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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自查报告(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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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自查报告【第一篇】

为认真贯彻落局党委关于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泽普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工作向纵深发展,团结路派出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扣辖区实际,深入基层向辖区群众普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律知识,突出重点开展扫黑除恶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发挥了法治宣传教育在震慑犯罪、教育公民方面的重要作用,助推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有效开展。

一、高度重视,确保法治宣传教育落到实处

团结路派出所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根据泽普县专项斗争工作部署要求,积极承担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法治宣传工作责任,认真制定和实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法治宣传工作清单、任务清单和档案清单,切实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专题、有活动。同时,积极整合辖区各级力量开展专题法治宣传和咨询活动,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创新思路,共同维护辖区和谐稳定法治环境

团结路派出所创新思路,结合各街道党员活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动员会,组织、号召辖区老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共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过向街坊邻里发放宣传材料,集中座谈讨论等形式,积极宣传扫黑除恶典型案例及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的法律法规,鼓励引导辖区广大群众遵守法律法规,了解如何运用法律武器,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吸引了大量群众的热情参与,进一步提高了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意识,为共同维护辖区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奠定了一定基础。

三、加强摸排,突出重点人员管理。

团结路派出所持续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一个不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泽普县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所领导牵头,组织各社区警务室对分管责任区、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目前,团结路派出所紧扣全县工作重点及时推送涉及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知识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有力宣传,在形成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浓厚氛围的同时,也切实营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自查报告【第二篇】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针对×××本地特点,采取有力措施,紧紧围绕法治×××、平安×××建设的总要求,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基层社会治理结合起来,重点打击群众反响强烈、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和各领域突出乱象,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为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我镇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上下了大力气。但在工作开展中,我们也发现由于当前社会正处于转型期,人员流动等各种不稳定因素使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着严峻复杂的形势,基层社会治理呈现出碎片化、分散化、矛盾化的特点。

一、×××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

×××下辖1个社区、11个行政村、68个自然屯,面积237平方公里,在册人口万人。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推进过程中,发现主要有以下四个难题需要着力破解:

1.人员队伍建设难。就基层社会治理的现实情况看,存在干部队伍整体水平不高、缺乏年轻干部、工作积极性和能力素质不足等问题,极大地影响了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提高,也损害了基层干部队伍的形象。

2.治理方式创新不足。部分村屯在进行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方式方法缺乏有效创新,硬性的规定办法过多,服务机制没有完全跟上,缺乏与人民群众交流沟通的载体和机制。

3.提供服务能力相对不足。由于受资金、人员、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制约,在基层社会治理的过程中,服务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提供给人民群众的社会服务还存在数量不足、方式落后等诸多问题,亟需加以解决。

4.社会矛盾多发。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矛盾日益增多,矛盾纠纷调处难度大、激化因素多,处理不当,极易引发刑事、治安、群体性上访案件,给社会造成不安定因素。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充分利用“三会一课”、干部集中学习、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社会基层治理重点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升村干部和群众对基层社会治理的概念、定义以及表现形式熟悉和了解,指导全镇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不断迈进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二是强化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始终贯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安排部署,始终坚持争取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原则。注重发挥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优势,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单等有效宣传教育形式,结合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等工作,逐渐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社会治理,激发人民群众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意识,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主动性。

三是深入开展农村社会综合治理。继续依法严厉打击“争当贫困户、争要扶贫政策”、无理缠访、闹访、阻工、教唆、组织群体上访等影响文明乡风的不良行为。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明确化解时限及责任人,及时化解;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利用“七·五”普法、“送法进村、送法入户”等宣传载体,着力培育人人懂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是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理念和机制。高度重视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在突出党委领导作用的同时,引导和鼓励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确保基层社会治理能够凝聚方方面面的积极因素。针对基层社会治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强化依法治理理念,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办事,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充分发挥村基层党组织的作用,积极引领人民群众主动进行自我管理、监督、教育和服务,不断提高基层社会治理的开放性,确保了乡镇社会政治的稳定大局,有力保障了全镇经济建设的顺利推进。

三、今后如何开展好基层社会治理工作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基层社会治理是整个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既能为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基础性保障,又能为国家的民主政治建设提供源头活水。如果基层治理缺乏足够的政治指引、组织保障和社会支持,黑恶势力就可能乘虚而入。一些黑恶势力起于基层,长于村社,和基层组织软弱涣散息息相关。今后我们要强化源头治理,坚持边打边治边建,从根本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要下大力气抓好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筑牢防黑防恶堤坝,彻底肃清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的歪风邪气。

一要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筑牢基层“战斗堡垒”,首先要彻底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严防黑恶势力侵蚀基层政权。要推进农村党建工作与专项斗争的深度融合,对各级基层党组织要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特别是要选优配强居委村委党支部班子,发挥居委村委党组织领导和战斗堡垒作用。要压实政治责任,对认识不到位、发现不及时、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的,进行责任倒查并严肃追责,使基层党组织成为肃清黑恶势力的强有力战斗堡垒。

二要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基层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如果说基层党组织是坚强的战斗堡垒,那么党员干部就是一个个扫黑除恶的尖兵。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发挥每一个党员干部的表率作用,引导党员干部旗帜鲜明地与涉黑涉恶、“黄赌毒”等不法行为作坚决斗争,敢于发声、敢于亮剑,成为群众主心骨。每一个党员干部必须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和具体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人人支持、人人参与,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到底。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遵纪守法,管好自己和亲属,坚决不参与黑恶组织,坚决不从事涉黑涉恶行为,坚决不包庇黑恶势力,坚决不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并主动检举揭发、提供线索,展示新时代共产党员敢于负责、敢于担当的先锋形象。

三要加强基层治理创新。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大力推进基层治理创新,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社会治理,进一步提高基层治理能力,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区乡村治理体系,加强社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防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矛盾纠纷调解加联排联调机制,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掌握本辖区人员的动态和社会治安等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鼓励群众踊跃举报,及时提供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要引导群众打消思想顾虑,积极支持配合摸底排查、公检法等机关调查取证等工作,协助有关方面做好重点部位、重点人群的日常管理工作。对一些黑恶势力容易染指的地方实地进行重点整治,从根本上铲除黑恶势力的滋生土壤。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自查报告【第三篇】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信访维稳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做好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工商质监工作实际,现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成立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文志宾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

二、动员部署常态化

定期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学深学透,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二是要营造专项行动氛围,通过拉横幅、电子显示屏、微信平台等途径,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要落实责任到位,通过学习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三、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人民路农贸市场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手机网络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认真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内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与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沟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市场监管。结合各类市场检查,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检查力度,同时结合“红盾春雷”专项行动,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四)畅通投诉举报。充分利用12315、12365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五)摸排查情况。我县人民路市场内有鱼肉经营户23家,经我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23户经营户无法达到每户购买鱼类运输车、租赁门面喂养活鱼等条件,为了降低成本,不增加消费者压力,该23户经营户销售的鱼类统一由王某供应,王某平常从名山、浦江、邛崃等地进货,王某日常在人民路市场内租赁国资公司门面进行喂养销售;牛肉经营户有3家,分别是王某、林某,王某,因我县牛肉需求量小,如果三家同时杀牛在市场上销售会造成供大于求,产生大量过剩牛肉,因此三家协定每家销售10天,牛肉是县内供应,经过县屠宰场后进入市场;猪肉经营户有99户,全县的猪肉销售都是经过定点屠宰场统一宰杀后进入市场。菜市摊点(含干杂、水果、蔬菜)约有600多户,主要依靠37户批发经营户从西昌、米易等地运回提供。目前我县市场内无“肉霸”、“市霸”、“菜霸”情况发生,暂未发现黑恶势力。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继续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固基”的要求,聚焦经营者、消费者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排查重点商品交易市场中的经营行为,加强对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重点对市场中“市霸”、“菜霸”、“肉霸”、“鱼霸”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涉嫌强制消费、强制交易的行为进行摸排,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贩私、非法传销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掌握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向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汇报情况,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坚决扫除我县一切涉恶涉黑势力,净化我县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自查报告【第四篇】

2022年以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部署安排,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坚持“打早防小”,综合运用“打、防、管、控”各项措施,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各项工作深入推进。经过接续不断的努力,我县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一、今年以来的主要工作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

始终高度重视市场流通领域整治工作,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作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走深走实的重要抓手,高站位谋划,高规格部署。一是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印发《推进市场流通行业领域整治工作方案》。二是根据整治领域重点抽调相关科室业务骨干成立工作推进专班,全面负责整治推进工作,为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提供强大组织保障。

(二)多措并举营造宣传氛围

为纵深推进整治工作,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市场流通领域整治工作宣传。一是加强系统内部的宣传。及时向干部职工传达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在景区、商业聚集区、学校周边发放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方式,努力营造强大的宣传舆论氛围。

(三)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施治

1、“抓小抓早”深挖涉黑涉恶线索。

持续发挥投诉举报作用,加大市场流通行业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力度,从日常监管、专项执法、信访投诉、网络舆情等方面进行集中梳理,分类筛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对重点市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全面排查,自下而上做好线索摸排工作,同时注重用足用好现有线索,从中挖掘有关涉黑涉恶的突出问题。对1起涉嫌销售假药案,移交公安立案处理。

2、“对症下药”靶向整治市场乱象

一是持续打击网络传销行为。以网络传销违法活动整治为重点,重点打击以社交电商、教育培训、保健养生、消费返利等名义实施的传销行为,防范、化解涉传维稳风险,遏制网络传销蔓延。

二是全面排查涉药隐患。针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农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全面排查整治风险隐患。

三是深入推进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结合辖区内产业发展和日常监督实际,突出农贸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是扎实开展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突出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重点,对养老诈骗违法行为重拳打击。

五是组织实施校园周边经营环境专项整治。联合县烟草专卖局、县公安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校园周边环境“净化行动”专项检查,重点查处“三高一多”食品、违法向未成年人售烟行为,全力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二、当前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监管力量薄弱、专业化水平不高是当前工作推进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突出表现为:

(一)监管任务和监管力量不匹配。市场监管对象在体量、覆盖面和复杂性等方面大幅扩展,极大增加了监管难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在日益专业化、规范化的监管工作中捉襟见肘,严重制约和影响执法办案效果。

(二)监管力量薄弱不均。市场监管队伍老龄化严重,专业型、复合型人才匮乏,与当前精细化管理、大数据、网络化发展方向不相适应。随着监管重心下移,基层执法任务更加繁重,很多工作人员缺少行政执法资格,执法监管力量十分薄弱,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难以短时间内适应新型监管的需要。

(三)监管手段相对滞后。大数据、云平台、智慧监管等新型监管模式运用不够广泛,市场监管的创新性举措和手段不足,监管的质量和效率不够高。市场监管领域各类平台系统的技术和业务融合程度不够,数据提取、分析、应用、共享能力不强,出现行政执法信息“孤岛”的现象。

三、2023年工作打算及工作重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按照各级常态化扫黑除恶部署安排,以建立完善“抓早抓小打早”工作机制为目标,不断推进我县市场流通领域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一是不断拓宽群众投诉渠道,更加注重涉黑线索摸排。在确保现有反映渠道畅通的同时,大力建设网上投诉反映平台载体,不断拓宽投诉渠道。坚持滚动摸排,实施“一案双查”,深挖彻查涉黑涉恶线索和案件背后“保护伞”。优化线索受理、流转、办理、回复等环节,做到快核查、快回复、快移交。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坚持“抓早抓小打早”,紧盯市场流通领域行业乱象。继续保持对涉老传销、诈骗高压严打态势;强化网上市场秩序整治,净化网络市场环境;深入推进“三品一特”风险隐患排查综合治理;继续扎实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严厉打击各类市场流通领域行业乱象。

三是坚持协同联动推进执法合力建设。深化与纪委监委、司法机关、公安部门协同配合,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作用,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注重提高协同质效。持续加强市场监管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与其他部门协同监管和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及时公示“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日常监督检查、“黑名单”等信息。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对发现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增强打击力度。

四是坚持多措并举深化宣传氛围打造。坚持打击、宣传、普法同频共振,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方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在组织好3·15、全国质量月等规定动作时,创新形式组织开展普法宣传“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乡村、进市场”活动,多角度、多形式、多层次开展扫黑除恶常态化宣传,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扫黑除恶斗争的浓厚氛围。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自查报告【第五篇】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计划和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我县公检法司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的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7月 2日至19日,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乐融的带领下,对县公检法司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调研。调研组召开多个座谈会听取县公检法司机关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汇报,征求县监委、组织部、政法委等部门负责人,有关人大代表、律师代表、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建议,同时到大峃、玉壶、南田等乡镇实地视察,听取镇、村(社)干部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意见建议,并开展明察暗访掌握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在县委的领导下,我县公检法司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出手重拳打击,坚持源头治理,进一步落实推进措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证。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我县公检法司机关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并根据各自部门工作职责抽调精干力量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班。

(二)积极开展宣传,营造打击声势。公检法司机关和有关部门通过发放《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悬挂横幅、LED电子屏滚播、及“两微一端”新媒体、门户网站增设专栏、巡回审判车“走街串巷”宣传、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普法讲座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引导群众举报犯罪线索。

(三)把握重点,出手重拳打击。聚焦重点领域、行业挖线索,加大打击欺行霸市、高利贷、插手工程项目和村霸、地霸等涉黑恶违法犯罪,如县公安局侦查破获“文泰高速渡渎段涉嫌诈骗和渡渎村敲诈勒索案”,对涉案的对象全部予以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确保了文泰高速工程的顺利推进。

(四)建立工作机制,夯实工作责任。县公安局坚持立规明矩,严格队伍日常管理,组织全体民警签订《文成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保密承诺书》、《公安民警十不准承诺书》。县法院完善审判工作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工作机制的通知》、《文成法院提升黑恶案件审判质效年活动方案》等规定。县检察院建立与纪检监察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促进及时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县司法局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制度》。

二、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公检法司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从目前总体上看,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在思想认识上,政治站位有待进一步提升。个别地方、部门单位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没有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高度去领会其重大意义,工作使命感、紧迫感有待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形式化,侧重于口号式铺天盖地的标语宣传。一些群众对黑、恶认识模糊,把邻里纠纷案件、一般刑事案件当做黑、恶举报,有的认为扫黑除恶是一阵风式运动,思想上有顾虑,害怕黑恶势力秋后算账,因而参与和支持扫黑除恶斗争热情不高,宣传的实际效果有待提升。

(二)扫黑除恶工作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线索摸排和挖掘工作有待加强。一些部门单位认为扫黑除恶是政法机关的任务,与自己业务工作关系不大,对自身担负的职责认识模糊,开展线索摸排和挖掘工作不积极。从对举报的线索核查情况看,线索来源形式比较单一,线索质效不高,大多数举报线索是涉及个人利益纠纷或矛盾冲突的信访件,深挖细查的有效价值不高,全县摸排、挖掘的案源少、大案要案不多。二是打击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重大黑恶案件打击查处和“破网打伞”力度不足,还没有真正打出声势,形成强烈震慑。

(三)长效机制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一是个别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一些村干部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强,未形成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合力;二是司法审判、法律监督、法律服务职能在加强行业监管和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有待增强;三是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有待有机结合起来。

三、几点建议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一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深化对专项斗争重要性的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推进专项斗争作为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实际行动。二要注重宣传发动的针对性、有效性,深化立体宣传。要加强新闻舆论引导,做好相关法律政策宣讲,为人民群众解疑释惑。要有计划地宣传通报一批典型案件,通过曝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震慑犯罪,彰显法治权威,充分展示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坚定决心和工作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努力营造人人喊打、同仇敌忾,使黑恶势力无处藏身的浓厚氛围。

(二)要加大扫黑除恶力度,强化攻坚克难。一要深度排查,全面摸清涉黑涉恶问题线索。要优化线索摸排机制,深度排查线索,对疑似黑恶势力的基本情况、表现形式及滋生原因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完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管理台账,严格按规定处置线索,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近年来信访案件、治安案件、刑事案件进行全面认真梳理,串并分析,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要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切实深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要采取多种形式,动员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鼓励和引导群众聚焦扫黑除恶重点进行有效检举,打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渠道。对群众的实名举报,要及时核查反馈,做到件件有反馈、件件有回音。要依照有关规定,完善并严格落实举报人、证人、干警及其家属相关保护制度,打消群众心中顾虑,解除干警后顾之忧。二要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强化攻坚克难。公检法司等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增强整体联动意识,持续深化部门协同配合发力,狠抓案件侦查、审判攻坚工作,对涉黑恶犯罪打击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除恶务尽,提升“破网打伞”“打财断血”工作水平,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的组织基础、经济基础。同时要严格把握黑恶案件与普通刑事案件的区分,既不能“降格”也不能“拔高”,坚守法律底线,提升办案质量。

(三)要坚持综合治理,健全长效机制。要把建立扫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作为治根治本的重要任务,推进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要始终坚持在党委的集中统一领导下,积极稳妥做好各项工作,充分调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形成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要延伸司法审判、法律监督、法律服务的职能作用,进一步运用好白皮书、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等形式,督促加强行业监管和基层社会治理。要始终坚持标本兼治,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基层反腐败“拍蝇”结合起来,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营商环境建设、“基层基础提升年”行动等结合起来,坚决堵塞行业监管漏洞,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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