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范文范例【参考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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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第一篇】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党的二十大报告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单独作为一部分,围绕着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四个方面的任务和要求。其中第一项就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报告提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统筹立改废释纂,增强立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
领悟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报告的相关要求,就要进一步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在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四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一个立足中国国情和实际、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集中体现党和人民意志的,以宪法为统帅,以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等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多个层次的法律规范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由此可见,以宪法为核心,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之初就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特征。
为了保证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各项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符合宪法的要求,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维护宪法权威”的要求。合宪性审查就要确保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符合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和宪法精神的要求,在制度上要确立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为了保障宪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立法法第三条规定,立法应当遵循宪法的基本原则。由此可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就一定要抓好“依宪立法”。坚持“依宪立法”原则,使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与宪法相一致,才能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始终以宪法为核心。必须确立“依宪立法”在立法工作中的指导地位,并使得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确保立法工作和法律体系建设体现法制统一性特征、维护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最高法律权威。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第二篇】
法治是现代国家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全局和现实出发,借鉴世界先进的法治经验,对中国近现代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和法治发展的历史经验的总结。它既是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划的一部分,同时也是执政党对中国法治经验的理论追求与升华。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当前,我国正值大转型期,社会治理面临方方面面的挑战。人民群众在物质生活条件不断得到改善的同时,民主法治意识、政治参与意识、权利义务意识普遍增强,对于社会公平正义的追求越来越强烈,对于更加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也越来越期待。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条件下,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任务更加繁重。而现实生活中,法治不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司法不正、徇私枉法等现象依然存在。可以说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全体人民在推进依法治国中国共产党同参与、共同建设、共同享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这句话进一步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体思路。
作为一名基层党员,我们要贯彻落实好党和政府相关法治建设精神和要求,争做遵法守法的引领者、依法治国的守护者。
一方面要提高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解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要求。依法治国就是要求无论是部门还是个人,都必须遵守党纪国法,在法律和纪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工作,确保社会生活的安定、有序。
另一方面是要加强学习。结合"十x大"以来党和国家对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部署,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和精神要求,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全面提升综合业务素质,在实际的群文工作中能够自觉的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依法接受监督。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振兴,涉及到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因此我们必须把它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计落实搞好。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第三篇】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要推动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全面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法治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国,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秉持法律这个准绳、用好法治这个方式。
全面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当前,我国改革发展稳定形势总体是好的,但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凸显,党风政风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其中大量矛盾和问题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相关。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要求越来越高,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要妥善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必须密织法律之网、强化法治之力。要把依法治国摆在突出位置,把党和国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在法治轨道上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依靠法治解决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确保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全面依法治国,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从现在的情况看,只要国际国内不发生大的波折,经过努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可以如期实现。但“不谋万世者,不足谋一时”,如何确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路该怎么走?如何跳出“历史周期率”、实现长期执政?如何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这些都是需要深入思考的重大问题。世界上一些国家虽然一度实现快速发展,但并没有顺利迈进现代化门槛,而是落入这样或那样的“陷阱”,很大程度上与法治不彰密切相关。小智治事,中智治人,大智立法。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指出:“我们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定不移厉行法治,一个重要意图就是为子孙万代计、为长远发展谋。”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心得体会【第四篇】
全面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正确认识把握党和法的关系。指出:“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
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离开了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建不起来。同时也要看到,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在我国,法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愿的统一体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这就是党的领导力量的体现。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现在,有一些人提出诸如“党大还是法大”这样似是而非甚至极端错误的观点,这是一个伪命题。少数人之所以热衷于炒作这个命题,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想把党的领导和法治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最终达到否定、取消党的领导的目的。
对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来说,真正要解决的,是“权大还是法大”的问题,这是一个真命题。各级党政组织、各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上下左右有界受控的,不是可以为所欲为、随心所欲的。要把厉行法治作为治本之策,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讲起来、守起来,真正做到谁把法律当儿戏,谁就必然要受到法律的惩罚。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是国家治理领域一场广泛而深刻的革命。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统一领导、统一部署、统筹协调,不断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向着建设法治中国不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