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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书的六年级汇聚汇总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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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书的六年级【第一篇】

《小子大任》是一部很有趣的网络小说,今天我就要向大家推荐这本书,它被喜马拉雅称为东方的《哈利·波特》。

书中人物鲜活,还很有知识性,有知识性,有趣味性,还有浓浓的爱心。书中女孩桑葚聪明、机灵,要哭的时候就是唱歌,看书只要一翻便过目不忘;袁小子善良、勇敢,当小伙伴有危险的时候会挺身而出,去帮助他们;生瓜蛋从小生长在瓜地里,被道士捡了回来,因为是捡来的缘故,道观里的粗活、脏活都是他干,在没遇上桑葚和袁小子之前都是很苦的人生,特别胆小,特别可怜。

可是,无论书中的哪个人物都挺好学的。袁小子和生瓜蛋是男孩子,只要一听到不会、不懂的食物都会去问,是我们学习的好榜样。书中有许多医学知识,生活常识,农耕知识,还有讲历史的书,比如《史记》都是我们在学习中将要用到的,对我帮助很大。里面有许多历史人物,比如:徐福、秦始皇、赵高、虞姬都到书中去了,作者想象力真丰富啊。

书中,知识与趣味并存:小子一哭,桑葚就会骂他:男子汉大丈夫,爱哭就是大豆腐,这句话我们在生活中也经常听到,依稀记得我妈小时候还这样说过我。小子不愿读书,桑葚就让老虎陪着读,这招真狠,谁能不怕老虎?读到这里,脑海里想到袁小子的囧样,就有想笑的冲动。

其实这部书,也联系我们亲子关系:在送我上课的途中,在家里休闲的时刻,爸爸妈妈都会和我一起听。他们有时候忙,中间断断续续的,总是要问我:这个怎样?那个如何?我还要负责说明,嗨!我成了导读了。

我喜欢《小子大任》,它人物形象生动,语句幽默,既可以在当当网上阅读,也可以在喜马拉雅收听,希望都能去看一看,听一听。

一本书的六年级【第二篇】

偶然一瞥,瞧见了这本落在铁质书柜、包装已落了一层尘灰的文言版本《聊斋志异》,心想:此等非凡之物怎能受此冷遇!

带回家后,迫不及待的将包装撕下,仿佛揭开了来自另一个国度的新娘的面纱。翻开书后,第一个故事考城隍发现这本书不是我所想的那般简单,在那个时候只能读到这个故事的一半并且意思不能完全明白,重复了几次后我放弃了。

直至大约半月前,我重启了这本书,重启了属于那个时间段的属于我的记忆,还未读考城隍的时候想到了那时我的窘迫:因为连第一个故事都没有读懂而急得满头大汗,脑海中不断闪过那些年所学的古文注释,可惜,并不能给予我什么帮助。自信的嘲笑着当初的自己,翻开书,再读考城隍的时候发现我被现实打脸了,依旧还是不能看懂,不容易的看完了这个故事依旧有太多谜团无法解开,随即我求助了度娘,当翻译出现在我眼前的时候,我懵了。这与我翻译的截然不同我直译的很简单就只是一个人去考官职,可是正确的翻译是他死后在冥界得到了城隍之位。果然,留仙之作我还是无法参透。

如今,我也已经读了近百页,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当属喷水。这个故事很惊悚,此话怎讲,我举个例子就懂了:细穷没处,掘深三尺馀,渐露白发:又掘之,得一尸,如所见状,面肥肿如生,令击之,骨肉皆烂,皮内尽清水。但我看到这句的时候,说实话,我发现这比我看过的任何一部惊悚片都惊悚。我后来也仔细的思考过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受,得出一个结论:因人而异。因为看的电影是他人在演你在看,就相当于你在看一个故事;而读书时人本能的会将自己代入书中,尤其是对故事中人物的姓名比较模糊时,仿佛那个喷水的老妪就在眼前,而自己就是那个目睹了一切的仆人,是自己身在故事中,感受会更加真实。

读书,会让自己有更多想象的空间,而每读聊斋中的一个故事就像做一场不敢想象的梦,永远不知何时醒来,除非,你能在梦中保持清醒。

一本书的六年级【第三篇】

(一)。

“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咏鹅》,这是我会背的第一首诗,出自《唐诗三百首》,顺理成章它也成为了我读的第一本书。

对于这一本书,我可是“宠爱有加”。印象中,我是因为听起小伙伴们读起故事时朗朗上口的押韵声,才开始鹦鹉学舌地学着读。学完一首,又希望在学下一首诗。从此,越发得喜欢上了唐诗,即使不懂它的含义,但仍是喜欢。

慢慢地,我开始期盼自己也能有一本,我跟妈妈说了自己的愿望。妈妈听了很是高兴,答应地十分爽快,可是太多的琐事缠得她将这事忘的一干二净。我也不死心,只要一呆住空闲的间隙,在妈妈闲暇时,我就不时提起这事。禁不住三番五次的“软磨硬泡”。妈妈大手牵小手地走进了书店的大门,美滋滋地买下了自己梦寐以求的书。眉宇下笑弯的眼睛像两片掰弯的豆荚。

书本的来之不易使我更加珍惜。那是,我几乎整天都是书不离手。空闲是,就会翻开读一读。为了不让这本书变得陈旧,我特地为它“量身定做”了一个书皮,以防,会有折痕。我用那时最公整的字,一本正经地写上我的名字。

都说即使“不会作诗,也会吟”。久而久之,我已会背一百来首的诗。一个二年级的暑假,其中有个作业就是背古诗,当别人都在唉声叹气时,唯独我高兴得不亦乐乎。开学那天,无论老师抽哪首诗,我都是倒背如流。老师也为我扬起大拇指,为之我也感到小小的光荣。

现在时隔八年左右,虽已八年,书已陈旧。但热衷于这本书的热情却从未减少一分一毫。

(二)。

小时候,我在朋友家玩,无意间看到一本名叫《西游记》的一本书,我的好奇心就在那一瞬间跳了出来,我小心翼翼地打开书,看了起来,慢慢地,我喜欢上了这本书!

回到家后,我和妈妈说我想要这本书,妈妈看到我喜欢看书,高兴的不得了,连忙帮我买来了这本书,买来书后,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一页,二页,我像一匹饿狼,贪婪的读着。

故事讲的是一只猴子。他是从一颗石头里蹦出来的,大家称他为石猴,他出身后,误打误撞的当上了花果山大王。他任性、顽皮,满是乐观精神。他向菩提老祖学习法术,刚开始,他只是一个谁都瞧不起的小猴子,自从他学了九九八十一大变化,胆子也变大了,抢了龙宫的宝物--定海神针不说,竟还闹起了天宫,被佛祖压在五指山下,受菩萨教悔,保唐僧去西天取经,经他保护下,唐僧取得真经。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学习也是这样,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取得好成绩,只要努力向前,什么问题都拦不住你。

(三)。

小时候我不大喜欢看书,等我慢慢长大了,这个习惯还是没有变,虽然有时候会看看书,但也只是看一看而已,与现在的`我简直是判若两人。现在的我为什么会喜欢上看书呢?这要从《白雪公主》这本书说起。

有一天闲着没事干,(.)就找顺手拿起了童话书《白雪公主》。没想到才开始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故事中的人物隐隐约约地在我脑海中浮现,接着人物的形像越来越清晰,就像放电影一样地在我眼前出现。当我看到白雪公主因吃了毒苹果而倒下时,我真是急得坐也不是站也不是,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真是有口说不出啊!恨不得一下子跳进这个本书中,把这个故事纠正过来,把白雪公主吃下去的毒苹果用法力拿出来,让那个狠毒的王后吞下这半个有毒的苹果……我伤心地合上这本书,不想再看下去了,可是转眼一想:现在这样不看下去有点太可惜了,不知结果会怎么样?是美好的结局?还是悲惨的结果呢?我禁不住这些问题的诱惑又一次打开了书。原来是王子救了白雪公主,是他把白雪公主的棺材运回家去,不小心摔了一跤,卡在公主喉咙里的苹果出来了,白雪公主又恢复了知觉。当我看到这里时转努为喜,挂在半空中的一颗心放了下来,长长地吐了一口气。好人有好报哦,白雪公主和那位王子结婚了,而那位狠心的王后被白雪公主气死了。

我满意地合上了书,可是眼前怎么也挥不去白雪公主的样子,整整一个星期我都沉浸在这个故事当中。也正是因为这本书,才让我领略到了书的味道,才让我喜欢上了书,可以这样说,《白雪公主》是我的第一本书。

一本书的六年级【第四篇】

昨天,陈老师说:明天我要告诉你们一个好消息。今天,陈老师对我们大家说:我们自己的第一本书出版了!听到这个消息,我们都很激动。因为其他班还从来没有出过书(都是二年级的小孩子)。下午下课以后,陈老师就拿着新出的书到校领导那里去了一趟。校领导看了以后,简直不敢相信这竟然是二年级小朋友写的书!我们班的董可儿同学说:她午托部老师、同学都不相信这是二年级孩子写的,而认为是她买的。这就更证明了我们的作文写得很好。

自从我们的书出版后,我就高兴到了极点,兴奋得无法用词语来表达。一开始我生怕新出的书里没有我写的作文,不过总算还好,我有1篇《小狗球球》被编在书里了。所以,我才有了这本新出的书。

从我有了书以后,我就暗暗地攒着一股劲儿,一定要把二年级所学的功课做到最好!写出更多更好的作文!

一本书的六年级【第五篇】

今天,我来推荐一本书,一本讲述了生活的意义的一本书,这本书就是作家余华写的《活着》所以,我在这里推荐一本书给你们看。这本书是作家余华写的《活着》。

这本书是一部讲述乐观主义的书籍,这本书讲述了一个人一生的故事,一位叫福贵的富家少爷,先是把家产赌光沦为一个一无所有的穷人,父亲气恨而亡。然而祸不单行,接着他去城里买东西不幸被国民党捉了壮丁在军队历经了死难、饥饿等危险后好不容易回到了家,可是女儿凤霞却因一场大病哑了,接着儿子有庆献血去救镇长的老婆,却被昏庸的医生抽血至干而死亡。继而女儿凤霞产后得败血症而亡,妻子家珍得软骨病最终病死。最后女婿二喜在工地上被两块水泥板给夹压砸死了,外孙苦根也因吃了太多豆子被撑死了。就这样,他的亲人全都去世了,他的人生点缀也被剥夺得差不多了。

但是,他却没有怎么怨恨这个世界,没有自暴自弃,也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最后虽然福贵所有的亲人都一个个死去,只剩下他一个孤零零的老头和一头同样年迈的老黄牛相伴,并且是那样乐观豁达地活着,每天就种种地和靠着那头老牛在阳光下回忆。

就像余华在这本书的自序说道:“这本书是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美国的《时代》周刊也提到:“中国过去六十年所发生的一切灾难,都一一发生在福贵和他的家庭身上。接踵而至的打击或许令读者无从同情,但余华至真至诚的笔墨,已将福贵塑造成了一个存在的英雄。当这部沉重的小说结束时,只有活着的意志,是福贵身上唯一不能被剥夺走的东西。”

人的一切都可以失去,但唯一不能失去的就是活下去的信念。

一本书的六年级【第六篇】

哈喽!大家好!没错,又是我海洋,一周不见,有没有想我呢?这周我给大家推荐的书目是《王子复仇记》,下面跟我一起去走进他吧!

本书的作者是莎士比亚,他出生在英国华利克州,一个叫做斯特勒佛的小镇上。他的父亲是一位羊毛商人,在他13岁的时候,父亲事业遭到挫折。莎士比亚因此被迫中途退学。1586年莎士比亚来到英国的首都伦敦,两年后,才在一个戏院里,找到最低级的职务。可是,他仍然刻苦耐劳,孜孜不倦的学习,渐渐能够自己撰写剧本的诗文等,同时他还登台演出,到1592年已经成为众人瞩目的出色演员了。三是比亚35岁的时候组成了一个叫做地球座的戏院,专门演出自己编写的剧本,并在1630年詹姆士一世即位后,指定地球座戏院与皇家戏院,再后来莎士比亚晚年退居于故乡的新庄园中,在1696年4月23日,他以52岁的年龄逝世,奇怪的是这一天也正好是他的生日。

《王子复仇记》记述丹麦往日的故事,一个叫做哈姆莱特的王子,为了父王之位,手刃叔父克劳狄斯,自己也丧命在寿剑之下的悲剧。

让我记忆最深刻的是,王子为了替父王报仇,竟然假装疯狂,想要探明真相,在挚友霍拉旭的帮助下,成功为父王报仇。但他也不幸死去,最终,丹麦王国又恢复了往日的光明,脱离了克劳狄斯国王的阴暗统治,恢复了往日的平静。

哈姆雷特并不是英雄豪杰这一类人,他和我们一样,是个普通而平凡的青年,但他又不平凡,又不普通,他敢爱敢恨,有魄力,有坚强意志,忍辱负重,不达目的,不放弃有机智头脑,这是我们应该学习的。

当然,王子复仇成功也有挚友霍拉旭的功劳,他对朋友忠诚,不抛弃、不放弃,忧国忧民,设身处地为国家、国民着想,且不追求名利,这都是他们教会我们的。

谢谢你们,谢谢你莎士比亚!

一本书的六年级【第七篇】

好书是人的好伙伴,我因书而常常陶醉,一拿到就离不开手,直到看无数遍,如果你问我最喜欢哪一本书,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狼王梦》。

《狼王梦》是一位动物小说家沈石溪写的一部精典作品,这本书主要写的是一只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生育了五只狼仔,其中有一只在一场大雨中失去了生命,所以只有四只了,紫岚为了完成丈夫的遗愿——把一个孩子培养成狼王,费尽全力去培养它的宝贝,可最后并没有得到回报,她的四个孩子只有一只活了下来,最终,她的狼王梦想也未实现。

我喜欢这本书,是因为母狼紫岚可以不顾一切,哪怕付出自己生命的代价,也要培育自己的孩子,让它们成为新一代的狼王,虽然自己的三个孩子在与金雕猎人的搏斗中死于非命,但是这种持之以恒、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很感动,这就是一位母亲的志向,它能为孩子们的尊严付出一切代价,与陌生的环境做抗争。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让我的视野更宽阔,心灵更自由。

在我的书柜里,有许多我珍爱的书,其中有本是我最喜欢的。它就是《中华上下五千年》。这本书里面蕴含着经验的真知。无论是王朝帝国的心衰成败、历史人物的功过是非,还是重大事件的曲折内幕、伟大改革背后的艰辛……这些历史无不折射出做人与做事的道理。

这本书是以时间为顺序写的,选取了中华历史五千年来的重大事件、风云人物、辉煌成就、灿烂文化等内容。其具体分为七个篇章:华夏源头、中原争霸、九州一统、离析与交融、乾坤变幻、王朝更迭、民主与新生等内容。每次回到家,我都会津津有味地看起来,其中我最喜欢看的是民主与新生,它记载着新中国的每一次进步:一千九百四十九年十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千九百六十四年十月十六日,中国自行研制的第一颗原子弹爆炸成功;二千零八年八月八日,第二十九届奥运会在北京开幕,成为有史以来最成功的奥运会;九月二十五日,中国神舟七号载人飞船发射升空,宇航员翟志刚成功完成太空行走……每一次的记载都让国人感到自豪喝兴奋。我感到:中国人的腰杆越来越直了。

我小心翼翼地把它珍藏起来,每天时不时地把它拿出来看一看,翻一翻,生怕它那儿脏了皱了,把它当宝贝一样看待,对它爱不释手,宝贝得不得了!

为了帮助我们很好地理解书中的一些文言词句,这本书还对孝、悌、忠等“八德”进行了注释。如:孝:百善孝为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损,孝之始也”等等。

我们的祖先早就认为教育应以德为先,这本书里的故事就很值得我们好好阅读和学习。高尔基曾说到:“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就是我们最好不过的成长的阶梯了。

现在,学校和家长对我们读书的要求越来越高,《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本书,正是我们“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的良好载体。

我喜欢《启迪心灵的钥匙》这样的好书!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书,可以开阔你的视野,我就非常喜欢读书。今天,我就向大家介绍一本我喜欢的书《一千零一夜》。打开这本厚厚的书,我反复地看了又看,被深深地吸引住了。传说,从前有一个残暴的国王,他每天都要娶一个妻子,然后在第二天把她杀掉。有一位聪明的姑娘为了避免这样的命运,就在夜里给国王讲故事。故事迷住了国王,他一夜一夜地听下去,姑娘的故事一直讲了一千零一夜。国王听了一千零一夜的故事,凶残的恶习也不知不觉地改掉了......这就是那神奇的《一千零一夜》。

我喜欢书里面《阿里巴巴和四十个大盗》这个故事,因为这故事的词语特别生动、优美,比如:“只见洞里到处堆满亮闪闪的珍珠玛瑙,整捆整捆的绫罗绸缎,一筐一筐的金币银币,一盘一盘的宝石首饰。各种金银器皿横七竖八地堆放在各个角落。”多美的语言啊!我要一遍一遍地读,一次一次地学习。我还喜欢故事里面的女仆马尔佳娜,因为在面临快要被杀时,家人急得团团转,只有她,女仆马尔佳娜想出了一个绝妙的好办法,赢得了生命,而且她每次都能识破大盗们的诡计。

我特喜欢这本书,书中的每一个故事都写得很详细、很吸引人,用智慧让自己更加快乐。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在我家的书橱上,有着一本我喜欢的书——《名人故事》。

当我第一次接触这本书时,我爱不释手,立刻被它那古色书香吸引住了。封面上,爱因斯坦和爱迪生的画像印入眼帘。画像旁,写着几个引人注目的大字——名人故事。看到这,我不由自主的把书翻开,津津有味的品读起来。

这本书里的名人们的一个个感人至深的故事,总是激励着我通向成功的途径。被人誉为“东方神鹿”的王军霞,在上初中时,学校离家有四公里远。这段路程对于一个14岁的女孩来说实在够远的了,为了给家里省钱,王军霞放弃了买自行车骑回学校的念头,毅然地做出了一个惊人的决定——以步代车,开始了每天来回跑足足十六公里的路程的生涯。她这种精神感动了我。

一本书的六年级【第八篇】

在这个落叶飘飞的深秋,樱花巷里那些枝丫干枯的樱花树竟然在一夜之间花开满树。往日宁静的小巷因此变得人头攒动,热闹非凡。在樱花巷里究竟会发现哪些惊人的秘密呢?让我们一起走进杨红樱的《樱花巷的秘密》吧!

这本书为我们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深秋的一个夜晚,樱花巷里开满了樱花,此树并不是十月樱,怎会开出樱花呢?在疑惑之时,樱花巷里多了一个起跑加油站,自称打针吃药,便可治好孩子的“笨”,安琪儿被妈妈拉去,可笑猫的一句话,破了安琪儿妈妈所说的“她都是为了安琪儿好”这句话。

笑猫曾说:“我心疼安琪儿,就像心疼杜真子一样。她们的妈妈是他们最亲的人,却又是最不懂他们的人;她们的妈妈是最爱她们的人,却又是最不知道怎么爱她们的人。”这两位自以为是的妈妈,常常以爱的名义做着伤害她们女儿的事。我觉得笑猫说得特别对,尤其是它那句:“这两位自以为是的妈妈,常常以爱的名义做着伤害她们女儿的事。”有很多家长都这样,以为是为孩子好,其实一直在伤害她们。

《樱花巷的秘密》诉说着每一个孩子的心声,她们不求任何,只求自己的父母,多多关心自己,多问一下我们的意见,哪怕只有一次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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