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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工作要点【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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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情况总结【第一篇】

为深入贯彻党的精神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我院迅速行动、认真部署、形成声势、严密排查,扎实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现将五月份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

院党组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迎检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有组织、有领导、有部署、有落实、有监督。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为组长的扫黑除恶斗争迎检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先后多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推进会,明确职责分工、工作计划、实施步骤等,定期对扫黑除恶工作迎检开展情况进行研究部署。

二、明确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

院党组明确了在五月、六月份内实现圆满完成迎检任务。一是院党组和各部门认领工作,层层压实责任。在全院范围内不定期开展扫黑除恶迎检的推进工作,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处理相关问题。二是以宣传为基础,狠抓精管。把好思想观,加强对本院干警的宣传教育,使其认识到黑恶势力的危害所在,敢于勇于向黑势力亮剑。同时,向有苗头发展为黑恶势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宣讲法律知识,使其认真到成为黑恶势力必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真正做到不想不敢不能发展为黑恶势力。三是以群众为载体,严抓细管。为全面铲除黑恶势力,必须撒好“群众网”,动员群众参与到专项活动中,建立健全多元化的民众反应渠道,确保群众能够将相关信息及时反应。同时,给予积极投入扫黑除恶行动的群众奖励,激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

三、强化舆论宣传,形成强大声势

为更好的激发群众、动员群众,我院采用张贴标语、召开社区党员干部群众大会、通过微信平台以及设立举报箱收集线索等形式广泛宣传动员。在院外主要交通要道、显要位置、张贴宣传横幅,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有效的扩大了宣传面。

四、加强摸底排查,掌握涉黑涉恶线索

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以及重点人员进行了重点摸排和突出管理。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院充分发挥宣传员的作用,采取撒网化的管理方式,进行排查,摸排调查有无“市霸、行霸”等恶势力。

五、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相对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宣传面还不够广,宣传效果还不够明显;二是个别干警在思想上有麻痹思想,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的意义认识不足,还需要加强思想教育;三是群众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还不够高,意识还不够强;四是线索摸排的力度还不够,五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还不够健全。

扫黑除恶范文【第二篇】

打击黑恶势力不但需要政法机关的主动作为,同样也离不开您的支持和参与!全社会对黑恶势力“零”容忍!

一、重要批示的主要精神

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批示的主要精神是:要开展一轮新的扫黑专项斗争,重点是农村,城市也要抓,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比较突出的地区、行业和领域,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依法重点整治。扫黑除恶要与反腐结合起来,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既抓涉黑组织,也抓后面的“保护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蓝图

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自2018年1月开始,至2020年底结束,为期3年。

2018年,治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在全社会形成对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氛围。

2019年,治根。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2020年,治本。建立健全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倒性胜利。

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的重点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权力、操纵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垄断乡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地、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11.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同时,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着力解决淫秽、、吸毒、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问题,切实提高社会治安整体水平。

四、全省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点

针对以下重点问题,全面排查、及时举报、强化监管、合力惩治。

1.非法侵入学校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侵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2.在学校周边敲诈勒索学生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

3.体罚、虐待、性骚扰等侵害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

4.深挖校园欺凌背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5.干扰、阻挠学校建设等违法犯罪行为;

6.非法“校园贷”及电信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

7.非法宗教、邪教活动侵扰校园等违法犯罪行为;

8.其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行为等。

五、全省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基本原则

1.坚持统筹协调、综合施策。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综合施策,推进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和平安校园建设。

2.坚持问题导向,依法治理。根据不同区域以及不同层次类型学校实际,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侵害校园、威胁师生安全的问题线索,依法依规提请有关部门严厉打击。

3.坚持立足长效、标本兼治。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同时,认真梳理学校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突出制度建设的根本性和重要性,形成防范黑恶势力侵害校园的长效机制。

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个一律”主要内容

对涉黑涉恶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

对黑恶势力“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七、“扫黑”与“打黑”的区别

“打黑”更多是从社会治安角度出发,强调点对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扫黑”是从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巩固执政基础、加强基层政权建设、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在更大范围内,更全面、更深入的扫除黑恶势力,不但要打击犯罪,还要打击违法行为。“扫黑”更加重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齐抓共管。

八、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四个特征

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的四个特征:组织特征,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经济特征,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ƒ行为特征,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④危害性特征,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九、恶势力犯罪集团的三个基本特征

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基本特征:组织特征,一般为3人或者3人以上,纠集者、骨干成员相对固定,并且经常纠集在一起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实践中,通常聚合随机,组织松散;‚行为特征,以暴力或者威胁等手段实施敲诈勒索、强迫交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还可能伴随实施开设、组织卖淫、强迫交易、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ƒ危害性特征,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虽未达到称霸一方、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的程度,但也对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带来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十、恶势力犯罪的具体表现

一般多插手建筑工程、市场营销等经济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1.强迫交易、使用暴力、胁迫手段替人催款讨债等插手经济纠纷行为;

2.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套路贷”等诈骗行为;

3.聚众斗殴、寻衅滋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和交通秩序以及聚众聚众“打砸抢”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搅得城乡不得安宁等行为;

4.开设、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等破坏社会秩序行为;

5.地下出警队、充当色情场所打手、包揽诉讼替人摆平事端等破坏公权力主导秩序行为;

6.肆无忌惮地进行抢劫、绑架、强奸、污辱妇女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十一、恶势力犯罪集团与恶势力犯罪团伙的区别

恶势力犯罪集团是符合犯罪集团法定条件的恶势力犯罪组织,其特征表现为:有三名以上的组织成员,有明显的首要分子,重要成员较为固定组织成员经常纠集在一起,共同故意实施三次以上恶势力惯常实施的犯罪活动或〖〗者其他犯罪活动。

恶势力团伙不等于恶势力犯罪集团,恶势力犯罪团伙一般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1起刑事案件、2起治安案件以上),恶势力犯罪集团要求实施3次及以上刑事犯罪活动。

十二、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定义和行为特征

黑恶势力“保护伞”主要是指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权力,参与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或包庇、纵容黑恶犯罪、有案不立、立案不查、查案不力,为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提供便利条件,帮助黑恶势力逃避惩处等行为。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党纪政务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民或者个人以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名义捏造事实,对办案人员进行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的,也要受到法律处罚。

十三、纪检监察机关重点查处扫黑除恶三类重点问题

1.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2.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

3.地方党委和政府、政法机关、相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不力问题。

十四、村“两委”换届“负面清单”

具有以下10个方面负面行为的人员,不能进入村“两委”班子:�被判处刑罚、现实表现不好的;�欺压群众、横行霸道、群众反映强烈,涉及“村霸”村闹、宗族恶势力、黑恶势力的;�参加邪教组织,从事地下宗教活动,组织封建迷信活动的;④受到党政纪处分尚未超过有关任职限制期限,以及涉嫌严重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立案调查处理的;⑤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违法手段参选的;⑥长期无理上访或组织、蛊惑群众上访,影响社会稳定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原村(社区)干部近3年被责令辞职和民主评议连续两次不称职的;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工作等其他不宜提名的。

十五、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受理的范围

各扫黑除恶相关部门只受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对于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师生员工群众积极反映与扫黑除恶有关的情况和问题。受理范围主要包括:

1.威胁政治安全:利用邪教组织干扰政治安全;利用网络散布污蔑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其他政治谣言;恐怖言论、图片、视频进行恐怖宣传;利用热点问题、敏感事件聚众冲击党政机关,影响党政机关、医院、学校工作秩序;未经批准成立非政府组织,强迫他人参加;假借宗教信仰煽动民族矛盾。

2.把持基层政权:采取“霸选”“骗选”“贿选”等手段插手、破坏农村基层选举,采取“拳头政治”“黑客政治”染指、操纵基层政权;扶持人,搞“小山头主义”,拉拢腐蚀、操控要挟党政、乡村基层干部为其“保驾护航”,贪污、侵占农村集体资产,强行入股分红。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利用家族宗族势力、封建帮派称王称霸,以大欺小,霸占他人山林、农田、水面,侵犯他人权属利益;挑起事端,干扰案件依法处理;无法无天,阻碍村民集体决议。

4.煽动群众闹事:借医疗事故、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学校安全事故以及其他纠纷煽动、组织聚众闹事;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策划集体非访、群体性(械斗)事件,挟持群众与党和政府对抗,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聚众扰乱交通秩序、聚众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以维权为名组织非法上访、闹访、纠缠及上访“专业户”“人”;恶意诬告、诽谤、陷害他人。

5.强揽工程:借工程项目落在本地之机,强揽工程、强送材料、阻工扰工;工程建设领域阻碍投标、串标围标、项目垄断、哄抬房价。

6.欺行霸市:实施区域、行业垄断,包括村霸、路霸、街霸、乡霸等行霸;地痞流氓称霸一方、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故意伤害他人、故意损坏财物、破坏安全生产;企业豢养地痞流氓,非法处置经济纠纷、工商纠纷;客运、货运、仓储物流场所控制运营路线、强拉客源、抢占货源、非法经营、暴力打压竞争对手;无证开采矿山,非法侵占国有资产和矿产资源;二手车市场欺诈、坑蒙拐骗、强迫交易、组建“执法队”扣车索债、非法改装、严重超载。

7.操纵经营黄赌毒:操控娱乐场所从事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犯罪;利用势力非法组织、引诱、介绍、容留、强迫卖淫或色情敲诈;利用势力开设,放贷,组织专门人员黑吃黑、恶吃恶;与境外有组织的犯罪团伙相互勾结、组织内地人员到境外并在放贷后拘禁参赌人员;在宾馆、夜总会、旅社纵容贩毒吸毒。

8.非法高利放贷:非法融资、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各种“套路贷”“校园贷”“裸贷”等方式非法高利放贷。

9.插手民间纠纷:逞强好胜、非法牟利,暴力讨债、追债,强拿硬要、非法拘禁;采取滋扰、恐吓、威慑以及“谈判”“协商”等“软暴力”方式非法处理民间纠纷。

10.跨国跨境: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非法组织出入国(境)务工,利用“越南新娘”等进行诈骗犯罪。

11.涉枪、盗抢和传销、拐卖案件:非法持有、私藏、储存、携带、运输枪支弹药,非法制造买卖枪支;侵犯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多发性犯罪,主要包括系列性、团伙性、跨区域盗窃团伙犯罪;入室盗窃,盗窃摩托车、电动车、助力车和电瓶,砸汽车玻璃等犯罪;抢劫、抢夺等违法犯罪;诈骗犯罪,特别是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等职业化犯罪;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传销案件;以拐骗、欺诈、绑架、贩卖、收买等手段拐卖人口。

12.“食药环”领域:非法添加、销售瘦肉精、地沟油、病死禽畜等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小作坊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药品制假销劣、非法经营;环保违规建厂、排放,非法经营煤焦油、非法销售成品油。

13.阻碍执行公务:违法违章建设,不听劝阻,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14.“保护伞”: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15.其他涉黑涉恶情形。

举报时,应尽可能提供案件线索发生的时间、地点、行为等简要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绰号)、住址、主要特征、藏匿地点及主要犯罪事实、证据等情况。

十六、扫黑除恶举报、保护规定

扫黑除恶情况总结【第三篇】

中共河西堡镇永河路社区总支部委员会

河西堡镇永河路社区居民委员会

关于印发《河西堡镇永河路社区扫黑除恶

专项斗争2018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居民小组、辖区各单位:

现将《永河路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8年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河西堡镇永河路社区总支部委员会

河西堡镇永河路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8年4月13日

河西堡镇永河路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19年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和省市县镇党委、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总体部署,根据《河西堡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2019年工作方案》(河镇党发〔2018〕53号)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启动。建立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组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制度健全完善。

2、扫黑除恶工作责任落实到位。有效整合辖区各单位资源力量,宣传动员声势强劲,引导辖区广大居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3、涉黑涉恶问题摸底排查全面彻底。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推进,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得到有效遏制。

4、社区治安环境明显改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管理得到明显加强,居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主要工作措施

1、认真组织学习。认真组织学习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2018[3]号)文件精神,省、市、县、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认清“扫黑除恶”斗争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和镇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2、建立工作机构。成立以社区党总支书记为组长,辖区片警及社区副主任为副组长,综治专干及网格员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

3、精心安排部署。4月份,研究制定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意见和2018年工作方案,对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出全面部署。

4、积极宣传发动。一是利用社区信息栏、居民区便民服务栏,要全部张贴上级《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在汽车站、汽修厂前,要分别悬挂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利用财险公司电子屏、

社区QQ群、微信群等宣传阵地

,要播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标语,进行广泛宣传。同时,要采取召开党员大会、居民代表会议等措施,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各支部和居民群众中,动员群众积极参与专项斗争。二是要在河西大厦、农行、汽车站等人口密集场所,联合派出所、镇综治办等职能部门,通过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居民群众广泛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当前政法部门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宣传扫黑除恶的防范办法与举报渠道,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法治氛围。

5、全面排查摸底。社区网格长要迅速行动起来,紧盯十种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开展集中排查,各网格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零遗漏,一旦发现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上报社区。在摸排的过程中,各网格长要向居民群众宣讲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的相关政策、举报方式,号召辖区居民群众踊跃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行为,用于同黑恶势力作斗争。同时,各网格要继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对矛盾纠纷是否存在涉黑、涉恶情况进行摸底、走访和调查,坚决杜绝黑恶势力对矛盾纠纷化解的干扰,维护社区的稳定与和谐。

6、强化教育监管。要进一步加大对特殊人群的宣传教育力度,联系社区民警对特殊人群进行走访入户,认真讲解有关扫黑除恶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深入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以及如何防范黑恶势力的迫害,促使扫黑除恶宣传专项斗争活动深入到每个特殊人群的心里,尤其是“两劳”释放人员,要鼓励其积极勇于向社区、派出所举报违法犯罪线索。

三、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扫除恶专项斗争是镇党委、政府依据中央、省、市、县工作要求作出的重要工作部署,各党支部、居民小组、辖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放在重要的工作位置,抓紧做好。

2、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各党支部书记、网格长要根据社区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和部署,认真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整体作战,形成工作合力。对隐瞒涉黑涉恶线索人员,将坚决上报镇党委、政府严肃处理。

3、及时报告,定期部署。各党支部书记、网格长要及时上报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重大情况随时上报社区。领导小组要定期向镇综治办报告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情况、信息,并确定下一步的工作措施,确保社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序进行。

抄送:镇综治办

扫黑除恶情况总结【第四篇】

乡镇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我乡扫黑除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精神为指导,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乡党委、政府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县委政府要求,2月13日组织召开了“**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员部署会议”,**5日组织召开了“**乡学习传达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政法、信访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制定了《**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对全乡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各村于**9日前召开由党员、村代表、村干部参加的会议,将本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15日组织召开了“**乡学习传达全县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会议,4月13日召开“**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议”,对宣传工作和线索摸排工作进行了强调,5月10日组织召开了“**乡学习传达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双提升’工作”布置会议。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在全乡范围内张贴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张贴宣传标语共100余条,在全乡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横幅20幅,书写永久性标语30余条,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线索收集,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乡提供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目前已收集线索4条,并上报到县扫黑除恶办。

五、目前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各村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村进行责任追究。

4、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加大力度、坚决打击对农村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横行乡里以及在农村组织从事涉“黄、赌、毒、抢”的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

5、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乡镇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按照《关于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扫黑除恶工作重点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细则》,逐项进行自检自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力推进

自县委、县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按照《中共xx县委、xx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推进,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在本系统全面部署安排开展扫黑除恶工作。

(一)建立组织、制定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乡镇国土所站长及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国土系统扫黑除恶工作;同时根据省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制定了《xx县国土资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确定了日常工作机制。

(二)全面部署、积极推进。3月6日,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就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专题研究。3月16日,在全局20xx年度工作会议上,传达了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会议精神,宣读了《xx县国土资源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并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个所站要高度重视并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做好涉黑涉恶线索排查。4月26日、5月5日、6月11日、6月22日先后多次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了督导调度。7月16日,我局又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传达了7月11日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调度会议精神和市政协副主席、县委书记xx通讲话精神,并要求大家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彻底扫除黑恶势力。同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所站对扫黑除恶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重点做好宣传材料发放,提高群众知晓率,并在线索摸排上下功夫。7月20日,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党组扩大会议,传达省厅党组书记、厅长,市局党组书记、局长xx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讲话精神;局党组书记、局长xx与各股所站长进行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谈话。7月24日,组织机关干部进行了xx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测试。

按照《实施方案》全面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全方位排查梳理获取线索。结合土地矛盾纠纷排查、违法占地信访举报及农村换届选举工作,对涉案人员、特别是农村“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是否存在涉黑涉恶行为及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了梳理排查,并将排查发现的线索及时推送至公安部门和县委换届办。二是明察暗访获取线索。我局结合年度开展的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在违法占地整改查处过程中,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明察暗访;特别是对在违法占地拆除中以黑恶势力及行为阻挠拆除的,及时上报并推送公安机关。三是对政法机关要求不动产登记查询、查封等调查取证工作全力支持配合,会同政法机关打击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四是建立工作微信群,及时对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部署、督导、和通报。五是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电子屏滚动播放方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意义、重点内容进行了宣传。截至目前,共制作并悬挂横幅10条,发放宣传材料近千余份。六是签订责任状。局党组书记、局长与各所站长签订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状。七是建立台账。要求各所站定期上报涉黑涉恶线索。到目前为止,发现一妨碍执行公务、殴打国土所工作人的涉恶线索,正在与公安机关协调上报。

乡镇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xx市建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确保建筑市场平稳发展,我局开展全县建筑市场扫黑除恶行动,对在建项目进行全面的排查,现结合当前我县建筑行业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我局检查组对本辖区受监督的工程开展一次安全生产检查,重点对保障性住房及严管工程的工程质量安全和建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进行检查。截止6月20日,共发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7份,安全隐患停工通知书2份,招投标整改1份。截止目前,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式处于可控状态。未发现存黑恶势力存在。

2、20xx年我县新报建项目24个,未报建项目13个。对未报先建的项目我局下达责令停工整改通知,并督促其按法律法规进行报建。未收到阻碍项目进展等黑恶势力行为。

3、在建筑工程招标个过程中,我局在县领导、局领导正确指导下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强化招投标活动的监管。对招标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法规的项目,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监督象州县中心粮食储备库项目,未获得项目审批部门下达的投资年度投资计划文件及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未完全依法审查合格并向主管部门备案。责成该项目机构招标人督促招标人立即就上述项目招标违法违规情况进行整改,整改期间应继续暂停上述项目相关招投标工作;对该项目进行补办材料工作。未发现恶意竞标、暴力围标等黑恶势力行为。

4、在此次安全生产检查中,强化对农民工保障资金制度严格监控管理,对未按要求的项目,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

监督尔海-中央广场、华鑫名邸小区工程项目,未按要求签订用工合同,未建立欠薪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未开设农民工工资专项账户。责成上述项目及时办理相关的材料。未发现暴力讨债行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县建筑市场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

2、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项目“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建筑市场环境。

3、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4、为进一步方便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我局设立建筑领域扫黑除恶举报信箱:;举报电话:

乡镇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自县委、县政府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以来,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现就我局近半年“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高。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动员大会召开后,我局立即召开局党组会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并下发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宣传要到位、底子要摸清、打击要有力、联乡驻村工作要做实”的工作目标,制作了宣传牌。同时,在干部职工大会上进行宣传发动,最全面的范文参考写作网站提高了全局上下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认识,进一步增强了责任感和紧迫感,决心为促进社会政治大局稳定、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领导责任制。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局长是这次“打黑除恶治霸”专项斗争的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落实部门的责任制,加强政法机关“打黑除恶治霸”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发动鼓励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和犯罪事实,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取得实效。特别是在坚持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铲霸、无霸治乱的原则,有效打击各类渉水等违法犯罪行为;深入、细致、扎实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线索,突出打击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加强排查和巡查力度,一旦发现黑、恶、霸、乱要及时上报会同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全局上下紧盯水利行业黑恶势力性质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

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强化调查摸底,深挖涉黑涉恶线索。要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对所辖地区、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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