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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员工休假通知 五一放假通知样例【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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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休假通知 五一放假通知【第一篇】

各位同仁:

接生产计划部通知,因原材料待料,本着员工利益至上,公司决定在不影响部门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各部门员工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向公司申请放假,具体事宜如下:

1. 放假时间:20xx年8月29日开始厂休,至10月31日结束;

2. 申请流程:员工自行到部门文员处登记(格式详见附件),经部门负责人审批、总经理批准后,上报人事行政部备案,最终确定放假名单。

3. 申请时间:8月27日-28日15:00。

4. 放假人员需24小时保持手机畅通,所有人员处于工作待命状态,一旦有工作需立即回公司工作;

5. 放假人员于11月1日至公司打卡签到,届时再通知后续安排,否则按照公司考勤及奖惩相关制度执行;

6. 放假员工在放假期间工资将根据《xx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支付,社会保险公司正常代扣代缴。

人事行政部

员工休假通知 五一放假通知【第二篇】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浙江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管理办法》和中共温州市委组织部、温州市人事局、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年休假工作的通知》(电话通知)的精神,现就落实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年休假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享受年休假的范围和对象

(一)享受年休假的范围为党政群机关及参照、依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享受年休假的对象为上述范围内参加工作满1年以上,且已转正定级的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

二、年休假的假期

(一)参加工作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每年休假3天;

(二)参加工作时间满5年不满xx年的,每年休假7天;

(三)参加工作时间满xx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

(四)参加工作时间满20年不满30年的,每年休假15天;

(五)参加工作时间满3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20天。

上述人员在参加工作时间满规定年限的周年后,从次年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假期。年休假假期当年用完,不跨年度使用。

年休假假期包括公休假日,不包括法定节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年不享受年休假待遇:

(一)上年度考核不称职(不合格);

(二)当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

(三)当年病假累计超过30天;

(四)当年病假、事假相加超过40天。

如当年享受了年休假以后,其病、事假假期超过了本条第(二)、(三)、(四)款规定期限的,则下一年度的年休假不再享受。

四、已参加其它各类疗养活动,休养时间长于年休假的不再享受年休假;短于年休假时间的,剩余的年休假可以继续享受。

五、实施年休假要有计划性。各单位要关心工作人员的身心健康,维护工作人员的休假权利。各单位制订本单位当年工作人员的年休假计划,须报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备案。要根据机关推行“ab”岗的要求,合理进行岗位与人员的配置,科学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年休假,避免出现集中年休假或休假不了,保证本单位的各项工作正常有序地运转。

六、实行领导干部带头休假制度。县四套领导班子成员、乡镇党政正职和县机关部门正职的年休假要报县委书记批准(其中政府直属部门正职先报县政府领导同意后报县委书记),县机关部门副职的年休假报县委分管党群副书记批准,纪检监察、政法部门副职的年休假报县委分管政法副书记批准,乡镇党政副职的年休假报县委组织部部长批准。

七、规范年休假管理。要正确贯彻年休假制度,按规定享受年休假天数,各单位要建立年休假登记管理台帐。对年休假要及时掌握动态、提示信息,实施报告和检查,认真履行年休假手续。要正确处理好病事假与年休假的'关系,病事假可先用年休假抵用,如不抵用的要严格按病事假的规定扣减工资福利及奖金待遇。

八、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休假安排,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规定执行。

九、机关工勤人员、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享受寒暑假或其他特殊休假待遇的单位除外)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可参照本通知执行。

十、本通知从**年起执行。我县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按本通知执行,如上级有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正确实施年休假制度,是保证单位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重要前提,也是保证工作人员身心健康的必要基础。各单位应从实际出发,既要安排好工作,又要落实好年休假。有关部门要督促、检查各单位工作人员年休假工作的落实情况,积极探索适应不同单位、不同群体需求的休假方式,健全工作人员的年休假制度。

员工休假通知 五一放假通知【第三篇】

院领导、各科室:

根据《xx省淡水渔业研究院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对20xx年度我院员工带薪年休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本月起,各科室可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合理确定员工休假时间。

二、休假天数

员工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国家规定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

三、计划申报

各科室根据工作实际,征求员工本人意见,制定本科室员工休假计划,经科室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于3月25日下午下班前报办公室审核备案,同时发电子版至****20xx@。

四、有关要求

1、各科室负责人要带头休假,以实际行动带动和支持休假制度的落实。

2、各科室要在保证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合理制定休假计划。要严格考勤制度,对于超过规定的事假、病假天数(详见《xx省淡水渔业研究院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员工,不得安排年休假。

3、在厅机关处室帮助工作的员工年休假由所在处室审批,通知所在科室,并报院办公室备案。

办公室

20xx年3月21日

员工休假通知 五一放假通知【第四篇】

分公司各部门、项目:

根据《休假考勤管理制度(试行)》的相关要求及项目部的实际情况需要,为了加强项目部各部门劳动纪律,规范员工的考勤休假管理,保证良好的工作秩序。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关人员休假

1、机关人员实行标准工时制。项目人员实行非标准工时制。

2、机关人员无特别紧要的工作要按照国家规定正常休假。如需占用休假时间加班的填写《加班申请单》经主管及上级领导同意后方可认定为加班。

3、机关人员有加班的,尽量安排其他时间调休。三个月内未能调休的再统一核算加班工资。

4、年休假等不跨年累计,未能休假的按加班处理。

(二)项目人员休假

1、项目人员每个月可根据施工及气候等情况最多有2天带薪休假。休假尽量安排在周六、周日、法定节日及因气候等原因造成的无法正常施工的工作日。

2、项目人员每个月2天(含)以内的休假为带薪休假。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工龄津贴、技能津贴、通讯费全额发放。

3、月休假可单独休也可季度内累计休。无法休假的,超出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按照加班进行处理。其他休假按制度执行。

(三)休假要按流程申请。严禁休假未走流程和先休假,后走流程现象的发生。

(四)休假期满要按时上班。对于未续假以致未按时上班的,相关部门要做好记录,并上报公司综合办公室。

(五)休假要报备。不管是公差、培训学习、调休、事假,离开单位的,须办理相关手续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

(六)休假前工作要及时处理,妥善移交。员工休假前要尽量完结相关工作,未完成的'工作或者后期要完成的工作做好移交和衔接,避免造成工作的不良后果。

(一)项目须有一名兼职考勤人员。考勤人员负责收集项目人员的考勤及报工等工作。

(二)休假记录要有据可查。所有休假、公差等都要纸质留痕,在报工表中予以体现,以备查阅。特别是项目人员的2天月休假。

(三)休假材料要齐全。休假的要填写《休假审批单》;参加公司培训、学习、借调、考试等情况的人员,需附相关文件或者通知;产假、病假提供医保定点医院诊断证明;婚假提供结婚证复印件;工伤假提供《工伤认定决定书》。均需领导签字确认后,交综合办公室备案。

(四)补办休假手续要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返回单位的,需以电话或信息形式通知相关领导,回到岗位后三日内补办手续。

(五)考勤表上报要规范及时。月末对全月考勤汇总核对并经主管领导或项目负责人签字后,于次月5日前将报工表、休假单、人员花名册、定薪表等一并报送公司综合办公室。

(六)报工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所有人员考勤要根据实际出勤填报,如发现故意弄虚作假,将对相关人员追责。

(七)考勤材料要签字。所有休假、出差均需领导以及经办人签字确认。手续齐全交综合办公室备案。

1、员工休假应至少提前1天书面申请,说明事由,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报综合办公室备案。如因特殊原因需要续假的,也应至少1天发起续假。

2、请假1天的,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请假2―3天的,由分管领导批准;请假3天以上的,由主要领导批准。

3、调休的也应填写书面申请,经上级领导审批完结后,才能进行调休,

4、如无法及时审批的,先以电话的形式告知,休假回来后三天内补签相关表单。

(一)一个月内旷工1―2天予以警告;3天(含3天)以上15天以下,当月绩效工资不计发,并降薪一级。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旷工时不支付旷工期间的所有工资及津补贴。

(二)员工休假要走审批程序,未审批的,按事假处理,扣发休假期间的工资。

(三)工作期间违反劳动纪律及擅自迟到早退的,从每月浮动绩效工资按不低于2%/次扣减。(因不可抗力因素或特殊原因导致的除外)

(四)出现3天(含3天)以上15天以下旷工情况的,年度绩效考核得分按照不合格处理,从年终奖相应扣减。且当年度取消其评优资格。

(五)当年累计事假10天以上20天以下,累计病假30天至60天,年终效益奖金按60%发放;当年累计事假20天以上,累计旷工15天以上,累计病假2个月(60天)以上,不计发年终效益奖金。

(六)对考勤统计弄虚作假的相关人员,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经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后下发处理结果。

此通知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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