赋予的民利。要使党员的民利能够真正行使,必须切实做到两点:一是进一步提高对的权威性的认识,牢牢确立作为党内根本大法的地位,自觉维护的权威性,使规定的党员的各项民利法定地得到实质性落实,而不能被其它一些所谓客观因素所干扰。二是必须坚决落实有关党员权利保障的制度和规定。十六大修改后的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已经对党员权利保障做出了规定,各级党组织除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需要进一步加以具体规范、细化外,必须增强执行的自觉性和严肃性。否则,保障党员民利依然只能是一句空话。

二、针对当前党内民主渠道狭窄,党员和基层党组织意愿表达时常受阻的状况,发展党内民主必须进一步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开通发扬党内民主的“快车道”

党员和基层党组织意愿的表达,必须通过一定的民主渠道,没有相应的渠道沟通而空谈发扬民主,只能是上下两张皮,一面是大谈民主,一面仍旧是闭门决策。在党内民主建设的实践中,我们党曾经开创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民主渠道,这些渠道对党广泛接触党员群众,真实全面地了解和掌握民意,准确判断形势,切实了解党员反映强烈的问题;对于认真听取民意,集中民智,正确决策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是也应当看到,党内民主渠道仍然存在着许多不尽人意的方面,民主渠道狭窄、不顺畅,中转环节过多、时效差等问题严重制约和阻碍了党内民主的发扬。当前,随着社会发展和改革的深入,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越来越多,诸多新的因素进入决策领域,充分发扬民主的需求显得愈加紧迫。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在疏通已有渠道的同时,努力开辟和创造发扬民主的)(新渠道、新途径,开通发扬党内民主的“快车道”。拓宽党内民主渠道,应当着力抓好四个方面:一是疏通民主渠道,排除影响发扬民主的障碍,从“流速”上增大民意“流量”。使民意传输速度加快,畅通无阻。二是广开民主渠道,探索发扬民主的新途径,从“入口”上扩大民意“流量”。必须着眼各个层面,开辟多种路径,充分听取党员和下级党组织的意见,集思广益,形成领导专家群众相结合、能全面反映民情、充分代表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民意“洪流”。三是简化民主渠道,减少发扬民主的中转环节,从时效上缩短民意“流程”。最大限度地降低民意在众多复杂中转环节传递过程中滞留造成的周转衰减,使民意在“直通车道”上“全版”直达决策层面。四是规范民主渠道,把握好扩大民主的导向和程度从“流径”上引导民意的方向。发展党内民主,目的是要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2]党内民主必须是有原则、有领导、有组织的民主,不是搞无限民主,不是不要纪律的民主。没有正确的方式,民主就不可能坚持正确的方向和达到高级的程度;离开党的领导,抽象地空谈民主,必然会造成极端民主化和无政府主义的严重泛滥,造成党和国家安定团结局面的彻底破坏。

三、针对当前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少、参与难,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往往被“虚化”的状况,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强化党员对党内事务的了解和参与,使党员真正成为管理党内事务的主人翁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明确指出,党组织要“组织引导党员参加关于党的政策的讨论。党中央或地方组织决定在会上和党报党刊上讨论某方面的问题时,应将讨论的时间、方式和内容通过适当的方式告知党员,以便党员参加讨论。”“党员有权在党的会议上参加党的政策和理论问题的讨论,可以在党的会议上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此外,《条例》还具体规定了必要时党员参与党组织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包括涉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事项;重大工作任务的部署;按干部管理规定应该由集体讨论的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处理;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问题;发展新党员;上级党组织规定由集体决定的其他事项等。现在党内民主生活中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是党员对情况了解太少,没有机会参与。党内信息除了见报的,其他方面很少看到听到,即使听到的,也是已经形成决定的最后结论而已,更不用说参与讨论了。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处于一种名有实无的“虚化”状态。知情权不落实,党员感受不到在优先享受政治信息方面的特殊性;同时,知情权不落实,党员也必然容易出现对党的路线、理论、方针、政策不关心或者不理解的情况,这与加强执政党建设是相悖的。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应当根据十六大报告关于“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3]的要求,着重从两个层面作出规定:一是宏观方面,应当定期向党员提供必要的制定党的方针政策的背景材料,改变仅仅让基层党员了解结论、被动式学习理解党的文件的简单做法;二是微观方面,在特定的工作区域和范围内,党员应当能够了解与自己切身利益有关系的全局问题,包括上级主要举措和主要的形势和判断依据,要让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在知情的理性基础上,而不能只要党员怎么做。知情以后,重要的就是参与了。参与不应该是被动的,而应该是主动的。要做到主动,除了党员有自己的看法可以提出,可以越级反映外,还应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咨询问题,党员对一些重要问题有不同看法,在党的会议上,通过一定程序可以要求党内有关领导和部门作出回答;二是对党内的重大路线、理论等方面的讨论,除了组织党员学习外,应当在确定以前,有一定的党内讨论和征询党员意见,并给予回答的程序;三是通过不同层次选举党员代表的形式,客观地表达党员的主张和要求,使党员真正成为管理党内事务的主人翁。

四、针对当前一些党组织的负责人喜欢个人说了算,甚至在一些重大问题上个人专断的现象,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坚持党委集体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

在发扬党内民主的问题上,我们党一贯强调的是民主集中制。但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在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总是集中讲得多,民主讲得少,客观上给党内“家长制”和“一言堂”问题的滋生提供了条件,致使有的党组织领导人对重大决策的出台,重要干部的任免,重要建设项目的安排和大额资金的使用,搞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将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这种曾经对我们党造成严重危害的病症,不但脱离党员群众,而且上级脱离下级,甚至在同级里也造成了少数人或个人脱离多数,少数人或个人专断的局面。克服这种倾向,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在党的各级组织中坚持党委集体领导、集体负责的制度。坚持党委集体领导,防止个人专断,必须坚持和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发挥好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健全党委常委会决策程序,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制度,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要做到这一点,关键在于健全和完善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和制度,加强各级党委的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和表决制度建设。一是制定党委工作规则。明确党委的职责,明确党委集体与领导者个人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责任的划分、明确党委的办事程序,按照集体领导的原则建立起正常的工作秩序。二是建立党委议事规则。对党委就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时的原则、方法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营造出一种民主气氛,使与会者真正做到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取得讨论的实效,防止形式主义走过场。三是完善党委表决制度。用具体的规定来保证党委在通过重大决策时,实行一人一票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纠正个人拍板决定重大问题的现象。比如近几年一些地方党委在用人方面试行的“票决制”,在很大程度上有效防止了“一言堂”和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五、针对当前党内民主建设中的传统思维定势和做法,甚至在某些方面“闭关自守”的倾向,发展党内民主也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积极借鉴和吸收人类政治文明成果

邓小平曾经指出:“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4]改革开放以来,党领导全国人民在借鉴、利用国外先进的生产方式、管理方法上采取了许多措施,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但在借鉴、利用和吸收国外文化特别是政治文明方面还有做得不够的地方。过去一提到学习借鉴国外的政治文明成果,一些人往往是笼统地借口不符合中国国情,将其远拒门外。这种传统思维定势和实践惯性,在一定程度上阻碍着党内民主的发展。发展党内民主,应该进一步解放思想,着眼于政治文明成果的本质属性,借鉴和吸收人类社会的政治文明成果,认真地研究和认识其中符合中国国情的因素,以求为我所用,形成符合新的时代要求的党内民主。比如,在党内选举中强化差额选举功能。条件许可时,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试行引入“直选”、“普选”和“竞选”制度,对党提名的国家机构的领导人实行差额选举等,使党组织领导层的选举更富有竞争力,也聚合更多的民意。当然,在吸收国外政治文明成果的问题上,必须坚持反对全盘西化的观点,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其进行分析和鉴别,有分析有批判地学习借鉴。分清国外政治文化中的精华和糟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有计划、有选择地借鉴吸收国外先进的、对我们有益的成果,除去各种颓废的东西,“决不能生吞活剥地毫无批判地吸收”。此外,要把国外政治文明与中国的实际和民族特点相结合,形成一种既为中国文化所理解,又能使先进的政治文明为全党所接受的形式。使其与中国固有的民族文化传统相结合,遵循民主政治发展的规律,走综合创新之路。立足中国的国情、党情而又面向世界,博采众长,形成具有自己特色的党内民主。

参考文献:

[1][3].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M].人民出版社,

[2]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专题摘编)[M].中央文献出版社,

党小组意见3

一年来,xx同志在党小组的带领下学习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理论上不断提高自己,充实自己。通过一年的学习,xx同志坚定了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艰苦奋斗的精神。同时认识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和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是每个党员实现人生价值的崇高目标和前进的动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共产党员仍然要讲理想、讲大局、讲奉献,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讲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

在一年来的工作中,xx同志注意以更高的标准来度量自己的工作,同时针对入党时同志们对xx提出的意见,认真在工作中努力加以改正。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树立大局意识,时刻与院党组保持一致,及时地不折不扣地贯彻院党组意图;注意提高工作主动性,更好地为院领导和全院干警服好务;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遵守各项工作制度,爱岗敬业;通过业余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水平,更好地适应了新形势下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的需要。时刻注意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积极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参加党的各项活动。

预备党员党小组意见(二)

1、该同志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按时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主动征求党内外的意见,注意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较好的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各项工作,得到大家的肯定和好评。

2、该同志在思想上不断提高自己、充实自己;在学习上勤奋刻苦,力争上游;在工作上任劳任怨,尽职尽责;生活上助人为乐,待人友善;都值得肯定。

3、该同志主动征得党组织和培养联系人的帮助和指导,进步较快;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能够按照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表现积极。

4、该同志政治坚定、思想稳定;工作上勤奋努力,任劳任怨,能很好的完成组织上交予的任务。平时为人正直、严以律己,树立了良好的个人形象。表现突出,体现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支部转正意见:我支部从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各方面对某某同志进行了全面、系统、认真的考察,一致认为该同志能够按照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发挥了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某某同志按期转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预备党员转正党小组鉴定意见

1、该同志积极参加政治学习活动,按时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主动征求党内外的意见,注意不断改进自己的工作。较好的完成组织上交给的各项工作,得到大家的肯定和好评。

2、该同志在思想上不断提高自己、充实自己;在学习上勤奋刻苦,力争上游;在工作上任劳任怨,尽职尽责;生活上助人为乐,待人友善;都值得肯定。

3、该同志主动征得党组织和培养联系人的帮助和指导,进步较快;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能够按照一名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表现积极。

4、该同志政治坚定、思想稳定;工作上勤奋努力,任劳任怨,能很好的完成组织上交予的任务。平时为人正直、严以律己,树立了良好的个人形象。表现突出,体现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预备党员党小组意见(三)

一、思想方面:

一年以来,xxx同志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提高了理论修养,在增强党性修养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对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群众路线和根本宗旨等,有了更深刻准确的认识,也重新认识了党的组织原则、纪律和xxxxxx员的标准、义务和权利,并充分认识了党,也充分认识到从思想上入党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这一年中,xxx同志切实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提高对社会发展中重大现实问题的认识,从思想理论方面真正自觉拥护xxxxxx的大政方针和路线政策,进一步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守xxxxxx员的理想信念,自觉进行思想修养,在端正自身入党动机的同时,还努力向周围同学和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学习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树立起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始终坚定将人民的利益放于首位,从不忘记只有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党的工作、党的事业才能顺利成功的进行。

二、在学习和工作方面

xxx同志自从被xxx大学xx院零三级党支部肯定为中国xxxxxx预备党员后,就更加努力学习,处处争取走在同学们的前列。在学习上,作为一名学生,深知自己学习的使命。因此,该同志对自己从严要求,给自己加压力,抽时间、挤时间学习。做到上课集中精力,提高听课效率,学习时全神贯注,适当放弃一些娱乐时间,抓紧完成各项工作,尽量少挤占学习时间。经过其努力,在**年度第一学期获得专业一等奖学金,第二学期获得专业二等奖学金;并被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称号。xxx同志自从大一开始就担任大学**院+++班班长的职务,在此期间,该同志能够热情地管理班级各项事宜,为班级事物尽职尽责;关心同学,为同学排忧解难;积极配合院、校开展各项工作;团结全班同学,率领全班同学积极为班级荣誉争光,在20**年**院春季运动会中,该班取得了总分第二名、精神文明评比第一名的优异成绩;如今,该班已经成为一支团结上进,具有高度凝聚力,成员综合素质普遍较高的队伍。除此之外,xxx同志兴趣广泛,还积极参与校园活动,曾多次参加校园英语知识竞赛获得名次,多次参加院、校运动会并获得多项名次,并获得院、校“十佳运动员”称号。该同志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没有骄傲和自满,虚心向老师和同学请教,除了增强专业素养之外,该同志还注重对自身综合素质的培养,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广泛阅读大量书籍,努力扩大自己的知识面,丰富了自己的视野,在各方面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尤其在维护班级荣誉,维护班风、学风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同学们树立良好的榜样。

三、在接受党组织教育和批评方面积极

在预备期期间,xxx同志能够自觉冷静地分析自己、评价自己、发扬虚心学习、谨慎的作风,积极向优秀学生及能力强的优秀学生干部、党员同志学习,不断充实和完善自己,在实践中学会了与强者共同进步。在老师及党员同志的悉心指导和热心帮助之下,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参与了保持xxxxxx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学习活动中,积极参与小组讨论,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及时总结学习经验,攥写学习心得体会。通过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该同志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质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努力领会“十八大”精神,了解新时期党在各个方面的大政方针、路线决策的前进脉搏,进一步认识到党和国家政策的正确性,坚定了拥护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信念,并且对自己提出了“始终遵循‘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已奉公,作贡献。按一个合格xxxxxx员的基本条件要求自己,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时刻保持先进性。

四、在生活方面

xxx同志具有极强的集体观念和团队精神,具有为具体服务,为集体争光的自觉意识,在日常生活中能够从身边小事做起,积极主动团结同学,关心同学,作为一名班长,能够做到急同学之所急,想同学之所想,将帮助同学切实落到实处,能够正确地处理存在着的一些矛盾。同时,该同志时刻不忘提醒自己保持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不追求物质享受,注意个人文明素质,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断地充实自己,完善自己,不断提高精神追求。真正地起到了一名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五、存在问题和不足

20**年10月19日召开的党员大会上,党组织认真负责地为xxx同志指出了做事急促,欠考虑等缺点和不足,该同志能够结合组织的帮助指正和对自身的分析,认真做好自我评价,自我分析,制定了整改措施,在思想理论修养和道德修养上,更深刻地学习和改正,在学习生活中注重改正自己的缺点,并虚心接受同学对其的监督,在看到自己的改正缺点,正在进步的同时,还应该注意到,自己做的距离一名优秀党员还远远不够,在班集体中还应进一步争取同学们的更大的帮助,以更好地发挥自身的表率作用、政治理论基础不够扎实、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还应该进一步注重创新思维的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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