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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范文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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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篇1

**镇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市安办《转发关于开展全省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市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我镇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推进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包括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八个行业的企业,以下简称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企业自查是基础、政府督查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是目标”的工作原则,全力开展全镇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铁腕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已取得一定成效,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部署推进

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对照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成立了由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的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企业站、安办、村建站、茶叶站、质监、水利站、粮站、派出所、供电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企业站兼任,负责大检查办公室日常事务、材料综合报送等工作。及时下发了《关于印发**镇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对照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明确了检查时间从2013年9月1日至9月30日。9月1日至10日,各工贸企业完成自查,并认真填写附件一、二,及时将自查情况报送至镇大检查办公室;9月10日至9月20日,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各工贸企业展开联合大检查;9月20日至9月30日,市大检查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督查抽查,确保各工贸企业整改落实到位,并完善、总结、提高。明确检查范围为:各工贸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即按照我镇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负责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的政府职能部门)和全镇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包括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八个行业的企业。

二、自查自纠全覆盖

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各工贸企业均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到了自查自纠全覆盖。积极对照我镇和相关工贸行业安全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制定了有针对性的自查自纠方案,细化明确了具体检查内容、标准、要求和责任,对照大检查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每个部位、每个环节进行了细致彻底、全方位的检查,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一一列出清单,建立了台账,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各企业现已将相关材料全部上报我镇大检查办公室。

三、

检查重点内容

(一)对各相关部门的检查内容

1.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和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已取得阶段性进展,调查摸底基本做到全覆盖,基础台帐基本已健全,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联合执法机制不断完善;2012年以来开展专项治理查出的隐患已整改落实到位,并登记造册。

2.冶金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012年以来开展冶金行业“打非治违”各项工作措施基本得到落实,查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已经登记造册,并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进行了查处。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得到落实,有关部门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备案制度已经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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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篇2

2015下半年冶金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内容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综合检查内容。

1.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五级五覆盖”、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2.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要求,加强监管执法情况。

3.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

4.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5.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

6.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二)专项检查内容。

1.煤气区域作业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建立煤气区域或煤气发生炉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2)是否配足煤气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煤气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持证上岗。

(3)煤气设施是否符合《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要求,是否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安监总管四〔2010〕125号)要求。

(4)是否建立煤气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并建立相关台账。(5)是否配齐配足煤气作业检测、防护和救护器材。

(6)是否成立了煤气防护站(或防护组),制定煤气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2.粉尘作业场所重点检查内容。(1)生产经营单位法人是否清楚本单位有无粉尘爆炸危险场所并采取了有效的防爆控制措施;是否有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分布清单或分布图。

(2)生产经营单位是否结合自身特点,制定了本单位粉尘防爆安全检查表,并认真进行粉尘防爆检查。

(3)生产经营单位是否认真组织了粉尘防爆教育培训,普及粉尘防爆知识和法律法规,使人员了解本单位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危险程度和防范措施。

(4)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严禁烟火,所用电气设备是否属于防爆型。(5)是否采取了防止电弧和电火花点火及防止摩擦碰撞火花引燃、静电引燃等安全措施。

(6)在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进行明火作业时,是否严格执行了下列规定:①有无安全负责人批准的作业证;②动火作业前,是否彻底清除明火作业场所的可燃粉尘;③动火作业期间,是否有粉尘进入明火作业场所。

(7)粉尘爆炸危险场所是否采取了分段与隔离措施。3.高温液态金属吊运、浇注环节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制定和完善了从事高温液态金属吊运、浇注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是否使用冶金铸造起重机吊运高温液态金属。

(3)是否对高温液态金属吊运、浇注的起重机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吊具(龙门钩、耳轴、倾翻吊钩和吊环等)是否有日常检查记录和定期检测检验的报告;是否有强制报废的包龄规定、在线检查和使用记录;并要有专门的台帐记录,特别是铁水包、钢水包、中间罐、渣罐、铝水罐等进行编号管理。

(4)桥式起重机是否安装准确定位装置、起重机吊钩上下限位安全保护装置和压力机滑块是否有防坠落装置。

(5)是否建立有防铁水、钢水、铝水等高温液态金属喷溅和爆炸措施。(6)冶金企业内承受重载荷和受高温辐射、热渣喷溅、酸碱腐蚀等危害的建(构)筑物,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测。

(7)是否对从事高温液态金属作业的岗位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掌握本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控制措施。

4.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重点检查内容。(1)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是否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

(2)快速冻结装置是否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不得超过9人。非自动系统在进行融霜作业时,快速冻结装置作业间内作业人员是否事先撤离。

(3)冷库及制冷系统应由具备冷库工程设计、压力管道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

(4)液氨管线是否通过有人员办公、休息和居住的建筑物。(5)氨制冷机房贮氨器等重要部位是否安装氨气浓度检测报警仪器,并与事故排风机自动开启联锁。

(6)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定期检验。(7)库区及氨制冷机房和设备间(靠近贮氨器处)门外是否按有关规定设置消火栓,应急通道保持畅通;制冷机房贮氨器上方是否设置水喷淋系统。

(8)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涉氨制冷企业是否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等。

(9)作业现场是否配配空气呼吸器、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

(10)涉及液氨制冷的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关特种作业操作证。

5.有限空间作业重点检查内容。

(1)企业是否建立健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并严格落实;是否有本单位有限空间的分布清单或分布图。

(2)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是否严格落实作业审批,是否严格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规定,作业现场是否有专人负责、专人监护。

(3)企业对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员、检测人员、监护人员和作业人员是否进行过安全教育培训。(4)企业是否为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含检测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防护用品和设备。

(5)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是否保持空气流通,是否做到严禁用纯氧进行通风换气。

6.其他企业。

按照五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组织领导机构、安全管理力量、安全生产报告制度)、五到位(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要求,全面开展自查,彻底整改隐患。主要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管理人员配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建立与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每个环节、场所、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及预警和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四、大检查的时间及方式

此次大检查工作从2015年8月20日开始,至2015年12月31日结束。采取企业自查,县级全面排查、市级抽查,各市交叉检查,省级督查的方法进行。企业要逐项对照大检查内容,全面查找本企业存在的隐患问题,及时建档,同时要制定整改措施,认真组织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各级安监部门要把此次大检查与当前正在进行的专家“会诊”检查有机结合起来,同步组织实施。对已经纳入专家“会诊”范围的企业,要严格按照晋安办发电〔2015〕26号文件要求组织“会诊”检查;对未纳入专家“会诊”范围的企业,市、县两级要按照“全覆盖、无一遗漏”的要求,分别列出本级要检查企业的名录,确定检查部门,明确检查责任,借鉴专家“会诊”检查的方式方法,扎实组织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各企业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冶金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真正把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抓细抓实。

(二)创新方式,认真组织。各级要采取暗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检查、交叉检查等方式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进行督导、抽查。积极采取联合执法、公布“黑名单”、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警示等有效方式,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三)强化督导,严格执法。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依法采取停产停业整顿等果断措施,并严格安全防范、实施挂牌督办。要加大对企业整改隐患的督导和核查力度,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责令停产整顿未停产的企业,要依法上限处罚;对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非法企业,要依法提请政府关闭、取缔;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四)落实责任,严格问责。各级、各企业要严格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安全生产工作》(晋办发电〔2015〕4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5〕71号)文件要求,强化对隐患排查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对自查不到位、排查不彻底、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企业,要追究企业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的,要追究企业和政府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大检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市、县(区)和企业,要逐级落实诫勉约谈制度;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迟缓的市、县(区),要通报批评。

(五)认真汇总,及时上报。各企业要对大检查中排查出的隐患及整改治理情况归档梳理,逐级完善隐患排查数据库;各市安监局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信息收集、汇总工作,于每月5日前将本市大检查进展情况报省领导组办公室,于2016年1月20日前将本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报送省领导组办公室;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办公室要对全省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深入剖析隐患经常发生、反复发生的症结,认真查找企业日常管理和政府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办法措施。

请各市、各企业将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安排部署情况于8月30日前报领导组办公室。

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篇3

xx镇开展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

根据市安办《转发关于开展全省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市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我镇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推进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包括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八个行业的企业,以下简称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企业自查是基础、政府督查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是目标”的工作原则,全力开展全镇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铁腕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已取得一定成效,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部署推进

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对照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成立了由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的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企业站、安办、村建站、茶叶站、质监、水利站、粮站、派出所、供电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企业站兼任,负责大检查办公室日常事务、材料综合报送等工作。及时下发了《关于印发**镇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对照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明确了检查时间从2013年9月1日至9月30日。9月1日至10日,各工贸企业完成自查,并认真填写附件

一、二,及时将自查情况报送至镇大检查办公室;9月10日至9月20日,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各工贸企业展开联合大检查;9月20日至9月30日,市大检查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督查抽查,确保各工贸企业整改落实到位,并完善、总结、提高。明确检查范围为:各工贸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即按照我镇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负责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的政府职能部门)和全镇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包括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八个行业的企业。

二、自查自纠全覆盖

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各工贸企业均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到了自查自纠全覆盖。积极对照我镇和相关工贸行业安全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制定了有针对性的自查自纠方案,细化明确了具体检查内容、标准、要求和责任,对照大检查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每个部位、每个环节进行了细致彻底、全方位的检查,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一一列出清单,建立了台账,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各企业现已将相关材料全部上报我镇大检查办公室。

三、检查重点内容

(一)对各相关部门的检查内容

1.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和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已取得阶段性进展,调查摸底基本做到全覆盖,基础台帐基本已健全,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联合执法机制不断完善;2012年以来开展专项治理查出的隐患已整改落实到位,并登记造册。

2.冶金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012年以来开展冶金行业“打非治违”各项工作措施基本得到落实,查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已经登记造册,并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进行了查处。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得到落实,有关部门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备案制度已经建立。

4.汛期隐患排查等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是否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预报、预警、预防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持续推进。

(二)对工贸企业的检查内容

大检查期间,我镇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共组织督查组8个,其中暗查突击督查组5个,交叉检查组3个,参检人员达34人次,对辖区内的34家工贸行业进行了一次调查摸底,摸清了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邀请专家和记者,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对工贸企业开展“解剖麻雀式”的检查,深挖细究,着力找准、查实隐患和问题。同时,在督查过程中,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深入现场,从技术层面查找隐患,真正发现和解决问题。共发现隐患22个,现场提出整改7起,并跟踪落实整改,及时组织复查确保整改到位。每次检查,均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

市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篇4

根据市安办《转发关于开展全省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重点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市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我镇领导高度重视,积极部署推进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包括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八个行业的企业,以下简称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坚持“企业自查是基础、政府督查是关键、消除隐患是核心、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是目标”的工作原则,全力开展全镇工贸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铁腕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堵塞漏洞、消除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已取得一定成效,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部署推进

我镇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认真对照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成立了 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的镇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 企业站、安办、村建站、茶叶站、质监、水利站、粮站、派出所、供电所等单位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企业站兼任,负责大检查办公室日常事务、材料综合报送等工作。及时下发了《关于印发**镇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对照实施方案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明确了检查时间从20xx年9月1日至9月30日。9月1日至10日,各工贸企业完成自查,并认真填写附件一、二,及时将自查情况报送至镇大检查办公室;9月10日至9月20日,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各工贸企业展开联合大检查;9月20日至9月30日,市大检查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督查抽查,确保各工贸企业整改落实到位,并完善、总结、提高。明确检查范围为:各工贸行业安全主管部门(即按照我镇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负责工贸行业安全监管的政府职能部门)和全镇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包括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八个行业的企业。

二、自查自纠全覆盖

在检查过程中我们发现,各工贸企业均能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切实做到了自查自纠全覆盖。积极对照我镇和相关工贸行业安全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部署,制定了有针对性的自查自纠方案,细化明确了具体检查内容、标准、要求和责任,对照大检查内容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要求,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每个部位、每个环节进行了细致彻底、全方位的检查,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了全面评估。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一一列出清单,建立了台账,制定了整改方案,落实了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并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各企业现已将相关材料全部上报我镇大检查办公室。

三、检查重点内容

(一)对各相关部门的检查内容

1.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和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已取得阶段性进展,调查摸底基本做到全覆盖,基础台帐基本已健全,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联合执法机制不断完善;20xx年以来开展专项治理查出的隐患已整改落实到位,并登记造册。

2.冶金行业“打非治违”工作取得一定成效,20xx年以来开展冶金行业“打非治违”各项工作措施基本得到落实,查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已经登记造册,并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进行了查处。

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得到落实,有关部门工贸企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备案制度已经建立。

4.汛期隐患排查等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是否各类生产安全事故预报、预警、预防机制不断完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持续推进。

(二)对工贸企业的检查内容

大检查期间,我镇按照全覆盖的要求和属地管理原则,共组织督查组8个,其中暗查突击督查组5个,交叉检查组3个,参检人员达34人次,对辖区内的34家工贸行业进行了一次调查摸底,摸清了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以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邀请专家和记者,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对工贸企业开展“解剖麻雀式”的检查,深挖细究,着力找准、查实隐患和问题。同时,在督查过程中,充分发挥专家作用,深入现场,从技术层面查找隐患,真正发现和解决问题。共发现隐患22个,现场提出整改7起,并跟踪落实整改,及时组织复查确保整改到位。每次检查,均认真填写检查情况表,详细记录检查时间、被检查单位的名称、检查人员、发现的隐患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以及被检查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对被检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进行全面评价,并 被检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检查结果报告 检查人员签字后,送大检查工作办公室统一存档备查。

四、建立长效机制

各工贸企业在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基础上,建立细化了到每个岗位的日常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并形成了定期向镇政府和工贸行业安全主管部门报备隐患排查情况、整改结果的机制。我镇政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成立**镇各主要企业qq群,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的部署落实,持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并及时总结大检查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炼、丰富,上升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建立了隐患排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机制。

xx镇人民政府

20xx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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