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安全生产工作经费请示【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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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工作经费请示【第一篇】
x市财政局:
今悉《x市财政局关于下达x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企〔〕号)文件,现将“x公司职业卫生技术改造项目”前期开展情况和资金投入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职业健康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为做好职业健康工作,我司自x年底启动了“x公司职业卫生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由重庆市职业卫生专家及工程防护专家现场指导制定,我司具体实施。我司在市区两级安监局的指导下,通过成立机构,全面梳理,健全制度,全员体检,规范防护用品,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岗位告知,减少和避免交叉污染,安装抽排风系统等措施着力改善工作环境提高管理水平,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该项目重点对职业危害工作场所进行集中治理,分下列四步进行:第一步,对工艺布局进行科学调整;第二步,淘汰落后工艺,减少和避免操作者与有害物质的直接接触;第三步,采用封闭隔离,避免交叉污染;第四步,安装抽排风系统,增加通风,降低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该项目已于x年xx月底完成。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完成该项目,共投入资金万元。其中有毒有害岗位员工全员体检投入资金万元;规范防护用品投入资金13万元;调整工艺布局万元;封闭隔离有毒有害场所投入资金万元;职业卫生设备购置投入142万元;安装工位降温系统投入资金万元;职业卫生专业机构及专家评审咨询费万元。
为支持鼓励我司继续深入开展职业健康工作,尽快达到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要求,现特恳请拨付财企〔〕号文件中下达给该项目的补助资金拾万元(元整)。
妥否,请批示。
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工作经费请示【第二篇】
布尔津县食品安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职责分工我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局质量与计量检测所根据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县人民政府的安排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产品进行日常检验、定期检验、委托检验和监督检验。为进一步做好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保证人民身心健康,更好做到从源头抓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第六十条“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根据规定食品检验涉及以下费用:
1、购买样品费:万元
2、食品检验费:万元
按照布尔津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数量和产品的种类数量,现申请20xx年下半年检验经费共计万元。
妥否,请批示!
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工作经费请示【第三篇】
x市财政局:
今悉《x市财政局关于下达x年度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财企〔〕号)文件,现将“x公司职业卫生技术改造项目”前期开展情况和资金投入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职业健康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环节,为做好职业健康工作,我司自x年底启动了“x公司职业卫生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由重庆市职业卫生专家及工程防护专家现场指导制定,我司具体实施。我司在市区两级安监局的指导下,通过成立机构,全面梳理,健全制度,全员体检,规范防护用品,强化教育培训,加强岗位告知,减少和避免交叉污染,安装抽排风系统等措施着力改善工作环境提高管理水平,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该项目重点对职业危害工作场所进行集中治理,分下列四步进行:第一步,对工艺布局进行科学调整;第二步,淘汰落后工艺,减少和避免操作者与有害物质的直接接触;第三步,采用封闭隔离,避免交叉污染;第四步,安装抽排风系统,增加通风,降低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该项目已于x年xx月底完成。
二、项目资金投入情况
完成该项目,共投入资金万元。其中有毒有害岗位员工全员体检投入资金万元;规范防护用品投入资金13万元;调整工艺布局万元;封闭隔离有毒有害场所投入资金万元;职业卫生设备购置投入142万元;安装工位降温系统投入资金万元;职业卫生专业机构及专家评审咨询费万元。
为支持鼓励我司继续深入开展职业健康工作,尽快达到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范化企业要求,现特恳请拨付财企〔〕号文件中下达给该项目的补助资金拾万元(元整)。
妥否,请批示。
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工作经费请示【第四篇】
布尔津县食品安全协调工作领导小组:
按照职责分工我局负责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局质量与计量检测所根据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和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及县人民政府的安排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产品进行日常检验、定期检验、委托检验和监督检验。为进一步做好全县食品安全工作,保证人民身心健康,更好做到从源头抓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完善、落实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评议、考核。”
第六十条“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抽样检验。进行抽样检验,应当购买抽取的样品,不收取检验费和其他任何费用。
县级以上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执法工作中需要对食品进行检验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进行,并支付相关费用。对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进行复检。”根据规定食品检验涉及以下费用:
1、购买样品费:万元
2、食品检验费:万元
按照布尔津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数量和产品的种类数量,现申请20xx年下半年检验经费共计万元。
妥否,请批示!
x年xx月xx日