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贫困生生活情况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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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大学生【第一篇】
[关键词]贫困大学生;和谐发展;德育价值
一、贫困大学生和谐发展的内涵与要求
人的和谐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具体要求,包括个人和人类的和谐发展、个人和集体的和谐发展、个人和他人的和谐发展、个人自身内部各个方面的和谐发展。贫困大学生的和谐发展是指高校贫困学生这一特定的群体,在学校教育的影响下,在自身的自觉组织下,其内在规定和外在关系上的自由而协调发展。内在结构的和谐主要指内在各要素如心理、意识等的丰富、平衡、有序,以达到孕育最佳功能的发展。也就是指他们在学习生活中所需要的交往、学习、创造等能力都可以得到和谐发展。从外在关系上,指贫困学生不断适应教育环境,并充分利用环境创造和谐的人际关系、社会关系、人天关系。
其具体要求是:在心理维度上,具有和谐的心境。即具有心境良好、愉快、乐观、开朗、满意等积极情绪状态,又能随事物对象的变化而产生合理的情绪状态,并能适当的控制自己的情绪;对现实感知的充分性,能客观、正确地估价自己的能力,并依其能力现状承担相应的任务;较好的心理适应性,对大学的学习、生活能积极应对,无过度焦虑感,能正确看待自己的困境并能主动应对等。在人与人的关系维度上,具有和谐的交往。能乐于并积极与人交往,能理解和接受别人的思想、感情,也善于与人沟通,寻求理解与支持,并能建立起诚信负责、与人为善、互利合作、公平正直、亲亲善善、人际和谐的关系。在人与社会的维度,具有和谐的道德行为。能形成好的道德品质和价值取向,能按照《大学生行为规范》的要求,努力培育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规范,能正确选择人生价值,具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理想崇高、敢于创造的品质。在人与自然的维度,具有和谐的共处意识。能树立较好的环境意识、生态道德,自觉爱护和积极适应环境,努力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能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和善待自然。把自己当作自然界的一部分,不以自我为中心,爱护其他生物,尊重自然生态的和谐稳定,努力学习,提高利用和保护环境的本领。
二、促进贫困大学生和谐发展的价值
近年来,高校贫困学生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下,在老师的教育下,他们勤于学习,刻苦钻研,理想崇高,健康成长。但是,在少数贫困学生中也表现出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影响了他们的和谐发展。一是心理上的自卑与焦虑。他们常常愁眉不展,情绪低落,郁郁寡欢,不苟言笑,遇事退缩,给学习生活带来一种无形的压力。二是人与人关系上的冷漠孤僻与自负。一些贫困学生由于经济上的原因,为了不在众人面前暴露弱点,不愿坦诚地与人交往,把自己游离于集体之外。还有一些贫困生,表现为一种过分的自负。三是人生价值取向上的利己与排他性。由于贫困学生大都来自于偏远农村、破产企业或特殊境遇的家庭,生存的窘迫和人生的艰辛与失落,在他们幼小的心灵里打下了深刻的烙印。一些贫困学生过分强调自我利益的满足,对集体的事业漠不关心,认为“读书的目的就是为了改变家庭的面貌”,甚至还有些贫困学生置社会道德而不顾,急于发展,于是“傍大款”、“陪游”等现象也应运而生。
因此,正确把握贫困学生的思想与心理,努力促进他们的和谐发展,对于实现大学生的个人成才和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促进贫困大学生的和谐发展是高校德育的价值目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出,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把他们培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这里提出的“合格”与“可靠”主要是从思想道德素质方面来说的,也就是从“人的社会关系层面”来说的。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人是发展的主人,人是主体,作为主体的人的活动都是能动自觉的。因此,人类发展的目的就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必须依靠教育,教育是发展人的事业。人的发展是教育发展的目标,高等教育的目标是促进全体大学生的发展。贫困学生,作为大学生中的一个特殊群体,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使他们自身发展受到诸多影响。因此,在高校德育中,如何按照全面发展的要求,通过合理可信的德育活动,使贫困学生正确认识自身的价值,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及他人的关系等,是德育的价值目标所在。
2、促进贫困大学生和谐发展是实现自身全面发展的重要前提。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既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要求,又是共产主义的理想追求。指出: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在教育视野内的第一个层次要求就是德智体的全面发展,而德智体的全面发展又是建立在和谐发展的基础之上。贫困学生由于承受的压力不同,他们身心素质是否和谐,他们的情感与品德是否和谐,都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关注贫困学生的和谐发展,就是促进贫困学生的全面发展。可以说,没有和谐发展就谈不上全面发展。
3、促进贫困大学生和谐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是我们党在新时期的奋斗目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和要求就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进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社会。社会和谐首要的是人自身的和谐。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的产品,首先应该是一个自身和谐发展的个体,即有健全的人格,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合理地处理个人与自然、个人与社会错综复杂的关系,能够融入自然、融入社会。在全国大学生中,接近20%的贫困学生是一个重要的群体,他们面临着巨大的学业与就业压力,如不妥善处理和解决好高校贫困学生的和谐发展,就会造成大量的矛盾,就会危及高校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因此,切实加强高校贫困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公平的竞争与保障机制,促进他们的和谐发展,从一定意义上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三、实现贫困大学生和谐发展的途径
1、建立健全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奠定和谐发展的物质基础。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人的和谐发展首先依赖于它所需要的现实物质基础,贫困大学生的和谐发展首先必须解决他们发展所需要的物质条件。
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可以说,我国现已具备了较为坚实的物质基础,可以为确保贫困学生圆满完成学业提供充分的保证。教育部也明确提出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的目标。当前,要着力抓好五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近年来,国家和省级政府已加大了贫困学生的奖励与资助力度,各高校要公开、公平、公正地将这项民心工程落到贫困学生身上。二是要按照社会化运作,加大勤工助学的力度。实践证明,勤工助学是大学生进行“自助”与“自教”的最好形式。各高校要按照“事业化管理,社会化运作,法制化监督”的模式办好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主动走向社会,为贫困学生提供更多更好的岗位。三是要加强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一方面,学校要按照国家政策,主动与相关银行联系,做好贫困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另一方面,要积极开辟生源地助学贷款,使学生就近就便得到资助。同时,也要加大风险防范体系建设,促进诚信贷款。四是要发挥民间组织在扶助贫困学生中的作用。从世界各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历史来看,对于解决弱势群体问题,民间组织具有创新性、灵活性、时效性和贴进弱势群体的优势。因此,要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人、关爱人的文化,促进民间组织主动关爱贫困学生。五是建立职业收入预支制度,可推行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提前与优秀贫困学生建立有限服务制度。这样,既可增强贫困学生的责任感,又可以增强企业参与高校人才培养的主动性。
2、加强对贫困大学生的教育。铸造和谐发展的精神动力。指出,社会主义社会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一个民族,物质上不能贫困,精神上也不能贫困,只有物质和精神都富有,才能成为一个强大生命力和凝聚力的民族。人是要有精神支撑的,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自己的精神支柱,就等于没有自己的灵魂,就会失去凝聚力和生命力。贫困学生的和谐发展,物质是基础,而如何激发其内部世界蕴涵着的一种超越性力量,即精神动力,是非常重要的。
(1)要加强思想教育。思想建设是和谐发展主体的精神支柱。思想建设包括社会主义的理论、思想、信念等,理想和信念一旦形成,就会凝聚成思想意识的内核,成为动员和团结人们的强大精神支柱,它就可以焕发和谐发展主体的巨大的求知热情和成才愿望,使精神力量转化为物质力量,促进自身的和谐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在贫困大学生中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帮助他们坚定对人生和未来的信心和科学追求。
(2)要加强道德教育。道德建设是和谐发展主体行为的力量源泉。实践告诉我们:人们思想行为规范不仅需要法律的制约,而且也需要道德的教化。因此,要在贫困学生中开展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引导他们正确对待暂时所处的环境,以积极的人生态度与人相处。
(3)要加强心理教育。心理和谐是人自身和谐的主要内容。贫困生是心理疾病等心理障碍的高发人群,因此要特别重视对贫困学生开展心理教育。学校应着力培养学生的心理素质,建立学生心理和谐教育机制,建设心理咨询中心,开设心理健康课程。通过心理健康知识宣讲、测试普查、咨询等形式,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因生活、学习、情感等发生的问题,促使个体心理品质健康、均衡、调和发展。
3、创新观念与制度,优化促进贫困大学生和谐发展的环境。我们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公平正义、优化育人环境,促进贫困大学生的和谐发展。
(1)要创新和谐教育的观念与方法。爱因斯坦在《论教育》中说,学校应该永远以此为目标:学生离开学校时是一个和谐的人,而不是一个专家。用和谐的方法培养人、培养和谐的人,是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观念创新。和谐的人要靠和谐的教育来培养,和谐的教育是指教育的各个构成要素相互协调、有机统一。思想政治教育要把贫困学生置于客观环境中,在他所依赖的学校、社会和家庭三大外部环境上形成合力。积极为贫困学生创造一个公平公正、互信互爱、谅解与宽容的和谐校园,激发学生追求正义、探索真知。
贫困大学生【第二篇】
人的和谐发展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具体要求,包括个人和人类的和谐发展、个人和集体的和谐发展、个人和他人的和谐发展、个人自身内部各个方面的和谐发展。贫困大学生的和谐发展是指高校贫困学生这一特定的群体,在学校教育的影响下,在自身的自觉组织下,其内在规定和外在关系上的自由而协调发展。内在结构的和谐主要指内在各要素如心理、意识等的丰富、平衡、有序,以达到孕育最佳功能的发展。也就是指他们在学习生活中所需要的交往、学习、创造等能力都可以得到和谐发展。从外在关系上,指贫困学生不断适应教育环境,并充分利用环境创造和谐的人际关系、社会关系、人天关系。
其具体要求是:在心理维度上,具有和谐的心境。即具有心境良好、愉快、乐观、开朗、满意等积极情绪状态,又能随事物对象的变化而产生合理的情绪状态,并能适当的控制自己的情绪;对现实感知的充分性,能客观、正确地估价自己的能力,并依其能力现状承担相应的任务;较好的心理适应性,对大学的学习、生活能积极应对,无过度焦虑感,能正确看待自己的困境并能主动应对等。在人与人的关系维度上,具有和谐的交往。能乐于并积极与人交往,能理解和接受别人的思想、感情,也善于与人沟通,寻求理解与支持,并能建立起诚信负责、与人为善、互利合作、公平正直、亲亲善善、人际和谐的关系。在人与社会的维度,具有和谐的道德行为。能形成好的道德品质和价值取向,能按照《大学生行为规范》的要求,努力培育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规范,能正确选择人生价值,具有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理想崇高、敢于创造的品质。在人与自然的维度,具有和谐的共处意识。能树立较好的环境意识、生态道德,自觉爱护和积极适应环境,努力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能尊重自然、保护自然和善待自然。把自己当作自然界的一部分,不以自我为中心,爱护其他生物,尊重自然生态的和谐稳定,努力学习,提高利用和保护环境的本领。
二、促进贫困大学生和谐发展的价值
近年来,高校贫困学生在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下,在老师的教育下,他们勤于学习,刻苦钻研,理想崇高,健康成长。但是,在少数贫困学生中也表现出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影响了他们的和谐发展。一是心理上的自卑与焦虑。他们常常愁眉不展,情绪低落,郁郁寡欢,不苟言笑,遇事退缩,给学习生活带来一种无形的压力。二是人与人关系上的冷漠孤僻与自负。一些贫困学生由于经济上的原因,为了不在众人面前暴露弱点,不愿坦诚地与人交往,把自己游离于集体之外。还有一些贫困生,表现为一种过分的自负。三是人生价值取向上的利己与排他性。由于贫困学生大都来自于偏远农村、破产企业或特殊境遇的家庭,生存的窘迫和人生的艰辛与失落,在他们幼小的心灵里打下了深刻的烙印。一些贫困学生过分强调自我利益的满足,对集体的事业漠不关心,认为“读书的目的就是为了改变家庭的面貌”,甚至还有些贫困学生置社会道德而不顾,急于发展,于是“傍大款”、“陪游”等现象也应运而生。
因此,正确把握贫困学生的思想与心理,努力促进他们的和谐发展,对于实现大学生的个人成才和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促进贫困大学生的和谐发展是高校德育的价值目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出,要“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把他们培养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这里提出的“合格”与“可靠”主要是从思想道德素质方面来说的,也就是从“人的社会关系层面”来说的。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人是发展的主人,人是主体,作为主体的人的活动都是能动自觉的。因此,人类发展的目的就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必须依靠教育,教育是发展人的事业。人的发展是教育发展的目标,高等教育的目标是促进全体大学生的发展。贫困学生,作为大学生中的一个特殊群体,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使他们自身发展受到诸多影响。因此,在高校德育中,如何按照全面发展的要求,通过合理可信的德育活动,使贫困学生正确认识自身的价值,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及他人的关系等,是德育的价值目标所在。
2、促进贫困大学生和谐发展是实现自身全面发展的重要前提。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既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要求,又是共产主义的理想追求。指出: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在教育视野内的第一个层次要求就是德智体的全面发展,而德智体的全面发展又是建立在和谐发展的基础之上。贫困学生由于承受的压力不同,他们身心素质是否和谐,他们的情感与品德是否和谐,都直接影响到学生的全面发展。因此,关注贫困学生的和谐发展,就是促进贫困学生的全面发展。可以说,没有和谐发展就谈不上全面发展。
3、促进贫困大学生和谐发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是我们党在新时期的奋斗目标。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特征和要求就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人的全面进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社会。社会和谐首要的是人自身的和谐。大学生作为社会主义高等教育的产品,首先应该是一个自身和谐发展的个体,即有健全的人格,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能合理地处理个人与自然、个人与社会错综复杂的关系,能够融入自然、融入社会。在全国大学生中,接近20%的贫困学生是一个重要的群体,他们面临着巨大的学业与就业压力,如不妥善处理和解决好高校贫困学生的和谐发展,就会造成大量的矛盾,就会危及高校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因此,切实加强高校贫困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建立公平的竞争与保障机制,促进他们的和谐发展,从一定意义上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三、实现贫困大学生和谐发展的途径
1、建立健全贫困大学生资助体系,奠定和谐发展的物质基础。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人的和谐发展首先依赖于它所需要的现实物质基础,贫困大学生的和谐发展首先必须解决他们发展所需要的物质条件。
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来,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总体上实现了由温饱到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可以说,我国现已具备了较为坚实的物质基础,可以为确保贫困学生圆满完成学业提供充分的保证。教育部也明确提出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困而失学的目标。当前,要着力抓好五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近年来,国家和省级政府已加大了贫困学生的奖励与资助力度,各高校要公开、公平、公正地将这项民心工程落到贫困学生身上。二是要按照社会化运作,加大勤工助学的力度。实践证明,勤工助学是大学生进行“自助”与“自教”的最好形式。各高校要按照“事业化管理,社会化运作,法制化监督”的模式办好大学生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主动走向社会,为贫困学生提供更多更好的岗位。三是要加强国家助学贷款工作。一方面,学校要按照国家政策,主动与相关银行联系,做好贫困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另一方面,要积极开辟生源地助学贷款,使学生就近就便得到资助。同时,也要加大风险防范体系建设,促进诚信贷款。四是要发挥民间组织在扶助贫困学生中的作用。从世界各国社会工作发展的历史来看,对于解决弱势群体问题,民间组织具有创新性、灵活性、时效性和贴进弱势群体的优势。因此,要在全社会形成尊重人、关爱人的文化,促进民间组织主动关爱贫困学生。五是建立职业收入预支制度,可推行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提前与优秀贫困学生建立有限服务制度。这样,既可增强贫困学生的责任感,又可以增强企业参与高校人才培养的主动性。
2、加强对贫困大学生的教育。铸造和谐发展的精神动力。指出,社会主义社会是全面发展、全面进步的社会。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证明,一个民族,物质上不能贫困,精神上也不能贫困,只有物质和精神都富有,才能成为一个强大生命力和凝聚力的民族。人是要有精神支撑的,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如果没有自己的精神支柱,就等于没有自己的灵魂,就会失去凝聚力和生命力。贫困学生的和谐发展,物质是基础,而如何激发其内部世界蕴涵着的一种超越性力量,即精神动力,是非常重要的。
(1)要加强思想教育。思想建设是和谐发展主体的精神支柱。思想建设包括社会主义的理论、思想、信念等,理想和信念一旦形成,就会凝聚成思想意识的内核,成为动员和团结人们的强大精神支柱,它就可以焕发和谐发展主体的巨大的求知热情和成才愿望,使精神力量转化为物质力量,促进自身的和谐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在贫困大学生中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帮助他们坚定对人生和未来的信心和科学追求。
(2)要加强道德教育。道德建设是和谐发展主体行为的力量源泉。实践告诉我们:人们思想行为规范不仅需要法律的制约,而且也需要道德的教化。因此,要在贫困学生中开展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教育,引导他们正确对待暂时所处的环境,以积极的人生态度与人相处。
(3)要加强心理教育。心理和谐是人自身和谐的主要内容。贫困生是心理疾病等心理障碍的高发人群,因此要特别重视对贫困学生开展心理教育。学校应着力培养学生的心理素质,建立学生心理和谐教育机制,建设心理咨询中心,开设心理健康课程。通过心理健康知识宣讲、测试普查、咨询等形式,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因生活、学习、情感等发生的问题,促使个体心理品质健康、均衡、调和发展。
3、创新观念与制度,优化促进贫困大学生和谐发展的环境。我们要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制度建设,促进公平正义、优化育人环境,促进贫困大学生的和谐发展。
(1)要创新和谐教育的观念与方法。爱因斯坦在《论教育》中说,学校应该永远以此为目标:学生离开学校时是一个和谐的人,而不是一个专家。用和谐的方法培养人、培养和谐的人,是当前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观念创新。和谐的人要靠和谐的教育来培养,和谐的教育是指教育的各个构成要素相互协调、有机统一。思想政治教育要把贫困学生置于客观环境中,在他所依赖的学校、社会和家庭三大外部环境上形成合力。积极为贫困学生创造一个公平公正、互信互爱、谅解与宽容的和谐校园,激发学生追求正义、探索真知。
(2)要完善社会政策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利益主体已经多元化的今天,利益表达问题,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表达问题已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关注弱势群体,化解群体利益冲突是促进社会公平公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问题。因此,在社会政策制定时,要充分考虑他们的利益,及时掌握他们的需要和心理,切实维护和实现他们的利益问题。比如,帮助贫困学生实现就业,就是一个重大现实问题,必须从制度上予以保障。
(3)要加强学校精神家园建设。学校应创建一个充满爱心的群体,营造良好的集体氛围,要加强人文关怀,营造和谐温馨的校园氛围,减少学校内各种竞争带来的压力。
贫困大学生【第三篇】
关键词: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大学生;职业指导
一、精准扶贫广西就业帮扶提出的背景
为确保我国到2020年全面完成扶贫任务,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2013年11月3日,在湖南湘西考察扶贫工作时强调:“扶贫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要精准扶贫,切忌喊口号,也不要定好高骛远的目标[1]。”2013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指出:“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并由国家制定统一的扶贫对象识别办法,对每个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建设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现扶贫开发与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专项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有效衔接,从而深入了解致贫原因,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确保在规定时间内达到稳定脱贫目标[2]。”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三五”规划建议中提出,要完善资助方式,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全覆盖。建议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对学生资助工作的高度重视。为响应国家号召,各高校纷纷把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保证教育公平、实施教育扶贫、促进校园和谐的重要工作来抓,按照“特困优先,应助尽助”的原则,努力做到不落下一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使精准扶贫工作在高校得到有效落实。为积极贯彻中央文件精神,广西壮族自治区全面实施教育扶贫工程,把教育纳入扶贫开发,统筹规划扶贫措施,积极发挥教育在扶贫开发中的基础性、先决性和关键性作用。自治区教育厅把就业帮扶列为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点。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2016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启动实施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行动”,重点是确保自治区扶贫办认定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100%就业。建档立卡户贫困大学生是高校中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高校历年来对贫困大学生采取了许多关怀措施以帮助他们解决在校期间遇到的经济困难。然而,仅仅解决了经济问题并不能很好地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因此,政府和高校应该在落实建档立卡户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措施,帮助建档立卡户贫困大学生顺利实现就业,让贫困户家庭尽快脱贫上多下功夫。
二、广西高校建档立卡户贫困大学生职业指导工作面临的困境
大多数贫困大学生由于社会交往和实践能力较差、社会资源较缺乏、社会适应能力较弱等原因导致就业选择、就业机会获得、就业能力和就业竞争优势等方面均处于劣势,这些都将成为制约贫困生自我发展创造的最大障碍,亦是高校贫困大学生职业指导工作面临的困境。(一)机构力量分散,没有形成合力大学生资助中心主要负责建档立卡户贫困大学生的资助工作;大学生招生就业部门主要忙于应付日常管理事务;学生辅导员在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同时兼做就业指导工作,但更多的时间则是忙于毕业生就业率的统计工作;各专业教研室更多的是在专业知识上对大学生进行传授,很少涉及到大学生的职业指导。虽然高校一直在强调大学生就业不是某个部门的事,而应该是调动全校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的大事,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各部门往往各自为政,导致力量分散,没有形成职业指导的合力。(二)职业指导工作缺乏专业化人才要想高质、高效地实现建档立卡大学生就业帮扶,职业指导工作人员就必须要具备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专业实践经验和就业指导技能等素质。然而广西高校大学生职业指导工作普遍缺乏专业化人才,目前从事大学生职业指导的人员大部分来自学生管理工作、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辅导员队伍。他们中大部分都是从高校毕业后直接任职的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普遍表现为缺乏对现行就业制度、就业形势和各种职业情况的科学分析,尤其是严重缺乏实践经验,没有受过专业的职业指导培训,无法实施系统的职业素质测评及其相关干预,对学生的评估也大多是凭主观臆断,在职业指导中局限于照本宣科,讲解一些浅显的内容和理论知识,职业指导工作没有做到因人立策。(三)建档立卡毕业生就业帮扶没有形成常态化2016年4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的通知》(桂教学生〔2016〕8号)指出:(各高校)确保自治区扶贫办认定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建档立卡毕业生”)100%就业……对有就业意愿并愿意接受学校帮扶的建档立卡毕业生,要为其提供至少3个以上的工作岗位信息,且岗位薪酬不得低于每月2000元。文件下发距离2016届毕业生毕业仅剩2个月的时间,时间紧,任务重,难免会导致高校在建档立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中弄虚作假,同时使大学生就业市场上出现的“盲目择业”“高违约率”“高就业成本”现象得不到有效的控制。这种“短期促销”“临阵磨枪”型的就业帮扶不能很好地帮助毕业生迈好走向社会的第一步。(四)扶贫仍停留在“无偿输血式”资助层面在社会扶贫体系中,国家和政府历来以无偿的“送钱送物送温暖”为主要手段。现阶段国家在高等学校实施的是“奖、贷、助、勤、补、减、免、缓”八位一体的多元化资助政策体系,贫困大学生在校期间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学费减免等多种资助形式。在面临毕业就业之际,自治区政府还为贫困大学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我们把这种给钱给物的形式比喻成“输血式”扶贫。无偿输血式资助作为精准扶贫的初级阶段,虽然可以较好地解决众多经济困难家庭学生上大学难的问题,较为有效地缓解了贫困家庭及学生个人的经济压力,但并不能保证贫困大学生最终摆脱贫困,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创新创业能力是贫困大学生最终摆脱贫困的核心能力,能力培养比简单的直接资金给予会发挥更大的效益。所以,贫困生更需要注重能力素质培养造血式‘授渔’资助[3]。”(五)缺乏职业指导反馈机制由于前期对建档立卡户贫困大学生的职业指导工作缺乏系统化、专业化的组织和开展,后期缺乏职业指导反馈机制的建立,所以直接影响就业指导工作的质量和效果,也直接影响到贫困毕业生的就业率。虽然很多高校每年都会为不同年级的大学生开设《就业指导》课程,但是每年的课程教学没有较强的衔接性,大班化教学,上课时间短加上多为不同专业甚至不同院系的学生同堂授课,授课教师无法进行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职业指导,也没有办法及时做好学生求职就职信息库的建立和更新,无法把握大学生就业思想动态,对大学生就业取向、就业选择、自我认知等问题无法进行具体的分析,因此无法有效地调整职业指导课程的设置和教学计划。
三、“校企共育•学践结合”:全程化职业指导创新模式
构建全新的职业指导模式首先要从转变职业指导理念入手。M•L•戈德斯密德教授认为:“大学除了有责任向学生传授广博的科学文化知识以外,其使命之一便是要为它的毕业生就业提供必要的准备。”大学就是要“成为大学生理论知识学习与走向职业生涯的中间媒介[4]。”精准扶贫机制下贫困大学生纷纷享受到了国家和社会的资助,但对于很多优秀的贫困大学生来说,他们更期待在创新创业、就业质量、综合素质等内在品质上得到培养和提升。因此,高校的职业指导不应仅仅停留在为困难家庭大学生找到一份工作,完成国家和政府对建档立卡户毕业生就业任务,而不论就业质量的好坏这样一种初级阶段状态。高校职业指导工作必须转变理念,创新职业指导模式,切实把大学生职业指导作为高校重要任务来完成。
(一)职业指导前期:校企力量整合,形成强大合力
高校成立建档立卡户贫困大学生职业指导工作小组,充分调动校内教职人员与校外社会资源的积极性,形成强大合力。校内方面,上至书记校长、招生就业(部)处、学工(部)处及教务(部)处负责人、各院系负责人、教研室负责人,下至辅导员、专业教师、学生干部、就业创业社团等都要求参与到建档立卡户贫困大学生职业指导这项系统工程中来,开展“一对一”或“一对多”的帮扶活动,全体小组成员“认领”贫困大学生进行全程化的职业指导,从贫困大学生踏入大学校园的那一刻起便为他们的职业指导营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校外方面,通过各类合作企业及单位向建档立卡户贫困大学生提供兼职、实习、顶岗机会,为他们提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平台,“校企共育•学践结合”全程化职业指导模式通过校内机构力量整合,校外企业联合的方式,贯穿建档立卡户贫困生整个大学期间开展职业指导工作,形成全员重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职业指导中期:培养造血式“授渔”共育模式
(三)职业指导后期:建立总结反馈机制
1.高校应通过不同专业不同学习阶段的建档立
卡贫困大学生到企业进行实践的效果和存在的问题,及时作出总结并反馈给学校教学部门,便于突破传统大学闭门造车的育才模式,结合国家经济文化发展战略,把握市场经济的需求脉搏,科学预测市场未来人才的需求状况,及时调整人才培养方案,并在专业设置、培养方式、层次规模、能力素质、知识结构等方面给予准确定位,提升人才培养的适应性。
2.高校应邀请企业管理人员或实践导师到学
校进行职业指导,弥补高校缺乏专业化职业指导人才的短板。由于合作企业长期接收高校学生参加实习实践,尤其是建档立卡户贫困大学生,这些学生本身就具备一些普遍性,而且他们对学生在实习期间各方面的表现了解得也比较全面,因此企业专家可以通过实习状况总结、行业政策解析、形势探究、经验借鉴等方式对大学生开展针对性、指导性比较强的职业指导教育。在高等教育大众化的特定背景下,以就业率等指标为主要衡量标准、以学生职业能力为目标的大学生就业指导工作,对提高高校的社会知名度、争取政府公共教育投入和吸收社会投资、吸引高质量的生源等,都有直接的影响[6]。然而大多数高校仍然视职业指导为非专业化的行政事务,没有树立职业指导也是专业的教育活动的观念。高校只有转变陈旧观念,使职业指导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形成职业指导的职业化,进而实现职业指导的专家化,职业指导才能科学、规范地发展。因此,高校应该将职业指导,尤其是建档立卡户贫困大学生的职业指导作为关乎学校发展的大事来抓,在精准扶贫机制下实现建档立卡户贫困大学生精准帮扶、精准指导,把职业指导问题置于人才培养的重要位置,列入高校中长期发展规划。
作者:赖远妮 李兰英 单位:桂林理工大学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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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郭江平.全程化大学生就业指导模式研究[D].武汉:华中农业大学,2004.
大学生贫困生生活情况范文【第四篇】
关键词:高职院校;资助;贫困生认定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6)38-0016-02
2007年5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高等学校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得到了较大完善。高职院校中贫困生的比例较大,为了更进一步地帮助高职院校中贫困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实现大学生的梦想,我国建立了从国家到地方,从政府到学校,从集体到个人的多元化的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主要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勤工助学金、困难学生补助等。然而目前只有认定为贫困生的大学生有资格申请以上的资助,贫困且品学兼优的大学生才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所以公正科学的贫困生的认定工作成为资助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目前在实际认定过程中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例如部分家庭条件良好的大学生及其家长在眼前利益的驱动下,提供不真实的证明材料,成功申请各类贫困补助,占用名额,使真正亟待帮助的大学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为了能够真正地把有限的资源发放到最有需要的同学手中,保证资助工作真正落实,高校在贫困生认定上应把好关。
一、高校贫困生的定义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是指学生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由学校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必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证明自己的家庭经济状况。
二、高校贫困生认定存在的具体问题
1.贫困证明的可信度。高校贫困生在认定过程中,贫困证明是重要的参考依据之一,因此高校试图通过证明材料来获取学生的贫困信息,从而判定学生家庭情况是否贫困。贫困证明具有一定的真实性和参考性,但是某些大学生利用人情关系等不正当方式获得与其家庭情况不符的贫困证明,甚至假证明,以获得资助。相反有些比较自卑的同学不愿意透漏自己家庭的真实贫困情况,隐瞒、虚报家庭信息。以上行为都会导致贫困证明有失公允,使真正应该受到帮助的大学生丧失受到资助的机会,甚至丧失继续学习的机会。
2.认定的标准。在贫困生认定过程中,特别是在第一学年,认定工作是在对学生的整个消费情况、生活情况等方面不甚了解的情况下进行,贫困认定就只能以学生出具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情况说明书以及贫困生申请表作为认定依据。贫困生申请表里提到的认定标准有:孤儿、单亲、父母务农、多子女上学、家庭遭受严重的自然灾害等,以上标准在评定过程中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但是据部分资助工作者反映,这些标准缺乏严密性及科学性,很难确定他们的贫困等级。以孤儿为例,部分孤儿已受到其所在乡镇及社会各界的丰富资助,因其特殊身份,该部分同学会在学校继续申请贫困补助。但是据其他同学反映这部分学生配备先进的电子产品,生活质量明显优于一般家庭。但根据认定标准,孤儿一旦申请贫困补助,就会被定为是特困生。针对这个问题,目前资助工作者也是莫衷一是。再如,认定标准中有一项家庭负债情况,某同学写上家庭欠款十几万,咨询后方知该部分欠款并不是因为子女上学或者亲人疾病造成的,而是房贷、车贷等原因,显然此种情况是不应给予资助的,因此以家庭欠款作为标准是存在漏洞的。此外,每个地方对于贫困的标准存在差异,相关人员根据学生所在的整个乡镇的发展水平以及生活质量的平均水平来界定,导致某些生活水平高的乡镇出具的贫困证明水分较大,学生的家庭状况明显高于国家界定的贫困标准。另一方面,某些同学家庭状况符合国家界定的贫困标准,但因其所在乡镇整体生活水平较低,而不能通过乡镇部门的审批获得贫困证明。
3.评定时间有待完善。目前各高校存在较为完善的贫困生评定程序,一般是由学生提出申请,提供各种贫困证明,再经班级贫困鉴定小组及班主任或辅导员一起调查取证,上报学校,公示合格后评定贫困生。但对于大一新生,这种评定程序就显得很棘手。大一新生刚进入学校,辅导员事务繁多,对学生各方面欠深入的了解,在此情况下进行贫困的认定,存在时间紧,任务重的难题。在有限的时间内辅导员只能根据班级贫困小组的反馈意见,自身的工作经验以及手头上学生的证明材料进行贫困认定,难免会出现评定失误。
三、进一步完善贫困生认定的措施
1.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学生的诚信对于贫困认定至关重要,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弄虚作假只会让有限的资源落不到实处,对真正需要帮助的大学生造成生活及心理上的伤害。加强大学生的诚信教育,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可以从多方面入手。首先,要把道德教育同文化教育摆在同等重要的地位。其次,在高校大力开展征信体系的建设,积极建立大学生的诚信档案,通过一系列有效的事实以及数据来记录大学生的诚信度。最后,在高校建立有效的诚信约束和奖惩机制,对弄虚作假的行为予以惩罚,比如取消其国家助学金及评奖评优的资格等。树立大学生诚信为学,诚信为人,尊重他人的意识,此举会对资助中的贫困生认定起到重要的作用。
2.建立完善的贫困库。建立贫困生库,将贫困生的信息纳入库中,主要包括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家庭人口、经济收入来源、贫困类型等。通过大一新生的家庭情况调查表获得初始资料,后经相关工作人员长时间考察进一步完善认定,最终得出成熟的资料纳入贫困库。对于某些未纳入贫困库且突遭不幸的家庭,导致子女无法继续学,或者已纳入贫困库家庭的生活水平得到明显改善,不符合国家资助标准,贫困库及时给予增补及删减。因此,我们通过建立相对稳定的贫困生档案,进而采取时时更新地动态管理方式,可真实有效地反映学生的贫困情况。
3.加强民主评议小组工作。民主评议小组一般由班委、宿舍代表、贫困生代表及辅导员组成。辅导员在日常工作中要调动这些成员的积极性,深入了解贫困生的真实表现,积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尽可能进行走访活动,核实贫困生的家庭的真实情况。在评议时,始终坚持由班级贫困鉴定小组先预评,辅导员把关,院系领导复核的认定原则,反复审核,保护同学的隐私,统一意见在班级公示待认定名单,无异议后方可认定,确保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4.开展贫困生的社会回馈服务活动。为了培养贫困生的感恩意识,高校应积极开展贫困生的社会回馈服务活动。社会回馈服务活动形式可以多样,例如到社会福利院、孤儿院等地方开展志愿服务等活动。被认定为贫困生且身体条件允许的学生均需参加,在社会服务活动中,根据受资助学生的具体表现,进行考察打分,并作为来年评定的参考,以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因此,在开展资助工作中,要多贯彻权利和义务对等以及回馈社会的思想,让高职院校的贫困生在享受资助的同时也能成实现自我的成长与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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