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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计划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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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计划【第一篇】

说明:

1、平行志愿投档的规则:在上线考生中先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遇到多名考生同分时,分别按语、数、外三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学校顺序出档。表中所列语文、数学、外语分数是档案分与投档分数线相同的最后一名出档考生的成绩。

2、部属和外省属院校投档时,档案分中不含考生地方性项目加分。

3、考生须符合贫困专项计划报考条件。

科类

院校代号

院校名称

投档线

语文

数学

外语

文史类

1117

北京外国语大学

626

117

130

140

文史类

3245

扬州大学

585

115

122

121

文史类

3706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607

111

112

127

文史类

3719

山东师范大学

562

107

119

110

文史类

4201

武汉大学

626

122

150

133

文史类

4303

湖南师范大学

593

116

125

124

文史类

4304

湘潭大学

580

107

109

127

文史类

4306

湖南科技大学

562

120

109

115

文史类

4307

湖南中医药大学

563

106

113

125

文史类

4312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570

104

134

103

文史类

4401

中山大学

623

110

127

132

文史类

5106

西南财经大学

611

110

115

133

理工类

1105

北京科技大学

590

113

127

131

理工类

1108

北京理工大学

612

118

124

132

理工类

1115

北京中医药大学

560

115

119

132

理工类

1125

北京语言大学

559

112

110

130

理工类

1126

华北电力大学(北京)

590

113

129

129

理工类

1153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552

109

128

128

理工类

1155

首都师范大学

559

117

117

139

理工类

1182

华北科技学院

508

99

104

101

理工类

1201

南开大学

628

122

136

126

理工类

1203

天津医科大学

563

115

118

139

理工类

1210

天津财经大学

564

103

114

121

理工类

1212

天津中医药大学

505

114

109

112

理工类

2101

东北大学

579

108

117

128

理工类

2107

沈阳药科大学

538

109

101

125

理工类

2111

中国医科大学

558

108

115

114

理工类

2201

吉林大学

559

113

117

118

理工类

2204

东北师范大学

557

113

101

103

理工类

2301

哈尔滨工业大学

596

109

122

143

理工类

2305

东北林业大学

534

108

105

124

理工类

2310

黑龙江大学

509

90

102

98

理工类

3102

上海交通大学

621

105

136

131

理工类

3105

华东理工大学

589

108

123

134

理工类

3170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

626

110

125

131

理工类

3202

东南大学

603

117

119

135

理工类

3204

河海大学

566

103

131

130

理工类

3207

南京农业大学

546

100

100

132

理工类

3208

中国药科大学

556

116

100

137

理工类

3209

南京师范大学

558

109

114

119

理工类

3210

苏州大学

570

111

103

139

理工类

3211

江南大学

568

109

116

108

理工类

3215

江苏大学

556

108

120

123

理工类

3301

浙江大学

635

117

130

123

理工类

3310

浙江理工大学

556

116

110

135

理工类

3318

浙江师范大学

554

105

111

113

理工类

3404

合肥工业大学

563

107

129

111

理工类

3405

合肥工业大学(宣城校区)

554

102

110

131

理工类

3501

厦门大学

613

116

120

134

理工类

3509

福建师范大学

516

106

119

94

理工类

3701

山东大学

552

115

111

125

理工类

3706

山东大学威海分校

581

112

116

127

理工类

3721

山东科技大学

534

101

108

127

理工类

4201

武汉大学

619

106

119

125

理工类

4202

华中科技大学

617

111

114

125

理工类

4215

华中师范大学

579

105

118

127

理工类

4216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593

114

114

137

理工类

4219

中南民族大学

509

113

101

111

理工类

4301

湖南大学

597

106

122

125

理工类

4303

湖南师范大学

565

107

121

112

理工类

4304

湘潭大学

540

111

109

104

理工类

4305

湖南农业大学

509

111

108

120

理工类

4306

湖南科技大学

510

107

97

130

理工类

4307

湖南中医药大学

515

109

108

97

理工类

4308

长沙理工大学

549

106

104

134

理工类

4309

南华大学

509

108

103

97

理工类

4312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521

119

98

111

理工类

4401

中山大学

613

122

122

136

理工类

4403

暨南大学

572

117

118

125

理工类

5004

西南大学(荣昌校区)

531

118

92

126

理工类

5101

四川大学

593

115

119

122

理工类

5116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515

110

114

107

理工类

6104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598

116

116

133

理工类

6201

兰州大学

566

115

120

123

专项计划【第二篇】

根据《中共县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县实际,研究提出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xx年工作计划,共6个方面,30项具体内容。

一、经济体制改革工作,重点推进5条改革举措。

1、全面完成国有林场改革。

2、进一步积极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3、加强投融资平台管理和创新,做大做强投融资平台。

4、开展民间资本管理公司试点,积极组建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

5、积极推进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二、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改革工作,重点推进4条改革措施。

6、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平台。

7、推进价格改革。按照省、市的相关要求,完成服务业所需的水、电、气、热等生产要素与工业同价的工作。

8、制定非公有制企业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

9、深化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减少工商登记前期行政许可事项。

三、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改革工作,重点推进5条改革举措。

10、继续深化行政审批事项,明确简放标准、程序、时间表。结合中央、省、市取消和下放的审批事项,进一步减少经济领域的`审批事项。

11、加强和改进行政服务工作,提出创新行政服务体制机制,进一步推进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公章办结,实行审批全程公开、全程监控,并逐步探索实现网上审批。

12、进一步完善政府绩效考评机制。优化考评体系,创新考评方法,强化过程管理,同时承接市政府对县政府的考评指标。

13、研究出台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并开展试点工作。

14、继续推进扩权强镇试点,将乡镇站所工作人员编制、工资等行政管理权下放给试点镇,实行属地管理。

四、加快推进财税体制改革,重点推进4条改革举措。

15、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健全财政管理体制。

16、健全政府债务风险管控机制,完善债务管理制度。逐步建立健全债限额管理制度和审批制度,规范政府举债行为。

17、落实税制改革政策,全面清理和规范财税优惠政策。

18、进一步推进“营改增”税制改革试点工作。

五、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推进6条改革措施。

19、积极争取列入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20、推动我县开展积极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多规合一”制度。

21、积极吸引社会资本,统筹推进污水收集管网、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22、完成生态红线划定,研究出台生态红线内的管制措施

23、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准入,落实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24、完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增加或提高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权重。

六、积极推进社会事业创新改革工作,重点推进6条改革措施

25、统筹推进巴邱、水边和金坪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

26、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27、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

28、研究制定高层次人才职称聘任、高层次人才配偶就业和子女就学安置的具体措施,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职称评聘力度。

29、制定实施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为重点的“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

30、认真做好我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化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革。

关于专项计划【第三篇】

湖南省将继续实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三大计划,分别是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简称国家专项计划)、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简称地方专项计划)、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称高校专项计划)。

湖南省今年调整了高校自主招生与“贫困专项”三大计划两者的投档录取顺序。湖南省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招生安排在自主招生录取后进行,为准确测算高校自主招生录取时需要参考的模拟投档线,今年湖南省将先进行贫困专项计划录取(含贫困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再进行高校自主招生录取。

具体为:需要政审、面试、体检的院校(专业)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6-27日,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其他院校(专业)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28日至7月2日,其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4日8:00-18:00,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之后、本科一批自主招生投档前进行,录取控制分数线原则上不低于招生院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如按“学校服从”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时,可按教育部和我省高校招生相关规定,适当降分投档录取(最多降20分)。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向报名点提交报考申请,并逐级进行复核。经我省统一组织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与投档和录取。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今年高考录取资格。

国家专项计划由中央部门和地方本科一批招生为主的'学校承担。国家专项计划招生6万人,增加1万人。湖南省的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市)、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共计40个县(市)。考生具有湖南省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今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的,均可报考。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由湖南省一本院校(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长沙理工大学、湖南农业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湖南中医药大学、南华大学、湖南科技大学8所)负责实施。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招生计划由招生学校依据教育部要求制定,不少于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规模的2%。湖南省共有湖南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参与招生。

专项计划【第四篇】

20xx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的专项计划开始报名了。国家专项计划及地方专项计划,符合条件的考生可到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办申领《山西省20xx年专项生考生资格审查表》如实填写,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交报名所在县招生办;高校专项计划考生须于4月30日前在阳光高考平台 完成报名申请,之后,立即到户籍所在县(区)招生办申领审查表。

报考条件

国家专项计划:报考国家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xx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36个县)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地方专项计划:报考地方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xx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22个县(区))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高校专项计划:申请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xx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58个县(区))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且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具有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县教育、公安部门审核合格后,方可报考专项生招生计划志愿。

录取办法

国家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执行。

地方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规则执行。

高校专项计划按照高校自主招生办法执行。

弄虚作假将严肃追究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要求各地要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细化资格审核办法、严格资格审核程序和工作流程,完善监督机制,规范考生报名材料,确保考生报名信息、纸质档案信息、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信息内容一致,严防资格造假和违规录取。对在上述专项计划招生中出现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徇私舞弊等违规违纪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以及在招生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有关学校、单位和公职人员违法违规违纪的,还要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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