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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工程分包协议书【最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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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分包协议书【第一篇】

甲方:赣榆县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施工的的需要,甲方将工程交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名称:

二、承包方式:

三、工程单价:

四、质量要求:按设计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质量达到优良。

五、工期要求:按业主要求工期20xx年x月xx日完工。

六、安全要求:乙方对施工安全负责,在施工中严格按施工安全生产规范进行,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安全四项指标为零。

七、结算方式:工程竣工验收三十日内,乙方提交结算材料,甲方予以审核结算。

八、付款方式:甲方按业主工程施工计量认证后的拨款额%支付乙方工程款,工程完工后支付乙方工程款为业主拨付额的%,余款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业主拨款额结算。

九、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协调施工环境、业主及监理关系。

2、负责技术、协助整理施工技术资料。

3、严格履行项目部各项管理工作。

4、对工程质量、工期、各项费用严格控制,按设计合同要求合理安排、组织、检查。

(二)乙方责任:

1、严格按业主设计及国家有关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服从业主、监理及甲方管理。

2、施工过程中及时按规定上报报验、验收等施工资料和中间计量、月财务报表等,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保证工程质量,如因乙方施工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4、保证工程按时完成。

5、乙方自行解决施工所需机械设备、施工人员、技术人员及垫付资金等。

6、施工中严格按施工安全生产规范进行,服从上级安全部门及甲方管理,对安全负全部责任。

7、向甲方缴纳x元施工保证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如无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材料费和人工费的拖欠等事项发生,甲方即予以退还。如有上述等事项发生,甲方有权予以扣除作对应支付;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不能满足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

十、合同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没按设计规范要求施工,监理下发整改通知达三次的;

2、延期十天没有进场施工,或拖延工期达施工进度计划同期期限20%的;

3、发生重大工伤事故,或发生工伤事故后不及时处理影响工程进度或受害人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4、拖欠材料、人工费用不及时处理,致使相关人员向甲方主张权利的。

甲方没有按合同要求拨付工程款达应拨付工程款数额50%以上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乙方应在甲方解除合同五日内清场,每逾期一天,乙方自愿按总工程价款的1%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十一、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协议,一方违约,应赔偿对方损失。

十二、本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 方(盖章):

代 表:

乙 方(盖章):

代 表:

20xx年x月xx日

工程分包协议书【第二篇】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协议编号: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 发 包 人:

设 计 人: 签订日期: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 监制

发包人: 设计人: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 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本协议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第二条 本协议设计项目的内容:

设计指标

第三条 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第四条 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第五条 本协议设计收费估算为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协议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 双方责任 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协议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发包人更变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协议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协议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员交付的设计资料

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协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设计人责任:

设计人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的有关规定,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技术经济指标符合《深圳市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定》,按协议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

设计人按本协议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设计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协议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在协议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发包人应按协议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的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协议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 %。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协议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 其他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协议。

设计人为本协议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协议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技术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协议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协议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份,发包人 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定金后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按规定到建设工程方案审批机构(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或其派出机构)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协议规定的义务后,本协议即行终止。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意法律效力。

其它约定事项:

发包人名称: 设计人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 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号:

备案日期: 年 月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住 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鉴定意见: 经办人:

鉴定日期: 年 日 (签字)

鉴定日期: 年 日 (签字)

工程分包协议书【第三篇】

为了确保蒙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蒙西文化广场项目的顺利进行,明确总分包双方的责任权利,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分包协议。

甲方:蒙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蒙西文化广场项目部(简称甲方)乙方:(承包人身份证号:)(简称乙方)

一、分包范围:

1、蒙西文化广场项目工程水、电、暖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土建的雨水管部分,及消防、空调、通风、电梯、弱电和智能化等预埋。但不包含消防报警联动、电梯安装、消防工程(乙方需施工预埋部分)、发电机安装、高低压配电、供水系统、电子对讲和弱电工程(乙方只施工预埋部分)。

2、承包范围内自行预结算,资料、材料检测费。

二、工期:

1、开工日期:20xx年

2、总日历工期:工期记

三、协议价款:

参照建设公司与开发公司主协议,在主协议结算前提下,下浮总价20%为结算依据。

四、收费标准:

1、乙方应向甲方缴纳总包管理费,按建设方审核后的安装工程总造价为依据,甲方合计收取以下条款总包管理费:

(1)甲方收取乙方总价的20%

甲方收取总包管理费后,不再计取其他费用,以上所收取的总包管理费均已含乙方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管理费和税金(材料发票由乙方自理)。

五、工程质量:

1、本工程质量确保。

2、本工程的安装用材料必须符合图纸设计及国家、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相关规定。

3、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相关规定。

4、安装工程若达不到本条款第1条规定,按蒙西公司要求处罚。

5、乙方为了确保本工程施工质量,佰万元,如达不到本条款第1条所规定,质量保证金没收,达到本条款第1条之规定,质量保证金按如下分期退还乙方,工程到六层退保证金肆拾万,十五层退叁拾万,工程封顶退保证金叁拾万。

六、工程进度:

1、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总承包协议工期及项目中的施工进度计划执行。+后按每月审计产值70%,扣除甲方20%管理费后支付。主体封顶验收合格后按甲方审计产值80%,扣除20%管理费后支付。

2、乙方达不到总协议及项目部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按照总包协议的相关条款执行。

3、甲方对乙方的施工进度、劳动力配备有督促权。乙方在施工过

程中,若因乙方自身原因施工进度影响总体施工进度,工程质量达不到甲方要求,满足不了这两项,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按已完成工程量扣除管理费后的70%结算,其余视为违约金,不再结算。

七、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1、乙方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及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相关规定。

2、杜绝违章作业,违章施工。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责任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及经济责任。

4、乙方必须遵守甲方项目部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及公司管理制度。

5、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监督,配合甲方达到文明工地评比的各项要求。

6、乙方的所有施工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特殊工种必须执证上岗,并将相关证件复印件上交甲方、项目部相关职能管理人员。

7、甲方对乙方违章作业现象有权作出警告、罚款、停工、整改及终止协议的权利。

八、工程款的支付:

1、本协议范围内工作内容必须由乙方独家施工。甲方支付乙方所有工程款均须专款专用,具体参照与甲方签订的主协议。

2、协议价款的调整,协议价款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1)、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的变更或工作洽谈;

3)、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4)、协议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3、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会议纪要、签证、各种通知、文件、委托、证书等书面形式资料均应作为协议条款的补充内容,与协议条款同等。

九、材料

1、材料由乙方自主采购,在总包协议中明确的甲方材料由建设方提供,乙方按照施工图纸上报供货计划。

2、乙方所采购的所有材料均应符合施工图及国家、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有关规定。

3、仓库及现场材料堆放应符合文明工地要求,并严格按照甲方施工总平面图规划的要求在指定地方堆放整齐。

4、材料进场应及时向监理报监,不得将未报监资料用于工程上,对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

十、施工人员管理:

所有进场人员均遵守甲方的人员管理制度。

十一、资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工程施工图3份图纸。

2、乙方的所有资料均应及时整理完善,做到与工程同步,并及时汇总到甲方资料室。

3、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将全部资料及竣工图共五套移交给甲方。

4、乙方在施工前及时编制安装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并报甲方、监理(建设方)审批。

十二、配合和协调:

1、甲方负责与外界一切工程手续及相关协调事宜,配合甲方的工程协调。

2、甲方免费提供乙方办公室、仓库、材料堆放场地等临建设施及施工用水、电。临建设施和施工中的施工生活用水、用电的施工人员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施工,材料费由甲方承担。乙方需配备专业水、电工各一名,在24小时内服从甲方统一领导分配。甲方不安排乙方施工人员住宿及费用。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随时安排人员对施工现场的用水、用电进行检查、维护、维修,人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二级箱以下跟乙方无关的部分除外)。

4、乙方应对临时用电、用水作出整体规划,并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

5、工程停、缓建: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协议条例》有关规定。

6、违约、索赔

7、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文明工地评比的整改工作。

8、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落手清工作由乙方承担。

9、乙方委派同志为现场安装负责人,实施对安装过程的全面管理,甲方委派同志对本工程进行全面管理。十三、其他:

1、本协议未列条款参照甲方蒙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建设单位蒙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签订的总包协议中相应的甲乙双方责任权利执行。

2、在乙方未进场前,委托其它班组施工临电临水人工费拾万元,由乙方支付。

3、对本协议有争议处,由双方协商解决,签订补充协议。

4、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协议来往账目结清完毕保修期满后自动失效。

甲方:乙方:

甲方负责人:乙方负责人:

工程分包协议书【第四篇】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承包范围及内容: .

建筑面积: .

甲方视需要,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及内容作出增减或调整,也可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某一分项,某一产品,半成品材料等另行指定施工单位或供应商。乙方应无条件接受,也不因此作为对其余项目协议单价和总价作出调整的理由。

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料机消耗,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环境保护,包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协议中所涉及到的本分包协议内容,包甲方对业主的承诺和业主对甲方所作的规定,约束等”的包干方式,全面负责本协议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政府主管部门和社区地方关系。

第二条 协议工期

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 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协议工期:本工程于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共 个日历天。

工期延误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每延误一天,按本工程总价的 计算,按天累计。

第三条 质量

本工程质量等级为 .

质量达不到要求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

本工程质量必须通过甲方,业主,监理,质监站的验收和确认。

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工程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工程文件中规定和现行的国家,地方颁发的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规定要求组织施工。随时接受甲方,监理,业主的检查检验,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

乙方如达不到本协议约定的质量等级,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返工,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达不到约定的质量等级,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全由乙方全额承担。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甲方提出处理方案,经建设单位同意后,由乙方负责处理,处理结果由甲方报送政府有关部门;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同时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甲方为维护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质量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在巡查过程中发出的质量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对乙方的罚款通知,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第四条 环境安全标化

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通过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认证并达到“上海市标化工地”标准要求,并承担安全贯标,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和罚款所发生的费用。如达不到以上标准,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协议总价 %的罚款。

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用。

乙方应编制乙方范围内的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施工方案,模板施工方案等专项施工方案,经甲方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乙方必须根据施工规范搭设和配置各种安全设施和安全劳防用品,应在甲方允许的供应商中采购上述物资,且必须加强进场验收和搭设后的使用前验收。

乙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人员及乙方的专业分包施工队伍进行分部分项和专项安全交底。

发生安全或伤亡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代表和甲方公司安监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处理,甲方要为排除事故或抢救人员提供帮助。

甲方为保持自身的声誉,品牌,形象,将对本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日常巡查,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甲方将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在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将发出的安全整改通知书,乙方必须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完毕;发出的罚款通知,甲方须说明罚款理由并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必须在罚款单上签字接受,乙方拒绝签字并不影响罚款单的生效。

乙方如达不到本协议约定的安全标化标准,甲方有权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工期,经济损失全由乙方全额承担。且乙方愿意接受达不到安全标化标准的甲方罚款,罚款金额为总结算金额的 %,由此造成的业主罚款也由乙方全额承担。

第五条 协议造价

协议造价:暂估 万元(人民币 万元整),最终造价以最后竣工结算为准。

第六条 协议价款计算约定

本协议价款计算约定为:。

材料单价的确定:。

本工程人工单价:装饰技工 元/工日,普工 元/工日,安装人工 元/工日。

甲方管理费:乙方按结算造价中的装饰部分 %,安装部分 %上交甲方,作为本工程的管理费。本工程税金另计,由甲方代扣代缴。

乙方另行支付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合计: 元整。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工程审计费和经双方协商认定的经营费。

凡属于乙方工作范围内工作量未施工完毕,甲方按实予以扣除。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交纳各类规定费用,如进交易中心的手续费,检查费,环保费等,并办理相关手续。施工中的水电费按实际扣除。

第七条 预付款担保及履约担保

乙方同意以下列第 种方式对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乙方履行协议进行担保,乙方须在签订本协议的同时,向甲方提供预付款银行担保,分包履约担保书。

预付款银行保函:在甲方支付乙方预付款前,乙方需出具与预付款同等金额即 万元的预付款银行保函给甲方,预付款银行保函的期限为从预付款支付前开始到预付款在每月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款中全部回扣完为止。

履约保函:在协议签订后 天内,并在第一笔工程款支付前,乙方需出具协议金额的 %计 万元的银行保函给甲方,履约保函期限从本协议内容开工到乙方完成协议规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

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协议签约后 天内,乙方须提交协议金额的 %的履约保证金 万元于甲方的指定银行,至乙方完成协议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返回保证金。

分包工程款抵冲履约保证金:从甲方付乙方第一期工程款开始,扣协议总价的 %工程款 万元作为履约保证,扣款期数从第一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开始到第 期甲方付乙方工程款结束,共分 期扣完,并必须在分包工作量达到50%协议总价前暂扣完毕,等乙方完成协议约定全部义务(除保修义务外)为止,开始释放暂扣工程款部分。

履约担保的其他约定方式: .

如果乙方不能按照协议约定完成协议全部义务(除保修义

务外)或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及他人损失的,乙方同意除在质量,工期,安全标化等方面受到本协议相应条款约定的罚款和承担甲方受到各方面(包括业主方)的罚款外,还同意将该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及赔偿之费用。

第八条 工程款支付

工程预付款: 万元。

预付款回扣方式: .

乙方须在每月20日将当月实际完成工作量上报甲方。乙方上报的工作量应按协议条款第六条有关协议价款计算约定进行计算(一式二份,盖企业印章,并附编制电盘和计算书),经甲方审核后,由甲方提交监理,业主,在得到监理,业主批准后,在业主向甲方支付工程款到帐后十天内,甲方按被批准的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和相应的到帐工程款,扣除甲方代扣代缴的税金,甲供材料,甲方管理费,质量保修金,履约保证金,甲方管理人员费用,各类罚款等相关费用后,按 %进行支付。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工程款累计支付不超过累计完成工作量的 %,竣工验收完成并办理好工程结算手续后30天内支付 %,留 %作为保修金,等 年保修期满无质量缺陷且业主保修金到位后支付。

乙方保证收到工程款后专款专用。

协议签约时,乙方对本工程的资金支付情况已作充分了解。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业主资金到位情况给予工程款的支付,并共同承担资金风险。由于业主拖欠工程款而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的情况,乙方不得追究甲方责任,但乙方有义务会同甲方,共同向造成资金风险的业主进行资金催讨和索赔。

第九条 甲方工作

甲方委派 为甲方驻施工现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签发施工现场生产相关的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进度等的工作指令。

甲方应在乙方队伍进场时对进场人员进行总交底,交底的内容为:

a)本工程的质量目标,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其他创建目标;

b)涉及到甲方的现场施工的相关管理制度(如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要求等);

c)与本工程施工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和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d)本工程的关键工序,特殊过程,重要环境因素和重大危险源以及控制要求。

e) 甲方与业主所签订的总协议有关主要条款。

甲方代表应在乙方队伍进场前,组织对乙方队伍人员岗位资质,机械设备,周转设备和计量设备进行验证,验收,并做好相应台帐。

开工(施工)前甲方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审核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在开工前甲方提供乙方经监理复核后的施工所需的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以书面形式进行现场交验。

甲方代表有权对不能有效履行管理职责的乙方管理人员提出更换要求,但应出示书面通知,且具备合理理由。乙方在接到通知后的一周内替换人员要到岗就位。

甲方代表按本协议的约定行使甲方代表的权力,履行甲方代表的职责,但无权解除本协议中乙方的任何义务。甲方代表易人,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甲方代表应负责施工现场内各分包作业单位之间的工程协调,便于乙方的正常施工。

甲方代表应指导,督促乙方按甲方对现场管理的各项标准组织施工,全面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执行甲方制定的iso9001,iso14001,ohsas18001程序文件以及甲方规定的工程项目主要资料归档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管理要求,现场安全文明标化管理要求等管理标准。

甲方在开工前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有关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及时办理好隐蔽工程验收和各种资料的签证手续。

施工现场内停电,停水应在24小时前书面通知乙方。

施工期间,组织乙方共同处理好附近单位和居民的协调工作。

甲方保安人员应严格按照甲方沪建股五司(20xx)保字第005号文件《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材料,设备等出门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

第十条 乙方工作

乙方委派 为乙方驻施工现场乙方代表,接受甲方代表的工作指令。

乙方应严格按施工图和经甲方批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规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工期,安全与文明,按协议约定完成全部义务。

乙方应按甲方项目部的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资料台帐工作,并保存和管理好各种原材料的质保书,合格证和检测,检验,复试等报告,遵守地方建设交易中心的规定负责到交易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关费用。

乙方应在工程开工后10天内提交甲方一式二份的完整施工图预算书,如有业主未核定的市场价材料,设备及设计师未明确节点,工艺方案,乙方应结合自身技术能力和采购资源的优势,在编制预算书时以暂定价列入,并附暂定价清单和有施工工艺说明的单价分析表。

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配合好甲方与业主的阶段结算和竣工结算工作。

提供和维修施工用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

向甲方提供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遵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的

法律,法规。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好施工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影响,遵照甲方现行的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规定组织施工,并承担对乙方职工的教育责任, 实现施工范围内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承担一体化贯标和上级部门各种检查所发生的费用。

已完成工程在未交付业主之前,乙方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如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修复。产品保护费由乙方承担。

施工场地周围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乙方负责,如发生损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严格控制好施工队伍的人数,杜绝私招乱用社会闲散人员,禁止无证人员混入本队伍中进场施工。

乙方施工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先向甲方指派的现场专管人员递交本施工队伍资质“三证”复印件及安排进场人员的花名册,身份证,就业证,暂住证,上岗资格证,特殊工种(电工,机操工,电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吊车司机,吊车指挥等)操作证等复印件,并按规定及时办理健康证及队伍进场开工报告等手续。

在施工过程中,因工程需要变动生产人员,必须事先得到甲方专管人员的同意,并补交变动人员花名册及有关证件复印件。

乙方用工必须遵守上海市政府有关规定,乙方的现场操作人员不得使用不满18周岁未成年工及55周岁以上老年工,由于非法用工造成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担与此相关的一切责任。

乙方施工队伍应组建相应的工会组织,进场后一个月内应明确项目工会负责人,并及时报甲方项目工会组织员,参加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乙方须与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工人签订劳动协议,协议中须明确劳动报酬等内容,劳动报酬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线,并严格履行,每月定日足额支付工资等劳动报酬;对甲方支付的工程款,乙方须优先用于支付工人劳动报酬。乙方施工人员包括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每月须定时上报工地工会联席会议。

乙方应按有关规定,在民工宿舍内应配备电扇等防暑降温设备,工人须配备必须的劳动防护用品(如钢筋工手套,电焊工服装,电焊工眼镜,电工绝缘鞋等)

乙方应按时交纳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如甲方代乙方交纳该费用的,乙方同意该费用在甲方支付工程款中扣除。

根据政府有关部门规定,工程建设有关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必须进当地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办理交易手续并付清相应的费用。乙方须委托甲方与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协议办理交易凭证手续,以及乙方需直接委托甲方实施采购(如钢材,商品砼)和发包的,每委托甲方签订一份交易协议之前乙方必须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付的书面委托申请报告,经甲方批准后甲方直接与分包商/供应商签订交易协议并办理交易凭证。乙方承诺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根据政府部门有关规定,由甲方代付的与该协议发生的相关的一切费用(如交易费,印花税等)均由乙方承担;

交易协议的另一方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工程款/材料款均由甲方代付;并从最近一期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材料款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同意先由乙方向甲方支付后,再由甲方支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

③每次专业分包商/供应商提出付款要求后,乙方须先认真复核应付金额数后再向甲方提出付款要求,经甲方复核后甲方给予支付。因乙方的疏忽造成甲方多付给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损失情况均由乙方承担。

④甲方与该交易协议所发生的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均为乙方所有的权利和义务,甲方与与分包商/供应商直接签订交易协议不能免除乙方对该协议的责任。

⑤该交易协议的专业分包商/供应商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⑥该交易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导致甲方受到处罚以及甲方的声誉,品牌,形象受到损害的,所引起的一切有形和无形的损失全由乙方承担;

⑦该交易协议最终结算价由乙方与协议的另一方决算,甲方凭乙方提供的该协议的最终决算书原件按协议规定支付尾款;因乙方不按协议约定的时间进行结算,或故意拖延结算时间的,甲方有权单方面与该协议的另一方进行决算,乙方承诺承认该决算的结果。

乙方应负责办妥各专业分包的各类报批文件,如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营手册,操作人员的上岗证等资料,报甲方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专业分包队伍进场时,甲乙双方都要对专业分包方的进场人员资质,设备,材料进行验证;对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审核审批。对进场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交底。

对乙方自行发 生的各类专业,劳务,材料采购等协议,乙方签订后需将该类协议及时上报给甲方备案,该类协议的实际付款情况(付款情况需附上有效凭据复印件),结算情况每月需定期向甲方进行书面汇报,不得瞒报。

乙方自行发生的各类分包商的义务和责任同时也是乙方的义务和责任,在任何时候乙方都不能免除该义务和责任。分包单位的违约和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和疏忽。

协议规定由乙方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协议,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乙方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协议要求完成,甲方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所发生的费用(另加20%的管理费)从乙方当月工程款中扣回,影响工期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乙方未经过甲方同意擅自与业主达成的书面及口头协议,协议,承诺等,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此等的任何法律和经济责任。

乙方对施工现场两瓶仓库,材料间,经理室等重点要害部位必须安装技术防范设施,该设施必须由甲方认可的专业队伍负责安装,维修和保养,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对施工现场应配备足量的消防设施,制定消防应急预案,落实消防责任制,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十一条 图纸

甲方在乙方分项工程施工前提供施工图 套(已包括竣工图在内)乙方如需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工程竣工后14天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图套。

第十二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及分项验收

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中间及分项验收条件,乙方自检互检合格后,通知甲方代表组织验收(在验收前48小时通知),验收合格,经各方代表在验收记录签字同意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工程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的部分,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内予以修复,直到符合验收标准为止,其费用与工期拖延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 各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可视为各方代表已认可验收记录,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若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承认验收记录。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若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顺。对事后无法判断质量的工序应作为特殊过程加强控制。

第十三条 材料,设备的供应和管理

工程所用的材料,设备原则上均由乙方自行采购,所选择的供应商必须在甲方的合格分包商(供应商)名录内,必须符合国家和政府的备案证和许可证制度,在采购前应事先收集该供应商的相关资料(经营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和备用证等),报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采购。国家和政府明确需进交易的材料还必须办理交易。甲方有权供应其中的部分材料。(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附表:建设工程材料验证,交易种类(范围)

序号

产 品

备案证明防伪复印件

许可证复印件

进场交易

1商品混凝土

2混凝土砌块

(含混凝土多孔砖)

3水泥

4管道(排水管,雨水管,给水管,电工套管等)

5防水涂料

6商品粉煤灰

7砂石料

8烧结砖

9内外墙涂料

10门窗

11防水卷材

12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13粒化高炉矿渣粉

14商品砂浆

15混凝土外加剂

16混凝土泵送剂

17预制混凝土构件

18墙面板

19夹层玻璃

20钢化玻璃

21建筑饰面石材

22复合地板

保修起始日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中的约定执行,具体约定保修期限为: .保修起始日为: .

在保修期间,如乙方保修不及时有损甲方声誉,甲方可代为修理,由此造成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十五条 工程索赔,签证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索赔,签证事件时,乙方应在事件将要发生和事件发生约定有效期限(根据甲方与业主约定的有效期限)内提出报告,及时向甲方报送发生索赔,签证的详细清单和计算依据,经甲方审核后报送业主确认。对业主不认可的索赔,签证,甲方对乙方也不予认可,且乙方放弃对甲方的追索权。若乙方逾时没有报送, 无论索赔,签证事件发生与否,均不予考虑。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按甲方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协议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不可抗力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和费用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 工程停建和缓建

工程停建和缓建约定按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协议相关条款执行,包括对工程停建和缓建的解释及相应的处理办法。同时,进一步明确因工程停建和缓建造成的损失,除业主明确承担的部分外,其他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八条 总承包协议终止

总承包协议终止:如总承包协议在分包方按照本协议规定完全履行其义务之前以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则总承包方应在此后的任何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分包方立即终止分包协议所规定的雇佣关系,分包方必须无条件接受。此时,分包方应尽快从工地搬走分包方的材料机械和设备财产并撤离其人员。

总承包协议因非分包原因的其他任何理由终止引起分包方的雇佣关系一旦终止,本分包协议的其他条款也自行失效,但分包方有权获得按照分包协议内所列的费率或价格计算协议终止前已完成工程的款项(该价款或款项至今为止未得到总承包方任何事先支付)总承包方根据本项规定向分包方支付该款项的义务仅在总承包方收到总承包协议项下有关所述分包协议工程款后生效。

如由于分包方违反分包协议而导致业主终止总承包协议,那么前述条有关付款的规定不适用,且分包方须赔偿由于自身违反分包协议导致总承包协议终止而引起的总承包单位及其他所有分包单位的损失。

第十九条 分包协议生效与终止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双方公章或协议专用章后生效。自工程竣工交付业主使用,结算完毕,甲方支付完毕(不包括保修金)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遇以下情形属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由此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①乙方擅自将本工程项目进行转包或将工程再肢解成若干部分再进行分包。

②工期延误或施工质量达不到规范要求或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而乙方又无积极措施确保按协议工期完成,或无力按质量标准返修者。

③乙方由于非甲方或业主方的其他原因使协议无法继续全面履行协议的行为。

④乙方没有健全的施工管理和组织体系,进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不足以承担协议约定的承包内容,甲方的声誉面临严重威胁。

⑤乙方已无法全面履行协议要约,尤其是甲方对业主的承诺面临不能兑现。

⑥乙方有损害甲方声誉的严重行为,如发生严重质量事故,安全事故,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等情形。

⑦乙方工地代表及其管理人员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并严重危及甲方的品牌声誉。

发生上述款情形时,甲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进入本工程的人员,物资,设备应在48小时内撤离施工现场,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追索违约赔偿的权利。

第二十条 附则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并应形成书面补充协议,才能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约束力。

本协议纠纷解决方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向协议签约地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正本 份,副本 份。

以下文件是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不可分割。

①《安全生产协议书》(附件一)

②《治安防火协议书》(附件二)

③《工程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附件三)

协议签订单位: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地址:

电话: 电话:

签约地点:签约日期:

工程分包协议书【第五篇】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监制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协议设计项目的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指标

建设用地面积

建筑总面积

规定建筑面积

建筑高度或层数

建筑覆盖率

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

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文件编号,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

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

序号

资料及文件名称

份数

提交日期

有关事宜

第五条本协议设计收费估算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

付费次序

占总设计费%

付费额(元)

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

第一次付费

20%定金

20%定金

说明: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4.本协议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协议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协议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协议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协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设计人责任:

设计人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的有关规定,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技术经济指标符合《深圳市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定》,按协议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_______年。

设计人按本协议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协议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在协议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己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发包人应按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协议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________%.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协议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协议。

设计人为本协议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协议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协议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协议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___份,发包人____________份,设计人____________份。

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按规定到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或其派出机构备案。双方履行完协议规定的义务后,本协议即行终止。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______________设计人名称:_______________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____鉴证意见:_________________

备案号:__________________经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

备案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鉴证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工程分包协议书【第六篇】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

协议编号:____________

(由设计人编填)

设计证书等级:__________

发包人: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监制

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委托勘察人承担__________________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依据下列文件签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管理规定》。

《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

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

建设工程批准文件。

第二条本协议设计项目的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设计指标

说明:

1.提交各阶段设计文件的同时支付各阶段设计费。

2.在提交最后一部分施工图的同时结清全部设计费,不留尾款。

3.实际设计费按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概算)核定,多退少补。实际设计费与估算设计费出现差额时,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4.本协议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

第六条双方责任

发包人责任:

发包人按本协议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的有关规定及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协议第四条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

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

在未签协议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应按收费标准,相应支付设计费。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比协议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时,如果设计人能够做到,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设计人支付赶工费。

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

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协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

设计人责任:

设计人应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书》的有关规定,有关工程强制性标准,国家和地方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技术经济指标符合《深圳市建筑技术经济指标计算规定》,按协议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

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______

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______年。

设计人按本协议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

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协议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本年内项目开始施工,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在一年内项目尚未开始施工,设计人仍负责上述工作,但应按所需工作量向发包人适当收取咨询服务费,收费额由双方商定。

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

第七条违约责任:

在协议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己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协议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条规定支付设计费。

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损失严重的根据损失的程度和设计人责任大小向发包人支付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商定为实际损失的____%。

由于设计人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协议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

协议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协议,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八条其他

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协议。

设计人为本协议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协议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

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其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它费用由发包人支付。

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协议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

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当事人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当事人未在协议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未达成仲裁书面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____份,发包人____份,设计人____份。

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并在发包人向设计人支付订金后生效。

本协议生效后,按规定到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或其派出机构备案。双方履行完协议规定的义务后,本协议即行终止。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其它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发包人名称:设计人名称:

(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银行帐号: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鉴证意见:

备案号:经办人:

备案日期:年月日鉴证日期:年月日

工程分包协议书(五)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本工程由乙方负责为甲方进行______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本着互相协作、紧密配合的原则和保证工程顺利进行,特签订此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工程内容和承包方式:

1、工程内容包括、等工程。

2、按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的大包干式承包。

3、园林绿化所需的材料、植物品种、数量、规格按配置方案及工程预算书。

二、工程造价:

乙方按工程施工范围、施工图纸提交一份工程预算书,按园林建筑、绿化____类工程标准取费,人工、材料、机械调差按施工期间有关文件执行,工程造价暂定为人民币元。

三、付款方式:

1、方签订协议后,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给乙方作为工程预付款。

2、工程完工甲方初验合格后付款项______%,余款待保养期满(三个月)甲方验收合格后十天内一次付清。

四、工期

1、本工程总工期天(日历从开工之日算起)。

2、开工日期______年月日。

3、竣工日期______年月日。

五、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办理施工报建手续,领取建筑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并按协议规定办理结算。

(二)乙方责任:

1、按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2、承担绿化工程完工后的保养责任,保证绿化工程苗木成活率100%。保养期内补种苗木的保养顺延1个月。

3、工程竣工后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年月日

工程分包协议书【第七篇】

发包人:

承包人:

__小区安置房建设项目是区政府__年实施的棚户区改造和安置项目,该项目由徐州飞腾房地产公司负责建设,因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安置房未能如期交房,给拆迁户生活带来不便。为尽快解决该问题,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后续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补充协议书。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__小区后续分项工程

工程地点: __小区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__小区后续工程模板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__ 年 12 月 23 日

四、付款方式

支付 23680 万元,承包方正常供应工程所需模板。

五、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工程量有增减变化,由承包方提出申请,监理和发包方确认后,报政府批准后实施,据实结算。

六、工程质量安全等要求按原合同执行

七、违约、索赔和争议

1、发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合同规定预付工程款,承包人承诺模板供应不间断,经承包人书面催告后在30日内,仍未支付的,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承包人支付应付款项的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直到按合同规定应付工程款支付为止。

2、承包人承担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首付工程款后,承包人三天内仍不正常供应模板的,发包人停止支付后续工程款并不予进行工程核量审计结算且飞腾公司也不予进行结算。

八、工程实施过程中,若协议双方发生争议,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诉讼解决。

九、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 __ 年 1 月 28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签订后生效。

承 包 人:(签章) 发 包 人:(签章)

身份证号:

银行卡号:

联系方式:

二○__ 年 一 月 二十八 日

工程分包协议书【第八篇】

建设方(简称甲方):

承建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施工地址:

二、承包方式:全包(包工、包料、全包、部分承包)。

三、总价款:¥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捌仟零叁拾捌元叁角其中:材料费:,人工费:他费用: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四、付款方式: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20__年5月20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0%。剩余10%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五、合同组成

本合同的组成包括:本合同文本、预算清单。

六、工期:自20__年5月6日开工,至20__年5月31日竣工,工期26天。

七、本合同一式__二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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