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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隐患清零具体实施方案实用(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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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清零实施方案【第一篇】

一、严格落实通知精神 2017年x月x日,我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参加全省“隐患清零”行动动员会议,在会上接到湖南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清零”行动方案通知》后,于x月x日组织召开管理人员与驾驶员专题会议,xxx经理对《通知》的精神做了具体传达,并于x月xx日制定《xxx分公司安全“隐患清零”行动方案》,成立“隐患清零”行动领导小组,由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xxx经理任组长,亲自部署,组织、检查、指挥,对车辆车况、行车安全、驾驶员安全教育、违法清零、隐患排查与治理等各方面进行周密部署并亲自参与,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清零” 行动落到实处,起到实效。

三、注重实效,严肃追责

公司按照“全覆盖、深排查、填表格、建台帐、签责任、严追究、下文书、速整改、抓到底” 的工作方法,加大对“隐患清零” 行动宣传,提升全员认知度和影响力,扎实开展此次“隐患清零”行动。xxx分公司于2017年x月至x月期间召开安委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及驾驶员安全例会共计xx次,开展隐患专项排查车辆xx台次,做到了覆盖率100%;通过排查共发现隐患xx起,通过现场整改,更换随车安全设备设施、谈话谈心、安全教育等方式整改到位,做到了整改率达100%;同时每月月底对全队所有车辆是否存在道路违法情况进行查询,有违法行为的驾驶员严格按照“一单四制”要求,及时清零并及时报送,对有违法行为的驾驶员“零容忍”现驾驶员的违法率明显下降。“隐患清零”行动工作开展有序进行。通过全司管理人员共同努力,我司驾驶员违法行为和车辆隐患存在情况有了很大下降,特别是在驾驶员队伍中行成了一种“违法成本太高,千万不要违法”的思想。在接下来的整章建制、总结推介阶段我司将继续努力,争取将“隐患清零”这一工作方式变成一种常态化管理方式,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秉承着“将隐患按事故来处理”这一态度,圆满地完成此次“隐患清零”行动。

〇一七年六月八日

隐患清零实施方案【第二篇】

为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切实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切实把各类风险隐患牢牢盯住、及时清零,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为强化全县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清零工作组织领导,成立我县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清零工作领导组,研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共性和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工作开展。

长:xx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副组长:xx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xx

县应急局局长

xx   县公安局政委

xx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xx

xx公路段段长

成员: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xx兼任,具体负责统筹全县源头隐患清零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清理重点车辆逾期未检验隐患。

(二)清理重点车辆逾期末报废隐患。

(三)清理重点驾驶人逾期未审验隐患。

(四)清理重点驾驶人逾期末换证隐患。

(五)清理重点车辆和驾驶人违法隐患。

四、工作目标及工作举措

(一)工作目标

紧紧抓住“两客一危一货”、校车、挂车、农村面包车、“营转非”大客车等八类重点车辆,整合各部门资源优势,采取多种措施,对拒不配合消除安全隐患的企业和车辆所有人、驾驶人集中力量进行攻坚。9月20日前,务必完成八类重点车辆隐患清零工作。

(二)工作举措

一是由县公安交管部门牵头,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紧密配合,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激活“多方力量”形成“合力作战”大格局,对全县重点车辆源头隐患进行深度“清零”。

二是由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牵头根据县公安交管部门推送情况逐人逐车进行责任分解并列出工作计划,按时限倒逼推进,责令限时完成。

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要逐人逐车制定措施,采取办法,点对点、面对面,不遗漏一车一人。

三是县公安交管部门要对本地交通安全隐患多、交通违法突出的企业、路段、车辆及驾驶入等予以公开曝光,及时跟踪问题整改,督促主体责任落实。

县公安交管部门要对办理隐患清理的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提供绿色通道,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严格依法办理业务。

四是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将对“硬骨头”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并组织抽调全县业务骨干,驻点集中攻坚。

五是县公安交管部门要对不主动办理隐患清零的重点车辆,全部录入缉查布控系统,同时加大视频监控网上巡逻频次,实施精准打击,形成源头排查和路面管控的工作合力。

五、工作要求

(一)认清形势,提高站位。

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全面分析研判本地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通过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清零工作,强化重大交通安全风险防范化解,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维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统筹安排,加强领导。

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统筹安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具体责任人,落实时限进度,定期对表销账,确保隐患清零工作扎实开展,按期完成。特别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主动工作、不等不靠、不折不扣落实好隐患清零工作任务。

(三)强化协作,加强联动。

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利用各自资源优势,共同汇聚交通安全防护合力,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确保全县源头隐患清零攻坚工作圆满收官。

(四)落实责任,强化担当。

县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全县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清零攻坚战的极端重要性和特殊必要性,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努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全力维护我县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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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患清零实施方案【第三篇】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排查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政府统一领导和区安委会组织协调下,辖区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自查管理和隐患排查工作。企业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安全生产自查预案和自查机制。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安全生产事故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区政府为主,实行单位负责制。有关部门应当与政府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指导和协调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排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灾难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巡防队、城管队配合。

(二)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对剧毒危化品的整治;巡防队、企服中心、辖区各部门配合。

(三)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由派出所牵头负责,巡防队、辖区各部门配合。

(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由村建中心负责。

(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由村建中心负责,设备单位配合。

(一)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排查。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治理。

(二)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排查。加大整治力度,凡达不到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报上级部门,坚决予以关闭。

(三)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排查。重点整治烟花爆竹销售单位的现场安全距离和火灾隐患,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排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未经安全审查获取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建设的建设工程进行集中整治。

(五)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排查。重点对压力容器、压力管道以及锅炉等特种设备的检测情况和存在隐患进行集中治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排查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有排查分队人员,各村,居委会安全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爱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及时上情下达,互相沟通。对排查整治工作的领导,要从解决问题入手,认真研究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治责任。把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抓紧、抓细、抓到位。

(二)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各牵头及配合部门在整治工作中要相互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协调会,沟通信息、通报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逐步建立企业内部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安全生产从集中整治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转变,逐步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加强全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

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区安委会的排查整治时间安排,有步骤地开展安全生产整治工作,各项措施要具体可行,切实将我办安全生产整治工作推向深入,确保x年辖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目标的实现。

隐患清零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煤炭工业安全管理局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煤安管[20xx]63号)及《贵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贵阳市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承市安监字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入开展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立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为目标,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为依据,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企业负责和政府监管两个主题责任,突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的重点,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管力度,着力解决影响煤矿安全的突出问题,标本兼治,有效遏制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逐步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杜绝出现安全生产事故,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发展。

(一)突出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煤矿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和防控负全面责任;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技术责任;各分管副职按照分工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分管责任;业务部门、生产区队(班组)及从业人员,按照具体分工和岗位职责,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相应责任。

(二)严格落实隐患排查“五落实”制度。对排查出的所有隐患必须按照隐患排查“五落实”制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预案到位,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做到“无盲区、无盲点、无空挡、无缝隙”,扎实有效地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全面开展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突出以下内容:

1、“一通三防”管理情况。通风系统是否合理,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可靠;矿井总风量和各作业点实际风量是否达到规定要求,是否有无风、微风作业等问题;矿井是否装备安全监控系统情况;是否按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情况;井下作业地点瓦斯传感器安装位置、数量和标校是否符合规定;按照有关规定配备瓦斯检查员、安全检查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及其持证上岗情况,是否严格执行瓦斯检查制度;采区是否实现分区通风;是否按照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是否存在不合理串联通风;掘进工作面是否按照规定实现“三专两闭锁”;矿井是否建立综合防尘系统且运行正常。

2、顶板管理情况。老采空区大面积空顶是否进行完全密闭,密闭质量是否符合要求;采煤工作面是否严格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有无空顶作业;采煤工作面遇顶底板松软、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是否制定安全措施;采煤工作面是否及时放顶,悬顶距离不得超过规定;是否按有关要求加快淘汰木支护和金属摩擦支柱步伐。

3、防止“三超”情况。是否按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严防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采掘接替关系、采掘工作面布置是否符合规定;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作业人员是否超过规定的人数。

4、机电管理情况。是否真正实现了“双回路”供电;下井设备是否取得ma认证情况;井下机电设备是否保证完好、杜绝电气设备失爆情况;是否更换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及材料,特别是高压开关、非阻燃皮带和非阻燃电缆情况;立井、斜井提升运输设备保护装置和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有效。

5、水害防治情况。是否落实《防治水规定》;是否建立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矿井老空(窑)积水防治措施;防排水设备和设施的完好情况;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工作的安排落实情况。

6、自然灾害防治情况。废弃井口是否填堵封实;矿井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泥石流,以及洪灾导致溃坝、溃堤、淤积危险河道等自然灾害威胁,是否落实防范治理措施;落实暴风、暴雨、雷电、暴雪、冰冻、地震等可能造成煤矿停电、停风、淹井事故的防范措施。

7、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应急救援机构、队伍是否健全;是否按规定配置应急救援物资、设备;是否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规定组织演练;井下带班领导和调度值班人员是否熟悉应急救援措施;井下作业人员是否熟悉避灾路线。

8、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健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严格执行煤矿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瓦斯抽采利用等经济政策;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井下作业人员是否经培训合格上岗,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全部佩戴有效自救器;是否严格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是否制定了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如期上报了隐患排查和各类统计分析报表。

我县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方案制定(9月1日?月10日):各煤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实施方案,结合企业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并与9月9日前报龙洞沟煤局。

(二)自查自纠、全面治理(9月10日?10月月底):各煤矿按照有关要求,深刻吸取本企业和其他同类企业以往发生的事故教训,结合具体方案,认真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期限和预案“五落实”,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治理完成后进行安全评估。

(三)督导检查、深化治理(9月10日?0月底):在隐患排查治理期间,各煤矿企业对本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现场检查,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评价工作的进展情况,对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做好迎接市督导组检查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成立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龙洞沟煤矿矿长杨子兴担任,副组长由龙洞沟煤总工程师刘福林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煤矿。煤矿企业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定期召开隐患排查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强化全员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识,增强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在企业形成人人查隐患、治隐患、防隐患的浓厚氛围。按照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落实,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必须查清楚、整到位。同时要注意协调解决隐患排查治理中的有关问题,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做好相关情况的汇总和信息反馈工作。

(二)狠抓落实,注重实效。煤矿要把消除隐患、防范事故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方案,从规章制度、现场管理和安全设施三个方面,全面排查各种隐患,在治理上狠下功夫,对所有排查出的隐患都要做到整改措施、责任、期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要跟踪督办,逐项整改,逐项销号。并及时“回头看”、再检查,切实做到排查认真,整治坚决,成果巩固,防止排查走形式,治理走过场的现象发生,确保隐患排查治理收到实效。

(三)互通信息,加大宣传。在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期间,各煤矿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登记表要由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及时上报龙洞沟煤局。同时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尊重他们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广大职工能够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积极主动地参加隐患治理。

(四)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各煤矿要以本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为契机,推动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工作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要通过专项行动的开展,建立完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事故防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要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分级管理、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两项制度,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长效机制,有效规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五)积极创新,总结推广。煤矿要根据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结合实际建立和完善本企业的隐患排查方法和隐患排查重点,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推广先进经验,促进我县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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