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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工作情况报告样例【汇编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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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工作情况报告【第一篇】

尊敬的保副市长、各位领导:

按照会议安排,现就我委负责的医疗卫生推进组工作近期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根据领导小组指挥部第一次会议要求,市卫生计生委牵头重新拟定了《建立国家植物博物馆和中国**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医疗卫生推进组工作方案(报审稿)》,并报市政府审定。

(二)实施“十百千”工程暨**市卫生科技人才培养项目,截至2017年5月底已遴选出“十工程人员”即国家级临床医学专家18人、“百工程人员”即省级临床医学专家89人、“千工程专家”即市级临床医学专家324人。

(三)支持社会办医。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鼓励支持社会办医优惠政策,大力发展社会办医,扩大医疗服务供。我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中预留了社会办医合理空间,取消社会办医数量和地点限制;同等条件下,社会办医优先准入。今年1-5月,全市共设置审批99家民营医疗机构。

(四)推进医养结合。获批国家医养结合试点城市。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市医养结合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市医养结合工作实施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目前,官渡区、安宁市已成功创建为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县(市)区。确定官渡区、安宁市等16个县(市)区为第一批市级医养结合工作试点县区;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社会福利院等18家单位为市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召开了**市医养结合工作启动会议和工作推进会。

(五)推进干细胞临床研究。2017年4月10日,邀请中日友好医院院长、中国工程院院士王辰莅临市延安医院作学术讲座,并就干细胞临床研究基地的申报和建设与医院相关人员进行交流座谈。2017年4月21日,我委具体承办了国家卫计委与国家食药监总局联合举办的全国干细胞临床研究备案机构人员培训班,并于培训结束后邀请国家卫生计生委人员和部分专家到市延安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干细胞临床研究指导。积极推进市延安医院和市第一人民医院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备案申报工作,并争取成为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的第二批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2017年5月5日省卫生计生委已将市延安医院和市第一人民医院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备案申报材料推荐上报至国家卫生计生委。

(六)2017**大健康国际高峰论坛工作。一是配合市博览事务局拟订《2017**大健康国际高峰论坛工作方案(送审稿)》;二是与市博览事务局上报了《关于举办2017**大健康国际高峰论坛的请示》。

二、存在问题

一方面,为扩大医疗服务供给,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国家、省、市均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扩大医疗资源总量;另一方面,至2016年底,我市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床位数张,已超过了《云南省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意见(2016-2020)》中规定的**市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张的配置标准。我市发展社会办医将受到床位配置指标的制约。

三、下步打算

1.按照《建立国家植物博物馆和中国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医疗卫生推进组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涉及医疗卫生各项工作。

2.发展社会办医。积极落实国家、省和市有关鼓励社会办医政策和措施,支持社会资本在符合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准入资质的前提下举办医疗机构,并优先支持连锁化、集团化的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举办医疗机构,从而助推我市社会办医机构向高水平、规模化方向发展。重点支持社会资本举办集高层次人才、先进技术和设备的肿瘤医院、妇产医院、儿童医院、康复医院、整形美容医院和老年病医院。

医疗工作情况报告【第二篇】

根据《xx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查问题反馈》相关内容,为进一步确保村卫生室业务活动规范开展,我院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响应,成立自查领导小组,对照反馈问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4月16日,我院收悉《关于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查问题整改的督办函》,我院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以院长xx为组长,书记xx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并由一体化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落实。

通过学习,我院引以为鉴,为避免重蹈覆辙,我院结合辖区卫生室工作实际,形成了以依法执业、医疗安全、药品管理为重点的检查方案。

根据具体检查明细,我院对辖区村卫生室开展了自查工作。我院辖区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均持证上岗,接诊中处方、发票一致,输液卡记录规范明确,无过期药品。

通过检查,我院辖区村卫生室还存在以下问题:

1.持证执业地点与现执业地点不符。

前期,部分村卫生室因为村组合并等原因变更执业名称但乡村医生执业证执业地点未及时变更,现已准备资料申请变更。

2.医疗废弃物未设置专人负责。

各村卫生室村存在医疗废弃物无专人负责的情况,已跟存在问题村卫生室负责人沟通,明确各村卫生室责任人直接负责医疗废弃物的处置,并加强医疗废弃物相关知识学习。

医疗工作情况报告【第三篇】

一直以来,xx县医疗保障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选拔任用干部机制,以“德、能、勤、绩、廉”为考核标准,以提高素质、优化结构、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为重点,多形式、全方位的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程,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为医疗保障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证。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x组通〔2023〕3号的通知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至今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县医疗保障局于2019年x月组建,是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机构四个分别是办公室、规划财务和基金监管股、医药服务管理和待遇保障股、医药价格招采和法规股,局下属事业单位有公费医疗办公室和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共x个。我局共有编制数37个,现有在编人员3x人,其中行政编制数13个,在编12人;事业编制数2x个,在编22人(公费医疗办公室x人已满编,医疗保障服务中心18人)。我局共有中层干部职数9个,现已配备7个,其中2022年提拔任用x人,进一步使用1人。我局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想干事的人有机会,能干事的人有平台,干成事的人有地位。2022年度我局没有收到任何反映关于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没有干部违纪违法受处理。

二、选人用人工作情况

(一)加强理论武装,牢固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

我局通过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干部会议等形式开展学习《公务员法》《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xx县进一步完善股级干部任免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精神,进一步提升了局党组切实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积极向外单位取经,学习借鉴好的做法,同时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使干部人事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用人,真正把政治素质强、敬业精神强、工作能力强、作风过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股级岗位上来,进而推进我局的干部队伍建设。

(二)推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严格按照干部职数配备干部,严把“三个关口”:一是坚持发扬民主,把好推荐关。民主推荐是选拔任用干部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坚持走群众路线和群众公认原则的具体体现。我们坚持民主推荐、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制度,认真做好推荐考察各个环节,严明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提高了民主推荐的有效性和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二是严格用人标准,把好考察关。知人才能善任。对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在提交讨论之前,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充分酝酿。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任用工作条例》规定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做到谁考察谁负责,考察后形成的书面考察材料,均由考察人员签名。三是严格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人选,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坚持党组书记末位表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的原则决定人选,较好地保证了新任用干部的整体素质。

2022年我局通过分析研判和动议、执行廉政意见双签字制度、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纪律审查、讨论决定、任前公示、报县委组织部备案、任前谈话、宣布任职等程序,选拔任用中层干部x名,其中中层正职1名(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主任),中层副职3名(医药服务管理和待遇保障股副股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和公费医疗办公室副主任),进一步使用1名(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为医疗保障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和有力的干部人才支撑。

(三)建章立制,加强监督,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序操作

我局始终把不断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作为做好干部工作的重要措施来落实,逐步建立、完善了一整套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制度,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为选准人,用对人提供了有力保障。通过谈心谈话、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和干部廉洁自律相关制度等,让每位干部针对岗位主要职责,排查潜在风险,进行廉政风险防范,有效预防选人用人的廉政风险。

三、存在问题

当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主要原因主要有:

(一)宣传学习力度不够

干部职工学习《公务员法》《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xx县进一步完善股级干部任免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还不深入、理解不够透彻。

(二)组织人事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由于人员编制和内设机构限制,我局未专设人事股室,由办公室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由于办公室负责工作事项繁多且人员较少,未能专人专岗专用,组织人事工作经验不足,工作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

(三)人事档案管理不够规范

我局因办公场所欠缺和人员不足,目前尚无独立专用档案室和专职档案管理人员,造成部分工作人员人事档案不能及时移交,对人事管理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理论武装,继续学习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

组织局领导班子、办公室、人事干部进一步加强业务学习,认真学习《公务员法》《党委(党组)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xx县进一步完善股级干部任免的若干规定》等文件精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熟悉掌握选人用人方法、步骤,提高执行规定的自觉性,在实际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

(二)严格干部管理,优化选人用人工作

要全面落实选人用人工作主体责任,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工作,切实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和提升群众的满意度,锻造一支“过硬”的医疗保障干部队伍。

(三)加强人才管理,补充后备队伍新鲜血液

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断强化我局人才的竞争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提高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建立后备干部库,实行严格考核、优胜劣汰、动态管理,突出以德为先,坚持德才兼备选择中层后备干部,对后备干部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坚持重在培养,加大工作锻炼力度,强化教育培训。

(四)建立长效机制,严防作风隐患

下一阶段,我局将认真总结选人用人领域的经验教育,坚持抓源头、抓根本,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健全和完善干部选拔的有关规章制度、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制度、科学考评制度,规范今后选人用人工作,使其常态化、长效化,从根本上杜绝选人用人领域不正之风,确保规范使用人才,人尽其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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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工作情况报告【第四篇】

一、基本情况

芒市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于2019年3月,现有干部职工17人,设有党支部1个,党员11人,主要承担全市40万人口的医疗、生育、大病保险的参保缴费及医疗救助的待遇支付和两定医疗机构服务的协议管理工作,内设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20年芒市共签约管理定点医疗机构28家,其中:14家公立医疗机构营医院,10家民营医院,4家民营诊所;定点药店153家(含连锁店)。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思想认识,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项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转向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多种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是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芒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手段。作为新成立的医保部门,高度重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完善相关制度,强化保障措施,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抓药品招采,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为贯彻落实好《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卫健委、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医保中心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明确了专人负责工作开展,同时要求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形成了上下联动、责任一体的工作格局。按照州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完成了第一批25个中选药品、第二批32个中选药品、第三批86个品规中选药品的历史采购量统计报送及开展集中采购报量工作。同时,认真做好监管工作,一旦发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对中选药品进行网下采购、规避中选药品的使用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责令整改处理,同时向上级部门反馈,确保了该项工作健康稳定发展,切实让广大群众感受到了集中采购带来的政策红利。

(三)抓支付改革,用好用活基金调节杠杆。一是为有效控制医疗机构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提高参保人员的受益度,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推进以总额预付为主,按病种付费、按项目付费的多元复合式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根据《德宏州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额包干实施方案》精神,全面推行全市住院总额付费包干和门诊总额付费包干两种支付方式改革。二是为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制定下发了《芒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诊转院有关工作的通知》,按照“急慢分治,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原则,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直接到县级医院住院的降低5%的报销比例,直接到州级医院住院的,降低10%的报销比例。

抓欺诈骗保,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为参保患者守好用好“救命钱”,是医疗保障局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芒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州医保局积极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监管,重点核查辖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过度医疗、分解住院、重复住院、多记药品诊疗费、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协助建档立卡户等贫困人口开具药品变现,利用虚假发票报销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2020年取消定点医院1家,定点药店2家,对违规资金进行了相关处罚。在打击“两定”医药机构违规行为的同时,保障了广大参保人员的权益。

(五)抓疫情防控,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为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控工作,按照国家省、州医保局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芒市医疗保障局充分发挥医保基金保障作用,全面落实资金保障,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二是简化异地就医手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异地就医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三是落实特殊报销政策。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实行按项目付费,并对集中收治患者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前预付资金。目前,芒市医疗保障局已预拨300万元医保基金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定点救治医院(其中州人民医院预拨100万元,州中医医院100万,市人民医院100万),专门用于支付确诊患者就医报销费用,确保每一位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五)抓便民务实,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辖区内参保群众到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结算时,医院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进行“一站式”及时结算,患者和家属只需缴清个人自付住院费用,医疗机构垫付的医疗费用,经医保经办部门审核后下月按时拨付到位;二是简化慢特病办理程序。将申办周期由半年一次缩短为每月一次;申报地点由医保中心调整为州内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医保中心;针对异地医院就医确诊的慢特病取消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限制,但是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由州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复审,进一步简化了慢特病办理流程。进一步增加贫困人口的满意度及幸福感,医疗保险兜底保障民生作用进一步加强。

三、存在问题

芒市医保局在落实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中积极作为,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医保基金监管压力大。随着群众对就医需求的不断增加,城乡居民医保资金压力不断加大,部分医疗机构出现门诊总额包干资金及住院总额预付资金使用超支情况。同时,由于基金安全运行的防范手段有限,内控制度、数据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措施不够健全。二是需进一步加强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在提升服务效能上下功夫。深化医疗保障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对现有医保经办规程和规范进行全面梳理,对办事流程再简化,所需材料再减少,办事时限再压缩,全面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效率。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在原有“一件事联办”的基础上,新增多种类型的联办,争取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民的医疗保障服务。

(二)进一步在狠抓医保基金安全上下功夫。一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研究医共体医保支付改革配套文件,以医共体支付方式改革为契机,将原来支付给每个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变为统一支付给医共体牵头单位,以此撬动医共体改革。二是加大医保基金的监管力度。联合卫健、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外部力量通过专项检查、不定时抽查等方式,强力打击违规违法及欺诈骗保行为,加强执法力度。三是用好用活智能监控系统,开展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实时监控,有力震慑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违规违法医疗服务行为。

(三)进一步在机关自身建设上下工作。一是党的建设工作引领到位。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服务意识,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载体,定期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充分调动发挥机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清廉医保建设落实到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感推进清廉医保建设,全力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扎牢制度笼子,构建不能腐的制度体系,以抓住权力为核心,强化制度建设,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纪律建设,构建不敢腐的防范体系,强化执纪监督、作风建设,突出基建监管,从严把住廉洁准入关;加强法纪教育,营造不想腐的清廉文化,加强党性和法纪教育,树立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在全局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三是提升干部职工综合能力。紧跟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新要求,为健全“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医保管理治理能力,通过培训、交流等多形式,让干部在政策、业务上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在做中学在学中做,不断提高干部素养,培养干部对医保事业的情怀和担当,塑造医保“铁军”形象。

根据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县医疗行业卫生综合监管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一是党建工作开展情况,我县卫健系统党建工作有序开展,县属各医疗机构党建工作与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紧密结合,并按照公立医院章程,建立完善医院党建工作制度,县人民医院和县民族医院已完成了医院章程的制定。卫健系统各支部通过集中培训、自主学习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把“四个意识”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于医院的各项工作中。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不懈整治“四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净化医疗政治生态。县卫健局党总支与各支部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各支部党员干部职工认真践行廉政承诺,积极推行党务、院务公开。健全卫健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机制,坚决抵制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督促各支部加强医院标准化建设和行风建设,健全医疗服务体系。继续开展打击非法行医、正风肃纪、治懒治庸等专项行动,加大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医德医风等问题查处力度,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卫生人形象。

(二)落实综合监管责任。一是我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辖区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和社会办医的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安全和医疗行为开展全面监管,进一步完善了我县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了我县公共卫生管理和执法监督,进一步强化了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大型医用设备的审批和监管。二是我县各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标准,药品集中实行采购、统一配送的原则,保证药品质量。

(三)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情况。建立并公示行政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根据行政审批清单建立清单制,并上报县政府及县行政审批局审核备案,通过县政府政务公开系统网站公示清单内容。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及医疗技术、药品、医疗器械等准入及行政许可流程得到优化。

(四)落实医疗机构运行监管情况。一是按照省、州卫健委“医疗三监管”要求,我县实行“医疗机构综合监管、医务人员持续监管、医疗行为动态实时监管”日常工作。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临床疾病诊疗方案、临床用药指南、专家共识等标准,在临床工作中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和合理治疗,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进一步贯彻国家医改政策,强化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落实,切实落实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具体措施,通过信息化手段有效推进“医疗三监管”平台规范化运用。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门诊、住院诊疗等行为。依照“三医”监管的核心指标逐条研究、逐条细查、逐条落实,每位医务人员做到了熟于心,并贯彻落实到日常的业务工作中。二是依法惩处医疗机构损害患者权益、谋取不当利益的医务人员。对辖区内各类医疗质量安全、大处方、欺诈骗保、药品回购、虚假广告宣传、过度医疗进行严格监管。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医疗欺诈等行业作风整治工作,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增加群众关注度,为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就医环境。

(五)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县卫健系统普法工作由局机关牵头,各医疗机构具体落实。卫生执法大队负责配合执行实施,执法工作由卫生执法大队全权负责,并及时向局机关汇报。建立卫生服务投诉机制。县属各医疗机构设立群众投诉信箱,并向社会群众公布投诉电话。

(六)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县属医疗机构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其他党员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面负责医院医疗、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目前县人民医院和县民族医院已完成章程制度建设。鼓励其余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制定本院章程,严格按照医院章程开展工作。

(七)积极发挥行业组织自律作用。按照省、州卫健委颁布的各项卫生行业管理规范及技术标准,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我县卫生行业管理规范。鼓励各医疗机构推行服务承诺和服务公约制度。建立矛盾纠纷领导小组,实行医院矛盾纠纷隐患排查制度、化解制度。

(八)医疗卫生及社会办医从业人员监管情况。一是依法对我县各类服务人员职业资格、执业范围、执业规则和定期考核进行监督检查,截止目前没有发现违规行为。二是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和违反医德医风的执业行为,包括收受贿赂、过度诊疗、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骗取、套取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或为他人骗取、套取提供便利;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等违法行为。

(九)公共卫生服务监管情况。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到位,开展对职业卫生、精神卫生、传染病防治、实验室生物安全、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的监测管理工作,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教育和免疫规划疫苗监管工作,建立综合监管结果与等级评审、评先评优的协同运用机制。

(一)医疗机构日常监管工作

新冠肺疫情期间,重点对全县14家医疗机构、卡点、32家个体诊所、隔离点进行监督检查,着重对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或发热哨点、隔离场所或发热病人留观室的设置及就诊流程、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医疗污水处置、入院就诊人员信息登记、重点人群建立台账及体温监测跟踪等工作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对医疗机构的人员资质、依法执业、临床用血、院感等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要求立即整改。截止目前共出动执法工作人员367人次,监督检查96户次,共下发监督意见书41份。双随机抽查医疗机构4家进行现场检查,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

(二)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监督检查工作。

2020年上半年,对城区及乡镇学校周边、农贸市场、集市等地方进行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巫医共5起。

(三)案件查处情况

截止目前2020年办理医疗处罚案件1件,一般程序1件,罚款7200元。

通过依法监管、从重点监管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向监管向综合协同监管,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监管向统筹多种方式监管。属地化全行业管理,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监管局面,医疗机构法制意识、规范意识、诊疗行为,诊疗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升,逐步形成了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

一是综合监管人员少,专业知识不足,监管力量弱;二是执法设备、车辆严重缺乏,开展监督难度大;三是信息化监管手段不强。

我县将继续对照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要求,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建工作,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建设,提升我县医疗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监管及监督,努力提升我县的医疗服务水平,切实改善服务态度和就医环境,狠抓落实,促进医院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制化、规范化、常态化,建立一支专业高效、统一规范、文明公正的卫生健康执法监督队伍,为全面建设健康贡献新力量。

按照上级指示精神,我局积极响应要求,大力加强动物卫生检疫监督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是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对全市畜禽养殖场进行调查核实,明确监管的责任区域和责任人,每一名负责养殖场监管的责任人员,加强对养殖场的畜禽补栏、出栏、用药、用料、免疫、消毒、病死畜禽及粪便污物的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健全、规范畜禽养殖、防疫档案,家畜耳标佩戴符合要求。监管人员每周至少到场巡查监管两次,并根据养殖种类、数量及人员变化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确保监管责任、监管措施落到实处。二是加强监管,加强指导。养殖场所用兽药必须为通过gmp认证企业的产品,严格控制停药时间,避免使用假、劣兽药、违禁兽药等现象的发生;指导养殖场户科学用药,完善记录档案,规范生产行为,依法生产经营;对于在监管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的源头和流向做到没有查明的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的不放过。逐步建立和完善“防疫体系健全化、免疫程序标准化、监管机制规范化、检疫监督制度化”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工作有成效。

产地检疫是检疫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们历来高度重视产地检疫工作,对饲养动物实施出栏检疫申报制度,进行动态管理,建立户口档案。同时要求经营、屠宰加工单位(个人)凭证收购,凭证屠宰,持证上市。动物检疫员做到到场到户实施检疫,一畜一证,一批(次)禽一证,在检疫中对运载车辆进行严格消毒,对检疫合格动物规范出具检疫证明,对发现的病害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病畜禽不出场(户),不进入流通环节。为提高检疫质量,我们进一步完善了畜禽产地检疫操作规程,经检疫合格的方可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动物凭检疫合格证明、运载工具消毒证明进场屠宰和流通环节,全市规模化饲养场动物产地检疫率达到了100%。

为确保上市肉品安全卫生,我们强化了屠宰检疫工作,对所有生猪定点屠宰场、肉鸡屠宰企业派驻检疫人员,实施同步检疫,严格执行检疫规程,做到随宰随检、有宰必检,有检必严,保证病害产品不出场、不进入市场流通,对检疫合格的产品要加盖验讫印章和加贴验讫标志,规范出具检疫合格证明。对检出的病害动物及产品全部按规定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屠宰检疫率达100%。同时做好出入厂登记制度,实现产品的可追溯。

一是健全制度,规范管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建设,强化监督,使全市证章标志管理走向规范。二是按计划订购及发放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全市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实行计划订购及发放制度。三是规范填写使用证章标志。我们建立了严格的动物防疫证、章、标志领取和登记制度,设定专人、专库、专帐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在使用各种证、章、标志过程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填写和使用了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四是认真回收,严格销毁证章标志。认真按上级要求,落实动物防疫证、章、标志回收和销毁制度,把回收登记使用过的检疫证明存根,在限期内统一保存,并按规定严格审核定期销毁。

一是严格偶蹄动物的调运管理和移动控制,确保调入和调出安全。二是加强跨省种用、乳用动物的监管,对调入动物登记造册,做好跟踪检测,一旦发现情况,及时上报。三是做好动物产品调运监管工作,重点做好进京入沪企业监督管理,按照北京上海两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要求,进行备案登记。对备案企业严格管理,确保不发生问题。

我们认真落实养殖环节、屠宰加工环节、流通环节的动物卫生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一是明确动物卫生监管工作;二是推行动物防疫责任书管理制度,通过签订责任书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双方的职责和义务;三是建立养殖环节监管工作管理办法,完善相关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对不履行职责,监管措施不落实,发现情况不报告,导致疫情发生和扩散蔓延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根据《关于做好芒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迎检准备工作的函》,现将芒市医疗保障局开展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芒市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于2019年3月,现有干部职工17人,设有党支部1个,党员11人,主要承担全市40万人口的医疗、生育、大病保险的参保缴费及医疗救助的待遇支付和两定医疗机构服务的协议管理工作,内设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20年芒市共签约管理定点医疗机构28家,其中:14家公立医疗机构营医院,10家民营医院,4家民营诊所;定点药店153家(含连锁店)。

(一)抓思想认识,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项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转向统筹运用行政、法律、经济和信息等多种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是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芒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手段。作为新成立的医保部门,高度重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完善相关制度,强化保障措施,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抓药品招采,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为贯彻落实好《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卫健委、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医保中心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明确了专人负责工作开展,同时要求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形成了上下联动、责任一体的工作格局。按照州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完成了第一批25个中选药品、第二批32个中选药品、第三批86个品规中选药品的历史采购量统计报送及开展集中采购报量工作。同时,认真做好监管工作,一旦发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对中选药品进行网下采购、规避中选药品的使用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责令整改处理,同时向上级部门反馈,确保了该项工作健康稳定发展,切实让广大群众感受到了集中采购带来的政策红利。

(三)抓支付改革,用好用活基金调节杠杆。一是为有效控制医疗机构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提高参保人员的受益度,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推进以总额预付为主,按病种付费、按项目付费的多元复合式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根据《德宏州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额包干实施方案》精神,全面推行全市住院总额付费包干和门诊总额付费包干两种支付方式改革。二是为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制定下发了《芒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诊转院有关工作的通知》,按照“急慢分治,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原则,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直接到县级医院住院的降低5%的报销比例,直接到州级医院住院的,降低10%的报销比例。

抓欺诈骗保,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为参保患者守好用好“救命钱”,是医疗保障局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芒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州医保局积极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监管,重点核查辖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过度医疗、分解住院、重复住院、多记药品诊疗费、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协助建档立卡户等贫困人口开具药品变现,利用虚假发票报销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2020年取消定点医院1家,定点药店2家,对违规资金进行了相关处罚。在打击“两定”医药机构违规行为的同时,保障了广大参保人员的权益。

(五)抓疫情防控,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为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控工作,按照国家省、州医保局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芒市医疗保障局充分发挥医保基金保障作用,全面落实资金保障,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二是简化异地就医手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异地就医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三是落实特殊报销政策。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实行按项目付费,并对集中收治患者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前预付资金。目前,芒市医疗保障局已预拨300万元医保基金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定点救治医院(其中州人民医院预拨100万元,州中医医院100万,市人民医院100万),专门用于支付确诊患者就医报销费用,确保每一位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五)抓便民务实,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辖区内参保群众到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结算时,医院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进行“一站式”及时结算,患者和家属只需缴清个人自付住院费用,医疗机构垫付的医疗费用,经医保经办部门审核后下月按时拨付到位;二是简化慢特病办理程序。将申办周期由半年一次缩短为每月一次;申报地点由医保中心调整为州内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医保中心;针对异地医院就医确诊的慢特病取消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限制,但是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由州内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复审,进一步简化了慢特病办理流程。进一步增加贫困人口的满意度及幸福感,医疗保险兜底保障民生作用进一步加强。

芒市医保局在落实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中积极作为,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医保基金监管压力大。随着群众对就医需求的不断增加,城乡居民医保资金压力不断加大,部分医疗机构出现门诊总额包干资金及住院总额预付资金使用超支情况。同时,由于基金安全运行的防范手段有限,内控制度、数据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措施不够健全。二是需进一步加强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

(一)进一步在提升服务效能上下功夫。深化医疗保障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对现有医保经办规程和规范进行全面梳理,对办事流程再简化,所需材料再减少,办事时限再压缩,全面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效率。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在原有“一件事联办”的基础上,新增多种类型的联办,争取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民的医疗保障服务。

(二)进一步在狠抓医保基金安全上下功夫。一是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按照上级要求积极研究医共体医保支付改革配套文件,以医共体支付方式改革为契机,将原来支付给每个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变为统一支付给医共体牵头单位,以此撬动医共体改革。二是加大医保基金的监管力度。联合卫健、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外部力量通过专项检查、不定时抽查等方式,强力打击违规违法及欺诈骗保行为,加强执法力度。三是用好用活智能监控系统,开展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的实时监控,有力震慑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违规违法医疗服务行为。

(三)进一步在机关自身建设上下工作。一是党的建设工作引领到位。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服务意识,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为载体,定期开展好主题党日活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充分调动发挥机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二是清廉医保建设落实到位。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责任感推进清廉医保建设,全力涵养风清气正政治生态。扎牢制度笼子,构建不能腐的制度体系,以抓住权力为核心,强化制度建设,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加强纪律建设,构建不敢腐的防范体系,强化执纪监督、作风建设,突出基建监管,从严把住廉洁准入关;加强法纪教育,营造不想腐的清廉文化,加强党性和法纪教育,树立选人用人的正确导向,在全局形成以清为美、以廉为荣的价值取向。三是提升干部职工综合能力。紧跟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新要求,为健全“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弱有所扶”等方面国家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医保管理治理能力,通过培训、交流等多形式,让干部在政策、业务上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在做中学在学中做,不断提高干部素养,培养干部对医保事业的情怀和担当,塑造医保“铁军”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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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工作情况报告【第五篇】

一是健全机构,加强领导,制定行业治乱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对行业治乱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区卫生健康局行业治乱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部署和集体领导全区医疗卫生系统行业治乱工作,督办问题线索的查处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主要职责:集中、滚动摸排和及时发现、移交本行业涉乱线索;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涉乱现象,结合自身职能,加强日常监管工作。并印发了《坡头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行业治乱工作实施方案》。

二是发挥卫生监督力量,严厉打击“两非”和非法行医行为。我局加强对辖区内非法行医全覆盖摸排和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发现的黑诊所、黑牙科、游医巫医,我局执法人员依法查处,限令整改并作出行政处罚。我局组成医疗质量检查小组,由分管领导带队,于今年1月、3月、5月对全区的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截止6月3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23人次,检查各种医疗机构62家,下达整改意见书51份。截止目前共查处非法行医案件6起,没收诊疗器械和药品13箱,没收违法所得5610元,罚款共20000元。此外,清除四小行业场所虚假宣传广告10幅,卫生健康行业治乱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重点打击干预、操控、把持、破坏系统基建项目、设备药品等招标采购工作的黑恶势力。二是重点打击黑医托、血液买卖中介和在医疗卫生单位周边违规摆摊设点影响诊疗秩序,以及违规违法开展业务的黑救护车、黑出租车,以暴力手段抗拒劝离的。三是重点打击非法行医等行业乱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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