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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兄弟读后感汇聚【优秀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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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读后感篇1

我读了这个故事,我为那十二个兄弟感到骄傲,因为他们很勇敢,不过国王很坏,为了生一个女儿,就想把十二个兄弟给杀了,不过他们的母亲告诉他们国王会把他们给杀了,就叫他们躲到森林里去,读了着篇文章我们的妈妈是伟大的 她给了我们吃,穿,完,乐,我们长大了一定会报答我的母亲,还有我们的爸爸。

小王子也是勇敢的,他的妈妈告诉他的爸爸会杀了他,可是小王子的心里很好,不是因为爸爸要杀他而不开心,而是乐观,开郎我们要学小王子的勇敢的心,学他的精神。我们要学习。

国王他是一个自室的人,为了一个小女儿,就要杀了儿子,着种行为不好,我们要学习小王子的精神。

十二兄弟的故事

从前有一个国王和一个王后,他们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并且生了十二个孩子,可这十二个孩子全是男孩。国王对王后说:“你快要生第十三个孩子了。要是这个孩子是个女孩,我就下令杀掉那十二个男孩,好让她得到更多的财产,并且让她继承王位。”

国王不只是说说而已,他甚至让人做了十二副棺材,在棺材里装满刨花,还在里面放上一个小寿枕。他让人把棺材全部锁进一个密室,把秘室的钥匙交给王后,不许她告诉任何人。

做母亲的现在整天坐在那里伤心,终于有一天,一直和她呆在一起的最小的儿子——她给他起了个《圣经》上的名字便雅明——问她:“亲爱的妈妈,你为什么这样忧伤?”

“亲爱的孩子,”她回答,“我不能告诉你。”

可是便雅明老是缠着王后,终于逼得她打开了密室,让他看了那十二副里面装满了刨花的棺材。她随后说:“我亲爱的便雅明,这些棺材是你父亲为你和你的十一个哥哥准备的,因为如果我生下一个小妹妹,你们就会被杀死,用这些棺材埋葬掉。”

她边说边哭,便雅明安慰她说:“别哭了,亲爱的妈妈,我们不会被杀死的。我们可以逃走。”

可是王后说:“你和十一个哥哥逃到森林里去吧!你们要时刻派人在能找到的最高的树上放哨,注视城堡里的高塔。如果我生下的是个小弟弟,我就升起一面白旗, 你们就可以回来了。如果我生下的是个小妹妹,我就升起一面红旗,你们就赶紧远走高飞,愿上帝保佑你们。我每天晚上都会起来为你们祈祷,祈祷你们在冬天能有 炉火暖暖身子,祈祷你们在夏天不要中暑。”

在接受了母亲的祝福之后,十二位王子便来到了森林里。他们一个个轮流放哨,坐在最高的橡树上,望着王宫里的高塔。十一天过去了,轮到便雅明放哨。他看到高塔上升起了一面旗子,可这旗子不是白色的,而是血红色的,这意味着他们只有死路一条。

当便雅明的哥哥们听到这个消息后都气坏了,说:“难道要我们大家为一个女孩去死吗?我们发誓要为自己报仇,不管在什么地方,只要见到女孩,就一定让她流出鲜红的血液!”

于是,他们便向森林的深处走去,在森林中最黑暗的地方发现了一座被人施了魔法的小空屋。他们说:“我们就住在这里。便雅明,你是我们当中年纪最小、身子最弱的,所以你就呆在家里看家,我们其他人出去找吃的东西。”

随后,他们走进林子去射野兔、野鹿、各种各样的鸟和鸽子,并且寻找任何可以吃的东西,一起带回来给便雅明,让他做好了给大家填肚子。他们在这小屋子里一起生活了十年,并没有感到时间很长。

王后生下的小姑娘现在也长大了。她心地善良,美丽可爱,额头上还有一颗金色的星星。一天大扫除,她看到洗的衣服里有十二件男衬衣,便问她的妈妈:“这些衬衣是谁穿的呀?它们太小了,肯定不是爸爸穿的。”

王后心情沉重地回答:“亲爱的孩子,这些是你十二个哥哥的衣服。”

小姑娘说:“我的十二个哥哥在哪里呀?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他们呀?”

王后回答:“他们四处流浪,只有上帝才知道他们在哪里。”说着,王后把小姑娘带到密室那里,打开门,让她看了里面装着刨花和寿枕的十二副棺材。她说:“这些棺材是为你的'哥哥们准备的,但他们在你出世前偷偷逃跑了。”

王后把事情的的经过原原本本地告诉了小姑娘,而小姑娘则说:“不要伤心,亲爱的妈妈。我去把哥哥们找回来。”

于是,她带上那十二件衬衣,径直向森林走去。她走了整整一天,傍晚时来到了这座被人使了魔法的小屋。她走进小屋,看到里面有个少年。看到她长得非常漂亮,而且身上穿着华丽的衣服,额头上还有一颗金色的星星,少年感到很惊讶,便问:“你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她回答:“我是公主,在寻找我的十二个哥哥。哪怕是走到天涯海角,我也一定要找到他们。”

她说着便拿出他们的十二件衬衣给他看,便雅明这才知道她是他的妹妹。他说:“我叫便雅明,是你最小的哥哥。”

公主高兴得哭了起来,便雅明也流下了热泪。他们亲热地又是亲吻又是拥抱。过了一会儿,便雅明说:“亲爱的妹妹,我们还有一件麻烦事。我们十二个人发过誓,要杀掉我们见到的任何一个姑娘,因为我们就是为了一个女孩而被迫逃离王国的。”

她说:“只要能救我的十二个哥哥,我愿意去死。”

“不行,”便雅明回答,“你不会死的。你先躲在这只桶下面,等十一个哥哥回来,我会说服他们的。”

于是,公主便躲到了桶下面。晚上,另外十一位王子打猎回来时,便雅明已经把晚饭做好了。他们在桌子旁坐下来,边吃边问:“有什么新闻吗?”

便雅明说:“难道你们什么也不知道?”

“没有,”他们回答。

便雅明说:“你们去了森林,我一个人呆在家里,可我知道的却比你们知道的还要多。”

“快告诉我们吧,”他们嚷道。

他说:“不过你们得向我保证,决不杀死见到的第一个女孩。”

“好的,”他们一起说,“我们饶了她。快把新闻告诉我们吧。”

便雅明说:“我们的妹妹来了!”然后,他提起木桶,公主从里面走出来了。

只见她穿着华丽的衣服,额头上有一颗金色的星星,显得非常美丽、温柔、文雅。

他们一个个喜出望外,搂着她的脖子,亲吻她,真心实意地爱她。

从此,她便和便雅明呆在家里,帮他做家务。

十一个哥哥去森林里打猎,抓来鹿、斑鸠和别的鸟,让小妹妹和便雅明仔细烧好了填肚子。

小姑娘出去捡柴火,采来花 草当蔬菜,把锅子放在火塘上,总是在十一个哥哥回来之前把饭菜做好。

她还收拾小屋,给小床铺上了漂漂亮亮、干干净净的床单。

哥哥们对她非常满意,和她快乐 地生活在一起。

有一天,留在家里的公主和便雅明做了一顿非常丰盛的饭菜,等着哥哥们回来后一起坐下来开心地又吃又喝。

这座被人使了魔法的屋子有个小花园,里面开着十二朵百合花。

公主想让哥哥们高兴一下,便摘下了那十二朵花,准备在吃晚饭时送给每位哥哥一朵。

但是,就在她摘下那些百合花的同时,十二个哥哥变成了十二只乌鸦,从森林上空飞了过去。

屋子和花园也立刻消失了,荒凉的森林里现在只剩下了公主一个人。

她朝四周看了看,见身边站着一位老太婆。

老太婆说:“我的孩子, 瞧你都干了些什么!你为什么不让那些花长在那儿呢?那些花就是你的哥哥呀。他们现在要永远变成乌鸦了。”

小姑娘哭着问:“难道没有办法救他们了吗?”

“没有,”老太婆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一个办法能救你的哥哥们,可这个办法太难了,你不会愿意用这个办法救他们的,因为你要做七年哑巴,不能说话也不能笑。

要是你说了一个字,哪怕是离七年只有一个小时,你的一切努力都会付诸东流——他们会因你说了一个字而全部死掉。”

公主心中想:“我知道,我一定能救活我的哥哥们。”于是,她就走到一棵大树旁,爬上去坐在上面纺纱,既不说话也不笑。

说来也巧,一位年轻的国王打猎来到了这座森林。

国王有条大狼犬,它跑到公主坐着的大树下,不停地围着大树跳上跳下,对着姑娘吠叫不止。

国王跟了过来,看到 了额头上有金色星星的美丽公主,一下子就被她的美貌迷住了。

他大声问她愿不愿意做他的妻子。

她没有开口回答,但微微点了点头。

于是,国王便亲自爬到树上, 把她抱下来放到马背上,带着她回到宫中。

庄严的婚礼壮观而又热闹,可新娘却既不说话也不欢笑。

他们一起幸福地生活了好几年。

国王的母亲是个邪恶的女人,开始说新王后的坏话了,她对国王说:“你带回来的姑娘是个穷要饭的。

谁知道她在搞什么鬼名堂呢!就算她是个哑巴,就算她不会说话,可她总能笑一笑吧?从来不笑的人一定心肠很坏!”

国王起初不相信这些话,可他的母亲一直在他的面前念叨,而且总是说王后干了这样那样的坏事,到后来,国王终于被蒙住了,而且判了王后死刑。

王宫的院子里点燃了一大堆火,王后将被这堆火烧死。

国王站在楼上的窗口前,眼泪汪汪地看着,因为他仍然深深地爱着王后。

就在王后被紧紧地绑在火刑架上,红红的火舌开始吞噬她的衣裳时,七年的最后一刹那终于过去了。

空中传来了一阵呼啦呼啦的声音,十二只乌鸦飞到这里落了下 来。

它们刚落地就变成了王后的十二个哥哥。

他们拆掉火堆,扑灭火焰,把他们的好妹妹放了下来,并且亲吻她、拥抱她。

王后现在终于能开口说话了,她把自己当哑巴、从来不笑的原因告诉了国王。

国王知道她清白无辜后,非常高兴,与她幸福地生活在一起,直到白发千古。

国王那邪恶的母亲受到了审判,被塞进一只装着沸油和毒蛇的大桶,死得很惨。

十二兄弟读后感

读完这篇故事,兄妹感情让我感动,也让我看到了公主的勇敢和隐忍。

她只身前往森林寻找哥哥,当不小心摘了百合花,让哥哥们成为乌鸦,为了让哥哥们变回来她在长达7年的时间里没开口说话、从来不笑。

这是需要多大的勇气呀!我想到了我们日常遇到的困难:考试不及格、作业没完成,其实都是自己给自己的借口,要战胜困难,首先要战胜自己的惰性,用坚强的意志去改变自己。

十二兄弟的作者

格林兄弟:雅科布·格林、威廉·格林

他们都是德国民间文学搜集整编者。

出身官员家庭,均曾在马尔堡大学学法律,又同在卡塞尔图书馆工作和任格延根大学教授,1841年同时成为格林科学院院士。

其中的《灰姑娘》、《白雪公主》、《小红帽》、《勇敢的小裁缝》……等名篇,已成为世界各国儿童喜爱的杰作。

他们还编写了《德语语法》(1819~1837)、《德国语言史》(1848)及《德语大辞典》(1852)前4卷等学术著作,为日尔曼语言学的发展做出了贡献。

暑假期间 ,我读了《兄弟情仇》这本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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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读后感篇2

我一口气把《莱特兄弟》这本书读完了,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莱特兄弟从小就很聪明,解题时总有创新的解法。

他们受风筝和小鸟飞行的启发,开始造他们的一号滑翔机。

一号滑翔机只飞了三十米,但终究离地飞起来了,他们成功了。

哥哥又驾着改进后的二号滑翔机升上天空,不但成功了,还飞了一百多米远呢!

三号滑翔机最然小,但是更先进。试飞那天,风很小,但飞机还是平稳地飞了五十多米后安全降落。

莱特兄弟并不满足于滑翔机的成功,又成功研制了动力飞机,建造了飞机制造厂。莱特兄弟让航空业发展起来了,实现人们的飞天梦想,所以他们是伟人。

我们也要努力学习,为国家做贡献。

兄弟读后感篇3

《兄弟》,待我自己一口气读完这本书,哭得稀里哗啦纸篓里多了一堆纸巾。

故事本身充满了悲剧。因为偷窥不小心淹死在厕所的李光头的亲生父亲,因为偷窥被抓而游街的李光头,这两个男人让李兰承受了无尽的耻辱和持续不断的偏头痛。带给李兰自尊与自豪的第二个丈夫宋凡平,却因为是地主出身而备受折磨最终惨死在十一个红袖章的拳脚棍棒下。为了纪念宋凡平,李兰七年没有洗头,预见到自己余日无多终于进了澡堂,一洗,黑发洗成了满头银丝。李光头和宋钢着两兄弟都还只是十四五岁的少年,却已经要弯着腰推着辆板车送走睡在薄板棺材中的母亲了。

可是虽然有那么多悲剧,虽然有那么多细节让我泪流不止,我却仍要说:这本书一点都不压抑,看这本书不会觉得心里难过。因为经受着这多么苦难的人们是如此的坚韧,他们的乐观与内心不屈的骄傲让读故事的人感觉到了强大的力量。

书中最高大最丰满的形象就是父亲宋凡平了。觉得他像极了《美丽人生》中在集中营里编着玩游戏的谎话来保护他的儿子的那个伟大的父亲。他可以在被揍得鼻青眼肿的第二天大模大样的在屋外给李兰洗头,如此的细心,用满不在乎和满脸的幸福来对抗围观人群的怪笑。他可以在被抄家筷子都被折断后找来六根树枝并告诉孩子这是古人的筷子。他可以在胳膊被打脱臼后若无其事的告诉孩子这是胳膊累了让它休息几天,并让好奇的孩子兴致勃勃地学习让胳膊郎当起来的绝技。他可以不断地编织谎言来安慰在上海治病的妻子,并从监狱中逃出来带着孩子把家打扫干净来迎接回家的妻子。

母亲李兰也是坚韧的。她自豪的做了七年地主婆,骄傲的承认这一点并在挨打时仍保持骄傲的微笑。她在把惨死的丈夫洗净送走的过程中泪如泉涌嘴唇咬得献血淋漓甚至昏厥过,可她还是忍着,并且响亮地对她的孩子说:“不要在别人面前哭。”

就连李光头,这个臭名昭著的混世小魔王,也让人觉得欣慰。他自制手推车送母亲舒舒服服地到乡下给父亲扫墓。捆得结结实实的躺椅,遮伞,垫在座位下防震的被子,盐水瓶充当的装有多于半两少于一两营养液的军用水壶……所有这些细节都让读者不禁感动。

兄弟读后感篇4

很庆幸在还算年轻的时候遇到陀思妥耶夫斯基。

本科的时候读《悲惨世界》,第一次感受到经典文学的力量,无论是人物塑造还是矛盾冲突都远超年少时读过的流行作品。也因此后来偶尔读古龙,读村上,甚至读某些名著,总觉得不够味道。要么是人物单薄,要么是情节单薄,读时一时爽,读完总感到少些韵味。

后来又慢慢读了几部大部头,作品各有所长,也大都底蕴深厚,但是再没有过初识雨果时的惊艳,大抵是因为后来读的作品与《悲惨世界》不相上下。

直到近段时间遇见陀思妥耶夫斯基。

第一次深受吸引是众人到佐西马长老的修室去,虔诚的宗教徒、将信将疑的宗教徒、无神论者,另外加上一位老卡拉马佐夫共处一室谈论宗教,戏剧张力太大了。同样的张力也出现在格露辛卡到卡特琳娜处的做戏与调笑,体面与轻浮的冲突,体面与气急败坏的融合,读的时候真的感到太妙了。我相信这种张力是陀翁的有意为之,而这种张力也一定只能出自对世事人心有广博视野和细微洞察的作者。

第三次震撼来源于长老死后阿廖沙心灵的蜕变与成长。佐西马长老之死、尸体腐臭的闹剧、格露辛卡的自白、拉基津卑鄙的筹谋……围绕阿廖沙的矛盾冲突在阿廖沙卷的最后部分达到了一个高潮,而在该卷的最后一节,处于狂暴漩涡中心的年轻心灵在至悲至痛之间,在困顿怨怼之后,终于回到长老的灵柩前,于心灵痛苦的求索之后,最终容纳了一切,悲痛迷惘替代以平和喜悦。陀翁笔下年轻的阿廖沙,让同样刚刚开始人生之旅的我第一次见识到心灵所能够具有的宽宏力量。

人的好奇心大概分为两类,向外了解世界和向内认识人心。于我而言认识人心的作品又分为两类,一类用于寻找共鸣巩固自己的人生观,另一类用于寻找突破拓展自己的人生观。陀翁的作品属于第二类。

兄弟读后感篇5

两兄弟托尔斯泰原著两兄弟一起去旅行,到了中午走累了,他们就躺在林中休息,起身时,在身旁发现一块石头。上面写着:“发现这块石头的人,要在傍晚前走进森林。那里有一条河,游过河到对岸去,那儿会有一只母熊和她的宝宝。抱走小熊,然后头也不回的跑到山顶。山顶上有一间房子,在那里,幸福正等着你。”当他们读完,弟弟跟哥哥说:“走吧!我们游过河,抱走小熊,跑到山顶上的房子,我们一起拥有幸福。”

“我不想这么做。”哥哥说:“而且,我劝你也别这么做。首先,谁晓得石头上的话是不是真的?也许它只是开个玩笑。再说,就算那些话可信,但你想想,等我们走进森林,天已经黑了,我们会迷失在森林里,不容易找到那条河。就算找到那条河,如果河面宽阔、水流湍急,怎么游过去呢?就算游过去了,要从母熊身边抱走小熊,那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就算我们成功了,也不可能一口气跑到山顶。最重要的是,石头并没有告诉我们,会得到什么样的幸福。可能等在那里的,并不是我们所希望得到呀。”

“你错了。”弟弟说:“那些话不会无缘无故的出现在石头上,而且它说得相当明白。依我看,第一,试一试不会有什么害处。第二,如果我们不试,我们什么也得不到,别人反而捷足先登。第三,在这世上,不努力,就不会有成功的机会。第四,我不想被认为是一个胆小的人。”

哥哥说:“俗话说得好:一鸟在手胜于二鸟在林。”

弟弟接着说:“可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弟弟说完就往森林走去,哥哥则留在原地。不久,弟弟发现那条河,他游过河,到了对岸,果然有只母熊在那儿休息,他偷偷抱走小熊,头也不回的往山上跑。到了山顶,有个人出来迎接他,并用马车载他进城,城里的人请他当国王。他在这个国家当了五年的国王,到了第六年,比他更强大的邻国国王向他发动战争,城市被占领了,他也逃亡了。

弟弟成了流浪汉。有一天,他回到村里,来到哥哥家门前。哥哥仍住在那里,没有变得更富有,也没有变得更贫穷。他们很高兴的见了面,说着分手后发生的事。

“你看”哥哥说:“我是对的。在这儿,我过得相当平顺;而你,虽然当上国王,却也遭遇很大的麻烦。”

“我一点也不后悔。”弟弟回答说:“虽然,我现在身无分文,但是,我拥有美好的回忆,而你却没有。”

兄弟读后感篇6

在上个月,我因为无书可读,在脑海中回忆自己看的最意犹未尽的一本书,想来想去,只有《兄弟》这本书了。上次我读兄弟实在一年前,当时,我对文革时期的事情特别感兴趣,就着重读了文革时期人们遭受的迫害,对于主人公的结局,我没有细想,只是不解。

《兄弟》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两个,一个是李光头,一个是宋刚,李光头非常的卑鄙,对钱的欲望远超一切,他喜欢的人喜欢他继父的儿子,于是他就强迫他放弃;宋刚是一个浑身正气的人,他一辈子正直,为了自己的家人,不惜糟蹋自己的身体去远方打工,在李光头最困难的时候宁愿自己不吃饭、受苦,也要帮助他。

可最后,李光头成了世界驰名的企业界,拥有上亿的资产,可宋刚却落得一身疾病,妻子爱上了李光头而卧轨自杀。

为什么呢,为什么一个正直,坚强的男儿最终失去了人生中的一切;而为什么一个无赖竟然能获得一切的财富、荣誉?是运气,还是他有特殊的能力?是时代。

李光头是在1980年代开始发家致富的,那是改革开放刚刚开始,每个人都很谨慎,而李光头运用了他无耻的技巧,成功的获得了投资,赚来了钱,而他的继父的儿子宋刚则一直保守的做着自己的工作,直到1990年左右中国下岗潮开始,宋刚失业,只好去干苦力,最后失去一切。

这个时代是疯狂的,之前人们对于财富的欲望在一刻暴发,有些人一身正气,努力工作,可在最后却被时代淘汰;有些人无耻,投机取巧,在最后获得财富,成为时代的弄潮儿。这个时代是疯狂的,有道德的人反而会因为没有投机取巧而屈服于这个时代的疯狂。

的确,中国很强大,可中国人的不文明、财大气粗已经被全世界有所耳闻,这不是什么好事,大部分的中国人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现在的中国在逐渐地向文明发展,人们的文化内涵正在提升“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是现在中国大部分人的价值观。

刚刚提到的疯狂是中国发展史上的一个小阶段,是为了让中国赶上世界发展的潮流的一个阶梯,这阶梯很高,跨过这个阶梯牺牲了很多的东西,可是中国跨上了这个阶梯;现在,中国在重整衣冠,继续向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跨进!

兄弟读后感篇7

孩子初看《牧犬三部曲——兄弟情仇》,就被主人公灰灰和黑头所感染,这次,又找到了这本续集。她很快就读完了,而且非常满意。

最终,灰灰从偷猎者手下逃脱,继续它的丛林生活;黑头则带着它的`新朋友白丑,回到了牧场。

此书是一本非常非常好的少儿读物,故事情节生动有引人入胜,令人意犹未尽,一看便不会罢手,透过一连串高潮迭起的故事,能我们看到牧犬兄弟虽历经苦难仍不屈不挠的灵魂,被它们所震撼。真不愧是"牧犬三部曲",真不愧是继《艰难的归程》与《丛林守护神》后又一本关于牧犬的书。

一本让所有喜爱动物的孩子们爱不释手的好书。

兄弟读后感篇8

这本书讲的是李光头和宋钢两兄弟之间的故事。李光头的父亲因为偷看女人掉进了粪坑,耻辱的死去,同一天李光头出生。这时候宋钢的父亲宋凡平帮助了李兰(李光头的母亲),被后者视为恩人,机缘巧合,宋钢的母亲去世了。后来李兰和宋凡平结婚了,李光头和宋钢自然成为了兄弟。

后面发生了一些事情,李兰因生病快要去世的时候嘱咐李光头,只要他有的吃,就不能让宋钢饿着。当时看的时候感觉特别的辛酸,李兰和宋凡平都是遭到迫害才死去的。

李光头和宋钢只能相依为命,宋钢读书不错,后来分配到单位上班,碰到了他们两个都喜欢的女孩林红。而林红选择了宋钢,李光头气不过,就选择了绝交。宋钢和林红结婚后的一段时间,特别的美满,但慢慢的发现宋钢特别的没有,老实巴交的。和他的兄弟李光头一比就差远了,李光头靠着卖破烂发家致富,慢慢的在当地做出了名气。李光头性格中有点小心眼,觉得是宋钢把他的林红抢去了,一直耿耿于怀,想要把林红抢回来。因为一些事情,宋钢沦落到出去推销丰胸药,还把那个药抹在自己的胸上,变得和女人一样,当时我脑补画面,一个一米八的壮汉的胸还挺大的,顿时反感。李光头腰缠万贯的时候组织了一个选美比赛,一些特别荒诞的东西也就出现了。参加选美的女人都说自己是处女,每次用身体去贿赂评委过后就跑到医院去做处女膜修补手术,有十多个评委,那就要做十多次那样的手术。我对文学作品中的性描写持中立态度,适当就好,而余华写的就是够直接。最后,李光头终于有机会能睡林红了,李光头当时的想法是睡过林红之后就让她去做处女膜修补手术,再还给宋钢,算是原物返还。可宋钢这时候去世了,李光头知道消息的时候特别的失落,一种愧疚感油然而生。林红也觉得对不起宋钢,没办法,人都已经死了。书的结尾是李光头把宋钢的骨灰送出了地球,让他感受外太空的风景。

以两兄弟的恩怨纠葛为主线,讲了很多的当时的社会环境。这书是我高二时候看的,大部分情节都给忘了。只记住了几个关键的事情。

兄弟读后感篇9

因为自己对于历史并不是很了解,阅历有限,所以不能够在读完这本书后写出一段像模像样的能称作“评价”的文字,就写1篇读后感吧。

读这本书,起初恨宋钢唯唯诺诺,胆小怕事。俗话说三岁看老,宋钢小时候就是一个爱哭的小孩子,感觉十分软弱,不管什么事情差不多都要李光头来拿定主意。

长大以后,更是不像他父亲那种宽大的形象。不过只有一点,就是自己咬着牙默默在肚子里承受,一个完全内向型的忍耐性格,也正是因为这种性格,让他缺乏了和别人的交流,尤其是与妻子林红。他不能够向别人自由的吐露心声,没办法让别人知道他内心在想什么,只是一个劲的闷,对待林红的批评,也是沉默寡言,要么就是张口对不起,并不会想出一些能够缓和与解决事情的办法。

我是很讨厌宋钢的,刚刚认识了宋钢这个角色的时候,我就觉得他一定没有什么好下场,会活得很窝囊。果然,这样的人最终的命运在小说的最后也确实逃离不了“自杀”。自认为这样的自杀能解决痛苦,自认为留下两封信打动了林红和兄弟李光头,说不怪他们也不怪自己,自己是平和的离开,以为这样就可以安排妥当。

实际上这样的微笑着去死完全是自己一厢情愿,真的以为写封信就能妥当了吗,真的以为自杀了就能摆脱痛苦给林红和李光头一个余地了吗?就如同一个人看情感剧看多了一样,神经般的说:“我知道你们在一起很好,我走了,你们还要继续好好的”,然后结束生命一样。这不是解决问题,这是逃避,或者说,这是无奈的偿债,为自己不能独当一面和自己前面积累的纠结买单。

让林红和李光头能在一起睡觉的是宋钢犯的错误,在一开始让李光头和林红纠缠不清的也是宋钢犯的错误,到最后自杀了,让李光头精神崩溃,林红身体活着而灵魂死了的也是宋钢。不过最后想想,宋钢死了也许是好的,否则因为他还会弄出多少的纠结呢。真的没法可怜他。在那个改革开放、新思潮席卷而来的中国,只有这样老实的呆子会死在社会的最底层,之中还要受尽各种侮辱。越是文雅、越是要不得耻辱的人,越要让污垢爬满全身,给他最大的耻辱。

李光头这个人是很有意思的,作为宋钢的兄弟,和宋钢有显著的对比。李光头处事就机灵的多,懂得而且敢于变通。虽然说一开始经历了许多失败,但是李光头这样的性格能够让他洞察到事情的本质,这才是能在自然中生存的人。从经营福利厂,到买卖破烂,到买卖西服,跟随潮流做个体实业。每一步都无比精准,步步紧凑,最后成就了一番事业。

我对林红的印象也不是很好。从故事的一开始,林红和宋钢谈恋爱的原动机就不正确,林红喜欢宋钢起初是为了躲避李光头,而且是东挑西选用排除法剩下了宋钢之后才发现宋钢还是不错的,本来也没多喜欢,之不过自己想的多,觉得宋钢越不好把握,就越想拥有他,这是人的本性。而且并不知道宋钢并不是因为不痴迷于美色,而是因为李光头而不敢大胆说出来而已。

注定两人不会有好的结果。还因为李光头捡拾破烂,粗俗而讨厌李光头,强行断绝了宋钢和李光头的兄弟来往,最后因为李光头顺应时代潮流而宋钢的国企倒闭而把宋钢这个死要面子的馕包逼上绝路,才选择了离乡漂泊,才选择了装卸水泥粉染上了肺病,才在外面痛苦的整日忧愁,给要面子的宋钢平添耻辱。

整个故事人物命运显得有些扭曲,李光头粗俗可是风光,宋钢文质彬彬却是个软蛋,林红虽然漂亮、精打细算,但是不大方。宋钢和林红的命运提示我们,越是想追求稳定安逸,现实越要撕开让你哀嚎,越是老实巴交中规中矩越是有凄惨的下场。只有顺应的趋势潮流,外向开放,即便是粗鄙之人,也能够风光红火。(这也是作者所批判的)

最后很喜欢作者写的一句话:写作就是这样奇妙,从狭窄开始往往写出宽广,从宽广开始反而写出狭窄。这和人生一模一样,从一条宽广大路出发的人常常走投无路,从一条羊肠小道出发的人却能够走到遥远的天边。

正确的出发都是走进窄门。不要被宽阔的大门所迷惑,那里面的路没有多长。

我所喜欢的女子

书不是胭脂,却会使女人心颜常驻。书不是棍棒,却会使女人铿锵有力。书不是羽毛,却会使女人飞翔。

用了一个星期晚上的时间,把余华的《兄弟》看完了。

本书以两兄弟为主线,写的是到世纪末特定环境下人物命运的不同变化。情节内容充斥着变态、荒诞,但文字又有一股隐形的吸引力让你沉浸其中。

上部最让我感动的是宋凡平,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善良、坚强,温柔,重情义。在苦难面前,他坚强。在孩子眼里,他是一座巍峨的山。在妻子心里,他是温暖的心灵归宿。

这么一个好男人,最后却惨烈的死在了长途汽车站的空地上,血肉模糊,,惨不忍睹。而他,只是为了信守一个承诺,答应亲自去接上海的妻子回家。他完全可以意识到从监狱里逃出来的下场将会是怎么样,但他义无反顾,飞蛾扑火。

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他的命运是悲惨的,但身上却闪耀着人性的光辉。

李兰,一个苦命的女人。但幸运的是她遇到了宋凡平。俩人虽然在一起仅生活了一年多,但他们的爱却是甜蜜的,幸福的,让人羡慕不已的。

为守住心中那份挚爱,爱人走后,她几年不洗头,只为了表达对丈夫坚贞不渝。到自己临死的那几天,才决定洗一次头发,瞬间黑发变成了满头白发,而后有条不紊地安排好自己的后事,到天堂陪伴自己的爱人。那特定时期的爱情啊,是何等的悲怆,荡气回肠!

两兄弟,宋刚和李光头两个人物。可以说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缩影,一个折射。

宋刚,性格上善良,本分,懦弱。他继承了父亲的英俊、潇洒,儒雅,成年后获得了本镇最漂亮姑娘林红的芳心,和她成就了一段琴瑟和谐的婚姻生活,可迅速变更的时代却又残酷、迅速地毁了他,下岗后他为了使自己心爱的女人能够过上他们所向往的幸福生活,他下苦力,下海经商,甚至是斯文扫地备受凌辱地为了推销丰乳霜,安装了假乳,难以想象他所承受的那一份沉重的屈辱,为了生存,为了自己挚爱的人,他毅然决然地承受着,可当他身心疲惫,伤痕累累鼓起勇气回到家时,却迎来了妻子和已经成为富翁的好兄弟的绯闻,他卧轨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性格上的缺陷,注定了他一生的悲剧色彩。

李光头,放荡不羁,玩世不恭、胆大敢闯,由最初卑微的小人物发展成为小有名气的暴发户。作者采用荒.唐、夸张的写作手法重墨刻画他的变形。读到有关他的文字时,有种本能的厌恶。但随着剧情的推展,又感到他有几分可爱与可怜。

他投机、钻营、奢侈、享受,但内心深处存留着一份诚信与纯真,他在有了稍许收入的时候,偿还了小镇上人们已经不抱任何希望的款子,他在自己暴发的时候没有忘记他当年福利厂的那些残疾的工人们,当自己的兄弟身患重疾时,他毫不犹豫地伸出了援助之手,那是他骨子里最为闪光的地方,也是唯一没有被这个可恶的社会所浸染的地方。

小说最后以沉重悲哀的形式收尾,留给人的是唏嘘短叹,让人抑郁。

兄弟读后感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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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月透蓝的天空,悬着火球般的太阳,云彩似乎怕被融化了,也躲得无影无踪。而我,正津津有味地读着关于科学故事的一本书,里面有1篇莱特兄弟的故事,深深地的吸引了我。

1903年12月17日,莱特兄弟发明了世界第一架飞机。这架飞机叫“飞行者-1号”,虽然飞行的时间只有短短的12秒,飞行的距离只有微不足道的的36米。但它却标志着人类征服天空的梦想开始变成了现实,也给人们带来了福音。

莱特兄弟还根据儿时玩风车的经历,运用空气的反作用力会推动螺旋桨倾斜叶片前进的原理,发明了螺旋桨飞机。他们发明了螺旋桨飞机超过了世界第一个设计和制造滑翔飞机的先驱李林达尔。其实他们也只有中学的文化,有谁能知道在他们成功之前,又经历了多少困难与挫折呢?他们为了自己飞行的梦想,实验了上千次,也失败了上千次。1903年,莱特兄弟并没有得到美国政府和人民的认同,反而还引起了人们的怀疑,但他们并没有放弃自己的梦想。直到1906年,法国认可了他们,给了他们的荣誉。后来才得到了美国的重视。

我想,正因为他们的心中怀揣着飞行梦想,为了这个梦想,付出了很多艰辛与汗水,甚至冒着随时随地都要失去生命的危险,可这梦想像磁铁一样吸引着他们,毫不气馁、顽强拼搏,最终,他们走向了成功。

莱特兄弟这种不屈不挠的为科学奋斗的精神,永远激励着后者前进的步伐。再想想我,学习方面,遇到难题,一知半解,不求甚解。今后,我一定要学习莱特兄弟认真钻研探索、顽强进取拼搏,刻苦学习,勇于实践。希望自己做一个像莱特兄弟那样的人,为祖国的繁荣富强,为祖国贡献一份力量!

兄弟读后感篇11

前一段,买了一本收获长篇小说秋冬卷,上面就有余华的兄弟2,虽然惊喜,但是总想找到兄弟1连续的读下来。

可直到今天,才读完了兄弟的上部。

兄弟的故事背景是文革时期,男主人公李光头的爸爸因在厕所偷看女生而掉进厕所被淹死,捞他上来的宋凡平成了李家的恩人。

几年之后,宋的妻子病逝,李光头的母亲李兰改嫁到宋家,从此,宋的儿子宋刚和李光头成了兄弟。

在故事的前半部,余华多少显得有点罗嗦,直到李兰嫁给宋凡平之后,故事开始变的精彩,很少看到余华那样温馨的笔触,那样一个幸福的家庭,让读着文章的我也不禁跟着微笑。

可是在小说里,尤其是余华的小说里,幸福的感觉总是转瞬即逝,李兰去上海看病,文革开始,那个有着宽阔肩膀伟大的爸爸,却因造反派的蹂躏再也没有办法保护他的两个儿子了。

于是,从那一刻开始,首先是眼圈发红,到后来的眼泪掉到键盘上,我忍不住的难过。

以往的余华,他的笔是冷静客观的,把一个故事娓娓道来,只叙述故事本身,丝毫不见作者的主观意识,兄弟依然是这样,故事却越发的细腻和煽情。

文中经常一大段一大段的叙述一件本可几笔代过的文字。

比如宋凡平被反动派活活的打死后,两兄弟哭着央求周围的人把他们的爸爸救活并带回家;还有李兰在医院苦苦的等着他的丈夫,那一天的时间,用了快一个章节来描述。

所以,就像看电影一样,那些幸福是鲜活的,那些苦难的,却也残酷的展现。

于是就忍不住掉眼泪……

我的感觉是:我们现在活着,应该好好的活着,幸福的活着,所以,没有理由,再为些许的小事去忧伤。

许久没有静下心来看一本好书了,在这青山环抱,绿树萦绕的农家小院,享受着冬日的暖阳,爱不释手地一口气看完了余华的长篇小说《兄弟》,并深深地为书中人物悲剧命运所牵挂,也为那特定时期人的真情善良所感动。

说实话,上部相当的震撼人心,下部却有点画蛇添足的感觉。

作者以他特有的诙谐,幽默及风趣的笔触,别具一格的写作手法,所揭示小说主人公的悲剧命运,更加令人震惊,震撼,使人一次又一次地悲从心来,止不住的泪流满面,痛苦难抑。

《兄弟》创作与二十一世纪初,描写的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到世纪末中国特定环境下特定的人物命运,可以说是整个大环境下的一个缩影。

正如书中后记所言,小说的前半部,描述了史无前例的文革时期,一个小人物家庭的悲惨遭遇,那是一个精神狂热,本能压抑和命运坎坷的时代,相当与欧洲中世纪的黑暗。

小说的后半部,讲述了动乱结束后的三十年,那是伦理颠覆,浮躁纵欲和众生万象的时代,更甚于今天的欧洲,一个西方人活了四百年才能经历这样两个天壤之别的时代,而我们中国只要四十年就全部经历了,四百年间的动荡万变浓缩在四十年之中,这是一种弥足珍贵的经历。

李光头-----宋刚,一对特定时期,特定背景的难兄难弟,来自不同的家庭,是命运把他俩组合在一起,兄弟俩性格迥异,命运也是截然相反,却相依为命地共同度过了最为艰难的童年时期,直至生生死死几十年,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化成了灰,也是兄弟”。

特定的背景,特定的社会大环境,使他们俩幼小的心灵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经历了常人不常有的痛苦人生,具备随机应变的智慧与能力,余华用那特有的描述手法把李光头那种被时代扭曲的本能及机智,宋钢本性所具有的忠厚与善良,刻画得入木三分,催人泪下。

特别在车站爸爸宋凡平惨死的那一章,其悲剧效果尤其突出,两个本应享受父母疼爱的小孩,面对惨不忍睹连本人面貌也无法辨认死去的爸爸,跪在地上苦苦相求,送爸爸上医院,以其极端的手段求人用板车拉爸爸回家的那一幕,让人有一种撕心裂肺般的疼痛在心头萦绕,让人心酸地久久难以忘怀。

前半部,他们在逆境中同甘苦,共命运,面对生活中的一次次磨难,难以忍受的痛苦打击,象被野火烧灼的野草,顽强地重生,艰难地成长。

宋凡平-------李兰一对患难中的苦命鸳鸯,虽然只有短短的一年零七个月的夫妻,但他们的爱却不同凡响,穿越了至死不渝的人生磨难,直至到天堂相依相伴。

这里着重描述的是宋凡平的智慧、善良与坚强,一个正直善良的体育教师,在那特殊时期的特殊身份(地主成分),就遭受了如此不公的命运,直到为爱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导致他注定是悲剧的命运结局。

在看守所,因为被打断了胳臂,以至断臂象一根棍子一样郎当地吊在肩膀上,面对孩子们恐惧的眼神,他竟然轻描淡写地解释说是因为这只胳臂累了,让它好好的休息休息,并用他惊人的善良与智慧,教会了孩子们如何使胳臂休息的绝招,让孩子们觉得爸爸真的有什么独门绝技而感到无比的兴奋与自豪,消除了恐惧和悲伤,作者的这一段描写,简直可以与揭示法西斯残忍的美国影片《美丽人生》相媲美。

对李兰,那怕是在历尽折磨的看守所,他的那份爱还是那样的执着,那一封封充满爱意的书信,丝毫没有透露那怕是一点点的痛苦,一直在编织着那份美丽的谎言,给妻子带去心灵上的慰藉,最后为去兑现那个美丽的约定,而付出生命的代价,无论是对妻子,对孩子他都是一个大大的人字特写,以他独特的人格魅力影响了孩子们的一生。

同样坚强的李兰,为守住那份爱,保持了几年不洗头的发型,只为了对丈夫坚贞不渝的守侯,到临死的那几天,洗过的一头黑发,瞬间变成了满头白发,而后有条不紊地安排好自己的后事,到天堂陪伴宋凡平,那特定时期的爱情啊,是何等的惨烈。

小说中那些小人物的命运,同样是触目惊心,拉宋凡平尸体回家的陶青,小店老板娘苏妈,在那精神狂热,信仰混乱及人格扭曲的非常态下,依然保持着那本真的善良,也不难理解那时的李光头,一次又一次机械地重复着的那句话:“你会有善报的”,既是本能的`反应,也是对善良的肯定,但愿吧,好人有好报,不管怎么说,好人是占大多数的。

美好善良还是亘古不变永恒的主题。

看余华关于新书《兄弟》的访谈,他说他写这部书的时候哭过很多次。

待我自己一口气读完这本书,哭得稀里哗啦纸篓里多了一堆纸巾,才知道他的话决无虚言。

故事本身充满了悲剧。

因为偷|窥不小心淹死在厕所的李光头的亲生父亲,因为偷|窥被抓而游街的李光头,这两个男人让李兰承受了无尽的耻辱和持续不 断的偏头痛。

带给李兰自尊与自豪的第二个丈夫宋凡平,却因为是地主出身而备受折磨最终惨死在十一个红袖章的拳脚棍棒下。

为了纪念宋凡平,李兰七年没有洗 头,预见到自己余日无多终于进了澡堂,一洗,黑发洗成了满头银丝。

李光头和宋钢着两兄弟都还只是十四五岁的少年,却已经要弯着腰推着辆板车送走睡在薄板棺 材中的母亲了。

可是虽然有那么多悲剧,虽然有那么多细节让我泪流不止,我却仍要说:这本书一点都不压抑,看这本书不会觉得心里难过。

因为经受着这多么苦难的人们是如此的坚韧,他们的乐观与内心不屈的骄傲让读故事的人感觉到了强大的力量。

书中最高大最丰满的形象就是父亲宋凡平了。

觉得他像极了《美丽人生》中在集中营里编着玩游戏的谎话来保护他的儿子的那个伟大的父亲。

他可以在 被揍得鼻青眼肿的第二天大模大样的在屋外给李兰洗头,如此的细心,用满不在乎和满脸的幸福来对抗围观人群的怪笑。

他可以在被抄家筷子都被折断后找来六根树 枝并告诉孩子这是古人的筷子。

他可以在胳膊被打脱臼后若无其事的告诉孩子这是胳膊累了让它休息几天,并让好奇的孩子兴致勃勃地学习让胳膊郎当起来的绝技。

他可以不断地编织谎言来安慰在上海治病的妻子,并从监狱中逃出来带着孩子把家打扫干净来迎接回家的妻子。

母亲李兰也是坚韧的。

她自豪的做了七年地主婆,骄傲的承认这一点并在挨打时仍保持骄傲的微笑。

她在把惨死的丈夫洗净送走的过程中泪如泉涌嘴唇咬得献血淋漓甚至昏厥过,可她还是忍着,并且响亮地对她的孩子说:“不要在别人面前哭。”

就连李光头,这个臭名昭著的混世小魔王,也让人觉得欣慰。

他自制手推车送母亲舒舒服服地到乡下给父亲扫墓。

捆得结结实实的躺椅,遮陽伞,垫在座位下防震的被子,盐水瓶充当的装有多于半两少于一两营养液的军用水壶……所有这些细节都让我感动,忍不住一读再读。

真的是一本好书,让人为那个混乱的年代里平凡人的坚韧而感动、哽咽。

这个时代的人犯的最大的错误就是毫无节制的毁坏大自然,最不可饶恕的是毁坏世道人心!我选择做一个边缘人,游走在理想与现实的边缘,生活在城市与乡村的边缘,我漠视社会,害怕大都市,远远地避开人群。

唯一相信爱情却没有爱情。

用我自己的方式告别平凡却并不优秀。

很多时候,我如梗在喉,想说想呼吁,这个世界到底怎么了?到底哪里不对了,真要有人要静下来听我诉说,我说不出,责怪一切都是自已的偏执,大家都这样,大家都生存在同一个社会,大家都活得挺好,而你自已也不赖,每个人活在自已的世界里,痛并幸福着!

可是,我还是认为这个社会真的有问题,于是我明白了,是人心,是人心被毁坏了,是人心向这个滚滚的机械化的宠然大物妥协了,佛家说,一切皆空,全在一念之间,心妥协了,关进坛子里也能快乐,何况还有这么一个精彩的五光十色的大社会,所以芸芸众生麻木的过着自已的一生,很多不合理,很多古怪荒谬,都可以视而不见,当下我的生活是自由的,我的生活是自主的,这样就够了,变态的社会自有变态的生存道理,自有合乎生存的爱的准则。

看吧!我唠叨了那么一大段也说不明白心中明了的那一个道理,相信读者也看不明白,这就是读者和作家的区别,时常对某一位作家怀着感恩的心理,他们都说出了我想说的话,走在我认知和行动的前面。

比如眼下我要说的余华和他的《兄弟》。

《兄弟》上部,我的眼泪一直都没有停过,几次哭出声来,要放下书,扑在桌上痛哭出声,余华的小说就是这样,憋着一口气,悲伤的喘不过气来,读完一气呵成,那个我没有经历过的年代,那个年代给我切身的体验只是,我埋怨那个年代没有让该受教育的我的妈妈得到应有的教育。

我的妈妈在该读书认字的年龄学校不开课只教唱红卫兵之歌,因此我的妈妈是个文盲不会读书认字,因此我的妈妈总是给不了我想要的爱,她的爱令到我喘不气来,却一丁点都不是我想要的,这就是代沟,互不理解!

读完上部,我禁不住骂道:这帮文革时的畜生,人性本是丑陋的。

我想余华也完成了对我的一次教育吧,尽管文革年代的事我早就从各种海外文章中有过更多的了解,也早已和余华一样有深刻的认知。

上部尽管人性都被扭曲了,混世太保当道,人的精神都被摧毁了,多恐怖的年代!可以想像在那个物质贫乏心灵又被极度摧毁的生活里面,人们不知道这样的生活还要持续之久,人们没有意识到原来这只是一场错误,人们只是被动的接受,以为这就是生活,每天被人批斗,忍受非人道的身心刑罚这便是生活,生活在里面的人们谁能想到那只是一场十年浩劫呢,人们以为就那样一辈子了。

可就是在那样的一个恐怖没有一丝希望的年代,我在《兄弟》中,仍能时常感觉到人性的温暖与善良,李兰和宋凡平那动人的爱情,李兰在丈夫死后七年不洗头的忠诚,宋凡平为了信守爱的承诺要去上海接李兰拼了命;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兄弟情,读着读着时不时也令读者感动.

对比下部吧!上一代人的人间惨剧我们都明白那是时代犯的错误,那是政治的迫害.而在下部里,兄弟两人各自不同的悲剧又是因为什么呢?是谁给造成的呢?我们说这兄弟俩的命运真是悲哀呀!哀哉!哀其不幸也哀其不争, 不争气的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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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读后感篇12

牧铃的动物小说在作家和少年儿童之间搭建起关于生命、生存、自然等的对话平台,为少年儿童提供了更多的关于力量、意志、精神,关于野性、磨炼、挫折等的思考。阅读并领悟牧铃动物小说所独具的这种深刻内涵,对成长中的少年儿童桌说不失为一种精神补钙。

黑头和灰灰是一对双胞胎兄弟。由于出生以后不同的生活经历,塑造了两个截然不同的性格。黑头和小狗白娃是一对好朋友。分分合合兄弟情,生生死死朋友谊,一切都让我感动不已。

灰灰小时候被中学生林达放到了一个古陷阱里,为的是让它成为一个超级猎犬。灰灰在古陷阱里茹毛饮血,渐渐变得凶残勇猛。灰灰是幸运的,因为他有了替被野狼咬死的母亲报仇的机会和能力;然而它又是不幸的,正是因为这个机会,让它没落成狼非狼狗非狗的山谷灰魔。即使这样,在林达被狼群围攻的紧急时刻,仍然不顾生命安危奋不顾身地冲上去,迅速转变成牧犬的角色。

我不赞成林达这样的做法,狗是人类的朋友,它对人忠诚友好。我们也要友好地对待他们。

再比如黑头进城以后处处遭人暗算。而当暗算它的人面临生命危险时,黑头竟然毫不犹豫地进行了救助。狗是如此对待人的,而人呢,总是有人为了自己利益残害狗。

现在社会上有许多狗贩子,用残忍的手段将狗抓住,然后杀害卖肉。我的姥姥曾经养过一只大狼狗,不行就遇上了狗贩子,下场很惨。

这套《牧犬三部曲》情节波澜起伏。灰灰和黑头的命运悲喜交加,让人一读起来就无法放下,透过一连串故事,我看到了牧犬同胞虽历经苦难仍不屈不挠的事迹。真的很精彩,推荐大家阅读。

兄弟读后感篇13

暑假期间,我读了《兄弟情仇》这本小说。牧犬兄弟黑头和灰灰为了给独战野狼英勇牺牲的牧犬黑云报仇,牧工的儿子林达将黑云的儿子灰灰藏进了一个古老的陷阱里,希望传说中的驯獒法训出一只超级猛犬,不料,灰灰却堕落为比野狼还要凶残的牧场公害。而正常驯养的黑头却成为了一条优秀的牧犬。这就说明牧犬只有在原生态的自然环境中才能重归物性。

兄弟之间本不应该成为仇敌的,但由于人为的因素,使这对原本亲密无间的同胞兄弟反目成仇、颠沛流离。不过他们两个也有过tx合力的时候,就是灰灰和黑头合力斗豹。兄弟俩斗豹成功后,两条狗又打成了一团,原来灰灰是想独吞黑花272呀!可是黑头却拼死保护黑花272,因为黑花272任由它吃奶,但它不再是以前的那个善良得有些腼腆的兄长,灰灰很快就甘拜下风了,可黑头越杀越勇。灰灰看阵势不妙,落荒而逃。

作者不愧是一位讲故事的'高手,这套“牧犬三部曲”,情节波澜起伏,主人公灰灰和黑头的命运云谲波诡,让人一读起来便无法罢手。透过一连串高潮迭起的故事,我们看到了牧犬兄弟虽历经苦难仍不屈不挠的灵魂,听到了一曲高亢嘹亮的男子汉之歌。

这本书讲述了灰灰逃入山林,沦落为一条野狗。黑头因替同伴复仇,遭人追杀,也被迫出逃城市,黑头遭人诱捕,加入了一个马戏班。灰灰击败豺狗当上“豺王”之际,黑头逃离马戏班,随新朋友白丑去了它家,成了一条宠物狗。后来,灰灰在山中遭遇偷猎者,陷入了偷猎者布下的天罗地网。

也许牧犬根本不知道兄弟之间的情与恨,亲兄弟间也会为了自己的利益而争风打斗。灰灰成了牧场公害后,经常来骚扰牧场里的家畜,黑头是牧场里不折不扣的牧犬,见到外来侵略者当然会奋不顾身地保卫家畜。于是,兄弟之间的较量又一次拉开了帷幕。

后来,灰灰和黑头又迎战野狼。这次不是为了别的,就是为了替黑云报仇。以大获全胜的成绩告终。最后,灰灰和黑头不再是兄弟间的仇敌,它们重归于好,开始了新一轮的牧猎生涯。我被这对兄弟的友谊深深地感动了,灰灰和黑头这两条忠实的牧犬留下的是无尽的情感与意志。

最终,灰灰从偷猎者手下逃脱,继续它的丛林生活;黑头则带着它的新朋友白丑,回到了牧场。

此书是一本非常非常好的少儿读物,故事情节生动有引人入胜,令人意犹未尽,一看便不会罢手,透过一连串高潮迭起的故事,能我们看到牧犬兄弟虽历经苦难仍不屈不挠的灵魂,被它们所震撼。

兄弟读后感篇14

去了先锋书店,瞥到几句黑塞的《荒原狼》,在《荒原狼》豆瓣评论处看到一句“先看陀老再看黑塞”,翻开这著作。当时看《人类群星闪耀时》说到陀老那时,只标记了“自从死神灼热的一吻,便须为了磨难而热爱生存和呼吸”,当时更喜欢列夫托尔斯泰。

今读此书,想要把每句都标注,又感叹如此我要做什么呢。反反复复,一字一句,扣问深处,一响,一响,但却说不清,究竟有无回响。圣经,宗教,世界灭绝的物种文化一个皆一个,但宗教思想将源远流长。因为我们没法仅抱着身体行走,活下来是有想活下来的念头,同此理,思想需要画一个束缚,无边的自由怕只神魔可驭。所以心理学的第一个建议:信教。

“活着即是天堂。”恰好又莫名几字正当概括我最近心境。被我伤害的,自有淋在我身的罚;伤害我的,我真心愿你心中无愧。

“一粒麦子落在地里如若不死,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会结出许多子粒来。”第一次看到这句话,不懂;第二次在故事里看,却突然懂了。

多是圣经的话,因一友赠,有圣经,但甚少翻看,前些日又激起看的兴趣,读到一段觉残忍,又搁置。然此书,却一直放在床头,床头书。

我生来家庭信佛,我便信佛,天下宗教在我眼里本是一家,我敬重你的。然史上相残相杀也不少。年少不怎么信佛,因为不用,如今信佛,不是因为我信佛在,而是我要佛在我心中。

你想要什么,便去追求什么,这是欲望;你的心什么都可以不要,不受所有诱惑控制,方是自由。

大多自觉命苦之人皆由自己所造。

阿廖沙在书中人人喜欢,看到最后我也喜欢上了他,当觉奇妙。

离这本书所在的当时时间似乎很远,然而又几乎在当下,想到地图上两个点,往远看便重在了一起,近处看才得区分。如今与当时,依然如此。

思想崩塌了,一堆人倒下了,但站起来的,愈来愈多。

伊万,我们不能以想法判定人有罪,若是如此,皆是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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