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语文真题及答案解析【汇集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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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语文真题及答案解析【第一篇】
指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在指定的批次同时填报若干个平行院校志愿。
模式特点: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分数高的学生先投档。某一个考生投档时,先看其成绩是否够a院校提档线;如不够,再看b院校;如此类推,直到检索到考生分数符合的志愿院校后,将其投档至该院校。
填报须知: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时,是按逻辑顺序即a、b、c、d......院校依次进行的。当考生总分符合首先被检索的a院校投档条件时,且a校有计划余额,该生即被投到a院校。填报时,应在各志愿院校之间拉开适当梯度。
顺序志愿
在同一个录取批次设置的多个院校志愿有先后顺序,每个志愿只包括一所院校。
模式特点:把考生的高考志愿作为录取投档的第一要素,最大程度满足考生的志愿要求。投档时对选报同一志愿院校的考生按院校确定的录取原则、调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
填报须知:选报同一志愿院校的考生,按院校确定的调档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再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例如考生将a校放在第二志愿,如果a校一志愿已经招满且不预留招收二志愿的名额,那么无论该生分数多高,档案都不会投向a校。
吉林语文真题及答案解析【第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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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考全国卷2文综真题
8页地理答案 9页历史答案 10页政治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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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语文真题及答案解析【第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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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语文真题及答案解析【第四篇】
理论法单选题
关于法的规范作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陈法官依据诉讼法规定主动申请回避,体现了法的教育作用
b、法院判决王某行为构成盗窃罪,体现了法的指引作用
d、王某因散布谣言被罚款300元,体现了法的强制作用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法的规范作用分为指引作用、评价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和教育作用。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指法律作为一种行为规范,为人们提供某种行为模式,指引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必须这样行为或不得这样行为,从而对行为者本人的行为产生的影响,也就是说,法的指引功能(作用)是通过规定人们的权利和义务来实现的,它涉及的对象主要是指本人的行为。
法的评价功能(作用)是指法律对人们的行为是否合法或违法及其程度,具有判断、衡量的作用,也就是说,法的评价作用涉及的是法的律他作用,即对他人的行为的评价,这是区别指引作用(涉本人的行为)和评价作用(涉他人的行为)的关键所在。
法的预测作用是指人们可以根据法律规范的规定事先估计到当事人双方将如何行为及行为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预测作用的对象是人们相互之间的行为,这里的人们应作广义的理解,即包括国家机关的行为。
法的强制作用是指法为保障自己得以充分实现,运用国家强制力制裁、惩罚违法行为的作用,也就是说,法的强制作用只能针对违法犯罪人的行为,如果没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那么法的强制作用就不能显现。
法的教育作用是指通过法律的实施,法律规范对人们今后的行为发生的直接或间接的诱导影响,也就是说,法的教育作用针对的是一般人的行为。例如,通过对违法行为实施法律制裁不仅对违法者本人起到警示、警戒的作用,而且也对一般人产生了教育性影响。
据此可知,选项a体现了指引作用。选项b体现了强制作用。选项c体现了指引作用,反映了法的保护秩序价值的作用。
商经法单选题
郑贺为甲有限公司的经理,利用职务之便为其妻吴悠经营的乙公司谋取本来属于甲公司的商业机会,致甲公司损失50万元。甲公司小股东付冰欲通过诉讼维护公司利益。关于付冰的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董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b、必须先书面请求甲公司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c、只有在董事会拒绝起诉情况下,才能请求监事会对郑贺提起诉讼
d、只有在其股权达到1%时,才能请求甲公司有关部门对郑贺提起诉讼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c错误,选项b正确。《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一)项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本案中,郑贺是公司的经理,属于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而非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d错误。对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股东代表诉讼,对有限责任的股东的持股比例没有要求,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才有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要求。
三国法单选题
甲国在其宣布的专属经济区水域某暗礁上修建了一座人工岛屿。乙国拟铺设一条通过甲国专属经济区的海底电缆。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国不能在该暗礁上修建人工岛屿
b、甲国对建造和使用该人工岛屿拥有管辖权
c、甲国对该人工岛屿拥有领土主权
d、乙国不可在甲国专属经济区内铺设海底电缆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c错误,选项b正确。专属经济区的法律地位既不是领海也不是公海,沿海国对于专属经济区不拥有领土主权,只享有公约规定的某些主权权利。沿海国对在其专属经济区内建造和使用人工岛屿和设施、海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事项拥有管辖权。所以,甲国在其宣布的专属经济区水域某暗礁上有权修建人工岛屿,对建造和使用该人工岛屿拥有管辖权,但甲国对该人工岛屿没有领土主权。
选项d错误。其他国家在专属经济区仍享有航行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以及与此有关的其他合法活动的权利。
刑诉单选题
关于《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理念
b、体现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至上的理念
c、体现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的理念
d、体现了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理念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案加入了“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体现了以人为本、保障和维护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理念。
民诉单选题
关于民事诉讼法的性质,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根据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b.根据其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c.根据其规定的内容,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d.根据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标准,民事诉讼法是程序法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民事诉讼法的属性有三个方面:第一,从其在法律体系的地位来分析,它属于基本法的地位;第二,从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来分析,它属于独立的部门法;第三,从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内容来分析,它属于程序法。
行政法单选题
关于行政法规制定程序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c、对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国务院法制办经国务院同意后向社会公布
d、行政法规应当在公布后三十日内由国务院法制办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错误。《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二条规定,行政法规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适用本条例。
选项b错误。该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起草部门向国务院报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应当由起草部门主要负责人签署。几个部门共同起草的行政法规送审稿,应当由该几个部门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
选项c正确。该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重要的行政法规送审稿,经报国务院同意,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