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保证书13篇精编
【导读预览】此篇优秀范文“婚姻保证书13篇精编”由阿拉题库网友为您整理分享,以供您参考学习之用,希望此篇资料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复制下载支持吧!
婚姻保证书【第一篇】
本日,是我和xx—x新婚年夜喜的日子,为了相应党中间的号令,切记党的教导,让妻子年夜人舒心,让列位亲友石友宁神,做一个称职的康复老公,如今我向妻子年夜人做以下保障:
1、妻子永久是对的。
2、假如不是,那确定是我想错了。假如我没想错,那确定是我听错了。
3、假如2、3都不符,那就依照第一条执行。
1、收入全交(包含私房的)
2、家务活全包(包含丈母外家的)
3、纰谬妻子耍酷,不让妻子吃醋,打骂先要妥协,妻子揍我挺住
4、坚决拥护妻子的.绝对引导,坚决不移的走妻子指定的路线,家里妻子是第一,孩子第二,我第三。
5、爱惜妻子,做文化丈夫,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打完左手送右手”。
保障书包含而不限于此,由妻子年夜人年审以坚持与时俱进。此保障书自具名之日起生效,请妻子年夜人保留。
保证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婚姻保证书【第二篇】
誓言特性
保证书是以集体或个人名义以一种较为强烈的态度向上级组织、领导或个人表决心下保证时所使用的一种书信。它在一定程度上对立誓者形成一种制约和鞭策。所以具有誓言性的特征。
单方特征
保证书一般都是个人或单位在有所保证时向上级组织或集体发出的一种文书。上级组织或集体在收到保证书后并不作什么答复,只是根据保证者所保证的内容实施监督和检查。所以从行文方式这一角度看,保证书具有单方的特证。这同一般的`书信来往是有根本不同的。
尽管保证书是单方发出的,但保证书的具体行文却仍需依照一般书信的格式。另外保证书的具体保证内容一般也是用分项的方式一条条地列出的。
保证人:xxx,男,1978年1月30日生,族,住云
南省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勐库镇村组号,农民,身份证号码:53352619xxxxxx联系电话:
被保证人:xxx,女,1979年9月16日生,汉族,住云
南省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勐库镇村组号,农民,身份证号码:53352619xxxxxx联系电话:
保证人xxx,与被保证人xxx,系合法夫妻,二人于20xx年10月15日领取了结婚证,并于1998年11月5日生一子女xxx,。现在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有:位于东海县房山镇上xxx号,系自建房屋;二手帕萨特轿车一辆,车号为xxx,经营两个店铺。
由于保证人性格暴躁,家庭生活专断霸道,常常因琐事而使用家庭暴力,特别是近段时间来,保证人使用家庭暴力的强度越来越大,频率越来越快,使被保证人越来越难以忍受,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被保证人认识到,难以与保证人共同生活,故诉请离婚。现保证人认识到其本人的严重错误,请求被保证人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暂无离婚,现约定如下条款,保证人保证做到,否则就离婚,并按约定履行对财产的处置,具体内容如下:
1、家庭生活中坚持夫妻关系平等、民主,保证人不得
对保证人实施家庭暴力(包括殴打、辱骂、威胁等);不得对被保证人的父母实施家庭暴力。
2、在经营中双方的权利地位平等。保证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对被保证人隐瞒有关经营情况及有关债权、债务情况,对外借款须有被保证人签字才能生效,否则视为保证人单方债务,并不得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扣除。
3、保证人在各级金融机构开设的帐户必须向被
婚姻保证书【第三篇】
男女双方于 年 月 日经 市 区(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结为合法夫妻。双方婚后感情尚好,并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儿子/女儿,取名 。但因前段时间来,男方/女方有与第三者同居并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过错行为。现男方/女方为表示悔改,另一方了为挽救和睦家庭不被破坏。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二、男女双方应当如实通报各自的收入情况,并定期将各自收入的 %集中存放于共同的帐户,用于共同生活开支。其余的各自收入视为个人财产,与对方无关。凡处置超过 万元价值以上的钱物时,必须经配偶另一方同意。房产、机动车、电器等视为贵重财产,一方处置时必须经过配偶另一方书面同意,否则视为一方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应向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男女双方如有需要用共有资金出借数额达 万元的钱给予其他人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共同签名同意,属共同债权。男女双方如需要向他人借钱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应由双方一起签名方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偿还。男女双方未经对方签名而各自产生的债务,视为个人债务。而且对外借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应由借债人自己偿还。
四、男方/女方承诺今后要用实际行动表示悔改,尽量争取更多的时间陪家人一起生活,不再做任何有伤害家人的事情。
五、如果男方/女方今后再有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与他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遗弃、虐待等行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儿子/女儿的抚养等按以下约定处理:
1、婚生儿子/女儿 随女方/男方直接抚养生活,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每月给儿子/女儿抚养费 元,直到儿子/女儿年满十八岁止(如十八岁未毕业的顺延至毕业时止)。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每月有 天的探望权。定在每月的.第 周周末。
2、男方/女方(注:过错方)只能享有并带走夫妻共有财产总价值 %的价值,其余夫妻共有财产的所有权(包括房产、债权及其他大件物品)归另一方所有。
3、男方/女方(注:过错方)在离婚生效之日起 月内,一次性赔偿另一方人民币 万元。
六、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衷心希望双方能白头偕老。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签名 ) 年 月 日 女方 (签名 )年 月 日
婚姻保证书【第四篇】
保证人:xx-x,男,1978年1月30日生,族,住云
南省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勐库镇村组号,农民,身份证号码:53352619xx-xxx-x联系电话:
被保证人:xx-x,女,1979年9月16日生,汉族,住云
南省临沧市双江自治县勐库镇村组号,农民,身份证号码:53352619xx-xxx-x联系电话:
保证人xx-x,与被保证人xx-x,系合法夫妻,二人于20xx年10月15日领取了结婚证,并于1998年11月5日生一子女xx-x,。现在夫妻共同财产主要有:位于东海县房山镇上xx-x号,系自建房屋;二手帕萨特轿车一辆,车号为xx-x,经营两个店铺。
由于保证人性格暴躁,家庭生活专断霸道,常常因琐事而使用家庭暴力,特别是近段时间来,保证人使用家庭暴力的强度越来越大,频率越来越快,使被保证人越来越难以忍受,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被保证人认识到,难以与保证人共同生活,故诉请离婚。现保证人认识到其本人的严重错误,请求被保证人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经过慎重考虑,决定暂无离婚,现约定如下条款,保证人保证做到,否则就离婚,并按约定履行对财产的处置,具体内容如下:
1、家庭生活中坚持夫妻关系平等、民主,保证人不得
对保证人实施家庭暴力(包括殴打、辱骂、威胁等);不得对被保证人的父母实施家庭暴力。
2、在经营中双方的权利地位平等。保证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对被保证人隐瞒有关经营情况及有关债权、债务情况,对外借款须有被保证人签字才能生效,否则视为保证人单方债务,并不得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扣除。
3、保证人在各级金融机构开设的帐户必须向被
光阴似箭,岁月如梭。马上要迎来新的一年,同时又是我矿“保稳定促发展”、“保安全稳产量”技改优化升级的关键时期,我们信心百倍,全矿干部职工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时刻紧绷安全弦,坚决打好安全生产的持久攻坚战。
说起安全,永远是一个恒久而沉重的话题。说安全“恒久”,是因为安全和幸福永远相伴,惟有安全才能幸福。说安全“沉重”,是因为我们以前所听到和看到的真实案例,那一幕幕带血的悲剧,给伤亡职工及家属和国家财产造成了无法弥补的巨大创伤和重大损失。感悟安全,启迪人生,安全是我们最基本的生存保障,安全是构筑幸福大厦的坚固根基。没有安全我们将寸步难行,没有安全我们将会失去一切,安全就是生命!
作为一名普通的煤矿工人,我们都肩负着义不容辞的安全责任和神圣光荣的安全使命,我们更应该牢记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安全摆在一切工作的`重要日程上。我们都知道人为因素是导致事故的“罪魁祸首”,因此,我们要积极参加矿开展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学习活动,在循序渐进中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真正达到“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的目的。逐步消除“三违”、重大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等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让自己每天都以“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下班”。凡事都按《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法》等一系列安全规章制度操作,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防微杜渐”。在工作中严格要求自己,多留心、勤观察、善思考、严把关,摆正安全位置,认真履行安全责任,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不安全不施工的原则。在工作期间不私自脱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时刻紧绷安全弦,防患与未然,逐步把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筑牢安全防线,为了西马煤矿美好的明天,为了我们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家庭的幸福,让我们携手共筑安全长城,牢固树立“安全生产、我的责任”的安全管理新理念。
以公司开展节约年活动为契机,把精细化管理工作做到细致入微,落到实处,节约利费,为我矿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价值,我保证,为努力完成新目标产量,完善技改优化升级,贡献出自己一份力量,让我们携起手来,团结奋进,建功立业,为共同打造我矿本质安全性煤矿和实现矿区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而共同努力奋斗。
签名:
日期:年 月 日
婚姻保证书【第五篇】
结婚之前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或者婚姻保证书的情况在现代社会已不鲜见,当事人在什么情形下会签订婚姻保证书或者婚姻保证书一般会约定什么样的内容,从实际生活中发生的案例来看,婚姻保证书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仅限于婚姻当事人双方知晓、无任何第三方介入情形下的婚姻保证书。在婚后的生活中,夫妻难免会产生矛盾,在出现危机时,当事人双方首选的解决途径当属私下协商,以达成婚姻保证书而重归于好的情况屡见不鲜。此时的婚姻保证书中会就夫妻相互之间的忠贞、家庭责任、孩子问题及惩罚措施进行约定,其中类似“净身出户”、“背叛婚姻方不得探望子女、不得做孩子的父母亲”等条款并不鲜见,可能其中还会夹杂着有关财产权属的内容。
(二)有第三方介入情形下的婚姻保证书。
一般夫妻矛盾都是双方私下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才会有民间组织介入,一般一方会对另一方产生不信任,故多数情况下一方会主动要求对方写下婚姻保证书,主要内容可能会涉及到夫妻双方的家庭义务及一方对自身过错行为的改正决心等,其保证内容多是就事论事,但是,多是具有象征性意义。
夫妻之间订立婚姻保证书是家庭生活中一般的夫妻矛盾解决方式,如无必要,双方当事人当然不会将鸡毛蒜皮的小事起诉到法院,但是保证书中有时会涉及到一些财=产和子女抚养权的内容,此时婚姻保证书效力如何?下文为您作详细分析:
(一) 婚姻保证书中约定有财产权归属及子女探视权条款时,是否有效
1、“净身出户”条款是否有效
所谓“净身出户”是指婚姻的双方当事人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在婚姻双方决定离婚时,婚姻的一方要求另一方退出婚姻时不能得到任何共同财产。当事人一方在婚姻保证书中约定有“净身出户”的条款也并非全都为法律所禁止。若订立此类婚姻保证书时系其真实的意思表示,可以视为夫妻双方对其所属财产的约定,理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若书写该条款的当事人有证据证实其在做出该意思表示时有被胁迫等情形,依据民法上的意思自治及公平原则,该条款亦属可撤销情形。
2、约定取消一方子女探视权的条款是否有效?针对“背叛婚姻方不得探望子女、不得做孩子的父母”的保证条款,法律的态度很明确,此类约定概属无效。因为涉及到子女的探望权及子女与离异父母的关系属身份关系,当事人不能约定予以排除相关当事人的权利。
(二)若一方当事人违反了婚姻保证书中约定的内容,另一方当事人向法院起诉离婚,该婚姻保证书可否作为双方感情破裂的依据,法院可否据此判决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实践中,除非当事人双方一致同意离婚,否则,法院判决当事人离婚必须以此为准据。婚姻当事人签署的婚姻保证书多是夫妻双方婚姻忠贞及夫妻义务与责任的书面宣誓,涉及道德或精神层面的居多,在当前婚姻案件的审理下,其充其量只能作为双方感情不合的一个参考。在具体审理中,法官应当结合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综合予以认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对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